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大侠
作者:唐 缺
NO.1
离开黑水集不过十里左右,天突然开始阴沉下来。翻滚的乌云低低压下来,仿佛要将大地整个吞噬掉。
北安大侠于吉安憨头憨脑地抬头望天:“快下雨了。”许久没说话的女神捕谢小雯美丽的大眼睛一转,白了他一眼:“你的反应真够迟钝的,都落到脸上啦!”她的话音未落,雨点已经噼里啪啦地砸下来,好似筛豆子。于吉安心头一颤:这位小姐不会打算在初春的夜里冒雨前行吧?
幸好谢小姐毕竟也是血肉之躯,一声令下,于吉安赶忙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他的脑子里禁不住开始浮想联翩:在那些浪漫而暧昧的故事中,男女主人公流落到荒郊野外,总会遇到一场暴雨;暴雨之后,两人总能找到一个山洞或是破庙避雨;在山洞或破庙中,女主总会因为衣服被淋得精湿而冻到不行,这时温柔体贴的男主就会不知从何处变出一根绳子来,用自己的衣服搭成帷幕,说:“小姐,如果信得过在下,不妨……”
然后……然后……是不是总会发生些什么呢?
天遂人愿,于吉安在密密的雨帘中居然真的找到一座破烂的土地庙。他不禁一阵兴奋,招呼着谢小雯钻进去,殷勤地在遍地尘灰中清扫出一块落脚之地,还生起一堆火。谢小雯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下来。于吉安紧张地搓着手,在心里措辞。一定要真诚,他想,还要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以免对方害羞……对了,应该上哪儿去弄根绳子呢?
他正想得入神,忽然听到身边传来一阵嘶嘶声响,转头一看,登时呆住了——谢小雯的身上缓缓升腾起一片白色雾气,竟然是在用内力将身上的水分迅速蒸发掉。于吉安登时瞠目结舌,怎么也想不到身边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美丽女子会有这等可怕的纯阳内力。
他心中一阵惊叹,一阵自惭形秽,突然间鼻子一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这下子一发不可收拾,连续五六个喷嚏一同爆发。“把衣服脱了在火上烤烤吧,”谢小雯悠悠看他一眼,“当心着凉,别拖我后腿。”她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别害羞,以你的资质,没人会对你感兴趣的。”
娘的,又被羞辱了。于吉安愤愤地想。
于吉安和谢小雯是在四天前认识,并被迅速捆绑到一处的。
此事完全是源于一场意外。当时于吉安正在老家北安镇的天客楼上摆酒,为两位发生龃龉的武林客说和。那是铁剑门掌门宋磊和独行刀客易无天,两个原本的匆匆过客却因一言不合打了起来,把个小小的北安镇搅得鸡犬不宁。于吉安号称北安大侠,如果连个小镇治安都维护不了,怎当得起一个“侠”字?于是他自掏腰包,在天客楼摆了一桌酒,好说歹说地把两位爷拢到了一处。
江湖中人,一时的意气之争根本不算什么,把话说开了就好。片刻之后,三人把酒言欢,谈得不亦乐乎,到了激动处互相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话题转着转着,不知怎么就转到了近年来在江湖中覆雨翻云的血魔堂。这算是老生常谈了,血魔堂仗着下毒手段天下无双,已与正派为敌多年,势力越来越大,便是七大门派也不敢轻易去招惹。然而酒这玩意儿最能乱性,三杯猫尿下肚,什么顾虑畏惧全都给抛到了九霄云外。
“多行不义必自毙!”易无天一拍桌子,震得满桌杯盏碗碟叮当作响,“咱们正派人士就当联合起来,铲除这颗毒瘤!”站在一旁的小二听到响动,担心地瞧了一眼,却也不敢上前制止。这些玩刀弄枪的人物可是惹不起,上次就有个倒霉的店伴被人切掉了耳朵。
宋磊把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戳:“说得好!自古邪不胜正,纵然他们势大,难道我们联合起来还比不过他区区血魔堂?只要七大门派振臂一呼,我铁剑门一定追随其后,万死不辞!”于吉安在一旁听得好不感动,正想跟着发表两旬豪言壮语,突听旁边传来一个阴惨惨的声音:“要是他们不振臂一呼,是不是你们铁剑门就要当缩头乌龟了?”
宋磊大怒,扭头一看,说话的一个形貌粗鄙的中年汉子,一身包得金光灿灿,恨不能一只手戴六只金戒指,就是个毫无修养的暴发户。宋磊想想,以自己的身份和这种人计较实在犯不着,于是转回头去无视。
不料那汉子得寸进尺,自顾自道:“如今这年头,什么大侠豪杰,不过是跟在人家屁股后面摇旗呐喊的货色……”宋磊再也忍不住,拍案而起,右手按住腰间铁剑。那汉子还是若无其事地坐着,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江湖中人,受到如此待遇,怎能不拔剑?于是宋磊拔了。他的剑样式古朴,实则锋锐,也算是把名剑。但名剑刚拔出一半,就忽然不动了!
于吉安知道不对劲,抬起头来,只见宋磊面色古怪,呈现出婴儿般的红润,目光却一片呆滞,像是死鱼眼睛。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宋磊便如同一株被伐倒的大树,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直到鼻子在地板上撞歪了,膝盖都未曾弯曲一下。
易无天霍然跳起,拔出腰间镔铁刀,向那汉子当头劈去,对方却安安稳稳地坐着。眼见刀锋就要切开那人头颅,易无天的动作却一下停顿了,刀尖距离对方的头皮不过一指宽。这人倒真是胆大,始终纹丝不动!
接着易无天也倒下了,和刚才宋磊的方式几乎完全一致。唯一不同的是,他是仰面倒下的,背后的于吉安措手不及,被他一块带倒。
死人了!伙计们一个个被吓得魂飞魄散,一哄而逃,掌柜的也缩到柜台后,将天上地下的神佛念叨了个遍。杀人者倒是不慌不忙,把自己面前的酒喝光,才慢慢站起身,从容不迫地走了。待他的身影消失许久,掌柜的这才敢钻出来。扯着嗓子大喊:“杀人了!快去报官!”
一片混乱中,易无天的尸体被翻到一边,一直被压在他身下的于吉安哼哼唧唧地爬了起来,刷的一声拔出腰间青钢剑。他倒也不是在故作姿态,实在是方才易无天倒下时,无巧不巧正撞中了他胸口的穴道,令他浑身酸麻,此刻才能动弹。
当然,那人早已走了,于吉安看着眼前的两具尸体,一时没想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大着胆子检视了两人尸身,发现都已完全僵硬,皮肤上隐隐透出古怪的暗红。他就算再笨,也能想得到这必然是一种致命的剧毒,而下毒者、那个看上去很扎眼的暴发户,一定是血魔堂的人。
这时,他才想起一个问题:我们三个是一块的,他为什么没杀我呢?我会不会也中了毒,只是暂时还没发作呢?想到这里,于吉安两腿发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NO.2
看样子,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了,庙里不断拥进避雨的路人。还不到下半夜,一个小小破庙已经塞进十多号人,在这样的情形下想要发生点什么,无异于痴人说梦。于吉安叹息一声,收起不安分的念头,在火堆旁蜷成一团。被火烤干的衣服带着暖烘烘的热度,很容易令人困倦。但没过一会儿,他又坐起来,对一旁冥思的谢小雯说:“睡了没有?”谢小雯睁开眼,不耐烦地扫他一眼:“我告诉过你二十多遍了!那毒是中者立毙的,你挺到现在还没死,就说明你完全不为其所侵,啰唆死了!”
于吉安尴尬地低声嘟囔一句:“敢情吃了那桌菜的不是你……”谢小雯冷冷说:“虽然你体质古怪,很可能百毒不侵,但身上总不能没有穴道吧?麻是麻烦了点,但我不介意把你点到不能动,再捆在马背上带到京师去。”于吉安慌忙摇手:“我介意……我什么都不说了还不行么?”
谢小雯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于吉安郁闷地重新躺下,心里想着,娘的,又被羞辱了。
那天官差到来的时候,于吉安兀自手足冰凉、气血不畅。他有一种感觉,某些尚未觉醒的毒素正在他体内快意游走,将他的躯体烧成一具空壳。他甚至隐隐觉得胸腹间有些发热发痛,紧张之下竟没注意到,今天来的官差并不是本县的。
那官差仔细察验了两具尸体,回过头来看到于吉安,不觉一怔。
“你没死?”那人问,声音清脆,居然是个女子。于吉安也是一怔,抬头一看,眼前人竟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但眉眼中隐含煞气,显然绝非善类。“没死。”他脱口而出,才发觉无论是问题或是答案都蠢到妙不可言。女官差皱皱眉头,继续问:“这桌菜,你吃了多少?”肯定不少,于吉安想。岂止是不少,这桌酒席是他掏腰包请的,心里难免会有点肉痛,因此趁着两位大侠推心置腹的当儿,往肚子里猛填了许多。
“我……我吃了一些,”他有些迟疑地回答,不明白对方的用意。“每一道都吃了?”女官差追问。于吉安看了看桌上。一个弹丸小镇最好的酒楼,做出的好菜不外乎就是些鸡鸭鱼肉、煎炒烹炸,更何况我们的北安大侠决不挑剔,能下肚的都动了筷。
女差官摇摇头:“这可就奇怪了……”“奇怪啥?”于吉安忙问。“这桌上一共十一道菜,里面被下了五种不同的毒,每种都是血魔堂二等以上的毒物,外间根本无药可医。为什么这两人死了,你还活着?”于吉安听到前一句,苦胆都要被吓破了,再听到后一句立刻愣住了。是啊,眼前两人的尸体都硬了,为什么我还活着呢?
女官差不再多言,一把捉住他的手掌。她的手柔软细腻,于吉安禁不住心里一荡,正欲想入非非,突然中指指尖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这女官差不知用什么工具刺破了他的指头,然后用一块棉纱取了一滴血。
十指连心,于吉安痛得叫出声来。女差官毫不理会:“明天中午之前,不许离开北安镇,随传随到。”“你谁啊到底?”于吉安终于忍不住发作,“我干吗要听你的?”“谢小雯。”对方只说了三个字,于吉安却立刻如泄了气的皮球,头也耷拉下来。
这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居然就是当下京师最红的女捕头,或者说女魔头。别说一个区区的北安大侠,便是北安巨侠,也惹她不起。
谢小雯袅袅婷婷地下楼而去,风中飘来一句话:“对付这三个废物竟然要一气用五种毒,血魔堂也太不懂得节俭了。”
娘的,被羞辱了!北安大侠于吉安恨得咬紧牙关,待那背影完全消失后,才敢狠狠一掌拍到桌上。
第二天中午的消息,对于吉安来说,可谓吉凶难测。那些毒的确随着酒菜进入了他的体内,并存留在了血液里,但奇怪的是,他就是半点事没有。
“这说明你的血液与众不同,”谢小雯说,“也许我们能从中提炼出克制血魔堂的药物。所以你赶紧跟我回京师,马上就走。”她的口吻既非命令,也非强迫,倒像是在描述一个“今天的太阳很红”这样的客观事实,根本不给人任何驳回的余地。
“我说不去,能行么?”于吉安绝望地问。
“你说呢?”谢小雯温柔地一笑,当真是明艳不可方物,于吉安却眼前一黑,只觉得眼前走过的所有人脸上,都印刻着“倒霉”二字。
NO.3
每一个少年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做大侠的宏大理想,于吉安自然也不例外。自从六岁时为抢一窝鸟蛋被北安镇刘财主的儿子痛打一顿后,他就无比渴望成为一位威震四方的侠客。直到十二岁那年,他终于决心离开家门,为了出人头地开始闯荡江湖。
他一路走一路回头,好容易翻过一座山,等再也望不见北安镇,才觉得自己的决心更加坚定了一些,可随即就陷入茫然:我该去哪儿呢?
要想成为大侠,当然必须投名门,拜名师。他想起自己从偶尔来往北安镇的行商那儿听到的名词:少林、武当、昆仑…一都是当今江湖数一数二的大门派。于是他守在大路旁,试图拦截路人,向他们打听这些门派的地址。
这一天他一共拦了十四人,前十三个都骑着马呼啸而过,其中两人还狠狠给了他一鞭子:“滚开,小屁孩儿!横在路中间,找死啊!”未来的北安大侠那一刻被抽得泪水涟涟,好容易鼓起的勇气也消失得只剩下一丁点了。他决定再去拦最后一人,倘若这人也不理他,就立刻转身回家,将学武的梦想永远封存在心底。
幸好第十四人及时出现——一个背后背剑的年轻男子。于吉安刚一招手,他就停了下来,和蔼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屁孩儿。“请问……你知道少林派在什么地方吗?”于吉安怯生生地问。男子先是一怔,眼中随即掠过一丝笑意:“当然知道。”“你能告诉我吗?”于吉安顿时兴奋起来。
“你过来,我指给你看。”男子从身上取出一幅地图。于吉安乐颠颠地凑过去,可还没等他看清地图是啥颜色,就觉得背心一麻,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于吉安悠悠醒来,只觉得身体一阵阵的难受,忽而冰冷,忽而滚烫,耳边隐隐听到几个人正在低声争执。
“你下手怎能如此之重!他不过是个小孩子!”
“万一他真是六合童子怎么办?那魔头专爱扮作小孩偷袭我正派中人,我嵩山派一向以谨慎为先,七师弟这么做也没错。”
于吉安听到这里方才明白过来,敢情自己是被当作一个叫什么六合童子的魔头,莫名其妙地挨了打。他心中一阵委屈,脑子里嗡的一声,又晕了过去,那些人后面说的话就都没听到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于吉安再一次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树丛中,肚子上还盖着条毯子。他的身边除了随身的包裹之外,还有一个小小的、用石块压着的纸包。他支撑着站起来,只觉得全身虚弱乏力,其他倒没什么不舒坦,于是放下心来。打开那纸包一看,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纸片,好像是银票,面额五百两。
五百两?!
这数额可真是相当不小,足够一户穷人家吃喝好多年的!正是因为如此,于吉安把银票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却怎么也不敢相信是真的。
最后他终于决定,找一个最近的钱庄,去验验银票的真假,于是把银票往怀里一揣,迈步就往前走,却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个跟头。等他定睛一看,差点给吓得尿了裤子——之前袭击他的那个嵩山弟子此刻就躺在地上,双目直直地瞪着天空,咽喉上有一个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小血点,成了僵尸。再看周围,还有另外五具尸体,与那人的服色相近,也都是同样的死法。
过了好久,于吉安才感觉到双腿可以行动,于是他开始狂奔,直到把那些死人远远地抛在身后,才敢停下来拼命喘气。可是他已完全搞不清方向,只好踩着起伏蜿蜒的大道随意前进。还好,他跑着跑着,终于找了一座钱庄,怯生生地把银票递上去,并做好了充分准备被当成骗子暴打一顿。那柜台伙计显然也不相信这么个小屁孩能拿出五百两的银票来,把银票拿进去验了老半天,但结果却证明——那果然是张真票!
就这样,于吉安做梦一般捧着五百两的银子离开了。他这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银子,更别提亲身拥有了,一时间完全不知所措。不过这种状态并未持续太久,很快就有好心人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刚刚拐过一个街角,他的后脑勺就重重挨了一下,等他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装银子的包袱已经不知所终。就这样,一个史上最短命的富翁重新变回为一名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穷光蛋骂骂咧咧、哭哭啼啼,但失去的银子已不可能再哭回来。在秋日萧瑟的阳光下,他坐在街头发呆,再一次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为什么一定要跑到外面吃了这么多苦、却连江湖的门在哪儿都找不着呢?为什么不在北安镇安安稳稳地长大、娶妻、生子,做一个平凡人呢?
但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平日里偷偷积攒的零用钱还在身上,却只够吃上几天的烧饼。是夜寒风大作,无路可去的于吉安混在一堆乞丐中烤火。反正身上只剩下那么丁点钱,他索性掏空了买了两只烧鸡,和乞丐们一同大嚼,这个慷慨举动得到了全体乞丐的极大赞赏。他们拍着胸脯说,于吉安只要跟着他们要饭,保证能过得很好。于是第二天,于吉安便在丐帮小弟子的接引下,正式加入丐帮。无论怎样,这总算是他踏入江湖的第一步。
然而他资质平平,虽然在拜入丐帮后,四处拜师学艺,也肯下功夫苦练,可在武学上却始终难有作为。眼看在外面飘了有年头,可在江湖上依然混得好似一块肉靶子,最终只能郁郁回到老家。
幸好北安镇是个偏僻的小地方,除了一个经常在街边耍拳、卖大力丸的癞子,别无其他人和武林沾边。于吉安那几手三脚猫的把式,俨然是当地屈指可数的高手,且他为人又好管闲事,某一日大显身手,打跑了几个流窜至此的蟊贼,于是乡老们敲锣打鼓送来一块匾,上面“北安大侠”四个大字金光闪闪。一开始,于吉安还要推辞,可想来想去,却还是收下了。大侠终归是大侠,光听起来,就让人心花怒放、如沐春风。
“原来你就是这么个大侠啊,”难得和于吉安闲聊的谢小雯瞥他一眼,“我说我一向自认见识广博,怎么从没听到过你这号的……”于吉安的老脸憋得通红,幸好火光映照下每个人的脸都是红扑扑的,倒也看不出来,正想说点什么岔开话题,突听庙门轰的一声向内倒下,十七八个人一拥而入。
仔细一看,进来的人个个奇形怪状。为首的一个小老头看起来干枯瘦小,可是张口一喝,居然能震得破庙梁上的灰尘扑簌簌往下直掉。“都滚出去!”他喝道,“给我家公子腾个地方!”在他身后,两条大汉抬着一张软榻,上面躺着个看不清面目身形的人,估计不是伤员就是病人。一股浓浓的药味随风飘散过来。
这庙地方虽小,可这位浑身药气的公子一人就占掉全部空间,未免有点霸道。果然,一名坐在火堆旁的年轻车夫忍不住了:“这么大的地盘,凭什么要我们出去?”这话刚说完,他眼前一花,那老头已经欺到他身前,轻描淡写地一指点在他胸口。他的人当即向后飞出,重重撞在土地爷爷的塑像上。一阵稀里哗啦后,塑像成了碎片,车夫也昏死过去。
于吉安方才听见那老头说话,早已按捺不住,眼下又见他出手伤人,更加怒火中烧,登时从地上跳起。他虽然武功平平,但早听说谢小雯的武艺非凡,何况方才她还在自己眼前露了那么一手纯阳内力,因而心里并不十分担心。可身边的谢小雯却纹丝不动,抬头看他一眼:“你要干吗?”于吉安几乎要叫出来:“我要干吗?身为捕头,你难道不管吗?”“捕头的精力也是有限的,”谢小雯仍然稳坐不动,“要是鸡毛蒜皮的事都要插一手,正经事儿就别做了。”
于吉安这才知道,原来这不叫正经事,可是什么才是正经事呢?
眼看着身边的其他人都畏畏缩缩地溜着边向门外逃,那伤人的老头举目四望,看到还有人不滚蛋的,手一挥,手下人立即上前驱赶。
“那是京师世家、自幼身体瘫痪了一半却偏偏喜欢四处乱跑的公子徽,”谢小雯又发话了,“此人一向这么霸道,不过有我在,他们也不会得罪你,安静呆着就行了。”于吉安点点头再摇摇头,看着那些无辜的客商被打得杀猪一般地叫唤,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谢小雯将手一摊:“你要是看不过眼,可以去管管,你不是自号北安大侠么?”她有意将“自号”俩字念得极重,于吉安如何听不出其中的挖苦?他咬咬牙,心里想:拼了!从腰间拔出剑来,大步迎向敌人。
这一战的具体过程不必赘述,事后北安大侠自己也从未向他人提及。总而言之,当他浑身疼痛地醒来时,天已经亮了,雨也已止息。金色的阳光从空空的门洞照射进来,一阵潮湿的泥土气息钻入他的鼻端。
于吉安勉强支撑着爬起来,觉得全身上下的骨头好像都被敲散过,然后再胡乱拼接到一起。他用手摸了一阵,确定零件都在,这才略微放心。只是衣服又脏又破,浑身遍布青肿,佩剑也断成两截,未免太不符合一代大侠的形象。
庙里的其余人都走了,只剩谢小雯坐在他身旁,看上去精神饱满,毫发无损。于吉安心中一阵怨怼,强忍着火气问:“他们走了?”“天刚亮就走了。”谢小雯答。“这公子徽到底是什么人?”于吉安愤愤问。“什么人你就甭管了,同在京师,好歹他也要卖六扇门点儿面子,”谢小雯轻松地回答,“给,这把剑是他们赔给你的。”
“那你为什么要让我白挨这顿打啊?”于吉安恨不能把谢小雯揪起来暴打一通。“我只是好奇,你这大侠究竟有几斤几两,”谢小雯耸耸肩,“事实证明,你的武功不咋地,倒是挺经打的。”挺经打的北安大侠狠狠瞪了女捕头一眼,唉声叹气地爬起来,当先走了出去。尽管不断地被谢小雯羞辱,他仍然极有大侠风度地将她的行囊背在背上。
和一个美丽的女子结伴同游江湖,这种事于吉安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只是没想到,最后竟会以这样的形式实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有多么巨大,他再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
NO.4
屈指算来,离开北安镇已有十来天,自己却仍然没什么中毒反应,于吉安总算是放下心来,却又开始担心起别的事了。
“你说得没错,”谢小雯说,“我们会把你倒吊起来,全身扎满针,每天烟熏、火烤、水淹、鞭打,研究你的体质……当然我们也可能把你关进一间无论温度、湿度还是通风、光照都无懈可击的密室,每天喂给你最好的饮食,再配上十七八个大夫和十七八个美女。隐了每个月抽掉几次血,一次抽足三分之一,你简直就是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于吉安面白如纸:“你别吓我了行不?我再也不问了!”但尽管不问,距离京师越近,他心里的恐惧就日甚一日。从眼前这个漂亮女捕头的行事作风中,他已经能够隐约猜到京师中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只是这番重新踏入江湖,滋味毕竟不同。少年时于吉安颠沛流离,在江湖上饱受了种种欺辱,可如今他好歹顶个大侠的名头,还狐假虎威地跟在著名女捕头的身旁,那感觉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种不同在重遇裘金玉时变得尤其强烈。当时,两人刚刚踏入兴城,正要寻找落脚的客栈,于吉安忽然发现眼前的街道十分熟悉。于是,他在记忆驱策下信步前行,十年后再一次来到了大兴镖局——十年过去了,大兴镖局的门脸比之当年破旧了许多,放在门口的两尊石狮一个掉了耳,一个缺了爪,彰示着主人家的败落。
于吉安在门口转来转去,不知该不该进去,却听得门“吱呀”一声打开,走出一支小小的镖队来。于吉安看看镖队的规模,便知道保的必定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押镖的镖头骑着一匹寻常白马,跟在镖车后面,于吉安一眼就认出,那是裘金玉。许多年不见,她已老了许多,面上再不复昔日青春洋溢的神采,就连眼角的皱纹中都蕴满着愁苦。
裘金玉也一眼认出了他,一下呆住了。于吉安望着她,万千滋味涌上心头,过了好一阵才想起应该打个招呼:“金玉……你好。”裘金玉低声说:“好久不见。你近来可好?”“我……挺好的!”于吉安不自觉地挺了挺胸。他身上的旧衣服在破庙里被撕烂了,已赶制了一身新的,而那帮至今不知身份的恶客赔给他的剑,比他以前三十铜板一把的青钢剑好多了。如今在夕阳的映照下,北安大侠俨然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
裘金玉一时间有些自惭形秽,低下头去,不知该说些什么。于吉安也颇觉尴尬,想了想,又问:“徐矮子……啊,徐云阳还好么?你不是嫁到四川去了,怎么回来了?”裘金玉眼圈一红:“我已经……已经离开他了。别提了……”于吉安“啊”了一声,心里不知是高兴还是失落,然后才想起,自己似乎不应该一上来就着急着问徐矮子:“那个……老镖头还好吗?”裘金玉神色更加黯然:“我回来之后,他就去世了。”于吉安手足无措,更加找不到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