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我进来,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用细若游丝的声音说道:“南宫,我走遍了整个镇子,只找到一件白色的婚纱。我不能让李燕失望,所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下,永远也不能再抬起了。
我明白了,他是用他的鲜血染红了纯白的婚纱。
血还在继续从他的裤腿中渗出来。他是割断了腹股沟的大动脉,只有那里的大动脉才会以最大的压力最快的速度飙射出鲜血。
这幅画面一直都无法磨灭地刻进了我的脑海中,令我永远没有办法遗忘。
在那一刻,我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也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当然,我会早点选购到这样的婚纱,而不会用自己的鲜血来染透。
“哦,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赵倩莲叹了一声,幽幽说道,“没想到在那个小镇上,王博还是找到了一家通宵营业的婚纱店,买到了一件白色的婚纱。如果连一件白色的婚纱也买不到,李燕最后的心愿也无法满足,她一定会很难过的。”
我又点上已经熄灭了的雪茄。我说过,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我才会一口接着一口地吸雪茄。
我喃喃地说道:“我后来也在镇上去找过那家婚纱店,想告诉他们,以后在店里也准备一件红色的婚纱,以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可是我找来找去,并没有找到一家婚纱店。”
“哦?!那是怎么回事?”
“在镇上,通宵营业的只有一家——寿衣店!王博在那个狂风肆虐的夜晚,买了一件白色的寿衣,然后用鲜血染红,穿在了李燕的身上。”我将嘴里的雪茄狠狠地捻熄在烟缸里,一句话也不说了。
屋里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我站起身来,默默从顾管家的手里接过的车马费,黯然离开了赵家别墅。
第12章 故事十二 沉睡的滋味
第十二天,从起床的时候,我就觉得心神不宁。昨天一夜我都没有睡好,一直都在做些怪异的梦。一会儿梦到血色的嫁衣,一会儿梦到惨白的寿衣。嫁衣与寿衣重合到一起,变成一种不忍目睹的颜色,令我不寒而栗,毛骨悚然。我睁大了眼睛,不敢再去面对幽深的黑暗。直到黎明天快要破晓的时候,我才沉沉地睡去,可还没睡多久,就接到了赵倩莲催促我去赵家别墅讲鬼故事的电话。
坐在赵家三楼的卧室里,看着我通红的眼窝,赵倩莲问:“昨天晚上你没睡觉?干什么去了?盗墓还是偷牛去了?”
我为她不合时宜的幽默感勉强笑了一笑,然后说:“俗话说得好,一个人活着,前三十年总是睡不醒,而后三十年则是睡不着。我刚过三十,正是睡不着觉的年龄——昨天夜里,我失眠了。”
“呵呵。”赵朴哲同病相怜地干笑了一声。
而赵博楚老先生则开口说道:“庄先生,为什么你不讲一个关于失眠的鬼故事呢?我猜,这样的故事一定会很有意思的。”
“好吧,我就讲一个吧。这个故事依然是我的亲身体验。”
我一直被失眠症所困扰,医生说我得了重度神经衰弱,必须住院医治,于是我来到了郊区疗养院。
我住在双人套房,林飒是我的室友,他患的病与我恰好相反。他得了嗜睡症,整天都在床上睡觉,老是扯着震耳欲聋的呼噜声。我很羡慕他可以睡得这么安稳,只要睡着了,就可以不再担心周遭的世界。我就不能这样,每当我躺在床上,就会东想西想,有时考虑的是伊拉克现在的局势,有时考虑的是外太空的陨石会不会落在这个疗养院里。当倦意终于涌上心头的时候,天却亮了。只要有一丝光线,就会让我兴奋莫名,让我再也进入不了梦乡。
但是林飒却很羡慕我,他告诉我得了嗜睡症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每天随时随地都想睡觉,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每当他想做点什么的时候,困意就上来了,他不得不再次回到床上,浪费本来就苦短的人生。他一直担心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就这么睡过去,再也不能醒过来。
我对他的话不以为然,事实上,我真想和他对换一下,也尝尝沉睡的滋味。
每天医生都会给我一大把各种颜色的胶囊糖丸,但这些药对我的失眠症并没有什么效果,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睡不着觉。医生说,会采用新的方案对我进行治疗。
这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数羊,护士过来叫我,然后领我进了治疗室。治疗室里很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看着这黑暗,我的眼皮跳了一下,一丝浅浅的睡意突然涌了上来,但立刻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主治医师让我坐下,他说:“庄先生,你闭上眼睛……”
医生告诉我,他要对我进行自我暗示。这种治疗方式是让患者努力说服自己成为另一个身份,从而起到治疗的效果,他把一种特制的药物喷在我的鼻孔上,催化自我暗示的力量。
我将信将疑地闭上眼睛,开始思考,自己要变成谁呢?我想要睡觉!在第一时间,我就想起了我那个得了嗜睡症的室友——林飒。
我对自己说,我就是林飒,我就是林飒,我就是林飒……忽然我的鼻孔一凉,似乎有什么气体灌了进来,我的眼前顿时一黑!
难道我变成了林飒?难道我已经进入了睡眠状态?我不敢相信这一切。
眼前是一片漆黑,前方好像有一丝光亮。我向着光亮来源的地方走去,但双脚并不受我控制,我就像是在空中漂浮一般。那光亮有一种吸引力,正将我吸引过去。我的身体没入了这道光线之中,几乎与它融为一体,我只觉得身体一轻,两只眼皮却沉重得像灌了铅。我闭上了眼睛,眼前又陷入漆黑之中,只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我似乎在飞……当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被一条铁链栓住了,前面有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正在疾速地飞行,我的身体仿佛没有重量,正被这黑衣人用链索拖曳着前行。
过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真的已经变成了林飒,现在我正在林飒的梦里。
我觉得很有趣,林飒竟然会做这样的怪梦。我打量着那个黑衣人,忽然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淡淡的腐烂的气味正顺着风扑进我的鼻孔。嗅到这气味,我竟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尸体,腐烂的尸体散发出的味道正是这样的。
那个黑衣人的手里提着什么东西,我仔细辨认,发现那竟是一把镰刀!黑色的斗篷,弯曲的镰刀,如果再加上一具骷髅,不就正是传说中死神的模样吗?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在空中飞翔着的黑衣人就转过了脸。我骇然一惊,心脏突突突地跳动着,几乎要从嘴里蹦出来。他的脸——准确地说,他根本就没有脸,只有一个丑陋的骷髅头。他那干瘪的眼球悬吊在眼眶上,无数蛆虫扭曲着身体在眼窝里爬来爬去,耀武扬威。骷髅头的下颌微微启阖,黯淡发黑的牙齿闪烁着不定的光芒。果然是死神!林飒的这个梦境实在是来得过于诡异,如果他每次都作这样的梦,一定会犯上疯病!难怪他一直羡慕我不用睡觉!
不过我倒觉得这样的梦境还蛮好玩的,我想看看死神将带我去什么地方。
我与死神从空中缓缓降落到地上,那里是一块空荡荡的平地,中央架着一口铁锅,里面翻滚着烧开的热油。我哑然失笑,这就是所谓的下油锅吗?原来我在林飒的梦里,竟来到了地狱。
身着黑衣手持镰刀的死神把我放在了油锅边,两只长着犄角提着钢叉的小妖架着我的胳膊又往天上飞去,将我的身体悬吊在了油锅的正上方——只要他们一松手,我就会落进油锅里。
我并不害怕这一切,因为我知道,这是在梦里。听说梦里的人都不知道疼痛,我当然也用不着害怕。
小妖的手松了,我的身体垂直着砸向了油锅。在落下去的时候,我感觉到油锅里的热气扑面而来,这感觉很真实,不像是做梦。我开始担心油锅里的热油真的会让我浑身疼痛,皮开肉绽。
果然,我感到了一阵钻心的疼痛,我亲眼看到自己的身体被热油溅出一个个巨大的水疱,我大声惨烈地尖叫,但热油还是吞噬了我,将我的身体炸得黢黑干瘪,四肢蜷缩。
我真的感觉到了疼痛,这疼痛一次次让我昏死过去。难道我并不是在林飒的梦里?那我又是在哪里?
我被小妖用网叉从油锅里捞了出来,我几乎认不出自己了——黑黢黢的,就像一具从火场里扒出的尸体,身体整整缩小了一号。
不等我反应,小妖手里的钢叉就已经刺入了我的胸膛,然后缓慢绵长而又残酷地切割到了我的腹腔。钢叉割破了胸膜,又锯断了肋骨,我甚至听到了肋骨断裂时发出的清脆声响。一汪汪乌黑的鲜血弥漫而出,我清楚地看到肋骨下的内脏如蝴蝶张开的翅膀一般,从开膛破肚的伤口处跌出,滚落在地上。立刻就有几只叫不出名字的黑色大鸟呼啸而至,衔着我的内脏一飞冲天。
这莫大的疼痛告诉我,我并不是在梦里。我明白,我真的是在地狱中。
死神冷笑着踱到我身边,声音干涩麻木地说:“你前世的罪孽已清,现在跟我去喝孟婆汤吧!”
我绝望地大叫:“你弄错了吧?我怎么会死呢?”
死神的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难道你不是林飒吗?”
我摇头。死神怒道:“那你怎么会在林飒的梦里?”
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向死神解释,我是在自我暗示的治疗过程中走进了林飒的梦里。
在查阅了生死薄后,死神又扳开我的头颅查看脑电波的波形,最后他终于确定,他的确是搞错了。
死神拉着我如一缕轻烟般飞越了重重迷雾,又来到了郊区的疗养院。飞进病房,我看见林飒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我也还躺在自己的床上——那是我的肉身,已经停止了呼吸。
死神用手指在林飒的鼻孔处轻抚了一下,手心里就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团火红色的雾气,看样子就是林飒的魂魄。死神又拎着我走到我的肉身前,把我扔了过去。我感到自己像一团雾,渐渐和肉身融合,但只过了一会儿,我就发现了不对劲,我的两条腿还在身体外左右摇摆着,怎么也进入不了身体。
我大声喊死神帮忙,只听他阴恻恻地嘲笑了一声,然后紧紧捏住我的脚踝,要把它塞进我的身体。脚踝处传来一阵阵剧烈的疼痛,我大声惨叫道:“轻点,痛——”
我大声惨叫:“轻点,痛——”我终于醒了过来。林飒被我惊醒,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明白了,我刚才是在做梦。我一直躺在自己的床上,根本没有什么地狱之行,也没有什么自我暗示的治疗。
我的脚踝依旧疼痛,我这才发现那个漂亮的女护士正用力地掐着我的脚。我大声问:“你干什么?”
护士冷冷地对我说:“你刚才睡着了,怎么都叫不醒,所以我才掐你脚踝的!”
我刚才睡着了?我惊喜地嚷道:“我睡着了?我已经很久没睡过觉了!”
林飒不耐烦地嘟囔着:“睡觉有什么好?我天天都在睡觉,刚才又梦到被死神带到地狱,不但下了油锅,还被开膛破肚……”
听了他的话,我不由得浑身一个冷颤。颤栗过后,我像是想起了什么,问护士:“你把我叫醒干什么?”
护士看了看托盘中五颜六色的胶囊糖丸,说:“吃药的时间到了,所以我来叫你。”
“什么药?”我问。
漂亮的女护士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安眠药。吃了这些药,你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
这个带一点黑色冷幽默近似呓语的鬼故事,显然让他们听着有些吃力。过了好久,赵博楚才缓缓说道:“现实与虚幻,醒着与梦中,往往都不能被我们分得太清晰的。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偏偏是现实里。有时候我们觉得现实生活一团美好,偏偏却又是一场黄梁美梦,醒来后依然一无所有。这——就是命啊!”
我点点头。
“明天你再讲一个这种梦境般的鬼故事吧,我特别喜欢这种类型的故事。”赵博楚说道。
赵倩莲突然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可惜明天我要出去一趟,只怕是听不到庄先生的精彩鬼故事了。”
“哦,你要出去?”我有些好奇。
“呵呵。”赵博楚笑道,“倩莲,你可以今天晚上就出门,争取明天一早赶回来啊。”
我连忙说:“这样吧,我明天下午再来,说不定赵小姐可以赶回来的。”
“好,就这样定了。”
“嗯。”我补充了一句,“既然明天赵小姐要出去,那我就讲个既关于梦境,又关于旅行的鬼故事吧。”
第13章 故事十三 午夜航船
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但这一天,雨偏偏停了,太阳还露出了头。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彻骨的寒冷,或许,是因为我即将要讲的这个故事使然吧。
赵家别墅的三楼卧室里,赵倩莲已经赶回来了,她连衣服都没换,就坐在了蜡烛后。
我清了清喉咙,说道:“今天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名字叫《午夜航船》。”
我用左手别扭地紧了紧自己的大衣,有点冷了。扣上了大衣最上面的那颗纽扣,竖起了高领,终于觉得可以抵挡住这山城十二月的刺骨江风。
退回了船舱,我躺在了属于自己的上铺中。船舱里的灯光很暗,这间四人舱里只有三个人。模糊中我看到睡在我对面的上下铺是一对姐妹。应该是姐妹吧,长得很像,都穿着一袭白色大衣。睡在上铺的应该是姐姐吧,看起来要成熟一点,她侧躺着,脸朝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也不眨。
她的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她的样子很憔悴,似乎很久没有好好地睡一觉了。但是她没有一点闭眼的打算,而是盯着我看,死死地盯着我看。
在她的注视下,我觉得有点冷冷的,一股凉意从我的后背冒出,然后慢慢扩散到全身。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我总觉得对面睡在上铺的白衣女人哪里有点不对劲。在她的注视下,我心里碜得慌,于是转过了身,脸朝着墙壁,不去看她了。我用左手把身上的毛毯往上拉了拉,睡意渐渐涌了上来,让我无可抵挡。船慢慢在江中前进着,随着波浪有节奏的起伏,我渐渐无可救药地陷入了梦乡。
午夜梦回,一阵不合时宜的尿意把我弄醒了,我真的不该在睡觉前喝那么多的水。我坐了起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往对面看了一下,咦?!对面的上铺一个人也没有,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那个白衣女人到哪里去了?是去上厕所了吗?可是上厕所也不用把被子叠得这么整齐吧?
虽然在我的心里有一点疑问,但是我没有管这么多。我用左手扶着上下铺的扶手,小心地下了床。
甲板上的江风真的好猛,我又用左手紧了紧自己的风衣,可好象根本就没有一点用,还是一样的冷。甲板上一个人也没有,我追进了厕所。一阵惬意后,我走出了厕所,我愣了!就在我住的那见船舱的门外,站着一个人,是一个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衣!是她,就是她,就是睡在我对面上铺的那个女人。
她此刻正靠在船舷上,头垂了下来,一缕青丝在风中慢慢摇曳。她在低声抽泣,发出了嘤嘤的哭声。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所以我走到了她的跟前,左手抚在了她的背上,轻轻地问:“姑娘,怎么了?”我敢肯定我的语气,是非常的温柔,这一定打动了她,她转过了身体。她的头深埋着,一头柔顺的发丝披在了我的胸膛前。虽然她穿着厚厚的大衣,可我却感觉到了一股冰冷的寒意,刺骨一般,让我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她慢慢地抬起了头,我看到了她的一张圆润的侧面,还带着一点暗黄的光晕,就仿佛在她的脸庞上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雾。我,竟有点痴了。
“你好。”她缓缓地说,语气很冰冷,仿佛要拒人于千里之外,我又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我声音有点颤抖地说:“姑娘,外面风大,很容易感冒的,进去休息吧。”我的声音为什么会颤抖呢?一定是风太大了吧?好冷!
她慢慢地回答:“没事,我已经习惯了,不冷的。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站着吗?”我不解地摇了摇头。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她把她的脸转了过来,正对着我。她好漂亮!
我点了点头。“你说吧,我在听着。”
“两年前的今天,也是这么冷的一天,江风好大,好刺骨。有一个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风衣,也站在这里。几个小时前,她和她的男朋友大吵了一架,彼此说了很多伤害的话,他们分手了,已经无可挽救了。女孩很伤心,她决定用死来逃避。在午夜的时候,她从船舷跳了下去,江心好冷,她马上就给江水卷走了,没有了一点踪影,只留下了一个旋涡,小小的旋涡,转了几下就消失了。”
她的声音很小,我却听得清清楚楚。我把身体倚在了船舷的扶手上,陷入了沉思。两岸黑漆漆的,只有点点的灯火或明或暗,就像幢幢鬼影一样,慢慢向后面移去。我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她继续着她的讲述。“真的很可惜,她已经是一心寻死了,可偏偏却有一个乘客,看到了她跳江,也跟着跳了下去,想要救她。可哪里还救得了?一心想死的人,就算有人救,也是不想再活一次的。可怜那个救他的男乘客,跳下去后,也没命了,他的水性虽然不错,可刚一入水就给船下的螺旋桨削断了他的右手手臂。江面上只泛起了一片腥红的液体,他就沉下去了。船上的人只听到他最后说了一句‘别怕,我来救你!’,人们连他是谁都不知道,而他的尸体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哎……”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个事情我知道,两年前的各个报纸上都登载了这件事。真是个悲剧啊。想到这里,我嘴里烟朝喉咙冲了一下,我不禁咳起了嗽。
她听到了我的叹气声和咳嗽声,却笑了。她的嘴张开,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那个女孩太可怜了,尸体一直都没找到,没办法入土为安,也一直没办法再进入下一次的轮回。所以,今天她又回来了,回来找一个替死鬼!”
话音刚落,她变了!
一股白色的气体从她的七窍冒出,发出了滋滋的声音,她就像一个泄气的气球一样开始慢慢蜕变。她的头发一根一根散落了下来,在我的面前随着江风乱飞。她脸上的肉一块一块往下掉,像是干了的面粉一样。我只听到扑簌簌的声音,没有鲜血,只有绿得发黑的液体缓慢地渗出。瞬间,她头上的肉已经落得个精光,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她,变成了一具骷髅!
我的心缩紧了,狂跳不已,难道我今天真的遇到寻找替身的女鬼了?
她的双手突然抬起猛地一伸,十根手指紧紧掐住了我的脖子,我开始感觉到一阵窒息,喉头慢慢开始发甜,是鲜血在我的喉咙里弥漫。
我的脸开始扭曲变形,我发出了我最后的一个音节,我的嘴咧开了,我笑了……我用我最后的力气抬起了我的左手,脱去了我身上的风衣。在凛冽的寒风中,她看见了我右手空空的袖管。
她的骨架僵硬了,骷髅上那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死死地瞪着我,里面是无尽的深邃。在我的耳边,听到了她模糊的问话:“原来是你?”我苦笑着点了点头。“因为我的尸体一直找不到,所以我也没有办法进入轮回,只好做一个孤魂野鬼,每天游荡在这里寻找下一个接替我的人。”
我猛的打了一个激灵,醒了过来,我依旧站在船舷边的栏杆旁。怎么我会在这里莫名其妙地睡着了?我无奈地暗暗笑着自己。
突然我听到了“扑通”的一声,然后是人声的鼎沸。“不好了,有人跳江了,快去救人啊!”所有的人都往船舷的后方跑了过去。
我有点迟疑,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跳下去救人,我的脑海里想起了我刚才倚在栏杆上做的那个梦。依我平时的作风,我一定会奋不顾身地跳下江去救出那个女孩,可是刚才那个梦却让我疑惑了。我真的能跳下去吗?我真的能承受这永远只能做孤魂野鬼的结局吗?我的腿像是灌了铅一般,几乎不能抬起。但是我却不能眼睁睁地看到那个花季少女就这样失去她的生命。
我思索了片刻,终于,决定了大步向船尾奔去。可奇怪的是,我的速度却始终提不起来,也许,我的那个噩梦像一个心魔,在我的脑海中紧紧萦绕,令我挥之不去,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恐惧。正当我往船尾踟躇的时候,一个小伙子从我的身旁快速奔跑而过,然后一个俯冲,跃进了冰冷的江中。我的耳边,听到这个小伙子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别怕,我来救你!”
我冲到了栏杆边。向下望了过去,我看到,在螺旋桨的附近泛起了一片鲜红的血水……在人们的惋惜声中,我裹了裹身上的大衣,转过了身。我的心里,像是被针扎了一般,但却不觉得通,也许,我已经麻木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右臂,还在……躺在床上的赵博楚叹了一口气,喃喃地说:“当你知道了跳下去就会死,而且也救不回另外一条性命的时候,你还会跳下江里去吗?这是一个很无奈的命题,我们也许会拿一生去做抉择的。”
我点头道:“是的,我到现在都还在思索,我究竟应不应该跳下江去。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说不定我会做出另外一个选择。”
“这个故事我不喜欢!”赵倩莲大声说道,“这个故事太沉重了!我不喜欢!”
我含笑道:“赵小姐,那你喜欢听什么样的鬼故事呢?”
“庄先生,明天你讲一个既刺激,又轻松的鬼故事吧。最好是发生在校园里的。我是个女孩子哦,平时对美容最有兴趣了,你讲个关于美容的鬼故事吧。”
我想了一会,说道:“好的,明天我就讲个既与校园有关,又与美容有关的鬼故事。”
“我期待着。”赵倩莲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真漂亮。
第14章 故事十四 神奇换肤术
第十四天,在进入别墅的时候,我诧异地看到门卫又换了,换成一个皮肤白皙的小伙子。我有点好奇地问他,以前那个门卫去哪里了,他摇摇头,说自己是第一天上班,也不清楚前任的情况。
其实,现在这个门卫的长相与上一个门卫挺相像的,都属于那种粉面小生的类型。只是后来的这位皮肤更白一点,就像是做了换肤术一样。
哦,对了,今天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叫《神奇换肤术》。
秋天的时候,班上转来了一个叫小眉的女生。她身材高挑,人也长得漂亮,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披在肩上。她报道的那天,穿了一件乳白色的高领毛衣,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就像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般,吸引了班上所有男生的目光。
明石也不例外,当他第一眼看到小眉的时候,他就感觉自己的心里剧烈地跳了一下,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这种感觉很少有,他只记得自己在初恋的时候有过如此的感受。
小眉活泼的性格令她在高校里如鱼得水,她很快就和班上的同学们混熟了。班上想要追求她的男生也不少,但都被她无情地拒绝了。即使是学校里公认的帅哥,也无一例外地在她面前吃了闭门羹。
每天晚上,小眉都会去图书馆里晚自修。一天,她在图书馆里看了一会书就感到有些困乏,上下眼皮直打架,于是趴在书桌前小憩。那时已经是深秋了,当她感到一丝寒意睁开眼睛时,却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黑色的风衣。她回过头来,看到坐在另一张书桌前的明石正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眨着眼睛看着她。当晚自修后,明石邀请小眉与他一起去吃夜宵,小眉也不好意思再拒绝。夜宵的时候,小眉与明石聊了很久,才发现原来他们有着很多同样的爱好,这令她多多少少对明石有了些好感。其实,小眉不知道,明石为了追求她,曾经请小眉的室友吃过无数次麦当劳,才知道了小眉所有的爱好。
小眉顺理成章地成了明石的女朋友,这令明石很是自豪。而他们之间的恋情也持续升温,整天都形影不离。可当明石提出想要让他们的关系更进一步的时候,都被小眉坚决地拒绝了。
恋爱总会让时间过得很快的,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第二年的初夏。小眉还是那么漂亮,可令明石感到奇怪的是,不管天气多么热,小眉都会穿一件带领子的衬衣,并且把把领子竖起来。明石也劝小眉能不能换身清凉的裙装,可小眉总是撇撇嘴,说她不喜欢穿裙子,就喜欢穿衬衫穿裤子。
现在的潮流就是中性打扮,所以明石也并没有在意。但只有小眉才知道自己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苦。
小眉六岁的时候疯狂地爱上打乒乓球,在学校里玩,回到了家里还对着墙壁练习。有一天,她在家里练乒乓球的时候,白色的小球被她弹到了床底,为了拣球,小眉划燃了一根火柴,然后钻进了床底。没想到火柴点燃了那只乒乓球,一团火焰在床底燃烧了起来。小眉虽然闪身躲过了火焰,但那团火焰却在她的颈子上留下了永远的伤痕——一块黑色的淤斑。为了掩饰这块黑斑,小眉不管什么季节,都会穿上带高领的衣裳。
自从与明石恋爱后,小眉就小心翼翼地不让明石看到自己颈子上的伤疤,她已经爱上了明石,她不愿意因为这块伤疤而失去自己心爱的恋人。可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迟早还是会被明石知道真相的,所以她决定做点什么。
那天,小眉从寝室里出来,就看到把手上夹着一张传单,打开一看,原来是学校大门外开了一家美容院。传单上的几个粗体黑字让她的心里猛地跳了一下——神奇换肤术。
神奇换肤术?世上真的可以将身体全部皮肤换掉,换成另一身洁白无瑕的皮肤吗?小眉不敢相信,可是,去看看也没什么关系吧?反正看看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万一真有那么神奇的换肤术呢?
小眉想了想,走出寝室楼,没有去上课,而是直接去了校门旁的美容院。出人意料,美容院的院长是个和颜悦色的老太太,红润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这大概也是美容院的活招牌吧?没有皱纹的老太太诶!小眉向老太太展示了自己脖子上的那块黑斑后,又说了自己换肤的理由。老太太笑着说:“这个不难治,不过要花不少的钱啊。”老太太的声音很干瘪,也只有从声音才听得出她的年龄来。
小眉耸了耸肩膀,老太太报出的价格实在是令她无法承受,她只有郁闷地转身离开美容院。可那老太太却叫住了她,然后死死地盯着小眉,老太太那仿佛洞悉一切的眼神竟让小眉感到一阵没来由的毛骨悚然。老太太一字一顿地问:“你是不是真的很在意与明石之间的感情?”小眉坚决地点了点头。老太太笑了,她说:“好的,我教你一个便宜的办法吧。”她从怀里掏出了两只装满药水的磨口瓶,递给了小眉。
小眉在听完了老太太对药水的介绍后,只觉得心惊肉跳,不寒而栗。她捏着磨口瓶恍惚地离开了美容院,刺眼的阳光竟让她感到了一丝眩晕。
刚一走进学校大门,小眉就遇到了隔壁班的漂亮女生王艺。听同班的女生说,王艺不是什么好学生,交了个已婚的有钱男友,还在校外租了房住。不过小眉与王艺彼此之间还算要好,但小眉刚从美容院里出来,心里装着事情,所以看到了王艺并没有打招呼,只是不动声色地撇了撇嘴,准备独自回校。没想到王艺却热情地拉住了小眉,让小眉去看她新买的漂亮衣裳。小眉本想拒绝,但她摸了摸衣袋里的两个磨口瓶,迟疑了片刻,目光停留在了王艺光洁无暇的皮肤上,小眉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王艺的请求。
王艺在距校外两站路的花园小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装修虽然金碧辉煌,但却少了一点品位。王艺一回了屋,就说先洗个澡,然后再换新衣服给小眉看。小眉把手伸进衣袋里,捏了捏那两个磨口瓶,然后对王艺说,她先去上个厕所。
小眉进了王艺那宽敞的卫生间,看到浴室一隅的浴缸。浴缸很大,是那种带按摩水流功能的双人浴缸。小眉在浴缸里放进了温水,然后掏出了一个磨口瓶,把里面的药水倒进了浴缸中的温水里,她立刻嗅到了一股微微的玫瑰香。
王艺哼着歌褪尽了衣服,然后抬腿跨进浴缸,缓慢地躺下。温热的水包围着她的身体,这让她很舒服。忽然她感到四周似乎有一股拉力,像是要把她的皮肤从骨架上拉扯下来。王艺嗅到了一股玫瑰花的香味,她垂下头,看到浴缸里的水变成了淡淡的红色,而这红色正渐渐变深,越来越浓。王艺感到目眩,全身的皮肤麻麻的,似乎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这时,她看到浴缸里红色的水面下好像隐隐约约有个什么东西在上下沉浮。
王艺伸出手去捞水下的东西,她摸到了一张软软的、柔滑的像面巾纸一样的东西。她把这东西捞出了水面,看到那竟是一块巨大的人皮,是后背的位置。从几颗排列得像星座般的痣,王艺一眼就认出那是她自己的皮肤。巨大的惊惧中,王艺歇斯底里地发出一声惨叫……听到王艺的惨叫后,小眉含笑走进了浴室。她看到只剩骨骼肌肉的王艺躺在了浴缸中,而浴缸的水面上漂浮着一张完整的人皮。
小眉冷笑了一声,说:“王艺,别怪我,是你自己让我来你家的。谁让你的皮肤这么好?要换,我就要换个最好的。”她把王艺的尸体捞出了浴缸,然后在浴缸里倒进了第二个磨口瓶里的药水。做完了这一切后,小眉也褪尽了衣物,赤裸着身体躺进浴缸。在药水的作用下,她看到自己的皮肤慢慢从身体上游离而出,漂浮在水面上。小眉将自己的人皮捞出了水面,然后原本漂浮在浴缸里王艺的人皮则慢慢向小眉靠拢,自动一点一点包裹在了小眉的身体上。
小眉从浴缸里走出来后,身上的皮肤处处细嫩可人,她站在落地镜前打量着自己新换的皮肤,开心地笑了。
当小眉离开王艺家没多久的时候,王艺家出现了另一个人,是那家美容院的老太太。老太太在浴缸里拾起那张小眉丢弃的人皮后,阴恻恻地自言自语:“不错,这丫头的皮比想象的好,只要去了黑斑换在我身上,起码又年轻十岁……”
三天后,王艺那失去了人皮的尸体被她已婚的有钱男友发现了,警方调查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线索,只好归咎于流窜的变态行凶,案件被束之高阁。小眉则开心地买来了裙装——这是她二十年来第一次穿裙子。每天她都与明石呆在一起,她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天气越来越热,一天,小眉穿着裙子与明石一块去逛服装精品店。她一眼就看中一条亚麻色的露背长裙,明石也鼓励她换上这套露背裙试一下。她换好了露背长裙,然后像只翩跹的蝴蝶一般在明石面前转了个圈。当她望向明石,想看看明石的反应时,却看到了一张惊恐的脸。
明石满脸恐惧地望着小眉,五官都扭曲地挤到了一起。他抬起手来,指着小眉,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小眉无辜地问怎么了,这时,明石终于忍不住了,捂着胃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呕吐起来。小眉上前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明石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服装店,留下小眉一个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
接下来的几天,明石一直躲着小眉,一看到她就连忙转身就走。小眉给他打电话,她也不接。小眉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因为担心明石而差饭不思,几天下来,竟有些型销骨立。终于在一周后,小眉在图书馆的天台上堵住了满脸胡茬的明石。
小眉含着眼泪追问明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明石冷冷地看了一眼小眉,然后说:“你知道吗?王艺不是个什么好女人,她被剥了皮后被人杀死,也算她应有的下场——但我怎么也想不到你就是凶手!”
“啊?!你怎么会怎么想?”小眉大惊失色。
“你那天在服装店里试那件亚麻色的露背长裙,露出了你的背——上面有几颗痣,形状就像大熊星座一般。你知道吗?王艺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以前曾经谈过恋爱,一看到那几颗痣,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王艺的皮肤!”
明石在说完了这些话后,昂起头来,对小眉说:“你就是剥掉人皮杀死王艺的凶手!”
目送着明石离开了天台,小眉捂着脸痛苦地在天台上哭泣。她用力撕扯着身上的皮肤,浑身被指甲划出道道血痕,可皮肤还是安然地留在她身上。
小眉站了起来,满脸泪水地站了起来,她快步向天台的围栏跑去,然后翻过围栏,从天台跳了下去,就像片风中的叶子……图书馆下,越来越多的同学围着小眉的尸体长吁短叹。人群里,一个虽然年龄不小,但皮肤却好得惊人的老太太冷冷笑了一声,挤出了人群。在她的手里,还拿着厚厚的一叠广告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