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洗盘子吧,”吉米在店里喊道,“我要跟阿凯出去一会儿。”
一只蚊子在她的脚踝旁边飞来飞去。一只狸猫跳过临时搭建的篱笆,看见莺,飞快地穿过小院儿,跑进叶家。
在桶里洗完碗和陶罐后,莺把脏水泼到草地上。她给叶家的仆人一勺烟草,让他替她照看店铺,然后沿着马路向左拐,沿着河岸向罗柏的菜园走去。黑暗中,她看见茶树的枝叶滑过不平静的水面,不由得想起家乡的柳树,想起母亲伏在洗衣盆上,乌黑的头发滑落下来,浸在水里。莺和一群群人擦肩而过。他们准备明天长途跋涉去金矿淘金。一个小贩向她兜售一袋咸鱼。另一个小贩卖铁锹和鹤嘴锄。莺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罗柏家附近。他的小屋一片漆黑,但从他旁边那幢房子敞开的大门射出一缕光。一条绿色缎带被扎成一个下垂的蝴蝶结,绑在房子前面那棵高大的树上。
莺想知道昨晚梅里小姐为什么哭。她像莺一样孤独吗?还是她得到什么不幸的消息?莺想知道梅里小姐在这里是否有朋友,一个可以聊天的伴侣。她可以和她一起吃饭,一起度过一天中漫长的时光,一起思考,一起回忆。莺如饥似渴地盯着那一片亮光,却不敢靠近。


第14章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跨过干燥的花岗岩,靴子踩在碎石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那一带是石板和砂岩交错的地形。红木、红桉、铁皮桉点缀其间,更多的是红木。这片土地白天冷峻严酷,夜晚却很诱人——诡秘——给人凉爽之感的影子和藤蔓上柔软的毛刺,像芳香的面纱,笼罩在有毒的草木和警惕的土著人身上。这里的山脉不像老家的山峦那样郁郁葱葱,而是无精打采、乱石丛生,像一个斜倚着的女人,起伏不定。
来悦觉得自己像一条被啃掉的活鲤鱼。他希望自己不必把沉重的担子挑在肩上。他想像沙利文一样大步走在最前面,一边用锋利的战斧劈斩浓密的灌木丛,一边策马向前。来悦想驯服这个充满敌意的“悍妇”。每一次昆虫的叮咬,每一道皮肤划破的伤痕,都凸显出他是多么不受欢迎!被“放逐”的生活,真是完全彻底了。
涉水走过一条小溪,他抬头向天空望去,长喙桉的枯叶在头顶旋转,他感到一阵眩晕。两只乌鸦低头看着他。不是那只大黑鸟。大黑鸟的羽毛闪着蓝黑色的光,一双眼睛仿佛通晓一切、预测未来。
沙利文在一条湍急的小溪边选择了夜间露营的地方,那里的树木在蜿蜒曲折的海岸线上摇摆,仿佛向太阳祈求。沙利文的脸因为喝了太多酒变得脏兮兮的,大肚皮垂在裤腰带上。来悦那天找他谈工作时,他用英语问了他几个问题。来悦一时听不懂他的意思,他就放慢速度、用更大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来悦。李来悦。”
“撒什么谎[1]?听起来你在捣鬼。我们就叫他拉里吧?”沙利文环视了一下房间里另外几个人。他们点头表示赞同。总共有六个人。弗里茨,浅棕色的皮肤,个子很高,因为天气太热,脱了上衣,光膀子,晒黑了的后背就像中国香肠的颜色。还有哈格蒂,一个壮得像头牛的男人,第一天晚上喝了太多威士忌,把尿都撒到了裤子里。班特和卢卡斯两兄弟。来悦和沙利文。对来悦最和善的是弟弟卢卡斯。他皮肤白皙,像只小白鼠,鼻子也像老鼠一样尖尖的,似乎嗅觉十分灵敏。每当夜色渐浓,仿佛坠入令人窒息的深渊时,他会对来悦微笑,给他以鼓励,有时甚至会给他一撮烟草。他教来悦英语,要来悦教他中文作为回报。
来悦生火,那兄弟俩到周围寻找柴火,其他人在小溪里碰运气——沙利文找金子,弗里茨和哈格蒂找鱼。有一会儿他想加入他们,感受一下清凉的河水没过脖颈儿后面的愉悦。弗里茨对哈格蒂喊了一声什么,把水泼到他的脸上。来悦最后拿定主意还是别去凑热闹为好。他的出现只会加重那种被排斥的感觉。他会煮面团和袋鼠肉吃。那只袋鼠是黎明时分被红毛狗拖进营地的。这是他们第四次吃香喷喷的肉了。是大伙儿的最爱,仅次于鱼和青蛙。来悦跪在他从一棵木质坚硬的乌檀树上砍下来的亮黄色木板前,把珍贵的面粉倒进一个有凹痕的锅里,加了点水。蜜饯早就吃光了,糖也是。他揉了揉硬硬的面团,然后把它分成两半,放到板子上——他学会一种简单的制作方法,把面团弄成小一点的面卷,做出来的东西几乎和白人喜欢用牙咬着吃的饼干一样好吃。他把锅装满水,放到火堆上。
来悦吞下一小块肉,胃里一阵恶心。他似乎只配挨饿,只能吃下刚刚维持生命的东西,多吃一口都难受。因为饥饿已经侵蚀了五脏六腑,无法享受美味佳肴,直到回到家里,与母亲、弟兄、姐妹同吃。
他撕下一大块烧焦的袋鼠肉,递给小猫咪。他的任务之一就是给这只小动物喂饱肉喝足水。这是这几个白人准备送给远在某个牧羊场的朋友们的礼物。小猫住在一个散发着难闻的酸臭气味的柳条笼子里,但是来悦喜欢坐在它旁边。他给小猫起名叫“杰”,以他喜欢的表弟的名字命名。“杰”的皮毛像蜗牛壳一样,颜色斑驳,耳朵尖长出一缕缕长毛。
晚上,没人理睬来悦,他把手伸到笼子里抚摸那只猫,和珊聊天。他找到一块非常好的木头,细长,金黄色。没事儿的时候拿出锋利的小刀,刮出漂亮、光滑的纹理。没有裂缝,没有节瘤。他先用力切下几片多余的木头,打算为珊做一个雕像,不过眼下还是秘密。
来悦,这漫漫长途还要跋涉多久?
“不知道,珊。”紧张让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蚂蚁急匆匆爬过他的胸口。他的手指颤抖着,渴望鸦片的抚慰。他把刀放在膝盖上,俯身挠小猫柔软的额头。
来悦,你这次可能不该出来。
来悦试图集中注意力听猫轻柔的呼噜声。
“可我还能做什么呢,珊?”
我不知道。她的声音充满悲伤。真遗憾……
来悦眉头紧皱,拿起刀,继续削掉多余的木头。
“遗憾什么,珊?”
她的声音变得悲伤起来。真遗憾……真遗憾……
她不应该这么说,来悦想,刀还在刻木头。她不该说“真遗憾”,仅仅因为我输光了所有的积蓄。没错儿,赌博使我们处于困境,但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回家吗?
沙利文在来悦耳边喊了一声,扫了一眼他的拇指,刻刀从木头上滑下来。沙利文在离来悦的脸只有三英寸的地方挥舞着杯子。更多的茶。其他人仍坐在篝火旁,弗里茨和哈格蒂傻笑着,摇了摇头。卢卡斯朝他微笑着点点头,也举起手里的杯子。来悦低头看手。殷红的血在篝火的照耀下,像糖浆一样黝黑,渗进木头的纹理里。
沙利文和他的手下铺床睡觉的时候,来悦在小溪里洗杯子和罐子。他睡在离其他人几英尺远的地方。他不太害怕,因为躺在狗的旁边。它竖着耳朵,鼻子颤动着,时刻警惕着危险。终于收拾好炊具之后,他靠在行囊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凝视着斜倚在天空中的一弯新月。他累得精疲力竭,然而这难熬的几个小时对他乱无头绪的思想来说是最糟糕的。如果闭上眼睛,也许珊以为他睡着了。篝火噼啪作响,蟋蟀的鸣叫此起彼伏,小昆虫在他的行囊上串来串去。
什么东西戳了一下他的胳膊,他吓得哼了一声。是卢卡斯,蹲在他旁边,微笑着,一手拿着一个深色的瓶子,一手抓着两个杯子,示意来悦和他一起喝酒。来悦慢吞吞地爬起来,迷惑不解。他跟着卢卡斯来到一棵倒伏的树干跟前,离火堆不远,坐了下来。薄云飘过,月色朦胧,来悦看见卢卡斯为他倒了一大杯琥珀色的酒。他闻了闻。米酒,但更甜。喝了一小口,呛到了喉咙。酒沾在嘴唇上,有点刺痛,就像肩膀被太阳晒伤的感觉。
“朗姆酒。”卢卡斯说。
来悦点了点头。他不敢重复那个英语单词。拙嘴笨舌,不好意思。
卢卡斯指了指天空,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似乎向来悦解释一些事情。他俯身向前,肩膀推了推来悦,手指绕着一颗明亮的星星画了一个圈,然后画了一个长方形,一个单词说了三遍。来悦又喝了几口朗姆酒。他很感谢卢卡斯的友好,但也有几分尴尬。不知道该对这只“小白鼠”说点什么。他不再拘泥于细节,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感激之情。他们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看着水面上泛起黑幽幽的光。来悦喝下最后一口朗姆酒,准备站起身来。卢卡斯按住他的肩膀,让他继续坐着。他拖着脚走近来悦,又给他倒满朗姆酒。倒完之后并没有走开。
朗姆酒让来悦浑身发热。一股暖流顺着喉咙,流入胸膛。他不知道自己真的在摇晃,还只是觉得天旋地转。他又喝了一口朗姆酒,感觉到卢卡斯热乎乎的腿就在旁边。
你在干什么?
她又来了。唠唠叨叨。但他不在乎。“别在意,珊。”来悦说,身子前倾,大声笑着,气咻咻的。卢卡斯摇了摇他的胳膊,“嘘”了一声。来悦倒在灌木丛里,仰面躺着,虽然笑声不再刺耳,还有些喘不过气来。笑的时间太长,肚皮都有点疼。一滴眼泪从右眼流下来,一直流进耳朵眼儿。
他是个好人,你却在装傻。
来悦闭上嘴巴。她是对的。他这是做什么呢?一滴雨打在脸颊上,另一滴落在左眼皮上。他躺在那儿,看星星,看树影,看月亮在头上旋转。想触摸到那些经常困扰他的想法,但却无处可寻。又一滴雨水落到额头上。
卢卡斯说了些什么,站起身来。来悦的头向后仰着,埋在沙土里,然后用胳膊肘子撑着,翻了个身,手足并用,摇晃了几下,抓住树干,让自己站了起来。
他步履蹒跚,走在卢卡斯身后,找到行囊,停下脚步,听见小猫喵喵地叫。他蹲在“杰”的笼子旁边,凝视着笼子里面的小家伙。“杰”身上沾满雨水,一双眼睛看着来悦闪闪发光,张开粉红色的小嘴,不停地叫着。来悦打开笼子上的小门,伸手把小猫抱起来,把它紧紧地贴在胸前,扭动着身体钻进睡袋,像蚕用吐出来的丝把自己严严实实包裹起来。他听着雨滴打在睡袋上的噼啪声和小猫急促的心跳声,手掌托着它鼓鼓的肚子,指尖感觉到小猫细细的肋骨。
卢卡斯和他一起喝的酒,几乎和鸦片具有同样的效果,让他忘记这个纷扰的世界。他觉得非常压抑,仿佛要从这个世界消失。有时候——就像此刻——他梦见自己在水里。呆滞,没有重量,漂浮在午夜的水中。和她一起。和珊一起。
来呀。来呀!和我在一起,我的爱人。
[1] 此处原文为Lie What?因为“来悦”——Lai Yue中的Lai听起来和英文“撒谎”(lie)声音相近,故有此误解。


第15章
克莱姆带来的那块牛肉粘在锅底。梅里姆说,不管煮多久,都煮不烂。可是它的香味蒸腾而起,把她勾引得饥饿难耐。她多么怀念烤羊肉三明治、从冰盒里取出来的凉肉片、涂满黄油和芥末的软面包。一旦攒够钱回到一个像样的城市——希望是新南威尔士——她就会在某个有名的餐厅给自己买一个烤羊腿三明治。然后再来一大块鲜奶油海绵蛋糕。可是,思来想去,她还是觉得没有谁家的三明治或者蛋糕能像妈妈做的那样好吃,想到这里不由得心里隐隐作痛,没好气地用力戳了几下锅里的肉。
“我的朋友说得对。确实没错儿。”隔壁房间里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说。
梅里姆颤抖着,躲进厨房。她很幸运,克莱姆和那个男人一起进来的时候,没有人朝她这边张望。这个人正是梅里姆那天在肉铺帐篷旁看到踢狗屁股的家伙。这个家伙把羊毛帽子从头上扯下来,头皮上的臭味立刻弥漫了整个小房间。
“谢谢你,德莫特,”克莱姆说,“我无法说服索菲,让她相信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
他们又在争论中国人的事了。德莫特喝得越多,说话的声音就越刺耳,说出来的话也越含糊不清。梅里姆把两根胡萝卜剁碎,加少许水和玉米粉倒到锅里。她轻轻搅动着,看油旋转着,漂到炖菜上面。她经常想,如果华人让索菲怀孕,她会怎么办。难道不害怕吗?梅里姆一想到这儿,眼睛就瞪得老大。她不知道索菲采取什么措施不让自己怀孕。也许下次她真的喝醉酒的时候,问问她。梅里姆的嘴角痛苦地抽动着,心里想如果自己以前知道避孕措施,就不会怀孕。她想起婴儿麦色头发、胖乎乎的、发黄的小脸蛋儿。她在围裙上擦干湿漉漉的盘子,偷眼看着索菲和她的客人。
德莫特把烟丝装到烟斗里,用手指往紧压了压,然后说:“我不知道人们是怎么分辨出那几个臭烘烘的家伙的。”
梅里姆想起那天晚上,舞会后帮助她的中国男孩。不知怎的,她觉得他有点眼熟,让她想起木鸭[1],秃头后面有一缕乌黑的头发。
“德莫特,我在《周刊》读到一帮中国暴徒从一位管理员那里抢走二百英镑的故事,你没听到?”克莱姆说,“他们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捆起来,威胁说,如果他敢跟着他们,就开枪打死他。”
“那些偷东西的流氓。”梅里姆把一盘糕饼放到桌子上。
索菲揶揄道:“那些中国人可能只是想夺回管理员从他们身上偷走的钱。”她把剩下的杜松子酒一饮而尽。克莱姆不高兴地皱起眉头。“你怎么总是站在他们一边说话?我真是受够了。”
“哦,别傻了,克莱姆,”索菲安慰道,“我只是说说而已。”
“好呀,说说而已,那就说吧!”他大声叫喊,用手拍着桌子。
气氛变得紧张。索菲咬着嘴唇,没理克莱姆。“还要等多久才能炖好菜,梅里?”
“估计半个小时吧。”
德莫特盯着梅里姆,双眼充血,眼珠子在眼窝里转来转去。“以前没注意到这匹漂亮的母马。”他说,目光在她的胸脯、屁股、裙子上扫来扫去,最后又落到胸脯上。
“她是我的女仆,德莫特。不是干我这行的。”索菲说,给他倒满了酒。
“别大惊小怪。”克莱姆说。他的声音很轻,似乎只是想缓和一下紧张空气,但也不无警告。“他只是看见这个姑娘起了点色心。”
梅里姆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厨房,感觉到男人眼神的压力,就像他们把手放在身上一样。
她走到外面,靠墙站着,深吸一口气。隔壁的中国人用锄头有节奏地锄地。母鸡在下蛋的盒子里咯咯叫。暮色渐浓,吹来一阵微风。但她不得不回到闷热的屋子里,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打理炖菜,收拾厨房,擦洗架子,尽量躲开前面那个大一点的房间。
那三个人开始玩接龙游戏。德莫特以令人惊讶的、悦耳的声音开始唱一首关于“美丽的姑娘”玛格丽特的歌。因为喝多了酒,口齿不清,梅里姆无法完全分辨出他唱的歌词。似乎是:有人亲吻了某人,两次,三次。德莫特接下去却唱了一首关于“睡着的尸体”的歌。梅里姆眉头紧皱。索菲和他一起唱了最后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