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试图吸引店老板的目光,和他做这笔买卖,这样就不必打扰老板娘了,但他径直从门口走到后面的房间。
“她可以等。”
梅里姆的目光又回到了那群女人身上。她们盯着她看。库珀太太又说了一遍:“她可以等。”
女人们越发紧紧地凑到一起,压低嗓门儿。梅里姆假装看商店墙上的广告,绷紧下巴,让脸上的表情保持平静。
库珀先生搬着一只木箱回到店里。梅里姆向柜台走过去。老板打开一捆斜纹布,一摞一摞整整齐齐叠起来。
“劳驾……”她刚开口,老板便说“对不起,小姐”,然后脑袋朝库珀太太点了点。“她会帮助你的。”他边说边拍了拍最后一条裤子,抱着空箱子扬长而去。
梅里姆后退几步,面红耳赤。
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女人大声叹了口气,看着梅里姆说:“好了,我想最好放你走吧,玛格丽特。”
“是啊,还是卖你的东西去吧。”
那几个女人离开商店,从梅里姆身边走过,故意躲着她,就像躲着一堆牛粪。
梅里姆颇有礼貌地微笑着走过去。但是库珀太太转过身,稀里哗啦打开装沙丁鱼罐头的箱子。箱子倒腾空了之后,又伸手从长凳下面拿出茶叶,把一罐罐茶叶摆到后面的架子上。干完之后,把围裙从腰间解开,和库珀先生一起回到后面的房间里,只把身后的门关了一半。
梅里姆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不高,但很刺耳。“我不侍奉那个女孩。她选择在那个女人家里干活儿,就是选择了这种后果。谢谢你了。如果你想赚她那几枚小钱,就跟她打交道去吧。”
梅里姆听不清库珀先生嘟囔了几句什么。她向后退了几步,眼睛盯着那罐薄荷糖。心里对自己说:想什么来着?又来这家商店真是愚蠢。为了一袋硬糖,费了这么大的劲!
离开商店的时候,她告诉自己,完全可以自己动手做硬糖。她会这么做的!这当儿,脑子里又想起上一次试着做硬糖的情景:空气里弥漫着烧焦了的糖味儿,糖浆熬得太稠太黏,从刀子上往下撬的时候,指甲都弄断了。索菲取笑她,咯咯咯的笑声仿佛在耳边回响。
梅里姆从商店出来,向大路走去。中间那一溜不结实的木头楼梯在她的重压下弯曲。她哼哼了几声,喉咙的震动减缓了胸中的焦灼感。她在阳光下眨着眼睛。
她会像往常一样,从吉米的店里买需要的东西。她向右一拐,大步走上那条土路,尘土和沙砾落在靴子上。那个瘦瘦的泼妇,库珀太太!梅里姆以前在她家的店里多次碰到玛姬·吉尔胡里手下那几个“烟花女子”。库珀太太并没有高傲到不接待她们的地步。也许因为她和镇里的其他人一样,惧怕玛姬和她的“霸王”儿子。很少看到玛姬的“女孩儿”们身上有伤,不像可怜的索菲。白嫩的胳膊上常常一块青一块紫布满伤痕。有一次,她的眼睛被一个野蛮的家伙打了一拳。她那么美。美到梅里姆怀疑有些男人想故意毁灭她。
她想知道,倘若索菲身临其境,会如何对待库珀太太的轻蔑。肯定会砸她家玻璃,再说些尖刻的话。梅里姆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但不足以抚平她受到的伤害、领受的耻辱。母亲决不会允许一个女店员那样对待她。从来没有。梅里姆步伐放缓。母亲是个好女人,很受人喜爱和尊敬。她是个尽职尽责的妻子,打扫房间,照料花园,拉扯大七个孩子。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没有为妓女干过活儿。梅里姆的微笑不无苦涩。她纳闷如果妈妈知道她现在的处境,会怎么看她。梅里姆差点儿就想写封信告诉妈妈这一切。不过,虽然没有写信,她却把这个想法列入惩罚家人的有效方法之一。
从前,一想到家,她就难过,现在却只有厌恶留在心中。她走过一顶白色的大帐篷,帐篷边上潦草地写着“咖啡”两个字。和平常一样,煮苦咖啡的那个老妇人斜眼瞅着她。梅里姆瞪了她一眼。
走进吉米那个装着风檐板的杂货店时,她在门口停下脚步,呼吸着熟悉的气味:锯末、泥土,还有堆放在木桶里的干鱼发出的臭味。一旦适应了店里无所不在的昏暗,她就能看到屋子四个角落堆放着陶器、纽扣、一匹匹丝绸、厨房用具、油布和靴子。一块粗糙的木板充作柜台。柜台后面是吉米作为一个中国人、异教徒供奉的神坛——似乎永远都在燃烧的红蜡烛和散发出的难闻气味。梅里姆一看到,心里就感到不安。
她挑了一棵卷心菜和两根沾满泥巴的胡萝卜,放在吉米面前。他给她盛砂糖的时候,动作熟练,把两杯糖倒进罐子里,分毫不差。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像骟马夏天的皮毛,油光锃亮。他皮肤光滑,和城里大多数人或者在矿区干活儿的人都不一样。他的眼镜和她的一样是圆镜片,但镜框是钢的。
“吉米,有糖块儿吗?”
他朝小店四处看了看,好像不知道放在哪儿了。“什么糖块儿,梅里小姐?”
“糖块儿嘛!冰糖,太妃糖,薄荷糖。”她充满希望,因为吉米似乎什么玩意儿都有。有一次,索菲异想天开,要给她称之为“维纳斯胡须”的东西染上颜色,吉米便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小瓶粉红色染料。吉米还像库珀家的商店一样,肯恩牌芥末、帕森斯燕麦片和帝国面粉一应俱全。但她看得出,这次他不知道她要买什么了。
“没有,小姐。”他说,摇了摇头。他把盖子盖到罐子上时,眼睛突然一亮。“我有这玩意儿。甜的。”他急忙绕过柜台,从橱柜里拿出一个陶罐,取下软木塞,用细木棍扎出一块软乎乎的淡黄色的东西,递给她。“尝一尝。”
梅里姆仔细研究放在手掌上的那块东西,闻了闻。腌姜。她不喜欢生姜,不喜欢它留在舌头上那种热乎乎的感觉。但吉米却对她微笑,急切地想让她尝一尝。她舔了舔,嚼了起来,辣出眼泪。嘴上却说:“味道好极了。谢谢你!不要了。哦,不要了。够了,谢谢你,吉米。”
他一脸失望,把另一块扔进自己嘴里。“你可以给我带个样品——叫什么来着?”
“太妃糖,吉米。太妃糖。或者薄荷糖。”
“你带来,让吉米看看。我一定给你进货,好吗?”
“好的,当然。”但是,当然,她不会带来什么样品。不过她很感激吉米,所以买了几块姜给索菲。这正是她喜欢的那种具有异国情调、充满吸引力的玩意儿。
梅里姆走到商店门口时,两个干净利索、头戴斜纹布帽子的矿工引起吉米的注意。给铁匠干活儿的那个混血男孩儿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喊吉米,举起一串儿青蛙让他看。那串儿青蛙大约十二只,后腿拴在一根绳子上,了无生气,梅里姆以为都死了,直到一条绿色长腿青蛙张开大口,黏糊糊的球根状脚趾伸向男孩的手腕。小男孩甩开那只青蛙。青蛙们互相碰撞,扭动着,摇摆着,两条前腿不停地在空中蹬着。梅里姆伸出手去安抚它们。青蛙湿黏的皮肤让她想起小时候,她在水泵旁抓住的一只胖乎乎的树蛙。她把它贴在脸上,感受它皮肤上冰凉的露珠。
她朝那个小伙子皱了皱眉头。“别那么残忍,孩子。如果有人把你这样吊起来你会怎么想?”
他连忙从她身边躲开,好像她要跟他动手似的。他低下头表示歉意,指着吉米说:“他爱吃这玩意儿。”
梅里姆回过头,朝店里瞥了一眼。她永远不会理解中国佬这种生活方式。“是的,也许是这样,但你还是不必这么残忍。”她朝男孩摇了摇头,嘴角微微翘起,但并非微笑,然后走到炽热的阳光下。她急着回家。远离这该死的酷热,远离在泥土路上大摇大摆走着的脏兮兮的矿工。
梅里姆只走了几步就意识到,她之所以敢对那个男孩发火是因为他年纪小,很容易被吓到。因为她生库珀太太的气,因为想起家人就心烦意乱。他们都不愿意理她。她紧紧抿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回过头,看到男孩没有穿鞋,两只赤脚黑黢黢的,像被烟火熏过。满头黑发像羊毛一样纠结在头皮之上。她想起刚才踢狗的那个男人。心里想,如果拿青蛙的人是他,她会怎么做。倘若那个家伙在头顶挥舞那串青蛙,她敢表示反对吗?回想起他粗壮的胳膊和阴沉的脸,她觉得自己不敢。
也许她应该回去,说几句好听的话,安慰安慰那个男孩。但是,举目四顾,他已经跑到商店那边,不见踪影了。她穿过马路,走进了她经常光顾的肉铺。三扇牛肉整整齐齐挂在店铺前面,就像飘扬的彩旗。肉铺老板的儿子手里拿着一根树枝,不停地挥舞着,驱赶围着牛肉嗡嗡嘤嘤飞来飞去的苍蝇。她准备买几块牛排,然后绕道回家,好避开那个卖袋鼠肉的、汗毛很重的家伙。
[1] 昆贝恩(Queanbeyan):澳大利亚南部高地附近新南威尔士东南部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Quinbean是土著语,意思是“清澈的水”。
[2] 中国佬(Chink):对中国人的蔑称。


第4章
尽管早晨炽热的阳光透过千层树的叶子闪闪发光,莺还是设法在浅滩找到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前面不远的地方,还有三个人蹲在水里。其中一个洗衬衣,用手搓着,另一个——她想是宝华——正在洗澡,水在他的手臂上滑来滑去。洗完脸,捏着鼻子擤鼻涕。她想知道第三个家伙,站在齐腰深的水里,是不是在小便,污染了河里流出的这一泓清水。
莺在水里蹲着,虽然湿透了裤子,但男人们看不见她两腿之间流出来的血。她一边用手搓着裤裆松软的棉布,一边用力拨水,让血色在清流中渐渐消散,想象自己的血液流过小溪,冲刷岩石,沉淀在青苔中。虽然看不见,但确确实实在那里,从张开的鱼鳃中过滤出来,成为河的一部分。
自从海上航行以来,她就没来过月经。不知道为什么。轮船上,她和哥哥挤在一张铺位的角落里,船舱里挤满了人和行李,简直寸步难行。漫漫航程,她女性特有的魅力竟藏在暗影下躲过人们的眼睛。
莺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河岸,蹲在地上,头垂在两膝之间。她颤抖着,觉得再也不会感到温暖了。昨天,火炉一样的高温把两个男人炙烤得昏倒在地的时候,莺却感到仿佛冬天的霜花在她的骨头上绽开,一直渗透到骨髓。
河水好像结了冰一样,但还没有冷到可以麻木受伤的指尖。她疼痛难忍,把右手举在眼前。昏暗中,只能辨认出被沙丁鱼罐头切开的伤口。手指变得红肿,她把伤口贴在脸颊上,觉得烫人。
她从草帽下取出一块布,捧了三捧干沙土放到布上,然后打了一个结,把土包起来。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过头看了看他们那顶帐篷——在三排帐篷后面。她筋疲力尽,用手支着头休息了一下。必须尽快回到帐篷,把那包沙子塞到裤裆里。
她站着的时候膝盖发软,不得已把手指伸向地面,以防突然向前摔倒。然后小心翼翼,缓慢而艰难地向他们那座帐篷走去。一只手握着沙垫,受伤的手放在大腿上,感觉到紧绷的肌肉扑扑跳动。
爬到床上之后,她还在颤抖。汗水闪着微光,皮肤泛红。她解开裤带,把那一包沙土塞到两腿之间,双臂无力地放在身边,头晕目眩,不得不闭上眼睛不去看仿佛不停旋转的帐篷。口干舌燥,嗓子冒烟儿,盛水的果酱瓶子就放在地板上,离她的右耳不远,一旦能爬起来,一旦心脏不再“房颤”,她就会伸手拿过来喝一口。很快。
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阳光透过帐篷门帘照射进来。她又闭上眼,用臂弯遮住眼睛。手指伤口一跳一跳地疼。她听到一群男人从帐篷旁边走过,抱怨从已经被人们当厕所用的小树林飘来的臭气。更远的地方,水声汩汩,拍打着淘金用的盘子。水从盘子里流出来,在托架上荡漾。在所有这一切的下面,一千只蟋蟀在鸣叫。那叫声宛如一块天鹅绒地毯,在天地间铺展开来,让人愉悦而又容易被遗忘。她试着不去理会手指的疼痛,努力把握某种独特的旋律——就像祖母院子里养的那只蟋蟀,关在漂亮的竹笼里,坚持不懈,孤独地歌唱。但是外面的喧闹声太大了,一只蟋蟀的叫声立刻被其他蟋蟀的鸣叫淹没。莺想起祖母那只“宠物”蟋蟀,噘起嘴唇,发出一阵虫鸣:“唧唧——唧唧————唧唧!”声音被封闭在帐篷狭小的空间里,她越发觉得孤单。来悦在哪里?妈妈在做什么?还有淑?来成?
莺生怕碰到手指的伤口,小心翼翼解开裤子,朝下看了看装着沙子的布垫。流出来的经血没有被沙土完全吸走,一抹血迹固执地凝结在大腿根,似乎那凝脂软玉带着几分留恋,不肯抛弃它。也许因为她不再喝母亲炮制的药茶。年纪小的时候,她从来不相信那玩意儿有什么作用,现在却十分怀念它的苦味,希望能咬一口母亲磨碎后放入沸水中的树皮花。升腾起的热气有一股辛辣味儿。莺加入红花的花瓣和蓟,一边用筷子搅动,一边看杯子里黄色的漩涡。
莺转过头,盯着那瓶水。她的胳膊瘦得像芦苇,却重得抬不起来。脑袋则轻得连一点劲儿也没有。最后,她咬咬牙,哼了一声,用胳膊肘撑起来,手颤抖着把瓶子举到嘴边。水穿肠而过,宛如一条冰凉的鳗鱼在胃里盘绕。她把瓶子放回地上,仰面朝天,重重地躺下。
莺感到生命的力量已经离她而去。还有血。也许这就是经血不通的原因。她已经没有多余的血去“挥霍”。但是用指尖按门牙的牙龈时,鲜血立刻渗了出来。这种情况已经好几个星期了。


第5章
天低云暗,仿佛一条铁龙,从空中喷出一波又一波灰色的蒸汽。来悦几乎感觉到它就贴着自己的皮肤呼吸。没有微风,没有空气的耳语,只有令人厌烦、令人窒息的酷热包围着他。汗水从耳朵后面流下,顺着脖子往下淌,浸透衬衫。
他有节奏地刨一块木头。那块边缘呈锯齿状的木头沉甸甸地握在左手里。每刨一次,卷曲的刨花就会掉下来。
他在雕刻一只鸟——有点像老家朱雀的鸟。不知道谁的篝火堆里掉出一根树枝。他捡起时,已经烧成鸟的形状。树枝绯红的颜色和朱雀的颜色很配。完成之后,他要送给莺。母亲的院子里摆放着许多装草药的罐子。罐子里藏着他多年来雕刻的小雕像。装欧芹的罐子里,有一只“蜗牛”爬过苔藓。用软皂石雕刻的青蛙,摇摇晃晃,守卫着她的枸杞子。几个星期前,来悦的手指又痛又僵,没法使用锋利的刻刀,现在好了许多。自从给莺做了一根小管,让她撒尿时假装男人之后,他就再没有雕刻过任何东西。他不太清楚她是如何“表演”的,反正撒尿的时候,她可以转过身,像其他男人一样,直挺挺站着,让那股涓涓细流流向地面。
刀子停了下来,他朝帐篷瞥了一眼。莺躺在那儿,昏迷不醒已经第三天。他脑子里一片混乱,就像有一条不停翻滚、寻找面团的鲤鱼,溅着水花,搅乱思绪。他拿起刀继续雕刻时,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刀刃与木头刮擦时发出的细微的响声上。每刮一下,思绪就会稳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