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赋予超然的能力,单靠人类的本性是无法处理人类各种事务的。他说,人类本性中也会被傲慢所充斥,并且易犯错误…。
我们将牛视为牛,将羊视为羊,但我们自己是高级种族,我们统治着它们。仁慈的上帝,以他对人类的慈爱,给我们派来了神鬼,它们是高级种族,它们自己很闲适也很快乐,一点儿不亚于我们人类,它们在关照着我们,给我们以和平与尊重,秩序与公正永存,它们使各个部落的人快乐无比、团结一心。
他坚决否认神鬼是邪恶的起源,将性欲的守护神厄洛斯描绘为鬼,而不是神。“既是人又不是人”,“既不好也不坏”。但后来所有的柏拉图主义者,包括那些强烈地受基督教哲学影响的新柏拉图主义者都认为某些鬼是善的,而另一些是邪恶的。但是,柏拉图的著名弟子亚里士多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他认真地考虑了梦是鬼制造的看法。普鲁塔克和波菲利认为,充斥于外层空间的鬼来自月亮。
早期基督教教父们尽管从使他们感到眼花缭乱的文化中吸纳了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但他们仍急于将自己与“异教徒”的信仰体系区分开来。他们教导说,所有异教徒的宗教都是由对鬼和人的崇拜思想组成的,在这些宗教的思想中都将鬼和人误解为神。当圣保罗《以弗所书6:14》抱怨高殿的邪恶时,他没有提到政府腐败,却提到高殿中的鬼:
我们不应反对人性,我们应该反对的是特权统治国家的制度,反对强权,反对这个世界中黑暗势力的统治者,反对高殿中的精神邪恶。
从最初时起,他们就有意地不过多地用鬼这个词,而是较多地使用一种富有诗意的隐喻来形容人们心目中的邪恶事物。
圣奥古斯丁为鬼的问题所深深困扰,他援引了当时流行的异教徒的看法:“众神占据了最高的位置,人处于最低地方,魔鬼居于中间…。他们的身体不朽,但思想情感与人无异。”在《上帝之城》第八卷中,奥古斯丁接受了这种古老的传统理论,用上帝取代了神,他着重描绘了鬼所具有的特性,即,它们毫无例外全是邪恶的,它们没有救苦救难的品质,它们是灵魂和肉体邪恶的源泉。他把它们叫做“虚无缥缈的动物…急切地要对别人进行伤害,与正直的品格格格不入,高傲狂妄,嫉妒成性,邪恶至极”。他们可能声称在上帝和人之间传递消息,将自己伪装成上帝的天使,但是这种伪装是陷阱,引诱我们走向毁灭。他们能够假装成任何样子,而且知识渊博——“魔鬼”一词(demon)在希腊文中的意思是“知识”(Knowledge)——尤指物质世界的知识。尽管如此,但它们缺乏仁爱。他们折磨“人们被禁锢的和易受骗上当的头脑”,德尔图良写道:“它们居住在天空中,与星星为伴,与云彩交谈。”
在11世纪,有影响的拜占庭神学家、哲学家和不太正直的政治家迈克尔·卜塞路斯用这样的语言描述魔鬼:
这些动物存在于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它们情感丰富,因为它们就沉浸在浩瀚的情感海洋之中,它们上升的地位引人注目,正如它们的地位和等级一样。正因为如此,它们同时也受情感支配和束缚。
大约在1270年,一位斯科特拉男子修道院院长写了一篇关于鬼的完整的论文,其中不乏丰富的第一手材料:他看到(只有当他眼睛闭着的时候)了无数的邪恶的魔鬼,像垃圾堆里的尘埃,在他和其他人的头脑周围发出嗡嗡的声响。尽管理性主义者、波斯人、犹太人、基督教徒和穆斯林人的思潮一波接一波地涌现,尽管有革命的社会、政治、哲学思想不断煽动,但是它们的存在和主要特点,甚至魔鬼的名字从赫西奥德到十字军东征一直保持不变。
魔鬼,“天空中的强者”,从天而降,与妇女发生非法性关系。奥古斯丁认为,女巫是被禁止的性交合的产物。在中世纪,与其前的古代一样,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这种传说。魔鬼叫做妖怪或下凡天使。用妖魔的手段勾引女人者被称为梦淫妖,勾引男人者被称为女梦淫妖。一些修女们报告说,她们在一些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感觉到是在梦中与告解神父,或主教之间发生了十分相像的事情。15世纪的一位编年史家写道:“修女们第二天醒来,发现她们自己被玷污了,好像与某个男人有过性交行为。”在古代中国,也有类似的记载,但是是在闺房里,而不是在女修道院中。长老制宗教作家理查德·巴克斯特在他写的《世界精神的必然性》(1691)中认为,如此多的妇女报告有过梦淫经历,“否定这种事情是没有道理的”。
当他们被勾引时,他们感觉到男女梦淫妖就像重物压在做梦者的胸口上。无论Mare一词拉丁语意思是什么,在古英语中其意思就是梦淫妖,而nightmare原意是指压在睡眠者的胸口上,用梦来折磨他们的魔鬼。在亚大纳西的作品《圣安东尼的生活》(写于大约公元360年)中,魔鬼被描述为随意出入紧锁的房间的东西。1400年之后,法国学者吕道维克·希尼斯塔里在他的书《魔鬼》中向我们保证说魔鬼能穿墙而过。
从古代到中世纪后期,魔鬼的客观真实性几乎是毫无异议的。迈蒙尼德否认它们的真实性。但绝大多数犹太教教士都相信迪布克。在我所发现的很少的事例中甚至暗示魔鬼是内在的产物,它产生于我们的思想,曾有人问一个早期教会教父——阿巴彼门:
“魔鬼是怎样同我们争斗的?”
波门教父反问:“魔鬼同你争斗?我们自己的意志变成魔鬼,正是这些魔鬼攻击我们的。”
中世纪对梦淫妖的态度受到迈克洛比乌斯于4世纪写的《对西庇阿之梦的评论》的影响。这本书在欧洲启蒙时期之前再版多次。迈克洛比乌斯描述了“在醒时与睡去的时刻”所看见的鬼魂(phantasma)。做梦者将鬼魂“想象”为食肉动物。迈克洛比乌斯有怀疑的习惯,而在他所生活的中世纪时期,人们一般对此一无所知。
魔鬼对人的困扰开始变得日趋强烈。在这段期间,教皇的1484年通谕(英诺森八世时期)中表明:
我们听说,两性成员都不回避他们曾同邪恶的天使、梦淫妖发生过关系。
梦淫妖运用它们的魔力、咒语、迷人的妖法和魔术似的手法,窒息和扼杀,使得女性不能出生。以及产生许多其它灾难。
由于这个通逾,在整个欧洲开始出现有组织地对大量的“女巫”的迫害、拷打和处决。她们按奥古斯丁所说被认为犯有“用不道德的行为扰乱未察觉的世界”罪。尽管在通谕中用其特有的语言不偏不倚地使用了“两性成员”这个词,但受迫害的主要是少女和成年妇女。
在其后的几个世纪里出现了许多主要新教派,尽管他们与天主教会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基本观点是相同的。甚至连德西迪里厄斯·伊拉斯谟和托马斯·莫尔这样的人也相信女巫。卫理公会的创始人约翰·卫斯里说:“放弃巫术实际上就是放弃《圣经》。”名声显赫的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在其《论英国法律》(1765)一书中断言:“对巫术和魔法的可能性,而且对其事实上的存在的否认,就是对《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大量篇幅中出现的上帝这个词的断然否认。”
英诺森评论道:“我们亲爱的年轻人亨利·克雷默和詹姆斯·斯普林格已被教皇授命为对这些异教徒的邪恶进行审讯的宗教法官。”如果“被追究的令人深恶痛绝的人和穷凶极恶之人得不到惩罚”,那么,芸芸众生之灵魂将受到永远的惩罚。
教皇指示克雷默和斯普林格运用15世纪后半叶的全部理论写出一份综合分析报告。通过对《圣经》以及古代和现代学者理论的详尽的论述与引证,他们写出了《女巫惩治法》,恰当地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可怕的文件之一。托马斯·艾迪在其《黑暗中的蜡烛》一书中,对这个文件进行了谴责,认为它是“邪恶的学说与发明”,“可怕的谎言和不可能实现的法令”,其作用是用来“使他们无人可及的残酷行径瞒天过海”。所谓“惩治”指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说,只要你被控犯有从事巫术活动,你就是巫师。证实指控有效性的可靠手段就是拷打。被告没有任何权利。被指控有罪的人也没有任何辩解的机会。人们从不考虑控告可能是出于某种邪恶的目的,比如,嫉妒、报复或者出于法官经常没收被指控有罪人的财产,中饱私囊的贪婪。这个为打手们准备的技术手册还阐述了在处死女巫的程序之前将魔鬼从她们身体内驱除出去的适用的拷打方法。只要一纸《惩治法》在手,教皇的为惩治女巫所付出的努力就得到了保证,宗教法庭审判官一夜之间遍及整个欧洲。
惩治女巫的行动很快就变成了费用巨大的骗局。由被控告者及其亲属承担调查、审判和执行刑罚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除此而外,还有雇佣私人侦探跟踪调查女巫、请看守喝酒、宴请她的法官、派人到另一个城市去邀请更富经验的打手、购买柴火、焦油和绞索等各种费用。每判决一个女巫火刑处死,就要给参加惩治活动的成员一笔奖金。如果被定罪女巫有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就由教会和政府瓜分。这种惩罚女巫的做法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得到认可时,出现大量的杀人犯和窃贼的案件就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当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出现为其服务时,他们的注意力就从贫穷的女巫和老太婆身上转移到中产阶级和富有的男人和女人身上。
越多的人在拷打下被迫承认从事巫术活动,将整个事情按一种纯粹的脱离实际的幻想继续进行下去就越发困难。当每个“女巫”被屈打成招,被迫将别人也拉下水时,女巫的人数就飞速增长。这些确立了的“魔鬼仍然活着的可怕证据”在后来美国的塞勒姆女巫审判案中被再次使用。在轻信的时代里,最不可靠的证据也会被认真而谨慎地接受。这造成了数以万计的女巫们在“安息日”时集中在法国广场。她们中的1.2万人逃往纽芬兰,逃亡的人群使得天色苍茫,黑暗凄凄。《圣经》劝告我们:“你们不应伤害女巫,让她们好好地生活。”大批的妇女被烧死。当拷打工具被神父第一次赞美后,最可怕的刑罚便经常应用到年老的或年轻的被告者身上。英诺森死于1492年,在他实际上已经死后,人们还尝试用输血的方法(导致三名男孩死亡)和吸吮一位正抚育孩子的母亲的乳汁以保住他的命,未果。他的情妇和孩子悲痛欲绝。
在英国,女巫发现者,也称“监视者”,很容易找到工作,他们将一个女孩或妇女抓住并被法庭处死,就可以收受一笔可观的奖金。没有人警告他们在控告别人时应该注重证据。一般他们只是根据“魔鬼记号”——疤痕、胎记或症——来判断是否是女巫,当他们用针扎入妇女的肉体时,既不受伤又不流血,这时就可以判断她是女巫。
他们使用巧妙的手法经常使人看起来好像针深深地刺入女巫的肉体。当没有什么明显伤痕出现时,他们就会说,“看不见的标志”就足够了。在绞刑架上,一个17世纪中叶的监视者“承认他曾用这种方法害死过220多个的英格兰和苏格兰妇女,每害死一个得到20先令。”
在女巫审判中,能减刑的证据和被告证词无人理睬。在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不可能有女巫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得到提供。对证据的规定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比如,在不止一个案子中,丈夫证明妻子被指控为在女巫的安息日与魔鬼嬉戏玩耍的时候,正睡在自己的身旁。但是大主教耐心地解释说,那时这个丈夫怀中搂抱的不是他的妻子,而是魔鬼。丈夫们从未想象过他们的感知力是否能超过撒旦魔力。漂亮的年轻妇女只得被抛入火海。
有这样一种人,他们有很强的性欲而又厌恶女性——这种人更有可能出现在性欲压制、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在这种社会里,宗教法官一般是从保持独身生活的神父阶层中选拔出来的。审判时,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被怀疑是女巫的被告与魔鬼或妖魔性交时性高潮的持续时间和出现的次数(尽管奥古斯丁已确定“我们不能把魔鬼叫做私通者”),以及魔鬼的“成员”的本质(所有描述都说是“冷酷”)上去了。根据卢道维克·辛尼斯特拉里1700年的书中的描述,“魔鬼的标志一般在胸部或阴部”。结果,被指控为女巫者阴毛被剃掉,并由特别安排的男法官来仔细检查其阴部。在杀害20岁的阿卡迪亚姑娘琼的过程中,当她的裙子被火烧着时,鲁昂的刽子手扑灭了火焰,这样围观者就能看见“一个女人身上能有和应该有的所有秘密了”。
一部编年史告诉我们一些仅在1598年一年中,仅在德国小城维尔茨堡一个城市,葬身火海的人的统计数字,这些描述在我们面前再现当年的人类的实况:
参议员的服务员,叫做格林;上了年纪的坎兹勒;裁缝的胖妻子;门格多夫的女厨子;一个陌生人;一个陌生女人;保纳赫,议员,维尔茨堡最胖的公民;法院的老铁匠;一个老妇人;一个小姑娘,9到10岁;一个更年轻的姑娘,前者的妹妹;格贝尔的孩子,维尔茨堡最漂亮的女孩;一个精通许多语言的学生;从敏斯特来的两个男孩,每个年龄都在12岁左右;斯德泊的小女儿;看守桥堡的女人;一个老妇人;城市委员会执行官的小儿子;克纳泽的妻子;
一个屠夫;舒尔兹博士的女婴;斯瓦尔兹,哈赫的教士…
这种事情在继续发生。某些事件受到人们富于同情心的特别关注:“法尔肯博格的小女儿被秘密处死,并被焚烧。”仅在一年的时间内,在那个小小的城市,就发生28起公开处决事件,平均每次有4到6个受害者。这仅仅是发生在整个欧洲各地的各种形式处决事件的一个缩影。没有任何人知道共有多少人被杀害。也许几十万,也许几百万。那些对起诉、拷打、判决、执行火刑并证明这些处决公正的承担责任的人是胸怀坦荡的。这个问题应该问他们。
他们不可能犯错误。他们从事巫术活动的坦白不可能是信口胡说,或者,竭力满足审判者的要求以免继续遭受拷打。女巫审判法官皮埃尔·德·郎克莱在他1612年写的书《对邪恶天使不忠行为的阐述》中对此解释道:“在这些事件中,天主教教会因为对女巫执行火刑而犯下重大罪恶。但是,是由于那些人攻击天主教教会而使得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了,因此,天主教会是根据事实本身(ipso facto)犯下了重大的罪恶。在一些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批评火烧女巫的人受到了惩罚,有些人以自焚的形式进行抗议。宗教法官和拷问者是在为上帝服务。他们在拯救灵魂。他们阻止魔鬼的肆虐。
从事巫术活动当然不是唯一的应受拷打和遭受火刑的罪行。背叛教会是更严重的罪过,无论是旧教还是新教都要对这种行为进行无情的惩罚。16世纪时,学者威廉·廷代尔冒失地考虑将《新约全书》译成英文。但是,如果人们能实际用自己的语言,而不是神圣的拉丁语阅读《圣经》,那么他们能形成自己独立的宗教观点,他们就会形成自己与上帝交流的个人渠道。这对罗马天主教神父地位的安全性形成了挑战。当廷代尔试图出版他的译作时,在整个欧洲他不断地受到骚扰和追捕。最后,他终于被捕,并被绞死,同时为他额外设置了多余的刑罚,将他的尸体绑在火刑柱上焚烧。他的《新约全书》的译本(一个世纪之后成为精确的金·詹姆斯译本的基础)被军队挨家挨户搜查,基督教徒以不让其他基督徒了解基督所说的话的含义,来虔诚地保卫基督教。这种认为知识应该通过遭受折磨和死亡来获得的思想模式和绝对的信念思潮不会对那些被指控犯有从事巫术活动罪的人有任何帮助。
焚烧女巫这个西方文化的特征,除偶尔政治的影响以外,从16世纪开始变得越来越不明显。英国最后一起判处女巫死刑的事件中,一个女人和她9岁的女儿被绞死。她们的罪过是用脱长筒袜的方式招惹来一场暴风雨。在我们这个时代,在孩子们的游戏中经常能找到女巫和妖怪。驱邪伏魔仍然是罗马天主教和其他教会的主要活动。一种信仰的崇拜者仍然指责对其他信仰的崇拜行为是邪恶的妖术。我们至今仍然在使用“地狱”(pandemonium)这个词(意指群魔聚居之地)。一个疯狂凶暴的人仍被说成是魔鬼般的人(在18世纪前,精神病还普遍地被归咎于超自然原因所造成,甚至失眠也被认为是魔鬼的惩罚)。半数以上的美国人告诉调查人员,他们“相信”魔鬼的存在,10%的人声称与鬼说过话,马丁·路德说他经常与鬼交流。
1992年,一本被称为“精神战手册”的《准备战争》的书中,丽贝卡·布朗告诉我们,流产和婚外恋“几乎毫无例外地会招致魔鬼的侵扰”。冥想、瑜珈、武术都体现出对基督教忠贞不二,他们将被引导信奉鬼神;摇滚乐不是“偶然产生”的,而是撒旦本人精心控制人类头脑的计划产生的结果。有时“你爱的人被魔鬼缠身而毫无察觉”。魔鬼崇拜至今仍然是许多虔诚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魔鬼到底做了些什么?在《惩治法》中,克雷默和斯普林格认为:“魔鬼忙于用采集人们的精子,然后它们用自己转移这些精子的方法干涉人们正常的性交及其概念。”中世纪的由魔鬼进行的人工授精至少可追溯到圣托马斯·阿奎那,他在《论三位一体》书中告诉我们:“魔鬼能使它们收集到的精子转移,并把它注射到其他人的身体里。”他的同伴圣波拿文都拉更详细地描述道:女梦淫妖“逐渐占据了男人,吸纳了他们的精子;然后它们用熟练的技艺保持精子的存活率。然后,在上帝允许下,它们变成男梦淫妖,将精子灌入女子的卵巢里。”人鬼交配的产物也是如此。这些东西长大时,魔鬼就来拜访他们。一个跨辈、物种相互转换的性结合方式就产生了。我们还记得,这些生物以善行闻名,实际上它们是住在天上的。
这些传说中没有谈到太空飞船。但是却有大部分我们今天谈论的外星人绑架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那些生活在天上对性非常感兴趣的非人类生物,它们能穿墙而过,能用心灵感应进行交流,在人身上进行生殖试验。如果我们不相信魔鬼确实存在,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个让整个西方世界(包括我们当中被认为是最聪明的人)欣然接受,被每一代人的经历不断强化,由教会和政府教授的奇怪的信仰体系?除了建立在广泛传播的认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复杂而神秘的变化过程之上的所有人都有的幻觉外,还有什么其它的真正的解释吗?
在《创世纪》中,我们读到天使们与“人的女儿”进行性交的故事。古希腊和古罗马传说的神话中,讲诉了神变成公牛、天鹅或一大堆金子出现在女人面前,并使她们怀孕。在早期基督教教义中,哲学不是源自人类的心智,而是来自魔鬼的枕边私话——从天而降的大使将上帝的秘密偷偷告诉给它们的人类配偶。具有同样内容的传说也在世界各国的文化中广泛流传。与梦淫妖类似的魔鬼有阿拉伯神灵、希腊的森林之神、印度妖魔、萨摩亚专门与人做爱的鬼、凯尔特鬼和许多其他各种鬼。在魔鬼猖獗的时代,人们很容易将他们害怕或仇恨的人形容为魔鬼。传说墨林与女梦淫妖生下后代。柏拉图、亚历山大大帝、奥古斯塔和马丁·路德也都说有同样的经历。有时,整个民族——比如匈奴人和塞浦路斯人——都被他们的敌人咒骂为是魔鬼繁殖的后代。
在《犹太圣法经传》中女淫魔的原型是夜妖,上帝用泥土创造了她和亚当。因为违抗上帝旨意,她被逐出伊甸园,但是没有回到上帝身边,而是到了亚当身边。从此,她每晚勾引亚当的后代。在古代伊朗文化和许多其它文化中,男人夜晚遗精被认为是女淫魔引诱的结果。阿维拉的圣特蕾莎生动地描述了与天使——她坚信,那是明亮的大使,而不是黑暗的天使——性交的过程,正如其他后来被天主教徒神圣化了的女人也做过同样的事。18世纪魔术师和江湖骗子卡廖斯特罗毫不遮掩地让人们相信,就像在拿撒勒时的耶稣一样,是“上苍和地球的孩子”结合的产物。
1645年,有人发现英国康沃尔郡少女安妮·杰弗里疲惫地昏睡在地板上。过了很久,她回忆起遭到六七个小个儿男人的袭击,随后她瘫软如泥,被带到天上的一座城堡里,她在那里受到这些人的性诱惑,然后被送回家。她称那些小个儿男人为小精灵(对许多虔诚的基督徒来说,正如对贞德进行审判的宗教法官来说,这只是叫法不同,本质是一样的。小精灵即魔鬼,这是个既明确又简单的问题)。它从天上回到人间就是为了恐吓和折磨她。第二年,这个女人就被控从事巫术活动而被捕。从传统上讲,小精灵有魔力,用最简单的触摸就能使人瘫软在地。在仙界,一般的时间推移很慢。它们的生育能力受到了损害,因此他们与人性交,并带走他们的孩子——有时留下一个精灵替代品,叫做“偷换的孩子”。从现在来看,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假如安妮·杰弗里是在一种四处谈论外星人,而无人谈论小精灵;谈论UFO,而不是天上城堡的文化中长大的女孩,那么她所说的故事与“被绑架者”所讲的故事有什么重大差别吗?
戴维·赫福德在他1982年出版的名为《来自夜晚的恐怖:对历来遭超自然袭击的经历研究》一书中描述一位30多岁,受过大学教育的,从事企业经营的青年人的回忆。他说,当他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的时候,有一年夏天与其姑姑住在一起。一天晚上,他看见在房间里有神秘的光亮在移动。后来,他就睡着了。在床上,他看见一个白色发光物体爬上楼梯。它进到他的房间,停了一会儿,然后说——令人扫兴的是,在我看来,它似乎说的是——“这是一张油地毡。”有的晚上,这个物体是个老女人,有的晚上,它是头大象。有时,这位年轻人相信整个事情是场梦,有时他又肯定他那时是醒着的。他被压倒在床上,浑身瘫软,不能移动,也不能叫喊。他的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在以后的连续许多晚上都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事在外星人绑架事件出现之前在广泛流传。如果这个年轻人知道有外星人绑架的事,那么他说的那位老女人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更大的头和更大的眼睛呢?
在《罗马帝国兴亡史》一书中,爱德华·吉本在其中一些著名的段落中描述了在古代后期,轻信与怀疑主义之间力量的变化:
轻信按照信仰的仪式行事;狂热可能假装成灵感的表达方式,偶发事件或机械装置所产生的效果都是由于超自然原因造成的…
在现代(吉本在18世纪中期写道),潜在的、甚至是无意识的怀疑精神也要遵照最虔诚的意向行事。他们对超自然事实的认可是冷漠和被动的默认,而不是主动的同意。长期以来,人们都遵守和尊重不变的自然秩序。我们的理性,或者至少是我们的想象力对承受神性可见的行为没有充分做好准备。但是在基督教最初时期,人类的状况是完全不同的。异教徒中最好奇或最轻信的人经常被说服加入某个坚信存在神奇力量的社团。最早期的基督徒永远紧跟秘教观点。他们的思想受到对最奇特事件坚信不移的习惯的熏陶。他们感觉,他们幻想他们不断地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魔鬼的袭击。他们被幻觉所安慰,他们接受预言的教诲,他们通过教堂祈祷以求奇迹般地解脱危险,疾病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