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份。”他挥了一下手,“我的报告,验尸报告。你看到她手腕上有瘀青吗?脚踝上有瘀青吗?膝盖上有瘀青吗?这个女人是头被敲碎了打死的,不是被勒死的,认真去看看那报告。”
“她被绑得很紧,照片里能够看到她脖子上有被绳子绑过的痕迹。”
“当然,她是被绑得很紧。他们把她的尸体抬进来的时候,她看上去就像张弓箭。但是,她只有在脖子上有一个印记。如果是为了玩刺激的游戏,有人把绳子越勒越紧的话,就会留下绳子曾经挪动过的痕迹。但现在,她只有在脖子上有这样一个很小很小的痕迹。”
“所以呢?”我问。
“不痛”笑了,他就喜欢留悬念。他把脸凑到电视机前,眉毛上都映出了屏幕里的灰色光线。“一垒。”他说。
“痕迹很小说明什么呢?”我又开口问。
我等着他的回答,电视里的解说员正在说打出了一个直飞球。
“是要我拿张传票来你才肯说吗?”我轻声问。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但语气已经开始带点恼怒了。
“什么?”“不痛”问。
“你觉得,她脖子上的瘀青说明了什么?”
“说明绳子一开始就绑得很紧,好吧?”
我仔细思考了片刻。“不痛”知道,我被弄糊涂了。
“暂停一下。”我说,“我以为,目前的结论是,凶手为了制服她才把她打晕了。那一击是很严重的,但凶手并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但并不在乎。然后,他才把她绑起来,并强奸了她,绑的时候,绳子的活结又没系好,把她给勒死了。难道是我理解错了,还是你改变了你原来的想法?”
“我改变什么想法?你怎么不看看那份报告啊!也许警察是那样想的,但不是我。”
“那么,你是怎么想的?”
“不痛”笑了,他耸耸肩。
我把眼睛闭上,然后又睁开。
“你看。”我说,“我们已经开始大规模调查十天了,但我这是第一次听你说你认为那根绳子是一开始就绑在她脖子上的,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还问我?利普兰泽给我打电话只会说‘快点快点,我们要报告’。报告给他了,又没人问过我怎么想。”
“我刚刚不是问了吗?”
“不痛”坐回到椅子上。“也许,我什么想法都没有。”他说。
要么这个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要么我们确实犯了严重的错误。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决定从头再来。
“你是说,你觉得她是先被强奸,然后才被绑起来的吗?”
“应该是到最后才被绑起来的,我只知道这个。至于强奸?我现在倒不这样认为了。”
“现在不这样认为了?”
“是的。”“不痛”说,我们相互盯着对方,“你看看那报告!”他说。
“验尸报告?”
“不,这份报告。”他拍了拍我手上拿着的文件夹,于是,我开始看那份报告。报告是鉴证科送来的,在卡洛琳阴道里发现的另一样东西已经被化验出来了。是一种杀精剂,从浓度来看,鉴证科认为,来自于一种含有杀精成分的润滑剂,这才是没有找到任何活性精子的原因。
当我再抬起头时,“不痛”正得意地笑着,没有给我留丝毫情面。
“难道说,这个女人在和凶手发生关系时采取了避孕措施吗?”我问。
“应该是的。她用的润滑剂是含有杀精成分的,百分之二的浓度,应该是和子宫帽一起用的。”
“子宫帽?”我的反应已经相当迟缓了,“你验尸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子宫帽?”
“是没发现啊!”“不痛”捶了一下桌子,他看着我,笑得很大声,“验尸的时候你也在场啊!我把她全身都切开了,哪有什么子宫帽?”
我需要时间思考。“不痛”却在笑,我盯着他,恨不得咬死他。
“那子宫帽到哪儿去了?”
“让我猜?”
“对啊。”
“有人拿走了。”
“警察吗?”
“怎么可能是警察。”
“那是谁?”
“你认为呢?不是警察,也不是我,那一定就是那个人了。”
“凶手吗?”
“当然。”
我拿起报告,又看了一遍。看完以后,我有了一个新的发现,我突然想明白了我和熊谷刚刚的这番对话。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怒气却在上升,我能感觉到耳朵都在发热。也许“不痛”看出了我的情绪,在对我卖了十分钟的关子后,他终于开始直话直说了。他大概是想,我反正迟早也会明白过来的。
“你想知道我怎么想的吗?我觉得,这是一个圈套,这个杀了她的男人是她的情人。他来到她家,喝了几杯,和卡洛琳发生了关系,但是,他是个很容易动怒的家伙,他突然生气了,拿起什么东西,砸死了她,然后把现场布置得像强奸案。他把卡洛琳的尸体绑起来,把她阴道里的子宫帽也取了出来,不留下罪证,这就是我的想法。”
“汤米·莫尔托又是什么想法?”我问他。
外号“不痛”的浑蛋熊谷医生,终于被我逼到了极限。他干瘪瘪地咧着嘴,努力想挤出一个笑容。他喘着气,嘴角抽动着,但什么话都没有说。
我把报告还给他,在递给他的时候,我发现报告的日期是在五天之前。我指给他看报告上他自己手写的字迹,写的是“莫尔托762—2225”。
“你不需要把这个号码抄下来,好随时能找到莫尔托吗?”
“不痛”又恢复了正常。“哦,那个莫尔托啊!”他装腔作势的本事越来越强了,“是个好人,好人哪!”
“他现在怎么样?”
“哦,很好,很好。”
“让他有空也给我打个电话,别什么都把我蒙在鼓里。”我站起身,用手指着熊谷,我知道他讨厌别人叫他的外号,但我偏偏要叫,“‘不痛’,你替我告诉莫尔托和尼可,这很卑鄙。玩阴招,搞这些钩心斗角。小心我起诉你们妨碍司法公正,他们,还有你,都给我收敛点。”
我一把抢过“不痛”手里的报告,没有等他回答便离开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手臂因为愤怒都没有力气了。我回到区政府办公大楼,雷蒙德不在,我告诉萝瑞塔,让他一回来就找我,我有很要紧的事要说。我又去找梅可,但她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我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思前想后,哦,他们太精明了。我们要什么都给了我们,但仅限于此。给了我们结果,但没有告诉我们意见。鉴定报告出来以后就给我们打电话,但就是不提报告里到底是什么内容,让我们朝着错误的方向走得越远越好。而与此同时,却在私底下把一切都透露给莫尔托,这才是让我最愤怒的地方。我原本以为政治圈已经够肮脏了,但警局似乎更胜一筹。在这个圈子里,每一个人都会受到考验,要考验你对上司是否忠诚,对牌友是否忠诚,对女朋友是否忠诚,对亲戚是否忠诚,对不争气的兄弟是否忠诚,对需要你照应的新手是否忠诚…在任何一个大城市的警局里,大概就没有循规蹈矩这回事,至少在金德区是如此。很多年前,规矩就被扔掉了,这两千多身穿制服的人都是各为其主,“不痛”也一样。也许是尼可给他承诺了法医官的职位,他才会为他效力吧。
我的电话响了,是梅可。我穿过通道的门。
“哎。”我告诉她,“我终于知道莫尔托在搞什么鬼了。”
第十一节
晚上我正准备走,看见雷蒙德办公室的灯还亮着。已经快九点了,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来了不速之客。和熊谷三天前的对峙仍让我怒气未消,也对周边的人和事充满了质疑。所以,当我看见只有雷蒙德一人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时候,还真有些惊讶,他盯着办公桌上一张电脑打印的单子,抽着烟,烟雾后面的脸倒是显得很放松。在竞选进行到了这个阶段,这样的情景不同寻常。雷蒙德是一个勤奋的律师,经常熬夜加班,面前堆满了各种诉讼报告、公诉书,或者至少是一份马上要念的演讲稿。但最近参加竞选之后,绝大多数时候的晚上他都要做巡回演讲。即便在办公室,也是和拉伦还有他竞选团队中其他的大人物在一起商量事情。现在这样的情况太不寻常了,所以,当我走进去的时候,我轻轻地在那扇古老的橡木门上敲了两下。
“在看茶叶末占卜呢?”我问。
“差不多。”他说,“不过这比占卜准多了。结果不太好啊!”他的语气听起来很官腔。“第三频道和《论坛报》联合搞的民意调查显示,在竞选还剩八天的时候,尼可·德拉·戈迪亚已经领先目前在任的雷蒙德·霍根了。”
我的反应简洁明了,“见鬼。”
“自己看吧。”他把那张纸朝我推过来。
一堆的数据,我看不懂。
“最下面一行。”雷蒙德说。
“‘未’的意思是未投吗?”我问,“百分之四十三,百分之三十九,还有百分之十八的人没有投,你还有希望啊!”
“我是现任的检察长,一旦公众发现尼可有获胜的可能,他们都会改投他的。在初选中,新面孔就是优势。”雷蒙德在政治方面的很多观点往往并不明确,因为它代表的不仅是他自己的见解,也包括了麦克·杜克和拉伦的一些想法。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要保持乐观。
“只不过是你这两周比较不顺罢了。尼可在利用卡洛琳的谋杀案搅局,你的票数会上来的。再说,这种民意调查的误差有多少?”
“误差在百分之四,不知道这到底对我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他又告诉我,麦克已经去了电视台,希望电视台在宣布结果时能够把它说成是一种双方不相上下的感觉。拉伦则被派去报社做同样的工作,报社的编辑已经同意,会根据第三频道的立场来发表报道。“报社和电视台联合进行了民意调查,所以,它们在对结果进行宣传解释时,不会提出相反的意见。”雷蒙德解释道,他抽了一口烟,“我敢打赌,他们会照我们的意思操作的。他们会帮我这个小忙,但又有什么意义呢?数据就是数据,每个人都会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那你自己搞的民意调查,结果怎样?”
“没什么用。”雷蒙德对我说。竞选资金有限,没法开展大规模的调查,也就是按常规搞了一下。每个人,包括拉伦、麦克和雷蒙德原本都以为结果不会有这么糟糕,但也都不敢担保。
“你对卡洛琳案子的看法可能是对的。”他说,“这事对我的竞选造成了影响,但时机已经错过了。”雷蒙德把烟放下,直直地盯着我。“我们要输了,拉斯迪,我这是第一次这么说。”
我看着雷蒙德·霍根疲惫的脸庞,他是我以前的偶像、现在的上司。他双手交握,沉思着。从十二年前他开始谈论执法改革到现在,他终于要停下了。现在,这一切都是别人的问题了。十二年后,这就是一个精疲力竭的男人的回答。现在,理想和原则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因为你所抓到的罪犯,监狱里已经没有空的牢房去关押他们,法庭上也没有空的席位去审判他们。听审案子的法官往往就是读了个夜校法律专业的粗人,他们之所以从事这一行是因为他们父亲保险公司里唯一的空缺已经被兄弟抢走了,而他之所以能成为法官无非是因为三十年来老老实实地埋头苦干而已,这就是目前司法系统的现状。即便是尼可当选,情况也是一样,无论检察长在电视里做过什么样的承诺,也无论他所坚持的理想和原则是什么,在现实中,还是会有很多的刑事案件发生,而我们也没有有效的途径去消灭它们。审判的时候,律师总是人手不够,还会有很多的人打来电话,要求帮他们这个或那个忙。有太多的痛苦、太多的罪恶持续发生,新任的检察长会有明白的一天,而雷蒙德在挫败面前的这种轻松态度也让我释然了。
“管它呢!”我说。
“就是!”雷蒙德笑着说。他走到办公室一角的会议桌旁,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大酒瓶,然后又从饮水机旁拿来两个折叠纸杯,倒满酒,我朝他走过去。
“你知道吗?我刚开始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不喝酒。”我说,“我是说,我不酗酒。我不是抱怨这份工作,但确实十二年前我基本上滴酒不沾,不喝啤酒,不喝红酒,也不喝这种朗姆和可乐兑的酒。现在呢,我坐在这里,直接就喝上了纯威士忌。”我突然觉得喉咙发紧,眼泪涌上眼眶,雷蒙德又给他自己和我倒了一满杯,“时间真是无情啊!”
“拉斯迪,你这是人到中年了,才会说什么想当年。我离了婚,离婚的一个好处就是让我不再想当年了。我要是落选了,绝对不会好几个月一边喝酒一边哭诉以前的美好时光。”
“你会坐在律师事务所大楼四十层的办公室里,周围都是落地的大玻璃窗,秘书帮你跑前跑后,还有一堆百万身家的合伙人问你,如果想把你的名字挂到他们的公司门口,你愿不愿意?让你每周工作三十个小时你嫌不嫌多?”
“别乱说了。”雷蒙德说。
“我可没有乱说。”我回答道。过去几年,我曾经几次听到雷蒙德自己略带惆怅地幻想着那样的场景——干上几年,就能赚到足够的钱,到时候再去参加竞选,当上法官,说不定还能进入最高法院。
“好吧,也许吧。”雷蒙德说,我们都笑了,“你会来吗?”他问。
“我还有其他选择吗?拖拉王要是竞选赢了,肯定会让莫尔托当副检察长的,这太明显了。”
雷蒙德耸了耸肩,“尼可这个人说不准。”
“反正我也是时候重新开始了。”我说。
“你想去当法官吗,拉斯迪?”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黄金时刻。终于,我得到了十二年来忠心服务的奖赏。我想成为法官吗?汽车有轮子吗?棒球运动员会打棒球吗?这还用问吗?我喝了一小口威士忌,突然觉得一切豁然开朗。
“我会认真想一想的。”我回答道,“我要考虑工作方面的问题,还要考虑资金方面的问题,但我一定会认真想想的。”
“那就再说吧!那些人欠我的人情。他们希望我落选了也不要生气,再说,党内也要讲义气,我应该还是有点权力的。”
“谢谢你。”
雷蒙德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最关心的谋杀案查得怎么样了?”
“不太好。”我说,“总的来说,进展并不顺利,但对事情发生的经过有一点儿了解了。当然,如果那个验尸官可信的话,才能这么说。梅可跟你说莫尔托的事了吗?”
“我听说了。”他说,“是怎么回事?”
“斯托也许说对了,尼可让莫尔托躲起来,暗中影响我们的调查。”
“影响。”雷蒙德问,“还是暗中破坏?”
“大概两者都有点,我猜莫尔托主要还是在暗地里搜集信息。你也知道,给警局里的老熟人打电话,让他们把报告偷偷搞出来,说不定还故意让鉴证科把化验结果出慢点,但又能怎么证明呢?我还是不能完全确定他们在搞什么鬼。也许他们真的觉得我就是一个小丑,他们想自己破了这案子,好在选举之前轰动一下。”
“应该不会。”雷蒙德说,“他们只是这么说说而已。我打赌他们不敢这么做,破坏警方的调查那是妨碍司法公正,后果很严重。”雷蒙德接着说,“我告诉你尼可为什么要让莫尔托暗地里打探消息,他们这是在监视我。这招太精明了,他们掌控了我的行动,就知道应该怎么利用这个案子来造声势,而且还没有任何风险。每次我们碰到困境,他就可以大肆渲染了。”
我们又说了一会儿关于熊谷的事。我们俩都一致认为,他不太可能更改化验的结果,应该只是故意拖着我们。我们可以让他的助手把化验结果再复查一遍,但似乎也没什么必要。等明天民意调查的结果一公布,警局方面对雷蒙德的支持也就基本到头了。任何一个和尼可相熟的警察为了自己的前途,大概都会开始给他传递消息了吧。
“那么,化验报告的结论是什么?”雷蒙德还是很想知道,“谁是凶手?”
“可能是她的某个男朋友,也可能就是随便勾搭的某个人。看起来应该是个比较了解她的人,知道该怎么布置凶案现场,但也有可能只是巧合。谁知道呢?”我盯着手中的威士忌,酒的表面反射着一抹月光,“我能问个问题吗?”
“可以啊。”我真的很想知道雷蒙德为什么会把那个B类档案藏在自己的抽屉里,此时正是问他的好时机。他也一定预料到了,但我还有一件别的事也想问他,这个问题会让他大吃一惊的。我们已经一起喝了两杯酒,这是我们自从十年前一起办“暗夜圣徒”的案子以后,相处最愉快的时候。我知道,利用这次机会来解开自己心里的疑惑,有点不公平,但我还是要问。
“你为什么要和卡洛琳上床?”
雷蒙德笑了,很大声,笑得全身发颤,像是喝醉了一样。我知道这是酒吧里常见的伎俩,当你喝醉以后需要思考,用的就是这个方法,好拖延时间,去拒绝想跟你回家的放荡女人,去回忆刚刚碰到的熟人到底叫什么名字,或是去应付某个玩笑开过了头的记者。如果雷蒙德现在的酒杯里有冰块,那他应该会嚼着冰块,好让自己的嘴巴有事可做。
“听着。”他说,“关于你的问话技巧,我有话要说,拉斯迪,你太直接了,有时候得学会绕点弯子问问题。”
我们都笑了,但我什么都没有说,别想这两句话就打发我。
“这么说吧,我和死者当时都是单身,而且都是成年人。”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他一边说,一边低头盯着自己手里的杯子,“这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对吗?”
“如果你和她的凶杀案没有关系,那当然不是什么问题。”
“当然没有关系。”他说,“那女人的秘密谁知道呢?老实说,我跟她之间虽然相处得很愉快,但并没有多长时间。都已经过去了,大概是四个月之前的事了。”
雷蒙德很冷静,如果卡洛琳曾经让他动了真情,那他也没有表现出来。他似乎控制得很好,比我好。我看着杯中的酒。那个B类档案,还有卡洛琳儿子的一些话,都是线索。事实上,很久以前,我就猜到了卡洛琳和雷蒙德之间有不寻常的关系,那些眉来眼去的小动作,她到他办公室去的频繁程度,还有他们俩一起离开办公室的举动。当然,在那之前,我就已经很熟悉这些套路了。我也曾经和卡洛琳好过,虽然后来还是分开了。我看着他们的这一切,内心在翻腾,半是怀旧伤感,半是怒火中烧。所以,今天我冒着惹怒雷蒙德的风险,也要亲耳听到他的承认。
“她的一些秘密,你知道。”我说,“你见过她的儿子。”
“确实!你跟他谈过了?”
“上周谈的。”
“他有告诉你他妈妈的什么秘密吗?”
我说:“有。”我知道,像雷蒙德这样的人多么希望自己是难以猜透、捉摸不定的。
“那孩子活得并不开心。”雷蒙德说。
“你知道吗?他告诉我,他妈妈想当上检察长。”
“我也听她自己说过。我告诉她,得慢慢来。她得有工作上的表现或政坛上的关系,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当上的。”雷蒙德的语气很平常,但他看我的眼神却是意味深长,他是在说,我没有你想的那么笨。我还是分得清事情的公私轻重的,不会被美色迷昏了头。十多年的位高权重,旁人的溜须拍马并没有让我变得迟钝。我突然又生出了对雷蒙德的尊重,我很高兴。我心想,你是好样的,雷蒙德。
那么,就是这么回事了。雷蒙德说,四个月之前他们就结束了,时间上也是吻合的。雷蒙德把话说清楚,卡洛琳便与他分道扬镳了。和其他人一样,她大概觉得雷蒙德不会参加竞选,也不会把他的位置传给别人。她原本以为可以让雷蒙德支持自己,但当雷蒙德把自己的意图说明后,她便离开了。唯一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卡洛琳一开始会来找我,而不是直接去找雷蒙德?当她可以直接跳上快车的时候,为什么先要上辆慢车?除非她并不像我认为的那么现实。
“她是个很强硬的女人。”雷蒙德说,“也是个好人,你也知道,毕竟很强硬啊!”
“对。”我说,“是很好,也很强硬,现在却死了。”
雷蒙德站起身想离去。
“我还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现在很想了解我的私事啊,是不是?”雷蒙德笑了,露出白白的牙齿,显得颇有魅力,“让我猜猜,你想问的是,我为什么会把那个档案藏起来?”
“差不多。”我说,“我明白你为什么不想让那份档案到处流传,但你一开始为什么要把它交给卡洛琳?”
“唉。”他说,“你是想指责我吗?她开口要了,而我当时正和她在一起,我猜她是从琳达·帕瑞兹那里听说的。”琳达是我们负责处理投诉邮件的一个文员,“你也知道卡洛琳那个人,急性子。我想,她也许是觉得这案子对自己有好处,我倒是一直都觉得这案子是无中生有。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
“尼奥?”
“对,尼奥。大概是编出来的。”写举报信的人被骗了钱,“这是我的想法。你觉得呢?”
“我也不知道。”
“她看了信,然后去了三十二区分局找档案。什么都没有,她是这么跟我说的。”
“这个案子怎么没有告诉我?”我说,话里带着一点儿微醉的感觉。
雷蒙德点点头,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拉斯迪。人做了一件蠢事后,又会做更多的蠢事,是她让我不要说的。如果有人知道我把这个案子交给了她,大家就会猜到我们之间的事了。我不想这样,你明白吗?再说,也没人有什么损失。”
“我觉得我很伤心。”我说。我已经想说这句话很多年了。
他又点点头。
“对不起,拉斯迪,真的对不起。见鬼,我真是个浑蛋。”他走到靠墙的桌子旁,看着自己孩子的照片,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然后,他穿上了外套。他的手臂和双手都有点不灵活,衣领半天都没有整平,“你知道吗?如果这次竞选我真的输了,我就辞职,让尼可上,反正他那么想上。”他停下来,“或者让你上,你是不是也有点想坐这个位置啊?”
雷蒙德,非常感谢你,我心想。也许,卡洛琳想选择你做跳板是对的。
我也站了起来,我帮他把衣领整好,关上灯,锁上办公室的门,送他坐上出租车回家。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的位置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坐的。”当然,我还是保持着自己的老习惯,说的确实是真心话。
第十二节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对卡洛琳那种疯狂的渴求转化成了我对摇滚音乐的再度上瘾。
“这和卡洛琳喜不喜欢摇滚乐完全没关系。”我对罗宾森医生解释说。
她还是在办公室里放着交响音乐。不是那种会引起人对年少时光怀旧情愫的音乐,我不喜欢。我也不喜欢六十年代的灵魂乐和摇滚乐,虽然它们陪我度过了十几岁和二十出头的岁月。我更不喜欢现在流行的新潮音乐,它们声音尖厉、无病呻吟,歌词不知所云,节奏更是乱七八糟。在我偷会卡洛琳的那段时间里,我开始每天开车上下班,我告诉巴巴拉,就是不想坐公交车。当然,有了车,晚上溜去卡洛琳家才更方便,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我真正想要的是自己开上五十分钟的车去兜风,把车窗关上,将车上电台里的摇滚乐放到最大声,让车窗玻璃都跟着音乐的重低音一起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