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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书瑾一边翻开书页一边应了一声。
“为什么?”蒋宿像是很不能接受这件事,脸色变得极为难看,“我以为……你应该知道萧哥很厌恶齐铭。”
陆书瑾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少年之间的义气,她昨日的行为在蒋宿眼里等同于背叛萧矜。
她转头,那双淡无波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蒋宿,没什么温度。
蒋宿被她这幅样子吓了一跳,被盯得难受,撇开视线问,“怎么了,我说错了?”
“蒋宿。”陆书瑾用非常冷硬的语气道:“海舟学府门槛极高,我身无分文单凭一支笔杆考进来,日夜苦读寒窗十年,为的是日后通过科举光耀门楣,不是为了来学府与谁结交兄弟的,你能明白吗?”
陆书瑾平日里虽??x?不大喜欢搭理人,但每次与她说话都是能得到回应的,且态度温和笑容干净,从不曾见她冷脸发怒,眼下冷着声音说话,真把蒋宿吓到了。
这些日子陆书瑾一直被萧矜带在左右,蒋宿已然将她当成了自己兄弟,但现在听她说了这句话,后知后觉陆书瑾进海舟学府是真的奔着科举而去的,跟他们这些混日子的纨绔终究不是一路人。
然而面对陆书瑾这样的人,蒋宿纵是有脾气也发不出来,他愣愣道:“我没有旁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齐铭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当心点。”
陆书瑾又笑笑,恍若冰雪初融:“我知晓,昨日他登门道谢,我将谢礼推脱,并不与他多纠缠,多谢你关心我。”
蒋宿见她脸上又有了笑容,心里顿时松一口气,再不敢多问了,于是陆书瑾一整日都十分清静。
下学之后,陆书瑾回舍房换下了院服,拿着玉佩直奔城西的荣记肉铺。荣记肉铺与想象中的不同,陆书瑾以前在杨镇的时候曾远远看到过一家卖猪肉的店铺,被劈成两半的猪用铁弯钩挂在门外,血水顺着往下滴着,充斥着浓重的血腥味道,还有一些切下来的肥肉以及不要的内脏全部堆放在一起,臭气熏天。
但荣记肉铺却干净,店面是两开的,一进门就是侧着的柜台,里头并着红木桌子,上头摆着猪的各个部位分得仔细,用网纱罩住,还有些大块的,挂在后头。
空中也有血腥味,但不浓郁,陆书瑾扫视一圈,才发现铺子两个角落挂着小炉子,也不知点了什么驱味儿。
掌柜正在躺椅上睡得正香,陆书瑾在肉铺转了一圈都没能将他惊醒,她只好走到柜台旁用手敲了敲柜面,“掌柜。”
这一声才将他唤醒,掌柜的忙直起身来看他。
是个看起来年岁上四十的男子,身体有一种算不上强壮的胖,耷拉着眼皮精神不是很好的样子。陆书瑾仔细去瞧他的脸,发现他脸色暗沉,堆积色斑,看起来萎靡不振,身上又有一股未散尽的酒气,猜测是个酗酒极凶的酒鬼。
她笑笑,说道:“我打扰掌柜的打盹了?”
那掌柜摆摆手,打了个哈欠。
陆书瑾将玉佩拿出来搁在桌上,说道:“是齐公子要我来的。”
掌柜见状,神色当即一变,眯着眼睛笑起来,从柜台后绕出来不动声色打量她,笑说:“原来是陆公子,等你许久了呢!我姓孙,全名孙大洪,你叫我洪哥就好,昨儿就接到少东家的吩咐了,要多照料你。”
“多谢洪哥。”陆书瑾笑着,“我平日在海舟学府就读,是以下了学才能来,见谅。”
“海舟学府,好地方!”孙大洪道:“无妨,这几日云城猪肉抬价,生意大不如前,好些时候都无人,没那么忙。”
“那我能来做什么事?”陆书瑾问。
孙大洪将她看了又看,皱眉道:“这切肉上肉都是劳累活,陆小弟的手是拿笔杆的,可不能累着你,不如就记账吧,正好我们店铺上一个账房先生走了,我识的字不多,只能随手记个数量,这几日的账都没记呢,你誊抄就行。”
这正合陆书瑾的心意,她点头道:“那就多谢洪哥了。”
孙大洪笑说没事,带她去了柜台后方,搬来一个带靠的木椅,掏出账簿和墨笔来,再拿出了几张纸摆在旁边,指着说道:“这纸上便是我这几日随手记的买卖,有什么看不懂的可直接问我就是。”
陆书瑾拿起来看了看,发现孙大洪没有说谎,他的确识字不多。
纸上面大多都是一些简单的数字,还有些显而易见的错字,她又翻开账簿,看见上面整齐的字体,统共记录了日期,一桩买卖出多少斤两,多少银钱,字体工整干净。
陆书瑾一边提笔写一边状似随意地问道:“洪哥,上一个账房先生似乎对此活计做得相当认真,是何缘由离去了呢?”
孙大洪道:“辞工了,许是不满意工钱吧,账房先生都是少东家直接安排人来的,我也过问不了那些事。”
陆书瑾应了一声没再追问,只是按照纸上凌乱的字体去分辨一桩桩买卖,再誊抄在账簿上。
她发现如今的猪肉已经飞涨到八十文一斤了,翻看前面的记录,也不过才四十文,也就是说萧矜这一举动,让猪肉翻了一倍的价钱,买卖骤减。
“洪哥,如今猪肉涨价,来买的人少,那若是砸在手里岂不是浪费,如此一来又要降价,那还何须涨价呢?”她发出疑问。
孙大洪躺会躺椅上,晃了晃脚说:“现在的猪肉主要销卖不是给那些买不起猪肉的人,不管价格降多少,那些人买得都不多,主要是往富裕人家送的,一买就买好些斤呢。”
陆书瑾心说也是,现在涨价,赚得都是富裕人家的钱,贫困人家便是在猪肉不涨价的时候买得也少。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与掌柜闲聊,将这几日的账全部誊抄完之后,天色渐晚,陆书瑾却没有赶回学府,而是去旁处的面馆里买了碗面对付晚膳,又回到肉铺帮忙。
孙大洪要关门,一边清扫地面一边道:“这肉放到明日就不新鲜咯,又浪费了。”
“那要如何处理?”陆书瑾帮忙扫地。
“自然是记录斤两之后送还原场,现在猪肉的价格绝不能落下去,哪怕是扔了也不会降价处理。”孙大洪带着陆书瑾将肉铺清理之后,关门时掏出了绳子串的一把钥匙,上头串了三把,他用其中一个上了锁,转头对陆书瑾道:“辛苦你了陆小弟,快些回去吧。”
陆书瑾与他客套两句话,这才打算回家,正巧碰上一个拉车的拉面前招揽客人,陆书瑾就将他拦下。
她想着这几日都得来这肉铺忙活,便于拉车的商量一下,要他这几日都于这个时间来荣记肉铺。拉车的小哥欣然应允,谈好了这笔固定生意,欢快地将她拉回海舟学府。
陆书瑾今日在誊抄账簿的时候,发现账簿上的字体墨迹皆相差无几,这是很古怪的一件事。
账目本就是一笔笔记上去的,墨迹和字迹会根据记录日期有轻微的不同,但那账簿上前头的字迹以及墨迹干涸程度都完全一样,这就代表那些不同日期的账目全部都是在同一时间写下的,并非是真正的账本。
且柜台的脚边有两个抽屉,上头一个放着账簿之类的杂物,下面一个抽屉却上了锁。
账簿是随拿随用之物,若要记账那就不可能将账本藏得极深,陆书瑾怀疑真的账本就在那个上了锁的抽屉里。
掌柜孙大洪只有三把钥匙,一把开店铺门锁,一把开自家门锁,余下的那一把,就极有可能是开那个抽屉的锁。
陆书瑾回到舍房时,刚点亮灯就察觉出不对劲来。
她发现中间的大屏风往萧矜那边偏了足足有一尺,是深怕她看不出来有人曾来过这里似的。
好好的挂着锁,平白如故被人闯了屋子,陆书瑾又慌张又觉得无奈,她先将东西大致检查一遍发现什么都没丢,唯有桌子上多了一个东西。
是一封面皮没有写字的信,她关上门点了屋中所有灯,坐在桌前将信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
展开之后,率先看见纸上神似楷书却又带着几分不羁气息的字体,撇捺之间充满肆意,却写得相当漂亮。
只是字的内容她不大懂:
落花:瘟肉,手绢:常肉。日:四十,月: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分别对应: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旁的再没有了,她疑惑地来回看了两遍,都没能找出其中能看懂的地方,不得其解,最终只能将纸折起来随手压入叠放的书本之中。
陆书瑾第二日想了个办法,她吃早膳的时候,问食肆的厨子买了些面粉包在帕子中,晌午回了一趟舍房,将面粉倒入小盒子中又兑了水,揉得黏黏糊糊的,盖上一层布。
待下课回去,那团面就发好了,变得软软的,可以捏成任意形状。
陆书瑾揪下其中一团包在帕子里,像昨日一样换了衣裳出学府前往肉铺,只不过今日她特地在酒楼前停一停,买了几两闻起来就香的上乘酒,花了她不少银子,想起来心就一抽抽的疼。
她去店中时,孙大洪已经喝得半醉,呼噜打得震天响。
陆书瑾将小酒坛搁在桌上,并没有叫醒他,而是搬了个凳子在店门口坐着玩。
此时天还没黑,路边几个店铺的老板嗑着瓜子站在边上闲聊。
“你说咱们城西的人是惹了什么太岁,怎么怪病就接二连三地出呢?”面馆的老板叹道。
“我看八成就是传染病,只不过须得接触多了才能染上,不然怎么一病病一户呢?”嗑瓜子的老板娘说。
“别提了,前头巷子里住得王家人,一家七口全给染上了,这几日皆在医馆躺着??x?,也不知病情如何了。”
“没用喽,跟上次李家的人一样,救不了了呗。”
“你积点口德吧!”
陆书瑾坐着听,听了有一会儿之后又站起身出了门去,她依稀记得医馆离这里不远,往前走了约莫百来步就到了。
医馆的门面不大,才十月份就垂着厚重的帘子,陆书瑾撩开帘子走进去,一股浓郁的药草味道就扑面而来,还有此起彼伏错落不断的咳嗽声。
她定睛一看,就见医馆的大堂内并着不少简易的板床,上头都躺着人,身上盖着厚厚的衣裳或是被褥,层层叠叠只露个头来。
这不过才十月,怎么就整上过冬的架势了?
台后的老郎中掀起眼皮看她一眼,问道:“小伙子,来瞧什么的?”
陆书瑾走过去,并未落座,只是问道:“老先生,这些人为何身上改了那么多层东西?”
老郎中还算温和,并未赶她走,而是道:“病了,畏寒,有什么就盖什么。”
陆书瑾道:“什么病啊?”
老郎中喝一口茶水,拖着苍老的声音慢慢道:“瞧不出来是什么病,浑身发热而生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疮烂了,人就没了。”
“不会传染?”陆书瑾又问。
“老夫还没染上,就表明暂时没有传染性。”老郎中道:“我这小破医馆,这些日子收了有二十来个,死了大半抬去义庄,官府不管此事,小伙子若是惜命,就别瞎打听,趁早离去吧。”
陆书瑾恍然想起先前她拿着二十两银子找到容婆,拖她央女婿的好友办事时,那捕快在城南捕房当值,当时说是无故病死了几例,怀疑是瘟疫便一直紧急排查,她问道:“是不是城南也有这种情况?”
老郎中道:“不晓得嘞,应当是有的吧,义庄都放不下了。”
陆书瑾疑惑问:“这么大的事,何以城中一点风声都没有?”
“烧了呗。”老郎中道:“死了就烧了,剩一把灰,能有什么风声?”
陆书瑾的心凉一大截,没再继续问,转身出了医馆。
这若真的是瘟疫,传染性强烈的话,恐怕云城将要遭受灭顶之灾。
陆书瑾心神恍惚,回到肉铺的时候就看见孙大洪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倒着她买来的酒喝得正兴,一边喝一边龇牙咧嘴大赞好酒。
“洪哥。”陆书瑾走进去,喊了一声。
陆书瑾买的是醇厚的烈酒,再加上孙大洪本身就半醉,现在已喝得相当迷糊了,不知把陆书瑾认成了谁,口齿不清道:“小吴回来了?”
陆书瑾没有纠正,随意应了一声就去了台后,翻出账簿开始誊抄,孙大洪在那头一边喝一边说话,嘟嘟囔囔不知道说什么,倒酒的手都开始晃个不停。
“小吴啊。”他突然喊了一声,长长地叹气。
“小吴是何人啊?”陆书瑾头也不抬,接话问他。
“记账的!”孙大洪答。
“怎么了呢?”陆书瑾又问。
“死了!”孙大洪道:“被乱棍打死,手骨全敲碎了!”
陆书瑾笔尖猛地一顿,墨迹在纸上晕染开,她稳了稳心神,佯装镇定道:“被谁打死的?”
“还能有谁?”孙大洪不肯说了,重复着一句话,“还能有谁,还能有谁……”
还能有谁?少东家呗。
上一个账房先生是少东家安排来的,如今死了却说是辞工,显然是被齐铭给处理了。
陆书瑾发觉自己的手有些颤抖,一时抄不了字,便搁下笔缓和情绪。
这时候孙大洪摇摇晃晃站起来,扶着柜台慢慢走着,嘴里唱着不成调的曲儿,从陆书瑾的身后绕过来往躺椅上一歪,闭着眼睛哼唧。
没一会儿,他就又打起呼噜来。
陆书瑾先是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然后出声喊道:“洪哥,洪哥?”
连喊几下,孙大洪没应声,呼噜声丝毫没有减弱,陆书瑾就从袖中拿出帕子包好的面团,面团已然不再软和,呈一种半干的状态,不用力则完全捏不动。
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放低了呼吸声,蹲在躺椅旁,轻轻撩起孙大洪的上衣衣摆,腰间挂着的那三个钥匙就露了出来。
孙大洪忽然一个高昂的呼噜声,将陆书瑾吓了一大跳,暗道男人为何打呼的声音这么大?她竟不合时宜地想起萧矜睡着时的呼吸,绵长稳健,有一种别样的安静。
陆书瑾抬眼见他完全没有要醒的迹象,便手上动作飞快,将钥匙往半干面块往上使劲一摁,当即拓印出形状来。
面团被她分为三个,三把钥匙各印了一下,做完这些她赶忙拿着面团退离,小心包好之后放入袖中,再坐回自己的位置将剩下的一些账目抄完差不多天黑。她留了张字条给睡得天昏地暗的孙大洪,自个坐拉车回去了。
面团放在窗边吹了一夜,第二日早起一看,已经硬邦邦的,上头拓印的钥匙痕迹极为清晰没有变形,这样就算是成了。
她一早赶着天蒙蒙亮就出了学府,城中人大多早起做生意,陆书瑾寻去锁店,将面团递给老板,要他按照拓印打三把一模一样的钥匙出来。
这不是个难活,但老板见陆书瑾细皮嫩肉长得稚嫩,狮子大开口要了她一两银子,左右还不掉价钱,又要赶回去上早课,陆书瑾只得咬牙给了,心里滴血,走时瞪了这家店铺的牌子一眼。
好,记下了,老五卖锁。
结果早课还是去迟了,赶到门口的时候,丁字堂的人皆盯着她看。
陆书瑾路上走得急,停在门口是呼吸急促,白皙的脸上带着一层红润,院服都没来得及换,身上穿着深灰色的布衣袍。
这几日萧矜与她在学堂之中一句话的交集都没有,学堂中的人早就看得一清二楚,先前还以为她会寻着萧矜和好,但知晓她去了齐家铺子打闲工之后,便都认为陆书瑾已经没有那个机会了。
这会儿见她着急忙慌地赶来,前排一个男子噘着嘴吹了一声口哨,讥讽道:“大学子,你走错地方了吧?”
陆书瑾脚步一停,疑惑地看向他,“我?”
那男子刚张嘴,约莫是要狠狠嘲讽陆书瑾一番的,但他面色却猛地一变,朝陆书瑾的身后望去,立即噤声。
丁字堂的早课没有夫子,先前聊得正热闹,但这会儿声音一下小了许多。
陆书瑾有所察觉,转头看去,就见一袭赤红衣袍的萧矜站在门边,正伸手将挂在门上的木牌拿起来看,语气轻懒,“不是丁字堂吗?这我还能走错了?”
那男子吓得一抖,赶忙站起来道:“萧哥误会,我方才说的不是你!”
萧矜的目光掠过陆书瑾,直接看向那男子,凶气盘上眉梢,“你方才喊的大学子,不是我?”
陆书瑾看了他一眼,暗道萧矜莫不是早起喝醉了来的,什么时候他也配被别人喊作大学子?光是他那狗爬字体拎出来,就配不上“学子”二字。
她无心看热闹,转身离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萧矜几句冷嘲热讽,那人就吓得不行了,连连求饶,自然也没有动起手来。
丁字堂很快又恢复了吵闹,陆书瑾摸出书,一行字看了三遍也没能往脑子里记,只记得萧矜方才眉梢轻扬的模样。
她前往齐家猪肉店打闲工的事,萧矜不可能不知,但他为何丝毫表示都没有?
还是说萧矜压根不在意此事,所以觉得她就算是站于齐家阵营也无所谓了?
陆书瑾用手指摩挲着书面,看了半页之后放弃,抄写起《戒女色》来,这能让她慢慢静下心。
一整天的时间,她抄了四页纸,直到下学才停笔。
陆书瑾连舍房都没回直接出的学府,先去取了钥匙分别用帕子包住搁在荷包里,再去昨日的酒楼又买了一壶酒,提去肉店。
她一进门,孙大洪就闻到了酒香,咦了一声道:“昨日的酒也是你带来的?”
陆书瑾点头,笑了笑说:“我昨日放下酒出去转了圈回来,就见你喝得大醉躺着睡觉,还以为你是知道的。”
“这酒太香,我迷迷糊糊没忍住就直接喝了。”孙大洪有点不好意思道,继而又问:“你不是手上没有余钱,为何会买酒?”
“这酒不是我买的,是我学堂的同窗家中开酒馆,我平日里帮他学识上的难题,他便以好酒答谢,但我从不喝酒正好又见你喜欢喝,就想着拿来给你,”陆书瑾早就想好了说辞,撒谎半点不脸红,“若是折在我手里,只能倒掉。”
孙大洪极其爱酒,一听她说要倒掉,赶忙接过去抱在怀里,“可不能倒,这可是天大的宝贝!”
他解开就盖猛地吸了一口,露出如痴如醉的神色,也不知嘟囔句什么,抱去旁边柜子上找酒杯。
陆书瑾估摸不好孙大洪的酒量,今日就多买了些,光是这几日的花销就去了快二十两,若事情再没有进展,陆书瑾今晚怕是睡不着了。
孙大洪抱着酒坛就不撒手了??x?,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得并不着急,像不舍得似的细细品味,眼看着天黑下来,陆书瑾有些着急了,扬声道:“洪哥你快些喝,这酒坛子我今晚带回去,明儿让我那同窗再打一坛给你喝!”
“嗳!”孙大洪高兴地应了一声,连夸了陆书瑾好些句,果然开始大口喝起来。
夜幕降临,陆书瑾点燃烛台,然后聚着烛台在店铺四处转了一圈,将灯笼点亮,瞥眼就见孙大洪已经醉死似的趴在桌上,呼噜声闷闷的。
陆书瑾搁下烛台,朝门外看了一眼,轻步走到柜台后拿出分开包着的钥匙,开始尝试开锁。
许是运气不大好,前头两把钥匙都不对,陆书瑾差点以为自己猜错了时,第三把钥匙果然将抽屉上挂的锁打开了,她紧张得屏住呼吸,将抽屉拉开来。
只见里面摆着一本账簿,与她之前抄写的那本封面是一样的,她拿了烛台,再谨慎地看一眼孙大洪,才赶忙蹲下来翻开看。
账簿里的字体与陆书瑾在另一本上看到的字体是一样的,皆是出自上一个账房先生之手,不过这本字体的墨迹和形态有着明显分别,能看出并非是一日所写,应证了陆书瑾的猜测。
但让她大为意外的是,账本之中字体工整地记录的并非是账目,而是一些看着完全不沾边的句子。
丁甲丙,周氏,落花,戊月。
丁甲丙,郑氏,落花,辛月。
丁甲丙,陈氏,手绢,丁日。
陆书瑾满目怔然,将账本从前翻到后,发现通篇出现的字里,反反复复都是这么几个,乍一看完全不像是记账。
但她到底不是笨的,用极快的速度就反应过来,这并非是寻常账本,上头的字全都用了黑话。难怪藏得并不隐蔽,就算是被人找到了,估计也是完全看不懂的。
陆书瑾猛然想起昨夜桌上出现的那张纸,虽然她只看了两三遍,但她沉下心来认真一回忆,再低头望去,方才看不懂的句子已然明了。
四月十二,周氏,瘟肉,五斤三十文,共一百五十文。
四月十二,郑氏,瘟肉,八斤三十文,共二百四十文。
四月十二,陈氏,常肉,四斤四十文,共一百六十文。
陆书瑾敛着眸沉思片刻,将账本翻到最后,倒着往前看,在其中找到一行字:癸乙,王氏,落花,庚月。
意为:十月初二,王氏,瘟肉,七斤三十文,共二百一十文。
时间对上了,昨日陆书瑾听说的那一家患病的王氏,便是在萧矜火烧猪场那日在这里买的猪肉。
她闭了闭眼,记忆飞速旋转,翻飞至那个月明风啸的夜晚,萧矜对着那燃起的大火举杯时,说的一句话:“敬,云城万千百姓。”
陆书瑾遍体身寒,强烈的情绪翻涌而上,手抑制不住地抖了起来,她彻底明白了。
当日萧矜烧死的那些齐家猪场的猪,根本全是瘟猪!
正常猪肉的价格是四十文一斤,但齐家将瘟猪拿出来售卖,降价至三十文。而宰杀出来的瘟肉被人吃了之后,并不如毒药那般烈性,甚至有可能吃一顿两顿并无大碍,但三顿五顿地吃瘟肉,必会染上怪病。
症状便是发热而畏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正如陆书瑾那日在衙门看到的尸体一样。
萧矜一把火烧了所有瘟猪,城中猪肉价格疯涨,穷人再买不起瘟猪肉,又不敢往富贵人家里送瘟肉,所以他这个方法,在另一种程度上也是暂时阻止了城中人买瘟肉。
陆书瑾一时觉得浑身发软,蹲不住了,整个人坐在地上,额头上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小汗珠,极力压抑着错乱的呼吸。
齐家卖瘟猪发阴财,染病而死的人又被极快的烧掉处理,官商勾结,只手遮天,云城百姓亦被蒙在鼓中,连续数日咒骂烧了猪场导致猪肉价格疯涨的萧矜。
她想起那日萧矜踩着齐铭对她说的话。
“你说对了,人命在我这种人眼里,根本就一文不值。”
他在那日其实就已经给了她暗示,像齐铭那种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人,人命在他们眼中根本就一文不值!
陆书瑾心中涌起极大的恐惧,又夹杂着一股庆幸和喜悦。
她终于,揭开了蒙在萧矜身上那块模糊不清的布,看清楚他的真实面目来。
什么不学无术的纨绔,仗势欺人的恶霸,假的,全是假的!
他是带人砸了逼良为娼的肮脏青楼,挖出刘家藏官银的萧矜,亦是背负骂名,纵火烧死所有瘟猪的萧矜。
是萧将军的嫡子,正儿八经的,将来要扛起整个萧家的继承人。
第32章
陆书瑾怔然片刻,张了张嘴,没把那句我不参加科举说出来。
月明星稀, 陆书瑾恶向胆边生,不问自取,将这本账簿揣在怀里离开了荣记肉铺。
她回到舍房之后就坐在桌前,将账本从头到尾地翻了一遍, 算出这本账簿上总共记账二百一十九两, 是荣记肉铺从四月开始到十月初的买卖, 由于成本不知, 无法计算利润。
陆书瑾并不知道这个账簿能做何用处,但从上头这些欲盖弥彰的黑话中可以看出, 这个账簿是见不得人的, 她左思右想,觉得还是交给萧矜比较好。
这几日她与萧矜在丁字堂互相不理睬, 装作陌生人似的, 上学下学都是自己一人,先前习惯了与萧矜为伴恍然孤独而行确实不适应。
但她并非是矫情之人, 也不惯着自己, 不会因为这点子不适应就上赶着去找萧矜认错和好,且她要搬出舍房一事本就无从解释。
当然,最主要原因就是陆书瑾先前尚且不知萧矜是假恶霸还是真纨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