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娅说,爸爸回家时,没法在这儿找到我们。”
“是吗?”
“雷德说,爸爸是魔术师,不管我们在哪儿,他都能找得到。”
“我明白啦。”
“我上楼是因为,我不想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什么?”
“爸爸不会回家了。”
朱丽叶感到头晕目眩:“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回答,而是伸出了小手,轻轻按在她的脸颊上。他那张小脸儿,下巴尖尖的,两颊圆鼓鼓的,轮廓看着就像是一颗心,但很严肃,朱丽叶立刻意识到,他知道了。
她知道自己口袋里揣着那封信,她从艾伦那里收到的最后一封信。自从收到那封信,她就一直走到哪儿都带着它。正因如此,这封信才会依旧留在她这儿。当天和这封信一同送达的,还有陆军部发的黑边电报,但电报现在已经没了。朱丽叶原本打算把那封电报烧掉,但最终用不着她费神了。希特勒的爪牙已经帮她把问题解决了——当德军在伊斯灵顿区的皇后大道上空投下炸弹,毁了他们家的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的时候。
她本来是想告诉孩子们的。她当然想过。但问题是——而且朱丽叶还想了一点儿别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方式去告诉孩子们,他们的爸爸,那个让人赞叹的、让人好笑的爸爸,那个丢三落四的、傻乎乎的爸爸,已经死了。
“妈妈?”蒂普悄悄把自己的小手钻到朱丽叶的手里,“现在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朱丽叶想说的话本来有很多。总有这样一些时候,作为妈妈她会意识到,自己接下来的话会让孩子永远也忘不了。这种情形很少出现,但眼下就出现了。因此,她希望自己能说出一番具有同等分量的话来。她是作家,可她却找不到合适的字眼。她每想到一个答案,然后又弃之不用时,在给儿子回答的那个绝佳时刻与自己现在无言以对的这个时刻之间,就会多空出一拍。生活果真像艾伦总说的那样,就是一大罐胶水。大家都在一个装着面粉和水的罐子里尽可能优雅地原地踏步。
“我也不能完全确定,蒂皮。”她说道。这样的话既无法令人安心,也显得不怎么明智,但却是实话,至少也算是有可取之处。“但可以确定的是,我知道咱们会没事的。”
她知道他接下来会问什么:他会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她又该怎么说?说因为她就是知道?说因为他们必然会没事?说因为他们一家子现在都坐在同一架飞机上,而这架飞机由她说了算,因为她是飞行员,无论眼睛是不是被蒙上了,她都会玩儿了命地确保一家人安然无恙地回家?
最后,她逃过一劫,用不着她回答,因为她想错了:他根本就没问她。他坚定地相信了她的话,这让朱丽叶想要蜷起身子,怆然泪下。紧接着,话题完全转向了另一边:
“柏蒂说,就算是在最黑暗的盒子里,也会有细小的微光。”
朱丽叶突然感到筋疲力尽:“是吗,亲爱的?”
蒂皮认真地点点头:“她说的是真的,妈妈。我在密室里看到了。只有从里面才能看到。那块门板关上的时候,我开始很害怕,但我用不着害怕的,因为里面有成百上千的小灯,在黑暗里一闪一闪的。”

今天是星期六,游客们已经来了。我待在那间墙上挂着范妮画像的小房间里,但我更喜欢这么去想:我是待在朱丽叶的卧室里。毕竟,范妮只在这里睡过一晚。我以前经常在朱丽叶工作时和她待在一起,就跟她一起坐在打字机前,她的报纸都摊开来,摆在窗前的梳妆台上。到了晚上,等孩子们都睡着了,她会把艾伦的那封信拿出来。不是要拿出来读一读,她通常都不去看信上的内容,而只是把信握在手里,坐在那儿茫然地看向窗外漫长又漆黑的夜。
在河里差点儿被淹死的埃达得救以后,也在这个房间里住过。那时候,露西的卧室就在隔壁,而这里是她放化石和标本的宝库,几面墙摆满了跟房间等高的架子。露西坚持要自己照顾埃达,因为她总在护士工作时指手画脚,最后搞得护士干脆甩手不干了。床被搬回这个房间之后,没剩下多少活动的空间,但是露西还是设法在角落里塞下了一张木椅。夜里,她就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个睡着的孩子,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露西如此细心照料埃达,让人动容。露西小时候,除爱德华之外,生活中没什么人可以亲近。每天晚上,她都拿着一个装满煤的铜质平底锅,把被窝里弄得暖乎乎的。她还同意让埃达养着她那只小猫,尽管那位叫桑菲尔德的女士明显不同意。
今天,有一位游客走到这个房间的窗子前,站在那儿伸长了脖子,往院墙另一边的果园里瞧。她的脸在上午阳光的照耀下,看上去惨白惨白的。这让我想起野餐后第二天,埃达的精神恢复了不少,已经可以自己靠着枕头坐在床上了。当时,阳光透过几块纤尘不染的正方形窗玻璃,就洒在她的床脚。
露西端来了早餐,她正要把托盘放在梳妆台上时,埃达说道:“我掉进河里了。”她那张小脸儿在亚麻床单的映衬下显得毫无血色。
“嗯。”
“我不会游泳。”
“是不会,这很明显。”
埃达沉默良久,不过我能看出来她还有心事。果然,她终于说道:“拉德克利夫小姐?”
“怎么了,小家伙?”
“我掉进水里时,身边还有一个人。”
“是啊。”露西坐在床边,拉起埃达的手,“有个坏消息,我得告诉你。梅·豪金斯也掉进河里了。她也不会游泳,但她没你走运,她淹死了。”
埃达听到了露西的话,接着,喃喃自语道:“我看到的不是梅·豪金斯……”
当时,我不知道埃达还会跟露西透露多少,我就等着看,她到底会不会把在河底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露西。
但她没再提“还有一个人”的事,而是说:“有一道蓝光。我伸手想去抓它,可那根本就不是一道光。那是一块石头,一块闪闪发光的石头。”随即,她张开一只手,掌心里是拉德克利夫蓝。它一直和其他石头一样沉在河底,等待着有一天,被人一把抓在手里。“我看到它在闪闪发光,就紧紧抓着它,因为我觉得它会救我。而我得救了——它就是我的护身符,它找到了我,就在我需要它的时候,是它保护了我,没让我受到伤害。就像你跟我说的那样。”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游客络绎不绝。有不少人在附近的一家客栈预订了午餐,所以房子里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游客们三五成群地参观着一个个房间。我听见导游又让另一帮游客在“范妮的卧室”里闭上眼睛,“闻一闻布朗小姐最喜欢的味道,那股淡淡的、幽灵般若隐若现的、玫瑰古龙水的气味”。导游的话让我实在受不了。于是,我离开了这里,往麦芽坊走。这会儿,尽量保持低调的杰克就待在那里。今天早些时候,我看到了他打印出来的邮件,就是惠勒夫人最近寄给他的那封电子邮件。我发现邮件里附了一封露西于1939年3月写给埃达的信。唉,可信被盖住了,我没看到上面写的是什么。真希望杰克现在已经把它上面的其他几页纸都挪到了一边,这样我也能读一下那封信。
楼下大厅里,一群人聚集在一幅风景画的前面。它就挂在南边的那面墙上。在爱德华的作品中,这是第一幅被皇家艺术学院认可的,它和其他几幅画被一道称作“泰晤士河上游组画”。画中的景色是爱德华透过房子里最高的那扇窗户直接取的景。站在窗前,可以遥望泰晤士河的潺潺流水,还有平川旷野、万木森森、远山连绵,风景美不胜收。不过,因为爱德华运用了不同色调的紫红色以及最暗的深灰色,在他的画笔之下,这片田园风光变成了一幅令人惴惴不安的美景。这幅画作被认为预示了从具象油画到“氛围艺术”的转折点。
这是一幅令人着迷的画作,今天的游客像往常的那些一样,对着它赞叹不已。不过,他们说的还是什么“色彩用得真棒”“让人感伤,对吧?”“瞧瞧那技法!”之类的话。但很少有人在纪念品商店里购买印有这幅画的海报。
爱德华的天赋之一,是能把自己的情感画出来,通过颜料和笔法的选择,将自身的情感视觉化,而他之所以能将情感精准而娴熟地展现出来,是因为他需要交流,需要得到理解。要是想买张海报挂在沙发墙上,人们不会购买《阁楼窗外的风景》,因为这幅画被注满了恐惧。而且,尽管它有它的美,可就算不知道这幅画有怎样一个创作背后的故事,人们还是能够感觉到,这幅画中有一种令人恐怖的氛围。
爱德华在画中所描绘的风景,给当时只有十四岁的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四岁正是一个人觉得脆弱的时候,也正是观念和情感发生变化的年纪,而处于这个年纪的爱德华,他的情感尤其炽烈。他骨子里向来就有一种不疯魔不成活的劲头。我从没见过他对什么事情三心二意。在他童年的时光里,曾有许多兴趣爱好让他沉迷其中。每一样兴趣爱好,在他喜欢上另一样之前,都是他心尖儿上的“独一份儿”。他痴迷于神话故事和有关神秘学的理论,还曾一度决心要招魂弄鬼。他在学校时,常常偷偷跑去图书馆看书。他在图书馆地下室最深处的角落里找到了几本古籍。他会就着烛光,对着这些古人的论著,认认真真地研读几个小时。他要招魂弄鬼的念头就是那段时间产生的。
当时,爱德华的父母跑到远东去收集艺术品。他们不在英国,而且一走就是一年。所以,那年暑假他从学校回家时,回的不是那个位于伦敦的、他打小就住着的家,而是被送去了他祖父的庄园。威尔特郡是一个古老的、有着魔力的地方。爱德华常说,每当满月高悬,月色如银,人们依旧会感觉到古老的魔力。父母对他弃之不顾,这让爱德华心生怨怼;他祖父为人专横,而爱德华又不得不受着,这也让他愤恨不平。但是,对于迷恋鬼魂和神话传说的爱德华而言,搬到遍地都是白垩岩的乡下去住,正对他的胃口,甚至让他愈发沉溺于那些传说。
他斟酌着去哪儿招魂弄鬼,几个附近的教堂墓地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不过,在他跟祖父的园丁有过一次交谈之后,他决定不去墓地了,而是打算沿着科尔河走,一直走到这条河与泰晤士河交汇的地方。老园丁说,离那儿不远的树林里,有一块空地;那儿的河水绕着树林猛地转了个弯,掉了个头,形成了一处河湾,而在那河湾之上,仍有精灵和鬼魂在人间游荡。园丁的祖母生在北部,她出生的时辰恰逢“阴时”。据说,这个时辰出生的人都有阴阳眼,所以她才知道这些神鬼玄灵之事。那处神秘的河湾就是园丁从他祖母那儿听来的。
有一晚,伦敦下起了绵绵细雨。我和爱德华待在他那间烛光摇曳的画室里,他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了我。从那以后,我曾无数次地想起他把心底的秘密讲给我听的情景。即便是现在,我依然能听到他的声音,仿佛他就站在我的身边。我能把那天晚上发生在树林里的事,讲得仿佛我曾亲临其境,仿佛事情发生时,我也在那儿,在他的身边。
他走了几个小时才找到那处河湾,壮着胆子进了树林。他一路留下白垩燧石做记号,生怕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那些被他当成记号的石块,都是他白天捡来的。它们或圆或扁,往往被古人用来制作石器。他走到那块空地的时候,正好是子夜,月亮高高地挂在夜空的正中央。
那一晚,朗朗星空,暖意融融。他只穿了最薄的衣服出门。但是,当他蹲下来躲在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后面时,他觉得皮肤上有什么冰凉的东西轻轻蹭了他一下。他抖了抖身子,那种感觉消失了。他当时没太在意,因为他满脑子都是眼前正在发生的、远比自己身上的一丝凉意更加有趣的事情。
一束月光照亮了这块空地,爱德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知道,有事情要发生了。一阵奇怪的风刮了起来,周围的树木沙沙作响,树枝上像是长满了薄薄的银叶子。爱德华感觉有双眼睛正像他一样盯着那块空荡荡的空地,那双眼睛的主人就藏在枝繁叶茂的树上。它在等待着,等待着……
忽然,一片黑暗。
他朝天上看了一眼,心想会不会是不知从哪里飘来的一片云遮住了月光。就在这时,他猛然间心生惧意,恐怖伸出一只令人作呕的利爪攫住了他。
他的血,冷得像冰。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开始转身往回跑。他循着地上一块接一块的白垩岩,穿过树林,一路逃到田野的边缘。
他继续奔跑着,他觉得,自己大致是在朝着祖父家的方向跑。他身后有东西在追他——他能听到它,那声音比他自己急促的喘息声还要大——他扭头往身后瞥了一眼,但什么都没有。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在燃烧,可他的皮肤却一阵阵地泛着寒意,仿佛要从他的血肉上剥离。
他跑啊,跑啊。他跃过篱栅,穿过荆棘丛生的矮树篱,咚咚地一步步穿过田野。他的周围黑黢黢的,而且看着有些陌生。
那莫名的东西一直在他身后跟着。正当爱德华觉得自己快要跑不动的时候,他瞥见地平线上有一栋房子。从房子最高处的一扇窗户里,透出一道光,它像是暴风雨中的灯塔,在给他指引方向,让他能寻到安全的避风港。
他的心扑通扑通地在胸口狂跳。他朝着房子跑去,攀上石墙,一跃而下,落入一个花园。那花园笼罩在月光的银辉之下。花园里,有一条石板路通向房子的前门。门没锁,他开门快步走了进去,随即把门关紧,插上了门闩。
爱德华本能地爬上楼梯,越爬越高。不管在田野里追着他的是什么,现在都被他甩掉了。他一直爬到阁楼,楼梯只通到这里。
他径直走到窗前,俯瞰夜色下的风景。
他一直站在那儿,保持着警惕,一身的戒备。他把窗外那风景的每一处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直到最后,晨光一点点奇迹般地划破天际,而世界再次恢复了正常。
爱德华向我承认,在他知道的所有神秘而恐怖的故事中,把他读过、听过还有他给妹妹们编的那些都算在内,那天晚上,他从林中空地一路狂奔,为了逃命躲进这栋房子的经历,让他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恐惧。这件事彻底改变了他,他说:他内心深处的某一处被恐惧打开了,而那里再也无法被严严实实地封上。
现在,我完全明白了他的话是什么意思。真正的恐惧是不可磨灭的;这种感觉不会消退,即便早就忘了引起恐惧的源头是什么。恐惧是一种看待世界的新视角——有一道门,一旦打开,便再也关不上。
所以,在看着《阁楼窗外的风景》时,我不会把它和伯奇伍德庄园外面那片田野联系在一起,尽管两者出奇地相似。它让我想到的反而是,黑洞洞的狭小空间,污浊的空气,还有一个人在挣扎着为下一口气而喘息时,喉咙里因为缺氧而灼烧的那种感觉。
游客们也许不会买《阁楼窗外的风景》那幅画的海报,但是他们为了《佳人》的海报可是乐意掏腰包的。
想到我自己那张脸会出现在许许多多沙发背后的墙面上,死死盯着别人看,我就觉得有点受宠若惊。我自不必为此操心的,不过,跟纪念品商店里的其他海报相比,《佳人》确实销量更高,连瑟斯顿·霍姆斯的作品也难以匹敌。我渐渐明白,哪怕是一丁点儿声名狼藉,也能让人从中得到乐趣,毕竟被他们挂在家里的那张海报上、出现在他们漂漂亮亮的墙壁上的那副面孔,属于一个珠宝窃贼,而且这个女人还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他们中的一些人在读了伦纳德的那本书后,会把《佳人》和《弗朗西斯·布朗小姐的画像——为她十八岁生日所作》放在一起比较,然后会说:“当然啦,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确爱上了他的模特。”
一百五十多年前,我遇见了爱德华·拉德克利夫,并且坐在他母亲家花园深处的那间小画室里给他当模特,而现在,有这么多陌生人的墙上挂着我的画像,真是怪事一桩。
让人给自己画幅画像,就要承受另一个人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的那种压力,而且要在那个全神贯注的人向自己投来灼灼目光时,与之对视,这是最亲密的一种体验。
爱德华把《佳人》完成之后,它就从画室被送去了皇家艺术学院,又被人挂在了学院展厅的墙壁上。这当时就够让我不知所措了。许多许多年之后,人们可以制作出无穷无尽的复制品,它们还被销售出去,被装进相框里。正如爱德华在1861年说的那样,我的脸可以出现在各式各样的东西上:购物袋、茶巾、钥匙圈、马克杯以及21世纪的财政年度记事簿的封面。
我纳闷,要是费利克斯知道如今的一切,他会有一番怎样的评价。当年,他的西服翻领上别着的徽章上印着亚伯拉罕·林肯的头像,而他对未来的那些预言听起来还有些疯狂。现在,就如同他当年所说:照相机无处不在。如今,人人身上都带着个相机。甚至此刻,在我眼前,当大家在这栋房子的一个个房间里闲逛时,他们都在用手里的设备对着这把椅子或那几块瓷砖拍照。他们是透过手机上的摄影视窗在感受世界,这就跟世界隔了一段距离。他们是在为日后而拍摄一幅幅画面,所以对于那些被他们拍下来的东西,他们现在无须费心去看、去感受。
爱德华到小白狮街的麦克夫人家来找过我之后,我们之间就不一样了。我俩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我们的关系中有了一种长长久久的东西,这在之前是从未有过的。爱德华开始了另一幅画的创作,画的名字是《睡美人》。不过,以前他画画的时候,我是模特,他是画家,而现在,同样是画画,可我们的关系却不再是纯粹的模特和画家。工作和生活,现在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俩变得分也分不开。
1862年初的几个星期,天寒地冻,冷得刺骨,但画室里有壁炉,生了火,我们便不觉得冷。我还记得,他在地上给我铺了几个天鹅绒软垫,我躺在上面,抬头看着模糊不清的玻璃屋顶,天空显得阴森森的。他把我的头发散开,有几绺长发从肩头垂落在我的胸前。
我们整天待在一起,晚上的大部分时间也一样。当他终于把画笔收起来时,他会送我回七晷区,然后,等天一亮又过来把我接走。我们之间的谈话不再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它就像是一根钩针,被最心灵手巧的人握在了手里,而我们的生活就像各式各样的线,被这根钩针编织在一起。如此一来,在我们彼此分享一个个故事的时候,我和他也就绑在了一块儿。我把我的父母家世告诉了他,给他讲了那间充满惊奇的工作室,去格林尼治的那几次旅行以及我用来捕捉光的小铁罐。我还跟他提到了乔,我和乔那不可思议的友谊,麦克夫人和船长,“走失的小女孩”和我那双白色的儿童手套。我把自己的真名也告诉了他。
爱德华的朋友注意到,他总是不见人影。以前,他总有一段时间要离开伦敦,找个地方离群索居,沉迷于工作。他家里人会宠溺地说,他那几周的创作之旅是“出远门”。然而,1862年初,他这种什么活动也不参加的情况却不是一回事。他一直忙着自己那幅画,忙得连写封信寄出去的时间都没有;紫红兄弟会每周在女王私橱酒吧举行的例会,他也没时间去参加。
到了3月,他刚把《睡美人》画完,就把我介绍给其他人认识。我们去了伯纳德夫妇的家,也就是费利克斯和阿黛尔,他们住在托登罕宫路。那是一幢外表看上去朴实无华的砖房,完全看不出里面的房间都是无拘无束的波西米亚风格。墙壁刷成了深红色和深蓝色,上面挂满了镶在框里的巨幅油画和相片,看上去乱七八糟的。一个个设计精美的枝形烛台上,微光闪烁,好似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烛光在墙上投下一道道影子,空气中一股浓浓的烟味儿,一帮人正热情洋溢地进行着交谈。
“这么说,就是您啦。”瑟斯顿·霍姆斯说道。在爱德华再次为我和他做介绍时,瑟斯顿的眼睛始终盯着我的眼睛。就和上次在皇家艺术学院时一样,他拉起我的手,嘴唇在我的手背上轻轻碰了碰。我也像上次一样,心中一动,深知自己得提防他。
那时,没有多少事能让我害怕。我是在七晷区长大的,有了这段成长经历,曾经一些让我觉得可怕的事,我现在都不再惧怕。但是,瑟斯顿·霍姆斯却让我感到不安。他这个人,总是随心所欲,物质的东西他都不稀罕,但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总是心心念念地惦记着。他还生性残忍,有时是几分漫不经心的残忍,有时是几分故意为之的残忍,而且各种残忍的手段他都能信手拈来。有天晚上,我看到他轻慢地评论起阿黛尔·伯纳德刚刚尝试摄影时拍的一张照片。说完他那番尖酸刻薄的话,他坐了回去,嘴角勾出一丝笑意,把让人难堪的场面当乐子看。
瑟斯顿对我感兴趣,是把我当成了一个挑战,一个他可以从爱德华手里抢走的宝贝。我当时就清楚这一点。但我得承认,那会儿,我并不清楚他会做到什么程度,不清楚他是否会不择手段地只顾自己开心,而让别人受苦受难。
我时常思索这样一个问题:11月的那天晚上,在我离开皇家艺术学院的画展之后,如果我跟着瑟斯顿走了,或者拿捏好分寸,对他说些恭维的话,那么,在1862年夏天所发生的那些事情中,有多少是可以避免的?可是,我们都要做选择的,好也罢,坏也罢,我也就做了我的选择。对于他请我给他当模特的事,我一再拒绝;我确保自己不跟他单独相处;我躲着他纠缠的视线。多数情况下,他都谨言慎行,但喜欢对我下黑手。只有一次,他做得太过分,碰了爱德华的底线。我不知道他跟爱德华说了什么,但他为此付出了代价,他的一只眼睛被爱德华打了个乌眼青,隔了一个星期瘀青才消。
与此同时,麦克夫人因为可以经常拿到我当模特赚来的钱而非常开心。马丁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只能勉强接受眼下的局面。一逮到机会,他就表示自己不赞成麦克夫人这样安排。有时,在我和爱德华晚上离开他的画室时,我会在余光里发现对面有人,我心中清楚,那是马丁在街对面跟着我们。只要马丁能跟我保持距离,对于他那些不对劲儿的关注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爱德华的母亲则鼓励我们继续来往。1862年4月,《睡美人》一经展出便广受好评。原本有些潜在的赞助人还在犹豫观望,这下心里都踏实了,纷纷找上爱德华。他母亲一边做着美梦,盼着她儿子能名利双收,既登上皇家艺术学院的荣誉殿堂,又能真金白银地赚到大钱;一边又有点担心,因为按照爱德华往常的习惯,他会立即开始另一幅画的创作,但他的新作却迟迟没有动静。展览结束之后,爱德华时而一阵阵心不在焉,脸上一副恍恍惚惚的神情,时而频频激动万分,在笔记本上涂涂画画。因为担心爱德华近期的画作会有失水准,再加上她也相信儿子准能飞黄腾达,她便日夜催促爱德华到画室去。她还不断给我送来很多茶水点心,好像觉得她只要能让我吃上口茶点,我就不会撂挑子,不会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再也不来给她儿子当模特。
至于范妮,除了在《睡美人》展出时,我们远远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我只见过她一次。当时,她和她母亲来找拉德克利夫夫人喝茶,女主人还一路陪着她们母女俩沿着花园小径去画室看看正在工作的画家。她们进了画室后,站在爱德华后面看他画画。范妮穿了一条崭新的绸缎连衣裙,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装模作样地摆出一个好看的姿势。“天呐,”她说,“这些颜色可真漂亮!”听到她的话,爱德华迎上我的目光。在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个饱含热情与渴望的微笑,惊得我自己都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