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敬业没注意那么多事,他还是比较赞成何晓筝的说法。何晓筝根据尸体碾压伤和拖擦伤痕迹的方向,很快判断出:肇事车辆自西向东逃逸,是重型大货车。父女俩在肇事车型和凶手逃逸方向上,不谋而合。

接下来,何晓筝走到萧错面前,不说废话,开门见山:“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碾压萧楚格的车,是辆重型车,只有重型车辆,才会像碎肉机一样将尸体扯得满地都是,因碾压引起的骨折和喷血,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裂撕脱,尸体还能保持原状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深、中、浅三种伤害,会强烈刺激人体各种痛觉神经,引起神经性休克致死,这就是受害者的死亡原因。除非,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是极其痛苦。遗憾的是,死者保存完好的恰恰是她的脑袋!”

何晓筝说完,围观者一片愕然。何敬业转身看了看萧错,拍了拍他的肩膀,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你…先节哀顺变。”

猴渣想劝,没张开嘴,自己就先哭了,只好捂着胸口,干瞪眼。他见萧错把脸藏在手心里,点了几下头后,后背就一抽一抽的,猴渣知道他是心疼。

何晓筝安慰萧错说:“你是个明白人,我把道理摆开了,你就明白了。如果司机在事发时,采取了刹车措施,车轮会有少许旋转或不再旋转,在轮胎凸面的作用下,人体皮肤会留下的花纹印痕,是凸面。而我仔细检查了格格的皮肤,上面的轮胎花纹印迹,是凹面的。这种印痕,是司机在碾压时,没有采取刹车措施造成的。我看过奔驰车的刹车痕迹,非常明显。所以,无论从尸表检验还是车痕检验,猴渣跟萧楚格的死亡,都没有一点关系。”

照理说,要让一圈外行人,听明白法医尸检分析中的专业术语,看上去确实很难办,毫不夸张地说,要是遇到脑子慢的家属,何晓筝还要配以插图,边在地上、纸上划拉着,边解释这个部位为什么是这样,那个部位为什么是那样。相信只要脑子不太白痴的人,就一定能听得懂。事实结果告诉我们,她做到了。

萧错明白了,猴渣明白了,何敬业也明白了,他拉过何晓筝来千叮万嘱:“无刹车碾压,多发生在行人突然出现的时候,因为目标出来太快,司机没有躲闪的意识,直接就碾压过去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行人轻生自杀和他杀。我还是那句老话,判断死亡性质,至关重要,一旦误判,就会造成冤假错案。”

何敬业说得不错,死亡性质,才是关键,如果何晓筝判定不下,萧错定会整理一下书包,立马到刑警学院读法医系去。这事,他能做出来,猴渣信,何敬业也信。

猴渣清白了,这还没完,头疼的还在后面。

 

 

第三十二章 悬天命案


何晓筝那个只长有五官的脑袋,却有着极为可怕的智慧,在支离破碎的尸体面前,她牢牢地抓住了死者的手。一点也没错,格格的手,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死者是一个盲人,她能用手指去感知世界,也会用她的手指告诉我们真相。

何晓筝见格格的手指十分僵硬,指上还沾着点点血迹,弓成一个奇怪形状,似乎把所有力量,都集中在手指上。那是她还在渴望,渴望从浓雾中抓到一根救命草。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像利剑一样指向天空,那似乎是在提醒何晓筝:要注意并探究这个细节——我的死亡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阴谋。

何晓筝闭上眼睛,根据手指姿势,模拟事发经过。格格被车辆自西向东从身体上碾压而过,她是在伸手求救,可她什么也看不见,路上没有人,只有浑身的疼痛,但是,她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许多体液溢出,黏糊糊的一片,血一直在流,一直流到她的手指,但她不知道那就是血。那些大雾无拘束地从她下身往上弥漫,最后,地面上她只剩下一只求救的手,保持住生命最后的姿势。这个时候,格格已经死了,但她的身体依旧被车辆的底盘勾着,朝不同方向分割着,直到支离破碎。

何晓筝摸了摸格格僵硬的手指,立即有五十只手在浮动,两百根手指,一齐伸向何晓筝瞳孔。这无疑给何晓筝的心带来一个突击震撼,她看着何敬业说:“这种僵硬,是尸体出现局部痉挛。死者才二十出头,她用她的手,告诉我们,她并不想躺在这里,她要爬离这个地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想爬出死亡区域。”

这又是个什么说法?众人目瞪口呆,愣愣地看着何晓筝,等待着她的解释。何敬业问:“你怎么能肯定,她是在爬?”

何晓筝并不着急,一字一板地说道:“尸体痉挛,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在死亡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是判明死者临终状态和鉴别他杀、自杀的可靠依据。现在,从死者手指姿势,以及破损程度上看,她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爬行之后才死亡的。一个迫切想逃离死亡区域的人,我可以肯定她不是自杀!”

何晓筝既然都说是“肯定”了,何敬业只有点头承认:“一个盲人选择山路卧车结束生命,这确实于理不合。”

何晓筝从格格的手指上取下戒指,用放大镜仔细观看:“这个戒指镶有钻石,又戴在无名指上,应该是枚婚戒。死者手指没有出现环痕,最多只戴了一周。看来,她已经有了圆满归宿,放弃眼前的幸福,选择死亡,那是严重不合逻辑的行为。另外,钻戒美丽昂贵,却没有人拿走?”

何敬业打开证物袋装进戒指,说:“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就算她手里提着一百万现金,也没必要把她碾成这样,再去劫财。”何晓筝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萧楚格的手:“不能排除,凶手对死者其他的东西感兴趣的可能。”何晓筝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缺心眼,直逼要害。

她把格格的手翻过来,手掌上刻着一条条繁多而复杂的细纹,有深、有浅,相互交错着爬满她整个手掌。她摸了摸手指骨骼,从手指受力骨骼来看,死者应该经常从事手指活动。

何晓筝在格格的手指甲里发现一层黑色物质,她仔细观察,死者虽然失明,但她衣服整洁,面容干净,可见,她的生活起居一直被照顾得很好,整个人都一尘不染,指甲里怎么会存有污垢呢?

她小心翼翼地将指甲剪下,放进证袋物里待检。然后她望向葬狗坡的山路,小嘴微微一抿,抿出了个令人诧异的问题:“死者指甲里的黑色残留物,应该是沥青,而她手下的地方,并没有沥青,这里不应该是原始现场。”

何晓筝的问题是极其严重的,如果这不是原始现场的话,那格格会在哪丧命的呢?这个问题没有难住何敬业,他指着前方血泊处,说:“尸体是被车辆拖拉到这此,这山路一直修修补补的,有钱的时候,就糊几块沥青,没钱的时候,就垫点石头子,也是凑合着通个车。原始现场应该是那块刚修补过的路,只有那边的柏油还很新鲜。”

何晓筝叫警员把警戒线往后拉远,让围观的群众尽量站远,她解开格格的衣服,查看尸斑。很多人认为这种当场验尸,是不尊重死者,却不知道尸体一旦被抬回解剖室后,很多尸表现象就会发生变化,甚至发生转移。

问题果然出现了,何晓筝发现格格的胸部已经出现紫红色斑块,这使她不由得眉头一紧,她伸出手指按压,紫红色斑块暂时消失,但放开手解除压力后,斑点有重新出现。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异常现象,她对何敬业说:“死者现在的姿势,也不是原始死亡姿势。”

“不是原始死亡姿势?你说细致点,这对重建现场很重要。”何敬业的脑袋还没回过神来,何晓筝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所谓:隔行如隔山,何敬业只能等着何晓筝慢慢道来。

“这块紫红色斑点是尸斑,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尸斑可以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势、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应该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前面。目前,死者胸部的尸斑和手指的痉挛无疑是告诉我们:她死亡的姿势,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仰面朝上,而是俯卧在地!”

“俯卧在地?这听起来像婴儿中了百万巨奖一样,不可思议。”

“是的,要不要我送你一本《洗冤集录》?”

“不用,我有你就够了。”

何晓筝点了点头,把尸体翻了过来,在尸体的后背,同样也出现了一些紫红色斑点。这使何晓筝无比惊讶,她立刻叫何敬业进行拍照取证。

“你看死者的后背,也有尸斑。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会重新出现新的尸斑。”何晓筝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套,突然一怔,问了一句,“尸斑居然在尸体正反两面出现,这是为什么?”

何晓筝这一问,倒把何敬业给问糊涂了,半天才缓过来问了一句:“咱俩…谁是法医?”

何晓筝觉得,自己是遇到麻烦了,考虑到附近有所学校,何晓筝怕孩子们会出现在这里,看到死者尸体,她决定先将尸体隐藏起来。她昂首向天。雾,是奇异的白,好像是一块面纱,一块掩盖了所有真相的面纱。

何晓筝不是奇才,也不是天才,她只是个善于发现和解答问题的普通人。人若是有了疑问,却又得不到解答,第一反应就是去问人,但如果这个疑问,无人能够回答,那又该去问谁呢?你总不能指望天上掉块砖头,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我不知道”吧。

萧楚格到底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死亡过程?才会形成这样的怪异的现象?

 

 

第三十三章 死亡过程


一辆重型货车,从一位柔弱少女身上碾过,整个死亡过程大约需要两秒钟。两秒钟,只有两秒钟!两秒钟其实就是举手之间,眨眼之际,一般人几乎都不会察觉到。但正是这两秒钟,却让一个生命彻底消失,这两秒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发生的?

无论时间有多短暂,死亡总是需要一个过程。分析死亡过程,重造现场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耐心而又富有挑战的工作。何晓筝把这个车祸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

第一区域: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据猴渣交代,这个血手印是一个孩子留下的。

第二区域: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喷溅血点。

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东部。何晓筝在呕吐物附近发现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还发现了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

第四区域:琴谱和包,无血迹。发卡,有血迹。创可贴,有血迹。

第五区域:拖拉血痕。

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

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

第八区域:高速射出的鲜血,喷溅在草地上。

整个案发现场由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由东向西总长度六十三米。何晓筝把每一组滴血点都标了号拍照,包括猴渣脸上、手上的血迹。这么复杂凌乱的现场,使何晓筝无法判断死者的行走方向,究竟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根据现场勘察到的八个区域,将死亡经过在何敬业面前模拟一遍:“死者在马路上行走时,不慎误入行车道,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击,碾压后,腿部勾在车底,尸体在被拖拉后,身体和腿部产生断裂,腿部在肇事车继续行驶经过葬狗坡急转弯处,被甩到路边的草丛里,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

何敬业一边全神贯注地听,一边连连点头:“这样的死亡经过,基本和轮胎痕迹分析吻合。”

何晓筝说:“现在,第一个问题出现了,死者是如何被撞击的?如果死者是在马路上行走时被撞,那么,肇事车的车前部会先撞在死者腿部。由于惯性的作用,她头部会倒向汽车的挡风玻璃。因而,她头部会受到严重撞击,身体极有可能被撞飞出去,落在地上,然后是肇事车因为刹停不住而从伤者身上碾压过去,再然后才是拖拉尸体。从尸表检验来看,死者后脑有拖擦伤,面部除灰尘、雾水和血污以外,一点伤痕都没有,这种现象成为令人质疑的证据。”

何敬业说:“大货车比轿车高,撞击点应该落在死者腹、腰部,所以头部不会受伤!另外,今天雾大,车速较慢,车从死者的身后将其撞倒,身体不会有太大的惯性,受害人会直接趴向地面,然后车辆碾压过去,尸体被勾在底盘,拖拉,断裂,并在急转弯时,将腿部甩飞。”

何晓筝说:“您这种分析,似乎非常符合我推断出的死亡姿势,身体趴向地面,双手抓地。但是,就算死者侥幸没有被撞击到头部,那么,这种趴地姿势,在拖拉的时候,面部会朝下,一定会出现拖擦伤。目前,尸体状态表明:拖拉时,死者是仰面朝上。尸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鹞子大翻身的呢?”

“这很可能是车辆前轮碾压,后轮将尸体带翻。”

“您是说,在车底翻身?”

“是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案例。”

“不,我认为这种翻身难度很大,不能经常发生,如果是意外车祸,司机在撞到人或者撞人以后,都会本能地踩住刹车。可现场并没有发现一丝刹车痕迹,甚至从死者身上重重地碾过以后,也没有一丝减速迹象。大货车从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碾过,司机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怀疑,司机根本不知道他撞了人!”

“为什么?”

“根据车况、路况分析,雾天能见度过低、路面崎岖,颠簸几下,也属正常。由于货车车身长、车体重,并且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而死者是从右侧勾进到车底,车身太高,根本看不见下面有人。再说,如此重量级的庞然大物挂住一个女孩,就如同大象身上背只蚂蚁,怎么也不会有感觉的。”

“碾压人时,受害人会发生惨叫,难道司机的耳膜有问题?”

何晓筝伶牙俐齿,步步紧逼。但何敬业也是有底线的,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怎么也不能在退休前,制造冤案,留下话柄。否则,今后退休回家,别说去找池文青复合,就算找邻居老太太吹牛也不够档次。

于是,他继续说道:“葬狗坡是个比较特别的地势,弯度大,坡度陡,车辆噪声大,处于转弯状态,是听不到后面受害人那一声惨叫的。再说,过了葬狗坡,司机很难从后视镜里看到什么异常。所以,我最初推断为肇事逃逸是不成立的。”

“你也认为有问题?”

“不,现在我认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司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敬业用手抹了一下前额的雾水,他看了一眼何晓筝。何晓筝的表情却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交通事故,那倒是一大安慰,可以解除我更严重的疑虑。”

“什么疑虑?”

何晓筝不慌不忙,气宇轩昂地吐了俩字:“命案。”

儿说儿有理,爹说爹有理,双方开始僵持不下,直说到口干舌燥,两眼冒火,局面实在不好控制。何敬业下定了决定,要顽抗到底,并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亡,是事故。何晓筝也豁出去了,也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是命案。

何晓筝不愿意凭空猜测,因为她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她所作出的一切结论,都来自于科学检验。她必须把尸体带到解剖室里,做进一步的解剖和骨骼分析,才能确定死亡性质。

没验出结果,这绝不能怪何晓筝。对死亡性质的准确揣摩,对案发经过的精确预测,还有深不可测的肇事动机,这是极致的智慧。在何敬业看来,这已经超越了人类思考的极限。

萧错站在警戒线外,看着格格被装进冰冷的尸体袋里,摆出一种拒绝破碎死亡的姿势。格格就这样带着所有的美,去了他去不了的地方。

当何晓筝走到萧错身边时,他却突然拉住何晓筝的衣服,他的眼睛,睁开着,空白的眼神,在说话:“让我跟格格说句话…再走。”

何晓筝点了点头,允许他去和格格告别,他抱着格格,他紧紧地抱着她。他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可以这样突然停顿。格格的手指不会动了,眼泪不会流了,时间不会走了。

他伸出手抚摸她的脸颊,他克制着自己,帮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他擦的还是不够干净。格格躺在他怀里很安静,很乖,一切都和熟睡时一样,回想她笑时的甜美,他忍不住也笑了。纵然他并没有真的笑出来,可是眼睛里的确已有了笑意。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会这样诡异的去笑。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他意识到了:格格根本没死,她根本没有离开他,只是受伤了,只是暂时失去了记忆,不再认识他,不再怀念这个世界。

何晓筝不知道此时是该劝慰,还是该跟萧错一起难过。她看着萧错的耳朵始终没有离开格格的嘴唇,他好像在等她说话。

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再一次崩溃,萧错抱紧了格格,低声说:“格格,我不能让你就这样走了。”

 

 

第三十四章 目击证人


格格走了,很多村民扛不住饥寒,也跟着散去。何敬业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注意到他,面无表情,很像他的父亲,也很像一具冷酷的干尸。两人一阵对视,一阵沉默,但问话,总是无可避免的。

萧错不屑一顾,问何敬业:“回答你这些问题有用吗?”

虽然萧错摆出的是一副坚决不理睬的架势,但嚣张气焰最终还是沉默了,因为何敬业的一句话:“我只知道你不回答就没用。扫把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这也是抓贼的理。”既然何敬业这么说了,萧错只好顺了。

何敬业问:“格格是几点出门的?”

萧错不想警察参与琀蝉和驼皮的事,他尽量避开一大早就出门的话题,他答:“我不太清楚,我出门早,不在家。”

何敬业问:“八点到九点之间,你在哪?”

萧错隐去到老槐树找卖琀蝉的婆子那段,答:“我一上午都在许胡子的丽人婚庆公司里。”

何敬业问:“谁要结婚?”

萧错如实回答:“明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

何敬业问:“你和格格?你们俩不是亲兄妹吗?”

萧错认为,很有必要还给格格一个真实身份,同时也给父亲洗去多年来的不白之冤,所以他不加避讳地答道:“她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

萧错答:“两个月前,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可以治好,但手术有风险,怕出意外,给我也做了全面检查。结果,安医生发现格格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格格根本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安医生是哪个医院的?”

萧错答:“他不是本地医院的,是个香港眼科医生。我为格格的眼睛跑了很多医院,都说她的眼睛没办法治疗,只有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是健康的,她不是眼睛看不见,而是脑子里有问题。安医生为了格格能重见光明,专门去美国寻找脑科专家。”

何敬业问:“那格格从哪里来的?”

萧错答:“十五年前,是我父亲把她抱回家的。”

何敬业问:“格格姓什么?是谁的女儿?”

萧错答:“我父亲抱她回家的时候,特别跟我交代过,她是我的亲妹妹,叫我好好照顾她。十五年来,很多人都认为格格是我父亲的私生女,包括池姨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敬业问:“既然格格跟你们家没有血缘关系,萧明恒为什么要告诉你,格格是你的亲妹妹?”

萧错答:“我不知道,我父亲在所有人面前都承认格格是他的女儿。现在,格格是谁?格格从哪来?格格姓什么?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和格格可以相爱了。我娶她,就是要照顾她的下半生,让她做最幸福的女人,我发誓。”

何敬业问:“格格早饭吃的什么?”

萧错答:“小米粥。格格本来不想吃饭,是我逼着她吃下去的。”

何敬业问:“格格到葬狗坡干什么?”

萧错听到何敬业问这话的时候,心里突然想到,早上他特意交代格格,叫她在家,哪也别去,等他回来,怎么一转眼就出事了?况且,自己走的时候还叫王妈看着格格,难道格格碰到了什么重要的事?

萧错看了一眼格格的琴谱,跟何敬业说:“格格是耶那村小学的音乐老师,我想,她可能是去耶那村给学生送琴谱的,因为她是盲人,用不着琴谱。”

何敬业问:“她早上身体不舒服吗?”

萧错答:“前两天她说有点头晕,我要送她去医院,她说不用,可能是感冒了,找耶那村的娜仁萨满看了,说没什么事,过几天就好了。”

何敬业问:“你出门的时候,格格有异常举动吗?”

萧错答:“没有,和往常一样。”

何敬业问:“格格平时的日常行动,都是靠导盲犬吗?”

萧错答:“是的,葬狗坡到耶那村这条路,虎尔赤比我还清楚。”

何敬业问:“如果导盲犬比你还熟悉路,就不会把主人导进行车道上。”

萧错反问:“你怎么能肯定,格格就是导盲犬导进行车道上的呢?”

问话以萧错十分认真的反问结束了,他认为该回答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就不用再回答了。关于格格怎么会去了行车道,这不应该是虎尔赤的问题。如果虎尔赤有问题,他还会让那只狗喘气吗?他从头到尾没对狗发火,发怨,自然有他的道理。

何敬业也是问顺嘴了,溜了那么句话出来,可这话,被一个人捡去了,还拍着自己的脑袋,大呼一声:狗才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

这个人是谁?何晓筝。

作为一只导盲犬,其工作就是为主人导盲,它的主人被碾压得支离破碎,而它却安然无恙,是它失职?还是另有原因?

何晓筝询问了猴渣和高娃,撞车时有没有看到这只大狗,两人均说:他们发现尸体之前、之后都没有看见虎尔赤。何晓筝仔细检查过导盲鞍,没有发现松脱迹象,也没有发现喷溅型血迹,这就意味着,萧楚格死亡之时,虎尔赤并不在她身边。

虎尔赤显然很疲惫,它趴在萧错脚下,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呆呆地看着葬狗坡,似乎它已经看到主人朝那远去。它缓缓地把前腿跪在地上,哀哀的眼神重复了很久,两只眼睛似乎在说:原谅我,我只是一只狗,一只不会说话的狗。

狗必须说话,狗才是整个悲剧的唯一目击者。可叫狗开口说人话,那是安徒生才能做到的事。现在,何晓筝才知道多学一门语言,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何晓筝拿着高倍放大镜,走到虎尔赤面前,对着虎尔赤仔细观察。如果事发前,格格与人发生冲突,那么,虎尔赤必然会和凶手发生撕咬。她很仔细地勘察,甚至连虎尔赤的每一个足爪都不放过。也许,在某个指甲缝里,会残留下微量的皮屑,那将是最重要的物证。但是,出乎何晓筝的意料,在虎尔赤爪子里,并没有发现任何皮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