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却爱情的部分,还有程落薰跟康婕之间起起落落的友情。多年前我自己也是性情刚烈的姑娘,凡事一定要表明立场,世界在我眼中非黑即白,非友即敌,没有中间地带。那时候我很容易为了一些小事情跟朋友闹别扭,接着便是漫长的冷战,我把决绝当美德,从不肯主动示弱,我把内心真正的歉意和愧疚藏起来,为了所谓的尊严和许许多多其他的愚蠢的理由。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岁月像是滴水穿石,尖刻如我竟然也生出了些柔软来。
再想起当时写康婕对程落薰的背叛,我对她也有了悲悯,说到底,谁一生中没有爱过不该爱的人呢?谁没有过那么一瞬间,想挣脱一切束缚,只为了遵从于来自内心最真切的渴求呢?
程落薰只是更幸运一些罢了,她爱过的人,刚刚好也都多多少少地爱过她。
康婕比起她来,少了一些运气,所以才多了一些代价。
在写《一粒红尘》的人物设定时,我给女主角叶昭觉也配了一个特别要好的闺密邵清羽。
在最初的设定中,邵清羽是整个故事里所有女生当中最单纯、最无害的一个角色,她家世优渥,从来没尝过物质匮乏的滋味,一心一意只想跟相爱的人组建一个小家庭,逃离继母的刁难。
然而故事越写下去,之前的人设就越站不住脚,一个从小就跟后妈钩心斗角,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的女孩子,她如何可能长成一个单纯无害的成年人?
于是,故事越写到后面,邵清羽跟叶昭觉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加激烈,这是我一开始完全没有料到的。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写小说,这或许就是一个原因。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你笔下的人物能够帮助你挖掘自己的内心,挖掘出更多的人性,当你意识到你虽是一个创作者,也是一个执行者的时候,这些人物便都已经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把每个人生阶段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对生命和人性的领悟,用文字的方式呈现出来。
年纪越大,我越明白一件事,生而为人,力量实在很渺小,而命运本身,又太过于深奥。
那么唯一可以做的,便是真实地写下他们,若干年后回头看这些字,我希望我能够说,即使再来一次,我也无法做得更好了。
你背影那么长,一回头就看见你
在《一粒红尘》中,齐唐问叶昭觉,你很喜欢钱吗?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提问的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阶段时,更是要斟酌再三,才能妥善地交付出自己的答案。但是叶昭觉小姐,她毫不掩饰地说,是的,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叶昭觉不同于之前我写过的任何一个女主,那些姑娘当然很美好,她们倾尽所有,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一些温暖和爱,而叶昭觉,与她们相比,她未免显得太过于庸俗。
但我仍要说,我爱叶昭觉。我爱她的独立和坚韧,爱她从不粉饰自己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我爱她表里如一,也爱她脚踏实地,从来没有一个女主角,在灵魂上与我如此亲密。
我从十六岁开始写字,十七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小说,距今已经有差不多快十年的时间。
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我必须诚实地承认,一个写作者能够写得最好的,也最感染读者的,一定是他本人的经历。技巧是一回事,情感是否真挚,才是一篇文字、一本书,最关键的因素。
所以你看,我写得最深入人心的永远是那些为了爱奋不顾身的女孩,那些把伤口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的青春,还有那些荒芜和赤贫的岁月。
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向别人索取什么,别人愿意给我,我就接受,别人不愿意给我,我也只会眼巴巴地看着,如果要我撒个娇,卖个乖,对我来说简直比死还难以接受。
但是,我也有喜欢的东西,我也有我的虚荣心啊,我也想买偶像的专辑,想买喜欢的裙子和好看的外套啊。
我知道自己不能开口向妈妈要钱,所以我必须自己想办法。在高中时期,我的确做过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下课之后去每个班收集矿泉水瓶和易拉罐,还有同学们的草稿纸和废试卷,放学之后我会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卖掉,赚零花钱。
至今我还记得当年的价格,矿泉水瓶五分钱一个,易拉罐一毛钱一个,废纸四毛钱一斤。
这样的特立独行当然也为我招来过一些流言蜚语,直到我来到长沙读大学。
有一天上网,我的好朋友七七在QQ上问我,你认识谁谁谁吗?我说,知道这个人,怎么了?七七说,她说你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是个捡垃圾的。很难形容出我当时的感受,有一点无奈,更多的是屈辱,那种一个好大的穷字刻在脑门上的屈辱。好半天的时间,我都不晓得该怎么接话,但是还没有等我做出回应,七七又发过来一段话:我跟她说,葛婉仪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她卖废品的事情,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光彩,她靠自己的双手赚干干净净的钱,我为有这样的朋友骄傲。
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七七已经不记得当年这点小事,但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天我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对着那句话哭成了傻×。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以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去从前只能在地图上看看的地方旅行。我有很多好朋友,还有很多支持我的人,不会再让我受那样的委屈。
不不不,我没有丝毫想要炫耀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即使我拥有了这么多,那个拖着塑胶袋去废品站的女孩,那个后来在我的作品里,以叶昭觉的面目出现的女孩,直到现在,我一回头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她的背影。
若不是爱过最终又失去
有一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我在看书,一个失恋的朋友发短信来问我,睡了吗?我想跟你说说话。
那是深夜三点的春天,电话里都能听见大风呼啸的声音,我那个朋友坐在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路边,声音听起来前所未有的沮丧。他反复地问我,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我握着手机,艰难地遣词,希望自己说的话能够稍微减轻—哪怕是一点点他的痛苦。
只要爱过的人,都会明白,别人说再多劝解和安慰的话,都不过是隔靴搔痒。
纵然故事的细节不同,但我们对痛苦的感知是一样的。它还是在那里,还是很痛。
挂掉电话之后,我站在窗口看着外面漆黑的夜。所有的窗口都黑了,全世界好像只剩下我。那样的时刻,我也有过。
隔着时光看回去,我似乎一直是个不懂得如何去爱的姑娘,彼时彼刻,我看到自己不那么美丽的面孔,带着一些笨拙和青涩,带着对爱情的向往也带着对爱情的质疑。
如果能穿越到过去,我想找到那个不得章法、爱恨都太过于用力的自己,告诉她,没有人生来就会爱,没有人生来就懂得如何玩弄辗转腾挪的技巧,没有人生来就知道在面对爱情时,怎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因为那些不够温馨,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经验,我们才会在某一个时刻,绝望地说,我再也不会相信爱情了。
将近半年的长途旅行结束后,我回到长沙,农历新年的那天晚上,我跟闺密坐在一起,一边剥着一个橙子一边说,我遭遇到了人生有史以来最重大的危机。
她看着我,静静地等着我把话说完。这么多年来,颠沛流离的童年,孤独隔绝的青春期,成年之后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冲击,这些都没有真正击溃过我,然而,我终于要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信仰的危机。
十八岁那一年,大学第一次团体活动,在去公园的大巴车上,我当时喜欢的男生问我,你有信仰吗?
我知道他指的是宗教信仰,可是当时,我说出了一句非常矫情的话:爱情就是我的信仰。
过去,是我不明白,以为把生命的重量全压在爱情上才是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直到所有的幻想破灭,直到所有爱过的人都成为云烟。或许爱情也觉得无辜,它并不能够承担这么沉重的期许。在我沉默很久之后,我闺密看着我,笃定地说,那个人应该就在路上了,不要灰心。
我还能再相信吗?其实我也不知道,但如果不相信的话,就一点可能性都没有了吧。
诚如我在电话里对我朋友说的,我们不可能得到人生中每一个喜欢的人,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事情。
若不是我们曾爱过,又失去过,怎会懂得最终的来之不易。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在谈起自己女朋友的时候,曾对我说,我是那种每一次恋爱都会全部投入的人,虽然至今为止只有两次,但我确信以后还是这样。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还很不以为然,不过是小孩子意气般的宣誓,然后,他顿了顿,接着说,但我希望,没有以后了。
那是我迄今为止所知道的对爱情最美好的诠释,足以让我们这些爱过几次就叫嚣着“我绝望了”的人汗颜。
神会奖赏那些一直坚定的人,只要你依然相信爱,依然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桃花依旧笑春风
时隔三年之后,我又来到了丽江。比起三年前声势浩大的两箱行李,这次我很随意也很简单,总共也就带了三四身换洗的衣服,两本厚重的书,其他一些零散的东西装在一个洗漱包里,加上一贯必带的笔记本和相机,总共,就这么多。
去往机场的时候,晨光熹微,北京刚刚显出它的轮廓。我一路上都很沉默,比起二十出头时出行难以掩饰的兴奋和雀跃,如今,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离开、迁徙、搬离之后,我终于有了一张所谓的成年人应该有的淡然面孔。
我唯一感到担忧的是寄养在朋友家中的那十几盆多肉植物。
在丽江落地时,我给阿牛哥打电话说,我到了。
他的普通话仍然带着很严重的口音,与我当初刚刚认识他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坐在去往古城的车上,往昔的一幕幕从记忆深处争先涌出,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了,或者说,我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
忘记曾经走过的每一条石板路、大同小异的店铺,忘记鲜艳的植物、蓝天白云,忘记某一个路口和曾经坐在那个路口等我的人。
直到我的双脚真的踏上这片土地,这时我才明白,其实我一直以自己的骨血供养着这些回忆。
几年前我在厦门跟一位台湾大叔聊天,他跟我讲,人一生的精力十分有限,因此在年轻的时候,尽量不要走重复的路,不要把时间过多地用在曾经去过的地方。
我很虚心地听从了他的建议,于是活成了一头饮弹的动物一路奔跑,从不回头。
三年后我所看到的丽江,与三年前有什么不同吗?这几年,关于这里的电视剧和旅行书籍层出不穷,丽江更红了,来来往往的游客也更多了,三年前我从大石桥上过去只能侧着身,而现在,我远远地看一眼就会转头回旅馆。
当初只有新城有一家KFC,现在连必胜客都开起来了。有几家旅馆起过火,老板不知所终,我在七拐八绕的古城里转着转着就看到了一片燃烧过后的废墟,焦黑的木头,烟熏过的墙壁,厚重的灰尘。我想了想,摁下了快门。回旅馆跟阿牛哥聊天,问他,现在每天都这么多人吗?他一边沏茶一边点头,是,现在已经没有淡季旺季之分了,每天都是旺季。
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南来北往的人之中,不乏养眼的同性或者异性。吸引很容易,但真正的钟情乃至厮守,能有几人?
谁会在一千天之后重新来到一切故事开始的起点,谁有这样的勇气去缅怀一段与生命等重的情感。
我有。
只有真正失去过的人,才知道失去是什么意思。某一种理想的生活陡然毁灭,在相当长久的时间里,只有朽木和焦土作为它曾经存在的依据可供追寻和缅怀,就像我拍下的那座大火之后的旅馆。曾经最喜欢的那个地方,再去一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幻灭。可我真的非常,非常,想念这里。不是电视剧里的丽江,不是旅行书籍里的丽江,不是各种香艳传说的背景丽江,不是男男女女拿着酒瓶在暧昧的灯光中眼神来往如织的丽江。我想念的是,在我二十二岁时,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长途旅行。我想念的是背着小背篓,跟在阿牛哥身后,嘻嘻哈哈地去市场买菜。我想念的是8月的夏季夜晚,有人弹着吉他唱《加州旅馆》,深夜里,所有店铺都已经打烊,我们牵着手去吃牛肉面。每个古镇的样子看起来都差不多,重要的是,你的故事发生在哪里。
三年后,当初一起合伙开旅馆的人已经走得只剩阿牛哥,其他的都已经回去故乡,结婚,生子,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当初愣头愣脑的阿牛哥,现在俨然一副老板的模样,我们聊起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情,彼此都有些唏嘘和伤感。
某天下午,我说,阿牛哥,再带我去市场买一次菜吧。后来我把那张背着背篓的照片传到了微博上,我说,老熟人应该都记得,以前我也有过一张同样角度的照片。不同的是,背上的背篓换了。
生活在肉眼看不见的缝隙里顽强生长,没有因为谁不在了就改变它的模样,我知道生活原本就是这个样子,只是—有些人,已经彻底从我的人生中消失了。
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
才最有力量
2012年的最后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收到大黄的短信,他说,舟舟同学,别太难过。
事情的起因是他发了一条看起来心情很低落的微博,我去留言给他说,我也不开心。
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引起我们的负面情绪,如同大黄所说,我不快乐是老毛病,你呢?
我说,都一样。然后他说,我在印度被抢了,一无所有地回来了,你知道这事吧?我吓一跳,问清情况发现跟我另一个朋友的遭遇如出一辙,也是新德里,也是连单反带护照加现金,什么都不剩。我想了一会儿说,我现在在北京,要不见个面?
我与大黄相识于三年前,新浪读书做了一个“美女作家”的专题,他看到我的介绍觉得这姑娘挺有意思,一来二去就熟了。
那时我的微博粉丝还只有四五百个,每条微博的回复也只有寥寥十几条,但我玩得挺开心,经常在评论里跟读者互动,不像现在动辄几百条,我想回复也有心无力。
我们都喜欢旅行,都喜欢摄影,当然他拍得比我好得多,经常在QQ上给我指正不足。他跟我说,你秋天有时间来北京吗,我带你去拍照。我知道一个地方,到了秋天遍地金黄,非常美。
但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的夏天,我们先后到达西宁,我住在桑珠青旅,他住在西宁驿,晚上他在微博上给我发私信说,过来喝酒吗?我想了想说算了,懒得动了。没想到就因为这么懒一下,便错过了见面的机会,第二天他就背包去了拉萨。一个礼拜之后我收拾好行李独自去敦煌,在微博上看到他发了一张照片,风尘扑面的模样,坐在车上,目的地是尼泊尔。
而后我在南亚晃荡,他在沙漠跋涉,我在照片里总是穿着东南亚风情的阔腿裤子,而他的装束永远是冲锋衣,大背包,登山鞋。
都是生活在别处的人,理所应当,我们联系得很少。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的一生都有这样的机会,收获这样的朋友,生活不如意时,想到还有这么个人,心里便觉得温暖、踏实。
大黄曾经说想去买我的书,被我阻止了。我说,作者是作者,作品是作品,不见得读了我的作品就能了解我。那是我出了“深海2”之后的事情,听我这样说,他便不再坚持。直到我出了“飘零”,终于,我跟他讲,我寄一本给你,现在你可以读读我写的东西了。
因为这不是单纯的作品,这是我的人生。
我说,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多少人追名逐利,就有多少人理想主义,有人对这个残破的现状多没有耐心,就有人对比现在好一百倍的未来多有信心。
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想了想,又去他的微博页面留了一句话: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是一切。
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才最有力量。
5 一曲微茫度此生
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
有天晚上躺在床上看杂志,无意中看到这句诗,十分喜欢,便记了下来。世纪才女张充和,在她七十岁高龄的时候写下此句,隐隐也透露出了她对人生的感悟。
大言希声,只有真正经历过惊心动魄、悲欢离合的人,才会明白生活的本质在于清淡。
平淡是乏味,清淡是寡欲,弄清其中的区别,这很重要。
回到长沙已经将近半个月,丛丛从西藏回来的那天晚上跟我聊起她的旅行,说起千错万错纳木错,说她去的时候到处是人,很难拍到一张没有人头的照片。
想起两年前的八月,我在纳木错看的那场日落和日出,湖边只有七八个人,站在一块小小的礁石上,眺望着远处那一点零星的瑰丽,虽然不似后来在冈仁波齐下那场火烧云来得壮阔,却是回忆中最为宁静美好的片刻。
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很多次心情低落,感到人生毫无眷恋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那段旅途。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应该回一次那里,再呼吸一下那里稀薄的空气,或许我就不会活得这么窒息。
两年前我曾在一段视频里说,希望以后的我不再像现在这么笨这么无知。当时我说了很多话,颇为煽情,但现在我只记得这一句了。两年来我不断地问自己,与那时相比,我有没有进步,有没有如当初的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变得聪明且丰富起来。曾经想要变得足够好,是想要有资格站在一个人身边,后来想起来,喜欢和爱慕的成分也许并没有多重。最根本的原因,不外那个人身上承载了一个小镇姑娘的梦想。我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我想有更好的生活。
昨晚跟马桶和阿易叔叔一起吃饭,阿易叔叔有大半年时间没见到我了,问起上半年我的情况,说那时候给我打电话我总不接。
我很惭愧地说,那段时间心情不好,谁的电话都不接。有天晚上睡不着,我心血来潮地去舟吧转了一下,看了一些姑娘发的帖子,然后我就更睡不着了。躺在黑暗中,往事像雪花一样纷至沓来,2009年的冬天,惜非跟我说,你写东西也写了四五年了,我们来做一本合集吧。那本合集就是后来大家看到的《你是我的独家记忆》,完稿之后,惜非问我,你能不能提供一些旅行中的照片,我想做一些彩页。我羞愧难当,真是不好意思说出口,那时候我最远也不过去过湖南周边的几个地方,拍了一些又土、画质又差的照片,那时我便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去很多地方,拍很多照片。
事实上,后来我拿了版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450D,又过了一年,我换了无敌兔,但我的摄影技术一点进步也没有。
这次做新书,我带着笔记本去给惜非选照片,选了三个多小时都没选完。惜非在挑拣的时候,我就在一边发呆,真没想到,两年的时间,我居然真的走了这么多路,我答应自己的事情,竟然真的一件、一件,都做到了,我想要得到的那些东西,竟然真的一点、一点,都实现了。
所以我知道,尽管某些时刻我非常脆弱,但我其实是有力量的。
昨天是一个朋友生日。时间真的太久了,当初因为价值观的巨大分歧而引发的那些不快,经过时间的洗涤,已经变得极轻极浅。我时常后悔,当初自己太过于年轻,对所有问题,都只会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去看待和理解,那时我太欠缺阅历,也不够柔和。而今我已经长大了,有分寸,知进退,对很多事情,我学会了原宥和谅解,这些都是我年轻时所不具备的品质。
我一直很想跟这个朋友说,过去的我,的确不够懂事,我只关注自己的情绪,却忽略了在异乡的你是怎样度过每一个孤单的夜晚,还有你的抱负、你的壮志、你的梦想。
希望你原谅我。
回到长沙的这半个月,生活没有太大的波折,每天起来练两三个小时的毛笔字,终于有那么一点点进步了。
很多东西,当时你真的不知道以后是用得着的,所以你就不当回事,不认真,不努力,掉以轻心,然后慢慢地,就真的成为一个什么都做不好的Loser。我长久地深陷在生活的无助无望中,事实上我幻想过,我希望有人能拯救我,能拉我一把,到后来我发现,其实谁伸出手都不如我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潭里拔出来。我想说的是,人的自信真的是自己培养出来的,准确地找到自我,找到自己感兴趣和喜欢做的事情,每天做好一件事,明天再比今天做得好一点,渐渐地,曾经被摧毁的东西都会慢慢回来的。
当我逐渐老去,曾经的虚荣都被磨平,当我不再与内心深处那些负面的情绪互相拉扯,当我不再苦苦地痴缠着那些与我真实的人生毫不相干的事物,当我懂得脚踏实地地过好每一天,当我懂得只需要与你相爱,彼此照顾,却不需要从你那里攫取安全感与不切实际的承诺,当我明白我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获得财富、尊严、社会地位,当我真正有勇气去信任你、信任情感的持久性,当我懂得真正美好的爱情当中应该有责任、有体谅、有承担、有感恩,当你所做的一切都令我觉得你做了比你本分更多的时候…我才能够真正理解,什么叫作时间的力量。
没有变得更坏就是最好
(2012-12-0413:27:01)
每次收拾行李去往机场的路上,都会陷入沉思和追忆中。很清楚地记得,去年冬至的那天,在乌代浦尔的一个蔬菜摊上,Jenny挑选着用来煮面的食材,卷心菜、小番茄、秋葵和青椒,我用相机给她拍了一张照片,我当时想,明年冬至的时候我应该会在长沙跟几个好朋友一起约着吃顿饭,唱唱歌吧。
当时我已经在旅途中晃荡了大半年,身心俱疲,只想早点结束旅程回到熟悉的城市。
半个月后,疲惫不堪的我们从新德里回国,在机场快线上Jenny突然开始大哭,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中国姑娘发生了什么事,而我,没有劝解没有安慰,只是在她哭完了之后递上一张纸巾。在航站楼巨大的落地玻璃前面,我失语了很久,那些人不明白Jenny为什么哭,但我明白。我们要回去了,我们要回到从前的生活轨迹中去了,那些我们曾经企图逃避和摆脱的枷锁即将重重地扣在我们的手足之上,我们要开始工作,存钱,淘宝,逛街,聚会,应对各种曾经出现过或从没出现的问题。
一年过去了,我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登机前那一刻我的心情,记得在清迈落地时,一出闸就看见蓝姐姐坐在凳子上冲我挥手;记得水灯节时,我们一大群人捧着自己做的花灯,在屏河边,Jenny跟我说,一起去印度吧;记得第一天在加尔各答的街边,乌鸦在我头上拉屎…回来之后我休整了半个月,再后来的事,很多人都晓得,旧疾复发了。在那段艰难的时间里,我写完了“飘零”中旅行日志的部分,然后搬家。位于长沙河西的一个老式小区,居住的大部分是老年人,天气好的时候会有一些婆婆姥姥坐在小草坪上带孙子,晒太阳。从我住的那栋楼出来,走个三五分钟,就是一条热闹的街,有菜市场,有卖各种食物的小摊子,还有家常菜馆。
满二十五岁那天,我在青海湖边为新书的别册拍照,穿着红裙子,牵一匹黑马,风很大,温度很低。
阿乔跟我说,你敢不敢站到水里去,我知道很冷,忍耐一下行吗?我说好,这些都不要紧,说完我就跳下去了。水真的很冷,刺骨地疼,拍的时候不断地有游客过来看,那天拍得很辛苦,但后来证明一切都很值得。那些照片被做成了一个小册子,随新书附赠。
关于二十五岁,我之前没有太多的预想。绣花以前跟我讲,她觉得女生二十五到三十岁中间的这几年,是毫无用处的几年,她很想直接越过这段时间进入一个稳定的生活状态中,有丈夫有孩子的那种生活状态。
她毕竟是想过这些事情的,而我没有。我的人生,好像总是走一步算一步的样子,上次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录节目,主持人问我是不是不怕老,我很老实地回答她其实我很怕。所以我早晚洗完脸都会抹上三四层护肤品,冬天脸都冻僵了还是坚持做面膜。
但另一方面,我又不肯戒烟,所以我知道那些护肤品和面膜其实做了也等于白做。
任何人都会讲,二十五岁,还算不得是一个多老的年纪,我有时候也会这样开解自己,还算年轻,还有力气走远路,那些不好的东西都不可怕,都会过去的,过不去的,我终究也会战胜它。
某人总是跟我讲,时间过得越久,你会越有智慧越有味道。他总是给我举例,你看谁谁谁,还有谁谁谁,你觉得她们老了之后怎么样,没气质吗,不牛气吗?看到她们你还会怕老吗?
我说,是的,我还是怕。我想可能不是害怕或者恐惧吧,或者说不是单纯的害怕,这害怕中也许还有些可惜。
有些事情原本可以很好,可以更好,但是没有,所以我觉得可惜。
我难得见到一张轻松、从容的面孔,无论是我身边的人还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病人,都有些不能示人的暗疾,每个人都很仓皇、焦虑、不安。
上个礼拜我和丛丛去上海看《牡丹亭》,顺便见了笨笨,还见了雅舍。下午喝茶的时候,雅舍跟我聊起两年前那次旅行,我说你们太坏了,把我晾在拉萨等了那么久,而且我还在一年后才知道真相。他说,那时候我又不认识你,我是在到达拉萨前两三天才知道有个姑娘在那里已经等了半个月了,我还觉得你傻呢。我说,我那时候才二十二岁多一点,年轻嘛,难免做些蠢事。
但我晓得,那样的机会不会再有了。
在年轻的岁月里,所有我能够做的事情,我都做了,所以我没有遗憾,也没有后悔。
最后这个月,新书终于要面世了,这不是我第一次出书,但心情跟第一次出书时一样忐忑。
那时候一文不名,担心没有人买,没有人看,而今要面对更多的目光,也就意味着面对更多的评判。
我用诚意交出了这份试卷,是时候接受检阅了。有时候也会思考,为什么要写作,慢慢地我觉得,它是我的一次机会,通过它,我能够跟外部世界交融,而外面的人,也能够借由它找到我,或许我们能够彼此安慰。
16号会在长沙定王台附近的新华书店签售,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但也没觉得多紧张。
我与它最亲密的时刻,是在花痴家的空房子里构建它的那些时刻,彻夜不眠,越写越尽兴。
而后进入出版流程,封面设计,出版社审核,出片,印刷,装订,上市,这些都与我没有多大关系了。
文字成为作品之后,便有了自己的命运,我对它,无所谓期待,也无所谓期望。
在上海的地铁站里,我在一个广告牌前站了很久,有些唏嘘。当初陈冠希代言李维斯的时候,真是翩翩公子,而现在,他代言的是神州租车。
谁也不知道命运的走向会如何,所以,你我皆要珍重。
一个人只要活得像一个人就够了
(2012-12-2416:03:16)
今天早上醒来,发现已经到了平安夜,距离传说中的世界末日过去三天了,飞船还没修好,母星还没派人来,世界依然按照原有的秩序运转,楼下的雪还没有完全消融,一切都跟以前没有区别。
1999年的时候,也有过一次末日传说,那时候我刚上初一,对生命充满眷恋,对死亡充满恐惧。
小时候我问妈妈,如果人不生病、不出车祸、不自杀,是不是就可以一直活下去。
妈妈说,人会老死的啊。那是我第一次尝试着去了解人生,第一次知道原来无论人如何避免被疾病和灾祸所擒住,仍然躲不过最终的结局,而衰老和死亡,它们也是构成生命的元素。
那时候我想不到这个层面,只觉得失望,晚上缩在被子里,想到最后自己也是要死的,会怕得哭起来。
再后来的一些年月里,每次想到它,我就会去找一些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只要不去想,那个事也就没有多可怕。
写这篇博客的时候,“飘零”已经在全国各城市陆续上架了,我之前说过,文字集结成为作品之后,与我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它脱离了我,有了自己的命运。
但对这本书,我仍然有一些话想说。有天晚上羊男给我打电话,问我,这是你的第几本书?我说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刚出“深海”,我们认识三年了,这是我的第五本书。
他说,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一个说法,一个作家写到第四本书之后会有一个大的进步,你前几本我都没看,这本我去买来看看吧。
就我个人来说,这一本,因为倾注了太多内心积淀的往事、太多主观的看法、太多私人化的经历和情感,使得它之于我,有着格外不同的意义和价值。
在书写中,我尽量做到诚实,不刻意美化,不粉饰,不欺瞒,不虚构。有些人或许会觉得太过于私密的事情不应当写出来,但我认为,这是对自己最公正的审视,了解自己越深便了解世界越深。
能够书写出来的,就已经不是伤害,毁坏也是一条通道,走过它,生命会重新变得洁净起来。
16号那天在长沙签售,天气很冷,我和绣花、丛丛中午从家里出发,打了个车去定王台,惜非和蔡琳把我从侧门带上去,听她们说下面已经排了很长的队,有些小孩连早饭都没吃就赶来了。
我在会议室里换衣服,跟工作人员商量流程,然后接受媒体的采访,有一个记者问我,你觉得他们为什么喜欢你?
我想了想说,也许是因为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有我的文字陪伴、参与,也许是因为我的存在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你不屈从于什么,不迎合什么,保持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不被大环境同化,仍然可以过自己理想的生活。
这几年来我越来越反感那些教女生如何谈恋爱,如何有效地让自己嫁个好人家,过少奶奶般的生活的文章,这样的书我不会掏钱去买,网上的帖子我也不会点开去看,与持这种价值观的人,也会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世上的事,其实分不出个什么对错,但应当有自己的立场。我始终觉得,人还是应该自己长大比较好。自己摔跟头,自己爬起来,头破血流也没什么,擦干净,以后长个记性,再遇到同样的事情,知道变个法子去应对,知道怎么将伤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知道即使不能避免争执,但仍可以采取最温和的方式去处理,即使做得比较笨拙,也好过被那些文章教成一副精怪模样。
我从不教女生把男人当敌人对待,恋爱不是战争,也不是博弈,不应当有那么多算计和防卫。
在我的认知里,恋爱始终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一个人真挚地去爱另一个人,即使时间过去了,恋情结束了,但我们仍可以说,我们并没有失败。
这个时代需要谋划的事情太多了,如果连爱情都沦于其中,人生未免太过于不堪了。
签售完之后大家一起吃晚饭,我最亲近的那群朋友都在场,我很累,心里却非常高兴。
年初送走马当的时候,我还忍不住哭了,想起他一个人去新疆工作,日子一定很不好过。这一年中我们一群人总是聚会,虽然每次也都很开心,但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后来晚上一起唱歌,舟吧来了一群小姑娘,回去之后写的长微博里,个个都有一句“我好喜欢马当”。
第三天我才知道,他们都是特意为了我回来的,然后我又忍不住好想哭啊什么的。
《老友记》里菲比有句话曾经深深地打动我,她说,生命里恋人们来来去去,但朋友永远是朋友。
如果说,那天站在那么多读者面前,在他们的欢呼和笑声中,我仍然觉得有些许遗憾的话,那就是—在我人生中极具意义的时刻,我最爱的人,没有在我身边。
今年我所做的事情,的确不多,年底写总结的工程量一定比去年要轻松得多。
早两年看刘瑜的书,她说一个人要活得像一支队伍,那时候我觉得很受感染,就像打了励志的鸡血一样。
这两年自己慢慢沉静下来,再想起这句话,又有了不同的看法。我现在觉得,人真的不必逼自己去做不像自己的那种人,强大固然是好,但脆弱和柔软也没有什么过错。一个人不用活得像一支队伍,一个人只要活得像一个人就行了,有尊严,有追求,有梦想,也有软弱和颓废的时候。
活得真实,比活得漂亮更要紧。
我问我自己,为什么这些细碎和点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想答案也只有一个,因为在那些过往的年月里,这些人,这些情谊,是真真正正地留在了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