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上,一个衣着清凉的女孩正对着摄像头,做着搔首弄姿的姿势,然后脱掉身上一件件本来就很少的衣物。当她一丝不挂的时候,画面忽然传来“咚咚咚”锤门的声音。女孩顿时花容失色,左顾右盼,然后崩溃般哭泣了起来。
这个女孩,正是我曾经的房客,李小姐。
接下来,女孩从抽屉里找出一根绳索,搭着凳子把绳索的一端系在了日光灯的灯座上,另一端打了个足以套进脑袋的绳结。最后,她把脑袋套进绳结后,一脚踢倒了凳子。
李小姐的身体,悬垂在空中左右略微摇摆着,视频文件也接近尾声,终于变作了黑屏。
于伟安不怀好意地说:“如果我把这段视频放到网上去,并公布这桩自杀事件的真实发生地点,只怕你这院子,出五十万都没人肯接手。五年前,这儿发生了毒杀未遂事件,五年后,这儿又发生了自杀事件,真是不折不扣的凶宅。”
他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
刚才我看到的这段视频文件,是于伟安从哪里弄来的?
色情视频聊天的顾客,就算出于日后欣赏的动机,录下了视频内容,但既然录下了视频小姐自杀的真实状况,就绝对不可能外泄,否则自己也会身败名裂。那么,于伟安是怎么弄来视频文件的?
看着于伟安的笑容,我忽然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当时和李小姐进行色情视频聊天的人,莫非正是于伟安本人?
于伟安这么一个有钱的房地产商人,住别墅,开豪车,什么样的女人弄不来,为什么还要和一个性格内向的考研女生进行色情视频聊天呢?难道——难道是他故意为之?
难道是他早就摸清了李小姐的性格与出身背景,以金钱引诱李小姐与他进行视频聊天。当李小姐脱掉身上衣物的时候,他再通知警察砸门,迫使性格内向的李小姐自杀?
于伟安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难道——难道就是为了打压这幢院子的价格?
为了低价买到这幢院子,他不惜一手把这院子制造成凶宅?
我忍不住从牙缝里迸出了两个字:“混蛋!”
就在于伟安听到我说出的这两个字后,脸上露出难看阴险的表情时,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回过头,我看到吴教授捧着钓鱼竿走出了他的房间。钓鱼竿是横着拿的,歪歪斜斜,似乎随时都要掉落到地上一般。
于伟安赶紧闪开身体,想把出门的路让给眼前这位准备外出钓鱼的老头。
吴教授却突然掉转钓鱼竿,把鱼竿的一端正对着于伟安的脸。
与此同时,吴教授似乎在鱼竿的一段按了一下。这时,只听“砰”的一声,于伟安发出一声惨叫,跌坐在地上,他的脑门上多了一个血洞,鲜血正汩汩流出。他坐在地上,背倚着防盗门,双腿不住抽搐,仅仅几秒,便停止了呼吸。
我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吴教授却笑嘻嘻地对我说:“小黄,别紧张,这钓鱼竿就和你的婴儿车一样。放心好了,婴儿车已经卖掉了,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车架里的秘密。我一直都忘记告诉你,我是机械系的教授,自从看到你那辆婴儿车后,就看出其中的秘密了。按照婴儿车的原理,我在制作钓鱼竿之前,还做过一个清洁用的推车。那天在医院里,你应该看到‘推车枪’的威力了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原来那天在医院里推着清洁车的工友,就是吴教授假扮的。
“可是,你为什么要杀于伟安?”我喃喃地问。
“这无良房地产商人,派黑社会的人来压价,要把你赶出这个院子。今天他又来了,一定是想再次威胁你!小黄,我在你这儿住了五年,已经深深喜欢上了这里,也喜欢上了你这个与世无争的房东。所以,在我死之前,我得帮你做点事,那就是帮你保护这幢院子!”
“死之前?你在说什么呀?”
吴教授爽朗地笑了起来:“半个月前,我已经被医院查出,罹患了癌症,晚期了,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活。”
他的话音刚落,我听到院子外,传来了越来越急促的警笛声……
第11章 黑树林
这片树林里,所有的树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树干,黑色的树枝,黑色的树叶,就连偶尔半露在地表外的根须,也全煤炭般黑黢黢的。树林里终年氤氲着一股久经不散的恶臭,多年以前曾有迷路的游客误闯此地,嗅到恶臭后,怀疑有人在林中上吊,尸体腐烂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于是报了警。但戴着防毒面具的警察在林中细致搜索一番后,并未找到任何尸体,但却确认了这股恶臭是那些密密麻麻的黑色树木中所产生的。
随后闻讯赶来的林科院工作人员发现,这种黑色树木是以前人们从来没见过的新物种,因其物种特征,暂时定名为黑树,这片树林也因此得名黑树林。但因为黑树散发的气味实在太臭了,没人愿意留在那里对新物种进行研究,林科院的领导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派我到黑树林来,搭建木屋,牵好电线,长居此处进行研究。
原因很简单,在林科院里,我是唯一得了鼻炎的研究员。很严重的鼻炎,什么气味我都嗅不到。我在黑树林里一呆,就是很多年。不过,我怀疑林科院的领导早已忘记了我在黑树林里的存在,因为常常好几个月,林科院都没人来取走我所记录的研究数据,也从没人来过问我做了什么。
说来也能够让人理解。在林科院里,我本来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别人都说我是个阴气沉沉的人,不交朋友,也不谈恋爱,沉默寡言,没兴趣在单位里飞长流短,从不热衷八卦新闻。每天上班做完自己的事我就径直回家,呆在宿舍里闭门不出。许多人把我当做异类,派驻到黑树林里做研究是个苦差事,没人愿意主动干这个,但事实上我是主动提出去那里的,因为我知道别人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
有一次林科院足足有半年没与我联系,我捧着一大堆笔记本无所适从。考虑良久后,我决定回一趟单位,把研究记录交到领导手中,也算对得起自己得到的那份微薄的工资。离开黑树林前,我在树林中央的一条小溪洗了个冷水澡,用完了整整一块肥皂,想要洗尽身体沾染的恶臭气味。因为我有鼻炎,无法嗅到自己是否洗干净了恶臭,便捧着笔记本离开了黑树林。
步行两小时后,我来到一条等级公路的路边,等待过路的长途汽车。但每辆车停下后,乘客一看到我走近,便纷纷掩住鼻孔侧目而视。我知道了,那些黑树林产生的臭味已经烙入我的骨髓中,我永远也洗不干净了。
那一次,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步行回到了城里。当我浑身臭气敲开领导的办公室,领导却掩着鼻孔大声呵斥我:“出去!你该在哪里呆着,就在哪里呆着!”
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忽然冒出了一股火。我冲到领导身边,狠狠一拳将他砸倒在地上,然后把他办公桌上的一盆观赏植物连着花盆一起砸在他身上,又将散发着恶臭的唾沫吐在他脸上,最后把笔记本扔在他身边后,我扬长而去。
不过,我没地方可去,最后还是回到了黑树林中。
因为我狠狠揍了领导,所以那份微薄的工资便被停发了。但那并不要紧,黑树结果,果实没有一点臭味,很甜很香,吃几个就能饱。
树林里还有许多小动物,都笨得可以,随便设个陷阱就能抓住,所以我也不缺荤腥。
哑女是在一个秋日的午后,跌跌撞撞闯入了我在黑树林里的隐居世界。
那时我在黑树林深处小溪旁的一块空地上,正用枯枝生火,熬着一锅松鼠汤,黏糊糊的汤汁冒出一缕青烟,我却因为鼻炎的缘故,嗅不到任何香味。当我用空罐头盒舀起一罐汤汁,正准备送入口中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枝条断裂的破碎之声。我蓦地回过头来,看到一个上身赤裸的女人虚弱地摇晃着身体,摇摇欲坠扶着一颗很粗的黑树,眼睛死死盯着我手中的罐头盒,眼中流露出因为饥饿而产生的渴望。
我注意到,这个女人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浮肿,还有几道血痕。不过还是能够看得出,她蛮漂亮的。女人的肚子微微凸出,似乎怀孕四五个月了。眼睛虽死死盯着我手中的罐头盒,但却没有神,恍惚得厉害。
我知道她饿了,于是扬起罐头盒,友善地问:“你要吃一点吗?”
她的眼神这才移到了我的脸上,当她看到我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叫声划破了静谧的黑树林,惊起一串扑扇着翅膀的小鸟。然后她的身体又摇晃了几下,“嘤咛”一声,晕倒在了地上。
我吃了一惊,赶紧走到她身边,摸了摸她的脉搏,发现脉搏细若悬丝。应该是饥饿造成的低血糖吧,我把她扶回了木屋中,披上一件外衣,又敲开几瓶葡萄糖水灌进她的喉咙里,还灌了几口松鼠汤。十多分钟后,她终于醒了过来,但当她看到我后,又发出了凄厉的尖叫,然后张大了嘴巴,“呀呀呀”地叫着,却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女。
“放心,我是林科院的研究员,不是坏人。”我一边说,一边轻手轻脚地又喂给她几口浓香四溢的松鼠汤。虽然我已经被林科院除名,但我总觉得这个名头还是能给陌生女人一点安全感的。
女人总算平静了一点,但只是片刻,她就做出了疯狂的举动——她伸出肮脏的双手,十根蓄得长长的直接出现在我眼前。刹那间,她反转双手,将尖利的指甲朝自己隆起的肚子插了下去。指甲前端已经插入了肚脐旁的皮肤,一汪黑色的脓血由伤痕处缓缓弥漫,仿佛水墨画中的千足蜈蚣。
“你疯了!”我大叫着抓住了她的手,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在不住地颤栗着,体内仿佛有什么不安分的东西正在酝酿着——对,是恐惧,无法遏制的恐惧。
她似乎对自己腹中的胎儿充满了恐惧,此刻正想用指甲割开肚皮,把手伸进子宫中,拽出暗藏其中的胎儿,扔在地板上踩个稀巴烂。
我担心她再次做傻事,于是扬起拳头,狠狠砸下来,把她砸晕了,然后用绳索将她捆在了木屋里的床上。接着我找来一枝玻璃皮下注射器,汲起松鼠汤,一针一针注入了她的口腔中。
当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大口大口喘着气,似乎并不在意氤氲在屋里屋外的恶臭气味。我不禁有些好奇,难道她也嗅不到飘扬在空气中的恶臭吗?是因为孕妇的妊娠反应,导致她嗅觉失灵了吗?还是因为她曾经呆过的地方,比这里更加臭气熏天?
哑女醒来之后,使劲挣扎着,试图再次伤害自己的身体,以及腹中的胎儿。我只好狠下心,把绳索捆得更加牢实。为了提防她咬舌自尽,我还用两根绳索分别套住了她的上下颌,令她的牙齿无法动弹。
绑她的时候,她不断用手指指甲袭击我。当我的皮肤被指甲割开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的指甲竟然硬得惊人,前端仿佛还被她磨得甚是尖利。
接下来的日子,哑女就一直如此这般被我五花大绑捆在床上。我出去了一趟,买来搅拌机,把黑树结的果打成果浆,连同松鼠汤,每天按时注入她的嘴里,让她保持足够的营养。
三个月后,哑女在木屋里诞下一个不足月的女婴。
那个有着粉红色皮肤的女婴,啼哭了十秒之后,就停止呼吸,成为一具冷冰冰硬邦邦的死婴。
我有一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浑身空空落落的。我站在小溪旁的空地上,眼泪已经流不出来了。在我脚下,有一个刚用尖嘴钳刨出来的浅坑,脚边还有一个很小的饼干匣子,大小恰能容纳一具死婴。
我刚把饼干匣子放进浅坑里,就听到身侧传来异样的声响,是从小溪里传来的,似乎是有人在水底吐气泡的声音。
说那是条小溪,其实也不尽然,还是有点深。我循声转过头去,看到小溪水面上突然冒出一个湿淋淋的人头。紧接着又是“哗啦”一声水响,一个上身赤裸的男人从水底钻了出来。
这个男人戴着一块布条,遮住了他的大部分口鼻,应该是当做口罩,用来阻住黑树林里恶臭气味的侵袭吧。
但真正吸引住我目光的,是他的手。在他的一只手里,竟然拎着一把沉甸甸的手枪。当他从水底冒起来的时候,向下指着的枪管还不住流着水。
见我愕然,这男人一把扯下罩在口鼻外的布条,大声咒骂了一句:“靠,这里怎么这么臭?”然后脸色随即恢复冷静,对我说,“老乡,别害怕,我是警察,正在追捕逃犯。老乡,你有吃的吗?”
我埋下了头,答道:“有吃的,但得等我把匣子埋好了,再带你去吃东西。”
在木屋里,还有一大盆搅拌成糊状的黑树果实与松鼠汤。
我埋匣子的时候,这个警察想话痨一样对我说,他叫曹云锦,今天押解一个犯人穿越原始森林,没想到那个犯人突然挣脱手铐,与他打斗起来。在搏斗中,两人都跌入了冰冷的溪水中。他顺水被冲到了这片树根树干树枝树叶全是黑色的黑树林里,还好在溪水中他一直紧握着手枪,没失去最重要的防身武器。
不过,那个危险的犯人却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曹云锦唠叨的时候,我只顾着垂头将那只盛着死婴的饼干匣子埋进地底。等我埋好之后,曹云锦这才问我:“你埋的是什么?死了的宠物吗?”
我摇了摇头,答道:“是一具婴儿的尸体。”
他倒抽了一口气,声音发颤地问:“是你的孩子?”
我点点头,答道:“是的,我的儿子。他刚生下来就死了。”
回木屋的路上,曹云锦问:“你儿子是怎么死的?生病吗?”
我低声答道:“是因为黑树林里所散发的臭味,刺激性气味引起婴儿的呼吸器官痉挛,刚生下来十秒,他就死了。”
曹云锦叹了口气,紧跟着向后退出几步,警惕地望了一眼四周黑魆魆的树林,问:“这些黑树散发的气味有毒?”
我摇头道:“不,这些气味本身是无毒的,只是有点臭而已,对成年人完全无害。但是对于婴儿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呼吸器官还未发育完全,所以气管绒毛会因为臭味的剧烈刺激导致痉挛。”
曹云锦回头望了望埋葬死婴的那片空地,突然对我说:“你妻子呢?你出来埋葬儿子尸体的时候,她还在屋里吗?”
我点头,道:“是的,她躺在床上不能出门,坐月子呢。”
哑女当然无法出门,为了防止她自残,我依然把她捆绑在木屋里的床上。
曹警官的脸色突然变了,他正色对我说:“你快带我到木屋去!当心,那个逃犯非常危险,已经在监狱里呆了五年,没近过女色,早就憋慌了。要是他先赶到你的木屋,那就糟糕了。他可不会在乎躺在床上的女人是不是刚生了小孩!”
我自然懂得曹警官的言下之意。
我急了,正准备拽着曹警官拔腿就跑,抬起头却看到他的眼睛里似乎冒出了一股火。
那是欲火。
仿佛被憋了五年的欲火。
看着他异样的眼神,我不禁开始怀疑他的身份。他真是警察吗?为什么看上去更像是个在监狱里呆了五年,刚刚越狱而出的逃犯?
难道他刚才对我撒谎了?其实他才是那个逃犯,而且还抢走了押解警察的手枪,跳入小溪中,最后顺水漂流到了黑树林中?
我不敢再想了,如果把他带回木屋里,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事。一个在监狱里憋了五年的男人,听说不远处有一个不能出门的女人,接下来他又做得出什么还是呢?
哑女已经经不起任何摧残了。于是我转了转眼珠子,立刻拽着曹云锦的手腕,突然一转身,拉着他闯入了密密麻麻的黑树林中,沿着一条小动物踩踏出的兽径向前狂奔。
跑了数十米,我忽然撒开拽住曹云锦的手,猛一等地,双腿腾空而起,脚步落在了前方三米开外的地方。而曹云锦因为惯性使然,踉踉跄跄朝前跑出两三步,蓦地发出了一声惨呼。
他捂着腿,跪在地上。在他的脚下,套着一副捕兽夹,锯齿般的钢夹将他的小腿死死咬合着,鲜血沿着裤管汩汩流了下来,循着裤管的裂缝,我躲在一棵黑树后,能够清晰地看到小腿肌肉下露出的森森白骨。
不用说,这只捕兽夹是我以前为了逮兔子而放置在那里的。
曹云锦发了狂般大骂着,拉下掩口鼻的布条,挥枪四处漫无目的地射击着。
幸好我躲在黑树后,粗壮的黑色树干替我挡住了所有子弹。
等到他耗尽所有子弹,我才笑吟吟地从黑树后走了出来,对他说:“警官,你不应该那么失态的。”我从黑树上折断了一截黑色的树枝,又拿出一柄刀,开始切削树枝的一端。几分钟后,树枝的一端被我削得又尖又利,仿佛一柄钢锥似的。我决定马上就把这截尖利的树枝,插进他的太阳穴里。
不管他是逃犯,还是警察,我都要杀他!天冷了,最近松鼠越来越不好抓,捕兽夹在林中的兽径已经摆了几个月,都没抓到一只兔子,但坐月子的哑女却需要吃肉补充能量。看曹云锦这身肉,怎么也有一百五六十斤,够吃一段时间了。
就在我狞笑着走近曹云锦的时候,突然听到他又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但片刻之后就没有了声息。我再仔细一看,却发现在他的太阳穴上竟莫名其妙插进了一柄匕首,直没刀柄。与此同时,我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身着警服的湿淋淋的男人,正冷眼看着曹云锦和他手里握着的手枪。他也用一块布条掩住了自己的口鼻。
这个警察才叫曹云锦,刚才那个假冒他名字的人,不出我所料,是个极度危险的逃犯,曾因为强暴妇女,在监狱里呆了整整五年。今天押解转送的时候,犯人突然发动袭击,夺走曹警官的佩枪后,跃入了冰冷的溪水中。
“曹警官,您为什么要杀他?”我看着逃犯的尸体,好奇地问道。
他撇撇嘴,答道:“我不能让同事们知道我曾经被逃犯抢走过手枪,那会让我以后抬不起头来的。不过,我也没做错什么。反正他试图暴力越狱,还持有危险武器,我本来就可以对他格杀勿论。”然后他对我说,“你有吃的吗?我在小溪里漂流了好一会儿,现在饿坏了。”
“有,当然有。”我一边说,一边把他引出了黑树林,沿一条小路向木屋走去。
在路上,我又对真正的曹警官重复了一遍曾经对逃犯说过的话,小溪边掩埋的婴儿尸体、还有躺在床上坐月子的哑女。
曹警官嫌带走逃犯的尸体太过麻烦,还委托我代为掩埋。这正合我意,这个冬天的荤腥,基本上都能靠那个逃犯帮忙解决了。
走到木屋外,我在前面大声喊:“哑女,我回来了,还有一位姓曹的警官和我一起回来的。是警官,你别怕哦。”我知道哑女害怕陌生人,但她应该不害怕警官吧。
我轻轻推开门,看到了捆绑在床上的哑女。她挣扎着抬起头,看到我,还有身后的曹云锦,立刻耗尽全身气力,嘶声裂肺地凄厉惨叫了起来。
唉,每天都是这样的。
两年前,她闯入这片黑树林里,被我强行捆绑在木屋里的床上,三个月后生下了一个女婴。女婴生下来后十秒钟,就断了呼吸。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继续把她留在木屋里,每天捆绑着。不用说,今天她诞下的男婴,是她替我生下的儿子。
我知道黑树散发的臭味会对婴儿柔弱的器官,产生致命的刺激,所以早早买来了制氧机,女婴一落地,就为她戴上了氧气面罩。但我太缺乏医学常识了,新生儿是不能立刻吸入纯氧的,那会令她柔嫩的肺泡爆裂。所以一分钟后,女婴就停止了呼吸。
当我看着女婴欲哭无泪的时候,哑女却哈哈大笑了起来。我知道,她本来就不想留下这个男婴,因为她是遭到了我的强暴,才在腹中孕育了这个胎儿。唉,我在黑树林里呆了太久,哑女的出现,引爆了我所有的欲望,令我无法遏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那个在监狱里呆了五年的犯人,没什么两样。
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现在把曹警官带回木屋,哑女会向警官告发我的兽性。呵呵,一方面的原因是哑女不会说话,无法以最快的速度让曹警官知道我是个坏家伙。而另一方面,我本来就没打算让曹警官活着离开这里。
——只有逃犯一个人的尸体,还不足以解决我和哑女整个冬天的荤腥。加上曹警官,应该差不多了吧。
就在我如此寻思的时候,我的后脑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然后眼前一黑,我晕倒在了木屋冰冷的地上。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木椅子上。站在我面前正在狞笑的,是那位名叫曹云锦的警官。
他看到我后,微微一笑,说:“抱歉,我并不是真正的警察。其实我也是逃犯。刚才那个被我杀死的逃犯,是我的狱友。我们一起杀死一个警察,扒下他的警服,逃进了原始森林。但是沿小溪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与他失去了联络,直到我在黑树林里听见枪声,才找到了他。”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我不解地问。
“本来我们可以一起逃跑的,可惜他的小腿骨头都被捕兽夹给夹碎了,形同残废,没法和我继续逃亡了。我可不能带走一个累赘上路,也不能让警察找到他,所以只好杀死他。”他瞄了我一眼,又说道,“你肯定也知道自己的下场吧?在逃亡途中,我可不能留下任何活口。不过,你这木屋还真不错,是个藏身的好地方,我可以躲上一个冬天。你的尸体,还有另一个逃犯的尸体,都能让我改善一下伙食。”
曹云锦转过头,盯了一眼被捆绑在床上的哑女,眼中闪烁过一道贪婪的神情。这种神情,之前在另一个逃犯的眼中也曾经出现过。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强暴哑女!
曹云锦狞笑着走到哑女身边,伸出手解开了捆绑在她身上的绳索。一边解,他一边说:“捆绑着,像条死鱼一样,多没劲。哥哥我就喜欢活蹦乱跳带反抗的女人。”
看来另一个逃犯没说错,这个曹云锦当初就是因为强暴妇女才被送进了监狱。
但是,他一定有些事不知道。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几处伤口传来的钻心的疼痛。
就在曹云锦替哑女解开捆绑手腕的绳索时,哑女的手指突然伸出来,抓向了曹云锦的脸。只听“撕拉”一声,曹云锦发出一声惨叫,他的一块脸皮竟被哑女活生生地抓了下来。
曹云锦捂着脸痛苦地惨叫,但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哑女的指甲又伸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进了他的眼眶里,扯住眼球,狠狠一拽。刹那之间,一颗血淋淋的眼珠就被她扯了出来。
我不禁大笑了起来。哑女一直很坚贞,自从被我强暴之后,她就偷偷在墙壁上磨自己蓄长的指甲,将指甲前端磨得如刀锋一般尖利。我上次企图与她温存的时候,胸口就被她抓下了一块皮,直到现在还在疼痛。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她,每次喂食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避开了她那捆绑着的双手能触及的范围。
在我的笑声中,哑女把一颗眼珠塞进自己的嘴里,狠狠咀嚼这。与此同时,她用她那重获自由的双手,使劲在曹云锦的脸上抓挠着。一块块血肉模糊的人皮被哑女抓了下来,扔在地上,人皮还不断在地上蠕动着。紧接着,又是一坨一坨鲜红的肉块,也被哑女扔在了地上。等我笑完之后,再抬起头,不禁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趴在床头上的曹云锦,颈部之上只剩一颗完整的,只有骨架的白森森的骷髅头。
而哑女则捧着人皮与肉块,在那里放声大笑着。
这一切所发生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这个时候,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哑女将会如何处置我?
我知道,她恨透了我,她恨我曾经强暴过她。
两年前,她挺着大肚子走进黑树林里。在那之前,她就是被一个变态色魔囚禁在原始森林深处的一座茅屋里,怀上孩子后,趁着那个色魔放松警惕,她用蓄长磨尖的指甲解决了那色魔的性命,拼命逃了出来,却误打误撞冲进了黑树林里。
以前她被色魔囚禁的地方,是个比黑树林更臭更肮脏的地窖,所以当她进入黑树林后,嗅到熏天的恶臭却一点也不介怀。
当我得知她以前的遭遇后,还特意外出找到她被囚禁的那处地窖,把那个变态色魔的尸体拖回了黑树林中。哑女诞下第一具女婴的时候,就是靠吃变态色魔的尸体,渡过了产后恢复期。
我知道,她恨所有那些企图强行占有她身体的人,其中也包括我在内。
哑女走到我身边,缓慢抬起她那沾满鲜血和肉块的指甲,在我面前挥舞着。不过,她并没抓到我的脸,而是张开嘴,轻声说道:“其实我并不是哑巴,以前之所以不说话,是不想和你说话!”
我大吃一惊,她居然不是哑巴。她在木屋里呆了整整两年,都没说过一句话呀。
她又说道:“本来我想杀死你的,但看在你摘来那么多黑树果实,捕来那么多松鼠熬汤给我补身体,我决定不杀你了。”
我心中不由得一阵狂喜。
但她随即又说道:“我不杀你,但是我决定饿死你。”她把捆绑我的绳索捆得更紧了,还浇上水,令其更加不容易被解开。她又把烧开了的松鼠汤放在距离我鼻尖只有一米远的地方——我能看到,但就是拿不到。唯一不幸中的万幸,是我因为严重的鼻炎,无法嗅到松鼠汤的香味。
然后,她打开木屋的大门,朝屋外走去。刹那间,她的身体就融化在了一片光亮之中,消失不见了。
第12章 猫什么都知道
隔壁的周小姐死了,一柄锋利的匕首刺入她的左胸,尸检后,据说她死于深夜十一点左右。那时,我与女朋友刚结束了一场为期十天的海外游,回到家中很早就上床睡觉了。后来警察问我们是否在案发时听到周小姐的尖叫声,女友撇撇嘴说,她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可当时还以为周小姐正与某个男人在玩激情游戏呢。
也不能怪我和女友不够警觉,事实上周小姐家里常有陌生男人出入,公寓楼里的邻居们都知道周小姐就是靠她的身体养活自己的。
警察还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周小姐是不是养了一只猫?嗯,周小姐确实养了一只黄色的土猫,取了个古古怪怪的名字,叫莱温斯基。住在周小姐斜对面的秦先生也养了一只猫,是波斯猫,叫克林顿。这两只猫是一对小情侣,每天晚上都会在走廊上进行嘶声竭力的演唱。
昨天夜里,两只猫也在走廊上叫了很久,但我和女友早就习惯了它们制造出来的噪音,有时它们不叫,我和女友反而会不自在呢。
周小姐的尸体,是今天早晨被秦先生发现的。当时秦先生把克林顿放了出来,克林顿趴在周小姐家紧闭的房门前使劲叫唤,但莱温斯基却并没在屋内回应。见克林顿叫得可怜兮兮,秦先生心中不忍,于是敲响房门,周小姐却没开门。秦先生又拨打周小姐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回响,周小姐却依然没开门。秦先生担心煤气泄露出事,于是叫来了公寓楼的保安,保安从我家的阳台翻到周小姐家,然后看到了躺在客厅沙发上的尸体。
不过,发现周小姐尸体的时候,保安却并没看到那只叫莱温斯基的黄色土猫。警察也是看到了屋里的猫食盘后,才向我们提出了疑问。后来警察甚至做出猜测,或许是凶手带走了那只猫,说不定凶手也是个爱猫人。
秦先生对于警方的猜测不以为然,我们在公寓楼一楼业主活动室里对此案议论纷纷的时候,他忿忿地说,爱猫人都充满爱心,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的勾当?
案发后的第二天下午,莱温斯基已经冰凉发硬了的尸体,在公寓楼后的一条小巷子里被人找到了。
它死得很可怜,后脑被硬物击中,然后一柄利刃割断了它的喉咙。警方把秦先生带到了后巷,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猫就是周小姐的爱宠。秦先生是爱猫人,看到莱温斯基的尸体后,他眼里嗪着泪水,希望领走尸体,找个地方深埋。可警方却拒绝了他的要求,因为他们在莱温斯基的爪子里找到了人类的皮肤组织。
警方猜测,大概是凶手行凶时,莱温斯基护主心切,用爪子抓伤了凶手。而凶手心中有气,于是也手段残忍地杀死了莱温斯基。幸好莱温斯基的爪子里留下了凶手的皮肤组织,警方提取样本后,交检验室化验dna存档,日后寻到嫌疑人,dna数据将成为指控凶嫌的重大证据。
秦先生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周小姐照顾莱温斯基,不像他照顾克林顿那么细心,没有定期为莱温斯基剪指甲,所以才留下了凶手的罪证。
女友也对我说,虽然那只可爱的黄色土猫死于非命,但它却一定看到了案发时的情形,它,什么都知道。
案发后的第三天,秦先生从警局领回了莱温斯基的尸体,然后放进一个饼干盒里,准备带到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去掩埋。
他从一楼业主活动室旁经过时,我和女友也跟了过去。毕竟莱温斯基也算我们的邻居,而且偶尔周小姐不在家时,它饿了也会沿着阳台溜进我家里觅食,我和女友都挺喜欢它的。只不过最近十天,因为我和女友海外旅游去了,所以它并没来找过我们。
在街心花园,秦先生捋起袖子,用一柄小铁铲挖了个深坑。当他捋起袖子的时候,我和女友都惊呆了——我们竟看到在他的手臂上,有一处细细的伤痕,已经结疤,很明显应该是被猫爪抓伤的。
见我们惊讶,秦先生很坦然地说,别误会,这是被克林顿抓伤的,他和周小姐的命案没有丝毫关系。尽管如此,但我和女友随后还是报了警,因为邻居间早有风言风语,说秦先生和周小姐之间存在着暧昧不清的关系。秦先生是有妇之夫,虽然他妻子远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寂寞的男人与美艳的女邻居发生点什么,也是正常的。
还好,很快秦先生的嫌疑就被洗清了,他的dna与莱温斯基猫爪里提取的dna样本完全不吻合。
他回到公寓楼后,我与女友都有些不太好意思,但他却毫不在乎地劝慰我们,如果他是我们,当时在街心花园里,也会立即报警的。
案发后的第四天上午,我和女友打开房门,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一条白色的影子倏忽钻进了我们的房间。回头一看,原来是秦先生家里那只叫克林顿的波斯猫。
秦先生家的门关着,大概是克林顿晚上出来游荡得太久,现在回不了家了。
克林顿倒不是很怕我和女友,它以前也常常和莱温斯基一起到我家里来觅食。可惜昨天我和女友把家里剩下的最后一碗红烧肉都消灭干净了,实在没法给它找来半点食物。于是我只好敲响秦先生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开了门,可克林顿却一溜烟跑开了。
秦先生无奈地说,自从莱温斯基死了之后,克林顿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仿佛变成了另一只猫,再也不肯回家了。
唉,猫真的是什么都知道。
秦先生心情沉重地合上房门,我和女友走向走廊电梯,却看到克林顿不知又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们。女友心软了,她对我说,去一楼买两根火腿肠喂给克林顿吃吧。
我们走进电梯,克林顿也仿佛通人性一般,跟着我们进了电梯。
在一楼业主活动室里,我买了两根火腿肠,正准备喂克林顿吃的时候,活动室小卖部的老板吴哥却怒气冲冲地叫道,不准我们在活动室里喂猫!
吴哥嘟囔着说,公寓楼里养猫的住户实在太不自觉了。半夜猫在走廊上像杀猪一般吼叫,随地拉屎撒尿,这都可以暂且忍了,可是有些猫到处乱跑,身上还带着细菌,那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住户。
我也不想和吴哥争辩,我知道他最近心情不好。吴哥也住在我们那层楼,周小姐遇难前两天,我曾亲眼看到吴哥的老婆提着皮箱,一边叫骂,一边走进了电梯。我还记得吴哥的老婆当时破口大骂,说吴哥在外面拈花惹草,惹了一身脏病回来。
呵,我才不信他的脏病是被猫传染的呢。
不过,克林顿似乎也很害怕吴哥那因为丑陋而略显狰狞的面孔,听到他的怒吼后,连忙一溜烟跑出了活动室。
后来我和女友还是在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克林顿。我们把火腿肠喂进它的肚子里之后,它围着我们跑来跑去,还不住拿身体蹭着我和女友的小腿。
女友瞄了一眼四周,发现克林顿撒欢的地方,距离埋葬莱温斯基的地方没多远。女友不禁摇着头说,克林顿也太绝情了,它在才死了四天的情侣的坟墓旁,居然还能吃得下两根火腿肠。
我想取笑女友,却忽然觉得小腿痒痒的,挠了挠,却越挠越痒。
我以为是过敏症犯了,女友上班之后,我去了一趟医院,医生告诉我,在我的小腿汗毛里发现了跳蚤。而更令我觉得恶心的,是除了跳蚤之外,医生还发现了我的小腿上有蛆的幼虫……当天晚上,下班后回到家,我再次见到了克林顿。它正躲在我家的阳台上,冲我喵喵喵地叫着。它一定饿了,但我却不想喂东西给它吃。哼,我小腿上的跳蚤和蛆,一定是它蹭我时,弄到了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