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即便这是一句玩笑,以齐唐现在的好心情,他觉得自己也是有可能会答应的。
他留在阳台上许久,尘埃落定之后,他反而有些无所适从。
这种感觉在不久之前也曾出现过。
在英国时,他路过了几处过去与Frances恋爱时经常出没的地方,虽然已经过去那么久,但街景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许多细节都与他的记忆严丝合缝。
是耻感、沮丧,还是挫败,他说不好,但他很清楚地知道,这种感觉太糟糕了,他没有经验对付它。
叶昭觉从前说过:“你不会明白这种感受。”而那一刻,他很想告诉她,我明白。
这个念头一旦兴起,他就无法再将它摁回去。
他给她打电话,响了很久,那边一直没有接起,他不知道她那天有多累,回到家里,连洗脸刷牙的力气都没了,倒在床上和衣而眠,最后,他想,或许只是因为时差的关系。
然而,在电话断掉之后,他忽然又感觉到庆幸,庆幸她没有接,庆幸刚刚那一瞬间的软弱没有被任何人所知晓,哪怕是叶昭觉。
有些时刻,有些事情,“做”的意义大过“做成”,这个动作已经意味着完满。
他没有再提起过这件事。
他永远都不会再提起这件事。
此刻,手机还握在他手里。
鬼使神差一般,他点开叶昭觉的朋友圈,随意地翻了翻,又随意地在其中一条下面点了个赞。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黑夜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理智为感性让路。
令他意外的是,叶昭觉立刻发来了信息:“你怎么起这么早?就为了给我点赞吗?”
齐唐惊讶极了,他丝毫没有犹豫地拨通了她的电话,问了同样的问题:“你怎么醒这么早?”
“我哪儿是醒得早啊,我都出门了。”叶昭觉拖着化妆箱站在路边。
“出门?去干吗?”齐唐又问。
“出门干吗?去工作啊!”叶昭觉笑道。
“什么?”齐唐以为自己听错了,“工作?”
“是啊,我要去给新娘子化妆啊,白痴!”起床气还没完全过去,叶昭觉很不耐烦,“给新娘化完妆还得继续给伴娘化……不跟你啰唆了,我在等车呢,你赶紧去睡觉吧。”
“你站那儿别动,发个定位给我。”
不到半个小时,齐唐的车便停在了叶昭觉眼前,坦白说这已经算非常快了,但叶昭觉还是一肚子火。
“去这儿,”她拿出手机,把地址给齐唐看,接着就开始发牢骚,“你知道我在等你的过程中,有多少辆空车从我眼前开过去吗?”
“一万辆。”
“七辆!”叶昭觉简直快要气炸了,平白无故地就在路边浪费了这么长时间,早知道还不如多在床上打几个滚,“你说你是不是多管闲事!”
尽管叶昭觉的态度如此恶劣,不识好歹,但齐唐还是一点儿都不生气,他的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对她的怨言照单全收。
“你的事,怎么能叫闲事呢?”他没话找话地跟她说,“新娘都要起这么早化妆吗?”
叶昭觉故意跟他保持了一点儿距离,她整个身子都倚靠在车门那边,说话充满了火药味:“你自己娶一个不就知道了。”
“好啊,”车子拐了个弯,齐唐的视线始终在正前方,他轻描淡写地顺着叶昭觉的话往下说,“就你吧。”
车厢里一时静了下来。
剩下的路程里,叶昭觉没有再发牢骚,她抿着嘴,沉默地抵挡着越来越尴尬的气氛。
“对了,”她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个跟齐唐有关的话题,“我这几个月收入还不错,欠你的钱攒得差不多了,应该年底就可以全部还给你了。”
正好一个红灯,齐唐停下车,对她说的话充耳不闻。
他看了看地图,下个路口左拐就是目的地。
天色已经微亮,叶昭觉的脸在晨光中变得越来越清晰。
他转过头来,静静地凝视着这张脸,一张纯天然的,未施粉黛的脸,有几颗斑点,还有不太明显的黑眼圈。
她虽然还很年轻,但又好像已经不怎么年轻了,长久以来,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明明白白地写在这张脸上。
这是一张有内容的脸,不是多漂亮,但是,很美。
就连齐唐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他会忽然倾过身体去亲吻这张脸。
没头没脑的,可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搞什么?要死啊!
当叶昭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我就不陪你一起去了……”齐唐定了定神,像是要解构什么似的扯了些别的闲话,“你这几天忙不忙,我们找个都有空的时候,一起吃饭怎么样……我有个朋友上个月开了家新餐厅,我一直还没去过,你跟我一块儿去吧。”
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都是些不必非要在此刻说的话。
“可以呀,等我去看完乔楚,我们再约时间好吗?”叶昭觉一边回答,一边伸手去够后座的化妆箱,她不想让齐唐看出来自己的慌乱,“那我走了,你开车小心一点儿。”
她的背影狼狈得要命。
齐唐开车回去的途中,太阳已经升起,整个城市被一种绚烂的金色所笼罩着。
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公交车站台前的队伍已经排得很长,社会这个巨大的机器已然苏醒。
先前浮于他心间的快乐现在已然沉静下来。
几个钟头之后,他已经坐在一家餐厅里,在等早餐的过程中,他打了一个电话。
“晓彤,见个面吧。”
第二十一章
Frances用手挡着面部打了个哈欠,她一直没有摘墨镜,这样才能掩盖住她因为睡眠不足而微肿的双眼。
服务员将咖啡送上来之后,她几乎是一秒钟都没有等待,顾不得烫,端起来一连喝了好几口。
放下咖啡时,她吐出一口气,看起来终于清醒了一点儿。
尽管看不见,但齐唐感觉到了墨镜镜片后面那两道冰冷的目光,极不友好。
他的耐心也不太多了,速战速决吧,就在他刚想要说话的时候,Frances抢先开口了。
“你去了一趟英国,为了弄清Nicholas和你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你居然不计前嫌,找人联络了我丈夫,不对,现在是前夫了……结果不仅做了DNA鉴定,还意外地收获了我离婚的真相。现在你大概已经收到鉴定结果了,所以底气十足地约我出来,打算当面戳穿我,好好欣赏我惊慌失措的样子……”Frances气定神闲地说着这番话,语气平稳,不带任何情绪,“我都说对了吧,齐唐?”
齐唐有点儿惊讶,他没想到事态会这样发展,一时竟陷入了被动中。
Frances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这是他完全没预料到的,他原本以为,要她承认这一切会花上一些时间,可现在,措手不及的那个人反而是他。
“你总以为自己是最聪明的,当然,这个毛病我们俩都有。”
Frances语含讥诮,她挑起一边嘴角,笑得很轻蔑,“你刚到那边,我就得到消息了,怎么说呢……齐唐,我的人缘可能比你想象中要好一点儿。”
话都说开了,场面没有太难堪,但情义却也一点儿都不剩了。
齐唐忽然想到,或许这也算是旧相识的好处,因为从前经历过更激烈更不堪,相比之下,现在的情形真不算什么。
“晓彤,”他还是坚持叫她这个名字,“真的是因为他破产,你才提出离婚的吗?”
“这有什么错吗?”Frances继续冷笑着,“你不是很了解我的个性吗,我就是这么自私呀。”
她终于摘掉了墨镜。
上午十一点的阳光底下,一切矫饰和伪装都无处遁形,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杀气,像是对什么事情失望到了极点。
他们互相端详了对方很长时间,像是要从时间手中夺回一点儿什么,是什么呢?齐唐静静地想,悲哀的感受比他思索的结果更先浮出水面。
看到刻骨铭心爱过的人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觉得很无力,又很可笑。
她说的谎,那么单薄,那么容易被揭穿,可是他却费了大力气去证实这件事,不外是因为心底深处,还有些许悲悯。
“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轻声问。
“心血来潮跟你开个玩笑呗,顺便想要验证一件事。”她的冷笑褪去了,现在换成了一种怅然若失的表情,双眼仿佛弥漫着雾气。
齐唐心里有种无法言说的情绪,他必须承认,Frances依然很美,或许是他前半生认识的、见过的异性中最美的一个。
但是,这对他已经不具备丝毫吸引力。
“齐唐,我原以为你真的成熟了,其实你还是搞不懂女人心里想什么。”
她把咖啡喝完,站起来,戴上墨镜,很好,她的杀气消失了,恢复了往常的妩媚妖娆,随时能迷倒任何一个她想要对其下手的男人。
她凑到齐唐的耳边,鼻息轻轻扑在他的脸上:“我以前说过,你一定会忘了我,那时你不肯相信,现在,我们都知道了。”
齐唐对着面前那个空掉的咖啡杯发了很长时间呆。
他完全没有想到结局会是这样的,他蓄积了全身的力量,一拳打出去,却打在了空气中。
他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被滞留在机场或者码头,不值得恼怒或是痛苦,但有点儿茫然,在下一班航班或轮渡到达之前,他允许自己短暂地沉浸在这种情境中。
下一班航班和轮渡很快就来了。
苏沁打来电话:“下午的会议,你参加吗?”
“我现在就过去。”他挂掉电话,面容平静得就像一片湖水。
邵清羽是拉着汪舸的手走进自己家门的。
她想过,只要父亲流露出一丁点儿轻蔑的神色,她马上转身就走,今生今世都不会再回这里。
回来之前,她主动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提出两个条件,“我要和汪舸一起回来”以及“我回来的时候,姚姨不能够在场”,她一边打电话,一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身体深处有种强劲的力量在支撑着她。
她等待了几秒钟,无比漫长的几秒钟,然后,她听见父亲在电话那头说:“好。”
邵清羽从踏进屋里的那一刻开始,便一直沉默着,不肯说话。
她不说话,初次见面的,她的父亲和丈夫,也只好跟着一起沉默,两个男人面面相觑,先前还是敌对的关系,在这个时刻却形成了某种微妙的默契。
邵清羽坐在沙发上,姿态竟然真有几分像一个客人,她四处环视着,屋子里还是老样子。
果然,我就知道,这个家有我没我一个样,她心里一动气,情绪便有些波动,目光从四面八方收回来,投到了父亲的脸上。
咦?她心中隐约有个疑问,哪儿不对劲?爸爸怎么看起来和以前有点儿不一样?
她又细看了一番,那眼神让邵凯既不安,又不自在,原来是多了一副眼镜。
“你为什么要戴眼镜?”她茫然极了,语气就像小时候问父亲“彩虹是怎么形成的呀?”或是“毛毛虫为什么会变成蝴蝶呢?”
邵凯尴尬地笑了笑:“这是老花镜,早就戴了,是你以前没注意。”
邵清羽呆住了,父亲的话像一记闷棍敲在她脑门上,过了片刻,她发觉自己哭了。
起先还是流泪,慢慢地,那哭声越来越大,毫不克制,到后来便成了号啕。
她好像突然才反应过来,那个强势的、蛮横的、独断专行的父亲早就开始衰老了,而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过去,她偶尔也觉得父亲显得有点儿上年纪了,但她一直很单纯地认为,都怪他自己找了个过分年轻的老婆,他本来没那么老,就是因为站在姚姨旁边,被衬老了。
可是今天姚姨不在,而他的疲态却仍然如此昭彰地被她看在眼里。
她太伤心了,离家以来,她从来没有反省过自己,她一直理直气壮地认为是父亲太势利,太封建,太不讲道理。
直到此刻,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或许也错了,她甚至认为,父亲的极速衰老,这件事,她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
当这个想法一出现,她便崩溃了,与此同时,她原本所坚持的立场便开始一点点溃散,坍塌。
她双手捂着脸,眼泪顺着脸颊一路往下。
她什么都想起来了,母亲去世的那个下午,去医院路上的那一路红灯,早在那么久以前,她在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这一位至亲。
想到这里,仿佛有千万根针在扎她的心脏。
汪舸束手无策地看着自己年轻的妻子,他担心这样强烈的悲伤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伤害,可是他又无法为她分担哪怕一点儿痛苦。
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笨拙地哄劝着她:“不要哭了,清羽,你不要哭了。”
尽管这很徒劳,但他还是在重复着:“不要哭了,别难过了,你回家了。”
邵凯望着女儿,还有自己原本完全不打算接受的女婿:他们有着成年人的外表,可是内里却还是两个孩子。
邵清羽离家出走的初期,他严禁家中任何人提起她的名字,就连小女儿怯生生地问一句“姐姐不回来了吗”都要被他狠狠地骂一顿。
老朋友们都来劝过,晚辈如齐唐也来当过说客,就连妻子,他当然知道她是装模作样,也假惺惺地为清羽说了几句好话。
谁的话他都听不进去,谁为清羽说话他就甩脸色给谁看。
随着她离家的日子越来越长,邵凯的怒气消减了不少,而牵挂和担忧却与日俱增。
每天回到家里,上了饭桌,他一抬眼就看到那个空位子。
晚上休息前,路过清羽的房间,他总会停一停,尽管知道里面没有人,却也不敢进去。
家里少了个人,房子突然一下就变大了,他总觉得不是这里少了点儿什么,就是那里缺了点儿什么,再多的家具电器都填不上那些空缺。
现在,清羽终于回来了,还怀着身孕,这意味着,过不了多久,他就要做外公了。
她没有说一句关于道歉的话,可是她的哭声中已经表达了全部的忏悔。
他重重地叹了口气,罢了,年轻人的事,随他们自己去吧。
像是要极力安慰自己一般,他又想到,好在家中略微还算有些财势,万一将来事实证明清羽选错了人,总不至于无路可退,比起很多婚姻不幸、自家条件又不太好的女孩子,清羽还算是有点儿后盾。
他站起来,指了指餐厅:“清羽,先吃饭吧……”顿了顿,又说,“汪舸,你也来。”
工作室的装修终于完成了。
叶昭觉向陈汀请了一天假,她要去看乔楚。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她不想让其他人和她一起去,原因很简单,她就是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乔楚狼狈的样子。
这天她早早起来,特意认真地化了个妆,又在衣柜里反复挑选了半天,觉得穿哪件都好,又都不好。
出门前,她将镜子里的自己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番,眼神凌厉如同最苛刻的面试官,反复质询自己:还有什么细节需要修饰吗?
这是她第一次去探视乔楚,她希望自己能传递一些好的能量给她。
“拜托你好好打扮一下行不行?”言犹在耳,乔楚以前老是嫌弃她不修边幅,这次可要让她没话说才行。
想起昔日的种种,叶昭觉的眼睛有点儿枯涩,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对着镜子努力地调整面部肌肉。
你要笑得自然点儿,要让她觉得你是很开心的,不要老让她觉得你过得不好。
见到乔楚之前,叶昭觉一直在抠指甲,抠完左手抠右手,停都停不下来。
这是她从小就有的坏毛病,大概是从前把低分试卷拿回去给家长签字时养成的习惯,只要心里一紧张,就无法控制自己。
两只手的指甲被她抠得越来越秃,已经抠不动了,这时,她一抬头,看到了乔楚。
她的皮肤苍白得像纸一样,头发剪短了很多,下巴上长了两个小痘痘。
她看起来比以前更瘦了,似乎连胸部都小了一罩杯,被铐上的双手一伸出来青筋毕现。
还没来得及说话,叶昭觉喉咙深处已经涌起了哭腔。
“你来啦。”乔楚倒是很轻松,她认真地看了一会儿叶昭觉的红唇,“这个颜色很好看,是不是Chanel的丝绒?”
“不是啦,就MAC(魅可)那支啊,你陪我一起买的。”叶昭觉也很轻松,却是装出来的。
她怔怔地望着乔楚,如果不是因为环境限制,此刻的气氛多像是往日的下午茶时光啊,聊聊彩妆、衣服、红尘俗世男欢女爱之类的话题,肤浅又快乐。
乔楚的神色和语气都很清淡:“你最近怎么样啊,说说呗。”
叶昭觉据实以告:
“我和陈汀一块儿弄的那个工作室已经装修完了,我跟你说,我真是累惨了,陈汀是处女座……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超级挑剔,装修工人都快被她弄疯了……不过效果真的很棒,而且她把这个工作室看得很重要,所以我心里也更踏实了。
“快开业了,陈汀找大师算过日子……我平时也可以接些私活,她不限制我,不过工作室也会相应地抽一点儿佣金,挺合理的,我没意见。
“还有一个好消息,清羽怀孕了!对啊,我们大家都很高兴,而且!而且!她爸爸也接受她和汪舸了,没办法嘛,父母总是会让着孩子啊,她爸还送了套房子给他们,还请了专人照顾她,现在她婆婆也没那么累了。
“简晨烨跟那个女孩子分手了……当然不是因为我啊!她说她要去追寻人生的意义,这关我什么事啊!”
她不断地在向乔楚汇报着其他人的生活境况,语速又快又急。
乔楚心里很明白,昭觉是在赶时间,她要说的话这么多,可是时间这么少。
为了不辜负叶昭觉,乔楚一直默默地听着,间或插上一两句“真的吗”或者是“那太好了”。
直到说完简晨烨,叶昭觉停下来了,她说不动了。
要怎么形容这一刻的感受,她觉得,就像是明面上的浮冰都已经被捞干净。
这些无关痛痒的人和事情,这些乔楚根本就不感兴趣,也不在乎的闲杂人等,被叶昭觉用来做挡箭牌的谈资和话题,终于耗光了。
那个无法回避的名字,终于到了叶昭觉的唇齿之间。
“闵朗……”她的话里有着明显的躲闪,“他去外地了,要待好一阵子,等他回来我叫他一起来看你。”
“噢,不必了,”乔楚还是那副清淡的口吻,“非亲非故的,不要麻烦他。”
她的平静不是装的。
她与闵朗告别的那个夜里,同时也将他从自己的生命中彻底革除。
并不觉得后悔,也没什么遗憾,再来一次大概还是会重蹈覆辙走到这么同归于尽的地步,可是她心里空荡荡的,仅仅只是觉得,爱不动了。
不爱了,耗完了,熊熊大火过后只有灰烬,爱情也是一样。
虽然暂时身陷囹圄,但长久以来折磨她的事情……都灰飞烟灭,不存在了。与从前欲生欲死爱着闵朗时相比,她反而觉得,自己现在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
叶昭觉的心一直往下沉,她克制了一会儿,但终究没有克制得住:“他是爱你的。”
她的声音压得很低,乔楚听完,笑了一下,像是听到一个特别幼稚的故事,笑容里有种“懒得跟你计较”的意味。
“真的,”叶昭觉心一横,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急于说服乔楚,“他卖掉了79号,把钱全部赔给了徐晚来,自己什么也没有留……”
乔楚的眼睛慢慢地聚了光,也聚了泪。
有那么一个瞬间,叶昭觉误以为那滴泪就要顺着乔楚的眼眶落下来了,可是,很快,它不见了。
“我并不觉得他这样做很伟大……”叶昭觉往前探着身子,她急切地想要让乔楚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我只是认为,他爱你这件事应该让你知道,你应该知道。”
她实在说不下去了。
乔楚的脸渐渐变得柔和,她的嘴角动了动,一个轻盈的笑浮现在她的面容上。
“知道或者不知道,现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她以不易觉察的幅度摇了摇头,“你不明白,有些事情过了那个时间点,就没有人会在乎了。
“昭觉,你有我家的备用钥匙,房子就拜托你帮我照看了,你交物业费什么的顺便帮我也交一下,钱包我留在梳妆台左边的抽屉里,银行卡在钱包里,密码你知道。
“还有,我所有的包包都可以借给你背……不过你要爱惜一点儿啊,尤其是那个小羊皮的,别给我弄破了。衣服嘛,你想穿也可以穿,但记得看水洗标,该干洗的一定要送去干洗店洗,别为了省钱在家自己拿洗衣机洗!
“化妆品那些,也都送你吧,不然过期了也是浪费……”
她说完这些,探视时间差不多也就到了:“嘿,搞得像托孤似的。昭觉,当初借那个电吹风给你的时候,我做梦也想不到,竟然会借出一个好朋友,谢谢你来看我。”
她说完之后,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是叶昭觉笑不出来,她一直强忍着,拼死地强忍着才没有流泪,到此时,她终于控制不住了,两行清泪悄然落下。
她哽咽着说:“我会经常来看你的,我保证!乔楚,你要打起精神来,两年,很快就过去了。”
“是啊,两个圣诞,两个元旦,两次春节……一下就过去了。”乔楚笑了一下,有点儿悲凉,又有点儿玩世不恭。
时间真的到了。
“好了,别哭了,待会儿睫毛膏花了多难看啊,你现在可是专业化妆师了。”她在玻璃那边轻声地安慰叶昭觉,“好好照顾自己,替我谢谢齐唐。”
她站起来,决然地转过身,没有回头。
自始至终,她一个字都没有提闵朗。
按照算命大师给出的吉日,MarryMe新娘造型工作室在即将进入深秋的时候,顺利开张了。
店名是陈汀取的,她半是哀怨半是玩笑地解释说,因为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说过这句话,所以,她现在要用这个名字报复命运开的玩笑。
不仅如此,她还弄了一个声势浩大的party,邀请了许多S城的红人。
所有人都穿得闪闪发光,尤其是女生,个个都妆容精致得可以直接拉去拍硬照。
她们三五成群,拿着自拍神器或是打开美颜相机,先自拍无数张,然后甲跟乙合影,乙又叫上丙,再算上丁,大家为了在镜头里争夺对自己最有利的角度,调整位置的时间都比拍照时间更长。
每个人都有种拿自己当明星的架势,每个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偶像包袱。
叶昭觉恍惚间觉得这画面似曾相识,仔细一想,原来是Nightfall开张的那天,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
“够了!”她连忙打消脑袋里的念头,陈汀要是知道后面一句是“眼看他楼塌了”,肯定非掐死她不可。
“昭觉,过来……”陈汀在不远处向她招招手,待她走近之后,陈汀逐一向来客介绍,“这是叶昭觉,MarryMe首席化妆师,也是我的合伙人。”
其实叶昭觉还是很不习惯这样的社交方式,怎么说呢,她老觉得这有点儿虚情假意,但一想到这些人都是她将来的客户和潜在客户,她便还是压抑着这点儿抵触情绪,微笑而客套地一一招呼。
短短几十分钟,她的微信已经新增了数十位好友。
“你的朋友们呢?没来吗?”
在洗手间补妆的时候,陈汀忽然察觉到今晚到场的人几乎全都是自己邀请的宾客,叶昭觉的朋友们呢?
“嗯……”叶昭觉咬着下唇,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圆场,她的朋友们不是来不了,就是来不了,还真是有点儿尴尬。
“无所谓,再交新朋友就是了。”陈汀耸耸肩,又往T区补了点儿粉,她喝了不少酒,面色酡红,正要打开洗手间的门时,她又退了回来,“刚刚人多,没找着机会跟你说,裙子很美,配这枚胸针恰恰好。”
叶昭觉微微一笑,并不接话。
胸针,是陈汀送的那枚,裙子,是齐唐送的那条。
旧物件,新生活。
Party散场之时已经是后半夜,所有客人都走了,陈汀昏昏沉沉地等着代驾,对叶昭觉说:“待会儿先送你回家,别收拾了,明天约个保洁吧。”
“你先走吧,我自己回去,我想再在这里待一会儿。”叶昭觉拿了一条湿巾贴在陈汀的脸上,柔声说,“回去好好休息。”
陈汀已经睡意朦胧,也就没再坚持,过了一会儿,代驾到了,叶昭觉搀扶着将她送上车,又叮嘱了几句。
车开走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站在MarryMe的门口,抬起头来仰望着月亮,Party上嘈杂的人声和音乐声还残留了一点儿在她的耳道中,发出轻微的嗡嗡的声音。
温度太低了,她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似乎变得极薄极脆,仿佛稍微戳一下便会崩成无数碎片。
即便如此,她还是舍不得进到里面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是如此贪恋人生中这片刻的清凉。
所有的喧嚣都像潮水一样退去,她是这天地间的一座孤岛。
她心里那个穷凶极恶的女孩儿,终于平静了下来。
突然之间,她肩上一暖,这外套上的气味,她太熟悉了。
她没有回头,面无表情,但声音是笑着的:“是不是我每次穿这条裙子,你都得搭上自己一件外套?”
“没办法啊,你每次都是在这么冷的天气里穿。”齐唐静静地从她身后走到她旁边,“你为什么不邀请我?”
“没邀请你,你不也还是来了?”她轻声说。
“陈汀叫我来的,跟你可没什么关系。”
现在,这座孤岛不再遗世独立,但是她说不好,此刻旁边出现的到底是暂时停靠的船,还是另一座孤岛。
“齐唐,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以前很爱看一些关于动物的纪录片。有一次,电视里播了一段关于北极熊的片段,旁白说,全球变暖威胁着北极熊的生存,那个播音员的声音很好听,他还说,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北极熊快跟不上了……我看着画面里的那头北极熊,从一块冰上跳到另一块冰上,当时,我觉得自己就和它一样。”
她说完之后,终于转过脸来,平静地望着齐唐。
她的脸上有一种孩童般的神情,像是搞不懂这个世界,又像是完全搞懂了。
齐唐一动不动,也平静地看着她。
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预感,出于直觉,他告诉自己,现在是一个很关键的时刻,不要轻举妄动。
他只要像从前一样,耐心地等着,等着就好。
“人生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对不对?”
她用了疑问句的语气,却又似乎并不需要谁给她一个答案。
在秋天的月光下,她想起很多。
她经历的所有,赤贫的童年,激烈的青春,破碎的初恋,被损耗、被欺骗和折辱的生活,从前她的眼里只看得见这些,心里也只记得这些。
命运给她十个盒子,前面几个拆开全是空的,她曾经为之愤恨过,久久不能释怀。
而现在,她要拆下一个了。
“该处理的事,我都处理好了。”齐唐慢慢地说。
“孩子不是你的?”
“不是。”
“还会有下一个英文名出现吗?”
“不会,中文名也不会。”齐唐笑了起来,“你呢,钱存够了吗,欠条我可还留着。”
“快了,还差一点点,你再等等。”
“我都等了这么久了,无所谓再多等几天。”
下一个盒子,现在就置于她双手之中,而她并不急着打开。
她希望在打开这个盒子之前,她已经能够真正理解自己的命运。
用我所有,换我所想,付出十厘,收获一分。
滚滚红尘,这世间确有它的污秽不洁,但因为人间这点公平,所以我们才可以说,对于命运,我永不绝望。
她靠过去,轻轻抱住齐唐,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接受这个现实。
这次终于不会再“差一点点”了,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不知为何,竟有淡淡鼻酸。
秋天的月亮,就在他们身后很近的地方。
(全书完)
后记
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篇幅最长的小说,两本加起来字数超过三十万。
所有想要在这个故事里完成的,都已经尽我所能书写在其中,因此,题外便无须长篇累牍,就连后记的标题都一并省略。
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每次出书(尤其是长篇小说),最喜欢写的不是正文部分,而是跋或者后记。
跳脱出小说的人物角色,以作者的身份和视角来阐述种种用意,冷静而又疏离。
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说的某一句话,做的某一个小动作,曾经希望每一个字都能掰开、揉碎来解释给读者看,以求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能被读到的人充分理解。
接受“理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接受“每一个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万种意思”,或许是一个写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经道路。
要相信读者,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所得。
我小时候算是个相当叛逆的少女,锋芒全露在外边,写作的风格比较局限于天雷地火的爱情、横冲直撞的女孩和残酷黑暗的青春,在现实中,当然也会很激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憎。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所以那样去理解生活,也并不会显得格外愚蠢。
而现在,距离我的十八岁已经过去了十年,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我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所以,现在锋芒,我将它藏于心里。
2014年夏天,我在长沙写完《一粒红尘》,接着便在十个城市做巡回签售会,在现场见到了很多老读者、新读者,其中有帮女儿排队的父母,有帮异地女朋友排队的男生……
如果说在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些时刻,你感觉到自己对于他人有了那么丁点儿意义,我想大概就是类似这样的时候吧。
秋天的时候,我决定回北京。
长沙当然是很好的,无论我这一生有多么漫长,而我又将要去往多少地方,它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张底片,是我最初的梦想和永远不能舍弃的后盾。
很少对人说起,我十八岁时离家,敏感,胆小,贫穷,貌不惊人的少女独自对着一个全新的城市,站在某个餐厅门口,近乎绝望地认为自己一生都不可能走进去,坐下来吃顿饭。
这些后来当成笑话想起来的事情,在那个时候,几乎击溃了那个自卑的灵魂。
我是不太相信“心灵鸡汤”的,但是我相信人可以克服很多东西,只要你真心想在某种环境中扎根下来。
你所需要做的只是克服你的惰性、你的小聪明,还有你脑袋里随时冒出来的打退堂鼓的念头。
那个年轻时候的我,怀着就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偏执和好胜心,在那个城市里一点点地长大,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有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然后,她想要去再远一点儿的地方,试试看。
对于我来说,北京是绕不过去的一站。
不是他们说的因为这里有更多新鲜的玩意儿,更多先锋的观念,那些都是外在的东西,我真正在乎的,是自己曾经在这里当过逃兵。
我曾经认为这个城市太大,太冷漠,而个体太渺小,太孤独,这种专属于年轻时的矫情让我在那个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开。
所以重回北京,待在这里,其中没有任何重大意义,连跟自己的战斗都算不上,仅仅是一个成年人的某种尝试。
仅仅是因为心里有个声音说:或许你现在可以做到了。
我想起在青藏线的火车上,半夜睡不着觉,我一抬头看到窗外满天的星星,夜空干净得像是被水冲洗过一样。
那一幕如同某种神谕,赦免了所有的苦难和罪责。
我一边发抖一边在手机记事簿上写下自己当时的感受,我说我隐约有一种预感,在我二十七岁过了一半的时候,或许,我的灵魂将会有一个正常的轮廓了。
之后,我回到北京,开始写《一粒红尘》的第二部。
我不想说这是一种使命感,只是内心有一种召唤,认为叶昭觉的故事应该继续写下去。在开始之前,我甚至不敢说自己一定能掌控她的命运,只是跟随着这种召唤,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带着一些试探,一些不确定,甚至包含着一些卑微。
我试图去理解她的挫败,她的自我否定,她身边那群人随便拎出一个来都要比她更有个性,更精彩耀眼,更像一个故事的主角该有的样子。
滚滚红尘,她是其中最微小的一颗,而我的初衷,恰是想要写好这个最普通平凡的姑娘。
这一年北京春夏下了很多次雨,对着文档写作的那些雨夜,我经常有种回到了南方的错觉。空气清新而潮湿,雨滴打在玻璃上发出声响,一个个不眠的夜晚从指间静静流逝。
写长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意志力的考验。
有次去听严歌苓的讲座,她说:“文学是我的宗教,是我愿意花几十年时间去做的事,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认定这一点。”
我想,我之所以会因为这句话而热泪盈眶,大概是因为对于写作这件事仍有热爱吧。
但愿我所经历的岁月都不是虚度,未来能更游刃有余。
但愿曾经有过的软弱和痛苦,终究是酿出了一点儿,一点儿智慧。
独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