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原来这么暧昧过,我好难过,心里的酸涩感不断弥漫,怎么挡都挡不住。

“不过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太想起他了,毕竟是男人,终究是喜欢香香软软的女人。”

我彻底跌到谷地,终究是喜欢女人的,终究是喜欢女人的,终究是喜欢女人的。这句话像复读机一样在脑中一遍一遍回响。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不知道自己这么能哭,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声音越来越大,极力咬住被子,小声的呜咽。

我是没有任何希望了,这个世界还是以绝大多数异性恋为主的,他也如此,即使他和我一样是另类,也是喜欢漂亮的男人,我横竖是没有希望的。但是我已经陷进去了,如果刚开始我只是喜欢他英俊的外表,优美颀长的体形,但后来我逐渐喜欢他的一切。我记得他给我剥虾时的温柔,他搂着我的肩膀,和我并肩一起看影片。和他一起时时间过的很快,我非常快乐,那种充实的幸福感一点一点渗透到我的生活。我总是盼着和他见面,生活的乐趣似乎也就这么点了。现在冰冷的事实告诉我,我的幻想破灭了。

隔天起来,我的眼睛红红的。蒋雪急着问我怎么了,我勉强笑笑说“想起电影里的一些片段,觉得很感动。”

“你怎么这么多愁善感啊,不至于吧,红成这样。”他伸手揉柔我的眼睛,我又一阵湿润感,赶紧避开,怕眼泪又吧嗒吧嗒掉下来。

保姆很早就来了,做了点西式早餐,他嘱咐保姆浸泡两个茶叶包。

“等会敷在眼睛上消肿,我几个女朋友都用这方法去黑眼圈。”他把一份夹火腿和蛋的土司递给我。

我又想掉眼泪了。立刻大口咬住那吐司,狂嚼一通。

 


第十三章

钱同惹出了大麻烦。他被人狠狠打了一顿,鼻青脸肿外加肘关节脱位。

他一声不吭,后来还是张乐彬去了解情况。原来钱同的那个女孩是个传闻中的美女酒托,专门上网钓男人去酒吧里见面,介绍他们喝最贵最烈的洋酒。其中一个混混也是女孩钓的男人之一,缠上了女孩,当众在酒吧里轻薄她。钱同知道后自不量力地去保护她,大声稚嫩地对那个混混说:“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们正在交往,你不要介入了。”一句话换来了一顿打,钱同倒在地上,那个混混放言先饶了他,下次再带兄弟来收拾他。

我们很愤怒,愤怒那个混混的嚣张,愤怒那个女孩事后只来看过钱同一次,还带了些话梅,薯片让钱同好好吃点,最愤怒的是钱同这个傻到家的呆子还很自豪自己为她打了一架,其实只能算是挨打。

那个混混据说是道上的人,是那条酒吧街的霸王,钱同说他很厉害,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事情过后的半个月里,钱同还是诚惶诚恐,但一想到女朋友,觉得太值了。

那天我和钱同在学校门口被这个混混逮住。

这个混混个子不高,干瘪得如同晒干的咸鱼,染了头金黄的头发,一边倒的刘海遮住一只眼睛,看起来像只独眼龙。穿一件到处是洞的皮夹克,和一条超级紧身的皮裤。脖子上有条粗粗的银坠,是个大骷髅头。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什么霸王。

但是我和钱同依然对付不了他,我们根本没什么打架的经验,这个混混带了4,5个比他还要矮的小混混,像老鼠包围蟑螂一样包围了我们,开始拳打脚踢。我本能地护在钱同的身上,他新伤才刚好。

挨打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我记得我的手被两个小混混拉开,另一个小混混用膝盖疯狂地顶我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猛烈,我感到五脏六腑挤到了一块,剧烈的闷痛一下接一下,我听到脾肾肠子在里面晃动的声音,好象这些器官会散开来一样。

那个霸王混混满意地看着我和钱同边叫边被控制在地上无法动弹。混混将口中的劣质烟头重重地压在钱同的脖子,钱同叫了一声。

然后几个混混用大头鞋狠狠踩在我的手上,来回碾着搓着。大头鞋超级沉重,鞋底有针刺一样的东西直扎我的手骨。

当他们拿出一把小刀时我有种彻底的绝望。这把刀很小,也许就是地摊上买的假冒瑞士军刀,刀锋并不是那么犀利,我记得我抽屉里也有这么一把,我用它削苹果,那完整的苹果皮够我得意半天的。但现在这把熟悉的刀让我有骨子里冒出的恐惧。

我想我和钱同完了,要死在这个鼠眉贼眼的小混混手上。

小混混露出一丝丑陋的讥笑,还有黄黄的牙齿。

突然一声巨响,一个混混被飞了出去。我看见了熟悉的矫健的身影。他动作潇洒惬意,几乎是一手抓一个,一脚踢一个把这几个矮小的混混飞出去。拽着我的两个混混被他狠狠地一拳一拳地发泄似地暴打。我看见他有噬血的眼神。

最后那个霸王混混被他连扇几个耳光,拎起来还转了几圈,如一块干瘪的腊肉抛了出去。

他扶起我,看着我的手,手上的皮全破了,血肉模糊。算我自作多情也好,我感觉他此刻是在心疼我。

不敢去医务室,去了附近的小卫生所简单包扎了下。配了消炎生肌的药膏,他送我们回来。

路上钱同说:“我是说他们很厉害吧,那天就是那个霸王混混打的我,没想到今天又来了,当我软柿子踩。”我看看气愤的他,你不就是个软柿子么。

蒋雪冷笑“别搞笑,哥们,这也叫霸王混混,整一只只小山鸡,还不够练手的。”

我羞愧,那几只小山鸡比我还矮,居然把我弄成这样。我靠在蒋雪的肩膀,闻着他的味道,很安心。想到几小时前我那彻底的恐惧,我有种重生的感觉。但自卑感马上袭击了我,我未免也太弱了,今天要不是蒋雪,我是不是会被那些小山鸡剥了皮,拆了骨。

原来蒋雪来找我吃饭,看见我和钱同窝囊至极的样子。也是很多年后,蒋雪说当时看见小山鸡们压制着我,体内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回到寝室,和崔强和张乐彬说了情况。他们不停问东问西。听张乐彬说蒋雪从小是打架长大的,初中的时候后脑勺被刺进半块亮晶晶的玻璃片。我一听,浑身战栗,心里有种滴血的难受。

躺在床上,我心有余悸,久久不能入睡,但另一种甜蜜的情绪进来了,我有种被保护得好好的甜蜜,我想做为男人,这太不正常了。我从小向往强者,看武侠小说时特别喜欢乔峰,豪气冲天,行侠仗义,再惬意不过。如今我居然因为被保护而显得很开心。

 

 

第十四章

我的手被包得像肉棕一样,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蒋雪说等我伤好了后教我几招散打,他有好多招数,白鹤顶风,伏虎降兔,马蹄冲沙。

我笑着摇摇头,就我这样的体能素质,一千五百米就够呛了。

蒋雪调笑我:“看你弱不禁风的,以后跟着哥哥,哥哥护着你。”

我心里如喝蜜一样甜。

他和我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一起看碟,一起听音乐。我们被《辛德勒名单》里的黑白肃杀场面震撼,我们久久欣赏纳京高的爵士。我们在昏黄的傍晚,泡上一杯咖啡,静静地听浑厚沙哑的《花样年华》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