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程王颐殊选夫,请了胡九仙。胡九仙备厚礼求问凶吉,伏周做了个预言——‘紫薇开天启,一驻连三移。荧惑未守心,东蛟不可殪。’”
吃吃不解道:“啥意思啊?”
看看道:“意思就是时机未到,女王不能死。”
“可女王失踪了!胡九仙也失踪了……”
“颐殊本该死在芦湾,如今只是失踪……”看看说到这儿面色微沉,转向姬善道,“善姐,你说会不会是伏周派人救走了颐殊?”
姬善蹙眉不语。
吃吃道:“很有可能啊!巫族必须服从神谕的,神谕都说女王不能死,那她们肯定得救啊!”
走走发愁道:“可如此一来,等于把薛相啊燕王啊还有花子大人全招来了,他们哪个是好惹的?宜国不怕引火上身吗?”
“女王在手,就可以跟他们谈条件了呀!再说,悦帝那么精明,绝对不会吃亏的!”
看看担忧道:“善姐,我们这个时候入宜,会不会不太合适?”
吃吃“啊”了一声:“是啊!薛相来了我们就危险了!还是继续入山避一避,等他们打完了,我们再找伏周看病?”
姬善沉吟片刻,盯着时鹿鹿道:“这预言是重大机密,你如何得知?”
“我被擒时听到的。”
姬善将针抵在他的百会穴上,沉声道:“说真话。”
“在下从不说谎。”
姬善眯起眼睛,将针往里刺进了一分,吃吃紧张道:“善姐!他如此坦诚,为何还要……”
“谎话连篇,只有你才信。”
吃吃一怔,一旁煮茶的喝喝抬起头来,也是一脸惊讶。
看看皱眉道:“他撒谎?”
走走道:“不是吧,他看上去挺真诚的……”
时鹿鹿笑吟吟地看着姬善道:“旁观者清。”
姬善将针又刺进了一分,时鹿鹿立刻笑不出来了,疼得再次汗如雨下。
“我来告诉你,为何你说的都是谎言。”姬善伸出三根手指,“一,你不是宜人,而是璧人。”
吃吃睁大了眼睛:“啊?”
“他肤色白皙细腻,固然天生丽质,也有后天护养。宜人,尤其男子,可不讲究这个。哪怕赫奕,也是个糙汉子。只有璧国的男人才注重外表。而且,你虽说得一口宜话,却偶尔会带出璧国尾音。”
看看质疑道:“他是晚塘人,晚塘在宜壁交界,难免会沾染璧的一些习性?”
“就当这个成立。二,你说你母是巫女,二十七年前偷偷生下了你,十二年后此事才败露,被巫所杀,而你,也一直被巫族追捕……你跟你娘聚少离多,对吧?她不可能把一个男童养在膝下,也不可能频繁出听神台去见你。那么,你是如何从她口中得知那么多关于听神台的事情的?”
“会不会是他爹讲给他听的?”看看正在分析,姬善瞪了她一眼,她连忙闭嘴。
时鹿鹿因为痛苦而微微有些喘,缓缓道:“家父……不曾讲过,家母,也确实很少见面,但——她留了手记……”
“对呀,他可以看书啊……”吃吃正在附和,看看瞪了她一眼,于是吃吃也闭上了嘴巴。
姬善沉下脸道:“行。那么三,你说巫族在追杀你,要用你的血清洗你娘的罪孽,为何不直接杀了,反而大费周章地藏在鱼腹中?还有,那四名巫女死前招供,是最近才听说你的下落,故而抓你。你既是这几天才被抓,又如何听到三个月前的神谕?”
四人全都目光灼灼地盯着时鹿鹿。
时鹿鹿不慌不忙,依旧镇定自若地回答道:“家母手记里有巫族的一些隐秘,如今只剩我一人知晓,所以不能杀我。而我十五年前被擒,一直关在听神台中,故而知晓伏周的预言……”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你被关了十五年?!”吃吃目露怜惜,“难怪你连走屋和瓜子都不认识……”
“十五年你都没有说出隐秘?”走走满心钦佩道,“你看着柔弱,心智竟如此坚毅……”
“伏周竟能容你十五年,看来那些隐秘很不得了啊……”看看回眸看向姬善道,“我觉得拿他换药,稳了。”
姬善深深地凝视着时鹿鹿。当她如此时,琥珀色眼瞳会显得格外锐利,带着天生的冷煞之意。就像人们一看到白梅,就知道寒冬已至。
然而时鹿鹿似感受不到般,依旧笑得柔而暖,道:“在下真的从不说谎。善姐相处久了,便知道了。”
“叫谁善姐?”姬善瞪眼道。
“那……善妹?”
姬善作势又要扎针,时鹿鹿立刻改口:“大小姐!”
姬善这才将针缓缓收回。时鹿鹿松了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现在,能对我好点,让我开心一点了吗?”
“你想怎么开心?”
“北境之内,当以银叶寺为首,僧多钱多屋多,又称‘三多寺’。其客舍共计三十九间,天字三间推窗可观日出,奇雾拦腰,颇有红尘尽在脚下之感,实乃躲避俗事纷扰的绝佳之地。然住持富豪又清高,钱帛哭求皆不能动其心志,想要入住,需投其所好。问有何好哉?答曰一狗肉二狗肉三狗肉也……”吃吃手捧《朝海暮梧录二》,念到此处舔了舔嘴巴,“啊,好想吃狗肉!”
“不许吃!”看看飞来一记眼刀。
“我就想想。”
“想也不许想!”
吃吃“哼”了一声。
躺在榻上听书的时鹿鹿好奇道:“为何不能吃?”
“看姐说她当年流放路上被衙役欺负,幸好有只野犬冲出来救了她。自那后所有狗狗都是她的朋友。”
时鹿鹿看向看看——她替换了走走在赶车。走走赶车时,马车行驶得十分平稳,轮到她,就横冲直撞各种颠簸。但众人都似习惯了,无人对此抱怨。四个婢女中,看看长得最美,却动作最糙,大大咧咧像个假小子,似在刻意屏蔽身为女子的一些特征,原来如此。
“北艳山有一奇景,曰悬棺。壁立水滨,逶迤高广,一具具船型棺材悬挂其上,饰以彩绘,栩栩如生……”吃吃继续念书,喝喝捧了杯茶递给她。
“小贴心,我正念得口渴呢。”吃吃笑着接过茶呷了一口,挑眉道,“呀,仙崖石花?可惜用的水差了些,若能配以璧的凝秘泉,或者燕的紫笋泉水,就好了……”
喝喝捏紧茶托,有些不安。
一旁绣花的走走抄起木尺戳了下吃吃的头:“别听她的,喝喝,她这是在别人面前卖弄风雅呢!”
“我也就能聊聊吃的,琴棋书画一概不会,哪风雅得起来?”吃吃说着把书一合,塞回案脚下,“我念累了……”
时鹿鹿温声道:“辛苦了。”
“要不,你给我讲讲巫神殿的事吧。这些年,你都是怎么过的?”吃吃凑到榻前,双手托腮直勾勾地盯着他,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写满好奇。
一旁的走走不禁朝姬善投去一瞥,只见姬善埋首于医书中,从头到尾连看都没看一眼这边。
时鹿鹿笑了笑,视线掠过吃吃看向窗外,霞光满天,斑斓似锦,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了许许多多的喜爱。
“巫神殿建在鹤城乃至整个宜国最高的蜃楼山上。山峰峰顶被削去一截,留下四四方方一块平地。宜人说,那是巫神的杰作。历任大司巫都要在那儿聆听神谕,再下山传达给世人。唯独伏周不同,她不下山。巫女们在听神台上搭建了木屋,供伊居住。我第一次见伏周,便是在那木屋中。”
“伏周如果跟善姐差不多大,等于也跟你差不多大?你十二岁被抓回听神台,那时候她也十二岁左右?”
“对。”
“然后呢?她怎么对你的?十二岁的小姑娘,应该坏不到哪儿去吧?”
“她把我关进一个没有光的屋子里。”
“当我没说过上句话……”
“我在那儿看不到任何东西,但有很多声音:吹过山顶的风,敲在外墙的雨,长出峭壁的草,落在土上的花……那些声音陪伴我,一天天,一年年。”
吃吃的眼眶湿润了起来,颤声道:“你就这样过了十五年?”
“也有例外的时候。你知道的,听神台上什么都没有,只有种着花的一块地和两间小木屋。有一次,雷正好击中我住的那间屋子,把它烧掉了,我终于离开了小黑屋,看见了蓝天白云和太阳。”
时鹿鹿说这话时注视着窗外的风景,眼神温柔,唇角还带着笑意,却让吃吃看得更加难过:“巫的隐秘很重要吗?说出来,你就解脱了呀。”
时鹿鹿收回视线,认真地看着吃吃道:“我想活呀。说出来,我就活不成了。”
“可是……”吃吃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怎么能够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活十五年,十五年!
“你看,我这不是出来了吗?还遇到了你们。”时鹿鹿眸光流转,唇角的酒窝既可爱又明朗。
吃吃愧疚道:“我们却要送你回去……”
“我迟早会被抓回去的,能额外换一个给喝喝看病的机会,赚了呢。”
吃吃突然转身,跳出了车窗。
时鹿鹿惊道:“你去哪儿?”
姬善淡淡道:“你的故事很感人,她去哭了。”
时鹿鹿看向她道:“我没说谎,请你相信我。”
姬善终于放下书,也看向他:他的肌肤比她还白,是因为长年幽禁;他脸上带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少年气,是因为没有机会长大;他的一切怪异行为和话间漏洞,确实都变得合理……
但不知为何,姬善心中仍有疑惑。那点疑惑毫无依据,毫不讲理,大概就是身为女子天生的直觉。
直觉告诉她——别信他。
于是她开口告诉时鹿鹿:“我信不信不重要。她们信了就可以了。”
时鹿鹿的目光闪了闪,然后,难掩委屈地黯了下去。


第4章 因果
车行七日,终于抵达宜国的皇都——鹤城。说也奇怪,此趟路程无比顺利,竟没有遭遇任何巫族的追兵。按理说在东阳关遇到那四名巫女时,她们已唱出《奢比尸曲》传递讯息,没能招来同伴,只能解释为东阳关实在太人迹罕至了。
作为唯方大陆最富有的都城,鹤城的街道既不像玉京那样四四方方泾渭分明,也不像芦湾那样质朴粗犷视野开阔,更不像图璧那样八街九陌高楼林立,而是鳞次栉比别有情趣。路两旁全是一间间小商铺,一眼望去卖的东西各不相同。每家都有窗台,窗台上全种着花,虽是冬天,但气候温暖,花朵开放得十分鲜艳。
走走边赶车边叹道:“我可算对得起我的名字,把四国的都城都走遍了。”
看看从怀里取出那件圆柱形金器,将左眼凑到水晶前四处打量,接话道:“你最喜欢哪儿?”
“当然是图璧,故乡啊。”
“我喜欢玉京,规规整整井然有序。”看看转头问姬善,“善姐你哩?”
姬善一边为时鹿鹿针灸,一边答道:“以景喻人,图璧是个优雅的大家闺秀,小矜持又小傲慢;玉京是个身穿骑射服的贵胄公子,俊朗飞扬胸襟豪迈;芦湾是个未老先衰的驼背大汉,每条皱纹都写着凄苦和暴躁;而鹤城……”说到这里,她抬头看了眼车窗外的风景,“像个白手起家的商人,富有而不改勤俭,精明却为人和善。”
“大小姐说得精妙!”
“不是我说的。”姬善扎完了针,接过喝喝递过来的汗巾拭擦双手道,“《朝海暮梧录》里写的。”
看看道:“可惜十九郎当了皇后后就不写了。啧啧,真是嫁人误事。”
“宜国人真的都信巫呢。看这些商铺,全都悬挂巫符,供奉神像。”吃吃拍拍看看的肩膀道,“看姐,叆叇借我。”
看看把金器递给她。
吃吃将名为叆叇的金器举到眼前,观察道:“雕的是个年轻美貌的姑娘,赤脚踩着毒蛇,手持草药,耳朵尖长,唇上还含着一朵花……”看到这儿,扭头问时鹿鹿,“是巫神的神像吗?”
“不是。巫族认为神无真容,不可勾绘。那是第一代大司巫伏怡的雕像。”
“伏怡?”
“巫族宣称——千年前,宜人的先祖们住在大山里,巫为他们占卜治病,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后来一场大火烧毁了他们的家园,危急时刻,伏怡听到神的启示带领宜人走出大山,在此落脚,并根据神意指定一人为王,然后才有了宜的延续和兴起。”时鹿鹿说着,嘲讽地笑了笑。
吃吃看出他的不屑,问道:“不是真的?”
“历史由胜者书写,谁能知道真相如何。”
吃吃揶揄道:“你果然玷污巫神。”
一直沉默不语的姬善忽问:“雕像嘴里的花是什么?”
“铁线牡丹。”
“铁线牡丹?”姬善不信,道,“我所知的铁线牡丹都不长这样。”
“嗯,此花只长在听神台,寥寥几株,可解巫毒。所以,我要解毒,只能回去。”
吃吃的眼眶又红了。
时鹿鹿冲她笑了笑,道:“没事,十五年都过来了。能出来一次,就也能出来第二次。没准下次,你们又能从鱼腹里捡到我。”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我……”时鹿鹿刚说了一个字,一旁的喝喝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一头朝车壁撞过去。吃吃和看看迅速转身一人抓住她的一只胳膊,将她压在软垫上,姬善立刻从怀中取出针,封住几个关键穴位,再将一团软巾塞进她口中,防止她咬伤自己。
赶车的走走惶恐道:“是我的错,光听你们说话走神了,没看见街那边有送亲的队伍……”
看看朝窗外望了一眼道:“不是送亲,是送彩礼。”
远远的长街那头,扎着红绸的队伍从拐角处走出来,一个接一个的,一担担、一杠杠,朱漆髹金,溢彩流光。
“不愧是宜,好大的阵仗……”吃吃说着轻拍喝喝的背,安抚道,“喝喝别怕,不是来娶你的,放心吧。”
喝喝像受伤的小动物般呜咽着,整个人抖个不停。
时鹿鹿怜惜地看着她,问姬善:“这是心病?”
姬善没有回答。
她直勾勾地盯着窗外那队送彩礼的队伍,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自时鹿鹿遇见她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
姬善性格冷淡又懒散,在她身上似乎毫无“热情”这种东西,冷眼旁观着世间的一切,就算参与其中,也无关痛痒得像个局外人。
而这一刻,局外人回到局中。
终于有了七情六欲。
时鹿鹿忍不住也看向窗外,但从他这个角度,什么也看不到。
幸好吃吃也发现了姬善的异样,问道:“善姐?你怎么了?”
“鴜鷜。”
“什么意……啊!鴜鷜?你说的是真的吗?”吃吃一下子兴奋起来,冲到了窗边道,“真的是鴜鷜图腾!”
只见那些彩礼的箱子上,全都绘着黑底白纹的鴜鷜梳翎图腾。
“鹤公……”吃吃捂住脸庞,露出痴痴的傻笑模样,道,“他居然也在鹤城!”
时鹿鹿好奇道:“你们说的是风小雅吗?”
“你知道他?”
“巫女时常跟伏周汇报四国之事,我听过。”
“就是他。我有幸在燕听他弹琴,虽然听不太懂,但我看见了他的脸……”吃吃说到此处,回头看了眼时鹿鹿,“他比你还好看呢。”
时鹿鹿的目光闪了闪,悠悠道:“所以,他这是又要成亲了?”
一语惊碎少女心。
吃吃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时鹿鹿将目光转向姬善,又道:“也不知这回是看上了谁家的姑娘。”
吃吃咬牙道:“我去问问!”说着飞身跳下车去了。
姬善收回视线,继续为喝喝针灸,时鹿鹿忽道:“歪了。”
“什么?”
“刚才那针,歪了。”
姬善的手僵了一下,目光骤冷,时鹿鹿却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般,悠然道:“哦,原来你也喜欢风小雅。”
“怎么可能?”看看立刻反驳道,“善姐才不喜欢他!”
走走拆台道:“可是大小姐去过燕国三次啊,就是为了去看他。”
“那是因为他的病很特别,善姐只是想看看他的病而已!善姐生平,只对三种人感兴趣——死人、病人、坏人。”
“也对。”
时鹿鹿想了想,转头问姬善:“你可知我为什么会被包在茧中?”
姬善果然侧目,问:“为什么?”
然后时鹿鹿便笑了,笑得又可爱又灿烂,道:“当然是因为——我的病比融骨之症,更特别。”
风小雅得的病名为融骨之症。他的骨骼无法正常生长,随着年纪增长,骨头越来越软,最后全身瘫痪。
为了治这种病,他的父亲、燕国丞相风乐天想了很多办法。风小雅十岁时生命垂危,眼看着就要不行,不知从哪儿传出一个说法——只要在冰雕祭携孔明灯于幸川为他祈福,精诚所至,可逆天改命。
那一夜,燕国百姓纷纷前往幸川,为他们所爱戴的丞相大人祈福,求上天垂怜,福泽他的独子。
然后,奇迹发生了。
风小雅熬过了那个晚上。风乐天也终于找到了为他续命的方法——用七股真气控制住正经十二脉和奇经八脉,助其行动。
风小雅就此活了下来,今年二十五岁。
可谓是传奇人生。
如今,与他同岁的时鹿鹿却说,自己的病比风小雅还特别!
看看忽然意识到:吃吃说的也许是对的——此人真的看上了姬善,正在拼命想方设法地想要吸引她的注意。
当她想着吃吃时,吃吃就回来了。车帘掀起,她脸上带着激动亢奋之色,飞快道:“我打听到了!是真的!鹤公要娶胡九仙的女儿的婢女为妻!”
“婢女?”走走一怔。
“正妻?”看看诧异。
姬善皱眉:“为什么?”
“鹤公儿时不是有个未婚妻嘛?在他十岁那年去幸川为他祈福时被人贩略走,自此下落不明。如今找到了!就是那个婢女!叫什么茜色!”吃吃说着流下泪来。
走走心疼地安抚她道:“天下何处无美男,想开些。”
“我不是嫉妒,我是感动啊!”吃吃索性放声大哭,“太感人了,十五年兜兜转转竟还能破镜重圆、分钗合钿……”
姬善腾地起身道:“看好喝喝。”说罢跳下车消失不见。
众人一怔。
吃吃奇道:“善姐去哪儿?”
“好奇怪,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反应这么大……”看看也不禁质疑起自己的判断。
榻上的时鹿鹿收起笑容,喃喃道:“我能变茧……”
然而无人理会。
姬善站在胡府对面,看着彩礼被一担担地抬进侧门,围观百姓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不愧是鹤公,娶个婢女都如此大手笔!”
“那可是胡大小姐的贴身婢女,从小看惯了好东西,不下点本钱怎么娶回家?”
“听说是鹤公儿时失散的未婚妻,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了,真好啊……”
“可惜胡老爷失踪了,现在的胡府乱得很,否则这样的喜事,肯定风光大办。”
“听说冬至迎娶,然后就带回燕国了。”
“冬至?好快,岂非三天后?”
“那个茜娘我见过,可好看了,真真郎才女貌……”
一个个声音从耳畔划过,一朵朵红绸在眼前晃动,姬善的手慢慢捏紧,心中有一锅水快烧开了,即将沸腾,而她,只能用锅盖死死压住。
她深吸口气,扭头问离得最近的一名路人:“请问,什么样的人能接到喜帖?我也想向两位璧人当面贺个喜。”
“啪。”
姬善将一张喜帖拍在几案上。
四个婢女凑上前,围观右下角绘着鴜鷜图腾的喜帖。
“这是……鹤公的喜帖?”
“对。”
“大小姐,你怎么弄到的?”
“从胡家人手里买的。”
“买这个干吗?你要参加婚宴?”
姬善淡淡道:“不是我。”
“那是我?”吃吃不好意思地捂脸,左右为难道,“啊呀,我虽然很感动,但若真看见鹤公掀新娘子的盖头,肯定会嫉妒死的……”
“也不是你。”
吃吃诧异地问:“那是谁?”
姬善轻勾手指引吃吃上前,在她耳边说了一个名字。吃吃大吃一惊,整个人都呆住了。
“去吧,三日后就是婚宴,务必在那之前赶回来。”
秋姜走出船舱,被热乎乎的海风一吹,顿觉有些不妙。
她所受的伤与寻常病症不同,最好在干燥寒冷的地方休养,天一热便胸闷气短,呼吸不畅。
朱龙见她脸色难看,便道:“我去租辆车来。”
秋姜正要答应,一道声音远远传来:“十一夫人!十一夫人……”
秋姜面色微变地朝着声音来源处望去。
他们停泊在宜国最大的港口——槐序,这里也是唯方最大的商港,共有四条港内航道,货载船只井然有序地出入于此,装卸工们穿着统一的服装忙碌着,整个画面充满秩序之美。
——除了一辆车,一个人,格格不入地插在中间。那人站在车顶,穿一身耀眼的黄衣,冲她挥舞长长的黄丝带。
朱龙立刻飞掠过去,将她一把抓住,带回船上。
那人噘起嘴巴,很不高兴地说道:“我好心来迎,你们却如此无礼!”然后,看着秋姜又“啊”了一声,“真的有点像啊!”
“什么?”
“哦,没什么。”黄衣少女从怀中取出一封信笺,递到秋姜面前,“奉主人之命,送此物给十一夫人。”
朱龙伸手要接,黄衣少女忙道:“不行不行,主人说了,必须十一夫人亲启!”
秋姜淡淡道:“我没兴趣看,朱龙,送她下船。”
“你怕有毒?没有毒的!我给你打开!”黄衣少女连忙撕去信封,把里面的喜帖展开给她看。
于是,秋姜就避无可避地看到了上面的字——
“风小雅”。
这三个字,跟另外两个字“江江”并列写在了一起。
“鹤呖华庭,琴瑟合鸣。幸有嘉宾,其秀其英。前姻再续,契阔重逢。冬至吉日,扫台相迎。”
她的呼吸停止了。
耳鼓间响起急促的心跳声,“咚咚咚咚”。
日居月诸,沧海桑田,光阴一瞬间过去了许多年。
再然后,睫毛轻轻一颤。
呼吸,恢复了。
黄衣少女睁大眼睛盯着她的脸,发现此人竟然毫无变化,不由得很是失望,不甘道:“看见没?鹤公要成亲了!”
“哦。”
“你不惊讶?不着急?”
秋姜玩味地看着她,问:“你是谁家的小丫头?”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夫君!他要娶那个茜色了!”
“第一,你叫我十一夫人,这是他第十二次成亲,又不是第一次,有什么好惊讶的?第二,他已不是我夫君,我收了休书,现一别两清,他爱娶谁娶谁,有什么好着急的?”
黄衣少女气馁道:“我连夜赶了一百多里路,腿都快跑断了,没想到你竟是这个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