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被淹没在极致的快感中……
直到……他真正的醒来。
晨光洒进卧室,晨风轻抚脸颊。
他想起来这是地球的另一端,顾清夏不可能出现在这里。那些温柔缱绻,澎湃快感,都不过是嗑药后的幻象。
一直响个不停的手机铃声,让他感到头痛欲裂。好容易铃声终于停歇,他才艰难的坐起。内裤里湿黏冰凉,滑腻得让人不舒服。
他揉了揉太阳穴,搓了搓脸,才拿起手机按亮。
国内的来电,胜子的号码。
【未接来电:胜子17】
李盛瞳孔微缩。那数字带着一种不祥的意味,让他的心脏仿佛被捏住一般的难受。
手机忽然再度响起,震得他的心脏猛然收缩。还是胜子。
他在划开之前,手指竟然有了一分犹疑。
电话里,胜子的声音带着很重的鼻音,哽咽……
但李盛听清楚了他告诉他的事情。
他的手机骤然自手中滑落,摔倒地板上,弹跳,翻滚。
最后躺在那里,静静的,闪动。而后黑屏。
如花谢。
如烟灭。
护士长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出现。第二天中午,死者真正的家属才出现在医院。
死者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她的父母也相貌不俗。虽然他们的面孔苍白,仍看得出眉间浓浓的书卷气。特别是死者的母亲,是一位气质极佳的女性,和死者长得很像,年轻时必然也是一位美人。
他们首先去看了死者的遗体。他们扑倒她身上,握着她的手,摸着她的脸,失声痛哭。
医护人员并没有劝诫,他们看得多了,知道这种哀痛劝诫不了。
护士长年纪长些,更懂得人心。在她觉得差不多的时候,轻轻的提了一句:“孩子现在各项指标正常,还在特护室里观察。”
这句话立竿见影的取得了效果,终于使两位家属暂时按下哀伤。在隔着玻璃窗看过了孩子之后,他们含着泪去主刀医生的办公室,听医生说明情况。
在这过程中,那个男人如影随形的一直跟在他们身边,一步之遥的距离。奇怪的是,他们没有看过他一眼,更不要说与他交谈。护士长觉得十分的怪异。
直到主刀医生在说明情况的时候提及了他,并以手掌指了指。老夫妇才愕然回头,问,你是谁?
主刀医生和护士长对看了一眼,看到彼此严眼中的惊讶。
原来他们竟然,根本不认识自己外孙女的父亲。
两个人机智的给这诡异的三个家属留出空间和时间。你们先谈谈,他们说,然后退了出去。
隔着玻璃窗,看到死者的父母和孩子的爸爸有了短暂的交谈。在那过程中,男人的头一直是垂着的。
情况突然激变,他们隔着玻璃,都清楚看到了那位气质极佳的女士,突然暴起,狠狠的扇了那男人一耳光。
后来的事情有些乱,总之他们也搞不清。
莫名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圆脸庞身材壮实的年轻男人。他与两位老人明显也是初次见面,但在交谈之后,二老很快就接受了他。与他们拒绝接受外孙女的生父的态度,截然相反。
不幸失去了母亲的婴儿在保温箱里观察了一周。她的母亲将她孕育得很健康,虽然才七个月,但她平安健康。
护士们聊起她,可怜她失去了母亲。又津津乐道她的外祖父母和生父之间的奇怪关系,说起她的生父生母并没有婚姻关系,年轻姑娘们胡乱猜测可能将会看到一幕争抢孩子的闹剧。
一周后,她出院了。
所有人都到齐了。
外祖父母,生父,还有莫名其妙不知道什么关系的圆脸庞的年轻男人。
但他们似乎已经私下达成了协议。护士们无聊期盼的抢孩子的闹剧并没有出现。孩子的生父用眷恋不舍的目光,目送着孩子外婆抱着他的女儿,坐进了圆脸男人安排的车子。
直到车门关闭,那位女士都没有看他一眼。
医院,是最容易上演悲欢离合的地方。关于这个孩子的话题,很快就被护士们淡忘了。
……
……
南思文没有跟任教授和顾教授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他一个独身的男人,抚养一个女孩,太不现实。
最重要的是,他也没有颜面去和他们争夺那孩子。
他想起了他给顾清夏签的那份抚养协议里的内容。他于是请求探视权。
任教授一口拒绝。但顾教授最后还是叹息着应允了。
这一次,南思文是真真正正,严肃认真的在抚养权协议上签了字。不是前一次那种无谓的侥幸的态度。他正视了这份协议的法律效力,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
他的女儿于是跟着外祖父母回去了江都。
南思文继续在帝都打拼。拼血,拼命。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江都看看女儿。
他终于是违背了王老板的意愿,弄死了张顺。
他站在王老板的面前,平静的表示,血债,必须血偿。张顺,是无论如何必须死的。但他许诺,绝不会像张顺那样背叛王老板。
但王老板这样的人,不可能会去信任诸如誓言或者承诺这一类的东西。他后来还是扶植了新人,制衡南思文。
但,他已经是暮年,南思文却还那样的年轻。有能力的人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能力不够的人,就是放到那个位子上,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一年一年的,南思文,终于还是一人坐大。他的名号,在帝都的道上,响当当。
王老板觉得幸运的是,他当初看中南思文,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因为他有底线。他果然没有看错。
他对南思文有着知遇之恩,因这一点,南思文始终没有背叛他。
但是王老板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里,终于大彻大悟了。那时候,他正搓着小叶紫檀的念珠,翻看着佛经。不知怎的,忽然就想通了。
他有六个孩子,包括妻子在内的不同的女人,为他了一共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这些孩子全都读了大学,逐渐接手了他手里的正经的生意。
但他们都知道,他还有着非常挣钱的隐藏在地下的黑色产业。巨大的利益使他们都忍不住觊觎。
王老板突然醒悟过来,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他的孩子们在南思文的手里,怕是过不了一回合。他的财富已经非常惊人,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离大限怕是不远了。
大彻大悟之下,他终于放手,让南思文彻底自立。投桃报李,他得到了南思文会照顾王家的承诺,给他的后代们结了善缘。
第二年,安然病逝。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十八年。
当初七个月就早产的女婴,已经出落成婷婷少女。她被她的外租父母教养得非常好,气质干净,行止优雅,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帝大。
帝大,当然在帝都。
她的父亲亲自到江都来接她,对她的外祖父作出了无数的承诺。承诺她的绝对安全。
她也是很无奈。所有人,都对她太过小心翼翼。每到这种时候,他们就会集体失忆,忘记他们从小就让她学搏击、格斗,现在已经是空手带黑带这件事。
但是能去帝都,她依然还是很向往。那是她的妈妈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也是她离世的地方。
她渴望,去她走过的地方走一走,踩一踩她曾经踩出的脚印。
妈妈,是她人生中的一段缺失。
她的另一段缺失则是,一直到她和父亲走进安检门,她的外婆,都不曾看过父亲一眼。
她和他的父亲,并不算是亲近。虽然她一满十八岁,他就背着她的外公外婆,转了大笔的财产到她名下。
那是他表达父爱的方式。她虽与他不太亲近,却也知道,他非常爱她这个长女,或许,不输于爱他的儿子。
因为她知道他爱她,为了不让他失望,她在他家住了几天,最后还是拒绝了他提出的希望她长居在这里的想法,坚决的住进了帝大的学生宿舍。
报道的那天,她的父亲亲自开车去送她。她的外公外婆从早上就不知道打了多少通电话。
对他们的小心过度,她很无奈,也只能忍耐。她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的外婆告诉了她当年她妈妈去大学报道发生的事。她终于懂了他们对她的小心翼翼和保护过度。
因为懂了,所以她忍了。
女儿和他不亲近,不肯住在家里,南思文内心很是失落。
但他知道,他的女儿像她的母亲,也像她的外祖母。这三个女人身上,确实有一些东西,他不懂,却有着格格不入的距离感。难以消融。
他亲自开车送女儿去报道。顾清夏当年是怎么被拐,他也已经知道。他和他女儿的外祖父母一样,对这个像极了顾清夏的女孩,保护得像个玻璃娃娃,唯恐她受一点点伤害。
帝都本就是个人流汹涌的城市。报道日的大学门口,更是摩肩接踵。
九月的帝都,热气还未消尽,雨水却日渐稀少,燥得狠。
南思文才停好车,从后备箱拿出女儿的行礼,手机就响起来。他看了眼,对女儿说:“你外公。”
他恭敬的接起,谨慎的汇报。却因为信号不太好,略略走远了几步。在一再的保证孩子的安全之后,他终于挂了电话。
转身,女儿原本站立的地方却空空如也,只有行礼箱孤零零的靠着他的车子。仿佛她从未存在过。
南思文的内心,突然升起了极大的恐惧。
他失了冷静,慌乱的大声叫着:“明秋!明秋!”
“爸爸!”女儿的声音却自身后响起。
他遽然转身……
女儿站在阳光下,手上拿着两瓶矿泉水,神情微诧。
年轻的女孩皮肤白皙,面孔秀美,眉目五官,宛然……便是当年的小霞。
一如他无数次梦见,她回到他身边……
他一时愣住……
他年轻时不知道多少次梦想过能出人头地,而后体面的等着小霞回到他身边……
可,纵然他真的已经成了城里人,已经成了有身份的人上人,有了足以供养女人们过上奢侈生活的身家,小霞……也永远不会再回到他身边了……
阳光下,少女愕然的看见,父亲泪流满面……
【全文完】
第92章 番外之一:胜子
胜子其实姓李。他的大名,叫作李胜。
没错,和李盛就一字之差,发音完全相同。
李盛身边的人第一次知道的时候,莫不笑喷。可这个事儿,李盛和李胜也都没办法,谁叫名字是爹妈给的呢。
只能说,他俩有缘。
李胜和李盛一样,也是老京城。他们小时候,都是住在大院里。可大院跟大院,不是一回事。李盛住的,是部队的大院。李胜住的,是胡同里的大杂院。
农村人往往会羡慕城里人,羡慕他们住在城里,有城市户口,有工作。他们并不清楚,在一个大城市里,人和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从小活在特权和富贵中的,也有生来就在贫困的底层挣扎的。这个无法选择,端看投胎技术。
胜子的投胎技术,毫无疑问是特别差的那种。
他出生在一个低保家庭。
妈妈多病,常年卧床。爸爸一条腿有点稍微不灵便,是个环卫工人。家里还有年迈的奶奶。一家子老的病的小的,全指着他爸那点微薄的工资养活,除此之外,就只有每个月那点点低保金。
可胜子其实并不是独生子。他其实还有个哥哥。
胜子的哥哥当然也姓李,他的名字叫作李利。
李利从小就是个有些迟钝的孩子,因为别人叫他的时候,他经常会没有反应。大家会因此笑他。他的父母也从来没想过要带他去医院看看。“去医院”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件昂贵的事情。
直到后来,小学里搞体检,才检查出来,李利的一只耳朵是聋的。天生的。
李利因此拿到了残疾人证,李家因此有了生二胎的指标。
二十多年前,什么独身主义,丁克家庭,什么不生孩子过二人世界的概念都还统统没有。这个国家的普遍大众都认为,多子是多福的。大家不能多生孩子,是因为有政策管着,有罚款悬着。要都有免费的指标,大家肯定可劲的生。
于是才有了李家的老二,取名字的时候取了“胜”字。这样兄弟俩合起来就是“胜利”,虽然是反着的,也是个好词。
胜子其实对他哥印象很淡薄。他那时候毕竟是小。
他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哥死之前的那段时间,他突然有钱了。
突然就拿了崭新崭新的衣服回来穿,还有给妈妈的药,给奶奶的补品。甚至给他这个小了好几岁的弟弟,也有新衣服新球鞋。
但比起这些,胜子更开心的是,他哥有钱给他买零嘴!那段日子,他就跟个小哈巴狗似的黏着他哥,可怜巴巴的用眼瞅着他哥。他哥就牛掰哄哄的领着他去了胡同口的小卖部,牛掰哄哄的掏钱给他买零食。
胜子觉得他哥掏钱的样子太帅了。
那段日子,真是幸福。
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哥就没了。胜子,突然就变成了李家的独子。
他并不是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约知道是他哥闯了大祸。这次的祸真大了,把自己的命也丢了。
有穿得讲究体面的男人去了他们家,跟他爸妈和奶奶讲了很久的话,然后离开了。后来他们家经济上忽然就宽松了很多。爸妈也不再老为没钱拿药而发愁了。
他当时的年纪,知道什么是“死”,但死究竟有何意义,他其实懵懵懂懂,不是真的明白。他甚至没有太伤心,只是爸妈告诉他以后再也见不着哥哥的时候,他就知道再没人给他买零食和新衣服了,才难过的哭了一场。
直到后来他在家一个人孤零零的,再没人陪的时候,他才慢慢的体味了到了什么叫“死”,什么叫“再也见不着”。
慢慢的,这个懵懂的孩子,才真的开始为哥哥的死感到了伤心和难过。背着人,偷偷的哭过几回。
可他毕竟年纪小,他有他的玩伴,他要上学,要做作业,要看动画片,要在胡同里撒了欢似的和别的孩子疯跑。慢慢的,哥哥的脸,就模糊了。
要不是刻意提起,他甚至会产生他生来就是独子的错觉。
他的学生时代,一直就处在这种放养散养的状态,就这样混着混着,高中就毕业了。
许多大学生一毕业踏入社会,会觉得茫然。但实际上,每年都会有一群也是初入社会,却比他们更茫然的人。这群人,就是高中毕业生。
高中毕业,却没有读上大学。这群人,他们对社会的茫然和恐惧,要远超大学生、中专生、职高生和技校生。因为大学生有学历。中专、职高和技校生,有一技之长,有明确的就业方向。
只有高中生,是完完全全的茫然,完全不知道前路在何方,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或者能干什么。
一点过度和衔接都没有,他们就从不许打扮、不许玩、不许恋爱的仿佛与世界和社会脱离的学校,被推倒了光怪陆离的现世。
在胜子的茫然中,胜子他妈拖着病体,天天去街道哭。天天哭,天天哭,就给胜子哭回了一份工作。
胜子就上岗了。
他的工作特别简单,就是剪棉纱。一把特殊的剪刀,一大团棉纱,按照要求剪成一小坨一小坨。剪得太小太大都不行,必须大小差不多。
工资是按件记钱,三分钱一坨。
胜子剪了一个月的棉纱,因为手还生,速度上不去,只挣到了几百块钱。换回来的是夜里疼醒,发现右手在痉挛。
在无法入眠的疼痛中,胜子睁着眼睛看着简陋的天花板。才只有十八岁的他,分外的迷茫,并绝望。
他知道这决不是他想要的人生。但他不知道他想要的那种人生,要怎样才能实现。
他想要的人生,其实挺简单,就像他的某些从大杂院搬走里的邻居那样。
从小就认识的人,渐渐长大,分道扬镳。有些人家就从大杂院搬走了。不再常联系,但是隔个一年两年的,发小们也偶尔会聚一回。
他年纪小些,以前没参加过。但是高三那年,有一次聚会,正赶上还在做特种兵的老猫回来了,老猫就带他一起去了。
饭桌上,他见到了一个许久不见的邻居,年纪要大他不少。他隐约还能记起来以前夏天的晚上他光膀子跟大家一起坐在路边打扑克的样子,还有后来他白天卖衣服,晚上支起摊子卖羊肉串的事。
他记得有一回,有人跨界来收保护费,把他给打了。他顶着乌眼青回来喊了一嗓子,胡同里的小子们二话不说就跟他去了,胜子那回也去了。他年纪小点,战斗力不行,大腿让人给踹青了,后背挨了一棍子。但是那伙子人还是让他们这片的人给赶回去了。
后来那人招待他们吃羊肉串,胜子腿上背上虽然疼,但是吃得特香。
感到自己讲了回江湖义气,并有一种找到组织般的虚幻的归宿感和使命感。谁叫那时候,看的都是程浩南和山鸡呢。
胜子自觉自己是做不成程浩南的,但他梦想成为山鸡。他渴望有一个程浩南式的大哥出现,对他慧眼识金,然后带他一起装逼一起飞。
可惜没有。
几年后他跟着老猫在聚会上又见到了那个邻居。他早就不卖羊肉串了,据说开了餐厅。他是开着私家车来的,西装革履,经常故意把左手放在桌面上,好让别人看清缝在左袖子上的西服的商标。是名牌!电视广告里经常看见的那种。
饭桌上,那邻居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结账的时候,大家都不吭声,只有他大手一挥,豪迈的说:“都别动,今天我请!”
特别潇洒!
胜子想要的人生,就是像他一样。
其实老猫的工资待遇,那时候很高。部队本来就待遇福利高,老猫还是特种兵,比别人还更高。老猫家里,本来条件比胜子家强不到哪去,就因为老猫出息,过得比胜子家好多了。
胜子因此不理解,为什么老猫在这种饭局上不潇洒一点,不讲一讲他有多牛掰。不主动跟那邻居抢一抢买单。
买不买的,抢一下也好看点,长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