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礼让人传话回家,要他这些天老老实实,千万不许出去惹事生非,尤其是不可以私自出城。他对他老子的话,素来是阳奉阴违,然而如今也乖了,当真是缩在家里,不肯出去抛头露面。
在一天中阳光明媚的时刻里,他徘徊在“牢房”附近,也不往窗前凑,单是围着房屋院落一圈一圈的走。不往窗前凑,是因为他将小鹿关得越久,心里越虚,简直虚到了不敢面对小鹿的程度。
小鹿不知道房外奔走着个鬼鬼祟祟的大少爷。他只是脑袋疼、喉咙疼,整个人像是被棉被兜头蒙住了,憋闷得喘不过气,将要窒息。光着膀子站在卫生间里,他拧开水龙头,在水流中使劲搓洗自己的衬衫领子。衬衫水淋淋的,他也是水淋淋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在这屋子里幽居了好几个月,他还没有忘记他的卫生。
一贯柔顺黑亮的小分头,现在已经长得盖住了耳朵。方才他把脑袋伸到水龙头下,在冷水中恶狠狠的洗了头脸。擦着头发直起腰的那一瞬间,他觉出了一点点清凉与轻松;可是很快的,他环顾四周,见卫生间是这样的小,这样的暗,全靠着天花板下一只小电灯泡照明,就紧闭双眼做了个深呼吸,感觉自己又要被活活的憋死了。
这屋子里没有镜子,于是小鹿胡乱将半长的湿头发尽数捋向了脑后,露出了雪白的额头和耳朵。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薄嘴唇,他把水淋淋的衬衫拿出去,摊开来晾在桌面上。
然后,他转身走到窗前,歪着脑袋把眼睛凑上窗玻璃,透过木板缝隙往外看。他想出去,想得都要疯了,可是他出不去。窗户的插销锈成了一块肮脏的铁疙瘩,而房门外的大锁头更是不知有几斤重,凭着他的力气,他即便拼了命去撞那门,撞碎了的也只会是他。
小鹿本来是想看看外面的春日风光,可是很意外的,他看到了大少爷。
大少爷已然连着好些天没有出门,所以做简单的便装打扮。天气和暖,阳光明亮,他穿着一身整洁的竹青色长袍,是从未有过的素净模样,越发衬托得皮肤白头发黑,是个剑眉星目的好相貌。大少爷本没想和小鹿见面,然而两只脚不知不觉的走了过来,隔着玻璃窗与木栅栏,他几乎就是和小鹿来了个顶头碰。
小鹿看清了他,他也看清了小鹿——其实是看清了小鹿的一只眼睛,可那只眼睛美得如此浓墨重彩,让大少爷感觉有这样一只眼睛就足够了,有了这样一只眼睛在面前,他也就看不见其它了。
仿佛是在一瞬间里,他忽然理解了父亲为什么会在鹿副官死后,哭得死去活来惊天动地。如果小鹿现在死了——
大少爷收了念头,不许自己再往下胡思乱想。盯着缝隙中那只大眼睛,他心里又糊涂起来,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小鹿这个人,还是喜欢小鹿这张脸。小鹿要是总像小时候那样丑就好了,他想,小鹿丑一点,自己爱他也能爱得更理直气壮一点。

第二十八章

  小鹿将一只手拍在了玻璃窗上,直勾勾的望着大少爷。
他心里翻涌着许多的情绪,可因为与世隔绝的独自活了好几个月,他头脑麻木,竟像是成了傻子一般,话也说不出来,单只是又悲又愤,单只是五内俱焚。
他没想到这一回,大少爷的心会是如此刚硬;大少爷也没想到这一回,平时会给自己唱歌跳舞的小鹿,会倔强到了这般地步。
下意识的上前一步,他这回越发的看清了小鹿的全貌——很惊讶的,他发现小鹿在这几个月里,又长大了一些。
十五岁的小鹿,个子在变高,肩膀在变宽,已经隐隐显出了青年式的身体轮廓。大少爷记不清鹿副官的相貌了,只依稀记得那人挺高,小鹿若是随了他,将来想必也会长成一个大个子。
大少爷先前时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不见的时候也不大想念,可一旦见了,他在心里就要想:“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现在他望着一层栅栏一层玻璃后的小鹿,心里还是同样的念头:“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在小鹿的眼中,今天这个大少爷,看起来特别的像个“好人”。知书达理的、清洁朴素的,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青年模样。
然而,窗外的好青年忽然开了口:“还要跟我犟下去吗?”
紧接着,那好青年对他笑了一下,笑得居心叵测:“现在这天气是一天比一天暖和,只要你点点头,我就放你出来。你不是喜欢热闹吗?我白天带你逛公园,晚上带你看电影,看完电影了,我们吃顿夜宵,再去北京饭店看跳舞。”
小鹿听了这话,本来木然的脑筋,渐渐重新转了起来。
“然后呢?”他听见自己发出粗砺的声音,仿佛喉咙声带全成了砂纸:“看完跳舞,回家,然后呢?”
大少爷听了小鹿这个嗓音,几乎吓了一跳,这是个病人的嗓音,喉咙也许已经肿痛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回家……”大少爷迟疑着回答:“回家之后,就……”
忽然明白了小鹿的意思,大少爷简直有些不好意思,不由得对着小鹿又是一笑:“小混蛋,我还没想到那个呢,你先提出来了。”
小鹿看着大少爷,窗外的好青年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花言巧语的、越来越坏的大哥。
于是他向后退了一步,嘶哑着声音说道:“你还是关着我吧,把我关到死吧!”
大少爷听闻此言,脸色登时一变。嘴唇动了动,他神情凶恶、语气虚弱的骂了一句:“反了你了!”
大少爷一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鹿后退着坐到了床边,俯下身用双手捧了头。闭着眼睛沉默片刻,他把双手挪到眼前,很仔细的看了看。
他的手在变大,胳膊也在变长。他的饭量不是很大,但是伙食一直不错,油水和营养都很足。缓缓的将双手攥成了拳头,手指细长,显得拳头骨瘦嶙峋。
在这个时候,学问和文明忽然变得一钱不值了,他需要的只是一对大拳头,能够一拳凿穿墙壁才好。可是凿穿了墙壁又能怎么样呢?离开程家?和干爹断绝关系?
小鹿夜里睡觉,睡得不踏实,朦朦胧胧的听见窗外有虫鸣。现在虽说是暖和了,但还没到虫子出没的时节,于是小鹿起了床,走到窗前弯下腰,把耳朵贴到玻璃上去细听。
这么一细听,虫子反倒安静了。小鹿静等了片刻,一无所获,于是顺势斜了眼睛,望了望天上的月亮。今天是一轮满月,月光明亮极了,当真是撒下了一地清辉。藉着月光又抬起了手,他低下头,再一次攥了拳头。
他想出去,出去喘几口气,好好的看看月亮,好好的听一听虫声。把拳头向前抵上了窗玻璃,他在这一刻什么都没想,单是凭着本能,撤回拳头又狠狠的向前一击!
一声脆响伴随着一声闷响,脆响是玻璃的破碎声音,闷响是小鹿的拳头在木栅栏上碰了壁。午夜时分,万籁俱寂,这两声简直是响得惊人,然而宅子里的人们全都熟睡着,听得到的人,只有小鹿自己。
慢慢的把手收了回来,小鹿垂下眼帘,看自己一拳打碎了一窗格子的玻璃,玻璃从中央开始往外碎,碎得漂亮,那一道道裂纹,像图画书里抽象的太阳光芒。玻璃碴散落在窗台和地面上,残留在窗格子上的碎玻璃边缘微红,因为沾染了他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