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过一本关于他的书。”

“没错。他是一名在不同的疗养院里杀害了六位老妇人的医生。警方怀疑了他两三个月之后才逮捕他,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哈丽特和他成了好朋友。我觉得她对杀人犯有一种吸引力。”

“那她欣赏他们吗?”

“我觉得没到那个程度,但她肯定对他们也很有兴趣。”

“她告诉过我,她觉得罪犯们很乏味。”我插话道。这是哈丽特在派对上跟我短暂交谈时说的。再一次,我又想起不久之前,她手里拿着饮料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对于哈丽特,所有的一切最终都会变得乏味。朋友、同事、丈夫……包括我!这是因为她自恃过高。”

“亚瑟·斯罗索比也在报社工作过。”

“没错。我参加了他们的婚礼。既然你提到了,我就说一下,他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哈丽特不可能满足于只有一个男人,我确信亚瑟知道她在外面乱搞。”

“她有外遇吗?”

“霍桑先生,别那么大惊小怪。她以前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我也有些迷恋她!她身上有种气质——能量满满、野心勃勃,我也说不清楚。她利用性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不会让任何事阻挡她的道路。”

“她和弗兰克·海伍德有婚外情吗?”

“意料之中。老实说,我不太清楚。他们确实关系亲密。他经常带她去剧院,所以她才有了当评论家的想法。我说她疯了。为什么要把现实生活的戏剧换成一群在舞台上的跳梁小丑?而且,她太因循守旧,太固执己见了,不适合当戏剧评论家。弗兰克去世后,她评论的第一部剧是关于女同性恋的爱情故事,她将这部剧痛批了一顿——不是因为戏糟糕,而是因为她不赞同这个主题。我觉得她还是坚持原来的路线更好,但她不听我的。”

“是弗兰克·海伍德引荐,她才去了莫克翰希思吗?”

“你是指那位老师被杀的时候?是的,是弗兰克。他住在那个村子里。”

“她写的书有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天哪,太有了!朗赫斯特一家和他们的律师扬言要控告她诽谤。莫克翰村庄的信托也写过信来。她甚至把当地的国会议员都牵扯了进来。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就像她预料的那样。当你读她的作品时,你可能不喜欢,可能觉得有些可怕,但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总是把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

“她在《阿古斯报》做了多久的戏剧评论家?”

“不到一年半。她没有等多久就离开了,但我怀疑她只是把报社的职位当作跳板。我说过——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不想给她那个职位,但她逼得我别无选择。弗兰克去世后的那周——顺便说一句,她写了他的讣告——她到我的办公室给出最后通牒:要么接受她的条件,要么就彻底失去她。”

“你能告诉我一些关于弗兰克·海伍德死亡的信息吗?”

外面天色渐晚。彩色的玻璃窗慢慢失去了轮廓,圣母玛利亚和她的侍从天使逐渐消失在阴影中。阿德里安·威尔斯伸手打开了一盏万向灯。

“你问这个真是巧了。就在这周,我才刚刚谈论过这件事。我甚至想到我可能会向警察透露一点线索。”

“你是说……卡拉·格伦肖吗?”我问。

“谁?我没听过这个名字。我还只是有个念头……”

“什么念头?”我希望自己听起来没有太过惊慌。

“我相信你们也知道,弗兰克·海伍德死于食物中毒。严格来说,死因是心脏衰竭。他是个老烟鬼,而且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锻炼,所以身体不好。心脏衰竭也不意外。更关键的是,他当时正在一家臭名昭著的印度餐厅就餐。就是圣尼古拉斯市场附近的贾玛哈尔餐厅。那家餐厅人气很旺,尤其布里斯托尔的学生都喜欢去那里。但是健康与安全机构曾多次造访,对这家餐厅颇有微词。我们的美食评论家称之为‘死亡哈尔’。

“导致弗兰克死亡的心脏病发作是因为一道有问题的咖喱羊肉。哈丽特那天晚上和他在一起,也感到了不适,尽管她只在圣迈克尔医院住了一个晚上。几天后,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看起来很糟糕。餐厅是她选的,她无比内疚。她把他的死归咎到自己身上。”

“是食物中毒,而且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你为什么认为警察会感兴趣呢?”

“因为哈丽特也被杀了!”他的语气听起来似乎答案很明显,“这让我开始思考。你看,我听到一个传闻,她可能是因为写的东西——一篇评论而被害。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荒谬,但弗兰克去世的前一周,他跟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关于他写的东西——是的,他有点刻薄。哈丽特的这点就是从他那儿学到的:享受那种揭人伤疤的快感。那时,我们两个人正喝着啤酒,他提到了他看过的一部时长很短的戏剧——他对那部剧真的很不满意。‘如果那个作者提着镐来报复我,我一点也不惊讶。’他只是开玩笑。但一个星期后……砰!

“也许是我了。这就是太闲带来的后果——但也确实让人思考。我们开过贾玛哈尔的玩笑,但之前那里从没死过人。当时也没有警方去调查,因为两个人都病了——不只是弗兰克——而且不管怎么说,他是由于心脏病离世的。你是个侦探。你觉得呢?一位不满的作家跟着他们进入餐厅,往咖喱里放了些东西。对恶评的报复。”

“我想你应该不记得内容了吧?”霍桑问。

“事实上,我记得。时长只有一个小时。故事发生在一座青少年监狱,一群少年犯演绎着《真诚的重要性》。弗兰克说这是他看过的最匪夷所思的情节,问题就在这里,他暗示这部剧的作家可能有精神问题。剧名叫作《手提包》。”

“那你知道是谁写的吗?”

在他回答前,我截下话头。

“是我。”

 

 

第二十二章

 

 

安全屋

 

 

回伦敦的路上我一直闷闷不乐。阿德里安·威尔斯猜测我是一个连环杀手,专门杀害不喜欢我作品的评论家,这个荒谬的言论霍桑当然不会相信——反正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霍桑什么也没说,只是拿出了他的iPad,不紧不慢地翻阅着哈丽特·斯罗索比的书。

顺便说一下,我对《手提包》非常自豪,这是我为国家剧院的“新联系”计划创作的第一部短剧,后来在巴斯的青年剧院节上演出了一周。正如威尔斯所说,它讲述了一群关押在监狱里的孩子的故事。他们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就是演出王尔德的杰作,他们认为这样会让自己看起来跟正常的孩子一样。可悲的是:他们一个字也听不懂。这是一部关于失败和永不屈服的作品。

我从来没有看过弗兰克·海伍德的评论。

我和霍桑在帕丁顿车站分别,霍桑答应第二天会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乘地铁回到法灵顿。当我从地铁站爬上街道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天已经黑了。我整个人筋疲力尽。由于是周五,而且雨终于停了,人行道上挤满了在城堡酒吧和三个罗盘酒吧外面喝酒的上班族。我正准备走到牛过街时,手机突然响起了短信的嘀嘀声。我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是凯文·查克拉博蒂发来的消息。

安东尼——坏消息。朗伯斯法医科学实验室已恢复运作。格伦肖确认了头发的结果匹配。建议你赶紧撤离。

凯文。

当我还在盯着屏幕,两辆警车闪着警灯飞驰过拐角。地铁站的入口前面是个行人区域,所以他们没有看到我。但我清楚地看见他们急刹车停下,卡拉·格伦肖探长和米尔斯探员从第一辆车里冲出来,两名制服警员从后面的车里下来。我满心恐惧地看着他们按响了门铃。我还没有告诉妻子这些事,她会如何应对呢?

在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下意识地转身朝另一个方向疾步走去,尽量与卡拉·格伦肖拉开距离。我产生了一种诡异的割裂感。就在刚才,我还是人群中的一员,朝着家的方向奔走。此刻我却成了警方的通缉犯!我孑孓独行,但实际情况比这更糟糕。我感觉有一台高高在上的全视摄像头正录制着地上的画面,而我正在屏幕前盯着自己。我意识到此刻的我就像个逃犯,于是强迫自己放慢脚步。如果有人看到了警车,然后再看到我,二者之间的关联就不言自明了。

我转进前一晚乔丹·威廉姆斯出现的小巷,回到我俩相遇的那座公园。我需要找个地方坐下来想想,我知道晚上的这个时间那里的人比较少。此刻我心中最强烈的念头就是我不能回到托普德尔街去,不仅仅是因为肮脏和羞辱,而是如果我再身陷其中,就不会只是二十四小时的事了。霍桑不会再来救我。卡拉也有了充分的证据。那些证据会被法庭采信吗?当然会!托普德尔街是走向监狱生活的第一步。

公园已经关了,我绝望地坐在人行道边。

所有这一切都太令人抓狂了。我没有杀人,但匕首、指纹、头发、日本樱花和闭路电视影像却处处证明了我的嫌疑。我有杀人动机。有证人可以证明我曾威胁过哈丽特·斯罗索比;还有证人可以证明我赞同她该死的观点。而且,这些还没把我谋杀的第一个受害人考虑在内——布里斯托尔《阿古斯报》的评论家弗兰克·海伍德。我百口莫辩。如果我是陪审团,也会判定自己有罪。

我不知道在那里待了多久。也许卡拉已经离开,我可以溜进家门,躲在床底。可惜这套公寓没有后门,甚至没有可以让我爬进去的窗户。我不敢回到牛过街去,那里可能会有警察整夜蹲守。最后,我做了一件最开始就应该做的事——拿出手机给我的妻子打电话。

她在第二声铃响时接起了电话。“安东尼?你在哪儿?”

“卡拉·格伦肖还在吗?”

“嗯,她还在。”她接着说,“你为什么这么做?”

“做什么?”

“谋杀那个评论家!”

“什么?我根本没接近过她!你真的认为我和案子有关吗?!”

“警方似乎认为他们胜券在握。”

“你相信他们,却不相信我?”

“那个,我知道那篇差评让你很焦虑。”

“但我不会焦虑到去杀人!”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以为你不想知道。”

“你说得都对!我真是太失望了——”

我本想继续说下去,但卡拉·格伦肖从吉尔手中夺走了电话。“你在哪儿,安东尼?”

“我不会告诉你的。”

“你逃不掉的。整个伦敦都在找你。如果你能自首,局面会对你更有利。”

“我不想和你说话。我要和吉尔说话。”

“她很难过。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你为什么不去死,卡拉!”

“你是在威胁我吗?”她停顿了一下,“你在附近?”

我挂断了电话。她的最后一个问题吓到我了。难道她能追踪通话?我在很多电影中看过那样的场景,警察一直让嫌疑人说话拖延时间,以便可以追踪信号——事实上,我也写过这样的情节。我一直想知道具体需要多长时间——也许现在警方正在实时追踪。我得动起来。我站起身,沿着原路往回走。

但我没有去车站,那是他们第一个会去找我的地方。相反,我朝霍尔本的方向走去。如果我想把自己淹没在人群中,那么市中心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任何地方都比法灵顿安全。可恨的是,我今天穿着牛仔裤和套头毛衣,要是穿的连帽衫或者出门戴了棒球帽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遮住头部。所幸作家很少受邀上电视,而且我上一次在电视上露脸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我把手插进口袋,低头盯着人行道,希望没有人能认出我来。

走了几分钟之后,我开始琢磨我这是在做什么。我打算在哪里过夜呢?住酒店是不可能的,估计我还没到房间,前台就把我上报了。我在城里有几个朋友,但我不确定是否要把他们牵扯进来,毕竟可能会引来警察给他们带去麻烦——而且,卡拉·格伦肖几分钟前还拿着我妻子的手机。很可能她会记下吉尔所有的联系人,然后挨家挨户去排查。我能去萨福克找我姐姐吗?不行,那样就得去车站和乘火车。

走到查尔斯街时,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我需要藏身之处——一间安全屋,而只有一个地方可能会向我敞开大门。我毫不犹豫地朝着河边走去,返回到黑衣修士桥。那是我感到最暴露的地方,水面之上,又空旷开阔,人行道上只有我一个人,车辆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可以看到前方多吉特酒吧的灯光,那就是我要去的地方。我加快脚步,希望早点结束这段行程。现在唯一的问题是——霍桑会让我进去吗?

他极其注重隐私。认识他以来,我只进过他的公寓四五次,而且他的待客之道仅限于厨房里的一块奇巧巧克力……虽然有那么一次,他招待过我一杯朗姆酒加可乐。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多余的房间。有没有可能卡拉·格伦肖知道他住在哪里?不太可能。霍桑绝对不会把他的住址告诉她;公寓属于海外的一个人,不在他名下;他没有支付任何房租;产权证上没有他的名字——甚至水电费账单上也没有。我越想越觉得瑞沃考特是全伦敦最安全的地方。但我仍然很紧张。虽然事发以来,霍桑从来没有全力维护过我的清白,但他肯定不会在深夜把我拒之门外。

我走到前门,按响门铃。没人回应,我开始在想他可能不在家、可能睡着了,或者只是不想回应。但是很快,扬声器里传出了遥远又刺耳的声音。“托尼!”我不需要说话,他已经在监控中看到了我。

他听起来并不惊讶。

我把脸贴在扬声器上,声音中的焦急呼之欲出。“我需要进去,”我说,“卡拉·格伦肖在我家,凯文发短信跟我说,他们拿到DNA结果了。他们要逮捕我。我需要一个地方躲一下!”

一阵沉默。

“很抱歉,托尼,不行。”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早该知道他不会让我进去。与此同时,我觉得这句话似曾相识,他表达的方式好像在提醒我什么似的。随即我想起来了,这就是我跟他说不再写书时说的话。浑蛋!他选择在这个时候报复我。

这次,我实在忍不了了。“霍桑,如果你不让我进去,我发誓再也不理你了。你可以永远忘记奥尔德尼岛,我会撕毁我们的合约,不再写第三本书。永远不会。”

“我以为你已经开始写了。”

“我会将它付之一炬。”

“你听起来情绪很糟。”

“我当然情绪很糟!我正在被警察追捕。快让我进去!”

又是一阵漫长的沉默。我想尖叫,但随后传来振奋人心的电子锁的嗡鸣声。我推开门,一下子冲进接待区。我走过去时电梯已经到了,不知道是不是霍桑按下来的。所幸四下无人,没人看见我进来。我钻进电梯,一个人上到十二楼。

霍桑正站在走廊上等着我。他还是白天的装束,只是换了一件灰色V领针织衫。他看上去紧张兮兮。“快点,老兄,”他轻声说,“别被人看见。”

有半秒钟的时间,我以为他是认真的。然后我意识到,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享受着这一切。我还记得他刚来托普德尔街时是多么不屑一顾,他一生中唯一打过的东西就是电脑键盘。我成为逃犯的想法让他觉得很好玩。而当下,环顾四周,鬼鬼祟祟地关上门——他只是在表演。

我们走进客厅,我看见桌上摆着他的iPad,周围是他正在组装的军用车模型的复杂零件。我敲门时,他应该正在读哈丽特·斯罗索比的书。无论如何,这总算是个好消息。他仍在全力调查。

“霍桑,”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稳定,“我今晚得借宿在这儿。我回不了家。卡拉·格伦肖在我家,跟我的妻子在一起!我也不能去酒店。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他悲伤地看着我。“我不确定,老兄。如果警方发出你的逮捕令,收留你就涉嫌违法。这可能会让我成为共犯。”

“你担心违法?”我几乎冲他嚷起来,“你因为把一个恋童癖推下楼梯被警局开除,后来你还劝诱他自杀了。还有,你经常入侵警方的计算机系统!你在开玩笑,对吧?除了是个侦探,你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你得帮我。我本以为我们是一伙的。因为你,我已经住过两次院了。我们一起做过那么多事——难道对你一点意义都没有吗?”

让我震惊的是,我感到眼泪刺痛了我的眼眶。这又是无比漫长的一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会陷入这样的境地。

“放松点,老兄。喝一杯?”

“你有什么喝的?”我祈祷不会又是一杯朗姆酒加可乐。

“我有些格拉帕。”

“格拉帕?”

“就是意大利白兰地。”

“我知道那是什么。”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吧,麻烦给我来杯格拉帕。”

“稍等。”

他离开了房间,而我仔细看着眼前的模型。那要么是个坦克,要么是某种移动式火箭发射装置。他还没组装多少,看不出具体是什么,此刻我也没有心情去理清剩下的八九十个散落的零件。房间一如既往地空荡。霍桑没有拉窗帘——这里根本没有窗帘。我依稀能看到泰晤士河闪烁的光亮。今天可能是满月,尽管之前我完全没有注意过。

霍桑回来了,一只手里端着一杯浸着冰块的清澈液体,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小碗。他把东西都放了下来。“给你,老兄。我猜你会喜欢小米饼。”

“你真是太好了。”

碗里有十几块小米饼。在它们的提醒下,我想起自己还没有吃晚饭,也想起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霍桑,”我说,“告诉我到底是谁杀了哈丽特·斯罗索比。”

他皱了皱眉,说:“我也希望我能告诉你。”

“你肯定知道!我们和所有人都聊过了,还去了莫克翰希思。通常来说,这种时候你就知道了……”

“呃,这次有点棘手。实话跟你说:有三个主要嫌疑人。”

“别告诉我我是其中之一。”

他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我喝了一口格拉帕,又甜又腻,喉咙有点烧痛。酒精对我一点作用也没有。“我还是自首吧。”我说。

“没必要这么悲观。”霍桑试图表现得欢快起来。

“我还能做什么?如果你不让我留下的话……”

终于,他似乎对我产生了同情。“听着,老兄。我不习惯有客人在我这里过夜。那不是我的行事风格。而且我这儿只有一间多余的卧室。”

“有张床就行!”

“不是这样……”他内心挣扎着。最终他似乎下定了决心,“好吧。我给你安排一晚。但只因为是你,对其他人我可不会这么做。”

“谢谢。”我是真心的。我觉得我连离开的体力都没有了。

“你想吃点东西吗?”

“我吃不下。”

“那也好。冰箱里什么都没有。”

“霍桑,求你告诉我吧。有三个嫌疑人,如果不算上我,就是两个。你肯定有办法……”

“我们明天早上再谈这个。我要早起。”

“但是你肯定已经掌握了所有的事实!”

“其实,老兄,这就是问题所在。事实,正是让我困惑的原因。事实太多了,不可能全部正确,我得梳理梳理。”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他不想再多说了,我也不想步步紧逼给他施加更多的压力。我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格拉帕,希望能够助我入睡。随后我跟着霍桑走出厨房,穿过对面短短的走廊。那里有三扇我从未见过的门。

霍桑指了指最远的那扇,说:“那个是我的房间。旁边是一个客用浴室。我给你找一个牙刷。你住这儿吧。”

他打开了最近的那扇门。

“我希望你不要谈论我住在哪儿或者怎么住,明白吗?我绝对不想在你的书里看到这个。”

“我没在写书。”

他没有说话。我走了进去。

我一眼就认出这是他儿子的房间。屋里有单人床、阿森纳球队的被子、长颈鹿毛绒玩具、漫威超级英雄的海报以及不少书。不同于公寓里的其他区域,这个房间是精心装饰过的,非常适合小男孩居住。虽然空间不大,但很温馨。角落里有一张小书桌。墙壁是蓝色的,天花板上贴着恒星和行星。

我刚要转身对霍桑说些什么,发现他已经走开了,还轻轻地带上了房门。我觉得自己像强行闯进了这个房间,感觉自己很过分。我对他的儿子威廉所知寥寥,但霍桑曾告诉过我他们父子很亲密,威廉有时会在他家过夜。而我却住进了这个房间,这样是不对的。我看到相框里有张照片,于是拿起来看了看。威廉是个帅气的男孩子,长得很像妈妈。我曾经见过他妈妈一次。照片是在动物园拍的,威廉一头金发,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正和霍桑手牵手,两人一起看着长颈鹿。也许毛绒玩具就是那个时候买的。不知道拍照片的人是谁。

现在退出房间已经太迟了。我脱下衣服,爬到床上。在关灯之前,我瞥了一眼满墙的书架。霍桑曾经说威廉不看我的书,但那里却有我的全部作品,或者至少有十五本:“亚历克斯·莱德”系列、“钻石兄弟”系列、神话传说集、《祖母》还有《葛若思汉姆农庄》。看起来那些书被翻阅了很多遍。

意想不到的是,我几乎一秒入睡。我想我的精神和体力都透支了。当我躺在狭窄的床上,脚还露在被子外面时,我最后一个清醒的想法是:我竟然住在霍桑的家里,而他此刻就在离我几扇门之外的床上。在过去的四天里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但这才是其中最不可思议的。

 

 

第二十三章

 

 

对事不对人

 

 

我睁开眼睛,看见了星星。过了一会儿我才记起这是粘在威廉房间天花板上的恒星和行星,而我此刻正睡在他的床上。我双脚冰冷,因为被子只盖到了脚踝;由于睡觉姿势很不舒服,脖子也阵阵酸疼——尽管能睡着已经实属奇迹。空腹喝的一大杯格拉帕显然起了作用,但也在我口中留下了难闻的味道。我该刷牙了。

我翻了个身,听到身下的弹簧嘎吱作响。霍桑给儿子买的是一张老式铁架床,看起来像是从寄宿学校或军营弄来的。有那么一瞬间,我就躺在那里,感受着周围全然的寂静。每座房子都有自己的声音,对于居住其中的人来说,这些声音会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在克莱肯威尔的公寓,它的声音是管道加热时的咔嗒声、狗狗等着出门的咕咕声、妻子在跑步机上的喘气声,还有厨房收音机里尼克·罗宾逊的播报声。而这里,什么都没有。我仔细听着,周围鸦雀无声。不知道霍桑是不是出门了。

我起身坐在床沿上,穿着自己的内衣裤待在别人的房间里,感觉有些不自在。我没有新的衣服可换,于是套上了前一天的牛仔裤和套头毛衣。我轻轻打开房门,向空无一人的走廊张望。霍桑的卧室房门紧闭,但客用浴室开着门。我走进去,看见马桶座上整齐地叠放着一条毛巾,旁边摆着牙刷和牙膏。不得不说,浴室非常干净,就像从没用过一样。想必这是为威廉准备的,他来时会用。这让我了解到了关于霍桑的一些事,虽然我早有察觉,但没有完全意识到。他有洁癖。或许这也是他很少在公共场所用餐的原因——出于对病菌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