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作品用“同生共死”来形容,绝不为过。
1988年,两人的感情走到尽头。她说,无论如何,每个人最后都是会落单的。他们决定以一种浪漫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充满了神秘的力量的关系”,于是,他们来到了中国。
以长征的方式,她从渤海之滨的山海关出发自东向西,他则自戈壁滩的嘉峪关自西向东,两人最后在二郎山相遇,完成了最后一部合作作品—《情人,长城》。
“我们各自行走了2500公里,在中间相遇,然后挥手告别。”我找到当时他们在长城的合影,两人紧紧相拥,他头上戴着一顶写着“中国”字样的帽子,而她穿着红色的衣服。我看着那张照片,几乎流下泪来。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时间的指针走到2010年,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黑发长裙的她从一把木椅上缓缓站起,宣告了又一部划时代的艺术作品诞生。
至此,她已经在这里静坐了两个半月,在过去的716个小时中,她岿然不动,像雕塑一般接受了1500个陌生人与之对视,众多名人慕名前来,有些人甚至接触她的目光不过十几秒,便宣告崩溃,号啕大哭起来。
唯有一个人的出现,让她颤抖着流泪,那就是Ulay。隔着一张桌案,这对曾经一同出生入死的恋人,在分手二十二年之后,再度相遇。
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确实如此。
请给我一张企鹅村的
永久居住证
《一粒红尘》的进展不是很顺利,焦灼之下,我做了一些有点儿夸张的事情。
首先,我认为是我的工作桌不好,不够大!一张尽责的工作桌应该要能放下以下物品:电脑、台灯、绿色植物、书本、文具盒、墨水、水杯、笔筒、抽纸巾、保湿喷雾、香烟、烟灰缸,以及—无数零食!
椅子也不好!一张尽责的椅子应该要让坐在上面的人产生“瘫痪了也无妨”的满足感!
台灯也不好!一盏尽责的台灯应该让人在白天的时候也想打开开关,沉浸在黄色灯光营造的温暖气氛中!
总之,稿子写得不顺利,都是这些东西的错!恼羞成怒的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去了宜家,从下午四点一直逛到了晚上九点,虽然意犹未尽,但是必须走了—人家要关门了好吗!
两天后,我坐在新椅子上,面对着设计师们专用的工作桌和无论白天晚上我都想时时刻刻与它相伴的美丽台灯,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
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空虚,身体里充满了那种打不起精神来做任何事情的疲倦。
于是我给自己买了一套《阿拉蕾》。
收到漫画的那天,我从下午一直看到晚上。虽然,这么多年,在感情的道路上早已经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绝世武功,但十几年前喜欢的东西,到现在依然很喜欢,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长情。
漫画里的则卷阿拉蕾还是那么可爱,整天横冲直撞,一拳能把地球打成两半,宫本武藏用筷子夹苍蝇,阿拉蕾小姐能用筷子夹起一头牛。
则卷千兵卫博士一如既往的猥琐,同时又是高智商的天才发明家,没有他造不出来的东西。
还有那些同样精彩的配角,小吉,小茜,小雄,山吹绿老师,看到阿拉蕾就害怕的警察们,奸诈的酸梅干超人,还有满地长得像冰淇淋的大便,会说话的猪,小狐狸冬贝…所有人,共同生活在那个与世无争的企鹅村,过着一种真正幽默的生活。这是我童年时期最爱的漫画,它比《机器猫》稍微色情一点点,比起《灌篮高手》又少了那么一点热血,比起作者鸟山明更著名的那套《龙珠》,又显得略微幼稚和粗糙,但它能随时让我哈哈大笑,并且因此觉得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而今十几年过去了,我也算是到了可以话当年的年纪,可是漫画里的这些人物一点也没变,没长大,没变老,没有生存压力,没有因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而感到失落或者沮丧。
他们还是那么单纯,不跟你讲人生的大道理,没有一个深刻的主题,就在那个村子,守着各自的一亩三分地,过着知足常乐的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让人欢笑的东西,有时候也会让人想要落泪。没错,后来的漫画界,又出了很多伟大的作品,火影忍者、海贼王,他们是属于这个时代的英雄。但我的内心,是那么热爱企鹅村,热爱那群单纯得几乎有点傻的村民。在我年少时,并不知道,往后很多年,我再也遇不到一本这么快乐—快乐到不掺杂一点儿别的东西的漫画。
当我再遇见它,当我再看到那些童年时就烂熟于心的情节,并因此露出欢畅的笑时,我知道,我已经得到了—那张我梦寐以求的企鹅村的永久居住证。
我与阿乔
去年6月,我和惜非从长沙出发飞去西宁为“飘零”拍摄写真集。在出发之前,惜非跟我讲,这次约的摄影师是一个女生,年纪不大,名气不小,并且给我看了一系列她的作品,每一张都极具张力和创意。我在出发前的夜里,点开那位名叫练明乔的摄影师的微博一路看了下来。彼时,阿乔同学正在骑车进藏的路程中,微博上的自拍照里,她风尘仆仆,眼睛里闪耀着精光,笑容淳朴,捧着她花言巧语“骗”来的西瓜,饱满的脸盘上充满了朝气。
在没有见到她之前,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些对她的判断:这个姑娘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爽朗率真。
虽然从来没有合作过,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认定了,她一定能拍出别人从来没有拍出来过的独木舟。
那天下午,青海湖边下起了大雨,我和惜非在宾馆的房间里一边商量着稿子的事情,一边等待着阿乔。
四点多,惜非的手机响了,她接通电话之后便跑了出去,我在房间里整理了一下仪容,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跟摄影师沟通,让她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对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还没来得及梳一下头发,惜非就像一阵风似的冲进来对我说,阿乔到了,我们现在就拍吧。
这个消息来得十分突然,突然得就像学生时代的自习课上,老师突然夹着一卷试卷走进来对我们说,现在开始考试。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见到阿乔的那一刻,她满头的脏辫,从自行车上下来,一只手拿着相机对我说,咱们开始吧。
那条雨中的公路,我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遍,她半蹲着跟着我的脚步不断地摁快门,不断地倒退,不断地指挥着我转圈,眼神看这边,仰头…那天下午,我没有化妆,没有换上我精心挑选的裙子,我穿着一件淘宝上35块钱买来的红色T恤,披头散发,在大风大雨中冻得瑟瑟发抖。我们谁也没想到,那一次原以为是走过场的拍摄中,竟然诞生了后来“飘零”的封面图。
惜非在最终选定那张我仰头看天的照片作为封面照时,对我说,这才是真正的独木舟。
三天之后,阿乔要继续上路了,我和惜非也要回到各自的城市去完成我们的工作。在分别时,我跟阿乔约定,来年,来年我们一定要在北京人模狗样地见上一次面!
一年后,春寒料峭的北京,我穿着羊绒大衣顺着她给我的地址找过去,在看到她穿着背心短裤的那一瞬间,我深深地折服了。
她大笑着跑过来拥抱我,拿出两个轧染的小布包说,这是给你和惜非的礼物,我花十分钟做的,别嫌弃。
那是两个小挂坠,三枚小瓷片黏合而成,阿乔笑着跟我讲,这是我在建材市场淘的,厉害吧!
我微笑着看了她半天,我说,阿乔你知道吗,你真的是那种让人见过之后,就再也无法忘记的姑娘。
那天的阳光非常好,傍晚时,我们坐在798一间咖啡厅的楼顶,我笑着跟她讲了一个故事。
三年前,我在拉萨住了很长时间,因为我们那队人的意见发生了分歧,我和一个朋友坚持要去阿里,而另外几个朋友想去尼泊尔。开会时,队长问我,你带护照了吗?
我说,没有。他又问,是没有,还是没有带,如果没有带的话找朋友给你寄过来。我说,是没有办。我记得当时对方的脸上写满了不解和疑问,他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连个护照都不办?
我笑着跟阿乔讲,那个人是我一直深爱着的人,他有一张近乎完美的人生履历,他不会明白我这样的人,家境贫寒,曾经连学费都是一个重重的负担。我曾经觉得学英语、办护照,这些事情都没必要,因为我以为,出国旅行这种事,一辈子也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阿乔深深地凝视我,过了很久,她说,舟,我想我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你了,你跟我认识的很多女孩子都不一样,很多东西,她们没有也会假装自己有,而你,没有就是没有,你不会装,也不会掩饰。
在分别的时候,我们在大街上拥抱,然后她回家,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过了一会儿,我收到她的短信说,你说你喜欢百合,我刚刚买了,追出来想送给你,可是你已经上车了。我回她说,没关系,很快就要再见了。嗯,很快,就要再见了。
愿我们都能理解自己的命运
每年的5月,母亲节快到来时,我的手机里总是会收到来自各个商场、网店、品牌的活动信息,然后我便会发一条短信问你,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
每年,你都会回我差不多的内容:我什么都不想要,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少熬夜,少抽烟,我就放心了。
我的问题看起来毫无诚意,你的回答也从不创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对情感的表达还是如此的生分,僵硬,带着一点儿恐怕一生也无法回转的别扭。
我在“飘零”里曾经写过,在去达兰萨拉的大巴车上,后座一位印度妇女抱着她的孩子,我回过头看到那一幕之后,无端端地热泪盈眶,因为感觉羞耻,我用披肩把头整个包起来,无声却剧烈地落了一回泪。
大巴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艰难地行驶,我从来不知道,回家的路居然是那么那么遥远。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我十八岁那年,带着一个红色的水桶和土到爆的红色拉杆箱,在汽车站,你送别我的画面。
你反反复复地叮嘱我,一定要收好学费,不是个小数目,千万不能丢。虽然你没有明说,但我知道,如果弄丢了那笔钱,无异于要了你半条命。汽车缓缓驶出停车场的时候,我看到你站在暴烈的日光底下,眯着眼睛,朝我挥了挥手。我是多要强的性子,这么多年来我都没告诉过你,那一刻,我在车上不可抑制地流下了眼泪。
从小我就盼望着长大,盼望着逃离那座市井小城,逃离破碎的家庭,逃离孤单、委屈、不被理解的生活,逃离严厉的你。
当年的我不曾明白,我坐上离开家乡的汽车,其实就是永远离开了我人生中最纯洁而明亮的阶段,永远离开一个懵懂年少的自己,往后的路,我会越走,越孤独。
欺诈、虚伪、势利,这些并非当年那座小城独有,大千世界,这些就是生存法则。
然而当我领悟到这些的时候,眼前只有一片白雾,回乡的路途,遥远得看不见终点。
在我来到北京生活之前,有一次你去长沙看我,离开的时候我送你去火车站,你进了大厅之后我看见你在人群中抬起手来,动作像是抹泪。
十几分钟之后,我收到你的短信,你说,我上车了,有座位。又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一条更长的短信,你说,不晓得怎么搞的,每次从你这里走,我心里总是好不舒服,不晓得下次再见你是什么时候。但是你从家里走,我又不会难受,总感觉你是出去闯世界了。
我握着手机,心里难过得不知道回什么好。
我小学三年级时,你去开家长会之前,难得地化了个妆,我随口说了一句,你的脸怎么涂得这么白啊?
至今我都记得你当时慌张地从镜子前转过来看着我问,是不是太白了?开完家长会回来,你一天没理我。很正常,我一直不是老师喜欢的那种小孩,你以为会在老师表扬的学生名单中听到我的名字,根本就打错了算盘。后来的十多年里,我再也没见过你化妆,只是不断地听你在电话里提起,说自己的头发又白了多少。我知道,你越来越不自信了。
去年我给你买了一整套化妆品,粉底液,睫毛膏,口红,卸妆油,我耐心地教你怎么用,企图让你明白一个女人无论到了什么年纪都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权利。
但你只说,人老了,不用浪费钱了。我想你不会知道,我愿意拿出我毕生所得,只要上天愿意把那个在镜子前涂得一脸雪白的妈妈还给我。
我总是在想,当年你逃离你的母亲,后来我又逃离你,将来如果我有孩子,是不是他也会逃离我。
我总是在想,那些自你的血液里遗传给我的东西,将来会不会我也遗传给我的孩子。
但如果未来真的如我所预料的这样,我也会和你一样,目送着他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走进一个我所无法了解的世界。
我也会和你一样,深深地理解并且接受,这就是自己的命运。
那种赤诚,也是爱情
三年后我故地重游,住的还是老朋友的客栈。刚进客栈,就看到一个染着黄色短发的姑娘从我面前走过,我连忙喊住她,请问那谁在吗?姑娘冲里面仰了仰脸,大声喊了一句那谁的名字,然后我的老朋友从里面走出来,欣喜地看着我说,哎哟,舟舟姐来了。我也很激动地说,哎,你真是一点都没变,跟我认识你的时候一个样子。然后,再贱兮兮地补一句,你看我就不一样,我比你刚认识我的时候漂亮多了。
当时,我根本没把那个短发姑娘跟三年前联系起来。
三年前,我在客栈住了半个月也没有发现这个女孩子的踪迹,直到某天晚上,我因为情绪波动太大,发了条短信给老朋友说,我能不能过来找你聊聊天?
他干脆地说,来。为了避嫌,我特意把房门打开以证实我们的确是清清白白的朋友关系。那时候,我满心的忧虑,全是关于感情。老朋友缄口不言,我也沉默不语,很明显,我并不需要安慰,甚至不需要人倾听,我只是不能一个人待着,否则就会不能自抑地哭起来。夜越来越深,我打算再抽一根烟就回房,就在此时,一个姑娘闷声不吭地走了进来。
我真是震惊了,没绷住,连续“啊”了三声,深深地为老朋友金屋藏娇的本事感到折服。
老朋友的反应很淡定,只问了一句,输了赢了?
年份久远,我已经记不得那天晚上她回答了什么。只是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这个人的存在,知道了她早出晚归,奋战在牌桌上。
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有问我的老朋友,你到底是真的爱人家,还是为了打发寂寞?
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见过面,偶尔打电话联络感情的时候,他会告诉我,我跟家乡那个女孩分手了…舍不得,当然舍不得,但有什么办法?她跟我要Minicooper,对了,我正好想问你,Minicooper是什么东西?
我说,是宝马的一款车,有钱人家的女儿都开那个。他又问我,多少钱?
我说,三十多万吧。他说,我靠,还真贵,去他妈的。
那一年他二十五岁,榨干了自己的血也未必买得起那辆车。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打电话跟我说,我可能要结婚啦。我知道对方就是那时候藏在他房间里的那个姑娘。其实在我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他娶那个女孩子,有点可惜,我觉得,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这一次见面,她已经是能干的老板娘了,会接待客人,会指导阿姨打扫客房,会算账,会处理人际关系,在闲谈时,义愤填膺地告诉我,谁谁谁还欠客栈多少钱,谁谁谁每次带人来住了又不给钱。
她在跟我诉苦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她是真的爱着我那位老朋友,没错,她没念多少书,只喜欢打牌,不懂生意场上那些明的暗的规则,你可以说她眼界低,没见识,但是她是真真正正地为老朋友考虑所有事情,谁欠她老公钱,就是欠她,谁欺负她老公,就是欺负她。
她那份毫不迂回的赤诚,让我心生敬意。谁都听过猴子掰玉米的故事,很多人都觉得再走一段路,会遇到更大的玉米。
正如当年我觉得他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条件比她更好的女生,现在我只觉得,他也许无法再找到一个比她更爱他的人。
搬家记
6月的一个清早,我在睡梦中收到丛丛发来的一条语音微信:家妹啊!晴天霹雳啊!要搬家啦!
连续熬了三四个通宵写《一粒红尘》的我,在听到最后那个“搬家”的词语时,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恢复了理智。
理性的我只维持了几秒钟的镇定之后,便爆发出一声哀号:天哪,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啊!
一个电话打过去,丛丛三言两语就把我们面对的困境总结完了:“房东要把房子收回去,只给我们一个礼拜的时间,你现在马上起床订机票,一分钟都别耽误。”
于是我在两只眼睛都无法对焦的情况下打开了订机票的网站,一边流泪一边火速付款,转眼间一千多块钱就从我的网银账户里易主去了航空公司,呜呜呜,我好想要私人飞机!深夜11点,飞机从首都机场起飞,升空的时候我无意中往舷窗外看了一眼,那灯火辉煌不夜城的画面再一次震撼了我。毕竟是北京啊,夜航过这么多次,我还是觉得首都的夜景最瑰丽最壮观。
壮观归壮观,但论亲切和归属感,在我心里,世界上再没有哪一座城市比得上烟火气息的长沙。
一下飞机,我就被南方城市特有的那种潮湿空气所包裹住,皮肤上立刻有了一种黏稠的感觉,鼻腔里所呼吸到的也是植物的气息。
两三年前,我还是一个特别纯正的文艺青年的时候,经常会很矫情地在深夜里,坐在窗台上一遍一遍地听彭坦的《南方》,开头他一唱“我住在北方,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夜晚听见窗外的雨声让我想起了南方”,我就开始哭,委屈得像是自己被人绑架到北京来的似的。
后来我终于丢掉了那股子矫情劲,长沙北京两头跑,在南方的时候尽情享受闲散轻松,在北方时认真努力工作,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回到小区,熟悉的餐馆还没打烊,老板娘一见到我就很惊喜,哎呀呀,好久没看到你了,吃点什么?
招牌过桥牛肉,酱汁芬芳鲜辣,只要一动筷子就停不下来,我吃得大汗淋漓直呼过瘾,差点就忘了这次回来的重大目的。
啊啊啊,我是回来搬家的!第二天清早下楼嗦一碗粉,然后直奔中介。我把要求对中介大妈一讲,她眼珠子一转,行了,妹子,我知道你要什么样的房子了,交10块钱看房费,我带你看房子去。
不得不佩服她们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干,爽快,干脆,都活成人精了。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不仅比从前的楼层低,而且距离菜市场才几十米,楼下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消夜摊子,让我含泪说一句—人间的天堂!
搬家最伤感的环节并不是找新居,而是整理行李,这也是我这几年到处辗转漂泊的一件痛心之事。
很多东西,带走的话,很麻烦,不带走,情感来说实在是舍不得。旧杂志,旧书籍,发黄的被褥,旅行时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读者写给我的信,朋友买给我的水杯,从大学开始一直用的漱口杯,穿得底都薄了几厘米的塑料拖鞋,还有练过书法的毛边纸…朋友在旁边说,有些东西拿不了的话,就丢了吧。我说,你不懂。
当年离开家乡来长沙读书,我妈把一沓厚厚的学费用一个肥皂盒装着,藏在红色的塑料水桶里,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小心,这一幕仿佛还发生在昨天,实际上,四年的时间里我在长沙已经前前后后搬了五六次家。
三搬如一烧,很多旧物件,就这样被遗留在时光洪荒里。我望着墙上的长颈鹿贴纸,突然之间,很想好好哭上一场。晚上跟惜非在网上聊天,谈起《一粒红尘》开篇,叶昭觉和简晨烨搬家的那一段,我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叶昭觉那么穷凶极恶地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外乎,是来自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需求。她说,那么,你有什么新想法吗?我说,搬完家之后,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叶昭觉已经住进我心里来了。
命运太深奥
某天一个朋友问我,能给我看看你写的那本“深海”吗?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刚刚毕业的时候写的作品了,太青涩也太稚嫩,不好意思拿给你看。他说,行,我不看,那你给我讲一下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吧。我想了一下说,那会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讲得完。
两部“深海”历时三年才终于画上句号,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将近三十万字,还不算那些被毙掉的部分。程落薰那轰轰烈烈而最终又归于平凡的青春往事,那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些也曾真切发生在我生命中的过往…当我将这个故事口述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一点也没有忘记。
任何细枝末节,哪怕一个打酱油的小角色,我都没有忽略。
并且,在重新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当年很多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的东西,从故事里跳脱出来,在我心里有了明确的答案。
朋友问我,程落薰到底爱没爱过许至君呢?如果没有爱过的话,她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呢?
我沉默了很久,说,大概她自己也没弄懂,或许爱过,但不及爱林逸舟,或许只是另外一种不那么激烈的爱,但总而言之,自始至终,她都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人毫无保留地、真切地爱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