“煜儿!煜儿!快过来!”瞧见那黑影,吴煜母亲压低了嗓子,拼命地向吴煜招手,吴煜赶紧爬到了母亲的怀里。
“快躲到床底下,捂住自己的嘴!谁叫都不要出来。你记住没?记住没啊?”吴煜母亲的嗓子里都带上了哭腔。
吴煜整个人都吓傻了,迷迷糊糊地被母亲塞到了床下,吴煜从床帘的缝隙向外看去,只见卧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双趿着麻草鞋的脚走了进来,黑色的影子投在了地上,一条灰白相间的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和你拼了!”缩在床板下面的吴煜听到了母亲发出的怒吼。
砰——
一声脆响,吴煜的母亲重重地砸在了床板上,吴煜紧紧地捂着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响。
“嘶——咔——”五只如钩的利指摧枯拉朽地抓破了床板,在吴煜的左手小臂上扫过,吴煜咬紧了牙根,强忍剧痛,努力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
很快,殷红的鲜血从床缝里渗了下来,那双麻鞋一步三晃地走出了卧室。
吴煜死死地捂着自己的嘴,大脑里一片空白,浑身好似浸在冷水之中,冰冷到麻木。
不知过了多久,吴煜缓过神来,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发现自己的母亲手里攥着一把剪刀,躺在床上,早已经死去多时了。在她的喉咙处,有一个巨大的抓痕,不但抓穿了她的脖颈,更挠透了被褥,贯穿了床板,在床板上留下了五道细长的指痕。
“走……孩子……别和任何人说你来过,听娘的话,快走……”吴煜的脑海里猛地回荡起了他娘临死前的话,抹干了泪水,原路跑回自己的屋子,一头扎进了被窝里,蒙着脑袋瑟瑟发抖……
半个时辰后,吴煜的门外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吴煜把脑袋从被子缝里探出来一看,正是自己的父亲吴晋中在黑暗中摸进了自己的卧房。
“我苦命的孩子……娘以后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听娘的话,快走……走……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你的父亲……”
母亲的话再度在吴煜脑中响起,吴煜本有好多话想和父亲说,却一瞬间压回了喉咙里,强自镇定住心神,闭上了眼睛,装作熟睡。
吴晋中走到床前,轻轻掀开了幔帐,被子底下,吴煜的两手因为紧张,紧紧地攥在了一起,闭眼装睡的吴煜甚至闻到了吴晋中身上浓厚的血腥味。
“煜儿……”吴晋中轻轻地呼唤了一声。
吴煜挤了挤眼,装作刚刚醒来的样子,睡眼蒙眬地看向了吴晋中。黑暗中,吴晋中的脸色沉得可怕,却故意撑着一副慈爱的腔调:“煜儿乖!今晚有没有乱跑啊?”
“没有!我一直在睡觉……”
“嗯!”吴晋中点了点头,摸着吴煜的脑袋说道,“煜儿,咱家最近出了很多事,现在你还小,爹不能跟你说,等你长大了……唉!你乖乖的吧!”
吴晋中说完这话,起身刚要走,突然,吴晋中一低头,从地上捡起了吴煜的鞋,那鞋帮上有一抹血渍,吴晋中伸手一抹,那血渍尚未干涸!
“煜儿!”吴晋中大惊之下,猛地一回头,把吴煜从被子里拽了出来,吴晋中下手太急,不小心碰到了吴煜的左小臂,疼得吴煜一皱眉头。
吴晋中看到了吴煜的异样,一把抓住他的左手,把他的袖子向上一掀。
“嘶——造孽啊——”吴晋中一口气没提上来,眼前一黑,险些晕倒在地。
“爹……”
“煜儿,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去了你娘那里!”吴晋中看着吴煜说。
吴煜虽然记得母亲的嘱托,但是毕竟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再加上眼前的人乃是自己的生父,几经犹豫,还是点头承认了。
“那你见到它了?不!它看到你了吗?”吴晋中紧紧地抓着吴煜的肩膀,涩声问道。
“我……我躲在床底下,什么都没看见……”
吴煜吓得都不会哭了,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那就好!那就好!家里是不能待了,爹明天就送你去上海……对!去上海!”吴晋中神经兮兮地一通自言自语,随后拎着纱布药酒过来,小心翼翼地给吴煜包扎伤口。
“爹,那是什么东西?它……它害死了我娘!”吴煜两眼通红地说。
吴晋中摸了摸儿子的脑袋,知道这孩子已经十几岁了,什么都记得住,无论如何是瞒不住的。沉默良久,吴晋中长叹了一口气,幽幽说道:“这是孽,是债!是你爹我的报应啊!这事,还得从光绪十六年说起,那个时候,爹还是个盐丁,有一天趁着晚上大雨,从盐场跑了出来,在荒野中害了病,濒死之际,被一个叫小狸的女孩救起……”就这样,吴晋中给儿子讲了一个故事,唤作:津门大雨,苦盐丁夜逃古岭荒山;金银露白,善母女救人反遭杀害。
天光渐亮,吴晋中讲完了九命妖猫的故事,草草吃过早饭,叫来了管家庞春,让他带着吴煜去了上海。从那天起,吴煜就一直在上海读书,十年间,从未回过天津,直到七天前,吴煜收到电报,说吴晋中病重,吴煜买了车票回到天津家中,发现吴晋中安康得很,并未生病。吴晋中瞧见吴煜回家,大惊失色,疾声呼道:“不好!它又来了……又来了!”
从那天起,吴晋中枪不离身,再也没睡过一个好觉,苦思之下,吴晋中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借着生辰为名,广邀天津的达官显贵来到吴家大院壮大声势,希望能保自己一命。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对方还是下手了,在酒会结束后,直接潜入书房杀了吴晋中,并且放火焚尸。
吴煜越说越急,苍白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显现出一丝病态的潮红。
“你没事吧?”宋翊瞧见吴煜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轻声问道。
“没事,习惯了。从那天晚上在我娘的床底下看到那个东西起,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我不怕死,我只怕没机会弄死那个东西,给我娘报仇!”
“你觉得那东西真是什么九命妖猫吗?”
吴煜听到宋翊的问题,伸手在怀里一掏,拽出了一叠画纸,全都是吴煜画的铅笔画。吴煜一张一张地打开给宋翊看:
“你看。这些年,我在上海学画,我画的最多的就是它!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那天晚上我在床下看到的那个东西。虽然那天晚上很黑,但是这几个地方我是不会看错的。它大概身高一米二三,弯腰驼背,像极了一个老太太,它虽然穿着草鞋,但是我看到了它的小腿是有毛的,灰白相间的毛。还有,这是它的胳膊,也是有毛的,它的五指如钩,抓力极强——尾巴!尾巴!它还有尾巴!当时我在床底下,它的尾巴就在我的面前扫来扫去,它的尾巴又长又软又灵活,和猫的尾巴一模一样。对了!我还记得它走路的样子……”
吴煜瞪大了眼睛,喘着粗气,将画稿塞到了宋翊的手里,一转身,弓下了腰,两腿一弯,两臂一抬,慢悠悠地踮着脚,轻抬轻落,一步一步地迈开腿。走了没多远,吴煜扭过头来,看着宋翊,哑着嗓子问道:
“像不像……像不像一只猫?”
宋翊看着吴煜惨白如纸的脸以及神经质一般抽搐的嘴角,心里泛起了一阵恶寒。
月亮门外,是吴晋中的灵堂。灵堂前面,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年纪约有五十岁上下,正在上香,那中年人生得干瘦,白面无须,甚是矍铄,戴一副黑框眼镜,十足的文化人做派。
“吴煜!这人是谁,看着面生。”宋翊打断了在学猫走路的吴煜。
“这是梁寿,梁大夫,天津城里有名的西医大夫。吴家的救生堂虽然是我爹出的钱,但是大小事务都是他在打理。梁大夫平时都在我们吴家的后院料理病人,一直深居简出。他不爱参加酒宴,更不爱热闹,所以这几天你没见到他。”吴煜答道。
吴煜正说着话,梁寿也上完了香,吊唁的人群里不少人都是认得他的,齐齐围上来和梁寿寒暄,梁寿摆了摆手,一脸悲戚地说道:“老友身亡,梁某悲痛莫名,今日只寄哀思,不想其他,诸位还请海涵!”梁寿不停地拱着手,分开人群向外走。
突然,一阵咿咿呀呀的声音从人堆里响起,众人回头一看,只见灵堂边上一个嘴㖞眼斜、淌着口水、四肢僵直的老头儿拼命蹬着右腿,将自己从躺椅上翻下来,然后用脸支着地,拼命地拱腰,想把自己撑起来,但又因为双臂和腰背僵直,使得他次次尝试,次次失败。
“咳咳——噢——”老头儿张着大嘴,瞪着昏黄的眼珠子,拼命伸着舌头,发出一阵“呜呜”的乱吼,半张脸在地上摩擦出了伤口,连同整个额角,磕破了一片。
“哎呀!二老爷,你怎么又犯病了!”管家庞春拨开人群,冲到了那老头儿面前,手忙脚乱地把他抱上了躺椅。原来这个老头儿就是吴晋中的堂弟吴远樵,三年前中风瘫痪了。平日里这吴远樵都是在下人的伺候下,躺在屋里养病。吴晋中出事后,下人们想着带吴远樵来灵堂吊唁,这才把他抬了出来,可谁想,这吴远樵一看见堂兄的灵堂,激动得当时就犯了病。
吴远樵被庞春架到了躺椅上,仍然挣扎不休。他梗着脖子,冲着吴晋中的灵位大喊。庞春老泪纵横,抱着吴远樵哭道:“二老爷,庞春知道你心里难受!知道,我都知道……”
梁寿见了这一幕,眼角也忍不住有些湿润,只见他掏出一条手帕,擦了擦眼角,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小玻璃瓶,塞进庞春的手里,涩声说道:“远樵的药,是不是又停了啊?”
庞春接过药瓶,抬头答道:“这两天光顾着忙里外的事,忘了给二老爷吃药了,怪我!怪我!”
吴远樵瞧见了梁寿,使劲儿蹬着小腿,张着嘴往他身上吐口水,还不断“啊啊”乱叫。
梁寿也不生气,只是流着眼泪,激动得直打战,指着吴远樵的鼻子说道:“远樵!我知道你是个性子刚直的人,宁可死,也不想遭这份活罪!你不愿意让我治,你想死!我知道你想死,可是我做不到!你、我、晋中,大家几十年的朋友了。我朋友不多,死一个少一个。晋中已经没了,你也要离我而去吗?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你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活该!活该啊!你怪不得别人,你说说你,我劝没劝过你?要节制!节制!你倒好,吃喝嫖赌抽,你哪样不沾?好好一副身板,被掏个精光,你不瘫谁瘫?你倒是想得美,两腿一蹬,一了百了。你想没想过我?想没想过晋中?你对得起我们吗?吴远樵我告诉你,你得活着,活着!你的病我管,能治的我一定治,治不了我就伺候你到死!”
梁寿冲着吴远樵一顿大骂后拂袖而去。吴远樵瞪着梁寿的背影一阵“啊啊”的大喊,瞪着眼睛,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宋翊见了这一幕,回头问吴煜道:“吴煜,你二叔他……”
吴煜叹了一口气,满是无奈地说道:“我爸本没什么亲人,当年我爷爷在前清犯了大案子,吴家满门被株连,很多人都被流放了,生死不明。我爹发迹后,特意寻访过一圈亲人,就找到我二叔一个。我二叔原来就是家里的少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被抄了家后,他一直在街头要饭。被我爹接回吴府后,虽然成了大院儿的二老爷,但是文不成武不就,一不会做生意,二不舍得吃苦,除了吃喝嫖赌,什么都不会,终日浪荡街头,没个正经。我爹忙于生意,无暇顾他,管了几回,收效甚微,我爹后来索性就懒得理他了。我二叔见我爹对他彻底死心,不再耳提面命,变本加厉,嫖姑娘、捧戏子、喝大酒、赌烂钱,后来酒色掏空了身体,终于中风瘫了,一瘫就瘫到现在,不老实也得老实了。”
吴煜一边说着,一边摇着头,显然对这个堂叔他也很是头疼。
宋翊听着吴煜的讲述,心里却想着另一件蹊跷的事。宋翊虽然学的是法医,但对基础的病理学知识还是知道一些的,她和白九曾经讨论过中风这一病症。
白九说,中风,有外风和内风之分,外风因感受外邪所致,在《伤寒论》名曰中风;内风属内伤病症,又称脑卒中。卒中,多指内伤病症中的类中风,多因气血逆乱、脑脉痹阻或血溢于脑所致。以致突然昏仆、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舌蹇不语、口舌㖞斜、偏身麻木。吴远樵这病一看就不是外风,而是实打实的内风。西医认为,中风为急性脑血管病,多为脑内动脉破裂,血液溢出到脑组织内,形成凝块,阻塞血管所致。无论中西医,对中风的用药,都以通、疏、解、散为主,中药多为镇肝熄风汤、大秦艽汤、星蒌承气汤、补阳还五汤等汤药,西药则为被称作“万灵丹”的阿司匹林。
然而,梁寿塞给管家庞春的那个小玻璃瓶的药,绝对不可能是阿司匹林,因为梁寿问了一句:“远樵的药,是不是又停了啊?”
这说明这玻璃瓶里的药,吴远樵是长期服用的。众所周知,阿司匹林不能长期服用,一旦长期服用,会导致皮疹、血肿、哮喘、皮下瘀血、牙龈出血和紫癜等反应,但是这些反应在吴远樵的身上都没有,所以那药不可能是阿司匹林。如果不是阿司匹林,那会是什么药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宋翊指使吴煜去庞春手里要来了那个小玻璃瓶,然后倒出来一片药,用纸包好,随后让吴煜把那个瓶子还了回去。
宋翊拿着那片药,回屋写了一封信,叫来了魏虾米,让他把这药片和信送到马场道的一家西医诊所,找坐诊的大夫亨利先生帮忙,并将亨利大夫的回信带回来。
宋翊可是市长的千金,她亲自交代下来的差事,魏虾米怎敢不用心。
傍晚时分,魏虾米跑了回来,将回信递给了宋翊。这亨利先生是宋翊在法国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学的是西医的内科,故而宋翊特地让他帮忙看看这片药是个什么成分。
宋翊展开亨利的回信一看,顿时验证了自己的猜想!
这药果然不是阿司匹林,而是有催眠麻醉作用的佛罗拿!
1903年,德国化学家菲舍尔和梅林发现了合成的二乙基巴比妥酸具有高效的安眠药用,于1904年将二乙基巴比妥投入市场,英文名叫Veronal,音译成中文就是“佛罗拿”。
原来梁寿一直在给吴远樵开安眠药!
他们的关系,远非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那么在这其中,吴晋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必须见见吴远樵,他肯定知道些什么!”宋翊暗自下定决心,今晚要夜探吴远樵!
肆
三更天,宋翊从床上坐了起来,将防身的小手枪揣进兜里,轻轻推门,蹑手蹑脚地向东院摸去。
这几天吴家大院乱成了一锅粥,没人这么晚还会注意到有个宋翊在活动。
吴远樵居住的东院少有人在,只有个哑老妈子每日三餐来喂药喂饭。此刻,已是后半夜,那哑老妈子早已回房酣睡,偌大的东院空空荡荡,不见半个人影。
“吱呀——”宋翊推开了吴远樵的房门,从门缝儿里钻了进去。
吴远樵的床头立着一盏昏暗的灯,他缩在被子里不住地咳嗽,宋翊摸到床头,轻轻地给吴远樵翻了个身,吴远樵是认识宋翊的,知道她是警察局派来给吴晋中验尸的洋法医。
“呼——咳咳——啊——”
吴远樵张大了嘴,拼命地想说些什么,但是他的舌头已经僵直,不会打弯儿,只能瞪着眼睛干着急,发不出一个字。
“吴晋中的死是有隐情的对不对?”宋翊问道。
吴远樵飞速地眨眼,表示同意。
“你知道凶手是谁?”宋翊抓住了吴远樵的手。
吴远樵闻言,更加激动,使劲儿蹬腿,将自己的上半身向床边挪了挪,使劲儿看着床缝儿。
“那里藏了什么东西,是吗?”
“呼——咳咳——啊——”吴远樵使劲儿转着眼珠,嗓子里发出一阵含混不清的叫声。
宋翊皱了皱眉头,探身跃过吴远樵,用手指在床缝儿里一抠,宋翊一下子抠出了一大堆小药片,其中不少一看就是含在嘴里又吐出来的,药片上面带着唾液浸染后的痕迹,还有一些挂着痰、挂着血!
“这些都是你吐出来的?”宋翊扭头问道。
“啊——啊——呜啊——”吴远樵淌着眼泪,不断地抽搐着嘴角。
突然,吴远樵止住了哭泣,定定地看向了床内的白墙,在那白墙之上,一道黑影缓缓浮现,那是一个老妪的剪影,那黑影的背后还竖着一条长长的狸猫尾巴。“哗啦”一声,那黑影伸出了毛茸茸的右臂,渐渐向床边靠近。
“啊——啊——啊啊啊——”吴远樵使劲儿地大喊,向宋翊示警。
宋翊其实早就看到了墙上的那个黑影,但是她没敢回头,因为她想起了白九曾经跟她说过的一个故事,叫“狼搭肩”!
所谓“狼搭肩”,其实并非仅指狼这一种动物,而是泛指“肉食猛兽”,而这其中,又以狼最为阴狠狡诈。白九说过,人的后背是野兽无法抗拒的诱惑。因为当人和猛兽四目相对时,猛兽也会考虑人的胆量,不会轻易出击,但是一旦背对猛兽,就能激发出猛兽的捕食天性。这个时候,像大型猛兽,如虎、豹等一般会迅猛地扑上去撕咬;而体型较小的狼,它们会温柔地用前肢搭上人的双肩。人受到突如其来的搭肩肯定会下意识地回头看,就在回头看的那一瞬间,狼会闪电般咬住人的喉管,将其扯碎!
宋翊此刻绷紧了神经,牢牢地盯着墙上的阴影,尽量控制住自己的呼吸,慢慢从怀里掏出了手枪,夹在了肋下。
“啊啊啊——啊——”吴远樵发出了尖利的喊叫,宋翊耳后风声大作,墙上的黑影瞬间变大,宋翊知道它扑过来了!
“砰——”宋翊开枪,在枪响的瞬间一个前扑,缩到了墙角,举起手枪,四下一望。
漆黑的卧房内,空空荡荡,那黑影好似从未出现一般。
“哪儿去了?”宋翊咽了一口唾沫,喃喃自语。
突然,屋檐上传来了一阵瓦片响,随后便是一阵风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落到了院内。
宋翊咬了咬牙,举着手枪踹了房门,向院中走去。
刚才那声枪响,引起了在吴家大宅里巡逻的潘虎臣的注意。他顺着枪声来源就追了过来,带着十几个巡警一下子涌进了东院。
潘虎臣刚一进院,就撞上了宋翊的枪口,吓得一哆嗦,赶紧闪到了影壁后头,大声喊道:“怎么回事?”
宋翊听见了潘虎臣的声音,松了一口气。她放下了枪,潘虎臣从影壁后头走了过来,急声问道:“你开的枪?”
“我……我看到它了!”
“谁?”
“九命妖猫!”宋翊抬起头,看着潘虎臣,眼神里满是惊惧。
“什么……什么猫?”
“吴远樵!吴远樵可以做证,吴晋中并非死于意外!”宋翊赶紧给潘虎臣说了吴远樵的事。
“吴远樵在哪儿?”
“在屋里!”
“走!去看看!”潘虎臣一点头,带着巡警推门进了吴远樵的卧房,刚一进门,就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不好!它调虎离山!”宋翊一声疾呼,两步窜到床边,低头一看,吴远樵双目圆睁、牙根紧咬,颈下一道深可见骨的抓伤扯断了他的喉咙。床缝里那些被吴远樵吐出来的药片也被人抠走了,一片都不剩!
“都怪我……”宋翊手脚一软,蹲在地上,不断地捶打着自己的脑袋。
潘虎臣叹了口气,正要出言安慰,只听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管家庞春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一把拉住了潘虎臣,大声喊道:“潘局长,我家少爷不见了!”
庞春的话没说完,突然眼睛一瞥,瞧见了死在床上的吴远樵,登时面如土色,尖叫了一声:“二老爷!”
“咯——”庞春惊惧交加,一翻白眼,晕倒在了地上。
宋翊站起身,伸手阖上了吴远樵的眼皮,暗暗打定主意:“明晚必须再去吴府后院一探!”
吴府后院,临街的后门挂着一面大匾额,名曰:救生堂。这救生堂乃是吴晋中生前出资所办,乃是天津慈善行的典范。这救生堂,常年从事两项义举。这头一项是收敛无主认领的尸首,使其入土为安;第二项是为妇女孩童赠医施药。彼时天津城,有两大民间慈善机构,一个是掩骨会,另一个就是救生堂。
这些年,年景不好,大江南北,不是闹饥荒就是打乱仗,遭了天灾人祸的流民四处飘零。天津城外,到处都是乱葬岗子。天津有个词,叫“路倒儿”,说的就是这些穷苦人走着走着,“扑通”一下往地上一倒,就死了。
像这些个苦哈哈丧命之后,幸运的能摊上一副“狗碰头”的薄皮棺材,天津人也管这种棺材叫“狗碰儿”,意思就是这棺材实在太薄了,刨坟的野狗将棺材扒出来,用狗头撞一撞,这棺材就裂了。然而对这些苦命人来说,死后能用上个狗碰儿,那都是烧了高香了!大多数的“路倒儿”死后,都是用蒲包、苇席一裹,随便刨个坑儿就给埋了。彼时,天津人都知道,城外乱葬岗子上野狗特多,吃尸体都吃红了眼,出城没走多远,满地都是白色的人骨头。
在天津,出资收殓这些个尸骨的民间组织就两家,一家叫“掩骨会”,清代有一本讲述风物地理的书《津门杂记》里讲:“掩骨会,在西门外,有义地数处,葬埋异地贫民,每年春秋,并着人各处捡取暴露骨骸,以土掩埋。”
掩骨会乃是天津名绅华龙藻在乾隆三十六年上书官府,呈请拨城西南官地两顷余成立的。
但是奈何清末以来,灾祸不断,横死他乡的人数翻着跟头往上涨,仅凭一家掩骨会根本忙不过来。幸好在二十年前,大茶商吴晋中又成立了这么一家救生堂,将自己的宅院吴家大院儿分成了两半,前一半自住,后一半以围墙分隔划出了六间大瓦房,四间做义庄,不但为这些无主尸首收殓入棺,还会择日给他们出城土葬;两间做药房,为穷苦的妇孺老幼赠医施药,救生堂的坐诊大夫就是梁寿。
宋翊敢确定,这个梁寿一定有鬼,否则,作为一个大夫,是不可能如此大剂量地给中风瘫痪的吴远樵服用镇定类催眠药物的。而吴远樵也一定是知道了什么秘密,才被灭了口。
一整天的时间,潘虎臣带着警员将吴府上下搜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吴煜的踪影,而看守吴府的巡警表示其间并无一人出入。潘虎臣急得甚至带人去吴府后院围墙外的救生堂搜索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吴煜的踪影。
潘虎臣认为吴煜已经不在救生堂。然而,宋翊却不这样认为。
吴煜一定就在救生堂,只是潘虎臣没有找到罢了。那个梁寿有古怪,绝对不简单!宋翊知道,潘虎臣的身份很敏感,再加上潘虎臣做事从来都是风风火火,暗中查探这种事他不懂怎么做、也做不来,一旦弄巧成拙,反而打草惊蛇。说起来,这种事,最合适、最精通的就是白九!
“白九,你个浑蛋,也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不想看到你的时候天天在眼前晃;用到你的时候,你又玩儿失踪!”宋翊坐在台阶上,一边等着天黑一边咒骂白九。
晚上九点,浓云遮月。
救生堂和吴家的住宅有围墙分隔,要想到救生堂去,需要从吴家正门出去,绕个圈儿,穿过两条街,才能走进救生堂的正门。宋翊既然是暗中查探,肯定不能走正门,于是悄悄地溜到了吴家的后院,望着高高的围墙和墙后救生堂的檐角,后退了几步助跑,纵身一跃,想抓住墙头,奈何跳得不够高,臂展不够长,不但手指没抓到墙头,脑门还重重地撞在了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