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她一边拿出自己的无敌卡片机一张一张翻给我看,天啊!照片里那个张着嘴,歪着脖子,一脸蠢相的女的真的是我吗?我拒绝相信这件事!
Jenny又冷笑着告诉我一个更残忍的真相:“我拍你的时候,周围的印度人都在笑。”
我,石,化,了。
本是同根生啊,相煎何太急!
在去印度之前,我唯一说得上来的景点就是泰姬陵,终于在入境半个月之后的深夜里,我们到达了它所在的城市,阿格拉。
作为赫赫有名的印度旅游金三角之一,它与我的想象有所出入,但比起之前的那几站,它的确更像一座大城市。
第一天晚上在旅馆的顶楼餐厅,服务员骄傲地跟我们讲,站在这里就可以看见泰姬陵,但在夜晚若有似无的薄雾之中,我连它的大致轮廓都看不清晰。
李黎说:“不要紧,我们明天去。”
出了旅馆的门,天空中依稀还可以看见几颗零散的星星,我们尽可能地将所有御寒的衣物都裹在身上,到了售票处,才看见买票的队伍已经排得很长。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天光大亮,泰姬陵里便会如同节日的集市,拥挤得水泄不通。
随着日出时间的临近,各种肤色的人组成的队伍井然有序地进入堡内,在一片咔嚓咔嚓的快门声中,我用目光轻轻地擦拭着这座沉睡的陵墓。
它座落在这里,无声无息就已经证明了爱情。
泰姬陵在早中晚所呈现出的面貌各不相同,早上是灿烂的金色,白天的阳光下是耀眼的白色,斜阳夕照下,白色的泰姬陵从灰黄、金黄,逐渐变成粉红、暗红、淡青色。
据当地人所说,近年来因为大力发展工业,空气污染极为严重,泰姬陵的外壁已经遭受到了损毁,未来也许会越来越严重。
我蹲在地上,细细地摩挲着工艺精细的大理石雕花,这一刻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沙贾汗和泰姬,温莎公爵夫妇,李隆基和杨玉环,似乎每个国家都有关于君王的爱情故事。
如果拿掉爱情这个因素,泰姬陵不过只是一座空洞豪华,劳民伤财的巨大坟墓。
但后世之人很难明白,是怎样至死不渝的爱,才会令这座占地十七万平方米的陵墓存留于人间。
印度文学巨匠泰戈尔说,它是一滴爱的眼泪。
沙贾汗选用大理石建造泰姬陵,并以十分精巧的手艺在大理石上镶嵌无数宝石作为装饰。
印度以及波斯、土耳其、巴格达的建筑师、镶嵌师、书法师、雕刻师、泥瓦工共计两万多人参与了泰姬陵的建设。
此工程选用了印度的大理石,中国的宝石、水晶和玉、绿宝石,巴格达和也门的玛瑙,斯里兰卡的宝石,阿拉伯的珊瑚等。
再上乘的材质,在此时,也不过用之如泥沙。
三百多年后,我眼前的泰姬陵的辉煌和气派丝毫未减。
那天下午我们去了阿格拉堡,亲生儿子篡位之后,沙贾汗便被囚禁在这里,从此遥望泰姬陵。晚年视力恶化之后,只能用一块宝石来折射泰姬陵的倒影,慰藉思念的痛苦。
我坐在他房间的台阶上,如今这里已经不复昔日光华,我仍试着去体会他的心情。
我知道自己资质愚钝,难以领悟万分之一,但竭力而为。
余生之中,天天如此,皇位没有了,挚爱不在了,这样的日子,多一天都是煎熬。
作为一个君王,被后世铭记不是因为政绩,而是因为爱情,这本身似乎是一个荒诞的笑话。
然而荒诞之中,才最见深情。
那天黄昏,在泰姬陵背面,我们静静地看了一场日落,它庄重,肃穆,隔着悠悠岁月,无声地诉说着这关于沙贾汗和泰姬的故事。
洪荒之中,唯有真爱不朽。
你是在暴雨夜里赶来为我煮一碗面的人
拉贾斯坦邦是印度赫赫有名的富饶之地,四色城分别是粉红之城斋普尔,白城乌代普尔,蓝城焦特布尔,金城杰西梅尔。
与此相对应,我想写我生命里的四个女孩。
在拉贾斯坦邦的首府斋普尔,传说中的粉红之城,我和Jenny在一家杂货铺买到了Made+in+China的电热杯,自此开始了我们的省钱大计。
按照当时我们的食量和经济状况,如果不从口粮里省点儿钱下来,我们很可能到不了德里。
做过进出口贸易高管的Jenny算了一笔账,虽然买了一个一千卢比的电热杯,但接下来每顿我们都可以省出几十卢比,所以从长远来看,这笔投入是值得的。
在路口那个老爷爷的蔬菜摊上,我们买下了卷心菜,秋葵,扁豆,青椒,西红柿,香菜,又在杂货店里买了两包方便面和两个鸡蛋。
那顿晚餐,我吃得泪水涟涟。
从一杯面里,我吃到了乡愁。
丛,我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叫你家姐。
别人问起我们怎么认识的,我总感觉有一点儿为难。
你是我的学姐,但早在我成为你的学妹之前,我们已经在同一个论坛里不着痕迹地打过了照面。
那时我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少女,跟论坛里很多大牌都掐过架,而你一直低调潜水,藏匿在我不知道的某个角落里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那年我们都只有十七岁,谁也想不到后来会成为莫逆之交。
我们第一次见面,距离现在已经六年过去了,想想都觉得可怕,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大一的那年夏天,学校公寓门口,我穿着一条被你诟病了好多年的大红色蓬蓬裙。
刚刚军训结束,我晒得又黑又瘦,看起来就像一个乡下丫头。
虽然我们同年,但那时你已经快毕业了,相对于我当时的生涩,你举手投足之间都显得落落大方。
在公寓后面的小饭馆里,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后来那个老板娘看到我,远远地就冲着店里喊:“快把饭收起来。”
后来我们在山脚下的凉亭里坐了一会儿,年份久远,我已经记不得我们聊了些什么。
当时我们说过的话,或许都成了雁翅里的回声。
在我成年之后,听了太多直抒心意的告白,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小孩,我已经不那么容易被感动了。
但我二十四岁生日时,你那条微博却让当时在青旅里的我眼泪哗哗地流。
希望你碰到一个好人,早上去天空散步下午去人间看景。晚上睡在一起,干最俗的事也是神仙干的事。亲爱的葛婉仪,月迷津渡时请转身看看,你还有我。我一直记得是今天,生日快乐。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相识遍天下,但可曾真正有人走进过我的内心?
并没有,一个都没有。
但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一直有你的身影。
2009年的夏天,我们如何互相扶持着度过的过往,至今仍然刻骨铭心。
彼时,我刚刚毕业,从学校里搬出来,在这座城市的南边租了一套老旧的房子,交完房租和押金,卡上仅仅还剩两千块钱。
煤气、水电、交通、通讯,所有的费用一下子折算成具体的数字摊在我的眼前,从前住宿舍,吃食堂的日子彻底过去了,我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生活的重担。
那时的你在距离我五六站的地方工作,每天晚上我写稿子写到九点多,就会搭公交车去找你,下班之后你会带我去附近一家很出名的面馆吃消夜。
两个人身上加起来只有二十多块钱的事情屡屡发生,炎炎夏日的午后,我们站在小餐馆的窗口,看着“荤菜七块,素菜六块”的牌子,经过一番艰难的选择之后,还是选了后者。
最难熬的一次,我把身上所有的钱交给你,让你去打麻将,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相信你一定会大杀四方。
你没有辜负我,深夜传来捷报,还给我带了卤牛肉。
夜晚我们躺在床上,听着厨房里老鼠吱吱的声音,一边提心吊胆害怕它们会蹿到卧室里来,一边描绘着美好蓝图安慰着对方——
等我发了工资就去吃顿好吃的……
嗯,等我写完长篇就有版税拿了……
两个小镇姑娘,像两株野生植物,在原本陌生,只因承载了自身太多回忆而舍不得抽身离开的城市,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那时我们很单纯地相信,即将到来的人生,总不会比我们曾经经历过的更差。
可是,丛。
为什么,三四年之后,当我们有了比过去更多的阅历和钱之后,我们反而不再笃定地相信自己终究会获得幸福?
为何在经历了这样多的人世冷暖,反复失望之后,我们仍对情感报以徒劳的期望?
我们都曾经以为爱情能够填补生命的缺失,我们付出了很多的代价,消耗了很多的时间之后,终于得出结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会有一个人来拯救我们的人生吗?
会吗?
去西北旅行之前的某个夜晚,我越想越觉得人生虚无且没有意义,苦难重重却看不到亮光。
那天晚上我拿起刀片放在手腕上,在没开灯的洗手间里一直哭,一直哭。
你从云南回来,一下飞机就打电话给我,我没有接,你又发来短信说:“我就来,别做傻事。”
你有我居所的钥匙,半个小时候之后你打开门,我已经哭瘫在地上。
你长吐一口气,庆幸还来得及。
有时候我觉得,上天就是派你来看着我的。
我偏执,野蛮,冲动,决绝,尖刻,对世界跟对自己一样严苛,我活得既焦虑又迷惘,在原本已经暗伤连城的青春过后,又人为地给自己制造了更多更重的痛苦。
被抑郁症困扰了这么多年,我时时想结束生命,却苦于找不到一个足够的理由。
自2009年夏天之后,你不再跟我讲任何具有安慰性质的话,我们都长大了,大到对人生的无望已经具备了透彻的认识,语言或者文字,在面对真实的悲伤和痛苦时,苍白无力。
人生无解,人生无望。
命运面前,我们只是蝼蚁。
但你仍用自己的方式一直守护着我,在每一次我情绪崩溃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拉住在沼泽里越陷越深的我。
在狂风暴雨的夜里,穿过大半个长沙,赶来照顾发高烧的我,你煮了一碗伴着西兰花的面端到我床前说:“吃完快点儿睡觉。”
连我妈都说:“有丛丛在你身边,我就放心了。”
我没有兄弟姐妹,自年幼起一直在漂泊,少女时代的朋友都散在风雨里,唯有你长久地留了下来。
你包容了我的不美好,像管家婆一样替我操持着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琐碎事物,你毫无怨言地照顾着我这个笨蛋,从没嫌弃过我是个负担。
你我没有血缘关系,可你却是我不折不扣的亲人。
我们都还奔波在远未接近幸福的途中,偶尔翻看从前青涩土气的照片,心底总有一声欷歔——回不去了,我们都回不去了。
这是斋普尔,我在粉红之城想起你。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白城,乌代普尔,坐在水边看着太阳沉下去,我跟Jenny讲:“嘿,我十年前最好的朋友,快生孩子了。”
年后清冷的春天,我终于去见了你。
我妈妈陪着我一起,一路上她都在跟我讲,没什么好紧张的,又不是陌生人。
我觉得我很难让她明白,曾经亲近得如同手足一般,在疏离之后,会比两个陌生人更难接近彼此。
想到即将见到你,我居然会忐忑,你说这是可笑,还是悲哀。
十年了,我闭上眼睛还能想起那个夜晚,你被当时的男朋友背在背上,咯咯地笑。
刚下晚自习的我,用羡慕的眼神看着你们的背影。
一转眼,我们离那个夜晚已经十年了。
十年后的这个春天,在你家的客厅里,确切地说是在你娘家,你穿着珊瑚绒的睡衣,还披了一件同样质地的睡袍,空调温度开得很高。
你的怀里,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孩。
见到你的那一刻,忐忑和紧张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弥漫在我心间淡淡的哀愁。
你打开门的瞬间,我就清晰地看到了时光的界限。
那天下午我一直很沉默,我妈跟你说的话都比我说的多,她抱着你的孩子,不停地夸他,细细碎碎地叮嘱你带孩子应该注意些什么,你们有问有答,其乐融融。
我拿着iPhone无聊地刷着微博,活脱脱是个局外人。
临走时我放下一个红包,说是给孩子的见面礼,你笑了一下,没再推辞。
其实你的样子跟十五岁时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不像我,一年一年地在脱胎换骨,直至今日,满眼沧桑。
十五岁时的我,脸上有一股子倔犟的神情,不如你随和好接近,能够成为朋友,只能说是缘分使然。
我要喝水,找不到杯子,你把你的递给了我。
这一递,就递出了我生命中一段像初恋般的友情。
这样的感情,最真,最纯,最简单,也最易碎。
斗转星移,你我已是南辕北辙的两种人。
收到你要结婚的短信的那天,我在朝阳公园看音乐节,压轴的崔健唱了两首歌就喘得不成样子,我站在第一排,心里有种说不来的难过。
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响起,你说:“亲爱的,我要结婚了,你回来吗?”
那一瞬间,我的灵魂脱离了躯壳。
一直过了半个多小时我才回你说:“不知道,到时候看吧。”
多么敷衍潦草的态度,我都不敢想如果换了是我收到这样的短信,这个朋友我还要不要,但你一如过去那些年温和宽怀,没有与我计较。
后来我去了清迈,你在QQ上问我:“你要不要给我做伴娘呀?”
我再次厚颜地拒绝了你:“我暂时不打算回国。”
再后来,我直到看到你的QQ头像换成了一个宝宝的照片,才知道你生了孩子。
十年前,我们谁都想不到,有一天我们会生疏至此。
做你的伴娘,是我十五岁时的心愿。
做你孩子的干妈,是我曾经写进过书里的承诺。
这些事情最终都像每个周末橘子洲头腾升起来的焰火,在夜幕中声势磅礴地炸开,而后无可逆转地熄灭。
世间有关情感的允诺,大多数只是为了应景,若真正追究起来,首先上当的便是自己。
我一直在玩着自欺欺人的游戏,而你付出在我身上的珍贵情谊,成为这个残酷游戏的殉葬品。
这些年间,有过去相识的人都说我变了,这些话传到我耳中时已经是变本加厉之后的版本,起初的时候我还会分辩,到后来我笑一笑就过去了。
急管繁弦的时代,谁有资格说自己十年来一点儿变化都没有?
除非他的人生从来没有进步过。
直到那天我看见你,抱着孩子,笑得一如从前般干净皎洁,我忽然在心里质疑自己,是不是选错了人生的道路?
千变万化的是人心,纹丝不动的是命运。
其实我们根本没有选择。
那些疼痛而艰涩的青春已经过去了,你已为人qi,为人母,而我还是拖着箱子满世界乱跑的野孩子。
那句话已经被说烂了,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
到底世界上有没有幸福,我已经不在意了。
顷刻生,须臾死,流逝的不是青春,是我们自己。
我们躺在人生的版图上,时光像轰隆隆的车轮从我们的身上碾过。
你的生命已经得到了延续,像是被风吹过的蒲公英终于落进了土壤。
而我,还要飘很久,很久。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们的确已经无话可说。
回忆起年少时的无话不说,结合起彼此的际遇,如今的生硬和疏离是必然的局面。
你想要的,都已经得到。
而我想要的,在经历过诸多人性的光明与黑暗,预计到命途的多舛和苍凉之后,已经成为我不想去探取的答案。
就让它沉睡吧,不必揭晓。
在我念大学的时候,黄伟文为陈奕迅写了一首传唱度很高的歌。
那首歌的结尾是这样唱的——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总好于那日我,没有,没有遇过某某。
那一年我买过两块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做成的饰品,一寸长的小牌上分别写着“天荒”和“地老”,我们用黑色的绳子将它们系在脖子上。
如今你脖子上戴的是老公买给你的金项链,而我的脖子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天荒,也没有地老。
这是乌代普尔,我在碎裂的夕阳里,告别你。
你一笑,我便回到了人间
距离平安夜还有一天,我们到达了焦特布尔。四色城之中,我最喜欢蓝城。
与之前住过的所有旅店不一样,这一家旅店的工作人员是两个十七八岁的男生,脸上总是带着羞涩和单纯的笑容。
老板也不同于之前那些锱铢必较的商人,原本为了省钱,我们打算住在一楼那间又黑又潮湿的房间,他极力劝说我们搬去三楼带卫生间的那间房,在我们很为难地说“价格稍微有点儿贵”之后,他略一迟疑,给出了一个令我们吃惊的低价,他的眼睛里有真诚的光。
其实人和一个地方,也是有缘分的。
傍晚的时候我爬到天台上俯瞰全城,满眼都是深深浅浅的蓝。
远处的天空中是粉红色的云朵,钟楼的灯渐渐亮起来,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厚。
我举起相机,咔嚓一声,摁了快门。
我已经不太记得往年的圣诞是怎样度过,那天晚上我和Jenny商量之后,难得地决定奢侈一把,不煮面了,去餐厅吃顿好的。
老板亲自下厨替我们做了香甜的煎饼,还有半只烤鸡,我还很豪迈地要了两杯藏红花酸奶,这一顿的费用,相当于平日里三四天的伙食费。
那是我在印度期间,最后一次在网络上现身,我在QQ上叫你替我买过年要穿的新衣服。
你是我成年之后,渐渐受到一些瞩目之后,向世界隐藏起真实面目之后,唯一靠近我身边却没有被我与生俱来的尖刻刺伤过的姑娘。
你是在我遭受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之时,企图将我从黑暗的沼泽中拉到阳光下来暴晒的手。
你有一双不笑都像在笑的眼睛,形如月牙,从前我在小说里写过这样的女生,而那时我还不认识你。
最穷困潦倒的那个夏天,我穿着绿色的Tee和黑色的帆布鞋,固执地不肯化妆,出门一定要戴一顶棒球帽。
这样的形象,被你嘲笑是“非主流”。
那个夏天我完成了两件很重要的事,第一是写完了第一本长篇小说《深海里的星星》,第二是打破固步自封的生活状态,主动与你成为朋友。
其实我们的性格并不相像,你是实用主义者,而我是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这一年的春天下了足足三个月的雨,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丝毫不被天气影响心情的人,对于你来说,这三个月跟过去的区别只是每天出门时要记得带伞。
每一次我背着大包拖着箱子踏上旅程,你在送我走的时候都会感慨着说:“这么辛苦,何必呢?”
我自远方游历回来,跟你讲在路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妙趣横生的事,你听了也会捧腹大笑,但在笑完之后,仍然坚守着这一方故土,不肯挪开。
有些姑娘天生宜家宜室,而另外一些姑娘则需要走很远很远的路去探求生命的价值。
我在泰国打算去禅修时,阿星说过一段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
她说:“如果一个人要依靠客观的环境来制约自己的行为和思想,那他离开这个环境之后,还是会回到过去的状态中,真正强大的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就有属于自己的完整世界。”
那一刻,我想到的人不是S,是你。
我二十三岁那年的冬天,下了好几场雪,我们睡在床上整夜整夜地聊天,那些永不再回来的人和事,那些永不再回来的青春。
冬去春来,时光更迭,我一次次倦鸟返程,每一回,你都站在我离开的地方等着我。
负面情绪将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连我自己都开始放弃抵抗,连我自己都开始嫌弃自己的时候,你如同甘霖一般,极力拯救着我日渐枯萎的心灵。
在这个世界上,死亡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疾病,灾祸,战争,厄运,以及自杀。
死这个字,对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生命形态的万象归宗,而对于我,却是无法言说的苦痛唯一之救赎。
我的痛苦,你无法理解,但你全看在眼里。
如果不是你以超常的耐心和温柔陪伴着我,看管着我,我早已经成了其中之一。
这样珍贵的情谊,别人如何能够明白。
很多时候,我走在路上,看到街道两旁有很多人,我会观察他们。
他们的面孔,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着装,他们的小动作,从这些元素上我几乎看到了他们未来一生的走向,那是一些平庸的生命。
他们看起来很疲惫,似乎自己也知道飞黄腾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这些人,他们依然很努力地活着,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起他们,我实在太过软弱了。
那个我几乎熬不过去的深夜,你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你说:“我希望你将来有一个对你很好的爱人,生一个很可爱的儿子,养一条很蠢很丑的狗和一只很胖很聪明的猫,住在有大大的落地窗的房子里,天气好的时候,我去你家找你玩,一起磨咖啡豆,带着我漂亮的小女儿。”
你还跟我讲,比起很多听之任之的人,你已经很努力了,你从来都不是任何人的累赘。
我的身体里有一些东西早已经成了齑粉,它们死掉了,挥发在被污染过的空气里。
记得我在北京时,给你打电话说,我的心里没有神了。
那时你正处于迄今为止人生最低谷的时期,但你依然笃定地跟我讲,但爱是可以重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