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之屋
作者:【法】保罗·霍尔特
译者:王宇桐
【内容简介】
哈顿庄园的索恩家族三代人深陷悲剧式的宿命。十九世纪末,哈维·索恩在书房里突发心脏病身亡。他生前性情孤僻怪异,终日将自己封闭在书房里写作,研究预言术。弥留之际,他做出了可怕的预言:你们会被烧死,不久之后,全家竟都葬身于火灾!他死去时,书房壁炉前的地毯上有一小摊水渍。
此后, 那个不祥的房间被永久封闭,不再使用。多年后,哈维的侄孙哈里斯力排众议,重新启用了叔祖父的书房。其弟布莱恩仿佛继承了哈维的预言能力,死亡的阴影再度降临,又有家族成员倒在这间书房里,壁炉前的地毯上同样有一小摊水渍……
导读
文 /吴非
保罗·霍尔特是一位与中国读者颇有缘分的推理小说家。20世纪90年代初,他的得奖作品《血色迷雾》(Brouillard Rouge,1988)便被引进。2008年前后,随着古典推理作品在国内的热度提升,霍尔特再度回归中国读者的视野,并收获了大量的好评。此次青岛出版社引进了包括《幻影小巷》在内的多部未出版杰作,将使读者有机会感受这位“犯罪大师”创造奇迹的实力。
生平
1956年6月6日清晨,保罗·霍尔特出生在法国东北部阿尔萨斯(Alsacien)地区的阿格诺(Haguenau),历史上这里是法德战争的惨烈战场。
霍尔特对于谜题的热情能够追溯到他的童年时代,各种鲜活的记忆至今都镌刻在他的脑海里。父母与祖父母在霍尔特小时候给他讲过许多童话故事,关于恶龙,关于巫师,还有蓝胡子、白雪公主和睡美人——那些故事都让年幼的霍尔特战栗不已。
霍尔特说,自己永远也无法忘记蓝胡子的故事当中,他交给新婚妻子的那把染有血迹的钥匙,同时又明确禁止她去打开那个神秘的壁橱。血迹和神秘的东西,这两样东西已经足够来定义推理小说了。
在很小的时候,霍尔特阅读了漫画版的《黄色房间的秘密》(Le Mystè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8),这是法国作家加斯通·勒胡(Gaston Leroux)的推理小说,在不可能犯罪推理小说类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读完这本书之后,霍尔特初次感受到密室犯罪的魅力所带来的震撼。不过事实上,最刺激霍尔特想象力的应该要算他的母亲和姐姐之间关于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议论。因为当时霍尔特只有七八岁,所以还没有权利阅读那些小说。他的姐姐常常会问母亲一些问题,例如:
“妈妈,到底是谁谋杀了书房里的上校?”
“凶手是如何离开一个从里面锁住的房间?”
每逢此时,霍尔特便心满意足地在一旁倾听。直到十二岁那年,霍尔特终于获得阅读那些神秘故事的许可。久旱逢甘霖,霍尔特在十四岁到十七岁之间,读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全部作品,并在幼小的心里埋下了成为一个作家的梦想。
尽管有一腔热血,不过霍尔特当时认为靠写作尚不足以谋生,于是便选修了技术类的专业课程,打算朝电气工程师的职业方向发展。毕业后,霍尔特怀着见识世界的梦想,加入了法国海军,结果发现出国的机会少得可怜。失望之余,他便离开部队,一度卖起了人寿保险。同时为了增加收入,还担纲当地一个伴舞乐团的吉他手。之后不久,霍尔特在国有电信公司找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同时继续兼职吉他手。
日子也许就这么平平淡淡过下去——直到一次偶然,霍尔特读了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的作品。
约翰·迪克森·卡尔,美国人,公认的密室之王,倾其一生创作出质优量多的密室诡计,将此类型的推理小说写到了极致。霍尔特接触的第一部卡尔的作品是《耳语之人》(He Who Whispers,1946),尽管这并非卡尔最杰出的密室杀人代表作,但其中精彩绝伦的心理诡计以及恐怖悬疑气氛的渲染,让霍尔特就此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推理小说也可以这么写!
从那之后,霍尔特就四处搜罗,读完了卡尔的所有法文版作品,并于1985年开始着手创作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红胡子的诅咒》(La Malédiction de Barberousse),没想到竟获得了次年的阿尔萨斯及洛林地区的作家协会奖。霍尔特本打算使用卡尔笔下著名的菲尔博士作为书里的侦探,不过因为无法取得使用权而作罢。本书最初由霍尔特自费印刷约五十本,直到1995年,在海外友人的鼓励之下,才决定交由面具出版社(Le Masque)正式出版发行。
霍尔特的第二本书《第四扇门》摘取了1987年的科尼亚克侦探小说大奖(Prix du Roman Policier,Festival de Cognac),这令他在推理文坛更上一层楼。1988年,他更是勇夺欧洲惊险小说大奖(Grand Prix du Roman Adventures),获奖作品是《血色迷雾》,故事讲述了一名伪装成记者的年轻人回乡调查一桩不可思议的案件,进而牵扯出一连串离奇恐怖的不可能犯罪,包括众人监视下的密室杀人以及数个不可能消失的谜团。
截至目前(2020年8月),霍尔特共计创作长篇42部,短篇集2部,绝大部分皆包含不可思议的犯罪谜团。除了法国本土,霍尔特的作品还被译介到美国、日本、意大利、罗马尼亚、韩国等国。2010年起,他的短篇小说成为国际权威推理杂志EQMM(Ellery Queen Mystery Magazine)的常客。
霍尔特最新一部作品为长篇小说《白色女人之谜》(Le Mystère de la Dame Bhanche,2020),故事围绕一名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女子展开,讲述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案件。
系列
霍尔特笔下有两大名侦探,分别是图威斯特博士和欧文·伯恩斯。
图威斯特博士全名阿兰·图威斯特(Alan Twist),1882年5月23日生于爱尔兰首府都柏林,毕业于牛津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获哲学博士学位。图威斯特博士身材颀长清瘦,却食量惊人。他有一对清澈的蓝色眼珠,蓄着优雅的红色短髭。和菲尔博士一样,他的金边眼镜上系着细长的黑色丝带,给人的总体感觉是沉着冷静,具有大智慧的犯罪学专家形象。
图威斯特博士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既非《红胡子的诅咒》也非《第四扇门》,而是《塞壬之歌》(Le Cri de la sirène,1998),时年四十岁的博士在办案过程中结识了自己的“华生”:苏格兰场的阿奇巴尔德·赫斯特探长(Inspector Archibald Hurst)。这位倒霉的探长总是抓着脑袋说:“为什么老是叫我遇上这种案件!简直不可思议!我是不是被诅咒了啊!”
图威斯特博士一共在21部长篇和10部短篇中登场,是霍尔特侦探世界中的绝对主角。
欧文·伯恩斯(Owen Burns)则更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的原型是英国天才作家、诗人、戏剧家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与王尔德一样,欧文是一个极端唯美主义者,迷恋一切充满艺术感的事物。王尔德有过一句名言:“一个人要么成为一件艺术品,要么戴一件艺术品。”而欧文则说:“我只对不寻常的、超出常人理解范围的案件感兴趣。换句话说,就是那种最高深莫测的、最具有艺术感的犯罪。”着装打扮方面,欧文也是自由大胆,特立独行,喜欢鲜艳的色彩和前沿的款式,从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不过这一切都不妨碍欧文成为苏格兰场的好帮手,每当有疑难案件发生,魏德金探长(Inspector Wedekind)就会打电话求助这位艺术家。欧文有一位华生式的搭档阿齐勒·斯托克(Achilles Stock),他是故事的亲历者与讲述者。
欧文·伯恩斯为主角的作品是霍尔特较晚开始创作的一个系列,案件背景设定为20世纪初的伦敦,截至目前共有8部长篇和6部短篇。
除了上述两位侦探,霍尔特另著有非系列长篇小说共计13部,这些作品在推理之外,杂糅了历史事件、神话传说、心理惊悚等元素。
创作
霍尔特的作品常常交织着浪漫与悬疑,这自然是年轻时代的阅读经历在其创作中的投影。
每当被问及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作家时,除了卡尔,霍尔特总不忘表达对克里斯蒂的敬爱。霍尔特深受这位推理小说女王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作品中的人物与情节,乃至屡见不鲜的英伦风情场景。霍尔特曾说:“她(指阿加莎·克里斯蒂)对我的影响太深刻了,以至于我的写作风格很难越出这个框架。”
话说回来,虽然普遍认为对霍尔特影响最大的作家非卡尔莫属,但实际上卡尔更多地是在“不可能犯罪”的概念上主导了霍尔特,换句话说,因为有了卡尔的存在,霍尔特明确了创作的方向——我就是要写那种发生在上锁的房间里的案子。至于气氛渲染以及谜团设计,其实和另外两位英国作家颇有渊源,那就是詹姆斯·哈德利·契斯(James Hadley Chase)以及G.K.切斯特顿(G.K.Chesterton)。
詹姆斯·哈德利·契斯,英国作家,读完詹姆斯·凯因(James M.Cain)的《邮差总按两次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后,决定自己尝试创作推理小说。他的作品风格非常阴暗,但悬念感极为出色,其中的英雄经常处于受追捕的状态。许多故事中,虽然“凶手是谁”从开篇就昭然若揭,但读者仍充满好奇,迫切地想要了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同时,他的故事总是使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霍尔特认为这有利于渲染焦虑的情绪,并在自己的某些作品中了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例如《血色迷雾》《假面游戏》(La Lettre qui tue,1992)、《石巨人》(Le Géant de Pierre,1998),等等。
而G.K.切斯特顿对于霍尔特的影响更为重要。毫无疑问,切斯特顿是最早开始设计“神奇犯罪”或者说“不可能犯罪”的作者,密室之王卡尔亦表示常受其启发而获得灵感。但与卡尔不同的是,切斯特顿擅写短篇,且论情节之古怪,人物之诡异,比卡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一类作品中,收录在《奇职怪业俱乐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1905)中的《布朗上校的奇遇》(The Tremendous Adventures of Major Brown),被霍尔特誉为“一个难以逾越的杰作”。《第七重解答》(La Septième hypothèse,1991)、《假面游戏》《最后的139步》(139 pas de la mort,1988)等作品比较明显地体现了霍尔特驾驭复杂情节的功力,敏锐的读者可以从中嗅到布朗神父短篇的味道。
在案件背景的设定上,霍尔特钟爱英国伦敦。这一点他绝对赞成卡尔的说法:“对于推理作者来说,伦敦是最好不过的背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出现,使得伦敦更加当仁不让地成为诸多推理故事的舞台。这个特殊的环境可以用简单的几个词来形容:迷雾、四轮马车、煤气灯、昏暗而狭小的街道。
因为对案件本身有诸多限定,不可能犯罪可算是一种“狭隘”的推理小说,故而坚守阵地的代价便是要花费更多的脑力,思考如何不断地推陈出新。
霍尔特的灵感很多时候就来自日常生活,例如《幻影小巷》的原型其实是一条他住所附近的小巷。某天大雾,霍尔特骑着自行车在雾中穿行,当他到达巷子的尽头时,竟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起点!
每当有了灵感,霍尔特就仔细地写在纸上,天长日久,就能够积累很多点子。在开始编织故事情节时,喜欢历史传说的霍尔特常以一个著名典故为蓝本:比如,开膛手杰克、魔术师胡迪尼的生平、大力神的传说、神秘的亚特兰蒂斯,等等,并且尽量让小说中的人物贴近所选中的故事背景,以便营造最佳的神秘氛围,结合灵感笔记本里的诡计,一部杰作诞生了!
霍尔特的工作习惯是这样的:天明前的时间是他的最佳写作时间——也就是凌晨的四个小时。天还黑着,万籁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面包片,开工了!
保温咖啡壶就在手边,这是保持清醒的良药。这样一直写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要进行一场远足,因为霍尔特认为散步最有利于思考。一边回忆已经完成的内容,更重要的是一边在脑子里准备后续章节。回家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写一些笔记,总结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后,从事一些休闲活动,比如看电视、阅读,或者其他。晚饭后,继续考虑故事情节,并开始写一个新的章节,但是不会写太多。因为写作中最费力的部分就是开始一个新的章节。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就能够比较轻松地续写章节的剩余部分。通常一本书会以一气呵成的方式被完成,持续不断,每天都写。故事一日没完,霍尔特就一日不得安心!
霍尔特曾经说过:“要创作出好的作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醉心于故事。当然,通常来说,所有激情都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也许对于作者来说最大的考验就在于保持住‘神圣的热情’,如果没有热情,就不可能写出好的故事。”
三十多年来,霍尔特对于“不可能犯罪”这种神奇故事的挚爱,令他在这块少人问津的创作领域踽踽独行,却自得其乐。
2019年11月,霍尔特第一次来到中国,实现了他“一个古老而遥远的梦”。他感慨,也许这次旅行会促使他创作一个发生在长城上的魔法灯笼之谜!
让我们拭目以待。
序言
一副棺材里面会有什么?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刨开墓地的土壤,把棺材挖出来。这种事情很少见,自然也一定有合情合理的、严肃的理由。
当棺材重见天日,当工人把颤抖的手伸向棺材盖,围在四周的人都聚精会神,而人们的脑子里难免会冒出一个问题:这副棺材里面会有什么?
在侦探小说当中,这种事情通常发生在半夜或者是黎明时分。在现实世界里,做这种事情也必须非常谨慎、低调,自然要避免有人去墓地吊唁的时间段。在一片死寂当中,在场的证人都紧张地屏着呼吸——除了墓地的工人——眼睛盯着即将被打开的棺材。随便一点儿声音就会被放大,让人心惊肉跳。树叶的沙沙声像是有阴魂在哭诉,棺材盖被推开的时候发出邪恶的摩擦声;有些围观者做了最坏的打算,另一些人则暗自期望发生什么意外——焦急地等待着那个问题的答案:我们会在这副棺材里面发现什么?
当然有多种可能性:棺材里的尸体老老实实地躺着,而且确实是棺材应该盛放的尸体。多数情况下也确实如此,然而某些人在那种环境下会有邪恶的幻想,期望棺材里的情况并不如人所愿。
不过我们不打算仔细研究他们的心理,这个工作就留给小说的作者们吧。
也有可能尸体不见了。这可算是非同寻常的事,尤其是如果官方资料证明曾经有尸体被放进棺材,而且在开棺之前棺材没有受到过破坏。也可能棺材里有尸体,但不是原本该在的那个尸体!
家族墓穴的情况可能会提供一些有趣的变化。比如说家族里有人过世了,所以要打开墓穴的入口——入口被封得好好的——然而里面变得乱七八糟,棺木破损。更糟糕的情况是:棺木都在原本的位置上,可是里面摆着纵横交错的骨架!
有恶趣味的人肯定能够想出其他更加可怖和离奇的情况,但是肯定都无法比拟您随后将要听到的故事,那些主人公在墓穴里发现的情况实在匪夷所思。当索恩家族的墓穴被打开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无法相信他们的眼睛,他们的理智也使他们无法接受。不过那只是一连串的悲剧事件当中的一个高潮,这整个事件都让人头昏脑涨。
至于这个事件,我们不得不说命运作出了非常奇特的安排,甚至会让人觉得是上天恶意的安排——有可能已经超出了恶意,而是邪恶的、变态的安排。这其中有很多相互关联的小事件和特殊条件,就像钟表的机械一样,都非常复杂而又不可或缺。和事件相关的人物所做出的反应也具有决定性作用。如果某个人能在某个时刻做出稍稍不同的反应,就有可能改变整个事件的走向,避免这像走钢丝一样的进程,从而避免那可悲的结局。可是谁又能摆脱命运的安排?
是命运、必然,还是天意?那让人无可奈何的命运之神像操作木偶一样操纵着人的命运,那些将要发生的事情,仿佛最终也会走向他预先决定好的戏剧般的可怕结局……
本书当然不打算详述每个主人公的生活细节,也不会探究他们各自的性格以及促使他们性格形成的成长环境等等。但是在事件正式展开的前一年,在帕德斯托附近的克努埃伊海湾所发生的一幕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
一
“伦敦的大火灾发生在哪一年?起火点是哪儿?”保拉·莱尔调皮地扭头问她的同伴。
帕特里克·诺兰盯着面前的海滩,做了一个满不在乎的手势。海滩是一个缓坡,一直延伸到海水中。帕特里克更愿意倾听浪花的低语,而不是保拉没完没了的、愚蠢的历史问题。保拉似乎很愿意看到他在这个领域表现出无知的样子,并且特别愿意让他陷入窘境。不过,答不上来问题就像小学生一样脸红的岁月已经过去了。另外,他记得几年前——他甚至能够说出具体的日期——他就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然后,她立刻就追问维多利亚女王的生日。在历史问题上,帕特里克能够说出来的事件都是英格兰的黑暗岁月。他对于1665年横扫伦敦的瘟疫了然于胸,对于发生在伦敦桥的悲惨故事了如指掌——尤其是那些被悬挂在入口上方的人头。他还仔细研究了著名的案件。当然,他也兴趣盎然地阅读了和伦敦大火灾相关的资料。
他一言不发,但是若有所思地上下打量着躺在沙滩上的保拉。他们两个人年纪相仿,也就二十出头,而保拉绝对不是令人厌恶的女生类型。她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颧骨圆润,有着尖细的下巴、眼神狡黠的蓝眼睛和长长的黑睫毛。她中等身材,线条迷人;不过要想真正欣赏她的美妙身材,必须得去掉这碍事的游泳衣。帕特里克试图用想象力克服这个障碍。
“我说!”保拉说,“如果你想用眼睛脱掉我的衣服,你至少做得优雅和隐蔽一点儿。你现在的样子就像昆虫学家刚发现了一种新的虫子!”
“那这样行了吧?”帕特里克一边说一边顽皮地转着眼球。
保拉骄傲地坐了起来,望着远处的地平线,郑重其事地说:“亲爱的,难道你不明白你已经受到了优待?能够在这个清静的海滩上,陪在我的身边,悠然自得地欣赏我的膝盖……如果有人看到我们,我的名声可就岌岌可危了。”
“亲爱的,别夸大其词。布丁巷,凌晨1点,1666年9月2日。”
“呃?”
帕特里克漫不经心地检查着他的指甲。“刚才你问我伦敦大火的时间和起火地点,不是吗?也许你还想听听其他细节?风向,火势蔓延的速度,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情况,直接和间接的后果……”
“哎呀,我怎么忘了,只要一涉及死亡的话题,这位先生就变成了百科全书。我真纳闷,你为什么没有去当警察……或者是私人侦探。那是你醉心的领域,我敢打赌。你对于恐怖的事情最上心……”
帕特里克·诺兰向苍天举起手臂。“拜托!如果要研究历史上的著名案件,不可能不涉及邪恶的、变态的谋杀案,以及……”他放下手臂,眯着眼睛,“其实我真的考虑过在私人侦探所找份工作……可是我不由得担心,哎!在那里工作可能整天只是调查不忠行为,而不是神秘的谋杀案。我对于通奸之类的事情可完全提不起兴趣。”
“我同意。”保拉点头,“如果有一天我结婚,我完全无法想象……”
“结婚的对象会是我!”帕特里克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抓起一把沙子扔在保拉的腿上。
保拉也笑了起来。“啊!这一点我赞同!如果嫁给你,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会是一场灾难!”
他们相互微笑着,然后陷入了沉默。他们躺在那里,闭着眼睛,感受着温热的沙子、阳光的轻抚、轻柔的浪花声,以及除此之外的寂静和安宁。
帕特里克在寂静中回想着两个人长久以来的友情。保拉是唯一能够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和他保持友谊关系而没有陷入爱情的女性。他们之间甚至没有过调情,他俩纯粹只是好伙伴。帕特里克不否认保拉很迷人,但是因为认识太久了,对他完全无法产生常见的吸引力。说到友谊,保拉可是个很能折腾的伙伴。他们在一起的多数时间,保拉都在想办法戏弄他,用各种方法骚扰他。比如说有一次,保拉当着好几个朋友的面仔细检查帕特里克的鼻子,喋喋不休地评论鼻子形状的重要性——帕特里克当时气得七窍生烟。还有一次,保拉冷冷地剪坏了他的衬衫,只是因为她不喜欢那衬衫的样子……他当时差点儿就要把保拉按倒,狠狠地打她的屁股。没错,保拉有时候很疯狂,而正是这种疯狂劲儿让帕特里克着迷。有一次保拉带着他去沙夫茨伯里的一个教堂里进行“文化游览”。当时教堂里空无一人,保拉就爬到了牧师的宣讲台上,慷慨激昂地发表演说;而帕特里克愉快地在下面附和。从教堂出来的时候两个人都笑得直不起腰。他们曾经干过不少这样的恶作剧。后来步入了青年时代,保拉成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变了。每当保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帕特里克就会充当好好先生的角色,给她各种忠告和安慰。刚开始的时候,这对帕特里克来说是一种游戏,算是对于保拉原先的恶作剧的报复。但是保拉对于帕特里克的忠告很重视,以至于帕特里克被迫只能严肃对待,最后成了保拉幸福的守护者。
他看了一眼保拉。保拉正把头转向这边,像是睡着了。不过她的眉头微微皱紧,似乎有什么忧虑。于是帕特里克兴高采烈地问道:“亲爱的,你有什么烦恼?是关于爱情?”
保拉抬起头,望着远方,然后又低头盯着她用手指在沙子上画出来的圆圈。“我收到了弗朗西斯的信,就在今天早上……”
“那个弗朗西斯啊,上次见到他还是去年夏天,他怎么样?”
保拉的手停下来,她抿着嘴唇。“十二月的时候我在伦敦见到了他。他邀请我去他家里住几天……当然是他的父母家。他很体贴而且……他向我作出了邀请。”
帕特里克宽容地微笑着。“这些我都知道。你曾经详细地告诉过我你在伦敦度过的那个星期,你不记得了?”
“可是我肯定没有告诉你,他向我求婚了!”
“啊,这我早就猜到了。他第一次见到你就神魂颠倒。就在这个海湾,一年前,不是吗?我还记得很清楚,一切恍如昨日。他父母的躺椅在高一点儿的地方,两人是标准的休闲模式;他和他的妹妹正往海滩的方向走。和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可别跟我说你没有注意到!”
保拉轻蔑地瞟了一眼帕特里克。“也许你也忘了莎拉从你面前经过的时候,你当时的表情?”
帕特里克鼓起腮帮子,然后无所谓地叹气说:“她很漂亮,我承认。但是……”
他停下来,找不到合适的词。保拉觉得很有趣,盯着她的同伴。帕特里克高而瘦,有着一双棕色的大眼睛,他的目光里满是温柔又经常带着嘲讽的意味——尤其是在他感到不自在的时候,就像现在。
“可是什么?”保拉笑着追问。
“怎么解释呢……她很漂亮,我完全赞同,但是她又不……让人产生渴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保拉思索着,扬起睫毛。“我怎么记得——如果我没有记错——我看见你和莎拉在礁石上,正在亲吻……也许是我产生了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