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瞥了一眼塞利托,眉头也拧了起来。
“两起谋杀案,同一种作案手法。基本相同。”
“外面发生的‘棘手’案件可真多。这两起案子为什么更棘手呢?”莱姆今天心情不好,因为在没有案件的无聊日子里,他总是心情欠佳;在他接触过的所有“恶人”中,最可恶的就是“无聊”这个家伙了。
不过塞利托已经与莱姆共事多年,对这位犯罪学家的怪脾气早已习以为常。“接到总部的电话。上面让你和艾米莉亚接手这个案子。他们坚持让你俩非得接受这份工作。”
“哦,非干不可?”
“我向他们保证过,不会转述这句话的。你不喜欢被人逼着去做事。”
“能说说这案子有多‘棘手’吗,隆恩?是不是这问题不便回答?”
“艾米莉亚在哪?”
“她在西切斯特调查一起案件。应该很快就能回来。”
侦探的手机响了,于是他竖起一根手指,示意莱姆稍等片刻。他一边与对方交谈,一边点头,同时作着记录。挂线后,他看着莱姆说:“好吧,我们来说说案情。昨天夜里的某个时候,有个变态的家伙,他抓住……”
“是个男的?”莱姆很有针对性地问。
“好吧。我们还不能确定嫌疑犯的属性【注:原文为gender,主要用来指“阳性”、“阴性”和“中性”等语法类别。】。”
“应该是‘性别【注:原文为sex,莱姆认为人的性别应该用表示其自然生物属性的sex来形容,这一点体现出他对科学性的偏好。】’。”
“什么?”
莱姆说:“‘属性’一词主要是一个语言学概念。它指的是如何在某些语言中表明词语的阴阳性。而‘性别’才是区分男女生命体的生物学概念。”
“谢谢你给我上了堂语法课,”侦探咕哝着说,“如果我去参加‘危机’智力游戏,也许你的知识还能帮上忙!不开玩笑了,这家伙抓住了一个可怜的笨蛋,把他带到了哈得孙河边的拖轮修理码头。我们还不十分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但他逼迫这个男人,或者是个女人,悬在码头边缘的河面上方,然后用刀去割这个人的手腕。受害人坚持了一段时间,一直坚持到血流遍地,最后还是松手跌了下去。”
“发现尸体了吗?”
“还没有。海岸警卫队和特勤组都在搜寻。”
“我听你说有两起案件。”
“是的。几分钟以后我们又接到一个电话。叫我们去检查市中心的一条小巷子,就在雪松街边上,靠近百老汇大街。凶手又杀死了另一名受害者。一位巡警发现这个人被捆了起来,仰面躺在地上。凶手在他脖子上方悬挂了一根大铁杠——重约七十五磅。受害者必须紧抓住绳子,防止铁杠坠下砸烂他的喉咙。”
“七十五磅重?好吧,考虑到力量的因素,我敢说凶手可能是个男性。”
汤姆端着咖啡和点心走了进来。虽然塞利托老是担心自己的体重,但他还是先挑丹麦曲奇饼干吃。每逢过节,他的节食计划就冬眠了。他把点心吃掉了一半,擦了一下嘴,继续说:“所以受害者一直拽着铁杠。也许他真的坚持了一段时间——但那玩意有七十五磅重!他最后还是没能逃过一劫。”
“受害者是什么人?”
“他名叫西奥多·亚当斯。住在炮台公园附近。昨天夜里一位女士拨打了911报警电话,说曾约她的兄弟共进晚餐,但一直没见他来。这名字就是她提供的。辖区的警官今天上午会给她打电话。”
通常情况下,林肯·莱姆认为这种轻描淡写的案情介绍没多大用处。但他承认目前的状况的确可以用“棘手”来形容。
同时,这案子也够“吸引人的”。他问:“你为什么说是相同的作案手法?”
“凶手在两个现场都留下了一张名片。还有时钟。”
“就像电影《激情风暴》的情节一样吗?”
“没错。第一只时钟紧挨着码头上的那摊血迹。另一只则放在亚当斯的头旁边。好像凶手想让他们盯着钟看。还有,我猜是想让他们听到嘀嗒的声音。”
“形容一下。什么样的时钟。”
“样子挺旧的。我只知道这么多。”
“不会是个炸弹吧?”现在——自从9·11袭击之后——所有发出嘀嗒声音的物件都要接受例行的爆炸物检查。
“不是的。它可不会爆炸。但排爆队已经将它们送给纽约警察局罗德曼奈克射击场进行生化物质检查。时钟的品牌是一样的,外形也很像。有位警员说,这钟看起来有股鬼气。钟面上有月亮图案。呃,凶手担心我们智商不够,还在钟下面留了一张便条。电脑打印出来的。没有手写的笔迹。”
“上面写了什么……”
塞利托低头瞥了一眼笔记本,而不是单凭记忆来回答。莱姆很欣赏他这一点。塞利托并非机敏过人,但他就像头斗牛犬,凡事都有条不紊,力求尽善尽美。他读道:“苍穹一轮冷月,照耀大地寒尸,预示死亡的来临,终结那始于生之初的旅程。”他抬头看着莱姆,“上面还有署名,‘钟表匠’。”
莱姆扬起一边的眉毛。“我们有两名受害者,还有一个关于月亮的主题。”通常情况下,这类与天文现象有关的案件都表明凶手计划要进行连环作案。“他的杀人计划还会继续的。”
“嘿,林肯,这不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吗?”
莱姆看了一眼他写给《纽约时报》的信,才写了个开头。他关闭了文字处理程序。看来这篇关于“今非昔比”的文章要改日再写了。
第三章 [上午 8:08]
窗外传来轻微的响动。那是雪地里的嘎吱声。
艾米莉亚·萨克斯停了下来。她将目光投向窗外,看着安静的、被白雪覆盖的后院。她没有看见什么人。
她所在的地方位于市区以北,车程约半个小时。她孤身一人,来到这座保存完好的都铎式郊区别墅。这里死一般的沉寂。她觉得有这种感觉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房子的主人已经不在人世。圣诞节一过,这地方就要出售了。
外面又传来一阵咔嗒声。萨克斯是个城里的姑娘,习惯了充斥在曼哈顿的各种刺耳噪音——无论是危险还是安全的声音。这座过于寂静的郊区别墅周围传来了入侵者的声响,她立刻警觉了起来。
是走路发出的声音吗?
萨克斯是一位身材高挑的红发警探,身穿黑色皮夹克,海军蓝毛衣,还有一条黑色牛仔裤。她仔细听了一会儿,无意识地挠了挠头。她听到窗外又传来嘎吱的声音。于是她拉开外套的拉链,以便随时抽出里面的格洛克手枪。她俯身蹲下,凝神注视外面的动静。可是什么都没看见。
她只好继续工作。她坐在一张豪华的皮质办公椅上,开始检查巨大的办公桌抽屉。这次调查任务让她感到颇为沮丧,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种感觉通常在勘查第二或第三现场,甚至是经过多达四次转手的现场时会出现。事实上,这种地方已经称不上是犯罪现场了。不大可能有任何罪犯在这里现身,也不曾在此发现任何一具尸体,连赃物都不会藏匿于此。这地方只不过是本杰明·克里莱很少使用的别墅,离他遇害身亡的地方有好几英里远。在他死前一个星期里,他根本没有来过这里。
不过,她还得继续搜查,仔细地搜查——因为艾米莉亚·萨克斯这次的任务非同寻常:犯罪现场警探。这是她入行以来第一次在凶杀案件中担任重案组负责人。
窗外又传来嘎吱的声音。也许是冰面破裂了,还是树枝断裂了?抑或是鹿和松鼠的声音……她并不理会,继续进行几个星期前就开始的调查工作,而这一切都归结于一根棉质的绳结。
就是这么短的一段晾衣绳结束了本·克里莱五十六岁的生命:两周以前,他在纽约上城东区的城区住宅里被发现吊死在楼梯的栏杆上。桌上留有他的自杀遗书,现场没有发现行凶的迹象。
不过,就在他死后不久,他的遗孀苏珊娜·克里莱来到了纽约警察局。她根本不相信丈夫死于自杀。他是位富有的商人兼会计师,最近一段时间的确脾气不好。但他妻子认为,这只不过是因为他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特别的困难,而且要经常加班的缘故。尽管他偶尔会情绪低落,但这远远不是导致自杀的抑郁症征兆。他没有心理疾病或情感危机的病史,也没有服用抗抑郁的药物。克里莱的经济状况相当稳固。他的遗嘱和保险项目最近也没有发生变更。当时,他的合伙人乔丹·凯斯勒正好出差前往宾夕法尼亚州拜访客户。之前,他们曾短暂交谈过。据凯斯勒证实,尽管克里莱最近看上去的确有些神情沮丧,但凯斯勒确信他从未提过自杀的念头。
萨克斯的工作是长期协助林肯·莱姆进行犯罪现场勘察,但她希望有更大的作为。她曾游说重案组的上司,让自己有机会领导凶杀案或恐怖事件的调查工作。警察总部里有人认为克里莱的死亡有更多疑点要调查,因此让她负责这个案子。尽管大家都认为克里莱没有自杀的倾向,但萨克斯还是无法找到有人行凶的证据。但是,她随后就有所发现。尸检医生报告说,克里莱死时有一只手的拇指是断的;他当时整个右手都打着石膏。
带着这种伤势,他当时根本无法系紧绳结做上吊前的准备。
萨克斯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自己也做了十几次试验。不用拇指,根本打不成绳结。也许他在骑自行车发生事故前就准备好了绳结,那得回溯到他死前的一个星期;可是这也不大可能,什么人会好端端地打一个绳结放在手边,随时准备在将来某个时刻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她决定将这起案件宣布为可疑死亡事件,建立凶杀案件调查档案。
不过调查过程变得异常艰难。凶杀案的破案规则在于,要么在案发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破案,要么就得熬上好几个月才能结案。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少之又少(只有他临死前用过的酒瓶、遗言,还有自杀用的绳子),这些对案件的进展并没多大的帮助。没有目击者。纽约警察局的报告只有半页纸。先前负责接警的警官几乎没有花任何时间来调查此案;对于自杀情况而言,这很正常。他连一点其他的信息都没能向萨克斯提供。
克里莱在城里工作,他的家人大部分时间也在城里生活,可是城里丝毫没有嫌疑犯的踪迹。在曼哈顿,萨克斯唯一能做的,就是向死者的合伙人了解更详细的内情。现在,她正在检查为数不多的线索来源之一:克里莱位于郊区的别墅,尽管他们很少到这里来住。
不过她什么也没发现。萨克斯靠在椅背上,盯着克里莱不久前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上,克里莱正和一个商人模样的人握手。他们站在机场的停机坪上,身后是某家公司的私人喷气飞机。背景中还有石油钻井设备和各种管线。克里莱一脸的笑容。他看上去并不十分抑郁——拍照时谁会板着脸呢?
又听到嘎吱的声音了,而且距离很近,就在她身后的窗子外面。然后,又是一声,离得更近了。
这不可能是松鼠。
她抽出格洛克手枪,将一颗闪亮的9毫米子弹推上膛,弹夹里还有十三颗。萨克斯轻轻地走出前门,沿着房子绕到侧面,双手握着枪,不过枪离她的身体很近(在墙角运动时,绝不能把枪举在身前,因为这样对手会把你的枪打落;电影镜头里的持枪动作都是错的)。她快速扫视了四周。房子侧面没有危险。然后她转到房子后面,小心地将脚上的黑皮靴踩在覆盖着厚厚积雪的便道上。
她停了一下,听了听动静。
没错,肯定是脚步声。那人走得很犹豫,也许是朝后门走去的。
脚步停了一下。又走了一步。再次停了下来。
准备行动,萨克斯心里默默地说。
她缓缓地向房子的后墙角移过去。
这时,她的一只脚在冰面上滑了一下。虽然只滑出去几英寸,但她不自觉地轻声哼了一下。她想,不会被人听到的。
但还是被闯入者听到了。
她听到有人大步穿过后院跑走,在雪地里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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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保持蹲姿,以免对方有诈,引她现身成为靶子——她打量了一下墙角四周,然后猛地举起手枪。她看到一个穿牛仔裤、厚夹克的瘦高男人,正穿过雪地疾跑而去。
该死……她很讨厌追赶逃犯。萨克斯个子很高,但关节却不灵光——有关节炎——这种体型和体质的组合使她每次跑步都是活受罪。
“警察!站住!”她拔腿追了上去。
萨克斯只能独自去追赶。她没有将自己的行踪通知西切斯特警方。她只能通过911报警电话来请求支援,但她已经没时间这样做了。
“最后一次警告。站住!”
他们在空旷的后院里一前一后地奔跑着,然后跑进了房子后面的树林里。萨克斯大口地呼吸,感到肋骨下一阵刺痛,膝盖也令她疼痛不已。她拼尽全力地跑着,但那人在前面越跑越远。
糟了,要让这家伙溜掉了。
但这时老天帮忙了。一根从雪地里冒出来的树枝绊住了那人的鞋子,让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痛得大声喊叫,萨克斯在四十英尺外的地方都能听到。她跑了上来,大口喘着粗气,用格洛克手枪抵住了他的脖子。他不再扭动了。
“别伤着我!求求你了!”
“嘘——”
萨克斯掏出手铐。
“双手放到身后。”
他斜眼瞄了一下。“别伤害我。我什么都没做!”
“把手伸过来。”
他照办了,但动作很别扭,说明他以前可能从未戴过手铐。他比萨克斯想象得要年轻——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脸上长着粉刺。
“别伤害我,求你了!”
萨克斯终于缓过气来,开始搜查这个男孩。身上没有身份证件,没有武器,也没有毒品。有些钱,还有一串钥匙。“你叫什么名字?”
“格雷格。”
“姓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威瑟斯庞。”
“你住在附近吗?”
他喘息着,一口接一口地深呼吸着,同时朝右边点了点头。“我住在那所房子里,是克里莱家的隔壁邻居。”
“你多大了?”
“十六岁。”
“刚才为什么要跑?”
“我也不知道。我被吓坏了。”
“你没听见我说我是警察吗?”
“听见了,但你看起来不像警察……竟然是个女警察。你真是警察吗?”
她出示了自己的证件。“你去那座房子做什么?”
“我就住在隔壁。”
“这个你已经说过了。我问你去那房子干吗?”她把他拎坐在雪地上。他一脸的惶恐。
“我当时看到有人在屋里。我以为是克里莱太太或者是他们家别的什么人。我只是想去告诉她一些消息。后来我往里面瞧了瞧,于是就看到了你,还有你的枪。我吓坏了。我以为你和他们是一伙的。”
“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曾闯进他家。这就是我想告诉克里莱太太的消息。”
“闯进他家?”
“我见到两个家伙闯进那座房子。那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了。感恩节前后。”
“你报警了吗?”
“没有。我想我本该报警的。但我不想牵连进去。这些家伙看起来挺凶的。”
“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
“当时我在外面,在我家的后院里,我看到他们走到他家的后门,四下张望,然后,你知道他们那一套,就砸了锁,到里面去了。”
“白人,还是黑人?”
“我觉得应该是白人。我离他们还挺远的,看不清他们的脸。他们,你知道的,两个男人。穿着牛仔裤和夹克。其中一个块头更大一些。”
“头发什么颜色?”
“不清楚。”
“他们在里面呆了多久?”
“我估计有一个小时吧。”
“你看见他们的车了吗?”
“没有。”
“他们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
“拿了。音响、CD、电视机。我想,可能还有些游戏光盘。我能站起来吗?”
萨克斯把他拎了起来,押着他走回房子。她发现后门果然有撬痕,而且撬的手段很高明。
她扫视了一下四周。一台大屏幕电视原封不动地摆在起居室里。橱柜里还陈列着许多精美的瓷器。银餐具也还在,数量很多,而且都是纯银的。这样的盗窃行为似乎不合常理。他们是不是偷走几样东西来掩盖其他的目的呢?
她又检查了房子的一楼。这房子很整洁——除了壁炉。她注意到,这是那种燃气型的壁炉,但里面仍留有许多灰烬。如果用天然气生火的话,就不再需要纸张或引火物了。难道是盗贼生的火?
她没有碰壁炉里的东西,而是用手电向里面照了照:灰烬和一些烧焦的纸。
“你当时有没有发现这两个人在房里生火?”
“我不知道。也许吧。”
壁炉前还有条状的泥巴。她的汽车后备箱里有犯罪现场基本调查装备。她要在壁炉和桌子上提取指纹,收集灰烬、泥巴和其他所有可能帮助她破案的物证。
这时她的手机振动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林肯·莱姆给她发来了一条紧急的短消息,让她尽快返回市区。她回复了说已收到。
那两个人到底在这烧了什么东西?她盯着壁炉不停地想着。
“呃——”格雷格问,“嗯,我可以走了吗?”
萨克斯对他上下打量了一会,说:“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任何命案发生之后,警方都会对房主死亡当日的屋内财产进行彻底清点。”
“是吗?”他的目光垂了下去。
“一小时以后,我就会打电话给西切斯特警察局,让他们对着清单检查这里现有的物品。如果发现遗失了任何东西,他们就会给我打电话,而我则会把你的名字告诉他们,还要打电话给你的父母。”
“可是——”
“那两个人什么都没偷走,是不是?在他们离开以后,你从后门溜了进来,然后你顺手牵羊……你都拿了些什么?”
“我只是来借些东西。从托德的房间借的。”
“他是克里莱先生的儿子吗?”
“是的。里面有一盘游戏本来就是我的。他从没还给我。”
“那么那两个人呢?他们有没有拿走什么?”
男孩犹豫了一下。“好像没拿。”
萨克斯打开了他的手铐,说,“待会你要把所有东西都还回来。放在车库里。我不锁那儿的门。”
“噢,行,好的。我保证,”男孩语无伦次地说,“一定……只是……”他哭了起来。“问题是,我还吃了他家的蛋糕。在冰箱里找到的。我不知道……我再买一块还回来。”
萨克斯说:“警察不会登记食物的。”
“真的不登记吗?”
“把别的东西还回来就行了。”
“我保证还。真的。”他用袖子擦了擦脸。
男孩抬脚要离开。她问:“还有个问题。当你听说克里莱先生自杀的消息时,你感到吃惊吗?”
“嗯,是的。”
“为什么?” 棒槌学堂·出品
男孩笑了一下。“他有一辆740型的好车。我的意思是,那种加长型的车。开这种宝马车的人,谁会自杀呢,对不对?”
第四章 [上午 9:43]
这些杀人的手法很残忍。
艾米莉亚·萨克斯见过各种各样的杀人场面,至少她认为自己一切都见识过了。但是,这两起案子却是她能想起来的最为血腥的场面。
她在西切斯特就跟莱姆通过电话,他让她立刻赶到曼哈顿下城区,以便调查两个凶案现场。这两起案子都是一个自称为钟表匠的家伙所为,但一前一后显然间隔了好几个小时。
萨克斯先勘查了较为容易处理的一处现场——哈得孙河边的一座码头。当然,这里也很棘手:尸体不见了,大部分痕迹都被河面上凛冽的寒风吹散或污染了。她从所有角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她注意到原先放钟的地方——她很恼火,因为排爆队早些时候来取钟时,已经将现场破坏了。不过别无他法,这可是个有爆炸嫌疑的装置。
她也找到了凶手留下的纸条,不过已经有部分被血浸过了。接着,她从冻结的血液中取了样。她发现,当时悬在河面上方的受害者在挣扎时,曾在码头上留下了指甲的划痕。她找到了一截断裂的指甲——形状宽而短,没有修饰过,说明受害者系男性。
凶手应该是从保护码头的铁链护栏处闯进来的。萨克斯从那里取了一块金属样本,以便检查作案工具留下的痕迹。她在闯入地点和冻结的血迹附近都没发现指纹、鞋印或汽车轮胎碾压的痕迹。
还没有发现目击者。 棒槌学堂·出品
验尸官报告说,如果受害者真的跌进了哈得孙河里,而且很有可能真的这么发生了,那么他就会在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之内死于体温过低。纽约警察局的潜水员和海岸警卫队还在水下继续搜寻受害者的尸体和任何有用的证据。
萨克斯又来到第二处案发现场,即百老汇大街附近、从雪松街延伸出去的一条小巷子。死者是西奥多·亚当斯,三十五六岁,尸体仰面躺着,嘴里塞着胶带,脚踝和手腕也被捆了起来。凶手在旁边大楼的消防楼梯上搭了根绳子垂下来,离他有十英尺高,末端系着一根重重的、长达六英尺的金属杠,杠的两端都有孔,看起来就像是针眼。
凶手将这金属杠吊在受害者喉咙的正上方。绳子的另一端则放在受害者的手中。西奥多被绑住了,所以他无法从铁杠下抽出身来。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拼尽全身力气向上拽住巨大的铁杠,希望碰巧路过这里的人来解救他。
但是那天夜里没人经过这里。
他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而那段铁杠还一直压迫着他的脖颈,直到他的尸体在12月的严寒中冻得非常僵硬。他的脖子在沉重金属杠的挤压下,只剩下大约一英寸的厚度。
他脸色惨白,两眼无神,透露着死亡的讯息,但萨克斯能想象出,在他挣扎求生的那十到十五分钟里,他的脸上会有什么样的表情:一定会因为用力而涨得通红,然后又被压得脸色发紫,眼球外凸。
到底什么人会用这些手段来杀人呢,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延长受害者死亡的过程呢?
萨克斯穿着白色的杜邦“特卫强”防护服,以免自己的衣服和头发破坏了现场。她调整好证据采集设备,同时和来自纽约警察局的两名同事讨论了现场的情况。这两位警察分别名叫南茜·辛普森和弗兰克·瑞特格,他们都在总部位于皇后区的犯罪现场调查总部工作。他们附近停放着犯罪现场部的快速反应勘查车——一辆大型的厢式车,里面装满了必备的刑侦设备。
她在自己的双脚上缠上橡胶带,以便和罪犯的足迹区分开来。(这也是莱姆的主意。“不过,为什么要费这个周折呢?莱姆,我穿着‘特卫强’防护服呢,又不是穿着逛街的便鞋。”萨克斯曾发表过她的反对意见。莱姆不耐烦地看着她说:“哦,对不起,我想罪犯们永远都不会想到去买‘特卫强’防护服的。一套要值多少钱,萨克斯?四十九点九五美元?”)
萨克斯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两起凶案要么属于有组织犯罪,要么就是精神变态者所为;前者通常会出现与这里情况类似的犯罪团伙标记,以便向敌对的团伙发出信号。而另一方面,如果这是个反社会的变态家伙,那么他会出于幻想或满足欲望的需要,费尽心机来布置杀人现场,也许这正是虐待狂的表现——如果案情涉及性侵犯的话——或者凶手只是为了残忍而残忍,并没有任何性欲的动机。根据她多年的街头现场调查经验,这种让受害者承受痛苦的行为本身,就能令加害者感受到发泄淫威的快感,甚至变得施虐成瘾。
罗恩·普拉斯基身穿警服,外套皮夹克,朝她走了过来。这位一头金发的纽约巡警身材修长,年轻精干,曾在克里莱案件调查期间帮过萨克斯,而且随时待命参与莱姆经办的案件。他曾与一名罪犯发生过激烈搏斗,因此受伤住院,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警察局安排他享受伤残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