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药丸自掌心滚落。
一直滚到耕烟的脚边。
真相(2)

白矜云始终没有悟出青鸾剑的秘诀,或许,就像百里霜说的,那不过就是两句普通的情诗。青鸾剑不过就是比通常的宝剑更为锋利罢了。
谁知道呢。
就像那传说中的八珍盒,慕容天晴得到了它,可是,谁又有心思再去慕容府寻个天翻地覆呢。
一切都是贪念在作祟。
除了摆脱,他们什么都不想要了。
他们将慕容天晴和百里霜等人草草的葬了,碑上除了写着墓中人的名字,什么也没有。薛如珩在慕容天晴的坟前一直站着,从天黑到天亮。她发誓将用余生去记恨的男子,终于如她所愿的早早丧了命,她是高兴的。只是那高兴之中,却有着比烈酒更浓郁的哀戚。
两行泪,潸然而下。
翌日,薛如珩不告而别。
只是这一次,白矜云不再忧心忡忡的四处寻找她了。他知道,经历过慕容天晴,已经没有什么能再将她打垮。
她已经不是当年莽撞任性的薛家大小姐。
而他,她,也许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不复当年。
当年那么远。
真相(3)

陆茗骏同耕烟道别,他们即将去江南。在那里成亲,在那里生儿育女,在那里终老。陆楚泠依旧笑得温和而优雅,耕烟想起她曾说,在这场劫难里,幸好有他。
有自己深爱的人。始终陪伴。
耕烟觉得羡慕且欣慰。
“你们都要保重。”
“耕烟——”陆茗骏还想说什么,但很多言辞都拙劣了。耕烟笑着回望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笑容里还有不经意的沧桑:“保重。”
“嗯。”
陆楚泠也许是看穿了陆茗骏的心思,附在耕烟的耳边,小声道:“珍惜眼前人。”
珍惜眼前人。
仿佛一句深奥的佛偈。
耕烟想了好久好久,直到他们都走远,直到白矜云在身后唤她:“耕烟。”
她回头,淡然一笑:“白大哥,你有何打算?”
白矜云反问:“你呢?”
耕烟怔了怔,道:“我想,还是回家乡吧。”
“你的家乡在哪里?”
“比回鹘更远的北方。”
“你还想瞒我到什么时候?”
耕烟愕然。
“茗骏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了。”
“哦。那又怎样。”
白矜云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递到耕烟面前。她低头看去,赫然竟是她弄丢的流光石。
“为何会在你这里?”
“当日,山洞坍塌,场面太混乱,我拣到的,却没有来得及交还你。便是这石头,将你带到我身边的,对么?”
“哦。那又怎样。”
再次重复这句看似寡淡的话。实则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还能够再说些什么。
白矜云扶着耕烟的肩,看定她:“你还记得,在去洛阳之前,你曾经和我说过什么?”
“什么?”
“你说,已经失去过一次,不想再失去一次,不想遗憾终生。”
“唔——”
“那么,现在呢?”
“白大哥。”耕烟勇敢的仰面望着他,那锐利的眼神,倒叫白矜云有了闪躲之意:“过去发生的事,你忘得掉么?逝儿姑娘为你而死,你能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么?墓碑上刻着,你的心里也刻着,你的妻子,到底还是她。是不能比较,不能替代的。而我,慕容天晴带给我的那段记忆,一样,是擦不去的。我们都无法对往事释怀,就算在一起,也未必是幸福。”
白矜云张口结舌。
“就算我们的心里还有对方,但这样,或许才是惟一的,也是最好的结局。”
低头时,一颗泪,落在手心的流光石上。
心头一紧,随即又缓下来。
这或许就是命。
命中注定。
那石头开始散发出奇异的光。灼灼的,刺痛人的眼睛。白矜云不清楚个中隐秘,慌忙的拉紧了耕烟的手。或许,惟有在那个她以为脱离了尘世的空间里,那么一个短暂的瞬间,她握紧了他的手,是仅有的一点贪念和勇气。
醒来时,他们靠在一起,在一处山色潋滟的野地里。有扑鼻的泥土潮湿的气味,以及嫩草的鲜香。成群的马儿在远处奔跑,马蹄的声音优雅而欢畅。
这里是剑气山庄后山的马场。而这一天,正巧是庄主薛印山举办寿宴的前一天。有新入门的小弟子在山坡上飞快的跑着,一边挥手一边喊:“白师兄,师父正找你呢。”
白矜云站定了。恍如隔世。
耕烟亦明白过来,但他揣测到白矜云此刻的想法,却并不赞同:“命运天定,你是无法逆转乾坤的。”
“如果你的出现是一场意外,那么,试一次又何妨?”白矜云从容的笑道。耕烟已经好久没有看见他这样自信这样温暖人心的笑容了。她于是也跟着,笑了起来。
真相(4)

剑气山庄。
薛印山在书房里,和白矜云记忆中一样,他交代他一些如何招呼宾客的事情,言语甚殷勤。仿佛叮嘱了这一次,以后,便再无机会了。
白矜云心中狐疑。
“师父,弟子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说。”
“蒋世安觊觎庄主之位已久,弟子知道,明日,他将在寿宴上对师父下毒手。”
已经顾不得自己的言辞是否合理,是否可信,心里头惟一想的,就是阻止师父被杀害,阻止他饮那一杯致命的酒。
薛印山脸色大变。
“你为何知道?”
白矜云撒了谎:“弟子在无意间偷听到蒋世安与亲信的谈话。”薛印山不做声。白矜云又说道:“青鸾剑也即将被人盗走,请师父速速加派人手,看好藏剑室。”
“知道了,你下去吧。”薛印山却似乎并不紧张此事,只是淡淡的摆了摆手,白矜云心中纳罕,还想再说什么,但却缄了口。
走到门边,薛印山却又出声叫住他:“云儿。”
“是。师父。”
“你过来。”
白矜云愣了愣。走过去。
薛印山道:“也许,我应该现在就告诉你。”随后,薛印山在书桌面前坐下,那椅子,和薛印山卧房里的椅子一样,把手上雕着龙头,而那龙头与椅身也是可以分离的。更让白矜云惊愕的,是薛印山从里边掏出了几粒金色的药丸。
这药丸,和当初薛如珩发现的一模一样。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白矜云摇头。
“这叫五毒续命丹。它可以用于抑制体内的某些致命的慢性巨毒。也便是说,服用药丸者,须得本身就中了无可救治的奇毒,以此作为延长寿命的途径,否则,这样的药丸凭空吃下去,亦会置人于死地。”
“师父——”
“这药丸是蒋世安给我的。也只有他,才知道药的练制方法。”
“师父,您,中了毒?”
“是的,我所中的毒,也是蒋世安所下。每次毒发,痛不欲生,且狂性大发,须得以铁链锁着,以刑具相逼,方能减轻我所受的痛苦。”
白矜云想起后来发现的密室,那些刑具,原来就是如此的用意。他颤着肩,问:“蒋世安,他太狠毒了,他这样做,是为了师父您的庄主之位么?”
薛印山点头:“没错。他的目的,是要我在寿宴当日,向全天下的人宣布,交出剑气山庄庄主一位,并且,将青鸾剑的秘诀告诉他。”
“青鸾剑的秘诀。”白矜云呢喃。
薛印山颓然的笑着:“青鸾剑是没有秘诀的,当初,我练这把剑,不过是想送给我心爱的女人,后来,她走了,这把剑对我而言,意义变得重大,所以我才那么看重。而后来听说江湖中的人将这把剑传得神乎其神,我索性就应承下去,让他们以为,我剑气山庄果真有一柄绝世的宝剑。”
疑团解开了。
原来青鸾剑没有秘诀。它的作用,只在于定情,传达心意而已。白矜云想起那两句诗,倘若单单的将其看作情诗,个中浓密,也是可想而知的。
无奈独天骄恨了薛印山一辈子,却也不知道,她在他的心里,仍旧是有极厚重的分量。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鸾凤双栖,和鸣锵锵。
“孩子,我知道你一直觉得师父不够器重你,你心中有怨气,为师也是知道的。”薛印山抚着白矜云的头:“可是,你知道为师是什么时候开始中了蒋世安的毒么?就在你的五位师兄死后。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为师一直为蒋世安操控,为师不想由于对你太过器重,而令你惹来蒋世安的妒忌,甚至杀身大祸。”
真相(5)

白矜云听到这里,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他恨自己不能够理解师父的苦衷,原来,一直令他耿耿于怀的事情,不过是一个心疼他的老者,想要以另一种方式保护他。
“云儿,蒋世安他也许真的要杀我,但不会是在明日,明日,将由我的口中说出,他继任剑气山庄的庄主。我知道,我已无力与他反抗。”薛印山说着,又从衣袖里掏出一个月白的瓷瓶:“这瓶子里装的是麝香衣,是我当年追杀仇衣鹤之后,从他身上取走的。没想到,我终究还是要死在他的手上。”
“师父,您的意思是?”
“师父不想再做蒋世安的傀儡,明日之后,你带着珩儿离开山庄,千万别留下来,蒋世安不会放过你们。”
白矜云倏地明白了,薛印山所中的麝香衣之毒,原来,竟是他自己施给自己!
“为什么师父,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啊?”
薛印山抚摩着白矜云的头:“我看到你和珩儿都长大了,我也安心了。倘若我死得不明不白,必能加重蒋世安心头的疑虑,我了解他,事情不查个水落石出,他是不会轻易伤你们的。还有,他觊觎青鸾剑,我只要让宝剑失踪,他必定发疯寻找,他也不会想到是我自己窜通了外人来盗剑。孩子,我死后你就带着珩儿去找惘生门的司马燕群,他会将青鸾剑交还给你们。然后,你们要练好各自的武功,有朝一日,方能与蒋世安对抗,重振我剑气山庄。”
“不,不…”白矜云原想说,司马燕群也不是好人,他会将青鸾剑据为己有。可他知道,说出来薛印山也只会当他不过在凭空揣测,他便狠狠的哭着,道:“师父,您不需要这么做的,要杀蒋世安,弟子替您去杀,要拿解药,弟子替您去拿。”
“没有解药了。孩子。这毒,是蒋世安处心积虑研究了十年,专门为我而设,除了能够用五毒续命丹来延缓我的死亡,此毒,无药可愈。师父累了,师父想要好好的休息。也只有师父死了,蒋世安才会放低对你们的戒心,你们才会有机会离开这里。否则,一旦他成为庄主,接下来要对付的,便是珩儿和你了。记住,正气不亡,剑气山庄不亡。”
白矜云跪下来,拉着薛印山的手,儿时,他曾这样向他恣意的撒娇,但如今,他却泪流满面:“请师父三思。”
“为师主意已定,你下去吧。”
如此坚决。
然后,空荡荡的书房里,充斥的,是那句,正气不亡,剑气山庄不亡。白矜云的脑海里,亦塞满这句话。还有,薛印山垂垂老去的背影。第二天,当看着薛印山口吐鲜血而亡。他只是背着众人,偷偷的抹了一把眼泪。
他明白师父的苦心。
眼看这些年消瘦得几乎不成样子,他也心疼,如今知道原来一切都是败蒋世安所赐,他却还要假装若无其事的听他号令,他恨不能将他掏心挖肺的煎炸了去。
可是,也是在那一刻,他知道了,要完成师父的遗愿,重整剑气山庄,小不忍则乱大谋。
正气不亡,剑气山庄不亡。
他想,终会有那么一天。
公元九零七年,朱全忠篡唐自立,改国号为梁,建都开封。
曾经历过开元盛世,亦曾经历过宦官之乱、朋党之争的唐帝国,起起伏伏,终告崩溃。
自朱梁以后,继起唐、晋、汉、周,此四朝与梁合称为五代。除五代以外,当时在中国南方境内还有许多其他的割据势力,即吴、楚、闽、吴越、前蜀、后蜀、南汉、南唐、荆南、北汉等十个王朝,统称为十国。
这些,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白矜云终究还是杀了蒋世安,夺回剑气山庄,只是,他心爱的女子不在他身旁。他的一切风光,都不过寂寞一场。
自那日,寿宴上的变故之后,他回到马场,那里,空空荡荡。耕烟不见了。
只余下一颗晶莹剔透的,流光石。
那以后,白矜云再也没有看见过耕烟,不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他想,她也许是故意躲开他了,让他来不及继续他的坚持。
可他还是找了她一年,一年,再一年。
一别成永远。

第二十三章 流光
流光(1)

公园。长椅。清晨冰凉的露水。晨练的老人和孩子。
林立的大厦。
生冷的钢筋。
草坪上骤然惊醒的女子。
那水滴,湿了白皙的面颊,也不知,是雾,还是泪。
轻轻的问自己,你是谁,你在哪里,你可有认识一个叫白矜云的少年,你可有爱上。倏忽,掏心掏肺的疼。
耕烟又回到这里了。
学校附近的公园,那么熟悉。
虽然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的哪一天,总之,没有白矜云了。
就这样毫无预兆的,莫名其妙的,又回到初时。
她问自己,是做了一个冗长的梦么,可是,怎么能够那样真实,真实得让她宁可在梦里死去。她还欠白矜云一个回答,她还在马场看着夕阳,数着星星,等着他来接她,尽管不知道要去哪里,尽管不知道以什么名义相处,尽管这些头疼的问题尚未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
但,她在等他。
却等不到了。
痴痴的站起来,问路人,你可有认识一个叫白矜云的少年。
大家皆赠予她茫然的同情的目光。
最后,呆滞的在长椅上坐下。
泪水滂沱。
突然,有模糊的人影,从远到近。
白球鞋。帆布裤。
耕烟激动了。
“白大哥——”
仰面望上去,却看见,陆茗骏忧伤的脸。
“茗骏,我做了一个好长,好真实的梦。”
“那不是梦。那是真的。”陆茗骏在耕烟的旁边坐下来。
耕烟一把拉住他:“你说,那不是梦?”
陆茗骏摇头。
“我原本约了楚泠去逛庙会。也许,她正在城隍庙等着。还在等。还在等。”
耕烟忍不住,再次哭泣起来。
“茗骏,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们突然回来了?”
“谁知道呢。就像我们去时一样,谁又知道究竟是眼泪和泥土的功效,还是,这天给了我们一场玩笑。现在,玩笑结束了,收回了,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去了。”
耕烟搜遍自己的全身,没有找到流光石。
连最后的一丝希望也成云烟了。

流光(2)

“你相信轮回转世么?”
陆茗骏突然问。
耕烟愕然。
“我想,如果真的有轮回,到现在,楚泠应该会以某种方式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吧。或许,是人,或许,只是一朵花,一棵树,甚至,一块石头。”
那么,白矜云呢?
会否于茫茫人海之中,终于再遇上,他还能否认得她,记得她,能否记得那内心深刻的相爱过的疼痛与甜蜜,并将这一出戏,缱绻的延续下去?
又或者,终于只是擦肩,甚至,永不相见。
艳阳高照。
这萧瑟的流光,一泻千里。
【完结】

后记
关于窦耕烟
这萧瑟的流光,一泻千里。
写完最后的几个字,心头怅怅的。
我亦不知道,我究竟是否希望耕烟再遇到白矜云。她的白大哥,亦是我,在一边写的时候,一边爱上。我亦期待有情人成眷属,但又觉得,这眷属会成得太离谱。
他们隔得那么远呵。
一千一百年。
远得像中间横着一条银河。
但我相信轮回。
转世。
我想耕烟下一个即将遇到的,应该是轮回之后的白矜云了。纵使模样改变,声音改变,那心,终是不变的。
这样想,突然就觉得爱情仍旧充满了期待。你即将遇到的,便是你前世丢失的恋人。你们风里雨里,地老天荒去。
亲爱的读者,请和我一起默默祈祷。请不要悲伤。耕烟是那么可爱善良的姑娘,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神应该赐予她幸福安康。
总会有一个人,是另一个人既定的存在,于千万人之中一眼记取,不早不晚,刚好遇到。爱情圆满得,像不朽的太阳。
关于白矜云
白矜云是一个美好的存在。他并非武功盖世的豪侠,亦没有光怪陆离的遭遇。其实小说中的每一个人,除掉整场离奇的穿越,都不过是在营营汲汲的面对自己的平凡事。我并不企图要这些身在江湖的人有多么侠肝义胆,精忠报国。我只想让他们更为平易近人,更为真实,为金钱,为名誉,为感情,都是活脱脱的血肉躯。
所以,白矜云并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胸襟。
一直以来,他都只是在做他认为对和值得的事情。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翩若惊鸿的英俊少年,从简单善良,到满腹心事,他背负的,也一日比一日沉重。他应该有耕烟那样活泼的女子去爱,去体谅。我喜欢他和耕烟之间缓慢依偎的,不急不徐的感情。甚至喜欢他们失散之后,再次相遇的心口难开。
那是一种沉淀。
情之深,爱之烈。却释放不开。
生生的藏于袖底。
虽然太可惜,她欠了他一句心底最真实的期待。
但我始终都爱说那句话,爱过了,恨过了,在那些彼此对手的当时当地,不是雾里花,镜中月,就算终于还是错过,彼此天涯又何妨。
足记忆可凭吊。
关于端木景灏
端木景灏像一个孩子,单纯,执著。他的身份让他不可以持续的出现在故事的每一集,不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子在一起。
有的时候脑子会浮现出一个带着甜甜的憨实笑容的男子,也许那就是端木景灏美好的样子。他像一株温暖的向日葵,点缀在有点悲伤的文字里。
也像一只白色的棉花糖。
曾经那么任性的爱,那么不顾一切,到最后只为了耕烟的快乐,隐忍放手。在离别之后,他将有他安静富足的生活,只是偶尔,还是要想起他曾初次爱上的姑娘吧。
这个世界上,应该有很多的端木景灏。
到底,谁是端木景灏。
关于慕容天晴
慕容天晴是一个伪装者。背负着仇恨与自己的野心,随着故事的发展,那张伪装的面皮逐渐脱落。可是,像我这样的小女子,在看电视的时候,就算看到极为大奸大恶之徒,只要他的感情是真的,他就是可以被原谅的。
耕烟做了他的妻子,虽然极度的不情愿,但不可否认她在某些时候,或者某种程度上,是软化过的。从她后来对他的称呼可以看出,她一直唤他的名,天晴。那毕竟是他的丈夫,她甚至有了他的骨肉,不可抗拒,惟有顺命接受。
可惜,慕容天晴不是普通的小人。他若是坑蒙拐骗,鼠窃狗偷之辈,或许耕烟尚有可能委屈的同他一起埋没于市井。但偏偏,人心不足蛇吞象。
不知是谁说,恶人的爱情,才最为荡气回肠。
所以慕容天晴不是败给了白矜云,他败给他自己,败给他对耕烟的感情。那一声,慕容大哥,便叫他葬送一切。
关于薛如珩
慕容天晴到底有没有爱过她。也许,该是肯定的吧。在耕烟没有出现以前。某个时刻。某个场景。某种原因。慕容天晴对她,多少曾怜惜。
只是那爱不深,不稳。还有一些干扰的成分。不纯净。
但女子终究还是痴情的主儿,所以,我选择她在任何的情况下始终爱着。
哪怕因爱生恨。
到结局的时候,恍然觉得那张脸尽管毁了,但坟前翩然的站立,仍旧美艳绝伦。
关于逝儿
曾经有过被辜负,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你是我爱的人,我又能怪你什么。所以,始终甘愿为了自己深深深爱的男子付出一切。
包括生命。
我很喜欢这样轰轰烈烈、有去无回的爱情。
但似乎这也永远只能出现在小说或者荧幕里。
在外人来分析,逝儿应该是不快乐的,白矜云给不了她爱情,只能给同情。她的幸福都是纸老虎。然,子非鱼呵。
我想,换了我是她,宁可这一梦到死,永不苏醒。
情之一物,终究还是冷暖自知。
关于百里霜
冷艳。桀骜。
但总还是有一颗容易被软化的心。
之前是太过仓促了,来不及细细的对她加以刻画。我喜欢在临近结尾的时候,她对白矜云说的那段看似无心又骄傲的话。
她不屑八珍盒,甚至不屑武林正道。被人家称为妖女,在她看来是一种褒赞。
这样女子,只是让我忍不住去想,如果她懂情,故事又会怎样。
关于最后的最后
写长篇是一种苦难,但也是一场华丽的冒险。故事和故事里的世界都能够被掌控,被主宰,它们会按照我的意念诞生和存在。
像有一个完整的巨大的泡泡,将我托在里面。
温暖。惬意。又忐忑不安。
深夜的时候,手指在键盘上敲完最后的几段话,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听见窗户外面淅沥的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
瞬间觉得心头似乎缺失了一块。
我即将从这群人的生命里走出来,与之脱离,有眷恋和不舍。
爸爸在电话里说,一定要谨慎,要仔细,要确保万无一失了,才能交稿,不可愧对自己,不可愧对爱戴你的读者。
我说,是的,一定。
尽管初写长篇,有很多的弊病和不成熟,但我会一直很努力,很努力。
2007年伊始我弄丢了一些东西。但,不难过。是坦然的。感恩的。就像这部长篇的小说一样,终归是要写到尽头。当中过程,是为还愿。
还自己多少年以前痴妄的幻想。
一场穿越,一场爱恋,一个白衣翩翩的少年,一个玲珑剔透的女子。
所以,收笔时,激动得惆怅又欢喜。
并以此,祝我生日快乐。
语笑嫣然 于 200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