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狗宝大叫起来,“我说我的鼻子怎么突然失灵了呢。”

“那你还有办法找到她吗?”虽然在问,吴不赊心里其实已经不抱希望,那么大的魔鬼风,所有的气味都给吹走了,狗宝鼻子再灵十倍也白搭。

狗宝还是第一次替吴不赊办事,却是不肯放弃,道:“这女子的气味已记在我心里,哪怕是千里之外,只要这股气味再次出现,我马上就能闻出来,只不过这就要辛苦主人了。”

“你说。”吴不赊精神一振。

狗宝道:“所谓狂风不终日,魔鬼风再强,也有停的时候,那女子给风刮得再远,也一定有落下来的时候。我的办法是,请主人以此地为圆心,划着圈往外飞,最终我一定可以闻到这女人的气味,只要气味出现,就是到天涯尽头,小的也能找到她。”

“好办法!”吴不赊猛力击掌,把狗宝抓在手中,道,“我现在就开始绕圈飞,狗兄多留点神。”照狗宝说的办法,吴不赊先往东飞出数里,然后开始绕圈。圈子越绕越大,在距吴不赊落地处百里时,这圈子已广及数百里。眼看着天亮,太阳出来,又慢慢落下去,还好,吴不赊追风袋里有水有干肉,也不虞饥渴。但这么不停不歇地飞,也实在是有些累人。吴不赊却从没想过停下来,狗宝的话有道理:狂风不终日。颜如雪给风刮得再远,也一定有落下来的时候,只要她落地,以狗宝的鼻子,肯定可以嗅到她的气味,就一定可以找到她。吴不赊不敢停留的原因还有一个,他担心颜如雪受了伤,就算没受伤,万一颜如雪的灵犀鸟给刮走了呢。颜如雪虽有心眼,眼睛却看不见,在这大沙漠里,有眼睛的人也找不到路,何况是看不见的人。吴不赊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她。

第三天早晨,太阳出来的时候,吴不赊已经飞了好几千里路了。就在他心中有点儿沮丧的时候,狗宝猛然叫了起来:“我闻到了!我闻到了!”

吴不赊狂喜:“你确定吗?不会错吗?”

“绝不会错。”狗宝语气中透着不容置疑的肯定。说着,它飞起来,绕了一圈,然后沿着西北方往下飞。吴不赊紧随其后。飞了几里路,狗宝道:“她是往这个方向去了,不过她身边还有其他人。”

“她身边还有人?”吴不赊既惊又喜且疑,是些什么人呢?是云州遗族的人抢先找到了她?应该不可能啊?想了一会儿却不得要领,便问道:“那些人多吗?”

“多,气味非常杂,至少有上百人,而且有骆驼的气味。”

“该是一个驼队。”吴不赊明白了,心中暗想,“她给风刮到这里,找不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风雷峡,恰好碰上支骆队,所以跟他们走了。”又想,“希望那支驼队里的人不会伤害她。”这种担心不无理由,颜如雪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又是人族,而出现在魔鬼大沙漠里的驼队,只可能是魔族。人族的美丽女子落难撞上魔族,就像一只羊撞进了狼群,危险不言而喻。

想到颜如雪有可能受到伤害,吴不赊心急如焚,一把抓过狗宝,道:“狗兄,我带你飞,你留着神,不要跟丢了。”狗宝灵力不够,不能长时间飞行,只能由吴不赊带着飞。

“主人放心,绝不会跟丢。”似乎听出吴不赊话中的紧张情绪,狗宝信誓旦旦地保证。

“如果谁敢伤害她,我一定会让他付出百倍的代价。”吴不赊一面飞,一面暗暗咬牙。他性子比较平和,很少有特别暴虐的时候,这是生意人的本性。生意人打开店门就在算计人,却轻易不会想到暴力。这一次却例外,一股黑色的火焰在吴不赊胸中悄悄燃烧,随时有可能变成冲天怒焰。

其实颜如雪身具玄功,吴不赊虽然没和她动过手,但能感觉出她功力不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吴不赊也能想到这一点,却依然特别地担心。

一飞百里,远处的天际突然现出一抹绿色。最初吴不赊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睛细看,是真的绿色,成片的树林。飞得越近,现出的树林越大。

“难道已经出了魔鬼大沙漠了?”吴不赊心中疑惑,再飞近些,似乎又有些不对,树林的左右两面都是沙漠,好像还是在沙漠之中。吴不赊把握不定,索性高高飞起,一飞数百丈。这下看清了,果然还是在沙漠之中,那些树林,只是沙漠中的一处绿洲。和外人想象得不同,魔鬼大沙漠里并不全是沙子,其实也有树有水,水多树多的地方形成绿洲,就有人居住。蜥流沙和吴不赊说过,魔鬼大沙漠里的绿洲大约有十几处,大小不一。云州遗族南归的线路上就有好几处,饮水主要就在这些地方补充。

吴不赊现在看到的,也是一处绿洲。这处绿洲比较大,半圆形,约有数十里方圆,绿洲的中间有一座城,人烟似乎还比较稠密。

吴不赊不知道这是哪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颜如雪跟着骆队进了这处绿洲。这绿洲里面的居民肯定是魔族,他是人族,为免麻烦,他便化身为猫。狗宝若放进追风囊,它便闻不出味儿了,便把狗宝放在腋下卡住,然后蹦蹦跳跳进了绿洲。为什么是蹦蹦跳跳呢,因为腋下卡着狗宝,前爪便不太好动。三脚猫走路,只有跳着。

颜如雪跟着骆队一直进了城。循着气味,狗宝悄声对吴不赊道:“主人,你要找的女子和驼队分开了,又有另外的人和她在一起。”

“和驼队分开了?”吴不赊心下疑惑,难道颜如雪只是跟着驼队走了一段,驼队带她进绿洲就分开了?可另外的人又是什么人呢?

“不管他,一直到找到人为止。”反正目的是找到颜如雪,其他一切不管。

“是。”狗宝应了一声,“主人步子稍慢一点,人多味杂,小的怕出错。”

吴不赊依言放慢脚步,在狗宝的指点下绕了几条街,到了一座宅子前。狗宝道:“主人,你要找的女人进了这座宅子。”

吴不赊抬眼看那宅子,似乎是大户之家。宅门是打开的,庭院广阔,可以看到男男女女的佣人穿来穿去,像是很忙碌。门楹上挂着红绸,难道这一家有喜事?颜如雪进了这个宅子,喜事难道与她有关?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莫非颜小姐落到了这家主人手里,这家主人看她美貌,竟是想要强娶她?”

想到这里,吴不赊心中怒火冲天而起,闪身跳进大门,一路猫牙咬得格格响。颜如雪没受欺负便罢,若是受了欺负,他誓要大开杀戒。

宅子极大,在狗宝指点下,吴不赊绕了好几重院落。进了一个月洞门,他突然看到一个背影,是颜如雪,她正背手站在一个亭子里。

一眼看见,吴不赊差一点喜叫出声,随即却又是一愣。看身材背影,绝对是颜如雪,可这会儿的颜如雪却是做男装打扮,最古怪的,是她的一头黑发竟然变成了红色。

似乎是听到了背后的响动,那背影转过身来。吴不赊霎时间张大了嘴巴。确实是颜如雪,这张脸再不会错。但这会儿的颜如雪,不但身穿男装,一头红发,而且眼珠子也变成了绿色的。

如果吴不赊不认识颜如雪,那么出现在他眼前的就是一个风姿俊逸的魔族美少年。可她明明是颜如雪啊,但为什么会身穿男装还变成了红发绿眼呢?

是颜如雪化成了魔族?还是这人根本不是颜如雪?

吴不赊张着嘴巴,半天没有吱声。这时从颜如雪袖中飞出一只雪白的小鸟,这只鸟没有变,正是颜如雪的那只灵犀鸟。看到灵犀,吴不赊终于确定,眼前的人就是颜如雪。但颜如雪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颜如雪走下亭子,从一侧的月洞门出去了。吴不赊一时还没理清头绪,没有叫她,只是远远地跟着。她进了一间屋子,有丫环送了点心进去,那屋子可能是颜如雪的起居之所。吴不赊凝神感觉了一下,周围好像没什么高手在监视。看颜如雪的样子,她功力未失,也没人监视,吴不赊更疑惑了。吴不赊左思右想不得要领,干脆摸过去。一到窗下,他便觉得有一股微微的灵力扫在自己身上,力道不强,如春风拂体。吴不赊知道是屋中的颜如雪发现了他,他虽然化成了猫,虽然竭力收敛灵力,但三五丈之内,仍瞒不过颜如雪这样的高手。

吴不赊只担心周围有监视颜如雪的人,他的出现,弄不好会给颜如雪造成伤害,倒是不担心自己被颜如雪发现。既然周围并无异常,他毫不犹豫地直蹿上窗台,一跃进屋,外屋没人,他径直钻进里间。颜如雪独自站在窗边,这时她回头看着门口,肩头的灵犀也歪着脑袋盯着这边。吴不赊一出现,灵犀叫了一声,吴不赊听不懂鸟语,却大致猜得出来,灵犀一定是在叫:“一只猫。”或者是:“一只死猫。”

屋中没有其他人,周围也无异象,吴不赊将身子一长,现出人身,叫道:“颜小姐,我是吴不赊。”他话一出口,灵犀也急促地叫了两声。

颜如雪身子猛然一震,脸上现出惊喜之色,激动地道:“吴使君,真的是你吗?”她没想到吴不赊会突然出现,惊喜之下,声音有些大。门外站着的丫头听到声音走进来,在外屋道:“公子,有什么吩咐吗?”颜如雪忙道:“啊!没事,我逗鸟呢。你出去吧,有事我叫你。”

听着丫环脚步声出门,颜如雪不好意思地一笑,低声道:“吴使君,你是怎么找到我的?难道你也给刮到了这飞驼国?”

“这里是飞驼国吗?”吴不赊听蜥流沙介绍魔鬼大沙漠中的绿洲时,说起过飞驼国。飞驼国是魔鬼大沙漠里最强的一股势力。他们占据着魔鬼大沙漠中最大的一块绿洲,同时拥有着周围数百里内四五块大小不一的绿洲。

“风没把我刮这么远,我是用另外的法子专门找过来的。颜小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颜如雪听吴不赊是专门找过来的,心下感动,道,“你也没事吧?”

“我没事。颜小姐,你是怎么到这里的,怎么又弄成了红发绿眼呢?”对颜如雪的红发绿眼,吴不赊始终难以索解。

“先前吴使君……那个……护着我。”颜如雪说着脸有些发红,显然是想起了先前吴不赊抱着她的事,有些难为情,“我昏天黑地的,醒来时,风已经息了,却不见了吴使君。我在附近找,没见到吴使君,却撞到了一支驼队。我要找个向导,便变了装,跟着骆队来了这飞驼国。”

“变了装?”吴不赊听出来了,这一头红发、绿眼好像还是颜如雪自己弄出来的,他有些难以置信,“你是说这个是你自己弄的?”

“是啊。”颜如雪知道他心中疑惑,笑道,“吴使君是奇怪我怎么能变出这副样子吧?说来话长,云州遗族久居魔界,四面都是魔族围困,为了能摸到魔族的动向,防止魔族突袭,我们就要派探子打入魔族探听消息。人族面孔进入魔族肯定不行,我们就摸索着改变面貌的方法,久而久之,终于找到一些法子。我的头发是用一种岩石磨成的粉末染红的,绿眼用的则是一种草木的汁液,只要每只眼睛滴上一滴,眼眸就会变成绿色,事后要改过来也容易,有专门配的药。我进沙漠之前,随身的灵犀袋里就带了这些物什,情急之下便改容易貌,再换了男装,倒没引起他们的怀疑。”

“原来是这样啊。”吴不赊终于明白了,心下感叹,“云州遗族能在魔界久撑不倒,还真是有两手绝学呢。我要是知道这门本事,可就不用硬着头皮闯了。”却想到一事,道,“既然你们有改变容貌的秘技,那何不全体易容呢?装成一个游牧部族,一路穿越魔界南归,虽然也有风险,该比穿越魔鬼大沙漠要好些吧?”

“那却不行。”颜如雪摇头,“这种染发的矿石粉不能见水,见水就脱色。穿越魔界,迢迢数万里,不可能天天风和日丽吧,只要一场雨,身份就会暴露。这个还好说,最主要的是眼睛,让眼眸变色的这种汁液有一定的毒性,三五天还好,要是十天半个月的连着染,眼睛会发红流泪,痛痒难当。如果坚持的时间再长一点儿,甚至眼睛都有可能会瞎掉。”

“原来还有这些副作用,那是不行。”吴不赊明白了,云州遗族这种秘药,临时易容可以,却无法长久。其实就算能长时间易容,扮成游牧部落穿越魔界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个十多万人的部落,说小不小,说大可也真是不大,沿途碰上大的魔族部落或者魔国,随时有被吞没的危险。这一点吴不赊没去细想,云州遗族的人却早在几百年前就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