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不是他杀的?你是问我这个吗?”
“是的。”
“不是他杀的。”亨特说,“我认为不可能。案发当时,他人在河下游一英里外的地方。”
“你有把握吗?”
“你为什么这样问?”
“目前我们的假设是,约翰尼·梅里蒙在现场碰到三个人。一个是死者威尔逊;一个是开车把威尔逊撞下桥的人;另外一个,就是那个身材高大脸上有疤的黑人。对不对?”
“目前的推论是这样没错。”
“只不过,那孩子并没有亲眼看到开车的人。他只看到一个黑黑的人影,没看清楚他的脸。所以,他无法判断开车的人是否就是那个黑人。”说着克罗斯扬起手上的地图。“这是税务机关用的城区地图,这一区的。城区的部分画得很细,每条街每个小区都标得清清楚楚。不过,这张图也画到一部分郊区。你看右上角这边,在最边上,河就在这里。”他伸手指着地图,“我们就在这个位置。桥就在这里,看到了吗?”
“看到了。”
“你再看看这条河是怎么流的。”
亨特立刻就看出端倪了。桥的南边,河道忽然一个急弯,倒转一百八十度往反方向流。于是,平行的河道中间夹着一条狭长地带,长度大约一英里,宽度约四百多码。亨特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不过并不是气克罗斯,而是气他自己。“那条小路一直都沿着河边。”亨特说。
“假如梅里蒙家的孩子沿着那条路一直跑,他一定跑了很远才跑到黑人抓住他的那个地方。就算拼命跑,大概也要跑个十到十五分钟吧。”克罗斯用手指敲敲地图。“不过,要是我不走小路,直接从中间穿过去,大概走个五分钟就到了。”
“直接穿过中间那片树林,距离很近。”
“非常近。”
亨特转头看看帐篷外面。外头倾盆大雨,一片灰蒙蒙。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幕景象:那个人被车子撞飞起来,掉到桥下,全身支离破碎。“假如戴维·威尔逊被杀是因为他发现——”
“因为他发现那个失踪的女孩——”
亨特暗暗咬牙。“杀害戴维的凶手一定会想杀约翰尼灭口。要是他知道这边河道的地形——”
“他会直接从中间穿过去,在这边堵住约翰尼。约翰尼大概跑了十二到十五分钟,可是凶手只要五分钟就走到了。所以说,约翰尼才跑到河流转弯的地方,凶手就已经走到了。”
“妈的。”亨特整个人忽然挺直起来。“赶快用无线电通知总部,要他们派人在每一条通路设临检哨,清查所有车辆。目标是黑人男性,四十到六十岁,右边脸上有明显伤疤。车身有明显毁损,可能是左前轮挡泥板。通知各外勤单位,追查对象涉嫌杀害戴维·威尔逊,而且可能涉嫌绑架蒂法妮·肖尔。进行逮捕的时候要注意,尽量不要伤到嫌犯。嫌犯必须接受审讯。好了,赶快把消息发出去。”
克罗斯立刻掏出无线电开始呼叫。
亨特在旁边等着,忽然又感到一阵怒气往上冲。经过一年来的煎熬,他思绪涣散了,反应变迟钝了。远远就看得到河道有个急弯——他早该想到这里的地形——结果竟然还要等菜鸟警官提醒他,他才发现。不过,算了,现在懊恼也没用,重要的是要赶快找到那女孩子,所以,他不能让这种事干扰他的情绪。他必须把面子问题摆在一边,集中心思应付手头上的案子。蒂法妮今天才刚失踪,八个钟头,将近九个钟头。这次,他非把这个女孩子找回来不可。他握紧拳头,暗暗发誓。
这次一定不会像上次那样。
他看着约翰尼的脚踏车,脑海中忽然浮现出约翰尼对他说的那句话。
你发誓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亨特看到绑在约翰尼脚踏车上的那根大羽毛,伸手拿起来。那根羽毛已经破破烂烂,色泽看起来很黯淡,摸起来粗粗的。他轻轻摸了几下羽毛。
你发誓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这时候,站在后面的克罗斯忽然放下手上的无线电。“联络好了。”他说。
亨特点点头。
“这是什么?”
亨特放开手上的羽毛。羽毛吊在线上轻轻晃了一下,然后就被湿湿的车身支架粘住了。“没什么。”他说,“一根羽毛。”
克罗斯走过去拿起那根羽毛。
“这是老鹰羽毛。”
“你怎么知道?”
克罗斯耸耸肩,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是在山区出生和长大的。我祖母有印第安人血统。她很迷信这类图腾的东西。”
“图腾?”
“反正就是宗教仪式和圣物之类的东西。”他伸手指着那条河,“河流象征纯洁。蛇象征智慧。诸如此类。”他又耸耸肩,“我总觉得那都是狗屁。”
“图腾。”亨特喃喃自语嘀咕着。
“是啊。”他伸手指着羽毛,“像那个就是一种神圣的魔法。”
“什么魔法?”
“那代表力量。权力。”这时天空忽然划过一道闪电,那一刹那克罗斯放开了手上的羽毛,“只有酋长才可以戴老鹰的羽毛。”


第八章
约翰尼和妈妈坐在警车后座。妈妈头靠在约翰尼肩上,每当车子转弯,她的头就会晃来晃去,每当轮胎压过路上的坑洞,她的头也会跟着震一下。他们已经远离了那条河,远离了那具尸体,而约翰尼对警察仅剩的信心也已经荡然无存了。此刻,他已经完全不相信警察有能力把妹妹找回来。刚刚约翰尼坚称那个失踪的女孩很可能是阿莉莎,可是亨特根本不采信。约翰尼很愤怒。
“有可能是她!”
他越喊越大声。后来,亨特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他,于是他又大喊了一声。
“有可能是她!”
然而,亨特太忙了,而且他有他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他对约翰尼的固执渐渐失去耐性。他越来越暴躁,不肯再和约翰尼多说什么。于是,他派手下的警察把他们送回家。
“你别再插手了。”他说,“这种案子不是你小孩子该管的。”
只不过,那个警察搞错了。约翰尼意念很坚定。他认定这个案子就是他该管的。
警车停到他家的车道上。大雨噼里啪啦打在车顶上。约翰尼看看屋子,看看满是泥泞的小院子。院子里灯光闪烁,屋子里有人影晃动。肯的车停在车道上,史蒂夫叔叔的车也在。他妈妈刚刚吃了药,还闭着眼睛昏睡,嘴唇间发出细微的鼾声。约翰尼迟疑了一下,开车的警察回头看看他。前座和后座中间隔着一片安全玻璃,上面满是手印和唾沫干掉的痕迹。隔着玻璃,那警察的脸看起来有点扭曲变形。
“她还好吗?”他问。
约翰尼点点头。
“呃,小朋友,你们到家了。”他迟疑了一下,眼睛看着约翰尼的妈妈,“需要我帮忙扶她进去吗?”
约翰尼的防卫心理立刻启动了。“她没事。”
“好吧,那你们进去吧。”
约翰尼摇摇妈妈的肩膀,她脑袋松软无力地往下垂。于是约翰尼又摇摇她的肩膀,这次更用力了。后来,她终于睁开眼睛,约翰尼用力抓住她的手臂。“我们要进去了。”他说,“我们到家了。”
“到家了。”她跟着喃喃嘀咕了一声。
“对,到家了,我们进去吧。”约翰尼打开他那边的车门,那一刹那,雨声听起来不一样了。车子里听到的雨声,是那种打在车顶上的噼啪声,一开门,雨声听起来变得闷闷的,因为雨水打在泥泞的地面上,打在低垂的树叶上。一股温热的风吹进车子里。“妈,别忘了拿皮包。”他说。
约翰尼扶妈妈下车,然后立刻转身冲上门廊。接着,警车开始往后退,退出泥泞的车道,开上湿湿的柏油路面,轮胎一阵打滑。约翰尼一冲上门廊,立刻就发现妈妈没有跑上来。她站在底下的车道上,抬头看着天空,摊开双手掌心朝上,全身被雨淋得湿湿的,皮包丢在满是泥泞的地上。她整个人笼罩在滂沱大雨的水幕中。
约翰尼赶紧冲到她旁边,强劲的雨滴打在身上一阵刺痛。“妈?”他又抓住她的手臂,“走吧,我们进去。”她眼睛闭着,不过却开口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你说什么?”约翰尼问。
“我想离开。”
“妈……”
“我好希望雨水把我溶化,然后我就这样渗进泥土里,然后就可以永远离开这个地方。”
约翰尼把她的皮包捡起来,用力抓住她的手臂。“我们进去。”那一刹那,他发现自己的口气听起来很像肯。不过,她毕竟还是乖乖跟他进去了。
屋子里灯光很亮,黄黄绿绿的。史蒂夫叔叔坐在厨房餐桌旁边,面前摆了一整排的啤酒罐。肯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粗肥的手上端着一杯威士忌。约翰尼扶着妈妈走进厨房,他们立刻抬起头来看他们。“也差不多该回来了。”肯说,“那个警察真嚣张,竟然叫我不准去。他说,要是我不回家,那我就只能跟这家伙窝在这里一起等。”他指着史蒂夫叔叔,口气很明显的不屑。史蒂夫缩着脖子低着头。“我要去找他上面的人。真他妈的,他没搞清楚我是什么人。”
“他知道你是什么人。他只是不甩你。”约翰尼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肯愣了一下,恶狠狠地瞪着他。约翰尼心里明白,接下来他要面对的有两种情况。不过,他妈妈走到他后面。她眼神空洞茫然,浑身湿透,衣服粘在身上。约翰尼搀住她的手臂。肯还是狠狠地瞪着他。“走吧。”约翰尼说,“我带你回房间去。”
“我带她进去。”肯朝他们走过来,约翰尼立刻感到一阵怒气往上冲。“不必。”他说,“肯,你不要过来,现在她不需要你。她需要的是好好睡一觉,不要有人骚扰她。”
肯满脸涨得通红。“骚扰她……”
有那么一刹那,约翰尼忽然想到口袋里那把小刀。他往前跨了一步,挡在肯和妈妈中间。过了好一会儿,肯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咧开嘴干笑着,露出白白的牙齿。“凯瑟琳?”他看着约翰尼的妈妈,“告诉你儿子,不需要这样。”
“约翰尼,不要这样。”她身体摇摇晃晃,声音听起来好遥远。她说:“我没事。”说着她转身走向昏暗的走廊,一路摇摇晃晃。“我们去睡觉吧。”说着,她忽然伸手撑住墙,停下脚步,停了大概有两三秒钟。约翰尼看着她的脸。她满头满脸都是水,水一直往下滴。接着她忽然回头说了一声:“史蒂夫,你回家去吧。”
肯跟在她后面,沿着走廊走到最里面。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关上房门。约翰尼没听到门锁咔嚓的声音,不过他心里明白,门已经锁上了。他本来想抡起拳头去捶墙壁,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看着史蒂夫叔叔。史蒂夫默默把那些啤酒罐收起来,丢进垃圾桶,然后拿起桌上的钥匙串。那串钥匙是很大的一串,上面是购物中心每一扇门的钥匙。对别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天堂的钥匙。可是在约翰尼眼里,那也不过是一堆破铜烂铁。史蒂夫叔叔走到门口,忽然停住脚步。他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约翰尼,满脸懊恼。他一只手抓住门把,另一只手举到半空中,张开手掌摆了一下,仿佛同时指向约翰尼、走廊和上锁的房门。“原来他干的是这种勾当?”
“差不多。”
“他妈的。”史蒂夫叔叔点点头。约翰尼心里明白,史蒂夫除了摇头叹气,大概也没办法怎么样。“今天早上……”
“今天早上怎么样?”约翰尼问。
“她真的很漂亮。”约翰尼立刻撇开头,“谢谢你没有告诉别人。”
不过,约翰尼自己心里也是一片茫然。他走回自己房间,坐在床沿。他看着桌上的时钟,看着小小的指针一格一格跳过白色的刻度,边看边计算秒数。过了一会儿,走廊门对面的墙板上开始传来砰砰的声音。那是一种亵渎的声音。这时候,他停止计时,走到外面去找妈妈的车钥匙。
九十四。他心里默念着那个数字,走出大门,把门锁上。
九十四秒。
他走过泥泞的地面,坐上妈妈的车,发动引擎。车子开到车道尽头,他打开车门,弯腰从地上捡了一颗网球大小的石头。
然后,他开车上路,离房子越来越远。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前面的马路。挡风玻璃上有一层雾,而且只有一个车灯会亮。他看到路面上湿漉漉的,附近可能有水沟。他伸手擦擦挡风玻璃,每到路口就看看街道指示牌。他要找那条通往高级小区的路。
后来,他转弯开上肯家那条街,车速渐渐慢下来。他家草坪很大,房子在很里面,看不清楚。丝绒般柔软的草皮上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步道,车道前面有一道栅门。黑漆漆的栅栏看起来冷冰冰的。约翰尼把车慢慢停到路边,关掉大灯,不过引擎没有熄火。反正花不了一秒钟。
那块石头握在手上,大小正好。


第九章
亨特开车沿着那条湿漉漉的小路急速奔驰。他已经离开犯罪现场有三英里远了。刚刚法医已经开始把尸体装上车,准备载回去检验。亨特手下的警察还守在现场。刚刚克罗斯拿地图给他看之后,他发觉侦办的方向必须改变。亨特脑海中闪过无数的思绪,各种可能性,各种变化。亨特认为,戴维·威尔逊之所以遭到杀害,是因为他偶然间发现了蒂法妮·肖尔。
他告诉那个男孩子,我找到她了。可是现在他死了。
问题是,他是在哪里看到她的?怎么看到她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看到她的?还有,最重要的,杀他的人究竟是谁?亨特本来把追查的目标锁定在那辆车,还有那个开车的人上。那个人开车把戴维·威尔逊撞到桥下。那合乎逻辑。就是那个人。然而,刚刚看了地图,发现河道弯曲的模式,原先的思考逻辑开始动摇了。亨特原先的假设是,案发当时,那座桥附近总共出现了三个人:死者威尔逊、开车的凶手,还有河下游两英里那个黑人男性。而此刻,亨特开始动摇了。说不定抓住约翰尼的那个黑人并不是碰巧经过现场。说不定他就是开车撞死戴维·威尔逊的人。不过也有可能不是。
到底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要命!
亨特必须找约翰尼问清楚,而且不能等,一定要马上问。马上。他已经想到一些别的问题要问他。他用无线电联络总部,要他们帮他转接联络一部警车。就是他刚刚指派送约翰尼和凯瑟琳回家的那辆警车。总部帮他转接的时候,他边看手表边咒骂。已经十个钟头了。蒂法妮已经失踪十个钟头了。统计数字是冷酷无情的。被绑架的肉票很少活得过第一天。通常都是这样。
行动要快。
只要够快就有一线希望。
我找到她了。
亨特有很多问题要问约翰尼。那个脸上有疤的黑人,他的长相是否还有别的特征?还有,桥上那个人究竟长什么样子,能不能再仔细想想看?亨特必须确定这两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不能靠推测,不能靠假设。他必须百分之百确定。
“接通了。”总部呼叫他。
接着,无线电里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亨特立刻表明身份,然后问那个警察,约翰尼目前人在哪里。
“我刚把他送到家。他最后的位置在门口的车道上。”
“那是多久之前?我必须知道明确的时间。”
那警察想了一下。“二十分钟前。”
“二十分钟。知道了。”亨特挂断无线电。再五分钟就到约翰尼家了。快点。快点。他猛踩油门,车速越来越快,整部车仿佛快要飘起来了。路面又湿又滑,那种速度有点像在玩命。
那辆摩托车被撞,到现在已经三个多钟头了。撞死戴维·威尔逊的凶手,现在可能已经跑很远了。可能已经逃离本县,甚至已经逃离北卡罗来纳了。不过,亨特并不这么认为。带着一个绑架的孩子,跑远路风险很高。一旦安珀警报(1)发布出去,各地民众会立刻提高警觉。通常,这种性变态罪犯一抓到小孩就想立刻躲起来。约翰尼·梅里蒙就是这么认为的。他是对的。虽然有些绑架案是精心策划的,不过绝大部分都是逮到机会临时起意。比如说,小孩子突然自己下车,或是大人带小孩到店里去买东西,店里人太多,一时疏于照顾,或是小孩子独自走在路上。
阿莉莎·梅里蒙就是独自走在路上。
那天她自己一个人沿着那条空荡荡的马路走回家。当时天已经快黑了。不可能有人预先知道她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所以,那个案子不是预先策划的。蒂法妮·肖尔的状况也是一样。上课铃响之后,她自己一个人逗留在停车场上。机会来了。机会激发了欲念。
前面的路口红灯亮了,亨特立刻减速刹车,冲过路口向左转。这时候,后轮突然打滑,车身开始飘移,亨特赶紧抓稳方向盘,让车身恢复笔直前进。那一刻,他忽然想到邪恶,想到腋下那团硬邦邦的枪套。
蒂法妮被绑架了。他一听到消息,立刻发布命令大规模动员。他派出大批警车,到每一个性犯罪前科犯的住所去搜索。这些人犯案的可能性多半都不大,因为有些只是偷窥狂,有的是暴露狂。不过也有少数人有强暴前科,或是凌虐儿童之类的不良记录。亨特手上有一份名单,上面列出的是几个恶性最重大的前科犯。那些人不是疯狂变态,就是残酷成性,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那些人始终摆脱不了邪恶的天性,无药可救,无法矫正。对那些混球来说,犯案只是早晚的事。所以,亨特一直把他们盯得死死的。他们住在哪里,什么时间开车去过什么地方,有什么习惯,有什么癖好,亨特都了如指掌。他看过很多照片,找被害人谈过话,亲眼看过被害人身上的伤痕。这些王八蛋实在应该一辈子被关在牢里,根本不应该放出来。
现在不应该放出来。
永远都不应该放出来。
那些人亨特多半都调查过了。他们的行踪都在掌握之中,也都当面约谈过。其中绝大多数都允许警方进入他们的住处进行搜索,不过也都没有搜到什么。至于那些拒绝接受搜索的人,警方都二十四小时持续监视。亨特会定期收到报告。甚至连他们在什么时间吃了什么东西,亨特都一清二楚。他们是不是自己一个人?如果不是,和谁在一起?在什么地方?做些什么事?是睡着还是醒着?是停留在某处还是在移动中?这些,亨特也都一清二楚。亨特派警察去清查名单上的人,并且随时电话追踪,逼手下的警察提高警觉。
亨特在脑海中过滤名单上的每一个名字。名单上,没有一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没有一个人脸上有约翰尼形容的那种疤痕。假如克罗斯的分析是对的,那么,那就意味着凶手另有其人,不是名单上的人。然而,假如克罗斯是错的……
可能性就会多到数不清。
亨特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蒂法妮·肖尔的照片。几个钟头前,他从蒂法妮的妈妈那里拿到这张照片。她妈妈已经急得快疯了。他拼命想从照片中看出端倪,看看她和阿莉莎两个人的长相有没有什么共同点,可是线索却少得可怜。阿莉莎是黑头发,身材纤细,看起来年纪很小,天真无邪,那双黑眼睛和她哥哥一模一样。而蒂法妮长相就不一样了。她嘴唇饱满丰润,鼻子又高又挺,一头金发灿烂如黄丝。从照片上看起来,她脖子的线条很优雅,胸部正在发育,嘴角那抹微笑看起来是那么世故老练,不难想象她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女人。表面上看起来,这两个女孩子似乎没什么共同点,不过,还是有。
她们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两个都是。而他对她们有责任。
他的责任。
不是任何人的。
这些思绪在亨特脑海中缠绕着。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他瞄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局长打来的。他的老板。他让电话响了四声,最后还是决定接电话,尽管他心里明白,这通电话还是别接比较好。
“你在哪里?”局长劈头就问。阿莉莎失踪到现在仅仅十二个月,而现在,又有一个女孩子失踪了。亨特心里明白,局长有他自己的压力:蒂法妮的家人,市政府,还有媒体。
“我要去凯瑟琳·梅里蒙家。现在正在半路上。再过几分钟就到了。”
“你是负责侦办的警官。你现在应该在戴维·威尔逊家,或是犯罪现场,不是吗?这还需要我教你吗?”
“不需要。”
但局长还是决定要教教他。“我们目前的分析是,威尔逊找到了蒂法妮·肖尔。根据这个分析,你不是应该回头追查他先前的行踪吗?他去过什么地方?跟谁说过话?做了什么事?他可能在什么地方遇见蒂法妮·肖尔——”
“这我都知道。”亨特很粗暴地打断他的话,“我已经派约克姆到他家去了,等一下我就会过去和他碰头。不过,眼前我还有一件事必须优先处理。”
“你为什么要去凯瑟琳·梅里蒙家?有什么理由是我不知道的吗?”亨特听得出来局长的口气突然有点怀疑,有点不信任。
“她儿子可能掌握了一些信息。”
亨特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局长此刻的模样:肥嘟嘟的身体汗流浃背,衬衫都湿透了。办公室里有一群马屁精众星拱月围绕着他。他讲话的口气跟政客打官腔没什么两样。
“亨特,我要听你亲口告诉我,你在专心办这个案子。亨特,你真的专心在办吗?”
“这是什么狗屁问题?”亨特知道局长为什么会怀疑他,但他还是隐藏不了心中的怒气。没错,他确实在梅里蒙的案子上耗费了不少时间,可是那又怎么样?就算他对那个案子投入的程度已经超出一般警察该有的,那又怎么样?毕竟那是个大案子。只可惜,局长并不是这样解释。不是。他听别人提过亨特的状况。亨特每天做噩梦,每天半夜三点惊醒。就连礼拜天,亨特都是一大早就到办公室来看那些证物。问题是,那些证物他已经看了不下一百次。法官不肯签发搜查令,他就一天到晚跑去骚扰那些法官。他不眠不休地工作,常常加班,甚至回到家还不罢休。他影响到警力和资源的正常调配,影响到其他案子的侦办。他常常看到亨特蓬头垢面,服装不整。他注意到亨特常常睡眼惺忪,脸色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憔悴,办公室地上的文件堆积如山。而且,还不止于此。
还有不少流言。
“我不是在问你问题。那是命令。”
亨特气得咬牙切齿,极力忍耐,几乎说不出话来。他办的都是大案子,而且都是由他主导侦办。这是他的职责,他的生命。“局长,我很专心在办。”
亨特听到局长吁了一口气,然后又隐隐听到好像有人在局长旁边嘀咕什么。过了一会儿,局长又开口了,口气很坚决。“亨特,我不容许任何人办案的时候夹带私人因素。特别是这个案子。”
亨特眼睛盯着正前方。“了解了。不容有任何私人因素。”
“这个案子的受害者是蒂法妮·肖尔,还有她的家人。本案跟阿莉莎·梅里蒙无关,跟她哥哥无关,跟她妈妈也无关。清楚了吗?”
“很清楚。”
接着,局长迟疑了好一会儿,然后又开口了。这次,他语带威胁,暗示亨特不要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克莱德,小心不要因为私人因素砸了饭碗。你已经严重影响到你们那个部门。别逼我。”
“我懒得听人打官腔。”他话只说了一半。没说出来的另一半是:尤其是那种又肥又蠢的政客。
“你太太已经跑了,不要再搞到连饭碗都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