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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说的文学性得到了全面提升;
6.小说里的侦探大都有以下特征:
(a)以第一人称“我”登场;
(b)身份为私家侦探,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照,属于非法经营;
(c)有着异常灰暗的经历,没有婚姻或离婚;
(d)嗜酒如命,好色;
(e)经常被包括警察在内的各色人士痛打;
(f)经常和妓女、毒贩、黑社会接触;
(g)接受的委托人大多比罪犯更肮脏,揭示出的真相往往比谎言更不堪。
从这些特征不难看出,硬汉派侦探小说完全依托于前面提到的“硬汉现象”而存在并发展。某种程度上,这种侦探小说是硬汉们对于世界的抗争。他们渴望得到应得的回报,他们渴望一切回到那个简单快乐的年代,他们不肯接受“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现状。
相对于“穷途末路”的尴尬,也许,硬汉们更愿意战死疆场。因为,面对着陌生且一片漆黑的世界,他们的抗争必然是徒劳的。摆在面前的只有两种结局:毁灭,或者同流合污。
这一时期,美国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多发表在一些大众杂志上。这些杂志使用廉价、粗糙的木浆纸,因此,这类作品也被称为“廉价小说”。因为符合时代特色,里面又充斥着吸引眼球的感官描写,一时间,小说得到了市场认可,逐渐成为了主流。很快,硬汉派小说取得了对于传统侦探小说的全面胜利,以至于到了今天,西方世界专门从事古典主义侦探小说创作的作家凤毛麟角。
评论者将这次侦探小说的改朝换代称为“美国革命”。鉴于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特质,这次革命也被称为“黑色革命”。
革命的主力军,除了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德·钱德勒之外,还有几位也贡献颇多。
詹姆斯·凯恩(1892—1977)创作了《邮差总按两次铃》(1934),这是一部关于性和金钱的小说。作品辛辣而简洁,其中关于“性”的处理现在看来比较正常,在当时则相当出位。凯恩的作品给人一种“原生态”的感觉,甚至有些粗俗(这也是不足之处),十分符合三四十年代美国电影的口味。他的两部代表作《邮差总按两次铃》和《双重赔偿》不但是经典的小说,更被拍成了脍炙人口的电影。
米基·斯皮兰(1918—2006)的情况和凯恩很相似。他的小说里充满了硬汉派小说最原始的性和暴力——这固然是深化主题的手段之一,但其负面影响是无法回避的。斯皮兰的小说在美国的销量超过了两亿册,但始终没有达到哈米特和钱德勒的高度。
乔治·西姆农(1903—1989)的成就则足以比肩哈米特和钱德勒。他一生创作了300余部小说,塑造了侦探小说史上最伟大的侦探之一——梅格雷探长。西姆农的作品兼具古典派和硬汉派的特质,通俗却不失深刻。他是一位心理学大师,却不在作品里加入任何直观的心理描写;他的作品成为了纯文学小说的典范,却一再声称侦探小说里要摒弃纯文学元素。在创作侦探小说之前,西姆农生活极度窘迫;而在其封笔的时候,已经可以坐在私人游艇上环游世界了。
除此之外,像W.R.伯奈特、康乃尔·伍尔里奇、乔纳森·拉蒂默等,都是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家;而在今天,美国人比尔·普洛奇尼和劳伦斯·布洛克无疑是最佳的代言人,我们在下一节会谈到这两位作家。
既然被称为“革命”,必然有着不朽的意义。除了“推翻了一个旧世界”,革命的最大功绩,莫过于“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从这个角度来说,今天西方世界侦探小说的格局,完全拜“黑色革命”所赐。我们喜爱的好莱坞大片、007系列、《达芬奇密码》等等,全部脱胎于这场大革命。而这些,也是下一节我们需要了解的。
第三章 大革命 革命特别成功
——侦探小说黑色革命对西方侦探文学的影响
没有那场变革,我不敢想象今天的好莱坞将是什么样子。
——希区柯克
“黑色革命”堪称侦探小说史上最成功的变革。无论是当时的成果,还是对后世的影响,这场革命都足以被载入史册。当代最着名的美国侦探小说家杰夫里·迪弗说过:“很遗憾我们无法摆脱黑色革命的‘诅咒’,我们看到的电影,读过的书——包括我自己写的,都是这次革命的产物。”
影响首先体现在电影领域——“黑色革命”直接催生了美国历史上的黑色电影时代。
“黑色电影(Film noir)”一词最早由法国评论家弗兰克提出,用以形容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美国盛行的侦探片。“黑色”一词来源于黑色幽默、黑色文学一类词汇。
当时的“黑色电影”情节非常简单:主人公总是受到官方与犯罪集团的两面夹击,虽然在与对手较量中总会获胜,但却又不得不服从社会法制规范——而这法制规范又是在纵容或包庇犯罪,因此主人公的胜利是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阻断了“黑色电影”的发展,直到“黑色革命”爆发,这类电影才重获新生。
新时期的“黑色电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人公对社会有了清醒的认识,变得愤世嫉俗,但却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危机之中;在艺术手法上则是突出惊险场景的刻画,突出莫名其妙的忧郁,总给人一种恐怖莫测的危机感。而这些新特征,很明显是受到了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影响。
上一节提到的达希尔·哈米特和詹姆斯·凯恩是新时期“黑色电影”的引导者。1941年的电影《马耳他黑鹰》与1942年的《玻璃钥匙》都是以哈米特的作品为剧本制作的(哈米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被拍成了电影);而同一时期的影片《双重赔偿》和《邮差总按两次铃》则是改编自凯恩的小说。这4部电影堪称“黑色电影”的“模板”,由此可见硬汉小说在这个时期的影响力。
随后,伟大的雷蒙德·钱德勒将“黑色电影”推向了巅峰。他的代表作《长眠不醒》成为了那段时间最卖座的电影,之后的《再见,吾爱》、《湖底女人》和《漫长的告别》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时间,比利·怀尔德成了钱德勒最好的伙伴;而后来成为一代宗师的希区柯克此刻仅仅是钱德勒的“学徒”。
黑色电影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北非谍影》、《七宗罪》、《无间道》等经典都可以算作这类影片;而其他类型的好莱坞大片,也或多或少地体现着“黑色电影”的精髓。而这一切,全部是拜“黑色革命”所赐。难怪希区柯克感慨道:“没有那场变革,我不敢想象今天的好莱坞将是什么样子。”
从电影回到文学创作,不难发现,黑色革命已经为西方侦探小说“设计”好了所有路线。
路线一:硬汉到底
纵观“黑色革命”到今天的西方侦探小说发展脉络,不难发现,硬汉派侦探小说自始至终占据着统治地位,不曾被动摇。后来的作品相比于哈米特、钱德勒时代,虽然在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特色,但在核心思想上,都从来不曾动摇,反而随着推广条件的进步更加普及深化。
美国人劳伦斯·布洛克(1938—)是无可争议地“硬汉第一人”,出生于纽约市郊区的他从19岁起就开始了文学创作,半个多世纪里从未停笔。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分为四个系列: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小偷伯尼·罗登巴尔系列;失眠侦探伊凡·谭纳系列;杀手凯勒系列。此外,他还写有非系列作品《小城》《骗子游戏》等。
马修系列是布洛克最具水准的作品,主人公马修·斯卡德的知名度甚至超过了雷蒙德·钱德勒塑造的菲利普·马洛。马修早年是个警察,因为在执行任务时误杀了一个女孩,从此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辞去工作,离开了妻子和孩子,常年住在旅店里,终日与波本酒相伴。“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家可归”——这是马修的口头禅,也是对其生活最恰如其分的概括。
为了生计,马修会接受一些委托,并为此奔波于纽约的大街小巷。可以说,马修是当代文学世界里纽约最好的代言人。通过这个酒鬼,我们不但可以体会到硬汉派作品的精髓,更能见证水牛城在近半个世纪里的变迁。
相比于其他硬汉派小说,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更加“雅致”,无论是文笔还是情节布设,都具有一种“小资”情调。因此,布洛克的作品为广大精英分子喜爱,唐诺、朱天心、朱天文、侯孝贤等人都是他最坚定的粉丝。影帝梁朝伟甚至多次表示,非常希望在布洛克的一部作品里出演一个角色,即便是个配角。着名导演王家卫的作品《蓝莓之夜》,也是出自布洛克笔下——他的风格和功力,由此可见一斑。
女作家苏·格拉夫顿(1940—)是当代最优秀的硬汉派作家之一,出生于美国肯塔基州的格拉夫顿属于天才型作家,不但精通侦探小说的创作,还热衷于撰写电视剧脚本。在20世纪80年代,她竟然将典型英国田园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改编成了充满美国风情的电视剧,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
最能展现格拉夫顿创作天赋的是她的“字幕系列”。很明显,侦探小说的创作是非常困难的,既要考虑文学创作的普遍规则(文笔、人物、情节、思想等),又要兼顾类型特点(诡计、误导、逆转、解答等)。而格拉夫顿偏偏不信邪,在本来就不大的创作空间里进一步“自我压缩”——通过书名进行自我迫害!
“字母系列”作品以26个字母为主题,每本书配合一个以该字母为首的单词,再根据这个单词创作故事。举例说明:系列第一作品名为《A:不在现场》,原文是“A is for Alibi”,其中的“Alibi”即“不在现场”的意思,全书紧紧围绕着不在场证明诡计展开;第二作品名为《B:窃贼》,原文是“B is for Burglar”,“Burglar”是“窃贼”的意思,顾名思义,本书的主题和一名梁上君子有关……
无须多言,这个系列的创作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在苏格拉夫顿手里,一切显得驾轻就熟。从1982年《A:不在现场》出版,她已经完成了“字母U作”,距离奇迹只有一步之遥。其中,“A”斩获美国侦探作家协会大奖,“B”和“C”则荣获了安东尼大奖和夏姆斯奖,整套作品的销量已经超过三千万。也许,面对这样的天才,我们要做的只是静静等待,期待“Z”问世的那天。
同样在硬汉路线上坚定不移的作家还有很多,比如莎拉·派瑞斯基、东尼·席勒曼、鲁斯·兰黛尔等。这个流派作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占到整个欧美侦探小说市场的60%以上,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
路线二:外延伸展
古典主义侦探之所以没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个流派对作品的内涵和外延限制得非常苛刻,试图创新的人会发现,自己寸步难行,无法越雷池一步。而硬汉派侦探小说则没有这层约束,流派本身的特点决定了这类作品的外延可以是五花八门的。
于是,我们看到,很多今天耳熟能详的类型小说,在这个时期羽翼渐丰。
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各国之间关系日益密切复杂。创作者紧跟这一变化,创作出了很多高质量的间谍小说。
其中的代表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英国作家伊恩·弗莱明(1908—1964),也就是“007系列”的谛造者。二战期间曾经在英国情报部门工作过的弗莱明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这使得他笔下的007号特工詹姆斯·邦德一跃成为迄今为止最具知名度的国际间谍。1952年,第一部 “007系列”小说《皇家赌场》出版,随后,弗莱明陆续出版了14部系列作品,累计销量超过3亿册。
1962年,第一部 007电影《诺博士》面世,全世界的影迷第一次直观地欣赏到了“邦德模式”——永远不会失败的男人、妩媚性感的女郎、深不可测的反派、豪华奢侈的场景、匪夷所思的道具……这些被一再重复的元素,已经陪伴我们走过了半个多世纪。每一次,人们都会津津乐道于这些其实已经被用滥了的桥段。007电影至今一共上映了22部,超过20亿观众走进影院为这个间谍捧场。从迈克尔·康奈利到乔治·拉赞贝,从罗杰·摩尔到提摩西·达顿,从皮尔斯·布鲁斯南到丹尼尔·克雷格,007已经经历了六代。一切似乎都在变化,但这个间谍的魅力始终没有褪色。皮尔斯·布鲁斯南这样总结“007”长盛不衰的原因:“是美艳的邦德女郎、是新奇的道具、是性、是罗曼蒂克、是幻想、是最终的英雄,赋予了这部电影长久的生命力。”
除了伊恩·弗莱明的“007”,弗雷德里克·福赛思(1938—)和约翰·勒卡雷(1931—)也是间谍小说领域的佼佼者。前者的代表作是《豺狼的日子》和《阿富汗人》,后者则以“史迈利三部曲”而闻名。此外,毛姆、格拉汉姆·格林等人的作品也非常具有代表性。
有一部分作家,将古典主义侦探小说里的悬念和解谜与硬汉派侦探小说“镜头感”很好地融合起来,创作出了大量悬念小说。
着名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1899—1980)无疑是个中高手,他的小说和电影已经成为了“悬念”的代名词。西方人在表述结局难以预测时,总是会说:“只有上帝和希区柯克才知道最终的结局。”
美国作家杰夫里·迪弗(1950—)同样擅于制造悬念。他在11岁的时候就发表了第一部 作品,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停下手中的笔。迪弗的代表作是“林肯·莱姆系列”。莱姆是一位美国情报人员,在一次勘察现场时不幸被钢筋砸中,颈部以上完全失去了知觉,后半生只能躺在床上。上帝是很公平的,他把一个叫阿米莉亚的助手派到了莱姆身旁——这位天使曾经是位模特,身材样貌可想而知。于是,莱姆的大脑和阿米莉亚修长的双腿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解决了很多棘手案件。
莱姆系列包括《人骨拼图》、《棺材舞者》、《石猴子》等作品,其中《人骨拼图》被搬上了好莱坞大荧幕,莱姆由影帝丹泽尔·华盛顿出演,阿米莉亚则由安吉莉娜·朱莉扮演——迪弗作品的分量可见一斑。难怪有人评价:“看迪弗的小说,就像揣着定时炸弹在奔跑,心情永远无法平静。”
近些年最能体现悬念小说特点的,无疑是美国作家丹·布朗。关于他的作品,已经无须多言。他那部地球人都看过的《达芬奇密码》,就是这一类型小说最好的模板——层出不穷的谜团、层层递进的悬念、紧凑的情节、急速的镜头切换,该有的元素这部作品一样不缺。从这个角度上讲,《达芬奇密码》电影版的大红大紫一点都不意外,它的镜头感是与生俱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