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迅即对本案展开了侦查工作,最终在城市另一头的一家银行里将凶手缉拿归案。
被捕时,这个凶手正拿着被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固定存单,要求银行取出全部钱款。
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在柜台办理非本人的定期存款的取款业务,银行要与储户本人取得联系。已经死亡的储户当然不能接起银行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本案的侦查员。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警方要求银行职员先稳住嫌疑人,随即迅速赶到现场将此人抓捕。
对于犯罪事实,嫌疑人供认不讳,在法官问及为何在没有遭到反抗的情况下,还要杀人灭口时,嫌疑人辩称:“他们看到了我的脸,不杀他们,等着他们去报警抓我吗?”
鉴于嫌疑人虽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并无悔罪表现,法庭最终判处此人死刑。
庭审那天,我就在旁听席上听着辩护人舌灿莲花。
“被告人杀人实属迫不得已。的确,被害人没有反抗,这使得我的当事人作案过程异常顺利。但我们应该注意到,被害人没有明确表示事后不会报警,这让我的当事人感到了危机。同样,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被告人对被害人没有采取虐杀,而是一刀毙命,没有给被害人造成过多的痛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被告人还是仁慈的。
“而且,被告人虽然杀了人,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他并没能从银行取出被害人的财物,也就是说并没有造成更多的财产损失。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被告人为什么要去抢劫?被告人本是个农民,靠种地为生,可土地却被强征了,补偿款一分都没有拿到。没上过学的他,根本没有能力找到一份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而他的妻子又即将生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告人才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该怪我的当事人吗?不,当然不应该!是这个社会将他推到了今天的境地!有罪的,不是我的当事人,而是这个吃人的社会!”
虽然说律师的工作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无理辩三分”,但是能做到如此明目张胆地睁眼说瞎话,却也少见了。
论身世凄惨,比这个案子的被告人凄惨的人有的是,但是走上犯罪道路的可没有几个。甚至更多肢体残疾、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宁可放下尊严去讨饭,也没有去犯罪。
不过,以这个辩护人的观点,这些人不去犯罪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为他们没有犯罪的条件。
庭审的发展也确如我预料的那样,公诉人提出了我想到的质疑,辩护人则完全是在我的预判内做出了驳斥。
我不由得苦笑,律师的工作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尤其是作为凶杀案中的辩护人,必须坚持一个原则:“让逝者瞑目,为冤者昭雪。”
换句话说,站在天秤两端的律师是一类特殊的人,他要为“凶手”开一扇重生的门,为死者唱一曲安眠的歌。
这让我想起2005年,我和老罗、张静一起办过的一个案子,也是一个入室杀人案,不过是入室盗窃杀人。
那是4月份,天气还不太热的时候。案发的地点在一间出租屋。
4月15日,距离该交房租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房东多次与租客联系,却始终无法打通租客的电话,手机提示关机。房东多次上门催要,却一直没能敲开房门。询问周围的邻居,邻居们表示,他们也有半个多月没见过出租屋里的人了。
这天,房东再次来到了出租屋,房内依然无人应答,但从门缝里不时散发出一股恶臭。房东便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看到房间里被翻动得乱七八糟,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膨胀的身体将衣服的扣子都撑开了,身上的短裙已被撑裂。显然已死去多时。
尸体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恶臭。
房东匆忙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后查明,被害人死亡时间在半个月以上,尸体已经呈巨人观,要不是天气还没有转暖,房间的窗户又开着,这具尸体恐怕早就炸了。
而且,经法医尸检,被害人并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个穿着女性衣服、戴着假发套的男人。因面部极度扭曲,房东一时也无法辨认死者的身份。最终,痕检员通过比对死者的指纹和租客签合同时留下的指纹确认,死者就是租客。
进一步的尸检显示,死者生前曾遭到殴打,虽没有留下致命伤,但通过对死者脏器的病理检验,发现死者心脏天生偏大,心肌严重纤维化,法医推测,死者应是在遭遇殴打时,心脏病突发猝死。
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的手机,银行卡、存折等财物也遗失。综合现场的痕迹,警方推断,这应是一宗入室抢劫演变而成的过失致人死亡。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但是痕迹检验员并没能在指纹库中找到匹配的对象。
鉴于现场没有发现暴力侵入的痕迹,警方将嫌疑人锁定在了被害人的熟人身上。
但在对被害人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时,警方却陷入了困境。经查,被害人名叫付大伟,外地来本市务工人员,却没人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邻居表示,大部分时间,被害人都待在家里,也没有见过他有什么朋友。警方发出了协查通报和悬赏征集,向群众征集线索,半个月过去了,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破案的曙光来源于日夜奋战在第一线的巡警们。
5月10日晚10时许,巡警在巡逻到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一个自动存取款机时,一个可疑男子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该男子原本在ATM机前操作,一见到巡警走近,却撒腿就跑,连机器里的银行卡都不要了。巡警意识到此人可能身背罪案,便将此人擒获,带回了派出所。
经查,嫌疑人陈明杰,三十二岁,竟是这个辖区里的惯犯,发生在这个辖区里的每一宗盗窃案几乎都和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有团伙作案,也有他一个人完成的案件。因其作案手法高超,反侦查意识较强,平日为人乐善好施,又有正式工作掩护,其家中也曾遭窃,所以警方始终没有将他列入嫌疑人的范畴。
没想到,这一次却栽在了巡警手上。对于这些盗窃案,陈明杰供认不讳。
但警方的关注点则在他使用的那张银行卡上,经查,那张银行卡是4月15日发现的被害人付大伟的。在陈明杰的身上同时发现了付大伟的存折。
警方高度怀疑陈明杰就是导致付大伟死亡的元凶,他的指纹也与现场遗留的指纹吻合。
陈明杰被迅速移交给了付大伟死亡案的专案组。面对警方的审讯,陈明杰却高呼冤枉,坚称当天只是入室盗窃,并没有杀人,甚至没有与被害人发生冲突。
他交代,白天他就踩好了点,知道付大伟晚上一般不在家。4月1日晚上,他用自制的万能钥匙打开了房门,进入付大伟的房间,刚打开灯就看到一个女人躺在床上。他原本已经准备放弃这次行窃,可床上的女人对他的出现并没有任何反应。
历来奉行“贼不走空”原则的陈明杰便小心翼翼地翻动着房间里的物品,找到了付大伟的银行卡和存折,同时还找到了一个记录着密码的笔记本。
“上坟烧报纸,你糊弄鬼呢?”对于陈明杰的交代,警方并不认可。
第一,在那个记录着账户密码的笔记本上,警方并没有勘察到付大伟的痕迹,笔记本是否真的属于付大伟,无法核实。
第二,法医认为付大伟身上的伤痕很可能是胁迫伤,即在加害人试图从付大伟的口中获取相关密码时留下的。
第三,法医在对付大伟的衣服进行勘验的时候,在其胸口的位置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体,怀疑是某种液体干涸后留下的痕迹。精斑预实验则显示为阳性,进一步的实验分析证实,精斑是陈明杰留下来的。
第四,在付大伟的手中发现了一根带毛囊的毛发,坚硬卷曲,法医推断是阴毛,DNA鉴定与陈明杰的吻合。
面对这种高科技证据,陈明杰终于吞吞吐吐地交代,在他找完财物后,见到女人还是没有反应,就产生了邪恶的想法。但他是个“盗亦有道”的贼,知道要是强奸的话可能惹下大麻烦,就对着女人的身体自慰了一番,过程中,他用女人的手握住了自己的那玩意儿。
但对于对付大伟进行了殴打这件事,他依然坚决否认,坚称自己看到女人的时候她身上就有伤,还有呼吸,并没有死。
但很不幸,他的指纹留在了现场,甚至留在了付大伟的衣服上。他自己也承认到过现场,与付大伟发生了肢体接触,至于他供称没有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警方无法核实,他自己也不能提供确切证据。
这个案子可以说证据确凿。
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了复核后,依照程序提起了公诉。
该案再次被法庭指派给了我们代理。
对于屡次让公诉机关在法庭上下不来台的我们来说,法庭并没有回避,而是持续派给我们案子,虽让我受宠若惊,更多的则是惶恐,谁知道法院打的什么主意,会不会是想和公诉机关一起来压压我们的气焰呢?
“小明哥你真的想太多了。”张静对我的想法不置可否,“虽然说公检法不分家,不过呢,法院和检察院也不是铁板一块。检察院是誓要给被告人定罪,法院要的是查明真相,冤假错案这种事,他们可承担不起,万一将来追责就麻烦了。
“所以呢,一个愿意参与调查又总能挖掘出一些东西的律师,其实法院一点都不反感,反而很喜欢。法院讨厌的是那些看似正义实则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罔顾事实的所谓死磕派。我要那个,草莓味的。”
张静说着,跳着脚让老罗去给她买冰淇淋了。
然而,困扰我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陈明杰当时在ATM机上的操作并不是取款,而是存款。
对此,他对警方的解释则是,他就是要存钱,就是要存到这张卡里,因为他想使用这张卡。

  2
我和老罗仔细研究了一下法院提供的材料,没能从中寻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后,便决定去会见一下当事人。
看守所的会见室里,陈明杰缩在椅子里,双手拢在袖子中,一双眼睛眯缝着,尽管头部一动不动,但他的目光却没有一刻是停留在某个固定的位置的,甚至从来不会正视任何东西。
就连看向我们的时候,用得最多的也是余光。
他的左右脸颊各有一片淤青,形成了完美的对称。
“他们打你了?”老罗愣了一下问道,语气中难以掩饰地带着些兴奋。假如陈明杰真的遭到了警方的殴打,那就涉嫌刑讯逼供,常规上来讲,这案子可就大有文章可做了。
“没有。”陈明杰摇了摇头,“同号的人打的。”
“打得也太对称了点。”老罗皱了皱眉,“说说吧,你到底都干了什么?”
“简律师,罗律师,你们可一定要救救我啊!”没想到,陈明杰“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真没杀人啊!”
“大老爷们儿,哭个毛啊!”老罗忍不住骂道,一脸的不耐烦,“你说说你都干过啥事就完了。”
陈明杰好不容易止住了哭声,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做过的事,包括对着被害人自慰这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从其交代的内容来看,和他向警方供述的内容基本一致。
同样,他坚决否认自己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和杀害。
听完陈明杰的交代,老罗忍不住说道:“你口味真独特!”
“我哪知道他是男人啊,条子告诉我的时候,我差点恶心死。”陈明杰苦着脸说。
“你说你早就踩好点了,那你不知道他家里还有别人吗?”我盯着陈明杰的眼睛问。
“我是真不知道啊。”陈明杰看着我说,“我一直就看到他家里一个人啊。那天晚上突然看到多了一个人,差点吓死我。”
“那人当时还有呼吸?”
“有啊。”陈明杰不解地看了看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问。
“你进屋就先开的灯,是吗?”
“哪敢啊。”陈明杰摇了摇头,“进屋我先等了一会儿,先开的手电,然后才开的灯。”
“你从什么地方找到的银行卡还有那个写着密码的笔记本?”
“就在床头柜里,都放一起了。”陈明杰眼中的怀疑越来越浓,终于忍不住问道,“简律师,你问这些干吗?”
“你别管,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我摆了摆手,“你有没有脱被害人的衣服?”
“没有。”陈明杰摇头。
“被害人反抗了吗?”
“没有。”
“你是先找到的钱,还是先做了那事?”
“先找到的钱啊。”陈明杰不服气地看着我,“简律师,我虽然是个贼,但我不是色狼啊!”
“你选择这一家,是因为知道晚上这家没人,对吗?”
“一方面。”陈明杰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家的锁比较旧,好开。”
“你不差钱,为什么还要偷东西呢?”
“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所以,你到被害人家里偷东西,也是考虑到这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出了事,也不会被重判,是不是?”
陈明杰明显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脸上的伤,是你自己弄的吧?至少有一块是!”我肯定地说道。
陈明杰的表情僵了一下,我追问道:“你有强迫症,对吗?”
“对。”陈明杰一下子垮了下去,带着哀求地看着我,“简律师,能为我保密吗?他们会把我当神经病的。”
“谁都有轻微强迫症倾向,比如我,不用这支笔,就没法记东西。”我笑了一下,扬了扬手里的钢笔。
“我怎么……哎哟。”老罗刚要说话,我在底下已经狠狠地踩了他一脚,随即站起了身,“强迫症没什么丢人的,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大多有强迫症。老罗,我们走吧。”
“别啊,简律师,你可得救救我啊。”陈明杰连忙喊道,“我是偷了不少东西,但我从来不偷光,更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说实话,我在大学教法律的,知道啥事大啥事小,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手。这回这事,我是真冤枉啊。”
“你还是个有道义的贼了?”老罗撇了撇嘴。
“我说过,我也有强迫症,你看,会见当事人的时候,超过半个小时,我就不舒服。”我微微一笑,“陈先生,希望你没跟我们撒谎,你今天说的所有东西,我们回去都会核实的。”
有这样一类盗窃行为,嫌疑人盗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财,甚至没有特定的目的。其盗窃的对象也并不确定,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熟人,更有可能是自己家里人。对于盗窃所得的物品,或收藏,或随手遗弃,甚至有时候还会物归原主。
心理学上将这类盗窃行为称为偷窃癖,是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但普遍离不开焦虑、抑郁和强迫症。
患者需要通过这种行为来舒缓自身所承受的压力。
陈明杰是大学副教授,月收入上万,经济上并不存在困难,但正处于晋升教授的关键时期。结合他的供述和刚刚的表现,我判断,他就是一个偷窃癖患者。
“这个陈明杰,肯定不是凶手。”一上车,我就说道。
“得,又来了!”老罗白了我一眼,“老简,查明事实前,别把话说满,小心遭雷劈。”
“平时叫你多读书,你就不听,没听过微反应吗?”我也翻了个白眼,说,“我仔细观察了陈明杰的表情,他在交代那些事的时候,脸上以回忆的微表情为主,没出现说谎的迹象。”
“那玩意儿你也信?你又不是微表情专家,单凭瞬间反应判断,不准吧?”老罗微微皱眉。
“所以为了证实我的判断,我还特意把他叙述的内容打乱又问了一遍。”我微微一笑,“我对微表情的判断可能会出错,但是如果他撒谎,对一件事的叙述从头到尾可能没问题,如果打乱他预设好的顺序,他就很容易出错了。
“可你也看到了,不管我怎么问,陈明杰的回答都和之前说的一样,思考的时间也很短。最重要的,他的目光始终没有长时间和我对视过。撒谎的人都会一直盯着对方,判断自己接下来该怎么说。”
老罗驾驶着车快速切入了另一条车道说:“我说你今天怎么跟个神经病似的,翻来覆去问个没完没了的,我听着都快烦死了。”
“没办法,这案子,检察院那边的工作做得挺扎实的,我得先确认陈明杰有没有撒谎,才敢说这案子我们到底是大搞还是常规辩护。你慢点,”眼看着前方的路口变成了黄灯,老罗却开始加速,我连忙喊道,“安全第一!”
“要相信哥的车技!”在红灯亮起前的最后一秒,老罗成功穿过了路口,不无得意地说道,“那现在确认了,这案子,你是要大搞一把?”
“对!”我点了点头,“我判断他只是个偷窃癖患者,偷窃癖这东西,就是以偷窃发泄情绪,获取愉悦的一种行为,杀人,不太可能。”我微微摇了摇头,说,“和静约个时间,接下来,我们需要她帮忙。”
这个看起来铁证如山的案子,在我眼里不说漏洞百出但也差不多。因为已经认定陈明杰不是杀害付大伟的凶手,卷宗里很多不是疑点的疑点,此刻都成了我重点关注的对象。
首先就是警方在付大伟的房间里搜查出了大量女性用品,包括服装、饰品、鞋袜、假发和内衣,只有少量男式服装及生活用品。这与被害人付大伟的身份性别不符。但警方并没有查明与付大伟同住的这名女性的身份。
警方表示,既然付大伟身亡时身穿女性服装,那么付大伟本人可能有异装癖,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女人。
不过现在,这个神秘的女人是否存在对洗刷陈明杰的嫌疑就至关重要了。
在警方的调查笔录里,房东曾表示付大伟有使用手机,但对付大伟的职业表述模糊,以无业描述,经济来源不明。那个年代,手机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物,但也没有像现在这么普遍,一般人还是承担不起高昂的费用的。同时,查明付大伟的银行账户里,存款大概有五万元,这在当时已经算是一笔巨款。
这笔钱从何而来,警方没有查明。付大伟是否可能参与了某种犯罪行为,因分赃不均或内部矛盾被人杀害?警方没有排除这个疑点。
只不过陈明杰的犯罪证据确凿,警方便将这个疑点束之高阁了。
案发后,被害人付大伟的手机没有被找到,推断手机是被凶手拿走的。凶手拿走手机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销赃,但陈明杰否认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警方围绕陈明杰的销赃网络进行了调查,这些人表示最近没有收到陈明杰送来的手机;二是手机里保存有凶手的重要线索,很有可能,在杀害付大伟之前,凶手通过手机与付大伟联系过。
换句话说,检方目前梳理出来的案情表述并不具备较强的排他性,这在案件审理中是极容易让我们做文章的地方。
我们所缺少的只是陈明杰没有杀人的证据。这很难做到。
“但是,我们可以试试找到真正的凶手啊!”
张静听完了我的疑问后,思考了一会儿就说道:“找证据给凶手定罪,比找证据给人洗刷罪名可容易得多了。”

  3
第二天一早,老罗就开着车,载着我和张静,带着全套的设备赶到了付大伟遇害的出租屋。鉴于此处是案发现场,案件还没有审结定案,这里依然处于封存状态。
“今天的任务就是找到这里的确有女性生活的证据。”张静打开勘察箱说,“你们两个,去问问周围的人,看看有没有女性出入的线索。”
“得令!”老罗应了一声,拉着我出了门,留张静自己在屋子里搜集毛发等能够做DNA鉴定的检材。
老罗答应得这么痛快,可不是他对这个案子有多上心。张静不止一次跟我们提起过,一份DNA鉴定的检材成本可不便宜,这笔钱可没理由她来出。老罗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她又搜集了多少材料,对于他来说,换算出来的数字能让他心疼死。
“女的?”付大伟的邻居从门缝里看着我们,目光中充满了怀疑,但还是皱着眉回忆道,“别说,好像还真有。”
“长什么样儿?和付大伟的关系怎么样?”我连忙问。
“这个就不清楚了。”那人摇了摇头,“我就见过一两回,女的通常是晚上出去,也没见她回来过。”
“和付大伟的关系呢?”
“这更不知道了。”那人说,“从来没见他们俩一起过。”
“这样啊。”我皱紧了眉,“你听过两个人吵架什么的吗?”
“没。”那人笑了笑,敲了敲墙,“这房子,隔音杠杠的。”
“那案发那天,就是4月1日?”
“啥也没听着。”
“哦,谢谢了。”
“好消息是,这房间里可能真有一个女人,坏消息是没人知道那女的是谁。”一回到付大伟的房间老罗就说。
张静没有答话,若有所思地站在卫生间门前。
“有啥发现?”老罗凑上去问。
“有点奇怪。”张静说,“等我鉴定完了再告诉你们结果,大概明天吧,我去找你们。”说完,她拎起勘察箱走出了房间。
“这丫头咋了?”老罗有点摸不着头脑。
“估计是有什么重大发现,要不然表情不会那么凝重。”我说,“我估计这个案子有眉目了。”
第二天上午,张静疲惫不堪地走进了律所,脸上带着淡淡的失落。
“怎么了这是?”老罗放下了一个遥控潜水艇,有些心虚地问。
“小明哥,对不起,我辜负了你们的期望。”张静低下头,小声说道,“我没找到那个女人的线索。所有的检材都鉴定了,都是付大伟的。”
“哦,这样啊,没事。”我也有些沮丧,但还是尽可能平静地说道。
“哪能这样呢?静你没弄错?”老罗却有些焦急地问。
“我也希望自己弄错了。”张静说着,眼圈微微有些泛红。
“老罗!”我低喝了一声,“静大概忙了一晚上吧,还不让她赶紧休息去?”
“我不!”张静倔强地抬起头说,“把卷宗给我,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是我忽略了的。”
“不差这一天。”我连忙说,“静你赶紧好好睡一觉,起来再弄。”
“哪有那么多时间呢。”老罗责备地看了我一眼,把卷宗塞给了张静。张静借了老罗的办公室,把自己关在门里研究起了卷宗。
“老罗,你干什么!”我把老罗拉到了一边,“这案子再急,也不差这一天两天,静的身体怎能吃得消?再说,她没义务这么帮咱们。”
“老简啊。”老罗突然长叹了一口气,点上根烟,看了一眼自己的办公室,神情有些怅然,“你说我都这么对她了,她还能缠着我吗?”
“你……”我指着老罗的鼻子,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半晌才叹了口气,“静是个好姑娘。”
“门不当户不对的,她要的幸福,我可给不了啊。”老罗也叹了口气,“她对于她的家族来说,有着更重要的作用,而不是跟着咱这种人。”
“好,就算这样,她家里把她当工具使,那你呢?咱们总不能也把她当工具吧?!”我微微有些发怒,“静愿意跟咱们混,愿意出来上班,不就是因为咱们把她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吗?可你看看现在,你干的那都叫啥事?!”
“你不懂!”老罗又叹了口气,“她家里,我惹不起,你更惹不起!”
“我先回去了。”张静突然推开门,走了出来,她低着头,说,“晚上我再来。对了,这个我先带走了。”她晃了晃手里的卷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