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未完之结

 

一、财神果

院子里,有很多树和花。

树影婆娑,花团锦簇。

——昨夜,刘猛禽和铁手都是利用这些树,作为掩饰,分别潜入了六顶楼和绯红轩。

同样,昨晚发生许多令人骇怖的血案、冲突之后,“一言堂”里的人,也利用这些树木为掩护,在“一盐院”外监视午夜刑捕和铁手柳捕。

也不知这些花树是不是摇红亲手种的:花开得很凄美,叶长得很惨绿,树上结了很多果实,其中一株,风一吹时,树上累累的果实会发出敲击的声响,垮啦啦的,登格格的响,很好听,就像铜钱落到瓷罄内。

铁手知道有这种树,听说,这树就叫“摇钱树”,所长的果实,如果在赌钱、求财、谈生意的时候,握在手里,或放在襟内、袖中、袋里,很容易便会有所收获。

——所以,这种果子,也就称之为“财神果”。

有人希望这种果子能发挥更大的招财力量,所以就将中种财神菩萨的面貌雕于其果坚硬的果核上,有的呈在圆满自在福德正宝相,有的是土地菩萨相貌,有的则刻上密宗财神:黄财神、红财神、绿财神、白财神、黑财神、财宝天王、象头王财神、大黑天、惠比寿菩萨法相不等。——这种果子,其实是名符其实的财神果子。

财神果上的财神,永远审富富贵贵、福福泰泰的样子。

而今来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来人富富泰泰,和和气气的样子。

——说话也如此。

他身边有两个人!一左一右,都很年轻,且都十分秀气,眉媚目艳的,好好一个年轻男子。睨人的时候,居然还带着眼波,似娇乍嗔的样子,两人还眉来眼去、勾肩搭前的贴在一起。

不过,在江湖上,尤其近年来,几乎没有人敢轻视这两人带点烟视媚行的年轻男子。

在六扇门中,提起这而人,莫不色变,就是变色。

因为他们就是近日崛起于刑部,要比当年的任劳、任怨还要心狠、还要手辣、还要高深莫测、防不胜防的新一代刑捕,而且也是刑总朱月明一手提拔、栽培的两大爱将:

一个叫戚哭。

一个叫戚泣。

——如果你们听过他们办案的手法,对付敌人的手法,以及排除异己的手段,无论他们再做出什么古怪、崎异的举措。你都下去笑,也不敢笑。

因为如果他们一旦给惹怒了、懊恼了,只皱一皱眉,用百分之一的心神来对付你,或用上百分之一的刑拷来跟你玩玩,那你就只有哭不成、泣不出、也死不去、活不得、只有后悔为何要生来人间这一趟了!

他们就是这种人。

而这种人,却无人敢予制裁,只有他们可以制裁别人。

因为他们有个靠山。

“靠山”就是“老总”:

朱月明。

——朱月明来了。

——这个笑脸刑总,居然山长永远、不辞劳苦的来到这地方,还堆着笑脸、像一颗财柳果般们在此时此地此际此刻,出现在铁手面前。

铁手心里一沉:

——他来干啥?!

他自然设想到朱月明会亲自来到这里:他不是派了自己,又调动了刘猛禽过来接手此案了吗?——这案件若也把刑总大人都惊动了,看来,要比所想像中和所看到的更严重和复杂多了。

铁手马上见礼——毕竟,朱月明在门面上,官位要比他来得高,说他是铁手的“上司”,这句话也一点没错。

铁手施的是拜见之礼,朱月明也不怠慢,立即回了个同事叙面之札:尽管在管衔上铁手不及他高,可是,在江湖上的威名,铁手的名头恐怕还要在他之上。

——他们两人,就好比一个是掌权的人,一个是名人一样,安禄山见着李太自,有时也只得屈身为他捧靴磨墨、逢场作戏。

何况,铁手还有御赐“大公正义铁手名捕”之衔,以及“平乱阙”。

见礼罢,朱月明祥和地道:“现在还不是叙礼的时候,铁捕头不必客气了。”

在一旁的孙觅欢揶揄地道:“我们也不是来看你们叙义的。烟十六叔的儿子尸骨未寒,你们当捕快的到底是来破案的,还是犯案的?”

朱月明一团和气的道:“你觉得我们在拖时间?”

孙觅欢笑起来居然跟朱月明很有点像:只不过,一个圆脸,一个长脸而已,两人的笑容,都像刻在脸上似的,只不过,一个圆滑些,一个则尖酸了一点。

“也不致于。但官场上的官官相护,哦耳熟能详——尤其是六扇门中,护己徇私,早以习以为常。

朱月明一团和气、两团诚意他说:“既然你已认定是铁手杀了人,这里又是一言堂,你的武功高些,何不直接出手,逮他偿命。”

孙觅欢有点笑不出来了:“你以为我不敢,我只不过是尊重你朱刑总,才哑忍不发,如今,你这样说法,就是任由你的手下放肆了,那就只好迫我替你教教奴才了……”

朱月明更是一团和气、两团正气地道,“请请请……他是不是奴才,请你教训得了他再说吧。”

说着,居然还欠身让开,好让这个“神枪会”的名宿直接面对铁手。

这一次,孙觅欢再也笑不出来了。

他的脸突然长了。

窄了。

他双目吐出精光,颧颊腮须忽然一齐发红,大叱了一声:“好!就让我不瘦枪见识一下名捕铁手到底有多呛!?

二、铁手破神枪

他们是已动了真怒。

——这些人里,笑容最好的要算是他,但出语最尖酸,最是咄咄逼人,行动最剧烈以及最翻面无情的,也是这个人。

这岂非常情?一个人平时压抑愈大,反抗力便愈大;压力越巨,反弹必强。

他左手戟指铁手,右手一摊。

后面的人立即为他捧上了长枪。

这是一柄长型的铁枪,枪头双锋,打镌成水波状,不但可以扎刺,也可以用来割划,更可以恃一身智力,打砸扑劈,凶猛非常。

——枪是“百器之王”,往来冲突,当者披靡,确是威猛难当,只不过,由于它太长,也太重,平时携带,总不如刀剑方便。

是以,有身份的使枪高手,他背后也一定有人替他拿枪。

当然,身份越尊贵,枪身愈重的;在后面服侍的人也就越多。

孙觅欢后面有三个人替他托着枪,三人都是眉精眼企,精悍机灵的年青人。

这三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脸上都有痣。

——一个长在颔上,一个长在颌下,一个长在眉心。

三人动作都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