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你留在我身边上一章:第49章
  • 请你留在我身边下一章:第51章

孟泽这人吧, 颇有点亦正亦邪的气质。面数多,对自己的童年友伴便以大哥身份自居, 换去场合上, 那也是个能拿大主意的角色。

私下里没旁人,他把男人那点坏心思都分享给了厉坤。

求婚,求的那叫一个出其不意与新意。孟泽出个馊主意, 说改天他组织,叫大伙儿一块去泡温泉。那地方是个高档会所, 又都是熟人, 能打配合。大致就是男色诱惑的套路, 让迎晨悦眼又悦心。

出发点是挺好, 但厉坤想了又想, 道:“别说得那么文艺,直接说跳脱衣舞不就得了。”

孟泽笑得浪荡,喝了点酒, 醉意上脸,货真价实的风流公子哥。

厉坤嗤了他一声,没再理, 走了。

虽说不屑一顾,但这也算个想法,缠缠绕绕的时不时冒出来。有次迎晨在看杂志,突然抬起头问:“你傻笑什么呢?”

厉坤顿时收拢嘴角,假意咳嗽掩盖过去。

迎晨不明所以,低头继续看书。

厉坤冲动上来, 忽然说:“明天晚上去泡温泉吧。”

“泡温泉?”迎晨问:“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孟泽约的,他请客。”

“那去,狠狠宰他一顿。”迎晨玩笑道。

“好,我去给他回个电话。”厉坤佯装淡定,走去阳台。

孟泽是个爱热闹的人,一听他同意,不嫌麻烦,承诺场地包办。

厉坤不放心:“点子靠谱吗?”

“那你得问小晨儿。”孟泽说:“女人不都喜欢什么型男啊,小鲜肉吗?”

这话一听,厉坤就暗叫完蛋,扫他兴致的回:“说的你好像很了解女人一样。”

孟泽向来不纵欲女色,是个对感情非常有谱的男人,三十有二了,真正处过的对象就一个。大学校花,才情气质绝佳,谈了四五年,也不知为啥事儿崩了。

别人关心问起,他从不说实话,三言两语给打发走,看着风轻云淡,但这两年,也真没见他正儿八经的有过女伴。

厉坤只听到电话那头男人低沉的笑。孟泽道:“行了,你甭让我这妹妹受委屈就是了。挂了。”

万事俱备,就等明天到来。

这一晚,两人窝在沙发上看了一部电影,十点多就爬床。

迎晨有睡前看书的习惯,捧着个kindle看入迷了,不但能忘记时间,还喜欢把电子屏的亮度调得很高。厉坤是个细心人,操心命,怕她看坏眼睛,每次都强制性的把kindle抢过来,设置到低亮状态才还给她。

迎晨看书,他看迎晨。防止这姑娘又悄悄摸摸的把亮度调回来。

今天反常,迎晨看了三四页便不看了。似是考虑了很久,对厉坤说:“我不想上班了。”

“嗯?”厉坤本能答应,“行啊,不上就不上,我养你。”

“你养我?”迎晨心头一暖,“怎么养啊?”

“工资不够,我晚上再去跑滴滴打车。”厉坤笑着说。

“得了吧,跑的车钱还不够你那车的油钱呢。”迎晨趴在他胸口,手伸进去捂热了会。才说:“我想开店。”

厉坤嗯了声,很平静,“说说看。”

“以前就有这想法,开个手工店,自己做些小首饰。”迎晨悠悠道:“图纸啊,设计啊,原材料啊,我都自己弄。”

厉坤想了想,认可:“你是学这行的,渠道资源也比门外汉丰富,如果真的考虑好了,我支持。”

想法由来虽已久,但毕竟只是个雏形。迎晨说:“我再琢磨琢磨,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厉坤的态度很温厚:“缺钱了,我拿给你,缺人手了,拿我随便用。缺生意了,我去队里给你打广告,放心,不收提成。”

迎晨乐的,往他脸上吧唧亲了口:“谢了啊,警察叔叔。”

软唇一碰,厉坤来了精神,抓住她手腕把人往上头一提,眸色深深的看着她:“那你现在,来用用我?”

遐想连篇的疑问句,一肚子坏水儿。

迎晨不负所托,知道什么姿势他最入迷,起身一跨,直接坐在他上边。

如同以往的每一个夜,如鱼得水,春色绵延。

一切发展得正合心意,第二天早上人还犯懒在床上没挪身,还接到孟泽的电话,极其负责任的汇报:“人我都吆喝齐了,场子也布置好了,温泉会所的老板跟我熟溜,友情帮忙,到时候围着池子弄一圈彩灯,配合你演出,哦不,求婚。”

厉坤还没醒透,听得云里雾里,“还有彩灯??”

声音稍大,惊醒了怀里的迎晨,她蜷了蜷身子,眉头微皱。

“嘘。”厉坤捂着手机,压低声儿说:“先挂了。”

就在他费神思索晚上的事时,部队的电话接着打来。一看这座机号的尾数,厉坤不敢耽搁,立刻腰板坐直,接听:

“我是厉坤,请指示!”

这通电话十分简短铿锵,结束后,厉坤掀被下床,迎晨也醒了,揉着眼睛哑声问:“怎么了?”

“紧急任务,我得归队了。”厉坤迅速换好军衬与外套,匆忙去洗漱。

迎晨对任务二字极其敏感,瞌睡瞬间扫光,她赤脚跟了过去,担心问:“又要出去吗?危险吗?打仗了还是解救人质啊?要不要很久?”

厉坤已经刷完牙,牙刷牙膏往壁上一挂,反身将迎晨一把抱住。

这个抱法,突然,紧密,把人真真正正的往怀里按。

迎晨住了嘴,入鼻的,是他身上的熟悉气息,入眼的,是他松柏翠绿的衬衫,入耳的,是他强有力的砰砰心跳。

厉坤吻了吻她头发,耐心宽慰:“别担心,这个号打来的,就不是执行任务。”

得嘞,一句话安了迎晨的心。同时,晚上那不太靠谱的求婚,也算彻底黄了。

厉坤这一走,就没个归期了。也不知是什么事,没外派,全给限制出行。这个把礼拜,迎晨就接到他一个电话,报了声平安,让她照顾好自己。

这几日,迎晨便和迎璟混在一块。

迎璟刚参加完一个国际性的军研课题比武,他代表中国地区参赛,拿了个第三名,非常振奋人心。轮完学校、地市、区域的一片嘉奖,还被几家主流媒体采访报道。

迎晨刷微博,偶然之间看到一个转发量破万的热帖,内容是迎璟参加比赛时的现场照片,配着一个动态视频,当时有人叫他的名字,正专心研究课题的迎璟抬头,那一刹的懵懂,纯真无邪,逆着光,衬得他眼眸剔透。

比光要亮。

底下的热评引用了一句话——

“少年强,则国强。”

迎晨调侃:“不错啊,你也是网红了。”

迎璟很平静,岔开这茬话题:“我换号码了,你存一下。”

“嗯?”迎晨问:“手机丢了?”

“没。总找我采访,闹腾。”

迎晨感慨:“多少人想出名,像你这种主动躲开的,百年难遇。”

迎璟的觉悟可以说是十分老成了,“那你支持我吗?”

“当然。”迎晨冲他一笑,在这件事上百分百的尊重。

“对了,你周末有空吗?”她又问。

“有。”

“那你跟我出去一趟,帮我做个参考。”

“嗯?”

“我看了一个店面,近期准备搞装修,你帮我选选风格。”

迎晨是实干派,身上有女孩子难得的果敢和理智。在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自测后,很快就将开店的想法付诸行动。

晚上和迎璟一道回大院吃饭。迎义章告诉她:“组织决定,今年国庆前后,将举行阅兵仪式。”

崔静淑:“哟,通过了啊?”

“是啊。”迎义章说:“过几日,就会外宣了。”他看了眼迎晨,“厉坤也回部队了吧?”

迎晨点头:“上周就回了。”

“他应该是在陆军特种兵方队,昨个儿开会,上头很重视,抽调人员都是素质突出立过战功的。”迎义章记了一番,“华南军区总共上去了四百多人,武警总队占比最大,常跟着厉坤的那个小伙子叫,叫……”

“林德。”迎晨满眼悦色,“他也去了吗?”

“对,是这个名儿,都去了。”迎义章说:“总训在北京,设了两个阅兵村,他们在沙坪那一块,还有五个月不到,训练强度会很大。”

沙坪机场隐蔽性好,能达到“与世隔绝”的基础条件。迎晨心里有了谱,厉坤这一走,不到阅兵结束,是不会回来的。

五个月,小半年。

迎晨心里微微失落,但很快平静接受。

只要平安,就是最大的福报。

三日后,全国新闻主流媒体都在播报即将举行大阅兵的盛事消息。网上热议过几日,而后恢复平静。

迎晨也开始着手店铺的准备工作,那次陷害风波过后,她便向集团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婉拒上层高管的热切挽留,走得潇洒。

借着多年工作积攒下来的经验与人脉,开店之路走得顺利稳当。从店面租赁到装修布置,再到设计人手、工具设备的筹备,全是她亲力亲为。

忙,忙得其所。

累,却也心安理得。

最后,将工商执照顺利办下来后,迎晨特地去挑了个黄道吉日,于三个月后,开业了。那日,玩得好的都来捧场,孟泽颇有大哥风范,忙里忙外,帮她一起打点细致。

晚些时候,唐其琛给她发来短信,非常简洁的两个字——

“恭喜。”

他是个张弛有度的男人,知分寸,懂礼数,做着一个成熟男人该做的事。我喜欢过你,追的时候,全身心投入。决定退出时,亦不拖泥带水,惹人非议。

一声恭喜,便足够了。

迎晨凝视屏幕数秒,低头莞尔一笑,指尖轻按——

“谢谢了,师傅。”

又过三个月,迎晨的手工店步入正轨,只要出来的单品首饰,很快便能销售出去。到了第三个月末,已经需要提前预定了。客人不算多,好在稳当、忠诚。迎晨也不指望赚大钱,大学毕业后这几年工作,已经透支了她太多心血。

她见过职场官场的灰暗一面,也曾沦陷其中,劫后余生。

现在,她有关系渐缓的家人,有失而复得的爱人,她想生活慢一点,不该是走马观花,更该随心顺意。

———

九月十八日,夏末初秋,天高云阔,这一年,在首都天安门广场,正式迎来了阅兵仪式。

迎义章早两日便提前飞去京城,公务在身,场合隆重,不敢怠慢。迎晨提前一天去北京,由于重大活动举办在即,安保检查工作极其严格,晚七点后,主要街道已全部封路。

迎晨住的酒店在三环外,深夜时分,她能听到重型军装设备碾过路面所传来的隐约轰隆声。这种悸动,由耳入心,大有四两拨千斤的妙处,震撼感油然而生。

这一夜,迎晨心思难静,睡得十分浅。迷糊的睡了两小时不到,她便再也睡不着了,索性裹着毯子,坐在飘窗上与天色共明。

早上七点不到,迎晨便赶到了会场,经历了四十分钟的排队安检,终于批准进入观看区域。迎晨按着位置坐好,太阳从东方升起,光芒剔透,是个好天。

阅兵式于九点五十正式开始。

礼炮齐鸣,全体起立,在军乐队奏响的国歌声中,行注目礼,目送国旗与蓝天共高度。当和平鸽与五彩气球放飞升空时,全场掌声热烈,迎晨难掩激动,眼眶微湿。

当系列流程走完,终于迎来了方阵检阅。

最先出场接受检阅的是三军仪仗队,迎晨坐的位置还算不错,看过去,整齐划一,身姿挺拔。这是一场视觉盛宴,让人过目不忘。

进行了十几分钟,迎晨开始紧张,如果没数错,再下一个就是陆军特种兵方队。近半年未见,这种重逢,让人热泪盈眶。

人群里不断有人欢呼:“来了,来了!”

“哇!!超帅啊啊啊!”

“那是什么兵种啊?制服好好看哦!!”

这些赤忱的激动之声,把迎晨的情绪推到了最高潮。

走来了!

看到了!

统一的松枝绿迷彩服,黑色作战靴,钢盔戴在头顶,为威严气势加冕。

迎晨双手捂紧嘴巴,眼泪瞬间崩塌。

每个方阵都有两名排头兵,而特种兵方阵采用的是一老一少的搭配。年龄稍长的是战功赫赫的老干将,而与之并排的,正是厉坤。

他们戴着白色薄手套,握抢置于胸前,随着一声口令——

“向右看——齐——”

整个方阵同频率甩头往右,战靴踏响地面,如雷轰鸣,胸前的枪也往上齐抬,极其标准的变换位置。

现场解说通过广播阵阵传来: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判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当方阵经过迎晨所在区域,厉坤的侧脸终于稍微放大,几秒功夫,迎晨恨不得挤到队伍最前面,目光黏在他身上舍不得挪开。

皮肤黑了,身材更精壮了,一身笔挺军装,怎么可以那么帅啊!!

这是时隔半年,两人最近的距离。

迎晨眼泪如涌泉,思念也好,骄傲也罢,她没办法控制。

艳阳升至高空,日光正盛,这盛世如人所愿。

旁边有人意犹未尽的赞叹:“他们真精神!男人就该这样!”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迎晨满心自豪,这里有长安街上最帅的人——

对,是她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引用出自岳飞《满江红》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死保卫祖国。”这段引用入伍誓词。

——

明天完结!高兴吧!激动吧!爽歪歪吧!

☆、第67章 正文完

阅兵从分列式到之后的装备检阅, 历时五十分钟。

完毕后,迎晨随着队伍有序退场,流程繁多,所以耗了不少时间。

排队时, 她就接到了厉坤的短信:

[在哪?]

迎晨放眼四周看了圈,全是乌黑黑的人头, 回道:[还没出来。]

厉坤:[在排队?]

迎晨:[嗯, 西南门。]

前边还有四五号人,到迎晨时, 那边才发来信息:[你沿金水桥西面走三百米,左手边能看到一个大门。到我这儿来。]

十来分钟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还未散尽, 迎晨边走边寻思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吆喝:“晨姐!”

林德还是列队时的那身衣服, 精精神神的咧开大白牙,“厉哥让我来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着他,“好久不见。”

“我想死你了。”林德这孩子实诚心眼,表达欢喜的方式向来直接。

迎晨乐的, 竖起大拇指:“你刚才表现太棒了!”

“你瞧见我了?”林德兴奋:“那么多人你也能瞧见我?”

“当然能,三排左手边的第二个,对吧?”

“嘿!真说对了!”林德热情极了, 挥着长手臂:“晨姐,走。”

这边应该是个临时的休息区,盛大活动, 无论哪方面都安排妥当细致。迎晨跟在林德后头,问:“你们那个方阵都在这休息吗?”

“啊,对。”林德带她走了两个转角,“早上七点就集合待命了。”

这是个园子,曲径清幽,面积不大,但雕花围栏和一池锦鲤衬在这,赏心悦目。闻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楼房前。

迎晨迟疑,“哎,我方便进去吗?”

“怎么不方便。”

“不太好吧,要不,我到外头等?”

“没事没事,任务结束了,都走光了。”林德大咧的模样儿让她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迈步上楼。

总共三层,到了二楼,林德突然提声咳嗽,“咳咳咳!我来了啊!”

迎晨没明白,刚问一句:“你怎么了?”门就被林德猛的推开,一屋子的喧哗扑面而来。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进去。

“哎!”她踉跄,扶住林德的胳膊,就听砰的声儿关门。

一屋子的战士列队站得笔直,五横五纵,好几十号人。迎晨被这阵仗吓懵,此情此景颇有举目无亲的画面感。

就听齐刷刷的喊声:“——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开,开门,我要走。”

林德堵着不动,笑呵道:“晨姐,你看。”

队列突然以中间为界限,左右两方秩序井然的跨开一步,让出了一条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厉坤立身最后面,两腿微迈,双手背在身后,他和所有人一样,穿着迷彩军服,姿态挺拔,像一棵长势最好的白杨树。

他目光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着的黑色丝绒盒已经掐出了印痕。厉坤用笑掩饰紧张,迈步沿着这条让出的道朝她走来。

迎晨心里有了隐约预感,她不再退步,站在原处。

两人间的距离一米,厉坤步伐渐慢,左脚先收,然后右脚靠拢,军姿颇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缓解气氛,但一对上他严肃认真的目光,便不敢造次了。

厉坤右手一抬,送了她一个标标致致的军礼。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着颤劲儿,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向你求婚。”

随后,厉坤没给她考虑的机会,直接单膝下跪,把戒指从背后拿了出来。黑色绒盒是扣上的,厉坤紧张,打开它的手在微微发抖。

里头,是一枚光彩熠熠的钻戒。

“买了大半年了,之前和孟泽他们商量过,准备给你个意外一点的求婚,但我觉得那点子还是不靠谱,太浮夸,我不希望给你留下那样的印象。”

厉坤是个非常实在的男人,有一说一,他身上的赤诚劲儿鲜活热烈,甚少用花言巧语去蛊惑你的心。

“我想给你留个美好回忆,我不想亏待你。”厉坤说得铿锵,“迎晨,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他已经完全放松下来,把控主场,进入状态。见迎晨发愣,他头轻轻一偏,冲后头发声:“你们说——答不答应!”

几十号上过国典的战士们声如洪钟海浪:“——答应!”

气场太足,迎晨没法儿插嘴。

她窘迫,不安,还有点害怕。

厉坤始终保持跪地的姿势,腰板笔直,举着戒指的手稳如山。她不说话,厉坤舒眉展目,不慌不乱的提气,再问:“你们说——答不答应!”

情谊默契,队伍又如雷助攻:“答应!答应!答应!”

连着三声,节奏短,底气足,如惊雷鸣响,为厉坤撑腰。

迎晨低头,先是抿唇,抿不住了,笑容便一点一点绽成朵花儿。

再抬头时,她望着厉坤,眉开眼笑地说:“我嫁呀。”

三个字,一锤定音。

迎晨挑眉,主动拿过他手上的戒指,大大方方的往自己手指一戴。顿时,掌声噼啪整齐,林德可激动坏了,率先吹了声长口哨。

迎晨双手张开,挑衅的神态,对他微抬下巴:“到这儿来。”

娇软的手,合成一个拥抱的形状,对厉坤说,过来。

那股俏皮又豪情的气质,看得人心晃神摇。

厉坤起身,向前两步,迎晨狡黠一笑,冲过来就往他身上一跳,厉坤眼疾手快,搂着她的腰,原地转了小半圈。

“我很想你。”厉坤的话落在她耳朵边。

“我也是。”迎晨小声,“特别特别想。”

就这样,厉坤以一种十分符合他本人气质的方式,尚算圆满的将这求婚给补上了。他是正儿八经在部队锻炼的男人,骨子里传统正气,不似孟泽他们摇曳,他这种性格,求婚,就该有求婚的样子。

承诺,就该将它兑现。终此一生,为之努力。

两日后,厉坤为期半年的特殊任务总算告一段落,他带着迎晨在北京城玩了三天,看故宫,看长城,看四合院,晚上便在酒店彻夜缠绵。迎晨被他折腾得腰要断了,次日下地都直不起来。

厉坤趴在她身上,每一次都堵得紧紧,哑声蛊惑:“晨儿,给我生个孩子吧。”

迎晨闭眼的时候,睫毛微颤,像两面小扇。她没吭声,但身体陡然的机灵,出卖了她的反应,厉坤仿佛受到莫大的鼓舞,吻着她的眼睛,一遍遍的保证:“我会对你们娘俩好的。”

第四日,两人返回杏城。

耽搁了几天,迎晨的手工店订单积压了十几个,她连家都没回,直接赶去了店里。厉坤把行李收拾了番,才出门去接她吃饭。

“这个花纹还要做细一点,曲线还能拉长一点。”

“这位客户是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所以镯子的封口一定要做平滑些,不然平日怕刮着孩子。”

厉坤踏进店,就看到迎晨俯身弯腰,和一个年轻男人靠得很近。她低头说话的模样十分温柔。

“来了啊?这么快?”瞧见人,迎晨惊喜,偏头对男店员轻声:“你先做吧。”

说罢,她便朝厉坤走去。

“晨姐。”年轻男店员忍不住喊她:“我做好了,你晚上过来看吗?”

一听这话,厉坤的眼神顿时犀利,微眯住,盯着这人。

“我晚上不过来了,”说话的时候,迎晨一直是笑望着厉坤的,她头也没回,“设计图你发我邮箱吧。”

出了店,上了车,厉坤不高兴全写在了脸上。

“他谁啊?”

“啊?”迎晨顿了下,反应过来:“哦哦,是我店员啊,今年美院毕业的高材生,挺有灵气的。”

“你还去招聘了?”厉坤有点儿阴阳怪气。

“我这小店哪用得着招聘。”迎晨说:“孟哥给介绍的,是他家一亲戚的孩子。”

“孟泽怎么总干这种事呢?”

“你这么激动干吗?”迎晨眨眨眼:“他还干过什么了?”

厉坤憋屈,什么相亲对象曲以明,不全是姓孟的掺和么,他自个儿情路不顺,也犯不着专坑自己人吧。

迎晨倏地一笑,伸手过来捧住他的脸,“你看你,都快变酸黄瓜了。”

被戳中心事,厉坤反口咬上她的手背,不轻不重,牙齿印一整排。迎晨抽手,笑道:“痒痒痒!”

厉坤作势:“那我再咬重一点。”

“别别别,”迎晨配合演出,送上另只手,俏生生的说:“这边也留个印,咬个对称。”

厉坤没忍住,笑了起来,尾音往上:“——行啊。”

然后手绕到她后脑勺,重力一按,把人往自己身上压,同时手使坏,把连衣裙轻轻一扯,V型的领口往下,大半酥胸都露了出来。

厉坤埋头上去,两唇一吸,白皙的皮肤很快就起了个鲜红的小草莓。

迎晨脸红心跳,推开他脑袋,不怎么硬气的低骂:“流氓。”

厉坤笑得痞坏,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角。迎晨一怔,觉得这画面甚是养眼,冲动化作行动,也学他刚才的动作,每个步骤都重复还回去。

厉坤今天穿的是简单纯色白T,领口更好扒拉,迎晨凑上去,闻着清淡的男人香,一个激动就下了重口。

“嘶——”厉坤疼得音儿都变调了:“你来真的啊!”

一排牙印又深又红,迎晨满怀歉意:“我给你舔舔。”然后真伸出舌尖,围着轮廓抵了一圈。

“……”

厉坤总算明白,什么叫给一巴掌又给颗糖了。

两人的晚饭吃的是泰国菜,吃完后,夜幕初升,两人把车停在饭店,手挽手压马路。

“昨天我爸还问,咱俩是不是真不办酒席了。”迎晨闲聊,“我说不办啦,老头儿还有点不高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