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异抱了她到池中,这一个澡洗得,自是春色无边,直洗了一个多时辰,高萍萍再记起红儿时,却真个着急了,于异这才送她出来,自己却懒得出来了,外面睡草窝,哪及得螺壳中白玉床舒服?
第二天也差不多,于异先前对女人没感觉,这会儿食髓知味,却是贪嘴得紧,高萍萍的身材也确是非常的好,特别的白而且丰满,却又丰而不肥,感觉极妙,且她又是特别柔顺的性子,于异性子本就顽劣爱出花样,偏又给那神像诱出了邪性,每次总要换几个花样来玩,高萍萍虽然害羞,却总是依着他,有时实在羞不过,便捂着眼睛,身子却如一根柔嫩到至极的丝草,随便于异怎么折腾,这让于异非常的舒爽称心,自然也更贪恋她的身体。
高萍萍一直认为自己是寡妇偷情,所以哪怕对红儿也是瞒得紧紧的,但贴身的丫头,有时候真得不好瞒,红儿虽然没撞到现行,却从她身体的变化感觉出了不对,时不时很古怪的看她,这一日高萍萍给她看得心如鹿撞,忍不住嗔道:“看什么啊!怪里怪气的,不认识了。”
不想红儿却点头:“确实有些怪。”
高萍萍心虚,嗔道:“哪里怪了,我看是你心里作怪。”
“到又说不出是哪里怪。”红儿却又摇头,眼睛在她身上扫来扫去,突然把鼻子耸了耸:“打个比方吧!小姐,你还记得以前园中那颗老梅子树不?以前的小姐,就如二月初的梅子,看上去好看,却总是有股子青气儿,而现在的小姐,却象是四月天的梅子,全身上下都熟透了。”
高萍萍给她说得大羞,这不是已经熟透了吗,嘴上可不敢认,嗔一声:“胡说,是你谗杨梅了吧!”
总算哄过去,回头把这话学给于异听,于异听了怪笑:“没错,你还真是粒熟透了的白杨梅。”张开嘴,抱着高萍萍就是一顿乱啃,啃得高萍萍惊叫:“啊呀!好多牙齿印,这下真个瞒不住了。”
于异哪里理她,差点儿真个把她嚼碎了吞进肚子里,不过池水有神效,欢爱后一泡,小半个时辰,满身欢爱后的痕迹就都消失了,重又莹白如玉,总算是暂时没露馅,不过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当然,高萍萍也不是真怕红儿知道,只是一种害羞的心理,能瞒一日是一日吧!
过了五七日,前面传来消息,抓住苍狼王了,苍狼王有狼性,颇为倔犟,先还不想降,给尖角王七个围着一通暴揍,打服了,降了,尖角王几个有好戏不忘老大,派人专请于异去看戏呢。
高萍萍这两天却也给于异缠得怕了,一到身上,那真是如狼似虎啊!便把他打发到前面去看戏,于异赶到苍狼王寨中,摆好酒,看了一场辣鸟的好戏,再又整队,这一路八大天王一个不少,个个到场,苍狼王势力较大,有五六千手下,也只挑一千五百精骑,总算下来就是一万二,尖角王几个先前只觉得好玩,这会儿一看,这势力了不得啊!虽只一万二,全是精锐呢,北蛮之地,有十万人就是大族了,但这十万人是包刮全体男女老幼的,真正能打的不过一两万人,两万杂骑打得过一万精锐?三万也不行啊!可以说,以于异现在手中的势力,一家家扫过去,不算十大魔城的话,差不多能横扫整个北蛮了,尖角王几个因此信心暴棚,竟真的想要横行魔界了。
“一路辣过去,辣尽魔界鸟。”酒酣耳热,从怪齐声狂呼。
但于异却另有了想头,高萍萍现在是他的女人,高萍萍的事,也就是他的事,而正因为天缘巧合做了他的女人,高萍萍便更是一片虔诚要做好事行善以求天佑,对商队的事越发上紧,于异虽然不信鬼神不鸟天,但高萍萍一片柔情缠上来,他便也只好答应,所以先要顾着商队,横扫魔界,辣尽魔界鸟,玩是好玩,先等等吧!
108章 世道太凄凉,妖怪也无良
过了苍狼王的寨子,沿途便再没有什么大股的势力了,十余日时间,便可赶到独眼城。
众怪都喝得大醉,差不多过了饷午才起行,苍狼王越想越不舒服,提着毛刷子使劲,对于异道:“这左近还有两股小山贼一股小马贼,顺手都给扫了?”
顺手顺路的话,于异也无所谓,但尖角王几个却作怪,纷纷摇头:“几个小虾米,辣起来也没劲,要去你去,我们不去。”
他们的心里,就是要看苍狼王的笑话,他们给人辣过,反手也辣过别人,算起来不吃亏,独看着苍狼王吃亏回不了本,可就高兴坏了,于异看了偷笑——果然世道太凄凉,妖怪也无良啊!把个苍狼王憋得啊!却是毫无办法,只要找个人来辣容易,小妖万千,有意思吗?可能过着瘾的大妖一时没有,八大天王,谁叫他老八来着?
正说话间,黄狼王突地叫了起来:“两只鸟,两只鸟。”
“哪里?哪里?”苍狼王最是性急,顺着黄狼王手指一看,却是大失所望,黄狼王没骗他,真是两只鸟,在天空中打架呢,可问题是,他想要找的是胯间的鸟,不是真正的鸟。
于异几个也往天空中看,那两只鸟却不是一般的小家雀,是两只大鸟,一只是金雕,翅膀张开了,少也有两三丈宽,另一只却是只孔雀,体形比金雕要小着一号,却极为凶悍,竟是一路追着金雕啄,金雕铁嘴钢喙,却不是孔雀对手,东躲西藏,给啄得尖叫不绝。
“金雕居然打不过只孔雀,到也怪事。”
“那孔雀怕是成了灵气。”
“那雕那么大,也该有几分灵气了啊!”
众怪议论纷纷,花鹊王杂在众怪之中,却偷眼瞟于异,原来他是个有心的,偏又给于异种了钻心螺,所以不象其它几怪大大咧咧,到是常留心于异的为人心性,发觉于异就是个爱玩的,性子虽狂野,伙着一起玩却是个最好的玩伴,虽然收了众怪做手下,却也没有多少上位者的心理,反到是象一个少年多找着了几个伙伴而已,只要一起玩,即便偶尔惹着了他他也不恼,摸着了于异心性,这时便想:“我且使个法儿,哄他高兴了,将我做个贴心人,必有好处。”
拿定主意,便凑到于异前面,故作兴致道:“大王大王,我有一个小术法,可让金雕反败为胜。”
于异喜欢强者,金雕打不过孔雀,虽然不干他鸟事,他却看着蛋痛,听了这话,眼光一亮:“哦!你有什么法子,快使将出来。”
“大王瞧好了。”花鹊王见于异眼光一亮,便知自己摸到了于异脉搏,深吸一口气,猛地哼的一声,鼻孔中喷出一条细细的红雾,向空中打斗的孔雀金雕急射过去,那红雾凝而不散,远远射将出去,恍若一条细细的红绳子,一射百余丈,接近打斗的两鸟时,忽地圈成一个红圈子,一下把两鸟同时套进了圈子里,再一收,那圈子是红雾,撞在两鸟身上顿时散作无形。
于异几个都抬眼看着,眼见红雾散去,众怪便叫了起来:“没套住,没套住,败了法了,败了法了。”
便是于异,也以为是花鹊王法力不够,也是,花鹊王鼻中就一股红雾儿,又隔着百余丈,那金雕孔雀又是大鸟,力量极大的,套不住也正常,不想花鹊王却一脸得意:“什么叫做败了法,且看仔细。”
话未落音,天空中景象一变,本来四下逃跑躲避的金雕忽地神勇大发,竟返身向孔雀扑过去,而先前凶神恶煞的孔雀则突然变得畏缩了,见金雕回头,它啾啾叫了两声,竟把脑袋一缩,反身以尾巴对着金雕,随后更怪异的事出现了,金雕扑到孔雀身上,一嘴啄着孔雀颈部的毛,整个身子贴在孔雀背上,尾巴下压,伸一件物事出来,正是它的鸟,而那孔雀伸尾相接,两鸟竟是在空中交合起来。
“原来那孔雀是母的。”
“哈哈!这个有趣。”
“果然母地还是怕了公的,外面再凶,到了床上,那也是躺着的货。”
众怪大呼小叫,兴致盎然,两只鸟交欢而已,本来没什么看头,刺激众怪的,是先前雕打不过孔雀,接下来突然又大发雕威,不但打赢了,而且还把雀儿给骑了,这就好比马贼头子打不过女神捕,突然施手段捉住了女神捕还把她给强奸了一样,有一种另类的味道,所以才刺激了众怪的邪心,而花鹊王也正是抓住了众怪的这个黑暗心理,包刮于异也一样,看得大呼小叫。
“明光儿。”远远的一声娇叱传来,随见一朵红云,有如天火,直飞过来,飞到近前,红云散去,一个女子现身出来,这女子约莫有十八九岁年纪,穿一袭红色猎装,披着大红披风,瓜子脸,小腰紧缚,胸脯高高耸起,最打眼的是两条长腿,特别的修长,而小蛮腰扭动之际,可以看到圆鼓鼓的小屁股。
红云是一种术法,但落在众怪眼里,这女子就是一团火烧云,火辣辣的撩着人心。
红衣女子背上背着口剑,口中厉叱,背上剑飞射出去,一剑便斩下了金雕的头,金雕一声惨叫,翻身从孔雀背上跌落下去。
金雕一死,孔雀似乎醒过神来了,叫了一声,冲红衣女子飞过去,红衣女子身子一晃,闪到孔雀背后,撩起它尾毛看了一下,猛地一声尖叫,一闪退开,剑一晃,复一剑斩下了孔雀的头。
不用说,这孔雀必是她喂养的灵物,不过给金雕奸了,她觉得脏了,所以不要了,不要还不算,还要一剑斩下孔雀的头,可见她不止外貌如火,也有如火的内心。
于异远远看着,可就咂嘴了:“这丫头,是个野辣椒。”他这会儿知道女人的好处了,心中情不自禁的就拿红衣女子与高萍萍去比,就相貌来说,两女不相上下,身材嘛!这女孩子似乎要好一点儿,尤其那一双长腿,高萍萍绝对比不上,不过高萍萍一身皮肉特别的白,又极为丰满,而且性子特别柔顺,上了床,于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仿如一池春水,尽着于异扑腾,让于异非常的迷恋,也非常的喜欢,所以两下一对比,虽然相貌差不多这女子身材似乎还要好一点,但在于异心里,还是觉得高萍萍更强着点儿。
花鹊王就在于异边上,却从于异略带挑剔的眼光里看出了欣赏,心下便想:“那三毒寡妇眼一眨便成了大王的内宠,可见大王是极好色的,这红衣女子长相不在三毒寡妇之下,一双长腿尤其撩人,这要缠在腰上再把屁股一扭,还不爽死,大王一定喜欢,这到是个机会了,若拿了她献与大王,大王必定拿我当腹心。”
这么一想,纵身飞起,厉声叱道:“那女子,叫什么名字,竟敢害了我家大王伺养的金雕,你好大的胆子?”
红衣女子斩了孔雀,心中似乎犹有余恨,正往这边看,不过于异这边阵势实在有些吓人,上万精骑排开去,漫山遍野呢,谁看了不心惊?所以红衣女子不敢过来,但花鹊王主动挑衅,红衣女子却也不是个怕事的,斜眼看着他,道:“那金雕是你家大王养的宠物?”
“没错。”花鹊王色眼迷迷:“你害了我家大王的宠物,陪你是陪不起的了,乖乖的束手就缚,自己来我大王胯下做个娇宠吧!”
“找死。”红衣女子勃然大怒,粉面羞红,剑诀一指,长剑闪电般射向花鹊王。
花鹊王早有准备,手一扬,一对雀爪儿飞将出去,半空中拦住长剑,铮铮锵锵,眨眼碰了十数下,红衣女子长剑灵力颇强,花鹊王虽是双爪,一时仍有些难以招架,心下转念:“我和她打什么,输了丢人,便赢了,她真成了大王胯下娇宠,随便一句枕头风,我便吃不了兜着走,且使手段,拿了她献与大王是正经。”暗中定计,运足了气,鼻腔中哼的一声,一股红雾喷出,凝成一根红绳,射向红衣女子。
109章 谁要是娶了他家姑娘
“什么邪法,敢在我面前张狂。”红衣女子一声娇叱,袖中取一块手帕,色作赤红,扬手丢了出来,手帕霍地化一团红云,有桌面大小,迎着花鹊王红雾一旋一吸,竟将花鹊王红雾吸得干干净净,随又一旋,竟向花鹊王罩了过来,云中发火,红云化成了火云,且来势峻急,极为惊人。
花鹊王大惊,急分一只鸟爪拦截,不想鸟爪撞上火云,也给一口吞了进去,无影无踪,火云来势却无半点降低,反是越来越快,真要给火云罩上了,莫说花鹊王只是肉身,便是块顽石,怕也要给炼化。
花鹊王惊得满身雀毛儿乱颤,急扭身就逃,口中鬼叫:“妖女厉害,大王救命。”
于异在后看得清楚,心下暗叫:“手帕都能发火,还真是个野辣椒了。”把手去腰间葫芦上一拍,一股酒箭射将出去,酒箭化成一张桌面大小的酒盾,迎头拦住火云,但听滋的一声,刹时间酒香四溢,于异忍不住大大地耸了耸鼻子,暗叫:“好酒,不想给这丫头的野火一烧,这酒到是越发醇了,哼哼!不妨抓了这丫头来烤酒。”
火云撞上酒盾,虽烧得酒香四溢,酒盾刹时也薄了一层,但于异功力远在红衣女子之上,火云烧不散酒盾,却给酒盾推着寸寸向后飘,下面尖角王等八怪顿时叫起好来。
红衣女子没想到于异随手射一股酒箭就有如此法力,自己的宝贝竟是抵敌不过,情知不是对手,更况且于异势大,心下怕了,手一招,把剑与手帕都招了回来,娇叫一声:“辣鸟王,你等着。”她却是看到了于异打的旗号,所以知道了于异王号,说着扭身便跑,手帕一丢,化一团红云,她身子往红云上一跳,霍一下飞远了。
“啊呀!”花鹊王叫:“大王怎么不拿下这女子,可惜了一个好玩物,那一双长腿要是缠在腰上,啧啧。”
黄狼王笑:“怕是担心王妃吃醋,所以故意放走的吧!”
打了一段时间交道,众怪都看出来了,于异性子狂野,却象个小孩子,只要伙着他玩儿,没有太多忌讳的,野话也说得,玩笑也开得,所以听了黄狼王这话,众怪都笑,于异也嘿嘿笑:“放屁,我怕她吃什么醋?”
笑闹一阵,复又前行,先还等着红衣女子叫了帮手来,结果等了一天,影子不见,想来是句场面话,随后也就忘记了。
又走了几天,离着独眼城已不过两三百里,却有独眼王派人迎了上来,原来于异一路横扫,尤其辣鸟的古怪手段早已传开,传进了独眼王耳中,独眼王一听又是好笑又是担心,好笑得是于异这手段过于古怪,用辣人家的鸟来迫人家投降,真是旦古未闻,担心的是,于异揪合八王,已自成一股势力,独眼王虽是一城之主,自养的亲卫也不过七八千人呢,当然,他要揪合属下大小族众酋长,凑个三五万人也不成问题,可手下众汗酋中,还真没有哪个能独力与于异相抗衡的,于异若继续一路扫过来,那可是个大麻烦,在于异最初的想象中,魔界嘛!大魔头小妖怪,个个都是好勇斗狠吃人不眨眼的,其实错了,独眼王就是个颇为平和的老好人,眼见于异来势汹汹,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派出兵马迎击打服纳为手下,而是派一个使臣先来打探于异的来意,是要挑战独眼王呢?还是另有想法,或许只是路过?
独眼王这么个作派,到让于异觉得颇有几分趣味,他便使了个心眼,说是高家商队高老太爷生前与他有恩,现在高老太爷过世,女儿高萍萍以女子身押货,他看不过,担心有那不开眼地欺负了高萍萍,所以一路扫过来,只是为高萍萍坐镇的商队开路。
使臣把于异的话带回给独眼王,独眼王一听,大赞于异是个有恩有义的好汉子,立邀于异进独眼城与他相会,同时派出马队迎接商队,并向于异保证,他所辖领地之内,绝没有任何人敢打商队的主意,同时他会飞马通知附近所有的大小领主城主酋长头人,齐来独眼城买货,一定给高家商队一个最好的价格。
于异一听大喜,这个好啊!回头跟高萍萍一说,高萍萍也很高兴,于是马贼大队停在城外,于异带了八怪进城,本来他想要高萍萍跟他一起进城,但高萍萍可不是他,不太想跟独眼王这种魔王直接打交道,还是选择跟商队在一起,于异也不勉强。
外人来独眼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城墙,一定是独眼城背后山上巨大的独眼塔,独眼塔高八十八丈,高耸入云,但高不是它最大的特色,它最大的特色,是塔尖上镶着的一只巨大的独眼,这只独眼是以海底寒晶雕刻而成,高三丈七,宽一丈五,日吸太阳之精,到夜里便大发光芒,百里之外都可以看到,它立在山尖上,就仿如一个独眼的巨人,俯视着整个大地,任何第一眼看到的人,都会产生巨大的压迫感和敬畏感。
于异看到的时候,也哼了一声,却把螺尾生叫了出来,问道:“寒晶石是灵石吧!能不能煅造法器?”
“寒晶石?”螺尾生夸张地叫了起来:“当然能,不过寒晶石只深海之底才有,陆地上根本找不到。”
“能就好。”于异哼了一声,到也并没有指着独眼塔上的寒晶石给螺尾生看,更没有说让他率五百小妖去抢过来,当然,这要看与独眼王会面后的结果,如果看独眼王不顺眼,于异不介意把独眼塔拆了,取了寒晶石来煅造法器。
真个看到独眼城,于异到也喝了一声采。
独眼城规模极大,外城墙周长有八十余里,这样的长度,即便放在人界,也是少有的大城了,人界的城池,都是磊土或砖彻而成,独眼城却纯是石彻,整个外城墙,全是以重达万斤以上的整块条石彻成,周长八十里,城高十丈,用了多少石头,谁也说不清楚,死了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但这一座石头城给人视觉上的冲击是非常明显的,于异性中有股野气儿,自练了大撕裂手后,在人界,每每见了城墙屋宇,就有一股冲动,想要一家伙就给捣毁了,但看了独眼城那厚重无比的石城,他心中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样的巨城,即便他把大撕裂臂练到千丈以上,也休想一下子捣毁。独眼王派了丞相纳吉到城门口迎接于异,一说到丞相,于异就想起谢和声,没个好脸色,到是很奇怪北蛮的官制,巨鳞王是王,独眼王也是王,巨鳞王有丞相,然后独眼王下面也有丞相,这个官制到底是怎么弄的,他也不知道忌讳,顺口就问了起来。魰心閣論曇!
纳吉五六十岁年纪,矮矮胖胖,外表实在不怎么样,但为人多智,是独眼王最倚重的大臣,而独眼王之所以派他来迎接于异,也是有让他先打探一下于异心性为人的意思,听得于异问,他也不尴尬,笑眯眯的给于异解释。
原来北蛮虽然建立了王庭,却根本没有形成人界那样繁锁细密等级森严的官僚体系,其实说白了还是远古相传的部族酋长制,巨鳞王是王,就是大酋长,下面九城大首领也是王,但这王不是巨鳞王封的,是九王自称的,等于是九个大部族或九股大些的势力,向巨鳞王臣服了,共奉巨鳞王为首领,这个臣服,象征意义远大过实际意义,其实还是独立的势力,所以独眼王也能有他的丞相官吏什么的,而且都是独眼王自己任命,只对独眼王负责,跟巨鳞王并没有半点干系。
事实上不仅独眼王对巨鳞王是这样,在独眼王内部也是这样,独眼王管辖的部族有四五十个,加起来也有上百万人口,这些部族名义上是归独眼王管,内里其实也都是独立的,只是向独眼王臣服,然后有事出兵,无事纳贡,偶有作反的,独眼王一声令下,可让其它部族聚兵一起讨伐或替他讨伐。
整个北蛮或者说整个魔界,都是这样一个状况,大部族辖着中部族,中部族里又有小部族,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酋长头人首领,当大首领有召的时候,大家有人的出人有马的出马,平时呢,则是各管个的一摊子,所谓的王庭,不过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而已。
纳吉一通解说,于异明白了,可就撇嘴:“原来就是个野人头子,可叹那狗皇帝却还调斗神甲士护卫,没得给人笑死。”
独眼城大,城门到王宫十好几里,不过淡淡说说间,也就到了。
独眼王王宫的风格和独眼城如出一辙,都是整体大条石彻成,雕琢装饰略显细腻而已,整体给人的感觉,仍是极为粗旷大气。
独眼王有心示好,并不是以上位者的姿态接见于异,而是当他是贵客,在偏殿设宴款待于异和八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