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予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篙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四)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