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警员回答:“都不在这里。他可能离开了。”
他不在这里,阿米莉亚,这不合情理。
一名警员站在楼梯顶端喊道:“地下室安全了吗?”
她说:“我正在检查,请等一等。”
“我们下来支援。”
“不要,”她说,“这里的犯罪现场相当完整,我想让它尽量保持原样。只需叫一名医护人员下来,检查小女孩的身体状况。”
一位头发淡黄的年轻医护走下楼梯,蹲到佩妮身旁。
与此同时,萨克斯看到地上有一道足迹伸向地下室的后半部,通往一扇低矮的黑漆铁门。萨克斯走过去,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脚印,在门边蹲下。铁门虚掩着,门后似乎有条暗道,里面十分昏暗,但并不是全黑,通往另一幢建筑物。
是逃跑路线。那个混账家伙。
她用左手的关节轻轻地把门推开一些,铁门并未发出声响。她把头探进暗道窥视,在暗道的另一端,大约二三十英尺远的地方,隐约有微光射入,暗道内没有物体移动的影子。
如果萨克斯真在幽暗中看到了什么,也是T.J.绑在黑色水管上扭曲的身体,是莫娜莉·格杰爬满黑老鼠的肥胖、柔软的身体。
“巡警五八八五号呼叫队长。”萨克斯对着麦克风说。
“请讲,完毕。”话筒里立刻传来霍曼简洁的声音。
“我发现一条暗道,通往嫌疑犯住所南边的一幢建筑,请派人守住那幢房屋的门窗。”
“好的,完毕。”
“我要进去了。”她告诉他。
“进暗道?等等,萨克斯,我叫人下去支援你。”
“不要。我不想让现场受到污染。只要派人看好那个女孩就行了。”
“再说一次。”
“不,不需要支援。”
她关掉手电筒,爬进暗道。
警察学校当然没有教授过如何爬行洞穴的技巧,不过尼克曾告诉过她在危险环境下自我保护的方法。武器必须贴近身体,不能离得太远,以免被敌人一掌拍掉。前进时要缓慢,走三步,停下来,听听周围的动静;然后走两步,再停,再听;接着再走四步。不能让敌人预计到你的下一步动作。
这里面还真他妈黑。
还有,那是什么味道?她闻到一股刺鼻的臭气,令她恶心得浑身发颤。
对幽闭空间的恐惧像一团油烟一样包围着她,她不得不停下来歇息片刻,将注意力从两旁紧贴身体的墙壁上转移开。恐惧感消失了,但那股臭味却更加浓重,她忍不住干呕起来。
别出声,保持安静!
萨克斯强忍住身体的生理反射,继续往前爬。
还有,那是什么声音?有点像电流的嗡嗡声,一忽儿升起来,一忽儿又落下去。
离暗道尽头还有十英尺。从洞口望出去,她看见另一间更大的地下室。光线阴暗,但并不像佩妮所在的那间地下室漆黑一团。户外光线透过肮脏的窗玻璃渗透下来,她看到有无数粒微尘在幽暗的光束中漂游浮动。
不行,不行,你的手枪伸得太远了,对方一脚就能把它踢掉。把枪贴近你的脸,身体重心压低,向后!用手臂来瞄准,用臀部做支撑。
她终于爬到了洞口。
她又干呕起来,连忙捂住嘴巴不让声音传出。
他正躲在里面等着我吗?还是已经逃走了?
把头探出去,快速地瞥一眼。你戴着头盔,除了全金属和特富龙弹头,它能挡住任何子弹的攻击。而且,别忘了,他使用的是点三二口径的手枪,女人用的小玩意儿。
好吧,想一想,要先看哪一边。
《巡警手册》里没写到这一点,尼克也没有说过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赌一把吧。
左边。
她把头探出去,飞快地朝左边望了一眼,又立刻缩回暗道中。
什么也没有看到。除了一面空墙和几道阴影。
如果他躲藏在另一边,那么刚才一定看见我了,现在恐怕已经找好最佳的攻击位置。
好吧,去你的,冲吧。动作要快。
只要你移动……
萨克斯跳了出去。
……他们就抓不到你。
她重重地落到地面上,就势一滚,马上扭身环顾四周。
一个人影躲在右侧墙边的阴影里,就在窗台下面。她瞄准目标刚要开枪,突然整个人都呆住了。
阿米莉亚·萨克斯僵在那里,大张着嘴巴。
噢,我的天啊!
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在一个女人的身体上,一个背靠墙壁站立的女人。
自腰部以上,这是一个苗条的女人,深棕色头发,脸庞消瘦,乳房小巧,手臂细长。她的皮肤上覆满了苍蝇——萨克斯刚才听到的嗡嗡声就是它们发出的。
从腰部以下,她就……什么都没有了。血淋淋的骨盆、大腿骨、脊柱末端、脚骨……所有包覆骨头的肌肤都被分解下来,泡在一个泛着恶臭的桶子里,而萨克斯就站在这个桶子旁边——里面是一大桶恐怖的肉汤,呈深棕色,大团大团的肉块漂浮在表面上。大概是碱液或酸液之类的东西。浓烈的气味直刺萨克斯的眼睛,而恐惧和愤怒的情绪则沸腾了她的心。
太惨了……
苍蝇不断俯冲向新来的入侵者,萨克斯举起手,下意识地驱赶着。
这个女人的双手下垂,手掌向外,眼睛紧闭,仿佛正在凝神静思。一套紫色的慢跑服整齐地叠放在她的身旁。
她不是这里唯一的受害人。
另一具骷髅,肌肤完全被剥除了,躺在另一个类似的大桶旁。这个桶略微旧一些,里面没有恐怖的酸液,但凝结着一层暗红色的血泥浆和融化的肌肉。这具骷髅的前臂和手掌都不见了。在它旁边,还有另外一具——这位被害人的骨架已经完全被肢解,骨头上的残肉被仔细地清除干净,一根根地码放在地板上。一叠细砂纸放在头骨旁边,圆弧形的头盖骨已被打磨得发亮,像一座熠熠闪光的奖杯。
此时,她听到身后背后有声音。
是呼吸声。声音不大,但绝对错不了。是空气被深深吸入喉腔的声音。
她猛地转身,恼恨自己竟然如此大意。
但她身后的地下室空空如也。她把手电筒的光线照向地面,地面是石头铺成的,不像隔壁不明嫌疑犯八二三的屋子,泥土地面可以清楚地显出脚印。
又一阵吸气声传进她的耳朵。
他在哪里?在哪里?
萨克斯蹲伏得更低了,把手电光斜斜地送出去,上上下下照射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
他到底在哪里?另一条暗道?通往街上的出口?
她又一次看向地面。这次,她发现地上有像是足印的痕迹,一路通向地下室的阴暗处。她沿着这道足迹的外侧,向前移动。
停下。细听。
呼吸声?
对了,会不会是……
她转过身,愚蠢地又看了那个已死的女人一眼。
得了吧!
她又转回视线。
继续沿着地上的痕迹前进。
什么也没发现。为什么我能听见他,却看不到他?
在她前方只有一道厚实的墙壁,没有门,也没有窗户。她掉过头,走向那两具骷髅。
林肯·莱姆的声音从某个地方传了过来。“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
萨克斯猛地抬起头,把手电光照向上面。一道白光反射回来,那是一只硕大的杜宾犬的尖牙,牙齿边还挂着一块发灰的人肉。它蹲踞在一个高台上,离她的头顶不到两英尺。它静静地伏在那里,像只山猫,等待她自己送上门来。
一时之间,他们两个一动不动,完全僵在那里。
接着,萨克斯本能地低下头,她还来不及举起手枪,它已经朝她的脸上直扑过来,尖牙碰触到她的头盔。它紧紧咬住头盔上的皮带,猛烈地甩动着,想扭断她的脖子。他们一起向后跌倒,摔在一桶满是酸液的桶子旁边,萨克斯的手枪脱手而出,落在了地上。
大狗仍然咬住头盔不松口,后腿不停地胡乱踢蹬,尖利的爪子在萨克斯的胸前、腹部和大腿深深地划过。她握紧拳头拼命地锤打它,但就像击打在木头上,它一点感觉都没有。
终于,大狗放开头盔,稍稍后退一下,随即纵身扑向她的脸部。她举起左手遮护眼睛,却被它一口咬中,她感觉它的利齿深深刺入她的皮肤,连忙从口袋里摸出折刀,拼尽全身力气,强行把刀刃刺入这条大杜宾犬的肋间。大狗发出一声尖锐而凄厉的哀嚎,从她身上跳起,拔腿朝着暗道口狂奔而去。
萨克斯抓起地上的手枪,一刻不停地追在它后面,跑过狭长的暗道。她一出暗道口,就看到那只受伤的大狗,正发了疯似的径直冲向佩妮和那名医护人员。他们两人全吓傻了,只呆呆地望着这条横空出现的大犬向他们扑来。
萨克斯立刻就地一蹲,举手开了两枪。一枪正中大狗的后脑,另一枪射进了砖墙里。大狗颓然倒在医护员的脚前,身体抽搐了几下,终于毙命。
“有枪声!”她听见无线电中有人在呼喊,同时有五六名特警队员冲下楼梯,一把将死狗拉开,团团围在小女孩四周。
“没事!”萨克斯高喊,“是我开的枪。”
特警队员这才收起防卫姿势,一一站起来。
佩妮尖声哭喊:“小狗死了……她把小狗打死了!”
萨克斯把手枪收回枪套,揽住小女孩的臀部,把她抱起来。
“妈咪!”
“你很快就会看到你妈咪了,”萨克斯说,“我们现在就给她打电话。”
上楼后,她把佩妮放在地上,转身对站在旁边的一名年轻的特警队员说:“我的手铐钥匙丢了,能不能麻烦你帮她解开手铐?拿一张干净的白纸,把手铐放在上面解开,然后包起来,完整地放进塑料袋里。”
那位特警队员白眼一翻。“听着,美人,你还是找别的新手去做这种事吧。”说完,转身就要走开。
“警员,”鲍尔·霍曼大吼一声,“照她说的去做。”
“长官,”他抗辩说,“我可是一名特警队员。”
“新消息,”萨克斯低声说,“你现在属于犯罪现场鉴定组了。”
卡罗尔·甘兹仰面躺在一间非常简朴的卧室里,眼睛望着天花板,想着几星期以前,她和佩妮与一些好友在威斯康星州凯蒂和埃迪的家中,大家围坐在篝火旁,聊天、讲故事和唱歌的情景。
凯蒂的歌喉平平,但埃迪唱得就颇有专业水平,还弹得一手好吉他。他为卡罗尔唱了一首卡洛·金的《织锦画》,卡罗尔含着眼泪轻声和唱。她心想,或许有可能,只是可能,她真的能走出隆尼死亡的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她记得凯蒂在那个夜晚说的话:“当你生气时,唯一的处理方式就是把怒气包起来,抛掉,把它丢给别人。你听见我说的话吗?不要把它留在心里,一定要抛掉。”
是的,她现在就满腔怒火,气得要发疯。
几个年轻人——没心没肺的臭小子——带走了她的丈夫,从背后射杀了他。而现在,又有一个疯子带走了她的女儿。她快要气炸了。她用尽了全部的意志力,才勉强控制住自己,没有抓起屋里的东西往墙上砸,没有像野狼一样放声哀嚎。
她仰面躺在床上,把受伤的手腕小心翼翼地放在肚子上。她已经吃过止痛剂,疼痛已经缓和多了,但她还是无法入睡。她无事可做,整天待在这个房间里,只想联络凯蒂和埃迪,再有就是焦急地等待有关佩妮的消息。
她继续想着隆尼,想着自己的愤怒。她幻想把心中的怒气装在一个盒子里,仔细包好,密密封存……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她盯着话机呆了好一会儿,才猛地抓起话筒。
“喂?”
电话是一位女警打来的。她告诉卡罗尔,他们已经找到佩妮,现在在医院里,但情况还好。过了一会儿,佩妮自己过来听电话,母女俩同时又哭又笑,闹作一团。
十分钟后,她已坐在一辆黑色警车的后座上,前往曼哈顿医院。
卡罗尔一路奔跑着冲进走廊,奔向佩妮的病房,却被站在病房门口守卫的警察吓得止住了脚步。这么说,他们还没抓住那个杂种?但很快,她一看到自己的女儿,就立刻忘记了那个歹徒,忘记了在出租车里受到的惊吓和那间燃烧的地下室,她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小女孩。
“噢,亲爱的,我好想你!你没事吧?真的没事吧?”
“那个女士,她杀死了一只小狗……”
卡罗尔转过身,看到一位身材高挑、头发火红的女警察站在旁边,正是上次把她从教堂地下室救出来的那个人。
“……不过没关系,因为那只狗狗想把我们吃掉。”
卡罗尔一把抱住萨克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真的……真的很感谢你,谢谢你。”
“佩妮没事,”萨克斯安慰她,“只是几处擦伤……不太严重……还有一点点咳嗽。”
“甘兹太太?”一个年轻男子走进房间,手里提着她的手提箱和黄背包,“我是班克斯警探,我们把你的东西带来了。”
“噢,谢天谢地。”
“有什么东西遗失吗?”他问她。
她仔细检查背包里的东西,所有东西都在。钱、佩妮的洋娃娃、黏土包、土豆脑袋玩偶、CD唱机、报时收音机……他什么都没拿。等等……“好像有一张照片不见了,我不能肯定。我想照片应该不止这些。不过重要的东西都在。”
班克斯递给她一张收据让她签字。
一位年轻的住院医生走进房间,他一边为佩妮量血压,一边拿着维尼熊和她开玩笑。
卡罗尔问他:“她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噢,我们想留她住几天,以确保她……”
“住几天?她不是没事吗?”
“她有点支气管炎,需要观察一下,而且……”他压低声音说,“我们还想请专门诊治受虐儿童的专家为她作一次检查,以防万一。”
“可是她明天要和我一起去参加联合国的庆祝会,我答应过她的。”
那位女警插嘴了:“还是让她留在这里,有警卫保护比较好,因为我们还不知道那个不明嫌疑犯——那个绑架者——在什么地方。我们也安排了一位警员保护你。”
“那……好吧。可我能留下来和她待一会儿吗?”
“当然可以,”住院医生说,“你可以在这里过夜,我们会搬张折叠床进来。”
终于,卡罗尔再次和女儿单独在一起了。她坐在床边,用胳臂挽住孩子瘦弱的肩膀。有那么一阵子,她又想起了那个疯子,想到他怎样碰触佩妮,怎样用怪异的眼神望着她,请求她答应让他剥下她的皮肤……一想到这些,卡罗尔不禁浑身发抖,开始哭泣起来。
是佩妮把她拉回到现实。“妈咪,给我讲个故事……不,不,唱歌给我听。唱那首朋友歌,求求你。”
卡罗尔平静下来,问:“你想听那首歌,是吗?”
“是。”
卡罗尔把女孩放在自己膝盖上,以轻柔的声音唱起这支歌:《你有一个朋友》,佩妮时不时地跟着唱上两句。
这是隆尼最喜欢的一支歌。在他离去的这几年,她每次听到这首歌,听不上几个小节,眼泪就会夺眶而出。
今天,她和佩妮一起唱完了这首歌,相当完整,不再流泪,而且充满欢笑。
第三十三章
阿米莉亚·萨克斯终于回到她在布鲁克林区卡罗尔花园的公寓。
这里离她家的老房子只相隔六个街区,她的母亲仍然住在那里。她一进家门,就拿起厨房的电话,按下打头的快拨键。
“妈妈,是我。我想和你去市中心吃午餐。星期三,那天我休息。”
“为什么?庆祝你的新工作吗?公关事务部怎么样?你连个电话都没给我打。”
萨克斯苦笑了一声,意识到母亲对她过去的一天半以来经历的一切一无所知。
“你看新闻了吗,妈妈?”
“我?我是布罗考【注】的忠实崇拜者,你知道的。”
【注】:布罗考(Tom Brokaw),美国时事评论家,纽约NBC电视网著名的新闻节目主持人。
“你听说过这两天发生的绑架案吗?”
“有谁没……你想告诉我什么,亲爱的?”
“我有独家的内部消息。”
然后她就把整件事情讲给母亲听,真让她吃惊不小。她描述了自己是怎么救出被害人的,还提到了林肯·莱姆。在经过一些删节后,也讲了一些犯罪现场的情况。
“艾米【注】,你爸爸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注】:艾米是阿米莉亚的昵称。
“所以,你星期三请假,我们到市中心吃饭,好吗?”
“算了吧,亲爱的,省点钱吧。我冰箱里还有华夫饼和鲍伯·埃文斯【注】的食物,你可以来我这里吃。”
【注】:美国著名的连锁餐饮店。
“妈,去吃午饭又不是很贵。”
“不贵?那总是钱吧?”
“那,好吧。对了……”萨克斯说,尽量让声音显得自然些,“你不是很喜欢‘粉红茶杯’吗?”
那是西村的一家小餐厅,那里有东岸最好的薄饼和煎蛋。
一阵沉默。
“这样也好。”
这种小伎俩多年来萨克斯不知使用过多少次,屡试不爽。
“妈妈,我先去休息了,明天再打给你。”
“你的工作实在太辛苦了,艾米。你这件案子……不会很危险,是吧?”
“妈,我只负责技术上的事,勘察犯罪现场,再没有比这更安全的了。”
“他们竟然特意把你调过去!”母亲说,接着又重复了一遍,“你爸爸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挂上电话后,萨克斯走进卧室,一头扑倒在床上。
在离开佩妮的病房后,萨克斯又去走访了另外两位受到不明嫌疑犯八二三攻击的受害人。莫娜莉·格杰全身上下裹满了绷带,也注射过抗狂犬病的血清,她已经出院,正准备离开美国回法兰克福与家人团聚。“只是剩下的暑假而已,”她肯定地解释,“你知道,我很快就会回来。”在那间破旧的德国公寓里,她把自己的音响和收藏的CD唱片展示给萨克斯看,以证明她不会因为一个疯子而永远告别这个城市。
威廉·埃弗瑞特仍在医院里。手指骨折本来不算什么大问题,但他心脏的老毛病又犯了。萨克斯和他聊了起来,才发现他以前居然曾在地狱厨房开过小店,而且很可能认识她父亲。“那片的巡警我全熟得很。”他说。萨克斯把皮夹里父亲穿警服的照片拿给他看。“很面熟,我不太肯定,但我应该认识。”
这次走访只是私人性质,不过她还是带了笔记本去,但两位受害人都无法告诉她更多的有关不明嫌疑犯八二三的事。
现在,在她的公寓里,萨克斯望向窗外,看着在强风中不停抖动的银杏和枫树。她脱下制服,在乳房下边一阵抓挠——由于穿防弹衣的缘故,这里总是痒得要命。然后她穿上浴袍。
不明嫌疑犯八二三本人没有受到警方太多威胁,但也已经够他受了。他在范布沃特街的老巢已经被彻底破获。虽然房东说不明嫌疑犯去年一月就搬来了——当然,用的是假身份证——但他任何东西都没扔,包括垃圾。萨克斯勘察完现场后,纽约警察局的指纹鉴识小组也赶到了,他们把每一个地方都掸上粉末,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发现。
“看来他连在拉屎的时候都戴着手套。”班克斯向她汇报时这样说。
一支别动小组找到了那辆出租车和轿车。不明嫌疑犯八二三很聪明地把它们丢在靠近D大道和第九街路口的地方。塞林托推测,那里的街头无赖大概只花了七八分钟时间,就把这两辆车拆了个精光,车上的所有证物可能已经散落到城里十几家汽车零件店里去了。
萨克斯打开电视看看新闻。没有绑架案的进一步报道,媒体现在的焦点都集中在即将开幕的联合国和平大会的庆典上。
她看着新闻主持人,看着联合国秘书长,看着那些来自中东的大使。其实她并不感兴趣,只是这么专注地看着,甚至连广告也不错过,像是要把它们默记在心里一样。
因为有件事是她绝对不想去想的:她和林肯·莱姆的约定。
协议很清楚。卡罗尔和佩妮都安全了,现在该是她履行承诺的时候了,给他一个小时,让他和伯格医生单独在一起。
现在他,伯格……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位医生的样子。你可以看得出来,在他那像运动员一样壮实的外形和回避游移的眼神里,有一个多么混账的极度膨胀的自我。他的黑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身上穿着价值不菲的名牌……为什么莱姆不找个像科沃金【注】医生那样的人?他也许有点乖僻,但至少看起来像个睿智的老爷爷。
【注】:主张安乐死的著名医生。
她闭上眼睛。
忘掉死者……
协议就是协议。但他妈的,莱姆……
嗯,她不能就这样放手,一定要再试一次。上次在他卧室里突然提起这种事,给她一个措手不及,她当时有些慌乱,没有想过这个协议是否真的合理。星期一,她在明天之前一定要试着说服他别这么做。或者,至少再拖一阵。一个月,妈的,哪怕一天也好。
她该对他说什么?她应该把想到的论点记下来,准备一篇小小的演讲稿。
她睁开眼睛,爬下床去找纸笔。我可以……
萨克斯突然呆住了,一口凉气像户外的狂风般,深深灌进她的肺中。
他穿着深色衣服,滑雪头套和手套也像机油一样黑。
不明嫌疑犯八二三就站在她的卧室中央。
她的手本能地伸向床头桌,摸向她的格洛克手枪和折刀。但他早有准备,手中的铁铲一挥,重重地打在她的半边脑袋上,她的眼前顿时爆出一片金光。
她向前倒去,用双手和膝盖撑住地面,但紧接着一只大脚又踹在她后背上,把她踢翻在地。她疼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她感觉自己的双手被人反铐在背后,嘴巴也被一条水管胶带封住。那人以快速高效的动作,把她面朝上翻了过来;她的浴袍敞开了。
她双脚乱蹬,拼命挣扎,想扯开手铐。
又是一拳打在她的小腹上。她一阵干呕,整个人虚软下来,只能任由他摆布。那人架住她的腋下,拖着她走出后门,来到公寓后面的大花园里。
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她的脸,对她裸露的乳房、扁平的小腹和下面那团稀疏的红毛视若无睹。如果随他欺辱可以保全生命的话,她可能会任由他这么做。
然而,他却丝毫没有这个意思。莱姆判断得没错,性欲不是驱使不明嫌疑犯八二三犯罪的动机,他选择与社会为敌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他拖着她苗条的身体,脸朝上,拖进一丛黑眼雏菊和灌木林中,避开附近邻居的视野。他四下看看,喘了几口气,然后拿起铲子,把铲尖插进土里。
阿米莉亚·萨克斯哭了起来。
莱姆将他的后脑在枕头上来回磨蹭着。
强迫症。有位医生在注意到他这种举动后,下了这样的断语,莱姆没问、也不想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是他化解焦虑的方式,莱姆自我反省,就像阿米莉亚·萨克斯会用指甲掐自己的皮肉一样。
他把脑袋转来转去,摩擦着颈部的肌肉,眼睛却不时瞟向墙上的嫌犯特征一览表。莱姆相信,那个疯子的所有故事就摆在他的面前,就在这用黑笔潦草写就的字里行间中。但是他看不到故事的结局,至少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又将一览表上的线索从头至尾浏览了一遍,现在只剩下几件事还无法解释了。
手指上的疤痕。
与众不同的绳结。
剃须水的气味。
疤痕对他们根本没用,除非他们抓到某个嫌疑人,拿他的手来比对。想要从那种绳结上得到什么肯定的结论也不太现实,目前只能依班克斯所说,这不是航海用的水手结。
那廉价的剃须水呢?可以设想,绝大部分嫌疑犯都不会先喷上香水再去绑架作案。为什么他身上会有这种味道?莱姆只能再次得出同样的结论:他是想掩盖另一种可能泄露他身份的气味。他开始一一设想各种可能:食物、酒类、化学药品、烟草……
他感到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就向右边看去。
那具响尾蛇骨架黑洞洞的眼窝,正对着他的克林尼顿大床,这是唯一一个没有收回证物室的线索。除了嘲弄他们外,它没有任何意义。
莱姆忽然想到一件事。借助那台设计精良的翻页机,他把《老纽约的犯罪》慢慢翻回到詹姆斯·施奈德的那一章,找到他记忆里的那一段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