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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秀秀两年了,她从没有一次嘘寒问暖过,嗯,她表达爱意的方式很现代,一般是——“喂,你是猪啊,穿这么少!”

王固若苦笑,把鸡汤倒进碗里,卧室里已经传来秀秀的大喊——“猪头,你为什么把我名字改成SWY,什么意思啊?”

王固若小心翼翼捧着鸡汤:“你猜?”

秀秀狡黠笑笑:“塞外约?”

王固若刮了下她的鼻子:“喝汤吧,趁热,喝了就不疼了。”

“今天别走了,陪陪我,这两天心情不好。”秀秀一边喝汤一边说:“你去洗澡,然后咱们探讨一下去草原骑马的事情嘛。”

还他妈塞外约?王固若忍不住摇头笑,真把自己当阿朱了?你见过一边赔小心一边伤自尊,买菜做饭收拾屋子挣钱养家,卫生巾牌子买错了还要挨顿臭骂的乔峰吗?

等他洗完澡,秀秀已经趴在电脑边玩得不亦乐乎,QQ此起彼伏响个不停,王固若随眼一扫,屏幕上是“今天某人给我炖鸡汤了哦,嘻嘻嘻我们下个礼拜要出去玩……”,底下一堆“好羡慕啊”之类的回复,王固若默默记了一遍论坛的地址——他今天已经折腾的筋疲力尽,头发都来不及擦干就沉沉地睡了下去,真的感冒了,不知发烧没有……

“队长……队长……”王固若迷迷糊糊地喊着。

秀秀大吃一惊,她认识王固若这么久,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梦话,这个人睡觉一直是死死闭着嘴,连哼哼都不会——队长?他梦见什么了?喊得这么深情款款的。

“队长——他们来了,他们来了!是七千骑兵——”王固若喊得有模有样,跟真的似的:“不许退,你们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什么!”

秀秀托着腮,真是有趣的梦,他白天看了什么好玩的电影了吗?

王固若满头大汗,猛然坐起身子,双眼睁开,血红的眼睛里满是狰狞可怕的光,秀秀吓得“啊”了一声,随手去推他:“你……做恶梦了?”

王固若双拳紧握,好像还在看着远处的什么地方,他喃喃自语:“是突厥人!突厥人来了!”

秀秀“咭”一声笑出来,随手按下王固若的身子:“睡吧睡吧,突你个头!”

她迫不及待点开QQ群:哈哈哈,我BF刚才大叫,说突厥人来了……

3

冬枯,春来,一年又是一年,贺兰山的雪化了又凝,牧歌之后是战歌,得得的马蹄声从未歇止过。

我是谁?轩史昂问自己,很快就做出了回答,我是轩史昂,月氏的勇士,奉命守卫月氏和匈奴的边界。

他问这个问题用了一百年;做出这个回答,又用了一百年。

我在哪里?轩史昂问自己,很快他又做出了回答,我倒下了,挛鞮冒顿袭击了我,我受伤了,伤得很重,我要活下去。

他问这个问题用了一百年;做出这个回答,又用了一百年。

然后轩史昂就睁开了一双眼睛。

再然后,轩史昂就看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少年的眼睛,这眼睛里正闪着矜贵然而饥饿的光。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生得很美,眸正神清,骨肉匀停,笑起来有着少女般的清爽明媚,但是结实灵活的四肢大约也可以说明他并非善类。他正带着极大的惊喜盯着轩史昂:“真的有鬼,哈,真的有鬼,太有趣了。”

懵懂中新生的轩史昂显然还没有弄清楚状况:“你是谁?”

“我?”少年指着自己的鼻子:“傻大个,你听清楚,我叫杨阿若,这名字不错吧?我是个游侠。”

“杨……阿若……游侠?”轩史昂站起来,适应着新的景况,他看见新生的嫩草穿过自己的脚背,他感觉到风穿过自己的胸膛,整个襟怀似乎都自由了起来,他象一只破茧而出的蝉,在空气中渐渐凝固出透明的实体,只有听觉不那么对劲,杨阿若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随风传来,那么缥缈。

“嘿!你也瞧不起游侠?”杨阿若想要伸手去抓他,但是抓不到,只好把面孔更近地凑了过去,努力做出凶恶的样子。

轩史昂茫然四顾:“梭莫牙在哪里?挛鞮冒顿在哪里?你是秦人?”

杨阿若要抱头呻吟了,凉州地界杀伐不断,为什么偏偏召出一个四百多年前的老鬼来?

他试探地问:“你是匈奴人?”

轩史昂挺胸摇头:“当然不是,我是月氏国的勇士。”

杨阿若更加头痛,月氏国是什么鬼地方来着?好像是……他讪笑着后退:“鬼兄,你初来乍到,恐怕还要段时候才能静一静,小弟我就不打扰了……”

“等一等!”轩史昂伸手去抓他,虽然抓了个空,杨阿若依然能感到胸口一阵寒意,轩史昂急迫地说:“你,你告诉我,挛鞮冒顿究竟逃走了没有?”

“他……”杨阿若语塞了,要怎么和这个战士说明呢?四百年沧桑,月氏国已经灭亡,冒顿单于早已建立起横亘北疆万里的帝国,然后又四分五裂,大秦帝国被一把火烧毁在阿房宫,如同始皇帝昔年焚毁另一段辉煌一样,连我大汉都几乎被王莽覆灭,世祖光武皇帝迁都洛阳二百年,凉州已经不是昔日的蛮荒之地,但兵燔匪燹依旧没有宁日,刺史董卓平叛有功,从这里走向帝都,叛军韩遂和马腾结为异性兄弟,依然盘踞西凉……悠悠苍天,杨阿若想,我要是能说明白,就象大哥一样做一个隐居的名士,或者和那些年轻人一样到军营中混个出身,何必在这儿做个游侠,他思索再三,简短回答:“他,他逃走了。”

巨大的失望和悔恨爬上轩史昂的脸庞,他几乎是咬牙切齿了:“是我的错……是我……小兄弟,国君在哪里?我要去请他责罚,我要去找挛鞮冒顿,我要洗刷——”

“别别别……”杨阿若额头开始冒汗,他不确定这个看上去虬健凶悍的鬼魂能不能承受月氏国的惨变,他后悔滥用招魂术了——这玩意儿应该是鸿儒或者博士们才有资格玩的——他想了想:“喂,我不知道你的国君在哪里,不过我带你去见一个人,我大哥对于鬼灵之术有颇深的见地。”

“鬼灵?”轩史昂终于反应过来:“你是说,我已经死了?”

“是啊。”杨阿若看着轩史昂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开解:“不过还是先道一声恭喜,大哥说过,酒泉郡千万个魂魄里,能有一个鬼魂就不错了。”他忽然想起来这位勇士可能还不了解“酒泉郡”是个什么所在,解释说:“哈,幸亏大哥教我读了几年书,鬼兄,这河西四郡是我大汉立的,小弟也是酒泉人,算来我们还是同乡……走走走,我知道你有许多不明白,我也有许多不明白,我们去找大哥问清楚,他是天下最有学问的人。”

凉州有四句歌谣,很多地方都会唱起——

南门见鬼项步溪,北门见鬼项步溪;

东市相斫杨阿若,西市相斫杨阿若。

项步溪住在酒泉郡北嘉峪谷槐林之中,常常自诩为乱世黄老,鬼中夫子,怪力乱神,天下第一。

天下很少有比他更不受人尊重的先生了,如今时局正乱,出世的才子们无一不是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怀抱熊熊野心经世济民,项步溪是异类中的异类,他也研究天文,但只关心星宿的运转;他也琢磨地理,却只关心水土的流去。昔年董卓请这二人出山,杨阿若抱剑说道,我剑由我,我命由天,岂可轻易托付外人?项步溪说道,天父地母,万物有灵,人生当有敬畏,不可凌高位以虐人也。

据说董卓只回复了四个字:恃才放屁。

至此,凉州的百姓,文人,军阀,高官,对于项步溪的评价终于得到了初步的统一。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杨阿若杀人打架闹事不断,但是大家伙顶多有点怕他,谁也不讨厌他;项步溪温文尔雅,闭门读书,但是任谁提起他来都是一脸鄙夷的样子。

这肯定不是杨阿若长得好看的原因。

道理很简单,土地这东西,大人们是用来争夺的,小人物是用来吃饭的,即使拜一拜,也是为了向诸天神佛祈求福祗,但项步溪偏偏用一种唯我独清的口吻说,不不,你们错了,土地是用来畏惧和保护的,人生一世匆匆,功名俱是无常,争夺多半无趣,不如想想生死来去,更有意思些。

天下大乱,饭都吃不饱,命都保不住,保你妈的土地,我为何而生问我爹妈去,为何而死你问我儿孙去,难不成我天天想夜夜想就能千年王八万年龟的活下去了?董卓大人说的真有道理,放屁,而且跟才不才的没关系。

没有人喜欢异端,尤其是这种让人觉得生之无趣,心灰意冷的异端,这样的世道,活下去已经不容易,又怎么禁得起对生存本身的质疑?

如果没有杨阿若,项步溪一定早就要么饿死,要么被打死,要么自尽了。

杨阿若天生神力,武艺超群,九岁那年就在闹市中殴打了某个恃强凌弱的豪强,从此之后,西凉少年场里的混混,他排第一。

杨阿若虽然也不赞同项步溪,但是非常崇敬他,崇敬到拿着剑指着他的脖子逼着项步溪和自己结拜兄弟——虽说项步溪口口声声说什么人和人之间当以神交为上,不必盲从流俗云云,但是当杨阿若不耐烦说你到底做我大哥还是现在就见鬼去的时候,项步溪还是毫不犹豫地拱手道——贤弟!

这个“贤弟”实在认得很值得,在这个匹马践踏万言,单刀横扫千卷的世界里,并没有几个人愿意冒着得罪杨阿若的危险冒犯项步溪。

杨阿若的不羁放纵是出了名的,七日前,刺史徐揖寿筵,次子徐朋悬百金求舞姬,一时间凉州七郡美女云集歌舞升平,杨阿若换一身女子装束,高髻广袖,着留仙裙丝履,唱《天歌》一曲,舞《八荒佾舞》,一时间众舞姬自惭形秽纷纷而退。徐朋见他年少轻狂容貌无双,一时间心花怒放,扯着他袖子道:“阿若阿若,舍得为我断袖耶?”杨阿若大怒,握着他手腕:“断袖不敢,断腕倒是无妨!”生生将徐朋手臂折断,掷衣散发跣足取金而去,大笑道:“我家大哥新文写就,特来取润笔耳!”

项步溪听说之后极是忧虑,杨阿若倒是一脸不以为意,说是生死事小,怕他何来?只是惹得大哥不开心,倒是自己的罪过了。

至于他谢罪的法子,实在也比较奇怪——他寻思大哥研究鬼神之道这么些年,一直也没召出鬼怪来,想必郁郁寡欢就是这个原因,不如自己去试一试,如果真有鬼,想必大哥会高兴之极。

然后……轩史昂就这么莫名其妙的,醒了过来。

“我觉得你大哥说的很平常”,轩史昂听了很久,才说:“我们月氏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杨阿若跳起来翻了个跟头:“太好了,我不仅召出鬼来,居然还是一个赞同大哥想法的鬼!轩史昂,我们三个一定会是好朋友的。”

轩史昂摇摇头:“我只想弄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你大哥家还没到?”

“到了。”杨阿若指着面前的溪水说:“溪水的尽头,就是我大哥家。鬼兄,别人说槐树最有阴气,你会不会觉得舒服一点?”

轩史昂继续摇头。

杨阿若挠头道:“唉,真没听说过你这样的,大太阳底下也能走,极阴之地也没有变化。”

轩史昂打了个寒战:“我觉得这里阴森森的,很不舒服。”

杨阿若气急败坏:“轩史昂,你弄明白,你是鬼,言语要符合自己的身份!”

但他立即就发现,轩史昂对于危险的感觉远远比他灵通得多,没走多远,小溪就开始流淌血水,在阴霾的树林中,泛着阴森森的惨红。

“大哥!”杨阿若拼了命地向上游跑去……

二 梦?印

1

有一种梦,像是一方搁久了的印章随随便便印在白纸上,只留下些若有若无的轮廓痕迹,却总无法把握全局。

王固若现在就有这种烦恼,他好像在秀秀那儿做了个又惊险、又刺激,几乎可以和小说媲美的梦,可是再回忆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抓不住了,可是当他努力去遗忘的时候,好像又有一种奇特而强烈的情感攫住了他。

他一遍又一遍去回忆,每次都“呼之欲出”,但就是他妈的和便秘一样,在“好像快要出来了”的时候一下子缩回去。

他的脾气也暴躁起来了。

“你说!”王固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新来的女大学生瑟瑟发抖,王固若扫了她一眼,脸色还是很难看:“就显着你了是不是?”

女生显然还没有从学生很好地转化为职员,忍不住顶嘴:“嘉峪关本来就是明朝……”

“还敢说!”王固若又是一拍桌子,连茶杯都颤得嗡嗡直响:“只要资金到位,别说嘉峪关是秦朝的长城,就算是火星人造的,我说有你什么事儿啊?啊?你就算要挑陈厅长的错,你也委婉一点,笑着说行不行?你看看你当时什么态度,一伸脖子——不对!小学历史课本上写了,明长城西起嘉峪关,东到鸭绿江。还笑?”

王固若学得实在惟妙惟肖,女孩子一下子就乐得笑出声,这场批评眼看收不了场,女孩子连忙低头:“王主任我错了还不行啊?下次再也不敢了,实在不行我找那谁道歉去……”

“行了行了”,王固若挥挥手:“这次我给你顶下来,小李你给我记着,这事我骂你是为你好,真有下次啊,撒娇也没用,没人跟你打招呼,明白?”

他的话说的不软不硬,女孩子的笑容一下僵住,咬了咬嘴唇:“谢谢王主任,我记住了,以后碰到多不学无术的,我都不多嘴,行吧?”她一拧身子,也不等领导说话,急匆匆就冲了出去。

“不知天高地厚。”王固若目送这名新手下出门,下了判断。玩点小聪明,犯点小错误,这没什么,但是一点之后还不能透亮的,那就是悟性有问题了。

当然,自己今天的表现也多少有点失控,本来不应该的——在这种单位,非但不能得罪同事,最好也不要得罪下属,能挤进来的不是有本事就是有关系,真被记恨上了,说不定日后就有翻船的一天。

秀秀就是很好的例子,她进来没多久,王固若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薪水福利的漠视程度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虽然她的职位明显不是太子党们下基层锻炼的位子。秀秀很低调,她和所有同事们保持了差不多的消费水准,但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种“保持”需要很大的努力,带着入乡随俗式的礼貌。她从任何角度评价都是一个独立的现代女性,只有一点,真正底层的女性,对生活和未来多少是有一点恐惧的,即使会把独立奋斗当成骄傲,也绝对不会把独立奋斗当成享受,无可依靠和不依靠并不是一回事。

秀秀的洒脱,是王孙公子便服到民间的洒脱,是武林高手隐居在山村的洒脱,是都市中人到山村体验生活的洒脱,在王固若看来,只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有恃无恐。

他忍不住猜测,如果一个姑娘家除了“独立”之外什么都不想要,那么……她的退路应该是什么样的?

正式交往一年之后,秀秀给了他答案,也证明了他的眼光。

他比原先更加谨慎和勤勉,如果秀秀的父亲可以免去他二十年奋斗,他现在要做的是,做好消化这二十年奋斗的准备。他拒绝了一次又一次和自己实力不匹配的平台,但稳稳把握住任何一个开拓自己人脉和提升自己实力的机会,他野心大得让自己都吃惊,但隐忍得让自己都恐惧,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天生就热衷于发起进攻和控制节奏的人。

SWY,是三文鱼的意思——据说,美国有商人在入海口放养三文鱼苗,任由它们横渡大洋逍遥成长,到了逆流而上产卵的时候再行捕捞——虽然这个时候鱼苗已经损失了十分之九,但是剩下的十分之一,也已经十分可观。

这是王固若知道的商业手段中,最大胆最写意也是最需要计算的一种。

他当然是爱这条小三文鱼的,他发誓会一生爱护她,绝不背叛,代替她的父亲给她美好生活,给她独立和自由的幸福,忍受她的大小姐脾气并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前提是,三文鱼要按照既定的航线游回来。

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很好,可是为什么,区区一个梦,竟让他第一次知道了失去自制力的滋味呢?

手机铃声大作,王固若有点诧异:“妈?你怎么会打我电话?”

那边老妈火急火撩:“固若,你女朋友和你爹吵起来了,哎呀你说这……”

秀秀和爸爸吵起来?听筒里传来父亲喘着粗气的怒斥:“叫他滚回来,看看他找了个什么样的女人!”

家中一片狼藉,显然老爷子把在女孩子面前没能发的火全发出来了,乒乒乓乓摔了一地的酒瓶,母亲在黑着脸打扫卫生,温如坐在一边,若无其事地嗑着瓜子儿。

“怎么回事?”王固若左看右看都是不能得罪的,一把拉着妹妹问。

温如耸耸肩:“还不是那个破钱?”

王固若脸色有点发黑,这个“破钱”还真是麻烦不断:“那……秀秀她?”

温如白了哥哥一眼:“拿走了,她大小姐的礼物,我怎么敢糟蹋?”

去年情人节,是王固若和秀秀正式确立关系之后第一个情人节,自然不能免俗,王固若下血本挑了一条链子,秀秀回送的是一枚铜币,看上去光光亮亮的不像什么值钱的东西,王固若也没放在心上——女朋友心里有他就好,送什么倒是无所谓的事情。

但是温如一看见那枚铜币,立刻软磨硬施地要哥哥送她,说是铜币上那个女人和自己长得象。王固若记得自己还嘲笑过妹妹——那个女人深目高鼻的,一看就是个老外,根本不像你,倒是正面那个大胡子男人,哎我说和你神韵相似呢。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小到大,温如想要的东西王固若从来都是不吝啬,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后来偶尔和秀秀提及,秀秀虽然微有不快,但是也没说什么。

秀秀是有点蛮横骄傲,但是家教很好,不是那种会在男友家人面前作威作福的大小姐。

“温如,到底怎么了?”王固若急躁起来。

温如放下瓜子:“嗯,江山秀说她有条围巾好像被你搁包里带回家了,今天顺路经过楼下,能不能拿一下,我说没问题啊,然后就下楼给她送围巾,然后随便问问要不要上来坐坐,看看你的房间,她很有兴趣,就跟我上楼了。然后爸爸妈妈都在,大家就客客气气说了一会儿话,我就领她看看你房间,你这段时间不是天天装孙子搞得很有品味吗?秀秀同学就‘啊啊啊’的叫唤,说你居然有这个,又居然有那个,好好喔……我就说是啊是啊,我哥就是不爱张扬而已。”

王固若忍不住笑了笑,从小到大,妹妹就在他追女孩的征途中立下汗马功劳,每次侧打旁击点到即止。

温如接着说:“后来我看她拿那个苏联什么什么斯基全集的那个盒子看来看去,我就说碟在我屋里,要是喜欢就拿回家看啊,她就欢天喜地跟我去拿,结果……就看见那个钱币了,一下脸色就变了,说什么送我可以,但怎么能这么糟蹋东西。然后妈就不高兴了,嘟哝说什么叫糟蹋?秀秀大小姐就发飙了,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年代的古董值多少钱?然后爸爸也不高兴了,叫我马上还给人家,不就是打个孔穿了个链子,该多少钱我们赔,这种人家我们高攀不起。然后江山秀也生气了,说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而且就算是赔,你也得赔得起。然后就吵吵吵吵……你知道的,老爸平时最要面子了,哪儿禁得起未来儿媳妇盛气凌人的,反正我可从头到尾什么都没说啊,我还送她下楼跟她道歉来着。”

王固若摸摸温如的头发:“够意思。”

温如抬起眼睛:“哥,你的事你作主,我从来都不提建议的,不过说真的,这回你多想想,我没什么,大不了将来各过各日子,但是爸爸……爸爸伤自尊了,他一直拿你当骄傲的,看不得你这样讨好人家家的闺女。”

王固若用力揉了揉妹妹的脑袋,走了出去,看见老爸正在颤抖着点烟,忙上前一步把火打上:“爸。”

老爷子不说话。

王固若想了想措辞:“爸,秀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