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着说:“有时候需要五年。或者七年,甚至更长。但值得等。是的,值得等。”
她盯着他。“七年。”
“等这棵树长大了,我就把它嫁接出去。把它的‘后代’栽到别的地方,”罗柏点点头说,“无论我住到哪儿,都会把这棵龙眼树的枝条种到哪儿。”
“你是说回中国的时候也会带着?”
他笑了起来,就像一只鹅喔喔喔地叫。“不。中国不需要更多的龙眼树。这个地方需要。听说稍微往南一点的地方,大山里,土壤肥沃。人们已经在那儿种植香蕉和大量的甘蔗。等存够钱,我就去那儿。”他耸了耸肩,“用不了多久,黄金就会采完。迟早的事儿。到那时罗柏也就准备好了。”
她一边帮罗柏往筐里装豆夹,一边琢磨他的人生态度。他怎么会想到留在这个国家呢?她瞅着他被太阳晒黑了的光滑的皮肤,瞅着他微微张开、显得很轻松的嘴巴,瞅着他皱巴巴的喉咙上流淌的汗水,心里想,也许没有亲人在大洋彼岸等他。也许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亲人。听说不少同胞是因为逃离暴力、无家可归,才来到这个地方。但是对她而言,从来没有想过不回中国。
罗柏把一个大蕉放在豆夹上,特意告诉她,晚餐时吃。
“我差点忘了。”她在裤兜里翻了翻,掏出一包袋装食物——这次是一根腌香肠——然后取出一头大蒜,“刚来了一箱子货。吉米估计你可能想要一些。”
切肉刀砰的一声落在砧板上,吉米把青蛙肉切成小块。“就像我妈妈常说的那样,饭已经煮好了。阿凯,搞定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生气。”
莺剥了一头大蒜,切成薄片,蒜汁粘在指尖上,刺痛了眼睛。
阿凯呷了一口米酒,脸涨得通红。“这不公平。我们得做点什么。写一份请愿书,要求他们取消令人讨厌的税收。我无法相信我们的税率居然比从其他国家来的人高那么多。简直不敢相信。太不公平了!许多淘金的人和我们一样都是外国人,说外国话,吃不同的食物……”
“可他们是白人。”
“是的,他们是白人。”
莺端着木板走到火炉旁。“现在放大蒜吗,吉米?”她叫他吉米,不像阿凯,阿凯坚持叫他的中文名——会兴。吉米告诉她,在店里要叫他的英文名字。
“是的,是的。”他回答道,拿起大蕉,慢慢地剥皮。
“上周他们在你家门前墙上写的那几个字呢,会兴?”阿凯说。
莺把大蒜刮进炒锅里冒着泡的油里,想起她擦掉门板上用红油漆潦潦草草写着“滚回中国”四个字的时候,手指上仿佛沾满了鲜血。她闻了闻手上的大蒜味,把指尖放在舌头上,那里是生大蒜烧焦的地方。
“我不相信这是白人写的,阿凯。”吉米说。
“不是白人,是谁呢?”阿凯提高嗓门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怀疑是不是另一个店主为了竞争,想除掉我。”
“你是说隔壁的叶,还是张龙?”
“别再想它了。都过去了。你,阿凯,现在有足够的财富了。”他安慰地说,“你为什么不回家?找个好老婆,生几个孩子。我得说,要想生出漂亮的孩子,必须找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来弥补你的缺点。”他对阿凯笑了笑。
但阿凯不会改变主意。“我还是认为是那些红头发恶魔干的。”他咂着嘴说,“有条法律,会兴。有条法律说,他们应该像我们对待他们一样对待我们。但是这些卑鄙的家伙虽然想在我们的土地上被善待,却不会回报。叶守贵和他的人昨天晚上还在谈论这件事情。”
吉米把肉放进锅里。莺吸吮着手指,肚子被蒸腾起来的香气引得咕咕叫。
“朋友,这种事儿,别太投入。也许你应该回国休息一段时间。以后再来。”
阿凯靠铁皮墙站着。“但我喜欢这里。”
吉米笑着把饭菜分到三个碗里。“你喜欢赌博。喜欢和新朋友一起吃喝玩乐。不喜欢这份工作。”
“不对,会兴!”阿凯提高了声音,有点刺耳,“我挖得很辛苦。我帮助别人。不管怎么说,我喜欢这里的天气,喜欢这个忙碌的小镇。”
“你喜欢那种不受父亲的期望或者传统的束缚的感觉。”吉米开玩笑说。
阿凯勉强笑了笑。“你说得对,朋友。”
“这么说,抱怨白人的法律也没有用。他们虽然对我们额外收税,但还有很多东西可供我们享用。”
“会兴,你说得不对。你知道河边住着多少可怜的乞丐吗?他们像被海浪抛到岸上的一千条咸银鱼——饥饿而绝望。”他闷闷不乐,用筷子把米饭往嘴里扒拉。
莺啃着一根小骨头上的肉,想知道吉米是否也梦想留在这里。她没有资格问他,所以只能闭口不谈,专心吃饭。她不知道等她回家,淑会有多高。她甚至纳闷还能不能认出弟弟妹妹。当然,来成的胎记她永远不会忘记,紫红色。但是妹妹呢?
阿凯用手指而不是用筷子夹起青蛙肉。莺很惊讶,吉米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莺在吉米的店里已经待了一段时间,知道吉米很有品位。他让她想起村里教来悦读书的那个先生。吉米像鹤一样优雅,脸很长,皮肤柔软,头顶的头发有点稀疏。眼镜后面,一双眼睛和蔼可亲。他不允许在商店里吐痰,抽烟,说脏话。脸和手必须洗得干干净净。莺第一天来店里,他就递给她一套新衣服,让她把身上那套破衣烂衫扔进火堆里烧掉。他还给了她一桶水和一块布,让她洗去身上的污垢。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黏附在皮肤上、渗透到衣服里的臭气有多难闻。每当想起这件事,她依然羞愧难当。
可是如果有欧洲人走进店里,莺注意到吉米简直变了个人。他满脸堆笑,点头哈腰。起初,莺对他结结巴巴的英语和曲意逢迎的样子感到尴尬,现在她意识到,低三下四只是保护自己的盾牌,不过是暂且成为他们期望的那个样子。
晚饭后,莺洗了碗,两个男人玩麻将去了。她打开装着白人顾客最喜欢的棕色粉末——吉米称之为可可——的盒子,往罐子里倒了一些咸李子,在货架上摆好。打扫完商店后,她去了趟厕所。那里面几乎和金矿旁边的小树林一样臭气难闻,但至少更私密,用帆布盖着。最后,她躺在后门旁边小屋的床上,想着母亲在蝉鸣中入梦。


第11章
醒醒,来悦。珊的嘴唇贴在他的耳朵上说。醒醒。
来悦翻了个身,搂住她温暖的身体。
她摇他的胳膊。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着急。
“来悦!醒醒!”来悦睁开眼睛,意识到他和另一个男人躺在一起——他和很多男人躺在一起,大概总共十二个人。他睡眼惺忪,凝视着站在身旁的阿凯。
“什么事?”
“来悦,我有消息要告诉你。赶快收拾一下,到外面来。”
来悦一骨碌爬起来。屋子里闷热很不舒服,和那么多寻梦的人一起躺在叶守贵商店后面的帐篷里。屁的臭味,变质食物的馊味。但这并不比一个人头脑清醒、无所事事更糟糕。雨不停地敲打着屋顶。叶的仆人,耀儿,掀开帐篷,又领进三位客人。晨光熹微,从门口照射进来。看来,来悦一晚上都在这里。他很惊讶,他能买得起的那一点点鸦片能维持这么久。
他看着耀儿称出豌豆大小的一块鸦片,拿走新来的客人的钱,然后小心翼翼地在烟灯上加热鸦片。鸦片变得金灿灿、甜丝丝,就像来悦头天晚上的梦境——昏沉与慵懒中,他梦见珊,梦见躺在桑园旁的田地里,梦见他和父亲一起抽烟。他的脑子好像一盆浆糊,用胳膊肘子支撑着爬起来,呻吟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绕过那些俯卧着的人,跌跌撞撞走出帐篷,融入灰蒙蒙的晨光之中。
阿凯递给他一个水壶,他一饮而尽,问道:“什么事?”
雨点打在他的脸上和光溜溜的头皮上。河水低低的奔腾声传到耳朵里,做早餐的篝火燃烧的味道、第一个烤好的面包的香味在鼻翼间缭绕。他饥肠辘辘,但强忍着,不让自己胃口大开。朦胧的睡意仿佛一块温暖的毯子终于从肩膀上拿开,现实生活的磨难又回到身边。
“昨天晚上我听说几个英国人在找一个挑夫和厨子,陪他们做一次勘测旅行。薪水听起来不错,我就把你的情况告诉了他们。”
“你跟他们都说了些什么?”说他一贫如洗?是个小偷?难道阿凯就是因为这些原因要借机除掉他吗?
珊又来了,对来悦说,冷静点。
“我告诉他们,我认识一个人——一个工作很努力的人——可以把活儿干得很好。”
来悦皱起眉头。“他们要去哪儿?”。
阿凯注视着他。“要走好多英里。他们找地方建牧牛站。你可能要离开几个月。”
就像一个装满占卜用的竹签的杯子在他耳边哗啦啦地响。一根竹签掉了出来。
来悦说:“这太不可思议了。”他靠在树皮粗糙的树干上,口干舌燥。“我不能离开莺那么久。还有珊。那只大鸟可能再次出现。如果我在这儿,它可以先把我带走。”
阿凯不明白来悦这话是什么意思,脸上的表情怪怪的。来悦对自己的话虽然很有把握,但实际上也是糊里糊涂,理不出个头绪。他不应该和阿凯说竹签上的暗语。刚才有没有提到珊?又一根竹签从杯子里掉了出来。“莺需要我保护。”他浑身直冒冷汗,努力想让阿凯明白他的意思。可阿凯还是不明白。因为不知道那些秘密,不知道照亮来悦那个世界的“神示”,自然不可能像来悦那样一点就通,更不知道他会面临多大的风险。
“莺在这儿干得很好,来悦。你弟弟有稳定的工作。会兴对他很好。”
“吉——米。”来悦嘲笑店主的英文名字,“向白鬼叩头的家伙。”
“这对他没坏处。他口袋里装的可不止一枚硬币。”
来悦瞪着阿凯。“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得了,我可以自己找工作。”
“当然有关系。你必须为你的家人和宗族着想。必须为莺着想。”阿凯转身要走,“那个人叫沙利文。你可以在帝国饭店找到他。早点去,一百个饥肠辘辘的人都等着干这活儿呢!”
来悦看着阿凯远去,擦去脸上的雨水。他顺着树干滑下,直到屁股着地。小镇在他周围慢慢苏醒。两个男人拿着引火用的火把迈着沉重的脚步从他身边走过。另外一些人站在一株古老的赤桉树下,等待配给他们的大米。他应该加入他们的队伍,但他不愿意,活该被辘辘饥肠折磨。
被雨水漂洗过的天空泛着青白。他凝视辽远的苍穹,尽管强光伤害了他疲倦的眼睛。一只鸟在树枝上呱呱呱地叫着,他吓了一跳,大张着嘴,搜寻着,满怀希望,希望……希望不是那只大黑鸟。
他知道那只鸟为什么在他们到达这个地方的那天出现在眼前。死亡。那只黑鸟象征着死亡。他知道。清楚地知道。
四只鹦鹉在树枝上争吵,撕碎的树叶像五彩纸屑一样飘落下来。鸟儿的尖叫声让他想起了那一天。
来悦比莺靠得更近,莺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很安全。他看到一个土著男人踉踉跄跄,低头看着白人步枪射入他胸膛的子弹炸开一个口子,无法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事情。他的血像石榴籽一样飞溅开来。另一个白人走上前,朝他的后脑勺开了一枪。三条杂种狗围着尸体转来转去,在灌木丛里吠叫着,咬啮着,侧滑、打滚。来悦看见那个黑女人爬上高高的树枝,吓得大声号叫。整棵树——树叶、树枝、羽毛似的花蕾——都和她一起颤抖。还有那只黑色的大鸟,冷眼旁观。来悦脑子里乱作一团,无法解读它是预言的先知,还是灾难的根源。但他确信那只黑鸟是因为她,才待在她身边。白人举起来复枪,瞄准她的时候,他明白它就是死神的使者。黑女人软绵绵的身体跌落到坚硬的林地上时,他明白它就是死神的使者!
来悦和别人一样害怕土著人。此刻,他松了一口气,这些白人似乎决心在杀害他的同胞之前,先把土著人干掉。可是那个女人呢?她结实的手臂、波浪般的头发在他眼前闪过,撕心裂肺的哭声在他耳边回响。
他满嘴苦涩,喘不过气来。必须回家!在这个被诅咒的地方,绝无安全之感。
你是个好人,来悦。你会做得最好。珊说。
“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珊。”来悦摸了摸他的荷包。只剩一枚硬币了。
你是个高尚的人,我的亲爱的。你会做正确的事情。
“我要尽快回中国!”
是的!是的!
“可我需要钱,珊。要不然找不到回家的路。”来悦想起阿凯的建议。“如果我和那些白鬼去,珊,就可以攒点钱。”
他闭上眼睛,内疚就像雨水浸湿的衬衫紧紧贴在他的身上。要是没有把所有积蓄都花在鸦片和赌博上就好了。一想到因为自私而没有给兄弟姐妹和母亲带来荣誉,他就难受得要命。他不值得他们原谅。他不配做任何让别人愉快的事,不配做任何善事。他应该挨鞭子,活受罪。要是有另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就好了。也许是同样的小耳朵,圆溜溜的脑袋,扁平的脸。但个子更高。或者更矮。或者一样高。哦,身高有什么关系?只要比别的兄弟姐妹年纪大——作为年纪最大的儿子,就该回家,就有责任拯救那个家,拥抱他们,养活他们,为他们变老。
跟那些白人去吧,来悦。
来悦眨了眨眼睛。钱庄联号。如果他千辛万苦,完成了这趟长途跋涉,族人就会收走他挣的钱。甚至分文不剩,全部拿走。也许他就欠人家那么多。他和莺。
不能让莺知道他的计划。也不能让吉米知道。尤其吉米。他有可能径直跑到三义堂,告诉他们,他从白人那里找到了工作。那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一定比现在更穷。
还有阿凯——他为什么要给他介绍这份工作呢?既然这么好,他为什么不自己去呢?他正设法除掉来悦。他想起阿凯临走时甩下的那句话——他应该对莺负责。莺一直和他学英语吗?也许他们都想除掉他。
仿佛有一群蚂蚁从他的心口窝爬出来,刺痛他的皮肉。难道他已经成了别人的负担?
他会去干白人那份工作。他会让阿凯和莺知道,他也能做对的事情。
你应该和他们一起去,亲爱的。最好别告诉任何人。等白人准备好了就跟他们走。
是的。他要离开这里。他不会和莺告别。如果她已经觉得哥哥成了负担,他就该这样不辞而别,不干出个样子不回来见她。
他朝树枝上瞥了一眼,看那只黑鸟还在不在那儿,下巴因长时间紧绷而疼痛。他摸了摸钱袋里最后一枚硬币,回头看了看帐篷烟馆,要再做一次梦,然后去找那个沙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