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刚等洁从椅子上站起来,马上叫他:“御手洗医生!”然后一把抱住他。哭着说:“医生,谢谢你,我第一次碰到你这么棒的人。”
“艾刚,我们会再见面,真的会再见面,对不对?我真不敢相信。啊,感谢上帝!”芮娜丝的声音也说。
“芮娜丝,等我,我马上过去。我马上就把你从监狱里救出来。你出来后,我们再一起住,我们是夫妻啊!!!!!”艾刚说。
“好,如果你还要我的话。啊,我好担心,我已经老了。”
“我也老了,芮娜丝。”
“御手洗医生,我该怎么谢谢你才好呢?”芮娜丝说。
“下次请我吃卤肉好了。”洁淡淡地说。
“没问题!!!那么我要挂电话了。真的非常谢谢你。”
然后电话挂断了,房间一片寂静。
“医生,我该说什么才好呢?”艾刚绿色的眼睛充满泪水,“我没有办法表达我的谢意,我很穷,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钱,连记忆都没有。”
“你有更棒的东西,”洁说,“后天,你终于要回到橘子共和国了。然后,你要继续写续集给我看。”
“好。”艾刚笑了出来。
“然后我们一起吃卤肉。请你跟席皮特小姐知会一声。”
“走吧艾刚。”莫德凡o修特方先生站在门口催他。
等艾刚走近后,莫德凡朝洁挥手道别。
“修特方先生,还有一件事。”洁说。
“什么事?”
“卡尔o萨塞茨其涉嫌在比利时还是哪里投了教堂的祭坛画,这件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院长说。
“那是哪里呢?”
“比利时,是根特市圣巴夫大教堂里的‘神秘的羔羊’其中的一幅——‘士师图’。那是凡o克兄弟花了二十年时间才完成的杰作,只是一直不知道是谁偷的、怎么偷的。”
“原来是圣巴夫大教堂啊。萨塞茨其承认是他偷的吗?”
“不,他是提过这件案子,但也只是得意地窃笑而已。大概就是他干的没错,他当时就颇嚣张,好像在说有本事就破案给我看。”
洁点点头。
“你对那个案子有兴趣?”
“是啊,从以前就一直很有兴趣。”
“如果是你的话,一定可以破案,那是到目前为止无人能破的悬案。我们先告辞了。”
莫德凡o修特方微微欠身行礼,转身离开,艾刚也跟着离去。
“祝你们旅途平安!”洁对他们说。然后回来,坐在沙发上,小声地说:“这大概是他最后一趟旅行了。”
只剩我和洁两个人,我带着终于松了一口气的心情,叹了一口气,坐在他前面的椅子上。心情放松之后,有点累。
“洁,你这次的表现太精彩了。”我由衷地说:“我们一直都待在这个房间里,但感觉上好像环游了世界一周似的。不,比环游世界更棒。你赶快把这次的经验写成书。”
“是吗?”洁说,笑了笑。
“当我带艾刚进这个房间的时候,做梦都没想到会牵引出这么不可思议的故事。好像被迫坐云霄飞车一样,高潮迭起,尽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发展。”
洁点点头。
“螺丝原来是那样啊,洁,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推理的逻辑,本身就是丰富的故事,”洁说:“够写一本书了。”
“是啊,这次我完全能够了解。”我说。
“那么,愉快的消遣结束了。该回头做本来的工作了,摸鱼摸太久了。但是在工作之前,我们再去吃鹿肉和腌鲱鱼好不好?那个很好吃。”洁说。
“可以。好,今晚就让我请客,算是让我感动的谢礼。”我说。
“嗯,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洁说完,站起来拿大衣。
人形泥偶5
“噢,我已经埋葬了那个恶魔。”芮娜丝说。
“是你埋的吗?”我觉得有点意外。
“对,是我。”芮娜丝肯定地说:“他已经回地狱去了。他不是该待在这个世界的人,他不是人;他没有感情,只靠大脑活着。在他眼里,除了自己,其他人都像是动物,不,是像昆虫活着爬虫类一样。”
“你也知道这些了?”我问。
“对,我早就知道,一直都知道,所以我根本不爱他。看着他,我才相信恶魔真的存在;原来真的有恶魔混杂在我们的世界里,但是有恶魔就有上帝,我知道。”
这个回答,让我知道自己还在做梦,因为这个回答就是我一直在追寻的答案,我一直期待他会这么回答我。但是她的认知,一直没有到这种深度。
只是,我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还在做梦而失望,反而有点轻松。我看了一下四周,我们正航行于湛蓝的苏禄海上。
“无论如何,你能重获自由,真是太好了。”我有点心酸地对她说。
“是啊,多亏有你。”
然后芮娜丝一边迎着海风,一边抱紧我。我闻得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同时也感受到她的右手硬硬的,她的右手是义肢。
“啊,劳洛,我爱你有多深呢????!!!!”她在我耳畔说:“我希望能和你过一辈子。我想和你一起住,一起生孩子,当孩子的父母亲,一起变老。”
然后她放开我,接着说:“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已经老了,没办法生孩子了。”
她又说:“你想我失去的右手,跟我的生命一样重要。但失去的不会再回来了,懊恼也没有用。”
“对,因为四季会更迭。”我说:“万物都有周期循环,所有的事物都在变迁,都在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这是亚洲的思想。随波逐流也无妨,不为所动也罢,两者都是人的生存方式。”
“对,一切都变了,”芮娜丝也说:“动乱不安的亚洲也变得安静、和平了。”
“是啊,我们一直希望能变这么安定。战争会召唤疯狂的人。”我说:“战争是恶魔们的派对。”
“对,也有人被这愚蠢的战争牵连,白白断送了一辈子。”
芮娜丝说完后,低头偷偷笑了出来。我看了她的样子,知道我问问题的机会来了。
“你爱艾刚吗?”我问。
“爱。”芮娜丝笃定地回答。我没有嫉妒,很满意她的回答。
“我是你的右手,艾刚的眼睛是你喜欢的苏禄海。”说完后,我没来由地感到欢喜。
我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比艾刚重要。
“我已经旅行很久了,几乎环绕过地球一周。今后,我想以父亲的身份守护着你们,然后我会像个罗姆人,在旅途中结束我的一生。保重,希望今后你和艾刚幸福快乐。”
我早就想这么说了;我差一点来不及说就离开这个世界。能在最后说出口,我非常满足。
——全文完——
这篇文章是《螺丝人》(皇冠2008年版的《螺丝人》,译者是周素芬)最后所附的文章,不含任何剧透。全手打,可能有错别字。
整篇文章表面写的是曼哈顿建筑,但实际上却还是在探讨本格写作。岛田迷们也可以通过这篇文章,更好地理解大神的艺术趣旨。
laoyao1989手打
曼哈顿故事
把与本书没有直接关系的这篇文章写在最后,有些不合常理,也许有读者会觉得怪怪的,所以我只想把它当作附录,希望读者有空时慢慢看就好了。写这篇散文的时间是二〇〇三年九月一日,我去了一趟曼哈顿刚回来。回顾这次的旅途,这个城市给我的印象,我认为可以给日本的本格推理界一点启示,于是决定撰文留下记录。我想看完这篇散文的读者,应该可以了解我这么做的理由。
我不是第一次去曼哈顿,但这么费心地走走看看,这还是第一次。我的目的是要仔细走遍中央公园的每个角落,看遍我想看的建筑物,应该就是所谓的巡礼吧。以下,我简单谈一谈所谓高楼大厦先进技术的变迁:
摩天大楼是在美国诞生、在美国孕育的特有文化。而它凌驾群伦的艺术性,也象征资本主义的胜利,以及美国的乐观主义。不过十九世纪时的美国建筑师,绝对没有想要领导世界建筑的野心和自信。他们像日本人一样,一直在模仿拥有悠久历史的欧洲,还无法发现独创的方法。
建于一八一二年的纽约市政厅,是保留文艺复兴形态的法式建筑。一八四二的联邦纪念堂,是希腊复兴式,也就是希腊的复古式建筑。一八四六年华尔街的三一教会,则是中世纪欧洲的哥德式建筑。曼哈顿岛的建筑世界,就起于犹如欧洲风味的大杂烩。
摩天大楼真正的发源地是芝加哥。之所以会在曼哈顿快速成长,是地理环境的缘故;曼哈顿是四面环水的小岛,聚落无法扩大,办公室和住家环境除了往上空伸展之外,别无他法。而且这座小岛的地盘是岩盘,可以让高楼打下稳固的地基。但是高层大楼要聚集成群,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其他几个必需条件,其中有的条件是日本人意想不到的。
如果高层大楼和平面道路之间,只有又高又长、让人不想数度上下的楼梯连接,如此一来根本没有人想在那里设办公室,更遑论居住。建造高层大楼的最大障碍,就是高度本身。为了让鸟之外的居民能够接受高楼大厦,升降梯这种技术的发展,成了最大的前提。
升降梯是欧提斯(Elisha Graves Otis)发明的,一八五三年在纽约的万国博览会首度问世。一八五七年,第一座载客升降梯在纽约的一栋大楼启用。看来发展高层大楼的条件在这里已经齐备了,然而这其中有几点相当奇特。当时,日本还是江户时代,这就够令人惊讶的了;更呛的是,爱迪生发明的电灯在在一八八八年才上市,是升降梯启用三十年后的事;而且一般人普遍使用电力,是九〇年代的事。那么,当时升降梯的动力,到底是什么呢?
世界第一座摩天大楼,是一八八五年建于芝加哥的家庭保险大楼,这也是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那么,当年这栋大楼内部的照明是怎么样的?
正确答案是,升降梯的动力是蒸汽,而大楼内的照明当然是煤油灯,因此办公室全都设在阳光可以照进来的窗户旁边。因为这个缘故,黎明期的高层大楼的窗户,毫无例外,每个都很大。牙科医生诊间的窗户,高度有三公尺,这样才有足够的光线看清楚病患的口腔。
由此可知,摩天大楼的建设,在电灯问世之前就已展开。不久,升降梯的动力也变成电力,大楼内的办公室也点了电灯。十九世纪末,实现高楼式建筑的聚落,各个条件已渐渐完整起来了。
建筑摩天大楼另一个不可或缺的东西,就是铁质骨架构造的发明:先用铁做好类似人体的骨骼,周围再堆石头加以补强。这种施工方式和欧提斯的蒸汽电梯同时出现,让大楼的强度迅速增加,越盖越高。以前的建筑物都只是堆积石头建造而已,所以建筑底层的墙壁厚达三公尺,并不合适。
但是这种强力的铁骨素材,早期都是含有很多杂质的热铁,所以容易弯曲、断裂,无法负荷太大的重量。因此大楼一旦超过十二层楼高,就是一种冒险。
但是,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同期,钢铁制造的技术也开发出来了。强制将空气灌进熔炉以去除铁中杂质,再加压制造出柔软且更能载重的生铁,到这里,实现高层建筑的技术条件,已经全部齐备;接下来只剩经济方面的问题了。
摩天大楼这种美丽建筑的起步,电梯、电力、电灯、钢铁、制造钢铁骨架的工法,这五项科学技术是必要的条件。如果岩盘小岛的天然地理环境、泡沫式的绝佳景气也是必要条件;那么,美国人想让自己的土地站上世界顶端的自尊心、自我表现欲望就更加重要。战后,日光灯取代灯泡,空调设备更让高楼大厦成为安全、普遍的生活空间;不过其实摩天大楼文化,在更早之前就已经完成了。换句话说,摩天大楼的滥觞,并不是枯等着这些科学条件完备。江户时代的美国人,早就不断巧妙尝试创新。上述的条件,都是在尝试创新的同时完成的。
虽然进入这样的时代,纽约的建筑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风格。就像十九世纪初一样,希腊式、罗马式、埃及式、中世纪哥德式的风格,都参杂在高层大楼里,各自争鸣。
为这种状况画上休止符、让美国的摩天大楼归于一宗的,就是一九二五年的巴黎万国博览会。这里要介绍一种叫做“装饰艺术(Art Deco)”的新设计法,对于所谓摩天大楼这种前所未闻的最新科学、以及由这些大楼群聚所形成的景观,它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彻底解答。“装饰艺术”为纽约建筑师的感性带来决定性的影响,他们从这波热潮中得到了强烈的能量。
就这样,二〇年代到三〇年代的曼哈顿,诞生了很多以“装饰艺术”为主轴的摩天大楼,美国制造的摩天大楼群,至此终于有了独自的形象,形成了文化。这个时期,纽约建筑界以稳定的步伐陆续推出许多杰作,如克莱斯勒大厦、帝国大厦都是登峰造极之作。
新艺术(Art Nouveau)是受日本的浮世绘影响而产生,用了相当多生物的有机曲线,而“装饰艺术”则是由“新艺术”的反动下英语而生。在构图的概念下加以切割铁板、玻璃、石材等工业用素材,呈现出最简约的形式,并大量生产,以此让各种材质达到最大程度的灵活运用。因此,构图上使用的线条,都是标准的直线或圆规画出的图形,而由这些图形所组成机械般设计图似条理分明的空间,仍需把经过构图过的装饰图案作适度的配置。因此在堪称极致工业产品的高层建筑物里,也深受装饰艺术风格影响。
这个方法,以现今的眼光来看,仍完全属于装饰取向的范畴,充满艺术家的自我风格。高层大楼不能装饰得像凡尔赛宫,所以把装饰图案的线条以类似窗户、棱线的制图构想做了整理。就算做了构图式的整理,内部的装饰图案本身,有时也会充满不逊于巴洛克或洛可可的贵族趣味,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制图式的整体结构中,又要适量安排这些过度装饰图案的做法,相信很多本格派作家都心有戚戚焉吧。
三〇年代,曼哈顿岛因为建造完成了无数栋以“装饰艺术”为同一主轴的摩天大楼,变得十分庄严神圣而美里,让世界任何城市都望尘莫及。先进的地下铁、中央公园、百老汇的歌剧院,再加上四处林立的摩天大楼,让曼哈顿成为世界最进步、最美丽,不允许其他城市追随,展现出挑战成功的乐园,成为灿烂辉煌的大都会。
这是我个人的感想,这个时代的曼哈顿,是最能引起我思乡情绪的美好城市,也是最美好的时代。当时唯有这座全世界望尘莫及的岩石岛上,才耸立着属于装饰艺术,宛如装饰用的巨大石器般之直达天厅的美丽高塔。日本费了半个世纪才开始追赶,建造伸向天际的尖塔群。
二十一世纪的某个夏天,来自日本的我走在此地,发现原本辉煌无比的未来,早已经成了古色苍然。眼前这个令我怀念得紧的古老景象,对此刻的我而言即是“未来”,我感觉到自己终于回到“未来”,内心百感交集。
二十世纪初期,地下铁是远比马车进步许多的最先进交通工具,当时还没有时刻表,以今天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当时的列车简陋得像走在平地的缆车,充其量只是载人用的台车罢了。充满涂鸦的车厢,和月台一样狭窄、阴暗。想要转乘对面月台的电车,还要走出月台横越马路才行。当时也没有冷气,地下车站闷热不已,到处充满刺鼻的尿骚味,熏得让人受不了。
早在巴黎的万国博览会开始之后,“装饰艺术”的曼哈顿也随之成了老古董。美国建筑师密斯?凡?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在一九二〇年代就主张用钢铁和玻璃建造摩天大楼,此时钢铁的骨架构早已经够坚固,不再需要石头堆砌的墙壁补强。
同时,欧洲建筑师科比西埃(Le Corbusier)也针对纽约提出了“三百万人的现代都市”计划。计划中所提倡的建筑风格,不像美式思想过于彰显自我,还融合了欧风而形成隐晦的独特氛围;不再以建筑本体作设计构思,尽可能保留更多绿地,同时也兼顾包容整体都市,进而对高楼建筑做有计划的配置。这和密斯提到具设计感新颖的玻璃大楼有着类似的概念。
一九五八年,密斯?凡?德罗和菲力普?强生共同设计、采用钢铁和玻璃建造的西格拉姆大厦,终于屹立在曼哈顿。西格拉姆大厦不仅保有“装饰艺术”的样式,还废除了一切赘饰,是个只由直线和面构成的巨大玻璃盒。
由于摩天大楼群如雨后春笋,一般市民开始对日照权产生危机感,因此市政府当局设计了所谓“区域划分法”(zoning法)的斜线限制;然而这个限制仅止于占满整个腹地的大楼,若是只占了四分之一部分的建筑物则不受此限。因此,密斯只使用腹地的四分之一盖玻璃大厦,籍此来排除斜线限制所要求的地界线后退(setback,阶梯状的壁面)。棱线从地面到屋顶呈单纯的垂直线,空旷的腹地则当作广场提供给市民使用。
这种极力压抑自我表现的极简美感,隐密度高又有气派,同时还提供广场给市民,在在让纽约建筑师感受到强烈的震撼。此后,曼哈顿的高层建筑业界救灾一夕之间变了天。
西格拉姆大厦和密斯的名言“Less is more(唯有更少的表现,才能呈现更多)”一样有名,让纽约的高楼社群感受重大变革。后来,这个变化与接下来的简洁作品群的运动,就被称为“Modern(现代)”。
耗工费时堆砌石块的装饰艺术被束之高阁;细长、造型简单、像水晶般光滑闪耀的“现代”盒子,像水牛群一样充满了曼哈顿岛。
“装饰艺术”原本就是以整顿过度装饰为方针所产生的潮流,之后更精益求精,将建筑精简到极致,把大楼构筑的诸要素限缩到必要的最小程度,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之后,就连施工的方法也会经过统整,节省无谓的浪费,连细节部分都规格化。虽然密斯所参透的方法颇具革命性,不过这也可以说是大时代下必然的结果。
虽然不得已,但这样的建筑方式在材料方面,除了钢铁和玻璃并没有新的发明。在汰旧换新之下,随之而来的大量生产,当然让材料费的成本降低,并利于推动施工的合理化,也压低了施工天数和工资。所以建筑界越来越无法离开这种聪明的方法,及其所带来的美好状况。结果,外观极为相似的没有个性的作品大量出现;不久,区域划分法的斜线限制废除,也助长了这种情势的发展。
密斯领先群伦的作品是无可挑剔的杰作,但追随者的作品群里,却开始混杂构思草率、毫无创意的无聊作品。于是曼哈顿的高楼,虽然高度比进入“现代”之前更高,却丧失以往气势磅礴的高贵,开始埋没在其他各国采用相同方法追赶,那些新兴现代都市的平等主义之中。
对于这样的情况,建筑界开始反省,一九六三年旧泛美大楼出现,是一栋八角形的建筑。七三年的贸易中心大楼,舍弃钢铁的骨架结构,采取在墙面排列无数支柱、分散全部重量的划时代构造。七七年的花旗银行中心,再度发挥这种结构,墙面的支柱立在中央,而不是四个角落;屋顶部分则极为陡峭。
也就是说,破坏一部分密斯的约定俗成,同时减少平等主义的隐匿性,企图恢复以往创造性、自我主张的艺术性运动,已经再次展开;这就是所谓的“后现代”。但是后现代建筑中,并没有出现评价高过西格拉姆大厦、克莱斯勒大厦的作品。
这次我在曼哈顿走完一遭的感觉是,“现代”和“后现代”的大楼群,因为在东京都看得到,所以没什么刺激感。然而这是因为动静也采用相同工法所致;如果我的祖国是非洲的某个国家,感想可能大不相同。
那么,“装饰艺术”的建筑之中有更让我感动的吗?当我远眺克莱斯勒大厦和帝国大厦时,那高耸的屹立感,让我感受强烈。只是走进一看,也许是地界线后退(setback)的关系,只看到第一段的墙面,其余部分就和附近的其他大楼混杂在一起了。
最让我感动的,当然是二十层楼到三十层楼高的中等高楼,少了地界线后退(setback),保有古董石砌的装饰艺术、希腊复兴式的过度装饰,尤其是那带点惆怅的古老手法,让我感受到难以言喻的怀旧感。对我来说,这才是纽约,这才是本格创作的原点,和我的工作有共通性、是某个特定时代的异国质感。我发现,我是专程到这里来,想看的就是这个。
“装饰艺术”之前的大楼,以及“现代”、“后现代”的建筑,每个都有缺点。若有人问我那个才拥有不易被时代风化的艺术性,我的答案应该是“装饰艺术”。但是,这点密斯和科比西埃应该早就了解了。他们的主张,除了反对艺术拥有俗不可耐的特权,也反驳从平等主义角度出发所重现的永续性。
但是这次,我对曼哈顿景观上感到最不满的并不是这点,而是“装饰艺术”、“现代”、“后现代”这三者,毫无秩序地到处林立。原本应该像贵族争艳的宝石般屹立的哥德式尖塔背后,矗立着更简约、更高的冷酷大厦。那些庞大的屏风睥睨着经过装饰的尖塔,似乎在藐视着它无谓的努力,仿佛在冷笑它肤浅的行为,实属可悲。如此这般,古董大楼成为等着被铲平的废物,这样漫无计划地建设,感觉已将曼哈顿举世无双的艺术性中最好的部分破坏殆尽。
“装饰艺术”虽然是单一建筑即可完整呈现,但密斯的玻璃摩天大楼,在高楼集合体屹立成群时,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价值。只要好好发挥团体功能,将可以呈现光的水晶城市,为曼哈顿带来第二个黄金时期。玻璃的不具名大楼,不是建筑师活所有权者个人的东西,而是都市的一部分。就像科比西埃所提倡的,因为有绿地和广场的配置,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价值。
这是我个人的意见,“装饰艺术”以前的古董大楼,以及密斯之后的现代大楼群,建筑的区域不是应该分开才对吗?既然有“区域划分法”,我觉得就有必要作这种考量。还有,就算是为了密斯的杰作,也不应该一窝蜂模仿密斯才对,不是吗?他最先驱的杰作西格拉姆大厦,至今的定位仍旧不明。
对我来说,“摩天大楼”这个字有特别意义,指的是密斯革命之前的大楼。他表示人们想要升天的野心,而非那些没有自我意志的、不具名的多重楼层装置。把方法理论和思想都南辕北辙的两种高楼建筑毫无章法地混杂在一起,这种无知,是珍贵的先进都市之岛本身艺术化的最大败笔。
我觉得这个现象,是对日本的本格建筑界的直接比喻,这可能让人感到有点惊讶;这些要素中的哪一点,显示着那种局面,这我已不打算再提。这要有读者跟我一样,了解曼哈顿岛上的教训,或是解读出我给今后即将涌现“批判式作品”的启示,大家各自有所体会即可。
曼哈顿岛曾经是个新天地。十七世纪,荷兰人摆脱欧洲的秩序与饱和,远渡大西洋,发现这座“丘陵之岛”,并用一百块美金买下来。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地方会如此重要,竟是个不为人知未来都市的起点。
迈入二十一世纪后,我也远渡太平洋,寻找一块土地,足以建立新的先进科学王国。我不知道这部作品显示的地方,将来是否可以成为曼哈顿,但我期待他能成为探索方法的一种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