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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犯恩田在盛冈市内经营一家餐饮店,但店里的生意不太景气,入不敷出。欠供货商一屁股的债,据说还差点儿卷铺盖走人。然而案发后没多久,与店内经营有关的债务竟全都还清了。据查证,被杀的那户人家里的数十万日元不翼而飞,丢失的钱的数目,恰好与恩田家所欠债务的金额完全一致。有理有据,这样的案件怎么可能是冤案?吉敷觉得这不过是恩田妻子一相情愿的想法罢了。
“话说回来,既然是清白的,他又为何要在法庭上认罪呢?这种案子可是会被判死刑的!”吉敷问道。
“我已经说过了,当时我丈夫被一通拷打,根本无法去反驳那些警察的指控。只要一说不是他干的或他不知道之类的话,就会遭到一顿拳打脚踢。而且当时我丈夫在家里偷偷藏了支猎枪,后来那支枪被警察发现了。他们说他这是非法持有武器,要把他带到美军基地里枪毙。但如果他能乖乖回答他们的问话,兴许会看在他是初犯的份儿上,给他判个死缓什么的。”
“这种出了三条人命的重案,是根本不可能判死缓的。”
“我不是说过了嘛,当时我们根本不懂这些。况且我丈夫确实藏了支枪,所以就信以为真了。”
“警方说凶器是什么?”
“菜刀和柴刀。”
“凶器都找到了吗?”
“他们拿走了我家的菜刀和柴刀。”
“同时吗?”
“不,半夜带走我丈夫时只拿走了我丈夫的衣服和家里的菜刀。之后第二天又到家里来了一趟,从储物间里搜走了猎枪和柴刀。”
“那些东西上都沾有血迹吗?”
“柴刀和菜刀上一点儿血迹都没有。”
“没有?是吗?我记得听说凶器上都沾有血迹啊?”
“那是你弄错了吧。就是因为柴刀和菜刀上都没有血迹,他们才逼迫我丈夫说犯案后曾在北上川清洗过凶器。”
“清洗凶器?”
“是的。”
“那你丈夫有没有照他们说的那样坦白呢?”
“他们对他严刑逼供——”
“这件事就不必再说了。总而言之,当时他们逼你丈夫在口供书上签字了,对吧?”
“是的。”
“清洗柴刀……”
“其实,如果只是随便洗洗的话,沾在上面的血迹是无法彻底洗干净的。然而事实上那把刀上不但连一点血迹都没有,而且还沾满灰尘,因为之前柴刀一直放在储物间里。另外,那把刀的刀背上有金属箍,砍伤死者的柴刀上却没有。”
“刀刃上连一点儿血迹都没有吗?”
“没有。”
“鲁米诺反应[鲁米诺(Lumind),或称发光氨,一种发光化学试剂,与适当的氧化剂混合后会发出引人注目的蓝光。法医学上使用鲁米诺来检验犯罪现场的血痕。]呢?”
“当时乡下的警署还没有开展这类科学式调查,因此并没有这类记录。不过到了二审的时候,起诉书上又变成我丈夫是在自家的水池里清洗的凶器,他们还在我家的水池和浴室里检测出了鲁米诺反应。”
“那么,他们最后是以什么事由起诉的呢?检察官到底说你丈夫是在哪里清洗的柴刀?”
“在北上川。”
“北上川啊?那里的鲁米诺反应检测结果如何?”
“自然是没有反应了。所以后来警方又一口咬定不只柴刀,或许衣服也是在家里洗的。”
“你丈夫的衣服上也没有血迹吗?刀刃上没有血迹这点我倒还能勉强理解。”
“外套上沾有少许——”
“有啊?”
“但那不是人类的血。”
听到这里,吉敷已觉得兴味索然。之前他一直把对方当做正常人对待,巨细靡遗地询问案情,没想到她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衣服上有血迹,却并非人类的血……
“不是人类的血?”
“没错。而且量非常少。”
“这不是多少的问题,衣服上确实沾有血迹,没错吧?那么,你觉得那是什么血呢?是不是人类的血,只要一化验就知道了。你们当时没有要求化验吗?”
“一审和二审的时候根本没工夫去弄这件事。当时我丈夫已经俯首认罪,律师正为精神鉴定的事忙得不可开交。直到最终审判的时候,我开始主张丈夫是无辜的,这才提出这方面的要求。”
“这样的处理方式确实有够糟糕的。不过那件染血的外套可是证物,最终审判的时候应该在法庭上出现过吧?”
“没出现过。”
“没有?”
“是的。”
“你们有没有要求警方出示?”
“当然要求过,但对方一口咬定没有。很明显,那些东西不在警察手上就在检察官手里,只是他们藏着不肯拿出来罢了。他们怎么可以这样?那可是很重要的证据啊。”
吉敷叹了口气。连杀三人的嫌疑人的衣服上沾有血迹,她却说那血并不是人类的,而是碰巧沾上了其他东西的血……这世上哪儿有这么凑巧的事。
“不过话说回来,一审和二审的时候没有提出出示证物的要求,这可是你们的失误啊。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可当时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既没钱,又没有法律知识,对法庭审判一无所知,加上律师又跟我们说了那样的话。”
“那天你丈夫是几点到家的?”
“记得大约六点吧。”
“会不会你丈夫确实杀了人,只是你这个做妻子不知道?”
“这绝不可能。我丈夫向来办事谨慎、胆小懦弱。”
“你刚才是不是说过你丈夫有不在场证明?”
“对。”
“什么不在场证明?”
“我丈夫说,他在北上川河边曾经遇到过一个小孩。”
“在北上川河边?小孩?”
吉敷瞬间无语。如此一来,不就可以证明恩田幸吉的确曾在北上川清洗过凶器吗?
“但直到最后,那孩子也没在法庭上露过面。”
“你丈夫是六点左右到家的吗?”
“是的。”
“那他是几点出去的呢?”
“大概两点左右吧。那天他在家里吃的午饭。”
“两点出门、六点回家……那么,从你家到伐木场需要花费多长时间?”
“走路的话,一个小时左右吧……”
“两点到六点这段时间出门在外……除此之外的时间里,你们夫妻俩一直在一起吗?”
“一直在一起。我们要准备店里的事。”
吉敷已渐渐失去了与她交谈的兴趣,就算换由自己来负责这件案子,估计也会对恩田起疑。这女人不过是在死钻牛角尖罢了。她丈夫之所以认罪,并非严刑拷打所致,而是他的确杀了人。虽然妻子一直坚持,但实际上丈夫却已死心。这所有的一切,或许全都是由妻子的盲目信任而起。
“我也曾经拼命寻找过我丈夫在河边看到的那个孩子,但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不过对方毕竟是个孩子,就算找到了,法庭也未必会采信他的证词,就连对方是否还记得那件事都不好说。”
“从两点到六点的那段时间,你丈夫去了河边和其他哪些地方?”。
“就在河边。”
“一直都在吗?”
“是的。”
“当时可是十二月啊,盛冈的十二月,大雪纷飞啊。”
“那天正好雪停了。”
“总而言之,那天他出门了四个小时,但并没有携带菜刀或柴刀,是吧?”
“柴刀没带。”
“菜刀……”
“他带着菜刀。”
多说无益,吉敷站起身。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正常,恩田幸吉并没有蒙冤。案发当日,恩田带着凶器离开了家。而回家之前,他先到北上川去了一趟。带着沾血的凶器到水边,不清洗还能干什么?有没有遇到小孩根本不成问题,这件案子缺乏冤案的基本条件。
“我还有工作要做,得先告辞了。”吉敷说道。他手上的确有事要做。
“请您稍等一下。”女人说道,“您不相信我说的话,对吗?”
“倒也不是不相信……”
“不是不信,那又是什么呢?”女人穷追不舍。
“至少你丈夫当天是拿着菜刀出门的吧?”
“现场的情况决定根本不可能用菜刀杀人。”女人说道。
“现场的情况如何呢?”
“死者的妻子阿岁独自一人惨死在家中的和室里,身上有多处利刃造成的伤口,浑身是血。”
“造成伤口的凶器是什么?”
“是菜刀。”
吉敷叹了口气。他实在搞不懂,这和检察官的主张到底有什么矛盾。
“但是,她丈夫民夫却死在家门外的雪地上。雪地上血迹斑斑、延续不断,拖了很远的一段路。”
“你的意思是,死者带伤走了很远一段路?”
“听说是的。据说他死时怀里还抱着女儿弘子。”
“他大概是想拼死保护自己的女儿吧。那个叫弘子的女孩儿情况如何?”
“那孩子也被杀了。”
“哦,真够残忍的啊。这一次的凶器又是什么?”
“也被人捅了无数刀,估计凶器也是菜刀吧。”
吉敷又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凶器都是菜刀。
“不过,民夫的头不见了。”
女子说得十分平静,吉敷却不由得精神一震。
“什么?”
“抱着女儿死去的民夫,没有头。”
吉敷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菜刀是没法把人头砍下来的。”女子说道。
6
“那……死者的头到哪里去了呢?”
“这个嘛……至今都还没有找到,仿佛彻底消失了一样。要是能找到的话,或许还能查明些情况,可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蛛丝马迹。”
吉敷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尸身上没有头……当时警方对此是如何解释的?”
“什么如何解释的?”
“凶手为什么要砍下死者的头?”
“警方对此未做任何说明。”
“什么都没说吗?”
“这件事估计他们连想都没想过。”
“怎么会!这种事根本不可能。”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吉敷心里已能猜出个大致情形。他以前曾参与过分尸案的调查,一说到分尸的理由,总会以一句“便于搬运”来敷衍,参与搜查的其他人也不会去深究原因。
“律师是怎么说的呢?”
“律师根本就不考虑这件事。我曾经和本井律师详细说过这事,结果却被他取笑了一番。后来这起案子在盛冈有些名气了,不少人这样那样地说了一大堆,或许该说是推理吧。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本井律师都会说:‘外行人,瞎说什么?这可不是在玩侦探游戏,白痴!’根本不把那些人的话放在眼里。”
诚然,警察在与普通人打交道时,普遍存在一种高人一等的想法。吉敷自己也一直被这种想法困扰。如果案件本身再多少带点离奇色彩,事件本身比较繁复纠结的话,调查时便会觉察到外行们跃跃欲试的倾向,并选择有意识地无视。身为警察,一旦遇到情况与前例有异,哪怕自己主观不想,也会东拼西凑地找些理由来否定。但吉敷一般会根据以往的经验,对疑点进行深究,而且无一例外地收到了实效。
“你怎么看?觉得这一点重要吗?”
女人如此问道,不知她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这种事怎么可能不重要?吉敷甚至觉得这是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信息。不过吉敷如今已成熟了不少,虽然心中这么想,却不会坦白说出“当然重要”这种话。尽管他并不认为对这件事抱有兴趣会是不成熟的表现,但身为警察,他总觉得自己应该和嫌犯的妻子保持一定距离,不能随便站到对方那条战线上去。
“话说回来,检察官当时是怎么重现犯罪过程的呢?恩田……不,你丈夫用菜刀捅死了三个人,然后——我不清楚事情发展的顺序究竟如何,不知道你丈夫是什么时候砍下河合人头的,反正就是把死者的头带走了,他们当时是这么说的吧?是这么回事吗?”
“差不多吧。事实上,检察官当时并没有提这件事。”
“案情陈述和起诉书里都没有提过吗?”
“是的。”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想起诉被告,检察官必须重现犯罪过程。这起案子是一起无头杀人案,如果人头的去向暧昧不明,就无法证明其罪行。”
“我刚才说过,当时我丈夫已经认罪了。”
“哦……自供书里都说了些什么昵?你丈夫说他把人头弄哪儿去了?”
这一点同时也是衡量自供书可信度的方法。如果犯人在自供书
里准确说出了人头在哪儿,那这通自供是被逼写下的可能性便可以消除了。那是唯有真凶才知道的秘密。
“我刚才说过,当时警方对我丈夫严加拷问,一会儿让他说埋在了这儿,一会儿又让他说埋在了那儿。整整两个月,警察每天带着他在姬安岳里来回转悠。每次发现可疑地点,他们都会说是我丈夫说的,然后就到处挖。他们不知在山里挖了多少坑,基本把推测的那条我丈夫从现场逃回家的路线挖了个遍。当时当地市民群情激愤,嚷着要警方尽快将如此残暴的凶手缉拿归案,他们就连忙逮捕了我丈夫,想拿他来顶罪。案子之所以一直拖到第二年的三月才开始审理,就是因为找人头花费了不少时间。”
“那后来找到了吗?”
“直到最后都没有找到。”
“没找到啊……那后来怎么办了呢?”
“眼见如此,那些警察又推翻之前说我丈夫将人头埋在山里某处的说辞,转而改口声称我丈夫拿着人头下了山,扔到了北上川附近,之后人头被山里的动物叼去了。最后在法庭上他们也是这么说的。
不过案情陈述时,他们还是没有提这一点。”
“判决书上是怎么说的呢?”
“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里都没有提人头的去向。”
“被忽略了吗?”
“是的……他们应该全盘接受了检察官的话。”
这种事的确很普遍。地方法院审理案件时会偏向于检察官的意见。尽管出于特殊立场,吉敷不能对此事进行批判,但若从个人角度出发,他也不喜欢这样的倾向。别的刑警怎样吉敷不清楚,他自己希望看到公正而谨慎的法庭审理,不想看到为了迎合检察官,连案子都没彻底查清就下定论的黑色判决。
“他们说人是在五点前后被杀的,对吗?”
“是四点前后。”
“四点前后?你丈夫提着人头下了山?”
“对,那时候天还亮着,跟大中午似的。”
“如果手里提着人头,会被人看到的吧。”
“确实如此。但是,警察说或许我丈夫当时把人头装进袋子里了。后来还把家搜了个遍。当然,最后只是空手而归。”
“目击者是怎么说的呢?”
“二审时才出现的目击者并没有提到人头或袋子之类的事。”
“镇上的人又是怎么说的呢?有没有人说曾经看到你丈夫回家?”
“没有。只有我丈夫说他曾经遇到过一个小孩,但那孩子没出现。”
“除此之外就没有了?在从杀人现场回家的途中,没有人看到过你丈夫?”
“没有。不过我丈夫可没有杀人,他不是从杀人现场回来的!”
“是我失礼了。不过话说回来,当时盛冈真的那么荒凉吗?”
“差不多吧。我想可能遇到过,只不过对方不愿出面。加上一审二审的时候没这个必要,警方就没去寻找。”
“哦……这件事就这么搁了二十年……”
“是的。事到如今,当年的目击者根本无从找起,如今盛冈那边都几乎没人记得这件事了。”
的确如此,吉敷就从未听人说起过恩田事件。
“或许那些目击者的记忆也都淡薄了吧。”他感叹道。
“是的。二审的时候目击者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毕竟过去十三年了。为了避免被指控做伪证,他们就一味重复自己在一审时的证词,可他们全都遭到了检察官的威胁啊!”
“那种事你未必能理解。”吉敷说道。
“啊?”
“证人的心理,你未必能明白。”
恩田的妻子沉默了,虽然看起来她似乎想说些什么,最后却还是忍住了没有开口。不过她应该只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吉敷起争执,并不表示她同意了吉敷的观点——她也丝毫没有同意的样子。
“凶手既然砍下了死者的人头,就应该有这么做的理由。”吉敷思考了一番,说道,“凶手不可能只是为了恶作剧就把死者的人头砍下带走。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
吉敷并没有加一句“对吧”来征求对方同意的意见,这也是他一贯的做事风格。一切都由自己一肩承担,从不寻求他人的意见。就算别人能帮忙出主意,最后的判断也还得由自己来下。
吉敷想了想,接着问道:“有关人头的问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都没有提过半句?”
“他们什么都没说,甚至没有人注意这件事。他们只管结果。”
“结果?”
“嗯……”
“那关于脖颈上的断面他们是怎么说的?”
“说是用柴刀砍断的。”
“哦,他们肯定吗?”
“听说当时九州那边刚好发生了一起用柴刀砍断死者手臂的杀人案,负责那起案子的大学老师也参与我丈夫这起案子的尸体鉴定工作,他说那样的伤口很可能是柴刀造成的……”
“只是说可能性很大吧?”
“是的。不过,那位老师说凶器上应该没有金属箍,而我家的柴刀是有金属箍的。”
“那么被害者……记得是叫河合,对吧?他们家没有柴刀吗?”
“不清楚。我想应该有吧,毕竟是在伐木场。”
“可是检察官说从你们家储物间搜到的柴刀才是凶器,是吧?”
“是的。他们说那把不知多少年没人用过、上边沾满灰尘的柴刀是凶器。”
“凶器上沾满灰尘,还没有血迹,这些疑点你们就没反应过吗?”
“没有……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一直在争论精神鉴定方面的事。”
“这可不妙啊。”吉敷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寻思冤案往往都是这么产生的。“当时,律师是想通过精神鉴定来达到减刑的目的吧?”
“没错。他说所谓审判,只要刑警和检察官的意见达成一致,法官便无法违逆了。反正现在判决是由警方说了算,那还不如求法官网开一面,明确表现出愿意改过自新的意思。尤其我丈夫已经坦白了罪行,目前的情况极为不利。本井律师在一审时就对我说,想要救你丈夫,眼下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吉敷不由得沉默了。那些被自己送上法庭的被告,大部分罪行确凿,很多时候他都在想,这种案子法官直接判决就行了。
因此大部分案件审理时,他都不会对律师的辩解提出异议。但说实话,这样处理获得减刑的并不在少数,其中甚至有情节十分恶劣的案件。
不过这种事无法直接告知法官,更别提和律师谈判了。如果遇到手头同时有三四十件公诉案等待处理的律师,更会直接认定所有刑事案件都是检察官和刑警送来的被告干的。这样一来,冤案的发生就无法避免了。这一点吉敷并不想否定,也正因如此,法庭审判才设有三审制度。
但事实上审判只有两次,没有特殊情况,最高法院是不会重新把整个事件梳理一遍的,充其量只会核查一下之前的审理过程有没有违反法律;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以及得出该判决的过程是否与之前判例有显著差异。以这种形式完成的审判,基本上很难再改变了。当然,这也是在假定恩田事件确有冤情的前提下得出的结论。
就在吉敷前思后想之时,恩田的妻子突然问道:“你是位刑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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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吉敷反问。
“之前我曾和许多人说过我丈夫的案子,不光律师、检察官,还有刑警。你不像只是对案件抱有兴趣,而且说话方式和想法与众不同。此外,你似乎认识刚才的峰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