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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世伦接着叙述:“警察根据我的口供,作出了以下推断:在我离开杂物室后,孟宇义捡起若娴丢在一旁的铁棒,重击了沈先生的头部,沈先生因此死亡。第二天早上,孟宇义把铁棒上自己握过的位置,用衣服擦拭了一遍,所以铁棒上没有他的指纹,只有若娴的指纹。”
戚世伦说到这里,向我望来,大声说道:“明白了吗?我们并没有冤枉你的父亲。杀害沈先生的凶手,的确是你的父亲。”
“不可能!”我大吼了一声。
十多年来,我一直深信父亲是无辜的,我想方设法为父亲翻案,然而现在眼前这个戚世伦却用确凿的证据告诉我,其实我的父亲真的是杀人凶手。我无法接受,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一跃而起,夺门而出。小娴轻呼了一声,而戚世伦则向我追来。我跑到楼梯,回头一瞥,竟见戚世伦已追上来了。为什么要追赶我?难道想把我逼死?难道想像当年逼死我父亲那样让我不明不白地死去?
那一刻,我胡思乱想,心中杂乱无比,一分神,脚踏了个空,从楼梯滚了下去。慌乱之间,我看见戚世伦伸出手来想要拉我一把,然而却慢了一步。我离他越来越远,忽然脑袋一阵剧痛,大概是头部已然撞在那坚硬的地面上了。
头部受创,那一瞬间,我大脑中某段被封存已久的记忆,竟若脱缰之马一般在我的脑海中狂奔。是的,我那失去已久的记忆复苏了!我终于记起当年在杂物室中所发生的事情了!
当时小沈对父亲说:“给我们一些水!”父亲大声说:“不!你别过来!我是不会把水给你们的!”小沈没有理会父亲的话,向我们走来,想要抢夺那装着水壶的书包。父亲把书包塞到我的怀里,把我推到一边,我的脑袋撞到墙壁上,失去了意识。
接下来,是我丧失了的记忆: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根据时间推断,当时戚世伦离开杂物室不久),觉得很口渴,于是打开小书包,把水壶拿出来,正想喝水,忽然身旁一只手把我的水壶抢了过去。我转头一看,是小沈!当时他的头在流血,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他在拼命地吮吸着水壶里的水。我想把水壶抢回来,他却一手把我推开。情急之下,我捡起地上的一根铁棒,朝他的脑袋打去。
是我杀死了小沈?
小沈倒下了,我也吓得不知所措,甚至吓得晕了过去。对于当时的我——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来说,这段经历实在是太可怕了。也或许因为这样,所以我的大脑才选择封存了这段记忆。
真正的凶手竟然是我?杀死小沈的凶手不是父亲,不是小娴,也不是戚世伦,而是我?我苦苦追寻了十多年的杀人凶手,竟然就是我自己?
这是怎样的讽刺!
对了!难道说,父亲在次日清晨醒来后,发现了手握铁棒、昏迷不醒的我和已经死亡的小沈,推测是我杀死了小沈,所以把铁棒拿过去,用衣服把我印在铁棒上的指纹擦去?在他擦拭铁棒的时候,小娴醒了过来,只是在黑暗之中,她并没有看到父亲在干什么。可是,指纹还没全部擦掉,戚世伦却来救援我们。在戚世伦把铁门打开以前,父亲赶紧把铁棒上的指纹擦掉,却终究慢了一步,被忽然把门打开的戚世伦瞧出了一丝端倪。
是呀,如果凶手是父亲,他为什么要在杀人后的十多个小时以后,才把铁棒上的指纹擦去?这根本不合情理。
果然,凶手不是父亲!
凶手是我!
08 我是谁
事情发展至此,我以为一切都告一段落了。我找寻了十多年的凶手是我自己,从此我将万劫不复。
然而,我错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在我的大脑混乱不堪之际,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在我的脑海之中响起:“你真的已经找到凶手了吗?”
“是!”我痛苦地大吼。
“凶手是谁?”那声音的语调十分低沉。
“就是我!”我扯开了喉咙,“慕容思炫!”
“你?”那声音问道,“你是慕容思炫?”
我斜眉一蹙,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是呀,我是慕容思炫。”
“你是孟宇义的儿子?”那低沉的声音问。
“对!孟宇义就是我的父亲,他当年被人冤枉,在狱中自杀而亡,我要为他翻……”
我话没说完,已被那声音打断:“如果你是他的儿子,为什么他姓孟,你却姓慕容?”
“啊?”我大叫一声,口中喃喃地说,“为什么?为什么?”
是呀,我似乎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是慕容思炫!”那低沉而冰冷的声音打断了我杂乱的思索。
“你为什么知道我不是他?”我狠狠地咬了咬牙。
“我问你,”那声音说,“现在是公元多少年?”
“2009年呀。”我想也不想便回答。
“是的,出生于1988年的慕容思炫,在2009年的时候的确是二十一岁。你今年也是二十一岁。你和慕容思炫的年龄吻合,可见你的确有可能是他。”
我紧闭两眼,一言不发。
“然而事实并非这样!”那声音顿了顿,接着又问道,“如果今年是2009年,那么小沈于地下停车场的杂物室中被杀一案,就是发生在十五年前的1994年了,对吗?”
“那是当然的!”我大声说。
“如此一来,无数漏洞出现了!”
“什么?”我不解。
那声音清了清嗓子,缓缓地说道:“譬如说,你在叙述中这样说过:‘那天,虽然只是星期五,但我还是来到了父亲的办公室中。为什么?因为那天是5月1日。’1994年的5月1日是星期五吗?不是,那天是星期日。又譬如说,你还这样说过:‘从那天起,往后三天,学校都会放假。’在劳动节中连续放假的规定,是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也就是说,1994年的劳动节,应该只会放假一天,绝不会出现放假三天的情况。”
我大力地喘着气,心乱如麻,心中的迷惘到了极点。我快要被逼疯了!
“还有,”那声音却似乎丝毫没有要放过我的念头,“你曾经说:‘杂物室里一片黑暗,没有任何灯光,父亲他们利用手机的灯光照明。’1994年出产的手机,根本没有照明功能,而且当时不叫手机,而叫手提电话。再譬如说,你说:‘那塑料水壶是父亲今年送给我的新年礼物,水壶上印刷着真人版的变形金刚,制作精美,让我爱不释手。’真人版《变形金刚》的电影是在2007年上映的,在1994年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有印刷着真人版变形金刚图案的水壶存在!”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颤声问道。
“我是想告诉你,小沈于地下停车场中被杀的那件事,并不是发生在1994年的,而是发生在2009年。你现在所处的时空,并非2009年,而是2009年的十五年后——2024年!”
我听到这句话,心中的震惊,实在是无法形容。我呆了十多秒,才“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明白了吗?”那声音对我穷追不舍,“慕容思炫在2009年的时候是二十一岁,2024年的慕容思炫,应该是三十六岁。而你,身处于2024年的时空的你,却只有二十一岁,所以你不是慕容思炫!”
“那我是谁?”我彻底崩溃了,“为什么我会拥有在杂物室中的那段记忆?”
然而那声音没有回答我,它瞬间消失,再也没有响起了。我被恐怖的寂静所包围,如被世界遗弃了一般。忽然之间,我两眼一花,眼前的景象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无尽的黑暗。我在一刹那间被转移到一个黑暗的地方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我像是飘浮在半空中一般?我低下头,俯视我脚下的情景,只见那是一个封闭的杂物室,在杂物室中,有四个人,一个是孟宇义,一个是孟宇义那六岁大的儿子,一个是小娴,还有一个是身受重伤、昏迷不醒的小沈!
啊?我竟然回到了十五年前?
不,应该说,我超越了现实世界的物理法则,穿越了时间,离开了属于未来的2024年,回到了现在的时空——2009年!
突然间,我的身体猛然一缩,越缩越小,最后竟似乎变成了一个点,一个可以视物的点,可称其为“视点”。
“视点”慢慢降落,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小沈滑去,最终跟小沈的身体重叠了。重叠的一瞬间,我的心中冒起了一股落叶归根的怪异感觉。
09 回归的视点
“视点”离开了我的身体,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此刻终于回归我的身上。当它捕捉到我的身体以后,瞬间消散了,所带给我的,只有它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所留下的记忆。
我是小沈,我不是孟家的小男孩,也不是慕容思炫,我的真实身份是小沈。
我的全名叫沈志海。
我已婚,妻子叫欧若娴,在一家小型商场的服务管理部工作。这天我到她的办公室找他,刚好她要跟她的同事孟宇义到地下停车场里的一个杂物室中取些东西,于是我便与他们同行。除了若娴和孟宇义,同去的还有孟宇义的儿子——一个六岁大的小男孩。
十分不幸地,进入杂物室后,我们被困在里面了。我跟孟宇义为了争夺水源而扭打起来。我耗尽九牛二虎之力把孟宇义推开,刚站起来,忽然脑袋一阵剧痛,似乎被什么硬物所击中。
我倒在地上,我觉得十分口渴,我觉得我的大脑开始缺氧了,我觉得我的脑袋隐隐作痛。终于我昏睡了过去。在昏睡中,我似乎做了一个梦。梦里,我代入了孟宇义那六岁大的儿子的身体,继续演绎着发生在杂物室中的一切。
一切在梦里延续!
我甚至代替他演绎了他的童年。当然,他成长的道路并非重点所在,所以在我的操控下,如被按下快进键的电影一般,一闪而过。
无关紧要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地闪过后,梦境正式开始,而代入了孟家小男孩的身体的我,也已成为了一个二十一岁的男青年。要给这男青年一个怎样的身份呢?对,他要揭开杂物室中发生的凶杀案的一切,所以他最好是一名侦探。
侦探?
不久前,我和若娴遇到了麻烦,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才得以解决。当时,和警察一起为我们解决麻烦的,还有一个叫慕容思炫的男青年,他是一名侦探。
那时候,他凭借惊人的观察、缜密的思维和大胆的想象,作出了无懈可击的推理,他推理时的模样,深深地刻入了我的心中,永难磨灭。(参看《摩天轮上的生死赌局》)
于是,此时此刻,在梦境中,我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想象成是慕容思炫——一位以智慧来解决任何问题的侦探。
我以慕容思炫的身份,在梦境中揭开了我所幻想的、“我”(现实中的我,即沈志海)在杂物室里被杀之谜,原来真正的凶手是孟宇义的儿子——即梦中的我。
那个梦境实在是太真实了,即使如今我醒了过来,恍如隔世,但回想梦里的情景,却记忆犹新,我甚至能清清楚楚地说出梦里的大量细节!我甚至以为自己真的死了过去!
现在我从梦中醒了过来。在现实中,我不曾被杀,但我真的曾经跟孟宇义抢夺过水源,我的脑袋也真的曾经被硬物袭击过。在梦中,袭击我的人是若娴,在现实中是否如此,我却不得而知。
根据梦里的经历,戚世伦——一个对若娴展开着狂热追求的男人,不久以后会走进来,用两手掐住我的脖子,企图把我杀死。
现实中,也会这样?
怎么可能?梦境和现实怎能混为一谈?
无数念头在我的脑海中相互碰撞,似乎想把我的大脑撑破。我还来不及细想,忽然杂物室的铁门慢慢地打开了。我大吃一惊,朝铁门一看,隐隐约约地看见门前站着一个男人。
等我看清那男人的面貌时,背脊一凉,险些晕了过去。
果然是他!
我还在梦里?或许是,我从来就没有在现实世界中生存过。
致命的平衡 吴谁
01
人生犹如游戏,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有如噩梦。
即使是噩梦,也有醒来的时候。
胖子最先醒来的总是鼻子。因为他就住在一家三星餐馆的地下室里,天天早上不到五点,厨子烹调的香味总是能将他叫醒。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狠狠地大吸一口那要人命的空气,然后起床去啃昨夜买来的馒头。隔了一个冬夜的馒头有如坚铁,很有嚼劲,他晚上收工时,一般会在收摊的夜宵摊上捎上几个。
也许早上的馒头更加可口香甜,但晚上的馒头总是最便宜的。
不过,这几天胖子出工时泡了冷水感冒了,鼻子被堵住,根本闻不到什么气味,这才睡了几个安稳觉。
也正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这次胖子从昏迷中醒来的第一个感觉,不是闻到了什么刺鼻的怪味,而是感觉自己的脸正贴着什么冰冷的东西,很舒服。
他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肥嘟嘟的脸紧紧地压着地面,姿势很不雅。他现在是撅着屁股,俯着身子趴着,右手僵硬地摊了出去,左手压在胸膛下面,已经发麻。
口水正从痴痴张开的嘴巴中溢了出来。
他慌忙立起身来,跪坐在自己的腿上,然后用袖子去擦自己的嘴巴,却直接抹在了手背上。他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赤身裸体的,身上的衣服已经不翼而飞。
好笑的是,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去遮住私处,而是去摸平常放在屁股口袋中的钱包。
当然钱包不在那里,因为他也没穿裤子。
他身上什么都没穿。
这打劫可真够彻底的,他自我解嘲道。这并不是他第一次醒来发现身上的东西不见了。
是不是让他陷入昏迷的凶手剥去了他浑身的衣服,胖子并不知道。很遗憾,他连那个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他慢慢地回忆起失去意识前发生的事情……
那是晚上,买了报纸,找了几个零钱,胖子突然就想给家里打电话了。
寒风中,他抖抖索索地钻进电话亭,差点卡在了狭窄的门口。他没有掏塞在屁股后面的钱包,直接从上衣口袋中抠出那几枚硬币,数了数,刚够打三分钟。
三分钟正好,可以听听妈妈的声音,又不用向她汇报自己现在的状况。
他搓了搓冻得像胡萝卜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将硬币一个接一个地投入电话机的入币口。
“叮咛!”第一个硬币下去的声音有点沉闷,和平时的感觉不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被触发了。
投第二个硬币的时候,胖子手抖了一下。银晃晃的硬币不小心滚出手掌。胖子下意识用脚去接,哪能接得住,他又不是黄飞鸿。
硬币砸在脚面,反弹到电话厅的角落,正好处在电话机的下面。胖子吃力地弯腰去捡,这才巧合地看到了装在电话机下面的奇怪装置。
那是一个小小的喇叭口,黄铜色,从电话机下面伸了出来。
就在胖子弯腰的同时,喇叭口喷出一丝暗黄色的烟雾,就吹在他的脸上,反而是一种暖暖的感觉。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乙醚,迷奸水,或是香港那边俗称麻女仔专用的fing霸。
他也没有想太多,简直就是一瞬间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他连自己怎么倒下去都不知道,直到他赤身裸体地醒来。
见鬼,这抢劫犯也太高科技了。
胖子使劲眨巴着眼睛,摇摇晃晃地想站起来。他还没有直起腰,头就狠狠地撞到了天花板,脚底下的地板也随之摇晃起来。
他脚下不稳,又跌坐在地上,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被困在一个悬挂在半空中的铁笼子里。
02
这个笼子就是遛鸟笼子的放大版,只不过是用漆黑的铁条打造。所谓的地面是平滑冰冷的铁皮,很薄。因为自己的体重,中央略微向下凹,形成一个浅浅的盘子状。
自己就是盘子上的菜了,胖子苦中作乐地想。胖人的心态总是偏向于乐观——也许正因为他们乐观,所以才会变胖。
盘子直径大约一米多,边缘焊着小拇指粗的铁棍。铁棍共十二根,缓缓地向上延伸了一米多,最后收拢在头顶,系在了一根粗粗的钢索上。
笼子悬在空中,所以胖子稍微动一下,笼子就会左右摇晃个不停。他小心翼翼地摸到了笼子的边缘,握住铁棍稳住身子,向周围张望。笼子的四周一片空旷,看不到墙壁。但不远处的空中,也挂着一个笼子,里面有白花花的物体,莫非是和他相同处境的人?
但胖子看不分明,因为他是高度近视眼。平时用的啤酒瓶盖厚的眼镜,醒来时就不见了,所以现在整个世界都如同打上了薄薄的马赛克。更何况,这房间中也没有明显的光源。
人悬挂在空中,心里当然没底。胖子探头想看笼子下是什么,至少想知道自己是悬在多高的空中。虽然笼子的栏杆间隙很宽,但胖子的头也伸不出去。还好笼子因为体重而倾斜,所以有了大概的视野。
下面大概两米处有一个很大的水池,里面装满了暗黄色的液体。如果笼子突然下降,正好会掉进这个水池中。水池边上有一条窄窄的过道,再过去又是一个水池,正好处于另一个笼子的正下方。
“你丫的总算醒了。”不远处的空中,一个青春而兀傲的女声感叹道。
胖子吃了一惊,向发声处看去。声音是从另一个笼子中发出的,原来那堆白花花的肉体是一个女孩子。
胖子有点后悔自己小时候没有好好保护眼睛了。
“你丫的最好不要乱动,”那个女孩子似乎向胖子竖起了中指,“你就没闻到空气中那刺鼻的味道吗?”
胖子使劲地吸了一口气,很遗憾,他的鼻子因为伤风堵住了,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
“听好了,下面的液体,是强酸。按照我以前的经验,这十有八九是浓得要命的盐酸。你懂吗,化学式是HCl。”
盐酸,胖子是知道的。他以前看过一篇恐怖小说。密闭的房间中,凶手想用浓盐酸去化掉被害者的尸体,却不小心自己掉进了盐酸池中。不到十分钟,凶手就溶解在强酸中,只剩下一具尸体躺在反锁的房间中,形成了一起诡秘的密室杀人案。浓到一定程度的盐酸,恐怕也只有惰性最强的金子才不会被腐蚀。
“也就是说,如果头顶上的钢索断掉的话,咱们就会掉进……这强酸中?”胖子胆战心惊地确认。
“是的撒。莫说你了,就连这铁笼子,也禁不住盐酸的腐蚀。我们铁定尸骨无存。”女孩子强气的声音中也带有一丝颤抖。
“谢谢你。”胖子喃喃道,久久地盯着下面平静如镜的液体,视线竟然无法移开。
“切,”女孩子无奈地哼了一声,“老娘没办法,也是为了自己着想呗。你还没发现吗,我们的笼子是用一根绳子吊在一起的。你那边乱动,我这边也好不了。刚刚我这笼子开始摇摇晃晃,我猜你就醒了。”
两个笼子是用一根绳子连在一起的?胖子好奇地看着头顶:头顶上的钢索大概三米长,绕过一个滑轮,向那边延伸过去,想必就通到了女孩子那边。
这且不是像一个天平?
自己和女孩子就是天平上的砝码。如果哪个笼子变轻了,那么另一边就会慢慢地下沉,一直沉到强酸中?
胖子打了个寒战。
“靠,你个色狼,别一直盯着这边看啊。”那边的女孩子叫骂道,“老娘一个大美女,居然也被剥得跟个拔毛鸡似的。脱我衣服的人,是不是得道高僧啊,居然忍住没有对我犯下错误。”
“我是高度近视,看不见你的。”胖子慌忙解释,心里暗暗有点可惜,“不过,咱们系在同一根绳子的两头,说明我们的体重是一样的。你算哪门子的美女!”
“拜托,我们笼子下面还有一串砝码。我虽然看不到自己的,但闭着眼睛也能猜到,我下面的砝码绝对比你笼子下面的重上几十斤。”女孩子没好气地解释道。
胖子没了脾气,他好男一向不和女斗。
“你倒是说说,我们怎么会被抓到这里来?”美女似乎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够问话的人,嘴巴不停起来,“这是不是绑架勒索?”
“不会。”胖子摇摇头,冷静地思索道,“不管你如何,反正我是不可能被绑架勒索的。要被人绑架的话,起步价总也得有个发财的老爹吧。我家世代贫农,根正苗红。在下区区一宅男,偶尔出去打零工,最近又没有中五百万。尽管不值得炫耀,但我完全没有被绑架的价值。”
“呃,”女孩子似乎被胖子的坦白惊得说不出话来,“我爸爸倒是董事长,可是我是后妈带来的。他那个冷血禽兽,才不会顾我的死活呢。要是我被杀了,他说不定还愿意倒给钱。”
“这算我们俩的一个共同点了。不过,完全没有作用呢。你是怎么被带到这里来的?”胖子靠着笼子壁坐下。
“我不是很清楚。”女孩子毫无戒心地一摊手,“晚上喝醉了,我回家时摇摇晃晃,总是撞墙。实在走不动了,我趴在路边想休息一下再走,没想到一下子就睡过去了。醒来时就到这里了,居然还是全裸出镜。”
“这又算一个共同点了。你一个女孩子,晚上喝醉了,没有人管,也没有人送你回去。你身边没有可以信赖的朋友,而且家里也一定不管你吧?”胖子试探性地问道。
“那又如何?”似乎触到了女孩子的痛处,她的声音有点不高兴起来,“老娘老早就是成年人了。”
“我的经历和你不同,但处境类似。我是在一个僻静的公用电话亭被迷晕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到那个电话亭中打电话,完全是一个随机的过程。只是因为在附近买了杂志,正好剩了一些硬币,就想用这个零钱打个电话回家。绑架者无法预料到我会进入这个电话亭,这是其一。安装迷晕我的装置,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是其二。所以他们并不是刻意以我为对象,他们的目标只不过是任意一个使用该电话亭的过客而已。”胖子仔细地回想着失去知觉的过程。
“你分析这个有意思吗?”
“你还没有了解吗?”胖子突然对自己分析的结论感到胆战心惊,“在一个手机普及的年代,还会使用电话亭的人,多半是没有复杂社会关系的边缘人员,他们就是消失了也不会有人过问。而你恰恰也是这类人——爹娘不疼的叛逆女孩,说不定哪天就离家出走,和小白脸私奔。”
“你妈的才和小白脸私奔呢!”女孩子不乐意了。
“拜托,”胖子的脸色铁青,“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算失踪了,不会有人伤心,也不会有人报案,更不会有人追查。就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被人绑架。因为绑架者需要我们失踪,需要我们永远不能重返社会!”
突然,胖子笼子左下方,也就是两个笼子的中间走廊处,响起了清脆的鼓掌声。
“分析得好!聪明的男人最讨女孩子喜欢了。”一个甜甜的声音在下方响起,但听起来格外别扭,很可能是经过了变声的电子音。
“但是,你有一个地方猜错了哦。坏消息是你们中间会有一个人消失。但还有一个好消息啊!活下来的那个人,可以拿到最高价值为250万元的金子!价值250万元的金子耶!”
03
“唉,现在全球经济都不景气,但偏偏通货膨胀得厉害,什么东西的价钱都在往上飞。不过,其中也包括了你们将要获得的黄金的价格哦。每克十足金,比小指甲头还小的一片金子,就拥有250元以上的高价。目前金融危机的阴影下,金子是最为保值的投资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连我都忍不住羡慕你们呢。”
下面的声音像极了某个知名主持人。胖子趴到笼子边缘,尽力向下看去,仍是看不太清楚,只觉得那个女人穿了一身兔女郎服,两只白白的长耳朵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