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玛格丽特今天死去,
可爱的威廉明天死去。
美丽的玛格丽特为纯洁的真爱而死,
可爱的威廉因悲伤而死。
他们重复了三遍,直到克莱姆抱怨着要换首歌。
索菲用低沉而悦耳的声音唱《流浪者之歌》,只是唱到最高音的时候有点唱不上去。德莫特按节拍拍着手,克莱姆也跟着唱:不,永远不,决不。不,不,再也不会了。
梅里姆把仅有的两个盘子放到克莱姆和德莫特面前。索菲不得不凑合着用一个搪瓷碗。梅里姆直接把炖菜锅端上来,只给索菲盛了一点儿,因为她看出索菲已经喝了太多的酒,吃不了几口饭。那两个男人倒不客气,立刻从肉汤里夹出肉块大嚼大咬起来。
她端着自己的一碗炖菜走到外面。天色变得如此之暗,她花了几分钟才看清哪里是夜色,哪里是她那只“坏眼睛”视觉中的缺口。她给了“叮当”一块炖肉。“叮当”用门牙叼着,跑到几英尺远的地方把肉在泥土中滚了一下才狼吞虎咽起来。她在黑暗中往前挪了几步,在树桩上坐下,皱着鼻子嗅中国菜农炉灶里冒出的烟。不管他做的是什么饭,闻起来都很香,比她的“一锅炖”更诱人。她把碗放在地上,胳膊肘子撑在膝盖上,捧着脸,凝视索菲的床单。床单还挂在绳子上,黑暗中现出一片白色。两个男人的马有一匹拴在房子旁边,不停地打着响鼻。也许它和她一样不安,一样烦恼。她让自己的思绪在一些毫无用处的东西中展开——昆贝恩柔软的床,米莉现在的头发有多长了?帕蒂,帕蒂,帕蒂——几乎享受着伴随这些想法而来的滚烫的感觉。因为这增强了她那种自哀自怜的感觉。她喜欢被伤害吞噬,然后在由此产生的愤怒中找到力量。那种“热度”提醒她自己是谁,让她变得坚韧不拔。毕竟,如果她心软了,就会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阵风吹动索菲的床单。“最好把它收起来吧。”她边说边站起身来。她从绳子上取床单的时候,两只强壮的手臂突然从后面抱住她的腰,把她向后一拉,顶在一个结实的身体上。
“放开我,德莫特。”浓烈的酒气立刻告诉她,抱住她的男人就是德莫特。她试着掰开他的手指,毫无用处。不知道他醉到什么程度,梅里姆只能“好言相劝”:“得了,德莫特,放开我。闹够了吧,别闹了。”她在心里祈祷,如果她通情达理,他也会通情达理。德莫特满嘴臭气,鼻子贴在她的脖子上,胡茬使劲蹭着她的皮肉。梅里姆痛苦得扭歪了一张脸。
“你会对我千般柔情万般蜜意,是不是,小姑娘?”
她觉得自己越挣扎,他就越兴奋。于是尽力保持安静,甚至放松,不停地说:“够了,德莫特。我得给索菲小姐做家务去了。”
“没错儿。不过给我做点杂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的声音变得沙哑,松开右手,弯下腰,拉起她的裙子。
“不!德莫特。”她说。腰被德莫特紧紧地抓住,喘不过气来。她绷紧脸,朝门口喊索菲。“索菲,救救我。”她喊道。最后是一声短促的尖叫:“索菲!”
屋子里没有动静。梅里姆意识到索菲和克莱姆已经到后面的卧室干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们发出的响动盖过了她的呼救。
德莫特用手捂住她的嘴,强迫她靠到一棵树上,脸贴着粗糙的树皮。“老实点,小姑娘,”他喘着气说,把她紧紧地挤压在树干上,“老实点!”
树皮擦伤她的手指,划破她的下巴。他用力挤压她的乳房,痛得她尖叫起来。他用腹股沟把她顶在树上,扯起她的裙子。她感觉到夜晚的凉风吹到裸露的大腿上。然后向上,吹拂着屁股。
突然,梅里姆的耳边响起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的声音。德莫特哼哼了两声,扑倒在她的身上,然后软绵绵滑到地上。
梅里姆晃了晃,把被德莫特扯到腰间的裙子往下揪了揪,闭上那只“坏眼睛”,“好眼睛”看见面前有个黑色的剪影,手里握着一把锄头。
“走,”那个中国男孩对她说,“快走。到那边去。”他指着城外的丛林。
脚边什么东西发出沙沙沙的响声。他们低头细看。德莫特呻吟着,在干树叶和泥土上打滚。他们拔腿就跑。
[1] 木鸭(wood duck):也叫卡罗莱纳鸭(Aix sponsa),一种色彩丰富的水鸟。


第16章
头顶的树冠树叶密密匝匝,微弱的阳光在枝叶间闪烁。莺揉了揉眼睛,拭去浓浓的睡意。她的衬衫和裤子被晨露浸湿,就像周围的草一样。莺望了望那年轻女子,梅里。她还在睡觉,半张着嘴,左眼皮轻轻抽搐。她的头发是红土的颜色,细如蚕丝。昨天晚上,莺把她带到这儿的时候,以为只需躲一小会儿。但梅里坐在草地上,双手抚弄着裙子,抬起头,目光透过白千层树,望着天上的星星,又哭了起来。她说了许多话,声音沙哑,语速太快,莺听不太懂。
太阳鸟在低垂的树叶间盘旋。一只蜜雀,像和尚鹦鹉[1]一样,满脸阴郁,落在树枝上,看了她几秒钟,然后猛地展翅飞走。莺眨着眼睛,看着辽远的天空,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鸟——一种候鸟,也许一只燕子,逃离了家乡的冬天,希望春天回去。她想起海上航行的第一个夜晚,黑暗中传来吱吱嘎嘎的响声,她靠在来悦的肩膀上,任凭波涛汹涌的大海把他们抛向远方。那一刻,她便深信他们做了一个完全错误的决定;那一刻,她便下定决心要登上第一艘回家的船,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是,莺无论怎样努力,都想不起惊慌失措时她内心深处的感受,她无法再创造那种失落的感觉,那种百爪挠心的痛苦。
现在她有一种满足之感——喜欢梅敦的生活,喜欢白天在吉米的小店工作,夜晚到小镇闲逛。可是一想起母亲、来悦和弟弟妹妹,她就非常难受。好在大多数时候,这些想法都隐藏在日常工作和一些小小的乐趣之下。以前在给吉米跑腿儿的时候,莺也曾多次找机会在这个地方躺一会儿,仰望晴朗的天空,不知道是否还能回到以前的生活,不知道如果没有在这里体验到的自由,她还想不想活下去。她意识到,她之所以能享受所谓自由,一是没有家人监管,二是因为女扮男装。否则她怎么能学会加减乘除和给顾客找零钱的本领呢?怎么能有机会品尝美味可口、又酸又甜的果酱呢?更不会知道男人如何去找像梅里伺候的索菲那种女人。
正是她新发现的这种“探索意识”让她来到这个很隐蔽的地方。在等罗柏从地里拔菠菜的时候,她来到河边,看到苦咸的河水流过锯齿状的黑色岩石。她继续向前走,直到遇到一个渔夫懒洋洋地躺卧在一根低矮的树枝上,双脚在水面上荡来荡去。他对莺皱了皱眉头,莺连忙从一片茶树丛中闪开。后来就发现了这个隐藏在白千层树和灌木丛中的绿草如茵的小丘。
莺注意到头顶乌云在聚集。该回店里去了。吉米会生气。
“小姐,我们走吧。”
梅里眨眨眼睛,醒了过来。她坐起来,看着莺说:“真不敢相信,我在这儿睡着了。”
她的牙齿特别整齐。莺用舌头舔着自己的门牙,有两颗排列不齐。“昨天晚上……”梅里说,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微微眯起右眼,看着莺。
“是的。”昨天晚上,莺打了那个人的头。虽然天很黑,但他倒下来的时候,莺认出他就是那天在店里欺负吉米的那三个坏蛋中的一个。
“昨天晚上,你怎么跑到那儿了?”
莺用英语结结巴巴地说:“是的。昨晚……我在那儿。”
“为什么在那儿?”
莺点了点头,想说自己经常晚上在那幢房子周围徘徊,但觉得还是不能跟她说实话。“我去罗柏那儿买卷心菜去了。”
“哦,”梅里点点头,“隔壁的园丁。”
莺听懂了“园丁”这个词,又点了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莺很想告诉梅里她的全名,她的真名。很想让什么人哪怕知道一次她姓甚名谁。但有点不好意思。也许觉得这样一来会暴露自己,也许她已经“名不符实”。“莺。”她说。
“莺。好啊,这个名字好听也好叫。莺。”梅里做了个鬼脸,好像吃了一惊。
一滴雨落在莺的头上。梅里擦掉落在脸上的雨水。
“我们最好赶快回吧。”梅里说,耷拉着下嘴唇,抖了抖裙子上的土。
莺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捏在手指间的照片。一个中国女人坐在一把藤椅上,胳膊肘子旁边,放着一个细长的水晶花瓶,里面装满了蕨类植物,旁边放着一个黄铜小时钟。莺不知道那女人用什么挽住乌黑的头发,但耳垂上挂着一副耳环。照片是深褐色,但莺断定她的罩衫是用重磅丝绸精工制作的——也许是金色——她脚上穿着一双漂亮的鞋子,鞋尖微微向上弯曲。女人向旁边凝视着。瓜子儿脸,嘴唇丰润,就像一只小鸟一样漂亮。莺生出一丝醋意。
“她会是你的妻子吗?”莺望着吉米。吉米正坐在柜台后面抽烟。
阿凯笑着说:“如果他妈替他做主的话。”
吉米扬了扬眉毛,但一双眼睛仍然盯着地面,交叉的腿摇晃着。
阿凯从口袋里拿出一份英文报纸,向吉米挥了挥手,示意把眼镜递给他。然后透过眼镜片,看那些曲里拐弯的洋文。他一边结结巴巴地读,一边慢慢地翻译:“一个中国女人,意思是你的新娘,会兴,”他咯咯咯地笑着,又回到那篇文章上。“一个中国女人……乘坐一艘布里斯班的船到达……一位……美丽的女人——啊——一位鲜花盛开之地美丽的女人……和她的仆人……被一群欧洲人围着——那些洋鬼子恶狗!——盯着看她涂着油彩的嘴唇,她的眉毛,她漂亮的衣服,她的小脚。”
莺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她的脚很大。祖母裹着小脚,三寸金莲。可是莺的妈妈是穿着很大的鞋嫁到他们李家的。至于莺和妹妹从小就得帮家里干农活,小脚女人之美实在妨碍她们干活儿,所以也没缠过脚。
“你的父母一定下了很大的决心,把她送到这里。”阿凯一边折叠那张报纸一边说。
“阿凯,余婉薇只是去拜访她在库克敦的叔叔。”阿凯哼了一声。“走着瞧吧。”吉米从莺身边走过,在祭坛前放了一个新鲜的番茄。自从那天早上她偷偷溜进店里,他就不理她了。她从罗柏那里带回一篮豆夹,假装天刚亮就离开商店去采买的。但从吉米满脸僵硬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知道她整夜都不在家。
她把照片放回到祭坛上——刚才就是在那儿看到这张照片的。然后拖着一个板条箱走到商店前面的货架子跟前。箱子边硌着她的小腿。她打开海龟汤罐头的时候,两个男人还在争论是否应该把吉米的未婚妻带到梅敦。一想到有一群人簇拥着一顶轿子,轿子里坐着新娘,穿过灌木丛,阿凯就觉得好笑。但吉米还是不相信他这么快就会结婚。
“她将是这里的第一个中国女人,会敏。”
吉米点点头,吸了一口烟斗。
阿凯说:“谁都会眼红你。想想看,那个愚蠢的狗东西老叶一定会气得发疯。他在这儿光棍一条,你却有个年轻漂亮的妻子陪着。我见过他的老婆,像头老水牛。我们上船时,她去送行,我朝她那张胖乎乎的大脸瞥了一眼。她决不会漂洋过海,远离家乡的舒适,到这儿陪他。”
莺从口袋里掏出一粒葡萄干,塞进嘴里。这里的葡萄干比国内市场买到的要小一些,也没那么好吃。皱皱巴巴,很硬。但她喜欢用舌头轻轻地舔,在嘴里慢慢地吸吮,直到最后,从一个小裂口渗出甜甜的果汁。一粒葡萄干,她能含在嘴里,吸吮好几分钟。此刻,那粒葡萄干在舌尖滚动着。她想出一个好主意。记得下面的架子上有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比葡萄干还要干、还要小的红浆果。祖母每天早上都会嚼这些浆果,说这玩意儿对视力有好处。她蹲下来,把两个姜汁罐推到一边,拿出玻璃瓶,瞥了一眼吉米。阿凯已经走了,吉米正在招呼两个买面粉的中国矿工。莺往左边口袋里倒了一大把红浆果,盖好盖子,把玻璃瓶推到货架后面,然后匆匆忙忙跑到商店后面,去搬另一箱食品,打开包装。
“莺。”她打开食品包装时吉米说,声音很沉重。
“你昨天夜里上哪儿去了?”
“我睡着了。”
“在哪儿睡着的?”这次显得很生气。
“树下。河边。”
吉米朝她皱起眉头。“我绝不允许我的伙计每天晚上在大烟馆浪费他的时间,也浪费我的时间。”
“不,吉米。我从来没有抽过鸦片。我只是去散步,仅此而已。沿河岸往前走。”
吉米看起来将信将疑。“我也纳闷你哪儿弄来的钱,能去叶守贵的大烟馆。”他依然眉头紧皱。“你应该在这儿待着。我不在的时候照看好铺子。如果你出去散什么步的时候,铺子被人抢了,你赔得起吗?”
“吉米,我总是让叶家的仆人替我照看一会儿店铺。”没有提她从店里偷几勺红茶、烟草或泡菜作为回报。
“你不能相信那个笨蛋,莺!你这样做很不好。如果你再让商店无人照管,我就得另外找人来这儿工作了。”
莺想大声叫喊,她怎么能放弃晚上“出游”呢?但她只是点了点头,垂下眼睛。葡萄干在她的舌头上融化了。
[1] 和尚鹦鹉(Monk Parakeet):约有四种左右的亚种,它们的生命力非常强韧,能耐严寒,而它们的说话能力是中型鹦鹉中不错的种类之一。


第17章
掉在水里了。掉在水里了。来悦挣扎着呼吸。他睁开眼睛,天还没有亮。行囊的帆布捂住了鼻子和嘴。他打开行囊,深吸了一口气,眯起眼睛望着淡紫色的天空。头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能从自己的呼吸中闻到一股酸味儿。每天早上他都后悔和卢卡斯一起喝酒,但是经历了一天繁重的劳动,浑身肌肉酸痛,一到晚上,他就想喝点朗姆酒缓解一下生活的压力。
他坐起来,双手抱头。有人用杯子敲锅。来悦哼哼了几声,得赶快起床,准备茶,早餐。他干呕着,直恶心。
沙利文愤怒的声音在来悦耳边响起。“你他妈的,都干了些什么?”
来悦顺着沙利文的目光望过去,看见他身边一团潮湿的皮毛。来悦连忙爬起来,给那个可怜的小东西腾地方。“‘杰’,‘杰’!”他喊道。
他把小猫翻过来,看见它两条前腿捂着小脸。来悦轻轻地摇了摇小猫,小东西一动不动,软绵绵地耷拉在他手上。怎么回事?他死死地盯着小猫蜷缩成一团的尸体。他做错了什么?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仍然抱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