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安局曾张贴协查通报,但那个能带给她来历和归宿的亲戚最终没有出现。在巡警大队有份她的讯问笔录,发现她交代的住址是红乌镇青龙巷三号,但那只是租住地,房东和她连合同都没签。在她不再住在那里后,它悄悄倒塌了,人们撑着伞走在泥泞的街面,抬头看见院子里的枣树淹没在一堆巨大的尘土中。
我们熟知这个院子,院子的铁门由一把永固锁锁着,墙上扎满碎瓷片,院内立着一棵不再结果的枣树和一间红砖房,房门倒是常没关好,因此每天下午都会有一些没长毛的孩子挤到铁门前,看她穿着红纱内裤走进厅堂,对镜化妆。
太阳落山时,她打开院门,走上青龙巷。青龙巷与冷清的朱雀巷不同,此时总是挤满下班的、收摊的和要回乡下的人,因此大家都能看见她打着缀满桃花的白伞,挎着巴掌大的皮包,摇着巴黎交际花才摇的小巧扇子,在唇部保持一个微笑的姿态,像皇后那样目不斜视、步态优雅地走过去。也许这时漂浮在她脑海里的是煤气灯、椰子树、可乐瓶子以及圣奥斯汀教堂那样遥远的东西,但我们红乌镇人留意到的却是她火鸡一般明目的丑陋。
她梳着庞大的发髻,使本已宽阔的脸看起来更大;苍白的脸扑满浓粉,也许是扑狠了,又补些青,这样青里有白、白中泛青,竟像死了些时日的尸身;她还在宽大的唇线中央细描了豌豆那么大一块红;她穿衣服,裙子虽然宽大,却暴露出麻酱色丝袜裹紧的两条巨腿,而上身则特别不合时宜地罩上浓绿的紧身衣,这东西将平淡无奇的胸脯勒没后,在肚脐上仓促一收,露出一层沃似一层一共是三层的肚子来。人们微醉的目光最后往往落在这里,就好像有一片热乎乎的海怎么沉也沉不下去。她总是在乞丐面前驻足,取出两毛、五毛、一块,分发给他们。那些驻守在青龙巷的乞丐早已摸清她的这个脾气,一直等着,就连别的巷子的乞丐也嗅到风声,赶在这时杀奔过来,因此最后她总是捂住皮包,像忙碌的母亲那样嗔怪着:“没有了,没有了。”老婶子小声问:“你为什么给他们钱啊?”她说:“你们不懂的。”
关于她的善,还有一件事可佐证。一九九九年夏,青龙巷侧沟发现一具疯子的尸体,奇臭无比。街坊、法医、居委会连番视察过后,将负担留给民政所,但后者恰好集体出游,因此有干部出来主持,着邻里就近埋了,这件事没人掏钱就没人干,那挂职干部不知能否报销,犹疑不决,最后是金琴花义捐了二百元。
金琴花很少与人打招呼,巡警大队内勤罗丹是个例外。每当后者骑着木兰经过时,她总是让到一边,嗲嗲地打招呼:“丹姐下班了啊?”罗丹是个皮肤、身材、长相处处合适的女子,却整日素面朝天,将自己裹紧在一身威严的制服里,有时候她不理,有时候则报以真诚至极的一笑:“是啊,下班了。”就好像金琴花是她的一个妯娌。
每当此时,金琴花的脸都像喝醉了,红一下。
然后金琴花走到巷口,那里的馄饨摊有一个她惯坐的位置,吃完她就折返回去。她这一来一去是我们红乌镇人习知的节日,要是她没来,我们就知道她来例假了。她蠕动着回去,总会有些中老年男子心领神会地跟上,他们像躁动的精子,气急败坏地互相提防着,最终又像一脉相连的兄弟,妥善处理好彼此的先后顺序。最先游进院的精子总能听到低呼:“快点啊。”他应一声“嗯”,故意很慢地溜进那间房、那张雕花大床以及她故乡一般的身体。
金琴花所从事的就是这样一个对别人来说难以启齿的职业。
以前我们在理解这个曾做过售货员、洗头妹的小姐时,总觉得她体内有一种深刻的惰性,这种惰性带给她贫穷和肥胖,也带给她心安。我们总是想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人,即使有人将饼子挂在他脖子上,他也懒得伸头吃一口,他什么都不愿改变。但后来我们发现自己错了,我们在那张干了很多场交易的床垫下翻出大量的纸花和纸鸟,拆开那些被精心折好的东西,便能看见用各色彩笔写的名人名言,有纪伯伦、泰戈尔的,也有席慕蓉、林清玄的,他们总是把世界描绘得非常美好。
又或许连这些美好也没想,她就是像未开化的人那样觉得这事情好玩。当男人紧张地脱掉衣服,将身躯压上来时,她发出搔痒式的咯咯笑,男人“嘘”一声,她便更加控制不住地笑下去。她总是这样欢快地和大家度过夜晚。
那个将她带入此行的美发店姐妹曾教诲她,要摇,你是做生意,因此要摇,男人一摇就出来了。她摇了一次,发现男人果然溃败在床,便嘻嬉笑起来。这时男人不知该自嘲还是该愤怒,总之心情不太好。她看状况不对,便去抱他:“叔,我以后再不摇了。”
“摇都摇出来了。”
“那我等下补你一次。”
“说什么都没用,摇都摇出来了。”
“那我不要你钱,我退给你。叔,你不要不高兴,你不高兴我也不高兴了。”
她的生意因此旺得像一株结满谷子不堪重负的稻子,就等我们公安局来收割了。那天来动手的是巡警大队,他们意识到还有这样一只肥羊后,以闪电的速度扑了过来。
那天她没有上街。她遵从算命先生的教诲,给自己做了一碗鸡蛋面,接着又端来木盆,将衣服倒进去,鼓捣出一大堆白色泡沫来。她就是这样听话,瞎子说夜晚别出来,她却是连白天也不出来。待到天黑,她打开铁锁,将它挂在院门上,然后回屋收拾床铺。这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程序,进来的男人会锁好它。她就这样平安地躺在那张既是柜台又是港湾的床上,打起盹儿来。不久有个叫狗劲的男人进来抚摸她的肚腹,她疲沓地笑了下,用两只手的拇指、食指夹住内裤的边沿,将它往下扯。
她和狗劲并不知道,平素那些守在墙外的嫖客此时已像聚集在枝头的乌鸦呼喇喇地飞了,四名巡警和一名警校实习生马蹄包垫,悄然围住院落。那名实习生自告奋勇,率先攀爬上围墙,却在就要摸到枣树枝条时脚底一滑,将锁骨摔断了。他一声不吭地躺在那里,直到四位巡警跟着翻进来,像旋风一样刮进没关的房门,才非常值得地哼唷起来。他们将这对正穿裤子的男女抓了个现行。
狗劲没经历过这场面,但他无师自通,出来时双手交叉,举过头顶,将眼睛、鼻子和嘴巴遮起来,但火眼金睛的人们还是轻易就认出他了。十几分钟后他老婆气势汹汹地去了公安局,后来当她缴罚款领人时,嘴唇不停打哆嗦。她对着自己的男人低吼:“家里又不是没有。”
而金琴花被押出来时,四处张望,认出一张脸就歉疚地笑一下,好像是要说你们回吧,没多大事。进公安局大院后,她被领到灯火通明的指挥室,一个人站在墙边,此时她还在好奇地研究墙上挂着的规章制度,研究完了就低头剥指甲。忽而电话响了,值班民警气急败坏地走过去,对着里边喊:“还笑,别笑了!”几分钟后,电话又响了,民警气得青筋暴突:“死孩子,报假警是要坐牢的你知道吗?”
金琴花说:“哥,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处理好了就能回家。”
他说得金琴花有些怕。可等到有人将她带到巡警大队办公室时,她就不怕了,因为罗丹坐在办公桌对面。她讨好地叫了一声“丹姐”,发现罗丹偏过头,便落寞了一下,可她是知道这些分寸的。接着主审的男民警吸了一口痰,“嗯”了一声,开始问话,他问得极为细致:谈好多少钱?什么时候开始的?谁先脱裤子?你穿什么颜色内裤?谁先动手的?一共做了多少分钟?
她开始不知应该怎样答才好,答一句就看一下对方,很快就通过对方鼓励的眼神知道路数了,便像说着别人的事情一样说开了。有时说得自己不好意思了,就低头继续剥指甲。
民警说:“狗劲说可能有十分钟,也可能有二十分钟,可你说他一下子就结束了,你们到底谁说的准啊?”
“我说的准。”
民警因此大笑,金琴花便也含羞地笑起来。这时罗丹站起来舒展了下身体,两只脚先后蹬了蹬高跟鞋,像是要出门。金琴花讨好地看过去,却一下看见她倒竖柳眉。罗丹吼道:“谁让你坐着的?跪下!”
金琴花猝不及防,迷迷糊糊地站起来,又听到断喝:“我让你跪下呢。”她便被吓破了胆,哭丧着脸,围着座椅转圈,可是那鞋钉已像伞尖四处刺下来。“我让你跑,我让你跑。”那鞋猛然踩在椅子上时,金琴花转不了圈了,一把跪下,仰头求饶:“丹姐,对不起,丹姐。”
“谁是你的丹姐!”
罗丹一脚踩向金琴花洞开的腰腹,那鞋钉像是踩进脂肪,踩进肠子,踩进盆骨,像是踩进了很深的泥潭,许久才弹回来。金琴花望了眼苍白肚脐上迅速扩大的一颗红点,扑倒于地,接着她意识到发髻被扯散了,一个人扯着她的头发正左右摇着。她听到一个声音在说:“我们妇女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就是从那一刻起,有个支撑着金琴花的东西折断了。这种折断带来极度的恐惧,以至于当她走出公安局所在的玄武巷时还在放声大哭。她应该穿过建设东路往西走,走向斜对面的青龙巷,走回自己的家,可她却浑然不知地朝东走。她就这样在闪电中披头散发,手足无措,走一步停一步,像一个走失了、找不到妈妈的孩子那样,脸朝着天抽鼻子、完完全全地哭泣着。
我们从来没见过一个人有这么大的悲伤。
狼狗
六年前,狼狗坚硬的内心出现了第一块霉斑。他像很多在黑社会上混的人那样装作不在乎,但是这东西还是势如破竹地长大了。制造这恐惧的,既不是警察、法官,也不是和他一样出来混的人,只是一个小屁孩。
那是个极其光明的中午,狼狗在揍他时,一次次看见拳头的影子。“你不要打了,你快把人家打死了。”狼狗阴着眼瞅了下说话的人,站直身,对准小孩的肉躯狂踩,就好像要将他踩成一摊、踩成一张。小孩一动不动了,他停下来,转身将那辆闯祸的自行车高高举起来,扔向水泥墙,然后才对肘部被擦破的女人说:“没事吧?”
他拉着女人走掉时,身后传来山崩地裂的哭泣声,他想:要哭一个小时吧,哭完就背着歪斜的自行车回家了。可是那小孩追上来了。他摊开手拦着,小孩鼻孔冒着血泡:“你就把我打死吧。”
“滚。”
“你今天就把我打死吧。”
“看看,找死来了,”狼狗无限可怜地看着小孩,“你还能怎样啊?”
“你不把我打死,总有一天我会把你打死。”小孩偏过头去。狼狗像是脚板心被羊舌舔了,欢快地笑起来,然而他很快清楚地意识到,那目光并非投降,而是盯在了女人隆起的肚子上。“你也有孩子和老婆的。”小孩走掉了。
对方若是个成年人,狼狗就不计代价将他弄死,但对方只是个小孩。我总不能把小孩也弄死吧,他宽慰着自己。然而在一次噩梦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其实是害怕对方的,是的,害怕。这个孩子长着沉重的单眼皮,浮着巨大的眼白,眼睛抬起时射出一道凶残的光,这光芒不单针对别人,也针对他自己,显示出鱼死网破的决心。
他多么像十几岁时的自己啊。
那时狼狗书包里塞着一块沾满血迹的青砖,孤身闯进各种陷阱,从不退缩。他既像狗一样下作,又像狼一样报复心强,总是这样出示底牌:你要不弄死我,我就天天上你家寻仇,关门了就点火烧房子,打不过就找你女人、父母下手,我保证报复永比你多一次。
红乌镇的人不但怕自己死,也怕别人死,有时怕别人死甚过怕自己死,因此亡命之徒狼狗从十几岁开始无往而不利,二十岁没到就收走红乌镇隐秘世界所有的地盘、权柄。人们恨不能生啖其肉。
可克星毕竟还是来了。
那个叫欧阳小风的小孩每天用语文课本夹着一把菜刀,仇深似海地走过街道,起初他犟着头避开狼狗,后来就直视着走过去。狼狗已经听说他在油泵厂闹出了点事,毛还没长全,就把厂里一个球踢得不错的汉子给打哭了。狼狗想过找机会灭他,但这个时候去灭,就表明自己太孱弱了。
就这样,在狼狗眼皮底下,欧阳小风像雨后春笋,长成了一个人物。在自感羽翼丰满后,他先下手为强,将狼狗掌管的文化馆舞厅砸了个稀巴烂。其实出事前,狼狗就已知端详,可他赖在家里细心做饭,还让菜刀划破了手指。那些被打得头破血流的手下气愤地赶来时,他稳重地说:“你们放心,这件事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
手下鼓噪了,他吼道:“你们有完没完,你们打得过还用得着我出面吗?”然后他拨了关老爷的电话。关老爷是个没有年龄的人,历朝历代都做师爷,剩了一把威望,他同意安排狼狗和欧阳小风到他家吃饭。这是狼狗第一次和人讲理,以后就只能和人讲理了。
那夜狼狗早到了几分钟,谦恭地坐在沙发边沿上,看看这里看看那里,听到防盗门被敲响时,他点着了一根香烟,手指略有颤动。“狗哥来了。”欧阳小风接过关老爷的茶水,挤着笑招呼,一屁股坐在对面沙发上。他在接连完成这几个动作时,眼睛是盯着狼狗的,就像拿着一把乌黑的枪指着狼狗。
狼狗顶上去了。他不能低头,不能歪头,也不能光研究那身著名的金盾中山装,他只能像对方盯着他的瞳孔一样,盯着对方的瞳孔,就像用一把剑迎接另一把剑,用一颗子弹迎接另一颗子弹。他们就这样像是吹着小号,睁大眼睛。
没有比这更造孽的事了。狼狗的身体发出咔咔的响动,一个声音在循循善诱,去看看吊灯吧,去研究下茶杯吧,快垂下你的眼皮吧,就快支持不住了。可是一撤就是极大的耻辱。他知道这点,但那个叫生理的东西还是背叛了他,因为酸胀不堪,一颗硕大的泪滴从眼窝里猝不及防地滚出来。
欧阳小风浮出一个巨大的笑,跷起二郎腿,将积满的烟灰轻弹于烟缸。而他狼狗只能倒在沙发上,看空白一团的天花板,闻着有拖把味道的空气,他想这就是失败的味道啊,平平静静。吃饭时,欧阳小风热忱通天,跟关老爷像父子一样寒暄,又对他不停地说下不为例,但这样的语言有什么用,事情已经做了。狼狗装作宽宏大量地拍拍对方肩膀,教了几句做人道理,灰暗而去。
几天后,手下和兄弟跑光了。狼狗像是从火灾里捡回性命的人,用坦荡掩饰住酸楚,开始在街道做一个遗老。有一阵子他像死亡一样消失了,许久才冒回到夜宵摊,喝啤酒,抽三五,无耻地讲往昔江湖的笑话,不一会儿哈欠连连,流下可笑的鼻涕来。
对局外人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事,但是狼狗自己清楚。为什么那些过去的老大在他面前退却得那么快,为什么他们丢失了街道还对他呵呵笑,为什么?因为他们觉得他傻,就像他现在觉得欧阳小风傻。这口饭不能吃一生的,任何一刀多砍下一厘米,他就狗屁不值地躺到太平间了。在往后的岁月里,狼狗因为一次不幸的探病,彻底变成贪生怕死的人。历史上他曾多次跑到医院探人,所见之人不是头缠白纱,就是臂缝新针,自有一股韭菜割了再长的豪迈,可这回探的,无论头发、皮肤还是牙腔,都呈现出一种可怕的干净来,那是死神来过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