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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后裔》
发表于:《大众软件》2006
上
必须要指出,我这一生中命运的转折,源自于一个吃饱了没事儿干的即兴念头。那时候我年方十六,意气风发,正碰到我们清源村的乡勇团招人。我一时兴起,打算加入其中,去和什么土匪啊山贼啊好好的干上几仗,立点功勋,替死去的爹娘光耀门楣。但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村长时,村长沉默了一会儿,转身回屋去了。
不久之后他走出来,递给我一样东西。我一看,是一块玉佩,样式古朴,放在手心有种历史的冰凉感。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告诉过你,”村长说,“其实你并不是出生在这里的。十六年前的一个夜晚,你被遗弃在这里,除了这枚玉佩,没有其他的身份标记。”
“可是……这玉佩上写的是什么?”在最初的震惊过后,我疑惑地问,“这几个字我不认识。”
“我也不认识,但村西头的闻广认识。他说,这上面的字是古代的篆文,刻的是开国皇帝的名字。”
“这说明什么?”我傻乎乎地问。
村长严肃地说:“这说明,你很有可能是皇族的后裔。既然你有心加入乡勇团,为什么不去追求更大的成就呢?”
皇族后裔,我一辈子没想到自己会和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为此我一夜没睡好觉,手里摩挲着那块证明我血统的玉佩,想起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往事:三岁时从破掉的屋顶漏进来的秋雨,五岁时包裹父亲——确切说是养父尸体所用的草席,九岁时母亲随一个货郎无声无息的离去,十一岁偷鸡被打在脸上留下的伤疤。这些东西比这枚玉佩更能证明我的存在,但我却必须要抛弃它们。
第二天早上我黑着眼圈起了床,打算收拾行装出发,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值得收拾的。我甚至于连出门的路费都没有,以至于假如我就这样出门,两天后就会变成一具饿殍。于是我去找村长借钱。村长和蔼而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的要求。
“鉴于你一贯的信用记录,我不能借钱给你,”他温柔地摇着头说。
“可是,您昨天不是还说,我能取得更大的成就吗?借钱给一个皇族后裔,也可以算作长期投资嘛!”我试图诱之以利。
“请你加上‘疑似’两个字,”村长的商人本性此刻展露无疑,“我是从来不做风险投资的。”
我转遍了全村,没有一个人愿意慷慨解囊,这让我倍受挫折。这时候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从小一直被我欺负到大的缺牙小花。她递给我一个布袋,里面装了十来个馒头。
“拿着路上吃,”她小声说,“什么时候回来,把布袋还给我,不然我娘要打我的。”
那一瞬间我感悟到了自己人生的失败,活了十六年,居然只有这个傻头傻脑的小女孩来同情我。我走到村口时,她还咧着嘴冲我笑,门牙上一个滑稽的窟窿,似乎一点也想不起来,那两颗牙是因为小时候被我绊倒才磕掉的。
我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不管怎样,我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功力尚在,这不会因为我变成疑似皇族后裔而发生改变。但充满豪情地走出一天后,我才意识到一个致命的问题:我该往哪儿去?我似乎应该去王城,找寻我的身世,但王城在什么方向,我却一无所知,连张地图都没有。
是夜我蜷缩在一间破庙里,在疲倦中沉沉睡去,梦里我骑在火红的高头大马上,背后高高飘扬着国君的旗帜。身前,一具具尸体喷射着鲜红的血液倒在地上,有的缺了胳膊,有的断了腿,有的脑袋不翼而飞,有的身上刺进了一支长矛,被整个贯穿,有的全身插满了弓箭,好似一只豪猪。我对于战争场面的认识,大抵是这样的。
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些感觉并不完全是假的,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两拨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武器正在火并。我眼疾身快,一躬身钻到了供桌下面。
在双方不停歇的“你奶奶的”“老子砍死你”的呼喝声中,我渐渐听出点门道,这是一伙山贼在抢劫一支镖队,不由得很兴奋。因为当强盗劫掠完后,或许我可以分一杯羹,找到点零碎的能换钱的玩意儿。
果然,打着打着,从地上滑进来一把匕首,差点割到我,不知是被谁打掉的。我把它捡起来,借着隐约透进来的一点火光,我发现这匕首刀刃锋利,刀柄上镶嵌了一颗明珠,看来价值不菲。我立刻打算把它揣进怀里,但匕首的主人,一个光头大汉,却在此刻也紧跟着钻了进来,显然是为了寻找这柄匕首。他犯了两个错误:其一、没想到下面有人;其二、没想到下面那么窄,以至于他宽阔的身躯一下子被卡住了;我则犯了一个错误:没想到手里握着匕首,下意识的伸手想推开他。
后来供桌被掀翻时,山贼们和镖师们一齐看到,本年度十大悍匪排行榜名列第二的凶徒、著名的龙岗山山大王圆睁着双眼,颈动脉上插着他心爱的匕首,一脸的不甘心。一个满面鲜血的年轻人,双手还做英勇无畏状,牢牢地握着那柄匕首——匕首卡进了他的骨头,我一时间拔不出来。
这个故事教育了我们,世事难以逆料。有时候你以为自己是个小流氓,其实你是疑似皇族后裔;有时候你想做个小贼,却一不小心当了英雄。而龙岗山山大王一生抢人无数,万没料到自己会死于一场意外的抢劫。
树倒猢狲散,山贼们哄逃而去,留下镖师们一齐夸赞我下手专业,一刀致命。我很谦虚地隐藏了自己显赫的身份,只告诉他们我想去王城。当然这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那枚玉佩是我唯一的身份标志,任何人从我手里抢走它,都可以取代我。镖师们表示,可以带我去凤凰城,然后我再从凤凰城自己寻路。
一路上我发现镖师们不停地写着东西,开始我以为他们都是文化人,再写着什么日记游记之类的玩意儿,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在写遗书。原来在运镖的路途中颇不太平,流寇、山贼、敌国特务、专业劫镖工作组、野兽、妖魔……各种敌人层出不穷,谁都可能一不小心嗝屁,每到一处新地界,就要更新一次遗书。根据可能的死法的不同,遗书内容也各不相同。譬如被外国人杀了,就号召自己的儿女投军强国,“王师南定汉国日,家祭毋忘告乃翁”;若是不幸被吸魂僵尸吸干魂魄,就叮嘱儿女日后杀死该僵尸,取出自己的魂魄石,妥为安葬。
据说,保镖这一职业的工伤率和死亡率仅次于采矿,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换个工种,他们告诉我:“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穷人就只有这种命,”镖头说,“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过日子。”他是个满面愁容的中年人,系在裤腰带上的脑袋在我们抵达黑水潭的时候被一群来如影去如风的外国人砍掉。他们都是来自吴国的,原本是我们唐国的盟国,却像一群狂狼一般呼啸而来,杀掉了我们四五个人,劫走了最值钱的几车货物。
大约过了半天,他们的头领又骑着马匆匆出现在我们眼前。我正准备按惯例钻到路旁的草丛里,却听见他开口说:“真抱歉,我们认错人了。”
“我们把你们当成了汉狗了,”他说,“下次我们一定注意。但是镖车已经抢了,我不能让弟兄们白干,所以给你们送来几副棺材,好好安葬死者吧。”
“我们同盟国家,一定要团结,汉狗和齐猪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他真诚地强调说。
这些天我跟着镖师们略微了解了一些与这片大陆有关的事情。这里共有十个吵吵嚷嚷你争我夺的国家,一个年老昏聩说起话来直流口水的象征性的皇帝,以及他完全无法管束的十位国王。当听说这一消息时我很失落,看来皇族也很难有什么地位可言。
十个国家之间经常相互劫掠骚扰,甚至发起战争,汉国和齐国就是其中最强大的两个。他们的人的确是敢于大摇大摆的借道唐国运送物资,但考虑到黑水潭远离边境,若要借道此地相当于多绕了两倍的路程,我们的盟友提出的认错人的理由无疑并不充分。
我冷笑一声,打算说话,但看看周围的镖师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驳斥他,连忙把嘴闭上。等他走远后,我忍不住说:“他分明是在撒谎……”
新任镖头,也就是原来的副镖头,摆摆手说:“还捡回来几副棺材呢,够不错了。轮到我的时候,有没有棺材都难说。”
他还真说对了,没过几天,我们遇到了另一个盟国楚国的劫镖队,他们也认错了人,砍掉了镖头的脑袋,并且在劫走镖车后向我们真诚致歉。但鉴于这一次劫到的东西不算太值钱——最值钱的已经被吴国盟友拿走了——他们只敬献了几幅花圈。
我们一路走,一路不断的换着镖头,正当我盘算着是不是什么时候就该轮到我时,凤凰城到了。这是我国第二大城市,也是商业枢纽。
告别了友善的镖师们,我打算用龙岗山山大王的匕首去领赏,换回我的第一桶金。结果到了衙门一问,由于山大王已死,他在国家悍匪排行榜上的排名直线下降,已经由极度危险级跌至普通危险级,再到限制级,目前只剩下辅导级的命了。据此计算,我只能得到很小的一笔数目。
“可是,他是因为被我杀死,才降级的呀!”我不甘心的争辩说。
“所以责任才在你嘛,”衙门的王捕头悠悠的说,“你要是不杀他,他怎么会降级呢?”
这个逻辑无懈可击,我只能保持沉默,我也想明白了为什么这世道盗匪横行。不管怎么说,领到点银子总比一无所有强。
其后的几天我在凤凰城四处游逛,寻找可能的机会,我渐渐发现,这里有很多像我一样的年轻人,期待着在大城市里出人头地。他们无钱无势,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干着各种莫名其妙的活计。
凤凰城里专门有一家中介机构,负责给这些人联系任务。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在门口看到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任务列表,其中包括:替著名财主李员外磨面粉,帮凤凰城第一美女冰灵小姐采集火山泥敷脸,为模范市民李大壮捕捉幼狐,为占卜师洪大师收集龟壳,诸如此类。完成了这些任务后,雇主会对你的表现进行打分,积分到达一定等级,你就可以获准加入一些江湖帮会,开始慢慢往上爬。
这让我很不理解,在我的想象中,江湖是一个快意恩仇的地方,是用刀和剑来获得身份的地方,现在看来却似乎是在评选劳模。中介公司的王老板,就是通常被称为任务王的老头儿,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
“这才是真正的江湖啊,”他对我说,“秩序和等级压倒一切。”
他还扯了一堆“宏观调控”“按劳分配”一类的概念,我没听懂,但我听明白了一件事:要想在江湖上混,就得听他的。于是我犹犹豫豫的挑选了我生平的第一件任务:去帮城里著名的水果托拉斯神农企业种植水果。
该企业的流水线分工相当完备,但存在一个问题:由于遭受部分支持反垄断法的国家大臣的迫害,他们在城里一处黄金地段的厂房由于污染环境而不得不拆迁,因此只能临时把企业各部门分拆到全城各地,这导致了效率上的损失。很不凑巧的,此时恰逢全国劳工福利大罢工,所以其中的运送原材料、工具之类的事情,就只能召唤江湖客们去办理了。
我购买了一匹廉价的枣红马,每日里奔波于工具车间、肥料车间和养殖大棚之间,身上有时带着种子,有时带着锄头,有时身后赶着一辆肥料车。那些阵阵散发而出的臭味,让我很难相信我是一个闯荡江湖的侠客。但不这么做,我没法获得荣誉积分并以此换取荣誉等级证书,就没有任何帮会愿意收留我,更没办法投军打仗。
“就你这匹马,这身破衣服,手里的破铜烂铁,也想去纵横江湖?”任务王斜眼看着我,“还是乖乖拉肥料吧。”
我乖乖的拉肥料,每天沿着完全相同的道路跑上几十次,连街角炸麻花的那个小姑娘脸上的每一颗痣都记得清清楚楚。若不是藏在靴子里的那枚玉佩时不时地硌我的脚,我甚至忍不住要开始想,其实这也是一份蛮有前途的职业……有一天我一边运肥一边打盹,醒来时发现肥料车已不知所踪,连忙沿着原路回去寻找。我看到一群骑着赤兔马的极度彪悍的外国人,正在四处追杀着城里的人们。而我那辆可怜的肥料车,已经被一位刀手大刀一挥劈做两半。
我为此很愤怒,但肥料比不上自己的命值钱,所以我溜到了街边的杂货店,躲了起来。外国人杀散了人群,开始动手砍树立在凤凰城中心的王旗。与此同时,许多装备精良的唐国高级武士们在一旁笑眯眯的观看,并没有出手阻止的打算。
“他们要干什么?”我小声问杂货店伙计。
“砍王旗呗,可以拿到皇帝老儿那儿,换取我们唐国的部分国库物资。”
我一愣:“那么严重?高手们为啥不去制止呢?”
“反正实力不够也制止不了,谁愿意去费力不讨好?”伙计撇撇嘴,“更何况,国库被抢,我们还有好处呢!”
“什么好处?”
“这个大陆是要定期进行国力排行榜的,国库被劫,排行就会下跌,跌到最后两名,皇帝会给咱们每个人补偿一定的荣誉积分,这可是无本万利的买卖。”
原来如此。我仔细观察,发现有几名唐国武士还跑去和敌人聊天,看上去很熟。
“怎么这么久不过来?我们等得真辛苦。”
“还不得怪你们国王,在边境和我们玩真的,忒不象话!我们只好跑到魏国和宋国去了。”
“这小子就是一根筋!你放心,过两天换届选举,保证把他弄下来!”
“够哥们!”
“切,咱们谁跟谁?”
这一段对话肆无忌惮的顺着风传了过来,我觉得有种醍醐灌顶的彻悟。后来我才听说,原来各国的有势力的帮会之间还互通消息,协助对方劫本国的镖车,以此分红。
我只是有一点没想明白,即便能赚取更高等级的证书,自己的国家被人打都不敢还手,还有什么意思呢?
过了两天,国王果然在选举中下野,随即被放逐,此事发生在王城,我无缘亲见。据说其时王城就像开了狂欢节,国际友人纷纷从畅通无阻的边境穿越而来,一路走一路放着烟花,回去时顺手把所见到的镖车和商队统统打劫了,以示喜悦之情。
新任国王励精图治,大力发展友好睦邻关系,凤凰城慢慢变得像汉国和齐国的后院,到后来我们自己都懒得再去树王旗了,外国人就自己把大旗竖起来,再自己砍。
好在此事已经与我无关了,我通过一个月辛勤的劳动,获得了ZT-4证书,全称是“江湖青年积极分子四级征途证书”,虽然没能拿到六级,但这一等级已经足够我加入帮会,正式开始江湖生涯。
我怀揣着证书来到了帮会人才市场,见到一家家帮会扯着摊子,打着许多诱人的广告,诸如“江湖梦想的起点”“称霸武林,从大泽帮开始”云云。我看得眼花缭乱,不知该选谁,这时我感觉有人在背后轻轻碰我。
回过头,是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他紧张地向我表示友好的笑着,露出两枚兔子似的大门牙:“请问……哪个帮会比较好啊?”
原来这也是个和我一样的菜鸟,我突然觉得心头一松。也许是出于某种强烈的对比,他居然让我想到了缺牙小花,并且开始体会到一种温暖的意味。
“我们入哪个帮,哪个就最好!”我激情万丈的宣布。他惶惑的看着我,不由自主地点着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说什么,他都这样顺从的点头。
我拍拍他的肩膀,四处一巡视,看到某个帮会摊位前的迎宾小姐比较漂亮,于是伸手一指:“喏,就是那个帮,我们就加入它了!”
下
我的伙伴有一个很土气平凡的名字,说了几次我也没记住,好在他也没打算让我记住,我只需要叫他的小名“大牙”就行了。我们的帮会名倒是听起来很威风,叫做“沃血狂沙”,不过过了一段日子我才发现,这个名字相当的贴切:我们总是流出沃血,然后啃一嘴的狂沙。
加入帮会后,第一个直接好处在于,你有靠山了。我和大牙跟着前来收人的高级会员们,狐假虎威的策马驶向王城,看着他们华丽的铠甲和明亮的刀锋,心里十分欣慰。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到达王城。这座城市比凤凰城大得多,里面无数江湖豪客,让我自惭形秽。
“要是有一天,我们也能这么威风,该多好!”大牙说。
在大牙面前,我总是要摆出老大的派头。
“那是当然了!”我挺挺胸脯说。
加入帮会的第二个好处是帮会有任务安排给你,不必听从任务王的差遣了。作为低级会员,我和大牙没有被派去和敌人作战,而是受命到皇城中立区去采集资源。
皇城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而是属于皇帝,但实际上,这个可能和我有血缘关系的皇帝只是个空架子。皇城区现在比我们清源村的晒谷场还开放,各国人民都到这里采集资源,相互切磋,但上头分派任务时,只说那里可以采集资源,半个字没提可以相互切磋。
我和大牙别着唐国徽章,跟着帮会的大队,穿越边境,来到皇城。这里一片萧条景象,属于皇室的卫兵们见到我们都围上来:“兄弟,有烟么?”“烟屁股也行。”他们个个衣衫不整,面有菜色,显然待遇很低。与他们相比,我们这支队伍看上去很光鲜。
但进入采集区后,队伍就解散了,各自去往不同区域。我和大牙由一个小头目带着,前往檀木采集区。身边的高手们都不在了,那种虚张声势的豪迈顷刻间灰飞烟灭,但在惴惴不安的大牙跟前,我不能露怯。
带我们俩的队长瞥了我一眼:“悠着点,兄弟,在这种三不管的地方,一定要低调,不然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这话我没过多久就体会到了。我们找到一个人比较多的地方,虽然效率会低点,但可以壮胆。戴上采集手套,还没采到几根,远处就传来马蹄声。一群外国人凶神恶煞的扑过来,这场景令我想起了镖头被杀的时候。但此地过于开阔,无法躲藏,我正在手足无措,却见他们东一刀西一枪,在地上留下了十多具尸体,然后不慌不忙的离开了。
“被杀的都是汉国的低级武士,”队长的声音很平静,“因为汉国的高手杀人太多,外国人打不过他们,只能杀小角色出气。”
“幸好咱们不是汉国人,”大牙心有余悸地说。
“放心吧,汉国的一会儿准来,”队长耸耸肩,“汉国杀外国人的最多啊,要不怎么那么招人恨。”
大牙从胸腔深处发出一声哀鸣,不再说什么了。显然是为了对得起他这一声哀鸣,我们提心吊胆的采了一两个时辰后,汉国人终于来了。他们像一支军队一样纪律严明,分工明确,一部分人去把住路口,另一部分人进行屠戮,还有第三组人负责抢劫物品——无怪乎他们的国力最强。我眼看着队长被一名骑士一斧头砍在背上,血淋淋的倒地身亡,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另一名骑士则向我和大牙奔来。我们俩闭目待死,过了许久,却听到他轻轻叹息了一声。我大着胆子睁开眼,他已经离去了,居然放过了我们。
我俩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忽然听到队长的声音。他说话中气十足,一点不像挨了斧子:“他就是前段时间被放逐的唐国国王啊,叛逃到了汉国。该死的,你们俩运气真好,我倒是挨了一下。”
大牙看傻了:“队长,你咋会没事呢?”
队长嘿嘿一笑:“在江湖上混,要多长点经验。”说着,他聊起外衣,露出里面的一件背心。原来这是用高分子聚合材料做成的,不但坚韧抗冲击,里面还充满了猪血牛血。一刀下去,割破衣服,鲜血就会泉涌而出,看起来像真的一样,杀人者往往就被骗了。
我们由衷地赞服说:“还要跟您多学着点。”
我们这样慢慢混着,除了采集,还养猪养鸡、做馒头,有时候也跟着高手们帮忙跑商运镖,只有很少的时间学学武艺。好在我们也明白了江湖是怎么回事,只要给我们荣誉积分,手无缚鸡之力又何妨。
“看来这积分以后只能传给我们的儿子啦!”这一天晚上,我在简陋的居所里发牢骚。我用我粗浅的算术知识计算了一下我和大牙的积分增长速度,发现我们至少要到120岁之后,才能爬到帮会中层主管的职位,要想要出人头地,看来是遥遥无期了。这个悲观的结论令我无精打采。
大牙却目光坚定,呆了一会儿,轻声对我说:“我小的时候,我娘对我说,人这一辈子就像村口的那条河,你永远不知到啥时候枯水,啥时候涨水。我相信我的命不坏,有一天水会涨起来的。”
我都没想到这小子还能说出这样的道理,但他说得没错。我在村里往治安主任家的汤锅里放泻药时,并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来到王城,踏上江湖的征途。虽然现在仍旧不如意,但治安主任要是再敢找我麻烦,我一定可以打他个满脸开花——这就是人生的进步。
更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藏在靴子里的那块玉佩。虽然它现在散发出脚臭味,已经被闷得发黄,但刻在上面的开国皇帝的名字时时提醒着我:我不是一个凡俗的人,我可是疑似皇族后裔。纵然身登大宝的日子遥遥无期,也总算是一点精神慰藉。
队长的想法和我们不同,他只想在帮会里混口饭吃而已。他入帮十多年,到现在也只是个基层干部,却能安之若素,自得其乐。除了那件了不起的血衣,他还有许多有趣的玩意儿,甚至包括其他九个国家的徽章。私藏他国徽章可是重罪,队长却满不在乎。
“为了保命,犯点法又何妨?”他说,“身上多穿几件衣服,把汉国齐国那几个大国的徽章分别别上,遇到谁杀人,就把徽章亮出来,一般都能蒙混过关。”
“什么叫‘一般’?”
“就是说,也有被拆穿的时候,那时候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呗。”他很轻松的说。
我发现,帮里的人普遍漠视生死。王城保险公司的推销员无孔不入,却从来不去找看来最需要保险的江湖人士。
“一闭眼,一踹腿,什么都没了,保险拿来有屁用!”队长说。他年近四十,仍然孤身一人,稍微有点积蓄,都花在了妓院和酒楼里。当我和大牙终于攒钱买到了一匹真正的战马时,他仍然骑着一上战阵就屁滚尿流的枣红马。
“你以为骑白马很臭屁?”他嘿嘿笑着说,“当你骑上白马的时候,也就离死不远了。”
他的乌鸦嘴不久应验。人事部长找我们俩谈话,夸奖我们工作积极,力求上进,是新入帮众的榜样。
“所以我们决定提拔你们俩,参与到保家卫国的战斗中去!”他这番话说得我们热血沸腾。三天之后,我们已经离开王城,再次去往边境。但这一次,边境就是最终目的地,我们要参加帮会守边,清剿越境犯我唐国边疆的老外。
到了边境一看,黑压压的全是人,似乎唐国的高级武士们都在这里了。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戒备森严的样子,一个个悠闲自得的抽烟、闲聊、打麻将。有几个往地上铺块毯子,呼呼大睡。
鉴于我们的老队长没有战马,不能跟随守边,我也失去了这部活的百科全书,只能靠自己琢磨了。仔细观察,一起来的帮众也都神情轻松,倒像是来郊游的。
我和大牙还是不敢怠慢,手里握着武器,汗都出来了。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带队的新队长招呼我:“喂,你,去边防官那里交任务!”说完地给我一本厚皮本,看上去像考勤簿。
我一头雾水的找到边防官,他随手接过本子翻开,往上面盖了个红戳,然后挥手示意我滚蛋。
“这是……什么意思?”交还厚皮本时,我忍不住问。
“每半个时辰交一次任务,”队长倒算耐心,“证明我们完成了守边。”
“可我们只是在那儿呆着而已,”大牙问,“这样也算数?”
“盖了章就算数了,”队长简短地回答。
我们面面相觑,无言以对。又过了半个时辰,当我再次去盖章时,骚扰的敌人终于出现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来自何方,只见到烟尘滚滚,一片马蹄声传入耳中。
“手别抖!”边防官瞪了我一眼,“盖花了可不作数!”
等我回到原地,发现敌人已经不见踪影。而我们唐国的武士们还是那么潇洒悠闲,身上只有些方才敌人扬起的灰尘。
“已经打退了?这么快?”我有些不敢置信。
“打退了什么?”队长翻翻眼皮看着我。
“刚才冲我们边境的敌人啊!”
“打什么啊?都已经进入内地了。”他回答说,“管那么多闲事干什么?”
我语塞,想起在凤凰城时听到的对话:“还不得怪你们国王,在边境和我们玩真的,忒不象话!”显然,现任的唐国国王相当的像话。
但万没想到,这位像话的国王不久后向汉国发出挑战书,将和汉国进行一场正式的国战。所有帮会整装待发,在国王的号令下齐聚王城,准备向汉国王城进发。
这是一场期待已久的战争,可惜我前一天吃坏了肚子,没被列入名单。大牙安慰我:“没关系,你是我老大,我去出战,就算你也战了。”
尽管如此,我仍旧很失落,躺在床上烦闷的哼哼着。老队长在一旁乐:“告诉你那家包子铺专卖人肉包子,你不信,这下舒服了?”
“不是因为这个,”我说,“国战,多好的机会,你这样的老油条没兴趣,我可不甘心。”
“国战?”我们的老队长哈哈大笑,“一场交易而已。你动脑子想想,他为什么不打宋国魏国,偏偏要挑汉国?就是要输呀。汉国掠夺唐国的国库,唐国也如愿享受弱国待遇,大家都有得赚。”
原来如此,这让我很泄气。但他接着说出的话让我跳起来了:“当然好歹也是打仗,总得像点样子,所以到时候会派一大堆你这样的低级武士冲到前面去当炮灰。你看,你闹肚子还是件好事呢……”
没等他说完,我一蹦而起,抓起止泻药往嘴里倒了三倍的分量,冲了出去。我骑上马,不顾一切的向着汉国边境方向跑去。
边境很空,我没费什么事就到了汉国王城。那里热闹非凡,无数骑着低等级战马的两国武士混战在一起。我还看到许多唐国和汉国的高手,他们下了马,坐在同一张桌子旁喝茶,顺手指点江山:“你们唐国的新人很不错嘛,一个个那么有冲劲,真让我想起我年轻的时候。”
“少年不识愁滋味嘛!你看那个长俩大门牙的小孩,断了条手臂还往前冲,真是愣胆大!”
顺着那位穿着优雅的高手的手指,我从血肉横飞的斗场中找到了大牙。他的右臂已经被砍断,鲜血汩汩的顺着伤口流下,连胯下的白马都被染得鲜红。但他仍然用左臂拿着一把卷刃的钢刀,玩命的厮杀着。
我悲叹一声,别无选择,只能策马冲了进去。我从马鞍里掏出一直藏着的石灰粉,不顾三七二十一扬手打出去。一片惊呼声中,白粉扬起,我已经跑到了大牙跟前,低喝一声:“是我!”
大牙却已经杀昏了头,提起钢刀想要劈我,我只好一拳头把他砸晕,将他拖到我的马上,一路狂奔而出。
一直到了唐国边境,我才停了下来,找到一处安全的地方,把大牙放下来。“我的眼睛……”他迷迷糊糊的嘟哝道。
“回头拿菜油洗洗就好,”我说,“捡回命来就不错了。”
“老大,是你啊……”大牙哼哼着,“我难受死了。”
我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口,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他断掉的右臂尚在其次,关键是肚子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连肠子都流出来了。显然,他没救了,我只能暂时替他止血而已。
“老大,我真的要死了,”大牙痛得直咧嘴,两颗门牙夸张的凸出着,还带着血沫,“以后不能跟着你混啦!”
我试图安慰他,然后发现安慰一个将死的人其实是很无谓的,因此只能沉默。过了一会儿我还是忍不住说:“你那么拼命干什么?高手们不出力,你发什么神经?”
大牙习惯性的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那是为了我的荣誉,我一定要努力向上。”
“放屁!”我忍不住喊了起来,“命都保不住了,还要什么荣誉?”
大牙不回答我,被石灰弄得红肿的双目中慢慢渗出了眼泪。
“老大,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对,”过了许久,他声音嘶哑的说,“我必须要力争向上,成为改变这个世界的人,那是我的命运,可惜我最后还是没能抓住……”
这话说得我一头雾水,这个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晃来晃去的跟班,要说有什么命运,恐怕也是一辈子给任务王打工的命运。但他的语气虽然虚弱,却十分坚定,不容质疑。
“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大牙说,艰难的抬起手,想要脱自己的靴子。
我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帮他取下了靴子。
“在鞋帮子里,你掏出来看看,”他说,于是我卸下了他的鞋帮,然后我傻在了那里。
我看到了一块玉佩,和我一直密藏着那块一模一样。那上面有古旧的花纹,有我不认识的文字,但我记得那些文字的形状。我曾经无数次的对着它们发呆,在心里缅怀着我先祖的辉煌——确切说,我疑似先祖的辉煌。
“我离村之前,村长给了我这个,”大牙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着,“他告诉我,这上面刻着开国皇帝的名字,是我父母的遗物。这说明,我是皇族的后代……”
我如五雷轰顶,脑子里浑浑噩噩好似豆渣,大牙后来再唠叨些什么,我都没听清楚。最后我手腕一痛,才清醒过来,那是他死死攥住了我的手。
“你把这块玉佩拿去……”他的声音已经低到快听不清了,“你顶替我……你要成为大人物,复兴皇族……”
大牙用最后的力气把玉佩塞到我手里,然后就断了气,两颗门牙哀怨的龇在嘴唇之外。边境的风盘旋着吹过,混杂着这片大陆上各个国家的尘土,覆盖在他身上。
回到王城,我偷偷溜进了国库。在一堆布满灰尘的库存物品之外,有一口箱子格外干净,显然经常被开启。我撬开它,眼前出现一片华美的光晕,里面全都是玉佩,象征着皇族荣耀的玉佩,足足有上千枚。我不知道是谁制造的它们,但我想我明白它们的流向。
我看着这些玉佩,它们跳动着、闪烁着,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仿佛是在无情的嘲弄着我。在一片呛人的陈腐气息中,我听到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崩塌。
如同离开清源村前的那一夜,我又失眠了。过往的时光化作了粘稠的肥料车的气息,让我难以呼吸。天亮后,我退了帮。帮主对此表示遗憾,说他一向以为我具大智慧,本来打算好好栽培于我。
我卖掉了马,把所有剩余的财物用来安葬了大牙,剩下的钱还够我买一个崭新的布袋,并且在布袋里装满馒头。我答应过缺牙小花,要把布袋还给她,虽然旧的没了,还个新的也是一样的。
当然,我还发现了一个问题,离家太久,我已经忘记了回到清源村的路了。也许我需要找一支镖队,跟着他们一起回去,正如我当初离开一样。我的征途转来转去,又回到了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