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是个威胁。
那女人在一大片黑莓丛的后面消失了,他没再看见她出来。冈迪站起身,提着枪,抬起枪口,朝那边摸了过去。
干脆从这该死的地方走开吧,他的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说。
可转念一想:不行,都到这分上了。接着干吧。
他在一个陡坡旁停了下来,坡下是一片森林。他左手扶着细细的桦树和橡树苗,稳住身子,然后,走到地势平缓的地方,再朝那片灌木丛走去,刚才那女人就是在那里消失的。
他查看了一下那个地方。没有看见那个女人的踪影。
原来她在那儿,就在离他三十英尺左右的地方。她正躲在一个阴影之中,但他还是看见她了。她正趴在一个灌木丛的旁边,露出半截身体。她低着头,像是一头母狮子正在等待着一只羚羊。
他轻轻地拉开萨维奇枪的枪栓,顶上子弹,开始往前移动,有意避开树枝和落叶,就好像是走在一片雷区之中。
这下他自己也像是个军人了。这个角色让他一点也不舒服。



克里斯丁·布琳·麦肯齐埋伏在一棵黑糊糊的橡树后面,这棵树长着很多瘤,但却很气派。她攥着那根球杆长矛,深深地呼吸着,为了不发出声音,她把嘴巴张得大大的。她刚才又爬回了那座小山,朝那人刚才消失的地方摸过去。
她的手心湿漉漉的,其实人却觉得很冷,因为她脱掉了滑雪衫和一条运动裤。脱下来的衣服里面,塞进了树叶,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倒伏的稻草人,隐身在一个黑莓丛之中,这是吸引哈特同伙的诱饵。
这招似乎起作用了。那人现在正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还是没看见哈特的踪影。
好吧,她心想。
一对一,我打得过你。
她先前冒着被远距离射杀的危险,走进月光之中,故意暴露了一下,然后就迅速地消失在这片黑莓丛之后,在这里她脱下衣服,堆放在地上,看上去就好像是有人受伤了,或是躲藏在这里。
她溜下山坡,再绕到了这棵树的后面。
但愿哈特的同伙能上钩。
他上钩了。枪口高高抬起,那个阴影正从山上下来,朝那个假人摸去。
布琳隐身树后,根据脚步声判断着那人的位置。她的听觉此时变得十分敏锐。所有的器官,实际上,都调动了起来。长矛的利刃,就是那把芝加哥餐刀,紧贴着她的面颊,深深地隐藏在树影之中,不会因为月光的照射而发出反光,从而暴露她所在的位置。她心想,真是好奇怪,这把从未用过的厨房工具,第一次使用不是用来切牛柳,剁鸡扒,而是用来杀人。
不过她也意识到,这个想法并没有怎么让她感到不自在。
咔嚓一声轻响,随即是一阵窸窸窣窣。
这时突然起风了,刮得还挺大。她一时间听不见那人的脚步声了,耳边是一片树叶轻颤和树枝摇曳的声音。
在哪儿?她在想,有点慌了。
随即她又听见了他的动静。那人仍在径直朝那个诱饵走去。从他行进的路线看,他刚好要经过她藏身的这棵树。
二十英尺。
十英尺。他的脚步声很轻。
她从她的这个狩猎隐蔽处尽可能仔细地观察着这块地方,想找到哈特。没有。
六英尺,五……
接着他人就已经到了这棵树的边上了。
终于,他走了过去。
布琳伸头看到他的背影。他已经换掉了那件战斗服,布琳记得在菲尔德曼家看到他穿过,现在身上穿的是一件北脸牌滑雪衫,可能是他在湖景路2号的那个人家偷来的。他还戴着一顶帽子,盖住了他金色的短发。
好吧,该动手了,她对自己说。
她的身体里泛起了一种静静的、近乎欣快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其他场合也出现过,但通常都是在一些完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在一次马术比赛的三重障碍赛上,当时她正骑在一匹飞奔的栗色骏马之上。在一次疯狂的追车过程中,在逃的是一个军火贩子,汽车在郡级公路上开到了时速140迈。还有一次是在她和凯斯在比洛克西【注】度假时,他们化解了两个小青年之间的一场生死搏斗。

 

  【注】:美国密西西比州东南部一城市,位于墨西哥湾的比洛克西湾与密西西比海峡之间的半岛上。

 

  该打的时候就要打……
她此时在想:先用裹着台球的流星锤把他砸晕,再冲上去,使尽全身的力气把长矛刺入他的后背。夺下霰弹枪。
还要提防哈特的突然出现。因为,他的同伙只要一叫,他肯定会过来。
布琳从树后出来,打量了一下她的目标,然后一挥手,台球流星锤飞了出去。
台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弧,朝那人飞去,正好砸在他的耳朵上。他大叫一声,扔掉了枪。
布琳顾不得身上的伤痛,向前一跃而起。
她现在不是警官了。也不是妻子或母亲了。
她是一匹狼,一头原始的动物,生存是她唯一的信念。冲,冲,脚趾隔着靴子踏进坚硬的土地,长矛在手,矛刃在冷冷的月辉下闪着寒光,直向那人刺去。她极力克制住一股强烈冲动,才没有发出一声男人般的怒吼。

 


第二十二章

 

  她们不见了。
见鬼。先前哈特追了十分钟的时间,已经缩短了他和两个女人之间的距离,她们径直朝那个开阔地走去——在他心目中,那就是个靶场——他还一直留意着刘易斯的位置。
刘易斯倒是听见还是看见了右边,也就是东边,有点动静,便急忙往山下那块平地跑去了。他四周看了看,显然是虚惊一场。他又回到林子的边缘,在哈特的左边。两人继续往前走,不断地扫视着周围,寻找已经消失的猎物。
她们在哪儿?
她们看见他或刘易斯了吗?
如果她们看见了,她们会选择什么路线逃跑呢?开阔地就在前面——也就是北边——她们显然不在那儿。刘易斯现在攀上了西边的一个山脊,哈特正在朝南走。一圈树林环绕着开阔地,两个女人可能就藏在这林子里面。也有可能她们逃到右边的一个陡坡下面去了,然后朝东走,躲进公园的密林之中。若走那个方向,她们最后又会回到若利埃小道,但GPS显示,那条小道现在离这里已经很远了,她们要在密林里走好几英里才能到达那里。
布琳会怎么做?
他断定,她下了那个斜坡,去了下面的那个河床,然后朝北走,奔蛇河而去——这样就可以让自己不至于暴露在开阔地之中。路是远一些,难走一些,但也安全一些。
她就像一头野兽,有着十分敏感的生存本能,因此总能在他之前抢得先机。
他看了一眼那个山脊,刘易斯此时在那里站住了,正在东张西望。接着朝他这边转过身来,举起双臂示意:她们不见了。
哈特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刘易斯。刘易斯点点头。哈特朝高坡上爬去,准备与刘易斯会合。



在哪儿?
蜜雪儿在哪儿?
一只手提着萨维奇步枪,另一只手攥着长矛。布琳·麦肯齐停下脚步,看看周围。她已经没有方向感了。刚才她让那个女人藏进树叶下面之后,就一心只想着去对付哈特的同伙了,没怎么留意自己所走的路线。
她已经去集结点了吗?
但愿还没去。那个湖比她想的要远,她不想绕路过去。她实际上已经有点体力不支了。
这时她看见有片林子很眼熟,便停下脚步,回头看看有没有追兵。没看见。她便朝小山下面跑去。
在一个大石头的后面转过一个拐角,布琳突然停下了。
蜜雪儿被布琳的出现吓了一跳,伸手就去怀里拔刀。眼睛里透出凶恶,凶残。布琳站在那里,吃惊地眨了眨眼。那个青年女子宽慰地松了口气。“耶稣啊,布琳。你吓死我了。”
“嘘。他们还在这附近的什么地方。”
“发生什么事了?”青年女子轻声问。“你从哪儿弄到这个了?”她眼睛盯着那支枪。
“跟我走。快点。我打伤了一个人。”
“是他们中间的一个吗?”蜜雪儿的眼睛一亮。
布琳做了个鬼脸。“不是。”
“什么?”
“是别人。走这边。”
她们又爬上那座山,回到那片纵横交错的黑莓丛旁,那个大胡子男人正蹲在地上,脑袋耷拉在两腿之间,手捂着耳朵。他抬头看着蜜雪儿,眼睛眨巴了几下。然后点点头,一脸痛苦相。
布琳说,她用台球砸中了他的脑袋,就在她要用长矛刺向他的时候,他闻声回了一下头。
她立刻收住了脚步,差一点就刺中了他,她看见了他长满胡子的脸,意识到弄错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别的人,而且还拿着枪,肾上腺素正处于燃烧状态。布琳一开始没注意到他手里拿的是一把猎鹿步枪,并不是霰弹枪,而且他的身材似乎跟哈特的同伙也不一样。
布琳已经说了很多道歉的话了。但她仍然还是一个警官,她给那人看过她的警官证和警徽后,就拿走了那把枪,并要他出示了一下驾照【注】。

 

  【注】:在美国,驾驶执照上有身份证号码,因此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效用。有车的人外出,一般只带驾照。

 

  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冈迪。他、他妻子,还有几个朋友开着一辆温尼巴格露营车在不远处宿营。
“你走路没事吧?”她问那男人。布琳想尽快去露营车那边。
“没事。没那么严重。”他手里拿着那只袜子,现在已经不是流星锤了。他用袜子捂住受伤的耳朵。看上去血基本上止住了。
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准备起诉警察局。但这对布琳来说倒没什么事。她一再说,郡警察局会根据他的要求做出赔偿。她无法描述此时心中所感觉到的宽慰,终于找到一个逃离公园的办法了——而且手里还有了一把枪。
控制……
布琳仍警惕地观察着四周,蜜雪儿扶冈迪站起来。
“你也受伤了?”他一边问,一边冲那根球杆点点头。
“没事,”蜜雪儿心不在焉地回答,眼睛机警地望着面前纵横交错的树枝、灌木和树林。
“我们得走了,”布琳说,“前面带路。”
查尔斯·冈迪似乎对这片林子非常熟悉。他领着她们穿过干涸的河床,所走的一些小路都是布琳连看都没看到过的。这样好,完全避开了一碰就哗哗作响的树叶和树枝,那些动静很可能会暴露她们的行踪。他们登上一个斜坡,接着他又领着她们绕过一个开阔地,地势越来越高。方向大体还是朝北。蜜雪儿一瘸一拐的,尽可能快地走着,现在她用那根长矛当拐棍了。
布琳,手里紧紧地抓着枪,跟在后面,回头的次数比先前多了。
他们停下脚步,躲在一块拔地而起、有七八英尺高的花岗岩后面,冈迪碰了碰布琳的手臂,用手指了指前面。
布琳的心跳加快了。
在一个长长的沟谷对面,有一个光秃秃的山脊,哈特和他那个提着霰弹枪的同伙,就站在那儿,仔细地看着地面。从他们的动作看,他们显然很沮丧。
“这就是你跟我说的那两个人吗?”冈迪轻声问,声音中透着紧张。
“是的。”
这时,蜜雪儿轻声说道,“用枪打他们。”
布琳朝她转过身去。
那青年女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动手呀,打呀。”
布琳低头看看手里的枪。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蜜雪儿扭头看着冈迪。冈迪说,“咳,你别看着我呀。我只是个开有机食品杂货店的。”
“那我来打,”蜜雪儿说,“把枪给我。”
“不行。你是平民。你杀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算是谋杀罪。你也许不会被定罪,但你总不想卷到这种事里去吧。”
说罢,布琳俯在一块大石头上。端起步枪,枪口对准那两个人。
他们在差不多有100码远的地方。冈迪的枪上没有瞄准镜。不过,布琳对步枪的性能很熟悉——主要是因为受过很多这方面的训练。她也打过几次猎,可后来不打了。几年前在明尼苏达,有一回凯斯正在装子弹,突然一头野猪朝他们冲了过来。布琳飞快地打出两枪,射杀了那头发疯的野猪。从此,她便不再打猎了,倒不是因为害怕——其实她暗地里还是挺喜欢那种刺激的,但那头被她杀死的野兽所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捍卫它受到侵略的家园。
她在几分钟前还想用长矛杀死哈特的同伙。但这一回不一样了,要像一个狙击手那样射杀一个人。
行了,你干还是不干?布琳此时在心里这样冷冷地问着自己。他们不会站在那里永远不动。
布琳拿定主意,准备瞄高两英寸左右,以补偿子弹飞行这段距离所需的弧度。风呢?行了,这只能靠估摸了。风就像链锯一样,一来一去的。
在这里得靠运气了。
布琳瞪着枪的瞄准具,把准星对准她的目标。
两只眼睛都睁着。瞄准。目不斜视。放慢呼吸。
瞄准……
她咔哒一声打开保险。她开始按压扳机。射击的技巧就是瞄准具与目标成一线,然后向扳机施加压力,直到子弹射出。实际上,扳机从来都不是直接一扣就行的。
可就在这时,那两个人分开了。本来是聚成一团的目标,现在变成了两个。哈特显然是看见了什么东西,朝前走了几步,手还在指着什么。
“你肯定要这么做吗?”冈迪问,“你肯定就是他们两个吗?”
“是的,”蜜雪儿低声说,“是他们。开枪呀!”
可打哪个呢?布琳在问自己。我没打中的那个,一定会躲起来,那么我该瞄准谁呢?
选一个。马上!
她瞄准了那个同伙,就是提霰弹枪的那个家伙。她抬起枪口。再次开始按压扳机。
可正在这个时候,那两人突然开始朝沟谷下面走来。转眼间,两人就变成了两团黑影,穿行在灌木丛中。
“不!”蜜雪儿叫道,“快打呀,管它呢!”
随即目标完全消失。他们不见了。
布琳低下头。她为什么会犹豫?她不知道。为什么?
冈迪说,“我们最好还是走吧。他们朝这个方向过来了。”
布琳没有看蜜雪儿。似乎这个青年女子,这个被宠坏的公主,这个临时演员,比她更有控制力。
我为什么不开枪呢?
她咔哒一声关上保险,瞪着哈特和他的同伙消失处的那片昏暗。最后,她转身也跟着走了。
“露营车离这儿不远,”冈迪说,“四分之一英里吧。我的朋友有一辆货车,现在也该回来了。他去弄食物和啤酒去了。我们到时候跳上车就走。”
“那儿还有谁?”
“我妻子和继女,还有我的两个朋友。”
“继女?”
“她叫艾米。今年九岁。”冈迪摸了摸耳朵,又看了看手指。血已经止住了。
“她今晚也和你们在一起吗?”布琳问,眉头皱了起来。
“现在正放春假,”他注意到布琳的表情有点不对,“怎么了?”
“我不知道你们还带着个孩子,”她轻声说。
“你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如果这就是你心里在想的事的话。你想想看,如果我没有发现你们,那会出什么事呀。那些家伙会闯到我们的露营车里来的,谁知道他们会干些什么事出来。”
“你有电话吗?”蜜雪儿问。
这是布琳在确信冈迪没有受到重伤之后,向他问的第一个问题。
“我对你的朋友说过了,”他答道,“我是一个不喜欢大脑里有微波穿过的人。不过我们的露营车里有电话。”他问布琳,“我说,你们有直升飞机吗?你们只要用一架直升飞机就可以很快地把警察送到这里来。”
布琳说,“只有救援直升机。不是特警队的。”她心里还在想着那个小女孩和这个男人的家人的事。在这里,她整个晚上都在竭尽全力让这种恐怖远离无辜的当地居民……可现在她却要把危险带给一个家庭,这其中还有一个是孩子。
急急地赶路,粗粗地喘气,基本上一直都是在往山上走,他们早已把那个沟谷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布琳觉得很丢人,“刚才在那个地方磨磨蹭蹭的。”她对这个失误很恼火。
冈迪问布琳,“你刚才说,他们在追你们。你没有说为什么。”
蜜雪儿皱着眉头,一瘸一拐的,说,“他们杀了我的两个朋友。我是目击证人。”
“不是吧!哦,我的上帝。”
布琳接着说,“非法闯入民宅,在蒙戴克湖。”
“就是刚才……你是说,今晚?”
蜜雪儿点点头。
“我很抱歉。我——”冈迪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问布琳,“你来是想抓住他们?”
“一开始是一个911电话。我们并不肯定出了什么事。我后来到那里去了,车丢了,枪也丢了。我们只好逃了。”
“蒙戴克湖?那是在哪儿?”
“往南大约五六英里。我们想去蛇河那边,但他们发现了我们。我们不得不绕路走。到你的露营车还有多远?”
“不远了。”他停下脚步。这时一片高高的云彩溜进了大地和月亮之间,周围顿时漆黑一片。过了一会儿,又出现了一抹淡淡的亮光。冈迪朝他们的右边做了个手势。他领着她们在树林里走得更远了。然后顺着他指的方向,又出现了一条更窄的小径。待她们进入小径之后,冈迪停下来,找来一些树枝,把路口盖住。
布琳帮他找来更多的伪装。蜜雪儿也加入了进来,看着他们的手艺,说道,“好极了。他们绝对找不到。”
布琳在发抖。刚才的那次攻击——就是那一枪冷枪——流产后,她的肾上腺素就已经消退了。她再次穿上那件滑雪衫和第二条运动裤,但还是觉得寒冷刺骨。“你们是在一个露营地吗?”以前在这儿参加过的搜救行动仅限于若利埃小道和蛇河河谷一带。
“不是,在一个旧护林站,那儿有一个停车场。被遗弃了。长满了杂草。好多年都没有人来过了,看上去是这样。有点恐怖。该写进史蒂芬·金的书里才是。《幽灵护林人》,他可以用这个做书名。”
布琳问,“从那儿到路口有多远?”
冈迪想了一会儿。“有一条土路,大约一英里长。通到公园的主路。然后再有大约四英里就到682号公路的入口了。那是最近的路。”他在看着路。“你们可以放心了。我们二十分钟后就可以上公路了。”

 


第二十三章

 

  “在哪儿呢?”哈特咕哝了一声问。
两个男人沿着干涸的河床走着,先前他们就是在这里看见猎物消失的。
“看,”刘易斯低声说。他正盯着一块泥地在看。
“什么?我什么也没看见。”
刘易斯脱下外套,像帐篷一样罩在地上。又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伸进撑开的衣服里,咔哒一声点燃。哈特跪下来,这下他看见了,泥地上有脚印。是三个人的脚印。“你觉得这些脚印有多久了?”
“我看是新的。见鬼,谁跟她们在一起呢?妈的,如果是个警察,他就会有手机或对讲机。”
打火机灭了。两人站起来,环视四周,刘易斯穿上衣服,拿起枪。他摇了摇头。“都这么晚了,不应该有警察在这儿。”
“没错。”
“那还有谁在这儿呢?”
“每年这个时候是没有露营车在这里的。护林人倒有可能。我们得赶紧找到他们。”哈特顺着河床往高处走了一截。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另一块泥地。“他们往那边去了。”他指着那座山。“那是条路吗?”
“看上去像。”
哈特扶着一根倒伏的树干,想撑起身子。树干已经烂了,他一用力,着力的那一块就塌陷了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条蛰伏在里面的响尾蛇,差不多有两英尺半长,无声地一跃而起,对着哈特的手背就是一口——是那只没受伤的手。他还没来得及发出惊恐的一呼,那长长的肉条便幽光一闪,消失了。
“刘易斯!”哈特喘着粗气叫道。他扯下手套,只见手背上出现了两个针点,就在手腕旁边。妈的。他会死吗?有一颗蛇牙刺穿了一根静脉血管。他感到一阵眩晕,便坐到了地上。
刘易斯见状过来咔哒一声点燃打火机,检查伤口。
哈特问,“我是不是该把它吸出来?我在电视、电影上看到过。”
“你不会有事的。你也不用把它吸出来。蛇毒从你舌头上进入心脏,比走静脉血管还快些。”
哈特注意到,自己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
“镇静。越镇静,越好。我来看看。”刘易斯仔细地看了看伤口。
“你会用火烧它吗?”哈特盯着比克牌打火机【注】的火苗,目光在游移。

 

  【注】:法国比克公司(BIC)产品,是全球最知名的品牌之一。

 

  “不会。放松。”
刘易斯灭了打火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霰弹枪子弹,用巴克猎刀,小心翼翼地撬开,将弹丸和塑料塞倒在一旁。“把另一只手伸出来。”
哈特照做了。刘易斯把枪药,一种细细小小的黑色圆柱体,倒在他的手心里。
刘易斯说,“照上面吐口唾沫。吐呀。”
“吐唾沫?”
“我心里有数。吐呀。”
哈特又照着做了。
“再吐。把它弄湿。”
“好的。”
随即刘易斯又从里面口袋里摸出一包骆驼牌香烟。他笑了,就像一个偷食了曲奇饼干的小学生。“我想上周戒烟的。”他一边说,一边扯开三根香烟,把烟丝撒在哈特的手心。“捏一捏。”
哈特觉得这简直是疯了,他觉得头越来越晕了。只好照做了。刘易斯用刀割了一块衬衫的下摆。“把这团东西敷在伤口上,我给你包扎。”
哈特把那块棕黑色的软团敷在伤口上,刘易斯用布把它包好,再帮他戴上手套。
“会有刺痛的感觉。但你会好的。”
“会好?我可是被一条响尾蛇咬了。”
“那只是一个干咬。”
“一个什么?”
“蛇是响尾蛇,没错,但这是一条链侏响尾蛇【注】。它们会控制射出的毒量。这种蛇的体积不大,毒素不多,所以会保留毒素,待碰到可以吃下的猎物时才用。因此在自卫的时候,它们不会用很多毒素。用一点吓唬吓唬敌人就行了。”

 

  【注】:亦称侏响尾蛇、粟株响尾蛇,一种体型较小的、色彩斑斓的响尾蛇,分布在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某些地区。

 

  “是吗,还真他妈的把我吓得够呛。我没听见有响尾的声音呀。”
“那只有在它们感觉到你靠近了才会有。刚才与其说是它吓了你一跳,还不如说你吓了它一跳呢。”
“没有,没那么严重,”哈特嘀咕道,“我觉得头晕。”
“你中了点毒,会觉得有点晕乎的。但如果是湿咬,你的手就会有现在的两个那么大了,那你早就叫起来了。或者,就像亮光一闪,人早就过去了。我知道我们还要走,但你现在最好还是静静地坐个五到十分钟。”
哈特跟人打过架,徒手放倒过舞刀弄枪的人,一次又一次地与人交火对射。但从没有什么东西能像这条蛇一样让他感到心惊肉跳。
这里是我的天下。你不属于这里。你看到的东西可能并不存在,而你没看见的东西则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后。
哈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地呼出。“你还挺麻利的。”他几乎都有点喜欢上了这种头晕眼花的感觉了。他低头看了看手,现在已经没有刺痛感了。“你怎么会懂这一套的,坎普?”
“我爸爸以前经常带我去打猎。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他也遇到过。他把一整套的方法都告诉了我。说完了他还给了我的光屁股一下,说我走路也不看道,会一脚踩到蛇窝上的。”
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哈特很想刘易斯能从口袋里掏出一瓶伏特加酒出来。这时候喝一点他是不介意的。
哈特想起刘易斯家里还有个母亲。“你爸爸还在吗?”
“在。”
“你经常见到他吗?”
“不怎么见面。我说,这种事情是常有的。”刘易斯咧着嘴一笑,眼睛朝一边看去,半天没再说话。后来想说点什么,又没说出来。他们看了看四周的荒野。风卷残叶,湖泛微澜。
“我正在想啊,哈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