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老婆婆忽然傻笑了一下。
车子戛然停了下来,前面的人纷纷站了起来。
“在夜里,千万不要出来。”老婆婆快速站起来,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然后,她颠着小脚下了车。
叶风疑惑地望着那个老婆婆远去,然后,拿起提包下了车。
破旧的黄色大巴排着浓重的尾气离开了,四周瞬间安静下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气味。叶风深深吸了一口气,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
“你,你是刘县长说的那个城里人吗?”忽然,背后传来了一个怯怯的声音。
叶风回头一看,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正憨憨地看着自己。
“哦,是,我是。这,是我的介绍信。”叶风慌忙拿出社长给的介绍信。
“不了,不了。一看,就是有学问的人,假不了。再说,俺也不识字。”男子摆摆手,憨厚地笑了笑。
“你好,我叫叶风。”叶风友好地伸出了右手。
那个男子使劲将手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握住了他的手,说:“我姓王,是灵木庄的村长。欢迎,欢迎你啊!”
王村长帮叶风提着提包,边走边和他说着一些村里的事情。不知不觉来到了村口,叶风四处望了望,只见村口放着好多长形物体,上面全部被白色的塑料膜盖着。
“王村长,那个,那个是什么啊!怎么都放在村口?”叶风指着那些东西问道。
“那,没,没什么。只是一些杂物,呵呵。”王村长不自然地笑了笑,快步往前走着。
走进村子,两边站满了围观的人群。大都是老人小孩,他们目光奇怪地站在一旁。不知道为什么,叶风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就好像有一双眼睛一直在背后盯着自己,回过头,却空空如也。
“别介意啊,村子里的老人小孩没见过世面。城里人也没来过我们这里,所以,他们……”
王村长话音未落,对面跑过来一个小男孩,他边跑边唱:“死一个,来一个,年年新坟添两座;城里人,来招魂,客死异乡当游魂。”
叶风一下顿住了脚步,旁边的王村长脸色立刻变成了酱色,他照着那个小男孩一脚踹去,说:“混小子,胡唱什么?”
“算了,童言无忌呵。”叶风慌忙拉住了他。
他们在一个院落面前停了下来。王村长打开门上的铁锁,说道:“这是我的老宅,一直空着。昨天特意让我媳妇收拾了一下,乡下地方寒酸,还望你别介意啊!”
“没事,麻烦你们了。”叶风笑了笑,回头望了望。这里离灵木庄大约有五百米的距离,旁边还有一栋房子,房子的顶上有一块灰色的木匾,上面写着两个字:祠堂。
乡下的夜晚很清静,和城市里的繁华与喧嚣真是有天壤之别。王村长的这个老宅和灵木庄的祠堂孤零零地立在灵木庄的西头,仿佛是两座坟墓一样。叶风不知道,这是王村长无意中的安排,还是别有用意。
房间里的灯光很暗,还好有插座。叶风打开随身的手提电脑,开始整理这次调查的计划和方法。
来灵木庄之前,叶风曾经去警察局找过朋友王浩。他说,关于灵木庄,其实,警察局早就有备案。王浩以前曾经因为一件案子来过这里。这里的村民很古怪,对于外人很戒备。并且,灵木庄有很多奇怪的规矩和令人难以置信的风俗。当然,外人知道最多的便是招魂。据说,灵木庄西边的灵木山盛产一种灵木。点燃这种灵木,便可以让死者还魂,重现人间。灵木庄正因为这种灵木而得名。
如果灵木庄的招魂真的是因为灵木山上的灵木,那么,这和瑞香复活的方法便产生了冲突。可见,灵木庄的招魂方法便是需要了解的第一件事情。
“砰,砰。”忽然,门外传来了两下敲门声。
叶风合住电脑,走了出去,打开了门。
门外静悄悄的,黑寂深邃的夜,像是一张遮天的黑色幔布。夜风中,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似乎是血的味道。叶风心里打了个冷战,慌忙关住了门。
刚走回房间里,敲门声又响了。
如果先前那次可以解释为风声的话,那么这次绝对是敲门的声音。叶风不禁有些生气了,一下拉开大门,大声骂道:“是谁,他妈的是谁?”
外面依然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难道是鬼?一个荒唐的念头涌了上来。怎么可能?叶风摇了摇头,刚准备关门,眼睛愣住了。许久,他笑了起来。
以前,便曾听人说过。在乡下,有神婆为了迷惑百姓。拿蝙蝠血洒到门上,引来蝙蝠撞门。人一开门,蝙蝠便飞走。于是,百姓称为“鬼敲门”。难怪空气中会有一股血腥味,想来一定是有人想吓唬自己。
想到这里,叶风重新把门关上。蹑手蹑脚地躲到一边,透过门缝往外望去。
果然,不久,几只黑色的蝙蝠飞了过来。撞到门上,砰砰作响。
十几分钟后,一个人影走了过来。想必是迟迟不见开门,过来探求究竟吧!
叶风猫着身子,等那个人影走近的时候,猛地一下拉开了门。
那个人影一愣,然后兔子般向旁边的祠堂跑去。叶风急忙跟着追了过去。
跑进祠堂里,叶风便后悔了。祠堂里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腐烂味,四周黑糊糊的,仿佛有无数双眼睛隐藏在里面似的。
呼,呼……有人在轻声喘气,叶风屏住了自己的呼吸,那个呼吸声还在响,就在自己身边。叶风慢慢地拿起口袋里的微型手电,猛地按了一下开关。
微弱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整个祠堂,眼前是一张破旧的供桌,桌子上密密麻麻放满了灵位。灵位的中间有一个小男孩的人头,他正咧着嘴,露着白森森的牙望着叶风。
叶风“啊”的叫了一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咯咯,咯咯。”供桌上那个人头突然笑了起来,然后,人头动了动,离开了供桌,一个小男孩从供桌后面走了出来。
叶风松了口气,他这才看清。原来,那小男孩是把自己的身体藏在了供桌的后面。猛地看上去,还以为是个人头呢!
“你是谁家的孩子,为什么来吓我?”叶风从地上坐了起来,看清那个小男孩的样子,他一下愣住了。眼前的小男孩竟然是下午在村口唱歌的那个。
小男孩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叶风,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不回家?”叶风柔声问道。
“我叫黄立强。今天大人们有事,不让我在家。”小男孩脆声说道。
“哦,”叶风想了想说,“走,那你去我那吧!我那有糖吃。”
黄立强吃着叶风递给他的巧克力,一边吃一边说着大人们今晚要做的事:“在城里打工的瑞姐姐回来了,大人们要为她招魂。”
瑞姐姐?难道是瑞香?叶风心里一紧,慌忙问道:“大人们都是什么时候招魂啊?怎么招啊?”
“我不知道啊!大人们不让问,也不让小孩看。我是睡不着,所以才来这里的。”黄立强嘿嘿笑了笑,似乎对于刚才的捉弄有些不好意思。
“那,你能带叔叔去看看吗?”叶风转了转眼珠子,笑呵呵地说。
“不行,不行,大人们不让的。”黄立强慌忙摆了摆手。
“如果你带叔叔去,叔叔就把这个给你。”叶风说着,把手机上的一个小熊链子放到了黄立强面前。
黄立强犹豫了好大一阵子,然后抓起了面前的链子。
路面很陡,坑坑洼洼的。几次,叶风的脚都差点踩滑。黄立强幼小的身影在夜色里却显得很老成。
很快,他们来到了灵木庄的村子里。四周很静,偶尔传来几声狗叫声。叶风从口袋里拿起数码相机,调试了一下,然后,跟着黄立强走进了一个院落里。
黄立强带着他隐在一边,指着前面说:“就在那里。”
顺眼望去,只见前面不远处,几个人正在说着什么,为首的正是王村长。旁边放了一个平板车,车上躺着一个女子。隐约能看出来穿着件白色的毛衣,下身穿着黑色的皮裙。看来,那就是瑞香。
叶风拿起相机,调整好焦距。不远处的一切清晰地浮现在了眼前。
王村长和旁边几个男人似乎在商讨什么事情,几分钟后,他们开始围着瑞香跳了起来。一下,一下,又一下。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说不出的诡笑。
“回来吧,回来吧!”他们的动作幅度越来越大,声音也越来越响。只见平板车上瑞香的尸体竟然缓缓地动了起来。
叶风的心里绷紧了,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他握相机的手剧烈地颤抖着。王村长他们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他们把瑞香围在了中间。
叶风侧了侧身体,想找合适的角度。身后,有人拉了他一下。
“别闹,一会儿我再给你吃糖。”叶风说道。
“你,你是在找我吗?”说话的不是黄立强,而是一个女声。叶风回头一看,不禁全身冰凉。
他的身后蹲着一个女人,白色的低胸毛衣,黑色的皮裙,脸色惨白地望着自己。那,分明是刚才还躺在不远处平板车上的瑞香。
啊,叶风惊声叫了起来,疯了一样往前跑去……
“叶风怎样了?”故事到这里,我完全听得胆战心惊。
“他疯了,现在就在明安精神病医院。”秦伟说道。
“难道他真的遇见鬼了?还是被人整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鬼呢?招魂不过是以前迷信的一种方式而已。”我接二连三地问出了心里的疑问。
“当然,这个世界怎么可能有鬼!所有的一切都是事出有因的……”秦伟点了点头,“所有的一切都是林笑天做的。半个月前,一个男人找到了林笑天。那个男人林笑天见过,是电视报纸上正在报道的一桩热门案子的主角。男人把一摞崭新的百元大钞放到了桌子上,还有一份计划书。
“计划书上很详细,甚至台词都有。男人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记者叶风走进自己的圈套里,最后,在整个计划里死掉或者疯掉。
“林笑天当然知道男人的动机,因为他的同学叶风便是可以让男人坐牢的直接证人。如果叶风不去作证,那么,凭借男人的关系,他肯定安然无事。可是,叶风毕竟是自己的同学。
“考虑再三后,林笑天终是没有抵得住金钱的诱惑。
“他的任务很简单,把一个早已经编好的故事告诉叶风。因为真正的圈套,在灵木庄。叶风被送进了明安精神研究院。一个精神病患者,当然不可能去作证。男人还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些呢?难道林笑天承认了一切?”我疑惑了。
“不错,就在林笑天为自己出卖同学愧疚的时候。一个叫周远的警察找到了他。叶风在去灵木庄之前曾经给他的朋友周远一些资料。
“叶风出事后,他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和手提电脑都不见了。周远忽然想起叶风去灵木庄之前曾经和他说过,他是去调查关于林笑天的事情。于是,周远便调查了一下林笑天和瑞香的事情。经过调查,周远发现瑞香的确是林笑天的女朋友,可是,在两个月前,她便和一个台湾商人跑了。面对周远的质问,林笑天交代了一切。其实对于叶风的愧疚,他早已经负荷不堪。”
“周远,是他?”我愣了一下,想起三天前的晚上和我坐在麦当劳里的那个男人。
“记者本来就很辛苦,需要大街小巷地找新闻,如果再碰上这种阴谋,真是难过啊!所以我妻子才会强烈阻止我继续做下去。”秦伟说着深深叹了口气。
这个时候,农家主人走了过来,他说通往市区的最后一班车过来了,问我们是否回去。我和秦伟对视了一眼,然后站起来向外面走去。
回到市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经过明安精神病医院的时候,我深深望了一眼。秦伟的同事叶风此刻就在里面,他的世界崩塌于招魂的故事里,人死能够复生吗?也许这个答案每个人都清楚,可是为什么我们却总是对自己的意志和信念把持不定呢?
第三章 诡杀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谋杀,故事的最后还是要光明,这个世界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顶多只是一时战胜。同样,悲伤也不会赢过幸福,最终我们都会幸福。
今天是周五,我参加了一个网友聚会。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网友聚会,可能是因为长时间宅在家里的缘故,面对陌生人我还有些生疏。除了静静地聆听别人说话,更多的只是坐在一边默默地喝酒。
这次聚会的人一共有七个,四男三女。除了我和一个名叫狄涛的男孩,其他都是上班族。可能因为我们两个都属于自由职业者的缘故,我和狄涛的话多了起来。聊到最后,我竟然惊奇地发现他家竟然就在我租住的房子附近。
酒足饭饱后,话题扯到了奇闻逸事上。
“你们知道这个城市的恐怖故事吗?”组织聚会的群主忽然说话了,目光低沉地看着每个人,仿佛他在试问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知道一个,关于铜马的。”旁边一个女孩接口说话了。
铜马,是这个城市中心的一个标志。一个男人牵着一匹马立在那里,象征着人与马积极向上的风貌。
在我的脑子里闪过铜马的景象后,那个女孩已经开始讲起了关于铜马的恐怖故事。
“我听老人说过,半夜的时候,铜马雕塑上的那个男人会复活,然后牵着那匹马去旁边的河里喝水。”女孩沉声说道。
“是不是顺便还吃碗宵夜啊!”狄涛笑嘻嘻地补充道。
听到狄涛的话,大家都笑了起来。
“其实,说起恐怖故事,我看阿城最专业,人家可是专门做这个的。不如给我们讲个吧!”群主拍了拍手,把目光落到了我身上。
“那,那好吧!”看到其他人殷切的目光,我点了点头。“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其实就是瞎编的,大家就纯当娱乐吧!为了真实一点,我就以我自己的身份为主角,开始这个故事。”
这是几名为了儿女幸福着想的老太太组织的相亲会,很不幸,我的妈妈也是其中之一。
所以,尽管我好说歹说,还是被妈妈拉到了相亲会上。
此刻,我对面的一名胖子正在睡沫飞溅地讲着自己白手起家的创业史。他叫金大山,是一名水产买卖商。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白颖,是市中医院的护士。也是我妈妈今天让我主攻的对象。
白颖性格温和,对于别人的谈笑,并不是特别在意。这样的表现,有两种可能,一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另一种便是这个相亲会上,没有她喜欢的人。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有些轻松。
我叫苏雨城,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最初,是喜欢看一些悬疑推理小说,后来便开始写。没想到,还能发在一些杂志上,换取稿费。于是,我干脆把工作辞掉,专职写作。相信很多人都明白,写小说的人社交范围会变小,更别说认识女孩子。所以,我妈才会想尽各种办法为我联系。
金胖子终于讲完了,坐在金胖子旁边的一个文弱男人开始介绍自己。他戴了一副眼镜,不时拿手扶扶眼镜。
“苏先生不是写推理的吗?要不,你猜猜,这位文弱的罗明是做什么工作的?”金胖子晃了晃肥硕的大脑袋,有些挑衅地看着我。
“是啊,是啊!我倒想看看,推理有没有那么厉害。像不像电视上面演的,能让死人开口说话。”赞同金胖子的是坐在白颖旁边的一个女孩,她刚才介绍了自己,名字叫谢兰花,是一名插花师。
“那好,”我笑了笑,“罗先生想必是一位公务员吧!大家可以看下,罗先生的右手趼子明显要比别人多。这说明他是一个长期握笔写字的人。还有,罗先生的西服笔挺,领带衬衫中规中矩,很明显,是长期穿着养成的习惯。如此注重衣着打扮的公务员,应该是某位领导的秘书吧!”
罗明睁大了眼睛,他扶着眼镜的手许久没有松开,然后点着头说:“苏作家,你真厉害。不错,我是一名公务员,是法院审判长的资料员。”
“好厉害啊!”谢兰花拍手叫了起来,这让本来有些尴尬的气氛,终于缓和起来。
我谦虚地笑了笑,转眼,我看见白颖柔和地望着我,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大大的满足。于是,我又开口说话了:“推理不过是观察比较细腻而已。你们知道一年前的代号X吗?”
“代号X?那不是新闻里说的隐行杀手吗?案子成了悬案。”谢兰花追问道。
“有没有成为悬案,这个我相信罗明先生很清楚。不过,这都属于法院的机密。我们不得而知。关于代号X,我和几个推理朋友研究了一下,我们觉得,其实他们也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奇。之所以没有找到凶手,那是因为可能中了对方的圈套。如果,再有代号X杀人的话,我一定帮助警方,抓住凶手。”我扬了扬头,高声说道。
“苏作家,这话说得豪迈。来,我敬你一杯。”金胖子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我慌忙站起来。
坐下来的时候,我看见白颖紧蹙着眉头,似乎在想什么事情。白颖的神情举动,让我有些怅然。如果我真和性格如此内向的女孩走到一起,我想我一定会变成闷葫芦。
再次见到白颖,是相亲会后的第三天晚上。那个时候,我正和一个朋友在网上聊得火热。他的名字叫庄秦,也是一名悬疑推理作家。不过,他要比我的名气大得多。很多时候,我把他当做自己的老师,向他请教一些推理上的问题。
“阿城,白颖来电话了。你看那个相亲会多管用。”妈妈推开门,喜滋滋地对我说。
白颖的电话?这让我倒觉得有些疑惑,我站起来向客厅走去。
“我是白颖,我,我有事情找你。”白颖的声音有些颤抖,似乎很害怕的样子。
“你说,慢慢说。”我安慰她道。
原来今天下午,医院重症病房来了一名病人。院长交代,让白颖晚上守着他。并且煞有介事地告诉她,这个人是警察要求看管的证人,所以一定要好好保护。本来守护病人是白颖的职责,可是,院长的话让白颖心里有些忐忑。她在电视上看过,一些警察的证人,都被别人在医院杀害灭口。心里害怕的白颖忽然想起了我。在相亲会上,我的大胆推理,让她拨通了我的电话。她希望我能在晚上陪她一起守护那个重症病人。
听完以后,我爽快地答应了。
晚上出门的时候,妈妈拿了一大堆东西往我包里塞。这是给白颖吃的,对皮肤好,这是给你吃的,可以提神。显然,她已经把我和白颖的关系当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对此,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出租车停在中医院门口,下车,我看见站在门口一脸等待的白颖。看见我,她的神情似乎安定了很多,又恢复了以往的羞涩。
“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白颖轻声说道。
“客气了,也许以后我还会天天接你下班呢!”我开了个玩笑。
白颖的脸红了,她低着头,带着我向里面走去。
在路上,白颖告诉我,她把自己找人陪她的想法告诉了院长。起先,院长死活不同意。因为,这是警察秘密托付的病人。后来,院长答应,如果白颖找的人值得信任,便同意白颖的请求。
“这个,没问题。”我笑了笑,和她一起进了院长的办公室。
院长看见我,愣了一下说:“白颖找的人就是你啊!”
我点点头,说:“是啊!你能信任我吗?”
院长哈哈一笑,说:“我就是不信任警察,也会信任你。”
走出院长办公室,我告诉白颖。在以前的一个案子里,我曾经帮助过院长。
在白颖带领下,我见到了那个神秘的病人。他全身缠满了绷带,氧气管伸在鼻子里,旁边的一些仪器正在监视他的血压和心跳频率。看来,他的确伤得不轻。从全身缠着的绷带来看,他似乎全身都受到了伤害。
就在我们准备离去的时候,躺在床上的病人突然动了一下,嘴里发出一些含混不清的声音。
我看了看白颖,然后凑到了他跟前。
“代,代。”他喃喃地说着什么字。这让我听上去很费力。
“白颖,通知警察。他似乎想说什么线索。”我回头对白颖说道。
白颖走出病房后,那个人又说出了一个轻微的字:“X。”
我身体一震,呆住了。
他说的是,代号X。
一年前,城市里发生一起连环杀人案。
死者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唯一相同的是都曾去过百家乐超市买过一种名为“血色之吻”的香水。
对方的动机很清楚,应该是那瓶香水惹的祸。可是,无论警察怎么布置,对现场怎么鉴定,都没有找到凶手半点踪影。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凶手是一个组织,他们杀人的手法和作案的方式各异。每次作案,都让人叹服,简直可以说是天才犯罪。他们在最后一次杀人的现场,留下一个“X”的标记。于是,这个神秘的杀人组织,被人称为,代号X。
我曾经听刑侦队的队长高成说起过,代号X的杀人组织里,有一个人的杀人手法,类似于古代的凌迟。
眼前的这个病人,让我想起高成的话。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代号X又一次出现了。难道警方要求秘密保护的病人,竟会是代号X没有杀死的人?
正在沉思的时候,病房的门被推开了,高成和白颖走了进来。
“他说什么了?”看来,白颖已经把事情告诉了高成。
我看了看白颖,白颖把门关上走出了病房。
“代号X。”我回头望着高成说。
高成脸色缓了缓,没有说话。
“你早就知道了,对吧!”我盯着他问。
“是的,”高成点点头,“因为伤者在出事前曾向我们求救说他收到了代号X的警告信。你应该知道,去年代号X的案子是我一手负责的。他们的作案方法,方式,我是再清楚不过的。现场没有任何蛛丝马迹。简直就是隐形杀手。这次也不例外,当我们赶到现场时,伤者差点就没命了。”
高成说的现场情况,我能想象出来。死亡时间和伤口情况无法吻合,凶器无法判断,到最后是离奇的密室布置。虽然,到最后破解了密室的谜题,可却无济于事。
高成很快便离开了,因为他害怕被对方察觉。现在,整个病房,其实已经被警察全部秘密监控起来。
病床上的病人正在输着生理盐水,身体一动不动。我叹了口气,走出了病房。
走到大厅的时候,我看见白颖正在和一个人说话。走过去一看,竟然是在相亲会上见到的罗明。
“苏作家也在啊!”看见我,罗明显得有些局促。
“是我请他过来的,我有点事需要他帮忙。”白颖说道。
“那,那我就告辞了。”罗明脸色有些难看。
“改天我们再见。”我笑了笑,友好地向他伸了伸手。
罗明点了点头,和我握了握手。转身走了。
“他来干什么呀!”我望着罗明的背影说。
“说是和金大山一起来看病,却在前台晃来晃去的。”白颖说道。
“没想到这个文弱的罗明竟然和金大山成了朋友。看来相亲会不只可以找对象,还可以找朋友啊!”我嬉笑了一声。
“你胡说什么呀!”白颖转身往病房走去。
我嘴唇哆嗦了一下,刚才握手的时候,罗明的手心全是汗。当一个性格内向的人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才会那样紧张,我可以确定,罗明一定是喜欢上了白颖。这让我心里有些纠结。
走进病房,白颖正盯着旁边的心率器在记数据。
“你的推理真那么厉害啊!光看打扮手趼什么的,便知道罗明是干什么的。”白颖边写边问。
“当然不是。说实话,以前,我去法院的时候见过他。罗明的样子和性格比较典型,不像其他公务员那样,所以我记得他。”我笑了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