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越皱皱眉,多少有些不赞同冉清桓的做法,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人平时精明厉害得紧,怎么连主次关系都分不清楚,但是这种话说出来就不是锦阳王了,他只是点点头,安慰道:“大家都是兄弟,他救你可不是让你自责的,要好好活着好好干,也算不辜负他,嗯?”
“是,属下……”王小忠低下头,眼泪差点掉出来,忍了再忍,才说道:“王爷,属下的舅家不是锦阳城里的人,过了前边那座山,再走上三十几里就到了他的家乡怀优镇了,那离锦阳不远,可以联系到官家,也就安全了。”
“三十几里?”郑越想了想,看了一眼周遭,“不对吧,孤记得怀优镇地处锦阳城郊,距此至少还有四五天的路程……”
“王爷稍等。”王小忠从身上摸出一张锦帕,上面竟工工整整地绣了一张地图,“那山脚下有一个湖,叫做子规湖,其实是蓼水的末支,子规湖底靠着山壁,那山壁上有一个洞,憋住一口气从那里穿过去,再上岸就是一条近路,王爷千万把这图收好了。”
郑越迟疑着用拉缰绳的手接过来:“这是你从何处得来的?”
王小忠叹了口气:“属下年轻不懂事的时候跟一个姑娘私奔,被家里人追得狠了,曾经想过跳河殉情,谁知误打误撞地知道了这个秘密,之后她为了纪念,便把那里的路绣在这帕子上,算是定情信物,用完后,还望王爷看在主仆一场的份上替我交还给她……”
“这是什么话?”郑越低低地喝斥了一句。
“王爷,哥儿几个商量过了,若是普通情况,我们给您当侍卫,可真遇着这样的杀手,我们纯粹就成了王爷的累赘,还连累相爷受伤。若咱们能就此安安稳稳地回去,那是佛爷保佑,若是再有刺客,二位只管按着这路子走,我们兄弟几个就算拼了命也会拖住他们,过了那子规湖,没多远就是锦阳禁军大营,就算是到了家了,他们不敢再设埋伏,回了锦阳,把那帕子给黄家的玉儿,给她留个念想儿,叫她找个好人家。告诉我娘属下是因为什么死的,不丢了老王家的人。”
“王爷,属下们知道您仁义,”几个侍卫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上前来,“可是燕祁的大业还等着您呢,您万万要保重!”
“王爷,您可能不记得了,属下的命是您救的,现在还给您也是天经地义!”
“王爷,属下一家是逃荒来的,到了这里,就剩下属下一个人啦,没爹没妈,死了也算不得不肖,就为了您一句‘将来要让全天下的人都像锦阳一样富足’,让属下死上一百次也值得!”
“王爷,相爷这伤经不起再有波折了,您不为自己也为相爷啊!”
“王爷,大局……”
依郑越的性格,本来是正有此意的,堂堂锦阳王本来就不可能如冉清桓一样拿他们当自家兄弟,但是忽然间不知道为什么,竟凭空生出了几分凄怆意味,怀里的人像是没有重量一样,他不顾身份地替这些注定做主子替死鬼的侍卫挡下攻击,满是同生共死的意味,就像是个天生的将兵之人,能激发出人心中最后一滴热血,这些人掏心挖肺心甘情愿地赴死,其中不少原因,恐怕是为了他吧——见他出神,王小忠以为是郑越犹豫:“王爷,别推了,别吵醒了相爷。这事不到最后不要被相爷知道,到时候,他若不走,属下就算僭越也打晕他!”
郑越闭了闭眼睛,一字一顿道:“列位尽管放心,孤若回得锦阳,定保你们全家老小一生荣华无忧。”他长长地出了口气,“是孤计算不周,连累你们了。”
锦阳王亲口承诺,之后又是昭然的歉意,一条命等于买了全家的幸福,几个侍卫交换了一下眼神,各自决绝。
入了夜,冉清桓觉得冷了,动了动,睁开眼睛,似乎好久才回过神来:“……郑越?”
他眼睛里满是水汽,郑越看到他的时候愣了一下,心里忍不住赞叹——原来没留神过,这张脸竟然这么精致耐看。
“多久了?”冉清桓一手扶着郑越的胳膊坐正,不小心抻到胸口疼得“嘶”了一声,低头一看,“真像传说中的木乃伊。”
“像什么?”
“番邦话,就是干尸。”冉清桓撇撇嘴,“娘的,敢在老子身上开刀。”
“挺精神的么,”郑越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不知道疼的,那么长的一个口子,被开水烫了的猪都该知道哼哼了。”
冉清桓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郑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怎么都那么不传统,以前倒是没发现这大尾巴狼说话这么损。
只听超水平发挥的郑越又道:“你说那刺客怎么不再使点劲要么胳膊再长点呢?就说你全身上下没有二两肉,这下水收拾收拾说不定也能炖一锅的。”
听得冉清桓一身鸡皮疙瘩:“我得罪你啦?成心恶心人!”
“我费了多大人力物力才把你骗过来干活的,你就是想撂挑子也不能现在撂,起码得把工期干满,”郑越说得四平八稳,一个字一个字慢条斯理极端欠抽,“老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我不答应你就上赶着挨打,这不对。”
冉清桓瞄了一眼郑越,有点奇怪,锦阳王向来和风细雨力求做到把人买了还能替他数钱,什么时候这么夹枪带棒了,一副明显是压着火的表情。郑越也不知道怎么了,打从他受伤开始就有点气不顺,本来像暗损几句自己消消这被人出卖的火气,谁知道越说火气反而越大了。
“你……是不是吃错……”不明所以的冉清桓差点祸从口出铸成大错,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郑越听到“吃错药了”四个字的时候就不是小火慢炖地指桑骂槐了,幸好那些刺客们极有眼力见儿地出现了,几把明晃晃的刀映着才上柳梢的月光生猛地冲杀过来,马儿受惊,险些失了前蹄。
郑越一把把他按进怀里滚下马背,一把牛毛一样的小针从他们头上射过去,夜色里闪着幽兰的光,旁边已经响起了惨叫。
冉清桓眉毛倏地一皱,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推开郑越,龙吟一声长刀已出鞘,近身过来的黑衣人剑尖堪堪触到了他左肩,他不躲不闪,竟是只攻不守的打法。郑越吃了一惊,一探手把他拽退了好几步,一边挥剑抵挡一边吼道:“你疯了?!”


第十七章 浮生梦魇
冉清桓的声音低低地响起来,没有半分惊慌:“我们一共有十三个人,对方大约有十八九,实力相对差不多,但是如果没猜错,刚才打暗器的人却不在明面上,我虽然自己身手一般,但也看得出那个人的水准,就算是精力充沛身上完好,我也不会是对手,估计你可以一试。现在情况太危险,他们有明有暗,所以要速战速决。”
郑越吼道:“那也用不着你拼命!”一抬手将一个刺客砍成两段,估计是气得不清,也是不要命的招式。
王小忠此时靠了过来,身上血迹斑斑:“王爷快走!再不走来不及了!”
“郑越,”冉清桓手中刀好似化作了一片银光,越发衬的他沉静如深井的瞳孔,“向我右手边走,那是上风口,他们不会在那埋伏,然后超野路进山,记着近水,以你的武功,应该没问题,这里有我们挡着,趁黑快走。”
“相爷!”
“清桓!”
“郑越你他妈的还不给老子快滚!”冉清桓手臂上添了一道伤口,他咬咬牙,总算拿住了刀。
郑越冷下脸,提剑冲在他身边:“你说得倒是轻松,就算活着回去,我怎么跟九太妃交代。”
“你是不是睡傻了?!听着,燕祁没谁都行,没你郑越不行,赶紧给我离开,答应我以后九年之内拿下这天下,否则我作鬼也不会放过你!走!”
王小忠喝道:“相爷你和王爷快走,弟兄们死在这也值了!”
“滚!老子这辈子什么都干过,就是没干过丢下自己兄弟的事!”与看上去的瘦弱不同,这人挡在所有人面前的样子只让人念及一个词——伟岸,他绝不是武功最好的,身体也经不起车轮一样的持久战,明明自己就是强弩之末,那个身影,却蓦地叫人觉得安全、可以依赖。
冉清桓身后,王小忠一狠心,鼓起勇气,道声“得罪”,一个手刀砍在冉清桓的后颈上——那持刀而立的身影永远不会防备身后的人,长刀“呛啷”落地,郑越忙接住他。
王小忠一推郑越:“快,王爷,事不宜迟!”
郑越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忽然一抱拳,打横抱起冉清桓,飞身跨上最近的一匹马,鞭子狠狠地抽在马身上:“驾!”
一边树林里一人身形突然暴起,便要追去,学艺不精的小侍卫大喝一声,全力刺出一剑,没有花哨,不成路数,却教那人不敢大意,黑衣人向后一闪,出手如电擒住王小忠拿剑的手,再一抬眼,郑越的马已经快看不见了,他不由恼怒,伸手抓住这碍事人的咽喉,手指一缩,王小忠的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顷刻便被捏碎了。
黑衣人再没有看他,哼了声,向着郑越离开的方向追了去。
王小忠大睁着双眼,向着前方努力地伸出手,身体剧烈地抽搐,终于不动了——
击鼓于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玉儿,若有来生,我与你,定要,长相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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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呢?一岁?五个月?灰色调的大大的院落,神色清冷各自来去的人,满目爱怜的少女,还有许许多多模糊不清的事情,然后生硬地转了天地,视野渐渐清晰起来时,便是那满眼人情冷暖的孤儿院。其实心里一直以来都是明白的,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开心的时候不会笑,悲伤的时候不会哭,任眼前走过形形色色的过往。人们的目光,好像都是从一开始的惊讶、喜欢渐渐到恐惧、厌恶——一个娃娃一样的孩子,据说好像是从天而降一般,出现那一天开始便安静得不像活物,六年来,不哭不笑。
那些年,是不是已经有一辈子那么久了呢?直到他的出现……就像是,找到了同类的感觉,他说:“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他说:“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啊。”
仿佛是一张白纸上画出了世间所有的色彩,如春风一夜,刹那姹紫嫣红。凤瑾说,你可以看到,却不能看破,你可以走进,却不能陷进。这九天的神魔都自称能够洞彻前世今生,千秋万世,可是这世间事、红尘事,又有哪个是有那根源始末的呢?总是兜转不休,盘根错节,一朝陷了进去,便再走不脱轮回,再得不了自由,百般挣扎,也成了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