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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上回他为何没把冷血格杀于危城之外?”

“因为他不肯干。”

“不肯干?”

“是。”

“为什么?”

“他嫌钱太少。”

“我们不是给他一千两银子吗?这足够请十个杀手了。”

“但他发现要杀的比十个人还值钱,所以要求‘大出血’。”

“大出血?”

“大出血就是至少要一千两黄金。”

“一千两?”

“金子。”

“好,就给他。但我要用我的方式杀——我的方式,他的方法。”

“可是,他一向是用他的方式和方法杀人。”

“给他两千两。”

“金子?”

“另加一千银子,我还要买一家人的性命。”

“一家人?那一家人?”

——“随便那一家人。要杀像冷血这种人,一定要有‘陪葬品’,要流血,就血流在河,要见血,就来个大出血!钱,我有;人,他杀。”

“我……试试跟他说说看。”

这时候,丰富的菜肴又端上桌面,仆役们盛上热腾腾的白饭,大将军开始请大家喝汤。

他的三个下属都小心翼翼的喝着汤,仿佛生怕汤里会伸出一支捏着他们鼻子的怪手。 “汤好喝吗?”

“好。”

“好就多喝一些。”

“谢谢大将军。”

“汤还够热吗?”

“刚好。”

“那就趁热着喝。”

“多谢大将军。”

“真可惜。像冷血那么有用的年轻人,却喝不到我筵上的好汤。”

“那是他自己没有福气。大将军对他那么好,那么恩厚,那么器重,他还那么不识好歹,真是该一棒子打杀!”

“……不过话说回来,他虽然依然秉公办案,但的确已有些手软,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咄咄逼人了。”大将军一面咀嚼着汤里的肉骨头,发出仿似门栓子松了给风吹动的叽叽声响,“是人,就会有情;有情,便有给软化的时候。你别以为他很坚定,其实他也开始动摇了,只是他够坚强罢了。如果他不是冷老鬼的儿子,我或许还会用其他的方式……现在——”

“卜”的一声,他咬碎了嘴里咀嚼的骨头,并开始啜食里面的骨髓,嗤嗤有声,“他毕竟还是年轻人,不知道这年头害你的人通常都会以帮你的脸孔出现!大家学乖了,学精了,谁还会笨到以坏人和恶人的样貌出现!”

吃完了骨头,他又津津有味的喝起汤来,一面像自己说给自己听的道:“大出血。大家平静久了,也该大大出血一番了。”

然后,忽然兴致勃勃的问道:“你们可有发觉一件事?”

三个人都连忙问道:“什么事?”

大将军兴奋的道:“味道。”

“味道?”三个人异口同声的重复这两个字,都不敢多置一字。

“臭味。”

然后大将军像一个兴奋的小孩子在出示自己心爱的秘密玩具似的,推开了那两个瓮盖着的木板,以致这三名部下都可以看清楚瓮里的情形: 他们看到了两个“人”,和一大堆虫。

其中一个,双手齐肘剁去,双腿自膝切断,千万蛆虫,正在他的伤处进进出出,忙得像川流不息。

另一个人还好四肢齐全,但蛆虫却是自他眼、耳、口、鼻穿进穿出,每一条都忙得像大酒楼在摆设大筵宴时的疱厨。

这些虫跟粪坑里的蛆虫无疑是同一种类,只不过更大、更肥、更粗、更臭,而且全身有倒钩和长毛,嘴里还伸着尖齿、硬须。

奇怪的是,这两个人居然还没死。

还活着。

活着受罪。

他们一时都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人。

“你们不招呼吗?他们可跟你们是熟得朝见晚遇的人了,你们不认得了吗?他们是李阁下和唐大宗啊!”大将军既为这两人作故友重逢的引介、又大为惋惜的道:“十八年前,我请他们替我斩草除根,他们告诉我已赶尽杀绝,但十八年后,却给我留下了一个要让我大出血的孽种!”然后他又坐下来喝汤,每喝一羹,就啐一声,一面摇首摇脑的道:“每个人犯了错,都得付出他们的代价的,是不是?他们有点用,我不会让他们立刻就死……对了!汤快要冷了,快坐下来喝汤吧!”

“呃”的一声,大笑姑婆终于呕吐出来了。

第 10 章

小乌鸦

●阿里妈妈

阿里没有了爸爸。

阿里只有妈妈。

这位何大婶,人皆称之为“阿里妈妈”。

“阿里妈妈”其实当然就是指“阿里的妈妈”。

阿里原姓何,是“下三滥”何家的旁门子弟。阿里妈妈的性子比儿子更烈,固守老渠乡与官兵对抗之际,她见军队杀百姓杀红了眼,她也杀红了脸。阿里还有一个舅父,就住在危城郊西胜景“久必见亭”畔,叫拐子老何,是衙里的牌头,跟上上下下的人都混得厮熟,但他的一身硬骨头,却绝对没有混软。

在“屠村”一役中,阿里妈妈没有死,她护着好些村中妇孺,逃出生天;拐子老何也没有罹难,他由阿里力邀和冷血支持之故,光明正大的比阿里还先一步重返危城,加入冷血“锄奸惩恶小集”里,搜集大将军的种种恶行罪证。

初时,正如天下一切母亲一样,她开始并不赞成自己的孩子与大将军作对。 ——当她听说自己的儿子,在浪迹天涯之后,退回老渠,不再去冒风冒险,且不管他是为了自愿或被迫的理由,她都非常高兴。

直至她发现世间事不是不管事就不关你的事,而是你越是怕事就越多事——直至她发现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的、相继的、连续的、单人的、集体的,受到大将军和他的同僚们的逼害和消灭,终于,阿里妈妈不再坐视。

她的孩子也起来反击。

——不再退缩。

——勇于面对。

奇怪的是,当你勇敢的去面对和克服难题的时候,这难题其实也并不似你想像中那么可怕、强大、艰难了。

而且,当你锲而不舍去解决困难的时候,跟“困难”同在的麻烦就会越来越少,而跟你站在同一阵线的助力就会越来越多。

只要一旦能孤立了“困难”,这“困难”也不成其为什么“困难”了。 阿里妈妈在老渠引领一干妇孺对抗杀人放火的官兵之时,还曾面对过杀入老渠的一名高手: 雷暴。

雷暴当然姓雷。

“雷”姓在当时武林中,只代表了一件事(也是一个可怕的事实): 江南霹雳堂!

自从江南雷家的领导人自觉在刀在剑在十八股武器里,都不见得能在江湖上有独一无二出类拔萃的成就之后,他们就开始折断了他们的刀、挂起了他们的剑。

他们弃绝了暗器;因为若论暗器,天下雄豪,唐门第一。

他们放弃了轻功——“逃”起来,谁有“太平门”梁家那么快!

他们不屑于讹人——那是“千门”沙家的活儿;他们也不用毒——使毒是“老字号”温家的绝活。

他们不练斧:斧是斑空的绝技;他们也不易容:乔装是慕容家的绝艺;他们更不走“金字招牌”方家的点穴奇功,亦不服从“云南三司”的蛊术和王府谢家的阵法。 他们制造火药,号称“霹雳堂”,建立了“雷家堡”。

另外,他们苦修指法。

指功。

——其中尤以雷家两名惊世人物:雷卷创出“失神指”、雷损创下“快慢九字诀法”,而名成天下。

雷暴当然比不上江南霹雷堂雷家高手中第一号难惹人物:雷卷,也及不上号令“六分半堂”的总堂主:雷损,可是他仍是一个人物。

——就算他背后已捱了冷血一剑,他仍是个极出色的人物。

所谓出色,是指与众不同:与众不同不一定就是好的意思。

当阿里妈妈乍见雷暴的时候,确是见他“与众不同”。

那些比强盗还不如的官兵,一旦杀进了村,如狼似虎,杀人不眨眼,手起刀落,一刀了账一个。

雷暴则不是。

阿里妈妈亲眼看见:“大安客栈”的掌柜廖油碴子,带着一群壮丁,攻了上去,围住了雷暴。

然后她就看见那十四名壮丁,倒下了八名。

他们倒下的时候,眉心都有一抹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