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云平感叹一声:“其实你挺适合加入我们丐帮的。”
苏旷摇头:“七尺汉子,沿街乞讨,说实话我不大乐意。”
“丐帮也不全是要饭的,不过这个说起来就麻烦了。”孙云平见苏旷眼睛直直地向另一条街拐,“你去哪儿?”
“那边有铺子。”苏旷手一指,“去买身新衣裳,收拾收拾自己,去拜会你们丁帮主。”
孙云平立刻激动起来:“你认识我们帮主?”
苏旷回答得有点儿难为情:“啧,我认识他,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孙云平更激动了。
十年前的丁桀,正是不可一世的时候。丁桀十四岁横空出世,三年间以武会友,横扫整个江湖。十六岁上,他被立为天下第一大帮丐帮的少帮主,十九岁被立为帮主。那时候,几乎所有的师长都会把“此子绝类丁桀”当做夸奖弟子的最高荣誉。
苏旷点点头,微笑道:“那时候我年少轻狂,觉得我跟他年纪差不多,功夫就算不如他,也不会落下太远,所以……就跑去会会他。”
“输了?”孙云平问得很直接。
“惨败。”苏旷有些羞愧,但还是实话实说,“当时他让我先手,我还不服气,结果跟他过了十五招,当我第五次发现他可以三招拿下我的时候,再也不好意思出手了。这个家伙……这个家伙打得我傲气全无,心服口服。这么多年了,我还时不时会想起他,非常敬佩,也非常感激。如果没有他,我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低头笑笑,“我一直很期待再会会他,哪怕再输得心服口服一次。”
“可是这些年很少有人看过我们帮主出手了。”孙云平不知不觉地为苏旷担忧起来,“你确定他会见你?”
“不确定,可能会吧。”苏旷沉默了片刻。
那一夜,他弃剑出门的时候,丁桀从他身后扣住他肩膀,声音很温暖很大度:“苏旷,你不必这么难过。你听我说,这些年找我比武的人很多,我从未拒绝,因为我是靠这个出道的,那些前辈给了我机会,我也一定会给别人机会。可惜,以后有这个机会的人,不会太多了。”
苏旷回头,不知道丁桀是什么意思。那时候,少年丁桀绝代俊朗,粲然若神。丁桀也常微笑,但笑容里有着别人永远学不会的睥睨天下。他说:“我累了。来找我的人几乎全是冲着我的名气,很少有人冲着我的武功。你是个例外。你知道么?我其实可以一招胜你——”
苏旷几乎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持着尊严。
“是你给了自己和我过十五招的机会。”丁桀接着说,“苏旷,如果有一天你觉得你可以再来,我等你。”
十年了,丁桀还记得当年随口的一句承诺么?
苏旷当然明白丁桀的意思,他看见丁桀出手,就知道两人之间的差距是天壤之别。和这种绝顶高手对抗的机会不会太多,抓住一次是一次,他索性抛下胜负的念头,一次次重新去寻找丁桀招式中的破绽。
十五招其实很短,即使加上思索的时间也不过一盏茶而已,但他感觉到了一种兴奋——丁桀尽可能地向他展示了武道的神奇之处,让他第一次知道了天空之高渺,也第一次知道了自己飞翔的潜质。最重要的是,他终于明白,飞翔本身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武学这个东西最迷人的地方,就是可以面对面地过招,而最遗憾的地方,恰恰也在这里——文章千古事,只要写出了炳焕千古的篇章,就可以留存后世。可武学不成,秘籍心法都是死的,前辈名侠再光辉灿烂,没机会切磋就是没机会切磋。
丁桀啊丁桀,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苏旷竟有些担忧,这些年他走过许多地方,看过许多风景,交过很多朋友,他觉得自己过得还挺有滋有味的。他也总是会卷进各式各样的是非中,几乎很少有什么事情会让他燃烧起来,发动进攻——这次不同。
苏旷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来找什么的。
“那一件,天青色的……唔,不成不成,要那种塞外小羊皮的,再软些……”
孙云平蹲在庄子外头等苏旷试靴子。他想不通,他觉得打架脱了赤膊是最痛快的,挑颜色这种事情,不是女人才会做么?
看着苏旷大把银子扔出去,一脸庄重地走出来,孙云平忍不住嘲讽道:“打不过就是打不过,穿裙子你也不行。”
二 谁人不识君
“我已经回禀了我们舵主,你安心等消息吧。”孙云平向沸腾的大锅里加了一钵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满屋子都是酸臭气,回头却很是好客,“一起来点儿?”
这里是洛阳城北一处废弃的大宅,院墙、厅墙、门墙……总之所有隔断都已经拆除,有房顶处便是睡觉的地方。苏旷打量了一番,这里足足有一百多号人,大清早跑去行侠仗义的那批人尽在其中。
“唔……谢了。小金小金,我们吃晚饭喽。”
孙云平只看得气不打一处来——苏旷摸出一包酥肉点心和两个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玉瓜,一声喊,一条金光灿烂的小虫就从他左手里跳了出来,嘁嘁喳喳,啃得不亦乐乎。而他自己则掏出两个夹肉烧饼,正准备低头咬下去。
“你不知道我们兄弟们还吃不上饭,竟拿这些喂虫子?”孙云平声音里已经有了一丝不快。
苏旷讷讷地解释:“小金它,它挑食得紧,它素来又不喝水,只能……”一时间众人瞩目。苏旷有如芒刺在背,叹了口气,走到那口大锅边,看着里面乱七八糟的稀饭、烂菜叶、豆腐渣子上下翻滚,狠心把手里的烧饼扔了下去,“咱们……一起?”
这还差不多。
群丐放松下来。世上事不患贫而患不均,打成一片的就是好朋友。
孙云平立即又变得豪爽起来:“你是客人,我的碗借给你,你先吃。”
苏旷瞪着那黑溜溜的破碗,烂竹枝的筷子,第一个反应就是把这玩意儿远远扔出去,连忙摇头:“不用不用——孙兄请。”
孙云平挠挠脑袋:“呃……那你用老道的好了。”
苏旷赶紧拦着:“不必不必,怎敢抢了老道兄的饭碗?”
孙云平拍拍他:“咳,没事,老道前几天刚抬出去,碗筷还闲搁着呢。”
苏旷背后一阵发冷,劈手抢过孙云平的破碗来——这些年足迹踏遍大漠江南,海内中原,处处为家也处处做客。做客是很有趣的事情,跟着主人家总能吃到点儿意想不到的美味。可是丐帮……唉,丐帮。
眼看着大家伙儿各自摸碗,也不用盛,直接在锅里那么一舀,红汤黑水淋漓地滴回锅去。苏旷鼓足勇气,跳过去也舀了一碗……嗯,好像还看见了烧饼的残骸。
悠悠苍天,来丐帮做客实在是件可怕的事,他暗自发誓,下回挑衅也要找个大内高手挑衅。
“苏旷?”孙云平挤眉弄眼地看着他的碗,“怎么了?吃不下?”
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怕什么!苏旷眼一闭心一横,几乎是把这顿晚饭倒下了肚子,大义凛然地递过碗去:“饱了。”
周遭一阵嘲笑和起哄声。
只有孙云平的眼里流出善意来:“你和我挤挤睡吧。苏旷,我们这样的末流弟子,有的一辈子也见不到帮主,这一层层地传上去,恐怕要好几天。”
“没关系,十年都等了,不在乎几天……你的铺在哪里?”
苏旷懒洋洋地躺下,望着屋顶。大大小小的蜘蛛、蜈蚣、壁虎、蜣螂……正在火急火燎拖家带口地爬出去,大逃亡似的——天下第一灵蛊在此,虫豸勿近。
丁桀啊丁桀,你们劫的什么富济的什么贫?什么数百年来仁义为先,不过是说给外人听听,你们瞧不见自己的弟子过的是什么日子?
“哎,”孙云平也吃完了,抹抹嘴坐到苏旷身边,“我看你不像坏人。”
苏旷笑:“谢了。”
“那你为什么要帮那个狗官?”不只是孙云平,许多目光渐渐移了过来,不少人都是一肚子火气。
“口口声声喊人家狗官,他姓什么?”苏旷想了想,“别的也不提,就说那两个女人吧,读书人家讲究节义,你们今天这么一搜,她们回去自寻了断了,你们不在乎?”
“呵,哪有那么金贵?”孙云平摇头,“摸摸就死了?”
“是是是,死不了!拖到这儿来,兄弟们一起上了,也未必就死了。就算死了又有什么关系?人生在世不就图个痛快?放开了杀,一个够本两个赚了!你们撮土为香,拜个把子挑旗子明抢岂不更好?祝各位大哥早早威震洛阳城,小弟我日后拜山头的时候莫要忘了我!——得罪,我先睡了。”苏旷索性闭上了眼睛。他越想越生气,恶狠狠地发誓,明天偏要吃独食,谁敢管就揍谁一顿。
没人出声。
这一夜他没有睡好,他知道,孙云平也没有睡好。
梆、梆、梆、梆、梆……由于这块地方没遮没拦,打更的声音就像是在耳边炸起。
“快起快起,练功喽练功喽!”
“别睡了懒鬼!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来来——”
百十号人呼呼啦啦地爬起来,这声势着实不小。苏旷吓了一跳,看一堆人抡刀的拿枪的,找水喝的,拉裤子解手的……
转眼间,众人火急火燎地集合完毕。
“吼——”孙云平带着大家,开始拉开架势,练拳热身。
苏旷一个人躺在地上怪不好意思的,孙云平不断看过来,那意思是大家一起切磋切磋。他本来也觉得挺好,但是,这院子里未免也太难闻了一点儿——昨晚剩下的锅底子被火烤干的酸味儿,一屋子邋遢男人的汗味,还有角落里的小便……他决定出去走一走,透透气,至少吃饱了再回来。
“苏旷,你不要乱走!”孙云平一把拉住他,“走错地方就不好了。”
“嗯?”
“出门说话。”孙云平回头看了一眼,压低声音,勾着他的肩膀走出“门”去,“洛阳大着呢,咱们兄弟一般就在这条街上混。这条街叫做落花街,咱们堂就叫落花堂。成义堂在那条街上,富贵堂在那条街上……”
苏旷恍然大悟:“我明白了……那你们舵主是?”
“我们是城北分舵的。”孙云平气壮山河地指点,“东西南北中五个分舵,各自有舵主,加在一起有一万多人呢。”
“然后,舵主上面就是帮主?”苏旷虚心请教。
“哪里!五个舵主都归陈长老管,陈长老归戴副帮主管,副帮主才能直接见帮主。”孙云平连比画带解说,好半天下来,苏旷才大致明白了丐帮的状况。
丐帮逐年分化为几个派别。有一派讲究行乞为生,这一派里又分为最古老的沿街乞讨和时不时替天行道两个路数;有一派开始向正经武林门派转化,或有余财,或有产业,结交江湖豪客,以洛阳城为家;有一派居无定所,云游天下,子弟入帮都要献出财产,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还有一派渐渐内敛到总舵,专心习武,不问外事。
这四大派彼此不合,派中有系,各系的长老又彼此不合,长老下的各分舵、分舵下的各堂,依旧彼此不合……最后大致成为戴行云和周野两个副帮主水火不容、诸多长老各有所恃的局面。之所以迄今为止还是一家人,全仗着数百年的传统以及丁桀的盖世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