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把她关在一个石棉清理场。”塞林托说。
“有可能。”莱姆同意。
塞林托命令他年轻的助手:“打电话给环保署和市环保局,看有没有正在进行石棉清理工作的场地。”
班克斯立刻去拨电话。
“鲍尔,”莱姆问霍曼,“你的人可以随时调度吗?”
“都准备好了,”这位特勤小组的指挥官肯定地说,“不过我得告诉你,有一半人被绑在联合国会议的会场动不了,他们被抽调去执行特勤和会场保安工作。”
“环保署有消息了。”班克斯朝霍曼挥挥手,他们聚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搬开几摞书。当霍曼展开一张特勤小组纽约作战地图时,有个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板上。
班克斯跳了起来,“天啊!”
从他躺着的角度,莱姆无法看到掉落的是什么东西。霍曼犹豫了一下,才弯腰拾起一块泛白的脊椎骨,把它放回到桌子上。
莱姆感觉到几双眼睛都在看着他,但他对那块骨头没做任何解释。霍曼俯身在地图上,班克斯拿着电话,报出有关石棉清理场的位置,让霍曼用油笔一一标注在地图上。显然这种地方有很多,而且遍及全市的五个行政区。这真让人泄气。
“必须把范围再缩小一点。让我们看看那些沙子。”莱姆对库柏说,“把它们放到显微镜下面,然后告诉我们你的看法。”
塞林托把装有沙砾的证物袋交给技师库柏,库柏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一个搪瓷检测盘上,闪光的粉末立刻扬起一小片尘雾。沙砾中夹杂着一颗石头,磨得很平,落进这堆粉末中央。
林肯·莱姆的喉咙哽住了。不是因为他所看到的东西——他还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什么——而是那股想抓起铅笔插进沙堆探刺的冲动,这种神经冲动从他的大脑发出,却在半途中消失,无法传送到他已毫无知觉的右手。一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冲动,他几乎要流下泪来。而他唯一的安慰是想到那一小瓶速可眠和那个塑料袋。那是伯格医生为他带来的——他刚才就在这个房间里,像来救赎他的天使。
他清清嗓子。“找指纹!”
“什么?”库柏问。
“那颗石头。”
塞林托不解地望着他。
“那颗石头不属于这里,”莱姆说,“就像橘子堆里的苹果一样扎眼。我想知道为什么。找指纹。”
库柏用瓷制的镊子夹起那颗石头,仔细检查。他戴上护目镜,用珀利灯【注】照射石头。
【注】:一种用强力蓄电池集束组成的聚光灯。
“什么也没发现。”库柏说。
“试试VMD【注】?”
【注】:真空金属沉淀。
在种种从非渗透性表面采集指纹的技术中,VMD是最高级的。将受检测的物体放置在真空密闭空间中,蒸发黄金或锌,这些金属会附着在看不见的指纹上,显现出清楚的纹路涡旋。
但是库柏没有带VMD检测仪。
“你到底有些什么东西?”莱姆不满地问。
“苏丹黑、稳定显影剂、碘剂、氨基黑、DFO和甲基紫,还有马格纳刷。”
他还带了能在可渗透表面上采集指纹的宁海德林,以及一罐采集平滑表面指纹专用的万能胶。莱姆想起多年前轰动刑事鉴定界的一桩新闻:一位在日本服役的美国陆军刑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在用万能胶修理一架破相机时,意外发现粘胶的蒸汽能够显现隐藏的指纹,而且效果比所有专门为采集指纹发明的化学药剂都要好。
现在库柏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他用镊子把石头夹进一个小玻璃箱里,在箱内的电热盘上加上几滴胶水。几分钟后,他把石头取出来。
“找到了。”他说。他撒上一些长波UV粉末,然后再用珀利灯的强光照射,一个指纹清楚地显现在石头中央。库柏用一比一的宝利来CU-5拍立得相机拍下照片,把照片拿给莱姆看。
“拿近些。”莱姆眯起眼睛审视着,“不错,是转上去的。”
在物体表面转动手指留下的“旋转指纹”与单纯拣拾物体留下的指纹不同。两者之间的差别相当细微,只能从不同着力点的擦痕宽度判断,不过莱姆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看,那是什么?”他沉吟着,“那条线。”在这个指纹上方,有一道模糊的新月形痕迹。
“看起来像是……”
“对,”莱姆说,“是她的手指甲。通常我们不会留意,但我打赌他一定确信我们会拣起这块石头,才会在上面留下印记,例如这擦痕。”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萨克斯问。
莱姆又生气了,似乎没有人能像他一样这么快抓住重点。他简单地解释道:“他想告诉我们两件事。第一,他要再次提示我们受害者是个女性,万一我们还没有把她和早上那具尸体联系起来的话。”
“为什么?”
“加大赌注,”莱姆说,“使我们更加焦急。他故意让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女人正身处险境。他评估过受害人的价值——就像我们一样,即使我们都不承认。”说到这里,莱姆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在萨克斯的手上。他相当诧异,这么漂亮的女人,双手却一塌糊涂。她有四根手指包着厚厚的邦迪绷带,其余手指也有好几根带着已长出新肉的旧伤口,还有一根在指甲根部的表皮上凝结着一层棕色血痕。他又注意到,她眉毛下的皮肤有红肿发炎的迹象,这是拔眉毛造成的,他猜。她耳边还有一道明显的抓痕。所有这些都是习惯性自我伤害的后果。除了药丸和塑料袋,还有一百万种方法可以伤害自己。
莱姆说下去:“第二,他想告诉我们:我已经警告你了。他熟悉证物。他要说的是,别再费工夫去找一般物证了,我不会留下任何东西的。他肯定是这么想的,但我们还是一定会找到。你最好赌我们赢。”突然,莱姆皱起眉头喊道:“地图!我们需要那张地图,托马斯!”
看护脱口问道:“什么地图?”
“你知道我指的是哪张地图。”
托马斯叹了口气:“我真的不清楚,林肯。”
莱姆眼睛望向窗外沉思着,半对他人半对自己说:“铁路地下道,走私隧道,通路暗门,石棉——这些都是老东西。他喜欢纽约的历史。我要那张兰德尔地图。”
“什么地图?在哪里?”
“我写书用的研究档案。还能在哪里?”
托马斯翻寻档案夹,抽出一张长长的横式曼哈顿地图的复印件。“是这张吗?”
“对,就是这张。”
这张地图是兰德尔·瑟维在一八一一年任纽约行政长官时绘制的,当时他们正在规划曼哈顿的棋盘化街区。地图是横向绘制的,原本在南边的炮台公园放到了最左边,而北面的哈莱姆区则在地图的最右边。在这种方式绘制下,曼哈顿岛的形状看起来活像一只跳动的狗,正仰起窄小的脑袋要攻击咬人。
“把它钉在那里,很好。”
当年轻的看护照他的吩咐做完后,莱姆突然说:“托马斯,我们决定委托你了。朗,给他块警徽什么的。”
“林肯……”他小声责怪道。
“我们需要你,过来吧。你不是一直想当山姆·斯佩德【注1】或高捷【注2】吗?”
“我只想当朱迪·加兰德【注3】。”
“那你就当杰西卡·弗莱彻【注4】好了。你将亲笔书写这一事件。快点,把那支总插在你衬衫口袋里摆样子的名牌钢笔拿出来。”
【注】1:山姆·斯佩德(Sam Spade),硬汉派侦探小说家达希尔·哈密特笔下的私家侦探,著名电影《马耳他之鹰》的主人公。
【注】2:高捷(Kojak),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电视侦探节目《高捷奇案》中的主角。
【注】3:朱迪·加兰德(Judy Garland,1922-1969),好莱坞著名影星。
【注】4:杰西卡·弗莱彻(Jessica Fletcher,1930-),美国侦探小说家。
这个年轻人转了转眼珠,抽出他那支派克笔,又从一张桌子下面拿出一叠盖满灰尘的黄色信纸。
“不,我有更好的办法。”莱姆说,“挑一张招贴,那些美术招贴画,反过来贴在墙上,再用签字笔在上面写字。要写大一点,这样我才能看得见。”
托马斯挑了一张莫奈的《睡莲》,反过来贴在墙上。
“在最上面,”这位刑事鉴定学家指示道,“写‘不明嫌疑犯八二三’,然后分出四栏,分别标上‘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和‘其他’。很好,现在我们要开始了。我们知道什么和他有关的事?”
塞林托说:“交通工具……他开的是黄色出租车。”
“没错。还有,在‘其他’一栏里,写上他熟悉犯罪现场处理工作。”
“这一点,”塞林托补充说,“或许可以表示他在号子里待过。”
“什么意思?”托马斯问。
“他也许有案底。”这位资深警探解释。
班克斯说:“我们要不要写上他有一把点三二口径的柯尔特手枪?”
“他妈的还用说?”他的老板表示赞同。
莱姆又贡献了一点:“还有,他熟悉摩擦脊……”
“什么?”托马斯问。
“摩擦脊——就是指纹的意思。每个人的手脚表面都有一道道隆起的纹路,可以增加摩擦力。还有,记下他可能在一间安全屋中实施犯罪。干得好,托马斯。瞧瞧他,天生就是干警察的料。”
托马斯瞪了莱姆一眼,退到墙边,用手拍掸着衬衫,拂掉在墙边沾上的蜘蛛网。
“好了,各位,”塞林托说,“这就是我们对八二三先生的初步印象。”
莱姆对梅尔·库柏说:“接着来,那些沙子。我们能从中看出什么?”
库柏把护目镜向上推到他苍白的额头上,取了一些样本放在载玻片上,放到偏光显微镜下夹好,校正显微镜刻度。
“嗯……很奇怪,没有双折射。”
偏光显微镜能看出晶体、纤维以及其他物质的双重折射现象。比如,海滩上的沙子双折射现象就极其强烈。
“所以这不是沙子。”莱姆喃喃地说,“而是某种东西研成的粉末。你能把它具体化吗?”
“具体化”是刑事鉴定人员的终极目标。大多数物证都是可辨识的。但就算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来源仍可能有成百上千种。已具体化的证物,是指其来源已被缩小到一种或有限的几种可能,例如指纹、DNA样本、一块像拼图一样吻合嫌疑犯汽车油漆脱落处的油漆碎屑。
“也许可以,”技师回答,“只要我能看出它是什么。”
“是玻璃粉末?”莱姆猜测。
大多数玻璃是通过熔化沙子制成的,在制造过程中晶体的结构发生改变,所以在玻璃粉末上看不到双折射现象。库柏仔细地检查这些样本。
“不,我认为这不是玻璃。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要是有一台能谱分析仪就好了。”
最常用的刑事实验室工具是一台扫描式电子显微镜配上一台能谱分析仪,它能测定出在犯罪现场找到的样本中包含哪些元素成分。
“给他找一台来。”莱姆吩咐塞林托。随后又打量着房间说:“我们需要更多的设备。我还要一台真空金属指纹机,以及一台气相色谱分析仪。”气相色谱分析仪实际上是两台不同功能仪器的组合:气相分析机将混合物分离为单纯的元素成分,而色谱仪则用光线照射样本,测定出每一种元素是什么。这种仪器能让刑事鉴定人员测定一个小到百万分之一绿豆大小的未知样本,并与资料库中按特性和名称分类的数十万种已知物质进行比对。
塞林托打电话把这些要求通知刑事鉴定实验室。
“但是我们不能坐在这里干等着那些神奇玩具送来。梅尔,你还是先用老办法做吧。再多告诉我一些关于假沙子的情况。”
“它夹杂了一点泥土,是壤土,有石英、长石和云母微粒,但看不到叶子和腐烂植物的成分。这些微粒有可能是膨润土。”
“膨润土。”莱姆满意地说,“那是火山岩风化而成的。建筑工人在这座城市土壤含水较多的地区挖地基时,碰到岩床较深的地带,会用膨润土制成泥浆糊墙,以防止地基塌陷。所以我们要找的是靠近水边的开发区,也许是在三十四大街以南,因为北边的岩床比较接近地表,不需要泥浆墙。”
库柏移动一下载玻片。“如果让我猜,我会说这里面大部分成分是钙。等一等,这里有些纤维状的东西。”
在库柏转动旋钮的时候,莱姆心想,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通过目镜观察东西的能力。他回想起以前的那些晚上,他把脸紧紧贴在灰色的海绵胶垫上,观察纤维、腐土、血液细胞或金属碎屑在显微镜中游进游出的情景。
“这里有别的东西。一颗较大的颗粒,有三层。第一层类似角质,第二层是钙,只是颜色有细微的不同,第三层是半透明的。”
“三层?”莱姆愤怒地吐出一句脏话,“妈的,这是贝壳!”他是在生自己的气。他应该早想到的。
“没错,的确是。”库柏点点头,“是牡蛎,我认为。”
纽约这座城市周围的牡蛎养殖场大都集中在长岛海岸和新泽西。莱姆本来以为那个不明嫌疑犯会把地理范围限制在曼哈顿以内——今天早上那个死者被发现的地方。他喃喃地说:“如果他把范围扩大到整个大都会区,搜索就毫无指望了。”
库柏说:“我又看到别的东西了。我想这是石灰,但年头已经很久了,颗粒状的。”
“会不会是混凝土?”莱姆猜。
“有可能,是的。不过我想不通这些贝壳。”库柏沉吟着说,“纽约附近的牡蛎养殖场充满了植被和泥土,而这些贝壳几乎完全没有植物成分,相反却混合有水泥。”
莱姆突然吼道:“边缘!这些贝壳粉末的边缘是什么样子,梅尔?”
技师从目镜里看去。“边缘不规则,没有研磨痕迹,是被干压机碾碎的。没有被水分侵蚀的迹象。”
莱姆审视着那张兰德尔地图,目光从右扫到左,最后停留在那只跳跃的小狗的屁股上。
“找到了!”他大喊。
一九一三年,F.W.伍尔沃斯建造了六十层高的摩天大楼,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大楼外表为赤陶色,饰以滴水兽和哥特式浮雕。在此后十六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由于曼哈顿这一地区的岩床比百老汇要深一百多英尺,建筑工人必须挖很深的竖井才能支撑住建筑物。在破土动工后不久,工人们发现了一九〇六年被绑架的曼哈顿企业家塔尔伯特·索姆斯的尸骸。他的尸体被发现埋在一堆厚厚的像白沙一样的东西中,但实际上那是牡蛎粉末。这件事当时引得小报大肆渲染,声称这位肥胖的大亨到死都和美食脱不了干系。在曼哈顿下东区地下这种贝壳随处可见,因为人们过去曾用它来掩埋垃圾。珍珠街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
“她就在下城的某个地方,”莱姆宣布,“大概在东边,而且可能离珍珠街不远。她在地下大约五到十五英尺的地方,或许是隧道建筑工地,或许是老房子的地下室。”
“交叉对比环保署提供的资料,杰里。”塞林托指示,“看看这一地区哪里正在清理石棉。”
“珍珠街附近吗?没有。”那个年轻警察拿起他和霍曼刚才做过标记的地图,“共有三十多处石棉清理场,分布在中城,哈莱姆区和布隆克斯区,但下城没有。”
“石棉……石棉……”莱姆又喃喃自语。为什么这个字眼那么耳熟?
现在是下午两点零五分。
“鲍尔,我们必须行动了。派你的人到那里去开始搜索。所有珍珠街上的建筑物。还有水街上的。”
“老兄,”霍曼叹了口气,“那里的建筑物可真不少呢。”他说着朝门口走去。
莱姆对塞林托说:“朗,你最好也去。那里肯定会有一场激烈的竞赛,他们势必需要所有能投入的搜索力量。阿米莉亚,我要你也到那里去。”
“可是,我已经想过……”
“警员,”塞林托打断她的话头,“你已经接到命令了。”
一丝愤怒的表情从她美丽的面庞上掠过。
莱姆对库柏说:“梅尔,你是开车来的吗?”
“我开RRV来的。”
市警察局的犯罪现场勘察车是一辆大型厢式汽车,里面满是仪器和证物搜集工具,配备比许多小城镇的整个实验室都齐全。但是在莱姆负责资源组的时候,他又做主添置了一辆小型的犯罪现场勘察车,车上只配备了一些基本的证物搜集和分析设备。这辆被称为RRV的快速反应车看上去很不起眼,但莱姆为它加装了警察拦截专用车的涡轮引擎,因此他们经常比警方的巡逻车还早一步抵达犯罪现场。第一个出现在犯罪现场的不是接到报案的巡警,而是刑事鉴定小组的技师,这是所有鉴定人员的梦想。
“把车钥匙给阿米莉亚。”
库柏把钥匙递给阿米莉亚·萨克斯。她狠狠地瞪了莱姆一眼,转身冲下楼去,连脚步声似乎都充满着怨气。
“好了,朗,你的意见如何?”
塞林托瞥了一眼空荡荡的门廊,走到莱姆跟前。“你真的想让P.D.加入我们?”
“P.D.?”
“我指的是她,萨克斯。P.D.是她的绰号。”
“什么意思?”
“别当她的面叫,她会急的。她爸爸也是巡警,干了四十年。所以他们都叫她‘巡警之女’【注】。”
【注】:此处的英文为the Portable's Daughter,因此缩写为P.D.。
“你认为我们不应该找她吗?”
“不,我没这么想。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她为了不破坏现场跳下三十英尺高的路堤,还封锁了一条主要街道,拦住美铁列车。这是一种进取心。”
“算了吧,林肯,我知道一打以上的犯罪现场警察都会做同样的事。”
“反正,她就是我想要的。”莱姆表情严肃地看着塞林托,委婉但毫不含糊地提醒他,这个条件是一开始就谈好的。
“我的意思是,”塞林托吞吞吐吐地说,“我只和鲍林说过。佩雷蒂是个他妈的超级怕事的家伙。如果……我只是假设……那些大人物发现在犯罪现场走格子的是一个巡警,恐怕会有他妈的不少麻烦。”
“也许吧。”莱姆平静地说,眼睛望着招贴背面的图表,“不过我有一种预感,这可能是我们今天最小的麻烦。”
说完,他虚弱地把头往后一倒,靠在厚厚的枕头上。
第七章
犯罪现场勘察车正沿着纽约下城华尔街阴暗的街道疾驶。
阿米莉亚·萨克斯用手指轻轻敲打方向盘,思忖着T.J.科尔法克斯可能会被拘禁的地方。找到她的希望似乎十分渺茫。前方这片商业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巨大,有如此多的窄街,如此多的面孔、出口和布满黑洞洞窗口的建筑物。
如此多可能藏匿人质的地方。
她脑海里浮现出铁路边那只从地下伸出的手。血淋淋的手指骨上戴着钻戒。萨克斯认识那款珠宝,她称之为“安慰戒”——是孤独的富家女孩为自己买的。是那种如果她有钱也会买来戴的戒指。
躲开骑自行车的邮差和出租车,加速向南行驶。
即使在这个明亮的下午,在令人窒息的烈日下,这一带仍然是整个城市最幽暗的部分。摩天大楼投射出阴森森的影子,每幢建筑物外都蒙上一层像干涸的血迹般的暗黑色。
萨克斯以四十英里的时速转了个弯,滑过热得发软的柏油路,然后踩下油门,把车速重新冲回近六十英里。
引擎棒极了,她暗自赞叹,决定试试在七十英里时速下操纵这辆车的感觉。
多年以前,当她的老爸——他通常值下午三点到十一点的班——睡觉时,十来岁的阿米莉亚·萨克斯总是偷偷摘下他的汽车钥匙,然后告诉母亲罗丝说她想出去逛街,还问需不需要替她到福特·汉密尔顿肉店带点什么回来。但不等她母亲说完“不必了,但你要坐地铁去,不能开车”这句话,她早已消失在门外,发动汽车向西冲去。
三个小时后,阿米莉亚两手空空地回到家,她轻手轻脚地溜上楼去,生怕撞到已经被气得发狂的母亲。让她觉得好笑的是,母亲总会教训她这种嗜好会让她过早怀上孩子,断送掉拥有漂亮脸蛋的她成为百万名模的机会。在她母亲终于明白女儿不是出去和人鬼混,而只是到长岛高速公路上以一百英里的速度飙车时,她更是气得发狂,教训她说这样会撞烂她的漂亮脸蛋,断送掉她成为百万名模的机会。
在她取得驾驶执照后,飙车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现在,萨克斯驾车飞快地插入两辆并排停着的大卡车之间。她暗自祈祷这两辆车的乘客或司机不会突然打开车门。在幽灵般的呼啸声中,她超越了它们。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不到你……
朗·塞林托用钝钝的指尖揉搓着自己的圆脸,对这种宛如参加方程式赛车般的疯狂驾驶丝毫不以为意。他神态自若地和他的搭档讨论案情,就好像一个会计师在讨论资产负债表。至于班克斯,他早已顾不上着迷似的偷窥萨克斯的眼睛和嘴唇,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时速表上,不到一分钟就检查一次。
他们转了一个大弯,下了布鲁克林桥。当萨克斯用被自己啃得光秃秃的手指轻叩方向盘时,她又一次想到那个被绑架的女人,那个叫T.J.的女人一定有又长又漂亮的指甲。她的脑海中再度浮现出那个挥之不去的景象:那只像白桦树树枝般从地下伸出的手,那根血淋淋的手指骨。
“他简直是个疯子。”为了强迫自己改变思绪,她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谁?”塞林托问。
“莱姆。”
班克斯点头附和:“叫我说,他简直就是第二个霍华德·休斯【注】。”
【注】:霍华德·休斯(Howard Hughes,1905-1976),美国亿万富翁。他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一次飞机失事中大难不死,但从此失去健康,长期依赖吗啡抑制疼痛。
“呃,是啊,也让我吃惊不小。”这位资深警探承认,“看得出他的情况不太好。过去他可是个帅哥呢。不过,你们也知道,毕竟他经历了那么多磨难。萨克斯,你开车技术怎么这么好?你是怎么到巡警队的?”
“我是被派去的。他们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通知我去报到。”就像你们一样,她心里说,“他真的那么厉害吗?”
“你是说莱姆?岂止是厉害!纽约市大多数犯罪现场鉴定人员每年最多处理两百具尸体,莱姆处理的数量要多一倍!即使在他当上资源组的头儿之后也一样。佩雷蒂也不错,但他差不多两星期才出一次警,而且专挑媒体关注的案子露面。这些话你别说是我讲的,知道吗?”
“是,长官。”
“莱姆总是亲自勘察现场。即便在没有现场可勘察的时候,他也总在外面瞎转。”
“做什么?”
“只是随便走走,东瞧瞧西看看。他一次会走上好几英里,把整个城市都走遍了,有时花钱买,有时顺手捡,到处搜集东西。”
“哪一类的东西?”
“证物样本。泥巴、食品、杂志、轮毂罩、鞋子、医学书、药物、植物……只要你说得出来,他就找得到,还分好类。你知道,就因为这样,只要证物一放在他面前,他就马上能指出嫌疑犯可能去过哪些地方,或做过什么事。每次呼叫他,不是在哈莱姆区,就是在下东区或地狱厨房。”
“他是出自警察世家吗?”
“不是,他父亲好像是什么国家级实验室的科学家。”
“莱姆学什么的?科学?”
“对。他是伊利诺斯大学香槟-阿巴那分校毕业的,拿了两个相互毫无关系的学位——化学和历史。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读这些东西。在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父母就过世了,那是……哦,有十五年了。他没有兄弟姐妹。他在伊利诺斯州长大,所以才会取名为‘林肯’。”
她想问他有没有结过婚,但话到口边改成了:“他真的那么……”
“你尽管直说,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