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以前的于异也真是这么认为的,便是于异的师父狼屠子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狼屠子也没上过天,天界对上天和下天,管得极其严格,普通的人,根本没有上天的可能,而天上的人,更不会轻易允许他们下来。
这里好象有个问题,怎么会是天上的人呢,天上不都是神仙吗?
错了,天上有神仙,但在天上的,不全是神仙,或者直白的说,在天上的,绝大部份不是神仙,就如人界,高高在上的,永远只是一小撮人一样,天上的神仙,也只有一小撮,其他的,都只是普通人——和人界的百姓没有两样。
一般人只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真像是,天上乌鸦也一般黑!
但这个道理,得要瞒着,不能传出来,所以天上人要下凡,那是最高的禁令,绝不允许,即便偷偷溜下来了,那也要追杀到死,所以下界有很多仙女下凡而给天兵天将追杀擒拿的传说,那不是传说,都是真事,至少有真实的影子。
天门有南北两座,于异一行进的南天门,天门到真是高峻巍峨,初上天的人,一定吓一跳,也必定生出祟敬畏服之心,但进了南天门,一路往昊天城去,沿途村镇城郭,与人界乡村一般无二,同样有低矮的茅屋,高耸的草堆,鸡鸣狗叫,还有田间辛苦劳作的百姓——而不是手一挥,仙术一运,要什么有什么?
天界和人界一样,没有最低层百姓的劳作,什么也没有,但那些狗一样的玩意儿,却高居其上,不但尽情地亨受着百姓辛劳的果实,还颐指气使,役民如马牛。
于异一行走的是直道,进天门到昊天城,有五千余里,若是普通人,走路都要走半年,上个天,不易啊!于异一行是飞的,宋祖根等人功力虽还低点儿,但配了御神牌,飞起来也快,却也飞了近三天,才看到昊天城巨大的城廓,中间自然经了不少城廓哨卡,过了不少山川河流,也不必细说,其实还是那句话,所谓天界,真正上了天,窥得真面目,和下面人界,没有两样。
宋祖根等人先前还极为新奇,尤其是过南天门时,一个个几乎都屏声敛气小心翼翼了,但一路看下来,却就迷惑了,宋祖根忍不住悄问于异:“大人,这天界的景象,怎么和下界差不多啊!我们不是会走错路了吧!”
“怎么会走错路,这不是直道吗?”于异呲牙一晒:“不是走错了,是天界就是这个鸟样。”
于是宋祖根和一干神兵都不吱声了。
不过昊天城还是把包刮于异在内的所有人都震了一把。
昊天城周长三百六十五里,城高十丈,宽六丈,屹立在昊天原上,便如一个雄伟的巨人,静静地坐在那里,熊视虎踞,让人打心底里生出一股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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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有点样子。”便是于异,也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而宋祖根等人脸上则更是重又现出南天门前的表情,甚至更为惊骇——南天门很雄伟,但与昊天城比,也不过就是一只壮蛤蟆与大象相比而已。
就在于异等人在昊天城外惊叹逡巡之际,昊天城内,一个人翘首西顾,却是愁眉苦脸。
这人姓邓,全名邓承志,这名字平常,很多人不知道,不过说出他的官位,大部份人应该就知道了,尤其是在下界,那几乎是如雷贯耳,为什么如雷贯耳,因为他就是当代雷公。
环佩叮铛,香泽微闻,一个女子从侧门进来,这女子大约二十五六岁年纪,身材高挑,瓜子脸,不是特别漂亮,但一双眼睛却极为灵动,顾盼之际,波光流转,本来并不特别出色的一张脸,也因之而增了三分颜色。这女子叫媚娘,本是城西如意坊的歌妓,无意中给邓承志撞见,喜她顾盼流姿,便替她赎了身,但邓承志娘子奇妒,且娘家势大,邓承志别说纳妾,便是碰一下身边的丫环都不行,当然不敢把媚娘带回家,便养在外头,隔三岔五来一趟。媚娘不但歌舞俱佳,床上媚态横生,尤难得的是,脑瓜子极为灵活,又最会哄人,邓承志每每心烦的时候,到她这里,给她三五句话一开解,往往烦忧尽去,称之为解语花。
“官人。”媚娘手中托了一盘梅子,在几上放下,纤手捏了一颗,送到邓承志嘴边,道:“这梅子昨夜新熟,妾身刚刚亲手摘来的,官人且尝一颗看。”
她十指纤纤,捏着鲜红的梅子,红白相衬,分外鲜明,不过邓承志这会儿却无心欣赏,勉强笑了一下,摇摇头:“你吃吧!我不想吃。”
他不吃,媚娘也并无失意之色,把梅子重又放入盘中,灵动的眼波在邓承志脸上绕了两绕,道:“官人为什么事烦忧,莫非还是为那于异的事?”
邓承志叹了口气,仰头靠在椅上,眉头锁得更紧了,媚娘绕到他身后,在他太阳穴上轻轻揉着,好一会儿,邓承志道:“算着那魔障这几天该来赴任了,这么一个天魔星,偏生打发来我雷部,这要是闯下祸来,却又如何是好?唉!偏生我连上三本,却怎么也推不掉,昨日反受了天帝斥责。”说到这里,他猛地无名火发,在椅上重重拍了一板:“这必是高观那老儿的诡计,他斗神宫本是我雷部一脉,如今得志,难道真要将我雷部拆了不成。”
高观便是当今斗神宫之主,斗神尊者,一向与邓承志不睦,本来斗神宫自从雷部分出后,就一直与雷部明争暗斗,但到了邓承志与高观这一代,更是势同水火,高观对雷部的打压,从来是不遗余力,而邓承志性子懦弱,明里斗不过高观,只能背地里发火,最近由于那个大魔头于异给发配到雷部一事,他更是烦得心火上升,尤其恼了高观,便在媚娘这里,骂高观也骂了几次了。
于异的事,媚娘也是听邓承志说的,知道那是下界一个无法无天的大魔头,不但虐杀上官,甚至抗拒天兵,偏生法力高深,斗神宫出动了两大星君调派了数千天兵,竟仍然拿他无可奈何,偏生下界百姓愚昧,受他所骗,还给他立下血愿灵符,血冤惊动天帝,天帝不得不处理了摇光王和一帮子神官,又给于异升了官,这才安抚住民心,散了血冤。
天帝虽然处理了摇光王,但对于异本人,也是绝无好感的,天帝要什么?可不是什么清廉的官僚系统,难道他真希望手下神官个个清廉自守胸忧朝庭心系百姓?这话说出来,猪都笑了,天帝要的,只是他的江山稳固,所谓海内升平,其实就是百姓不闹事而已,手下官员能不能干,考评的标准,不是看他有多廉洁,而是看他能不能压住百姓不闹事不造反,青州不乱,摇光王就是合格的官员,哪怕给他刮得天高三尺都无所谓,乱了,百姓闹事了,那就是处置不当,不合格,要撤职,若民心还不平顺,天帝完全可以将他千刀万剐,以顺民意。
而挑起事端的祸首于异,在天帝心里,更就是一根刺,百姓天真的想着,天帝英明,于异替他肃清了蒙弊他耳目的贪官,他该好好重用于异才是,其实天帝恨不得吃于异的肉,之所以升半职调到天上来,乃是个以进为退之计,免得百姓心中不甘,血冤不散,最终越闹越大,危及他的江山,而调到天上,也可就近监管,如果再不听话,剿灭也容易,而且人天相隔,杀了于异,下面也不知道,不会再又造反。
天帝的这点儿心理,百姓不知道,当官的却都是心知肚明的,就是媚娘也知道,但问题是,天帝随便怎么处置于异都没关系,别发配到雷部来,这不是在雷部安炸雷吗?那刺头若炸将起来,雷部岂非跟着倒霉,邓承志烦的,就在这里。
“其实。”媚娘说着停了一下,看着邓承志的脸色,道:“那魔头来雷部,未必就一定是坏事?”
邓承志闭着眼睛,没吱声,脸上的肉却轻轻扯了一下,以下犯上,虐杀上官,然后出动到数千天兵两大星君还擒拿不住最终只得招安地家伙来了雷部还不是坏事,那什么是坏事,若不是也无处可去,他几乎就要拂袖而去了,但媚娘随后说了一句,却恰如一个炸雷,打进了他心里。
“我觉得,放那魔头来雷部,未必一定是高观在搞鬼,很有可能是天帝的本意。”
“什么?”邓承志霍地睁开眼睛,猛然坐了起来,起得太急,脖子都扭了一下,发出咯的一下轻响,忙伸手捏着。
“官人,没事吧!”媚娘到给他吓一跳,忙要来给他按捏,邓承志却拦住了她,道:“你说说看,为什么不是高观搞的鬼,而是天帝。”
“我也只是猜测。”媚娘略一犹豫,道:“有一点明摆着,那魔头法力高深,用不得法,自然是个最大的麻烦,但若用对了地方呢,例如鬼方,或火方?”
七方,分别是鬼方,火方,天方,猃方,苗方,域方,魂方,穷山恶水,地广人稀,天帝权威不至,而为各有灵之类逍遥纵横之所,其它五方还好,尤其是鬼方火方,近百年来闹得非常厉害,天帝屡次派兵清剿,却收效甚微,甚至有更加弥烂之势,在这些烂仗中,天兵府固然损兵折将灰头土脸,斗神宫也没捞着什么好处,着实折了不少好手,百年来,仅黄金甲,至少就丢了十多幅。
“鬼方,火方?”邓承志喃喃念叨。
他还在思索,媚娘思路却反越是清晰:“妾身见识短浅,但我在想,那魔头即然法力如此高深,高观若把他招到麾下,然后发去鬼方或火方,岂非平添一员重将?他若立功,则功在斗神宫,他若败亡,对斗神宫也没什么损失?又何必推到我雷部来,难道就只是为了看我雷部的笑话,高观老贼,目光应该不至于短浅到这个地步?”
“对啊!”邓承志轻轻击掌:“前几天还有奏报说鬼方又隐隐欲动呢,斗神宫若把那魔头派去鬼方,那正是用得其所,何必推到我这里来?”说到这里,他似乎也摸到了一点点线索:“难道真的是天帝本意,可天帝为什么。”
媚娘看一眼边上侍立的丫环,微一示意,丫环走了出去,媚娘却走近一步,轻靠到邓承志身上,给他捏着脖子,道:“妾身说句诛心的话,当年天帝为什么要将斗神宫从雷部拆分出去,又极力扶持?”
“哼?”邓承志哼了一声,就中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只是不好说穿而已。
“然斗神宫一枝独大,又岂合帝意?”
“那也不是他一枝独大吧!”邓承志嘴角撇了撇:“无论如何,天兵府还有十万天兵呢。”
“十万天兵?”媚娘轻笑了一下:“防守鬼方火方据说就去了四五万,还有其他五方,至少也要一两万人防守吧!然后各地哨卡城防,虽然多有乡兵协防,一些关健地方,也还是要派天兵驻守吧!这又去了多少,别的妾身不知,只知年初去城郊踏青,山下看去,偌大的兵营空荡荡的,可看不到几个天兵。”
邓承志皱了皱眉头,没吱声。
媚娘道:“可斗神宫呢,说是只有一千五百天兵,但宫中那些佣仆厮汉,添香的童子,烧火的力工,加起来不少于千人吧!再说三坛坛主七大星君,他们哪一个家里不是佣仆如云,而高观那老贼,在城外的田庄,那么大一片,阡陌连绵,少说也有五六十里,又该有多少丁壮在里面,所有这些人加起来,上万人有没有?而最关健的是,斗神宫有甲。”
她前面的话,邓承志都没当回事,佣汉厮仆,济得什么事?听到最后一句,他却猛地变色。
有甲无甲的区别,他可是太清楚了,一万健仆,若无甲时,不过土鸡瓦狗,正规天兵,有三千便可轻易击垮他们,但如果这一万人都披上甲,那战力就会成倍提高,尤其斗神宫的甲不是普通的甲,而是威力强大的斗神甲,说是青铜白银黄金三种全加起来,不过三千幅,可千多年了,永远只有三千幅?有没有可能多出几千幅?想象着五七千甚至上万斗神甲组成的军阵,邓承志一时间面色大变:“你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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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中发出照人的精光,也不知是惊还是喜,就如一条欲要择人而噬的毒蛇,跃跃欲试。
媚娘了解他心中所想,轻轻摇头:“你没有证据。”
她轻轻一句话,却如一个锥子扎在鼓满了气的皮囊上,邓承志顿时就泄了气,摇摇头,却又撇了撇嘴:“我量高老贼也没那个胆子。”
“那可难说。”媚娘摇头:“他或许不可能造反,但今上春秋已高,皇子上百,却没有定下太子,有多少双通红的眼睛,整夜整夜地盯着那个位子,你算过吗?如果其中某一位与高老贼勾结,突然冒死一击,天宫中不过三千羽林卫,城外天兵也不过万把两万,再若有象于异这次的事一样,派个几千天兵下界,那就更加空虚,则未必不能成功,而一旦功成,谁又敢说他是反贼了?那是新君的大功臣啊!”
“有理啊!”邓承志眼光顿时又亮了,眉头却紧紧锁着:“可没证据,也举报不了他啊!”
“是没证据。”媚娘道:“这种情形,天帝肯定也看到了的,当然他也没证据,但不得不防备,所以妾身觉得,那于异给派来雷部,很有可能是天帝的本意。”
她绕半天终于绕了回来,邓承志这会儿却已经明白了,却还是有些不信:“重新扶持雷部,压制斗神宫?”
“妾身见识短浅,不过只是一点猜测,官人。”
她话没说完,邓承志却已经叫了起来:“我明白了,就是这样,难怪那天朝庭上宣布让于异来我雷部,高观老贼那付死了娘老子的面孔,原来是这样,哈哈哈!哈哈哈!”
邓承志仰天狂笑,状若癫狂,也莫怪他,一直给斗神宫压着,他这雷公,难当啊!一口气憋得实在太久了,这时眼瞅着一个翻身地大机会到了面前,又叫他如何不欢喜。
“若真是如此,妾身在这里恭喜官人,大展雄风。”媚娘自然不会错过这种讨喜的机会。
“你说得没错,我邓承志这一回,必要大展雄风。”邓承志踌躇满志,再看媚娘时,便是怎么看怎么欢喜,搂着道:“好媚娘,你可真是我的解语花啊!”一面说着,一面伸嘴乱亲,手更从衣襟口伸进去,把雪玉也似一只嫩乳掏将出来,死命揉搓,媚娘娇喘微微,曲意顺从,不多会便给剥成了一只大白头羊,压在椅子扶手上,弄将进去。
邓承志性子懦弱,但到底是当世雷公,修习雷法有成的,床上素来勇猛持久,而这一日更是凶猛无敌,媚娘丢盔弃甲,到后来整个人上半身都弯了下去,细腰儿枕在椅子扶手上,上半身却弯到了地面,她舞娘出身,腰肢本就柔软,这会儿更给弄得软了,恰如软软地搭着了一条白手巾,偏生她脑袋又还环过来,媚眼从下往上瞟着邓承志,更让邓承志淫兴大发,虎吼连连,春雷滚滚。
于异一行却也不急,东看看,西看看,慢慢进城,然后再又找了家酒楼,先喝上一顿,说起来这是天界的都城啊!但喝得一顿酒,醉眼迷糊中,到仿佛就是进了下界的京城,没什么两样,不过昊天城远比人界的京城要繁华,街上的人之多,真可以用摩肩接踵来形容了。
于异只要喝上了酒,就不想动,尤其这不是别的事,是去上任,别人一说当官,做梦都能笑醒来,于异从来不当回事,有了酒喝,那就更不当回事了,所以这一顿酒,直喝到太阳偏西,象几个神兵,醉过一场都又醒来了,于异还懒洋洋坐在那儿呢,这天也就什么事都干不了,去清肃司上任,先得去雷部见雷公邓承志,这会儿去雷部,别说邓承志,只怕一般的小吏员都见不上,也不急,索性就住一夜。
酒楼后面就有客房,先订了房,也不急着睡,听小二说,这东市,夜里比白天更热闹,吃了晚饭,于异便伙了天一老道,后面宋祖根一行人跟着,来东市闲逛。
东市为什么白天比夜晚热闹?却不同,原来白天市场上卖的是货,东市却是在夜里卖肉,卖的什么肉,当然是人肉罗,这东市,原来乃是一条妓街。一条主巷,左右纵横各四条巷子,一共八条巷子,两边全是酒楼妓院,一入夜,两边的灯笼都高高挂了起来,几乎映红了半边天,莺歌燕舞,脂香粉浓,丝竹之声,彻夜不息,而挨着妓院,各种卖小吃的,耍把戏的,也是应有尽有,这东西集了堆,晚间来逛的人便也多,便不入妓院,看看把戏,再来碗儿小吃,那也不错,于是各方的人都奔这东市来,这东市便越发的繁荣起来。
于异一行人沿街逛过去,东看看,西看看,沿街自有妓姐儿红帕相招,于异对妓女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对女色其实不怎么感兴趣,他这种性子蛮奇怪地,对着自己的女人了,他玩心也很大,逮着了先就往床上抱,然后还会变着花样尽情的玩,每每折腾得高萍萍几个又想他又怕他,但自己的女人若不在眼前,他对女人就没什么兴趣,不象一般人,吃着碗里地看着锅里的,身下还干着一个呢,脑子里却想着另一个,于异完全没这种兴致。
不过他没兴致,不代表宋祖根这些人没兴致,跟他上天的,那二十一个神兵,加上宋祖根,全都是无家无口的光棍,也只有这样的光棍才敢泼出胆儿跟他干,于异脑子里不是个特别想事的人,一般想到哪儿是哪儿,要他四面周全是不可能地,不过他脑子不想眼睛会看啊!偶尔注意到那些神兵一脸谗样,他就明白了,哈哈一笑,道:“先逛一圈儿,呆会再找家妓院喝花酒,每人两个姐儿,我出钱。”这话一出,一众神兵嘴巴咧到耳根子上。
于异对天一老道眨眨眼:“天一真人,你是吃荤吃素?”
天一老道嘿嘿一笑:“老道我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还以为他要乔情一把呢,结果最后一句露出了真面目:“荤素不忌。”于异大笑。
逛了小半条街,也没什么看的了,都差不多,正要就近找一家妓院拐进去,忽听前面一片声吵闹,于异爱的就是个热闹啊!顿时起了兴:“去看看。”
前面已经挤了一堆人,爱看热闹的,显然不止于异一个,于异挤进去,一看,有些怪,一个二十多岁的灰衣女子,跪在地下,双手托着一条狗的腿,正伸出舌头去那狗腿上舔。
人舔狗腿,这什么意思?
于异没明白,看那狗,到还真是不错,个头极大,小牛犊也似,最难得一身雪白的长毛,无一根杂色,这种狗于异知道,就叫雪狮,不但性情凶猛,敢搏狮虎,最值钱处便是那一身雪白的毛,跑起来便如雪浪滚动,极为打眼。
不过狗再珍贵,到底是狗,狗毛脏了,洗一下就是,用得着叫人拿舌头来舔吗?
但多看一眼,于异似乎有些明白了,狗的后面,一伙豪奴拥着一个年轻纨绔,那纨绔下巴向天,一脸的暴虐,那些豪奴则是满脸的凶恶,而这灰衣女子后面,还有一个倒翻的混饨摊子,摊子边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虽然穿得旧了些,长相到是极为秀气,站在一边看着那灰衣女子,秀丽的大眼晴里满含着两包眼泪,却仿佛又强忍着不掉下来,只是死死地看着那条雪狮,眼光中满是愤怒。
这场景,明摆着,纨绔欺负这一对母女呢,于异问了下边上的人,有知道的,一说,果然就是这样了。
原来那母女是在这里卖混饨的,好好的那条雪狮突然跑了过来,东闻闻西闻闻,可能是闻着了汤锅里的骨头香,伸出狗嘴到汤锅里去闻,可能还想叼那根大骨头,那小女孩眼尖,就拿手里地蝇拂子赶了一下,不想那狗一受惊,往边上跳了一下,这种狗,个头大,力气猛,而那母女架的混饨摊子又简陋,竟就撞翻了,有两碗吃过的混饨没来得及收拾,打在地下,汤溅起来,污了狗毛,那纨绔赶过来,可就不干了,非要那母女拿舌头把狗毛上的油汤舔干净,那母女哪惹得起这纨绔,只好乖乖地舔,便有了于异看到的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