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妙妙不挑剔,什么珠宝她都喜欢。
钻石、红蓝宝石、珍珠,以及黄灿灿的金子。
以前只能在逛街路过橱窗时羡慕地看看,现在只要活下来,就有机会拥有它们了。
她得活下去,至少看到那些美丽的宝贝再死。
然而越想活,遇到的困难就越多。
继手电筒下岗后,他们的食物和柴油也见底了,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成为奢求,好几次的晚餐都是一包冷冰冰的饼干。
江妙妙本来就纤细的腰瘦得能摸到骨头,饿得晕晕乎乎,思维越来越迟钝。
当她以为自己真的会活活饿死在这个地下室时,一天陆启明把她晃醒,在她耳边说:
“外面没动静了,我出去看看。”
她条件反射地抓住他,声音虚弱得像蚊子哼哼。
他听了半天,才听清她在说——一定要回来。
陆启明紧紧握了一下她枯瘦的手,“我会回来的,放心。”
他挪开水桶,拆掉木板和钉子,推开浴缸。
阳光如同瀑布一下倾泻而下,清新的空气争先恐后地涌进来。
江妙妙眯着眼睛,只看见耀眼的白光中有个高大的人影。
他走出去,把门重新堵上,于是黑暗再次降临地下室。
她闭上眼睛,指尖残留着阳光的温度。
陆启明过了很久都没回来,江妙妙睡得太久,头疼,支撑着身体爬起来,去拿杯子倒水喝。
水桶太重,她手上没力气,又看不清,搬起来哐当一下砸地上,水溅得到处都是,把被子都打湿了。
江妙妙坐在地上,摸着湿漉漉的被子想哭。
她这种人,果然只适合混吃等死,在末世挣扎求生简直要她的狗命。
正绝望着,门外传来动静。
江妙妙陡然汗毛直立。
又有丧尸来了?现在陆启明不在,她一个人该怎么办?
很快她发现自己根本没必要想,因为凭她此刻饿到走路都走不动的状态,想再多也是白想。
浴缸被推开,她钻进被窝里抱住头,却听到熟悉的声音。
“醒了吗?”
是陆启明!
江妙妙犹如摸黑走夜路的人看见灯,惊喜地探出脑袋。
陆启明把浴缸挪回原位,摸黑来到她身边,递给她一个袋子。
“吃吧,我从超市拿回来的。”
江妙妙没有客气,打开包装袋就吃,吃到嘴里才发现是巧克力。
他还拿了自热米饭,在她狂塞巧克力时他去加水做饭。
当江妙妙吃巧克力吃到腻得头发昏时,香喷喷的鱼香肉丝饭递到她手边。
巧克力补充热量,米饭补充碳水化合物,两样东西吃下去,她恢复了体力,捂着肚子靠在墙上,舒服地吁出一口气。
陆启明递来水杯,“喝口水。”
她喝了口,清清凉凉的水冲淡嘴里的油腻,感觉别提多棒了。
“谢谢,你吃了吗?”她放下水杯,后知后觉地想起来。
陆启明说:“早吃了。”
“那就好,我还以为被我一个人吃光了。”
他戏谑地问:“要是我还饿着怎么办?”
她纠结地想了想,“没办法了,总不能吐出来给你吃。”
陆启明嫌弃地撇撇嘴,将话题扯回正事上。
“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
鉴于自己的承受能力,江妙妙果断选择好消息。
“丧尸潮已经走了,外面剩下的丧尸大约是之前的三分之一,以后在城市里生活会安全很多。”
她听完暗喜,问:“那坏的呢?”
陆启明道:“别墅损坏得很严重,没办法再住人。要么继续住在地下室,要么另外找地方。”
江妙妙的好心情瞬间降到谷底。
这个地下室她是不想再住了,没窗户没卫生间,住起来像坐牢一样。
可是临时去找,哪里能找得到合适又安全的呢?
陆启明继续说道:“我再去超市拿点食物回来,然后就要走了。”
她心里咯噔一声。
“走?”
“嗯,我不是早说过么?等丧尸潮过去,就要去找我朋友。”
她失魂落魄地低下头,“是啊……你早说过……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我现在就去超市,你需要什么?我帮你带回来。”
江妙妙有一大堆需要的,但脑子里很乱,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陆启明等了几分钟,见她不说话,起身道:
“我自己看着拿吧,走了。”
他移开浴缸出去,重新度上门。
江妙妙走到门边,心里琢磨着要不要也出去。
陆启明能来去自如,说明外面已经没那么危险吧?
不过丧尸恐怖的模样还历历在目,她心中打起退堂鼓,不敢随便冒险。
没过多久,陆启明回来,推着一辆小推车,里面全是食物。
“这些应该够你吃一周左右的,我还拿了一些日用品。没什么问题的话,我走了。”
江妙妙躺在被窝里,背对着他,沉闷地嗯了声。
他看着她小小的背影问:“不说声再见吗?”
“应该再见不了吧。”
陆启明笑笑,“好像也是,不过认识这么久了,总该道个别吧。”
江妙妙埋着头,蜷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似乎已经睡着了。
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快步离去。
脚步声渐远,浴缸被挪回原位,熟悉的黑暗将她包围。
江妙妙吸了吸鼻子,在心里告诉自己没关系。
她本来就是一个人,他只是路过,陪着她走了一段路而已。
如今她只不过回归之前的生活,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爬起来,摸到推车,从里面拿了袋东西。
好像是薯片,也好像是饼干。
不管了,拆开就往嘴里塞,嚼了半天才隐约感觉出是干脆面。
面饼太干,噎得她嗓子疼,咽不下去。
江妙妙给自己倒了杯水,恍惚间听到有人笑嘻嘻地问——你听说过鸡爪的故事吗?
她转头,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丧尸走了,他也走了,到处都是静悄悄的。
有吃有喝,就不至于活不下去。
她振作起来,给自己规定好作息:每天最多睡十个小时,至少吃三顿饭。虽然不能出去,但是可以在地下室绕圈小跑,锻炼体力。
再观察几天,要是外面真的安全了,她就找新的地方搬走。
然而制定计划简单,做起来难。
第二天她吃了午饭,本该小跑的,却坐在被子上动都不想动。
间歇性的沮丧涌上心头。
锻炼干嘛?搬家干嘛?
这种环境里,她活着就是受折磨,还不如吃完东西一死了之。
江妙妙往被窝里拱了拱,想躺下,突然摸到枕头边有个小纸盒,拿过来闻闻,有淡淡的烟草香,是陆启明抽空的烟盒。
她忽然好难受,拿着盒子无声地哭,眼泪打湿枕头。
当当,浴缸忽然传来轻响,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清晰。
江妙妙连忙擦干眼泪,丢掉烟盒坐起身,警惕地看着门的方向。
有丧尸要进来吗?
她是闭眼等死好,还是挣扎一下好?
江妙妙习惯性的想选前者,耳边回响起陆启明的声音——我要你遇到危险时先想如何解决,而不是马上去死。
不要马上去死……
她抿着嘴唇,捡起地上的锤子,屏住呼吸。
砰的一声,浴缸被撞开。强烈的光线涌进来,刺得她睁不开眼睛。
第17章
江妙妙举起锤子, 不顾一切地砸过去。
对方抬起手, 轻而易举地挡住她,表情惊讶。
“这么恨我吗?”
她听到熟悉的声音, 不由得看了眼, 震惊。
“陆启明?!”
陆启明挑眉, “原来不是故意要谋杀我。”
江妙妙一脸懵逼,“你不是早就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我……”他本来想编个借口, 比如外面丧尸太多, 比如自己生病需要休息两天再走等等。
但是看着她的眼睛,他突然不想撒谎了, 决定实话实说, 往地上一坐道:
“我不走了。”
“为什么?”
“怕我走了之后, 没人给你开煤气罐啊。”
他抬着头,嘴角有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因为在地下室住太久, 肤色比以前更白净了, 看起来浓眉大眼的。
江妙妙沉默了好半晌,不确定地问:
“你真的不走了?”
“嗯。”
“那你朋友呢?”
“说实话,我本来就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 需要专门去找, 搞不好留下来活着的机会还大一些。”
江妙妙盯着他的脸,反复确认他不是在说谎, 心脏终于落回原位, 有种轻飘飘的, 不真实的舒适感。
陆启明看看周围, “我走之后你出去过吗?”
她摇头,沮丧地回到被子上躺着。
“出去干嘛呀?找死?”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那里有一层淡青色的胡茬——他随身一向只带三样东西,烟,打火机,刮胡刀。
“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一栋房子,屋顶上有太阳能板,应该是装了太阳能电力系统。”
江妙妙哼哼两声,“那又怎样?我手里还有太阳能充电宝呢,根本没啥用。”
“这跟你的充电宝可不是同一级别的,看它太阳能板的面积,带动整个屋子的家电不成问题。”
她眼睛一亮,坐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
“真的?”
陆启明点头,表情并不是很轻松。
“不过那栋房子距离这里比较远,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也没有弄清楚。如果比这边好的话,我们可以搬过去住。”
江妙妙站起身,冲他伸出手,“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那里有电呀!
要是有人问她临死前的愿望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吹着空调,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冰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
当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她激动得都快哭出来。
如陆启明所说,别墅损坏得很严重,墙壁上到处都是大洞,窗户和门更是无一幸免,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
别墅外面,丧尸的数量明显比之前少了许多。
上次去别墅时,走几公里的路至少能看到上千丧尸,成群结队的。现在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在游荡。
她走起了丧尸步,摇摇晃晃地跟在陆启明身后。
路过那片桃树时,不禁停下脚步。
桃花已经谢了,树枝上挂满了青色的小毛桃。
她粗略一扫,就发现了好几十个。
江妙妙咽了口唾沫,暗自下决定:如果夏天时她还活着,一定要来摘桃子吃。
“跟上。”
陆启明回头发现她落后好远,小声提醒。
她连忙追过去,与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他说得太阳能房子。
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湖畔别墅,面积比她之前租的别墅大得多,外观也豪华得多。
楼顶铺满了黑色的太阳能板,花园里甚至有私家泳池。
小区外面,前面是超市,后面是中学。左边是商业区,右边是政府大楼。
后院连接一条小石子路,走一百多米就是人工湖,湖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简直是天堂啊!
江妙妙激动得憋不住,抱住陆启明开心地亲了口。
后者愣住,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