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疼痛随即侵袭而来,仿佛五脏六腑都被摔碎了一般,她察觉不到自己身体任何一处的所在,就仿佛一具躯体已经四分五裂,无论她再用力也拼凑不起来。同时再无法拼凑起来的,还有那丝微弱的意识,终于,她昏迷在这荒郊野外。
*
“…好几处骨折…没有几个月…好不了…六殿下放心…竭尽所能…”
锦瑟拼尽一口气从无边的黑夜之中挣脱,断断续续的听了一些话后,终于睁开眼来。
晕眩的视线之中,只隐约见得一个锦衣华服的男子,身形挺拔俊立。
“苏黎…”锦瑟喃喃唤了一声,却顿时只觉胸腔之内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几乎又要晕过去时,却死死咬着牙,逼自己挺了过来。
再睁开眼时,面前男子的轮廓已经清晰起来,却并不是苏黎。
锦瑟怔怔望了他片刻,脑中蓦地生出一些模糊的影像来。
这是一张倾倒众生的脸。明明长在一个男子身上,却是说不出的美艳流波,比女子还要美上几分。
而这张脸,她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
“宋姑娘可算是醒了。”那美男子斜斜勾起嘴角,笑起来,“可还记得槿风?”
槿风?
这名字却也是熟悉的,锦瑟想了许久,终于蓦地想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男子,艰难开口道:“慕容槿风?”
慕容槿风,仲离六皇子,与宋恒为一母所出。当初,锦瑟曾在边境小镇上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不过一面之缘,姑娘竟记得在下至今,真是在下的福气。”慕容槿风抚了抚自己的鬓角,丝毫不顾锦瑟此时此刻的身子,继而道,“不知姑娘因何会再度踏上我仲离国土?”
锦瑟五脏六腑之间再度疼了起来,忍不住咳了两声,却引得肋骨也开始发疼。她一时便痛得脸色都变了,想蜷缩起身子,却发现根本动弹不得。
“罢了,姑娘还是省些力气。”慕容槿风勾起唇角,眼神之中微微带了丝轻蔑,“你摔得不轻,骨折了好几处呢。好生休养些日子,待能说能动了,我再来问你话。”
语罢,他蓦地转身,再不作停留的离去。
锦瑟目送他出门口,这才看清自己所在的房间,却是客栈的模样。想来,是这慕容槿风在路上撞见昏迷在地的她,将她救起,带来了这附近小镇的客栈。
想了想,锦瑟只觉好笑,似乎每一次她来仲离,便总是要在路上遇上仲离皇室中人。
第一次,是遇上静好,第二次,是遇上慕容槿风和宋恒两人,这第三次,便又遇上了慕容槿风。
只是前两次,第一次有苏黎,第二次有宋恒,似乎一切都是顺利稳当的。而这一次,只有慕容槿风,那个眼里带着邪气,也带着轻蔑的男子,不知自己会遭遇如何?
锦瑟想着,忍不住又有些想咳嗽,然而想着刚才的那阵剧痛,终究还是强忍住。
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呢?其实,只要知道苏黎还安好,她似乎也再没有别的什么挂牵了。


天为谁春(十二)
锦瑟身上多处的伤终于逐渐好起来时,已经是三个月后。
三个月之中,慕容槿风带着不得动弹的她走走停停,状似无意,实则掐着恰到好处的时间,将她带到了仲离国都,安顿在驿馆之中。
锦瑟身上别处的伤都已好得差不多,唯腿脚还有些不方便,尽管如此,却还是一瘸一拐的去向慕容槿风道谢辞行:“多谢六殿下一路照料,如今我伤也好得差不多,不敢再多打扰六殿下。”
彼时慕容槿风正坐在驿馆西廊下的丛花旁饮酒,美到极致的一张脸趁得繁花都失去了颜色,似醉非醉的眸子抬起来看了锦瑟一眼,却是冷笑:“宋姑娘竟以为我一路将你带回京都,只是为了救你?媲”
锦瑟其实亦已料到慕容槿风看似巧合的举动决不会如此简单,心头也不过是报了一丝侥幸,闻言,便拖着自己不方便的腿脚又朝他走近几步:“那么敢问六殿下,还有何事是小女子能为六殿下效劳的?”
慕容槿风掀起眼帘看向她:“凭你?”语罢,他蓦地冷笑一声,道,“你能做什么?无非,只会一次次承受身边人离散的痛苦罢了。”
锦瑟眉心微微一动,竟不由得轻笑起来:“没想到六殿下对小女子的事情,竟还这般了解。”
慕容槿风轻蔑看了她一眼,讥讽道:“饶是如此,却还不哭不闹,像个木头人一般,真是无趣极了。”
闻言,锦瑟依旧不为所动,只是微微垂下眼帘来:“哭了闹了,又能怎样呢?心疼你的人枉自心疼,白白让那些厌恶你的人看了好戏去。”
慕容槿风闻言再度冷笑一声:“宋锦瑟,你这个样子,苏黎到底喜欢你什么?”
锦瑟站得久了,腿有些受不住,闻言,便索性再度上前几步,艰难的在廊下寻了个位置坐下,这才松了口气,道:“你问这个问题,教我如何回答你呢?虽则我也知道自己值不起他这样的喜欢,然而却还是庆幸,感激有他这样喜欢我。”
慕容槿风换了个舒适的姿势坐着,以手抚着额头,漫不经心的看了锦瑟许久,忽然嗤笑道:“依我看,他必定是不甘心你当初曾当着青越满朝文武的面狠狠践踏了他的面子。男人么,谁丢得起这个脸?于是,愈难堪便愈是放不下,永远,只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
“他果然是在这里。”话到此处,锦瑟忽而便确定了,随即便又记起三个月前在那小镇上听到的传言。这三个月以内,她几乎都没法动弹,更别提出门,而身边只有慕容槿风的人,想要探听丝毫的消息都是不能,如今才终于能开口问起:“他与静好公主的婚事,筹备得怎么样了?”
锦瑟万万没想到,她刚刚说完这句话,旁边的慕容槿风倏地脸色大变,猛地挥落了身前几案上的杯盘酒壶,霎时间满地狼藉,而慕容槿风的眼中,已经满是微醺后的暴怒。
这情形实在是有些诡异,锦瑟伸手按住自己的心口,平复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见慕容槿风似乎始终沉浸在那暴怒之中,不由得轻唤了一声:“六殿下?”
慕容槿风倏地抬头,眼中的怒火蓦地蔓延至锦瑟身上,几乎只在电光火石之间,他已经反手拔出了自己身旁的剑,直指向锦瑟的喉头:“我真是该一早就杀了你!”
锦瑟三分惊骇七分莫名,实在有些想不通自己究竟因何激怒了这位六殿下。似乎是因为她提及苏黎与静好的婚事,然而,这桩事又仿佛根本值不起慕容槿风这样的盛怒。
“杀了我,能予谁好处?”锦瑟平静下来,盯着自己面前的剑身,开口问道。
“予谁好处?”慕容槿风冷笑道,“杀了你,静好就不必再日夜忧心苏黎的心思始终系在你身上,也不必再担忧苏黎终有一日会回到你身边。只要杀了你,她就可以安心嫁得自己想嫁的如意郎君,从此以后,高枕无忧。”
锦瑟眉心微微一凝:“六殿下,您若真是为了静好公主,这些话,不该说与我听。”
“哈!”慕容槿风顿了顿,忽而又大笑出声起来,“说与你听又如何?凭你宋锦瑟,一个早晚都会死的人,又能对她造成什么威胁?从来那样聪明的人,为了一个苏黎,竟然看不透,竟然对你这个根本无足轻重的人昼夜不安至此!那苏黎,又凭什么值得她这样子对待?”
原来,是身为哥哥替妹妹不值么?锦瑟仿佛没有听到他说自己“早晚都会死”,而是顺着他的话道:“静好公主有六殿下这样的哥哥倾力为她护她,真是好福气。”
“福气?福气?福气?”慕容槿风竟接连反问了三次,随后,却忽然收回了剑,扬手扔开,又一脚踹翻了面前的几案,莫名扬声大笑。
锦瑟微微退开些许,凝神看向他:“六殿下?”
又过了许久,慕容槿风才终于又看向她,酒意似乎已经尽数上涌,原本顾盼流波的双眼泛起可怖的红色:“我不杀你,我绝对不会杀你。我要你一直这样无心无情下去,好好活在这世上,证明给她看,那个男人不爱她,即便她倾尽所有为他,却还是抵不过你一个眼神!”
慕容槿风果然是大醉了,说完这句话,便伏卧于地,再也没有起来。
锦瑟望着他,竭力想抚平自己内心莫名的惊骇,终究还是有一个念头自那些惊骇之中逐渐的生长,膨胀,最终溢满她的脑海。
*
十二月初八,在上回慕容槿风醉酒之后,锦瑟第二次见他。
慕容槿风嘱人扔给锦瑟一套近卫军服,看样子似乎是要带她出门,锦瑟心存疑虑,却还是将头发高高束起,作男装打扮,换上了那身军服。
出了门,却见慕容槿风已经坐于一匹高头大马上,神情不见丝毫异常。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上次自己说过的话,总之锦瑟是没有提及丝毫,也没有与他有什么眼神接触,眼看他马后立了数个近卫,便自发上前,立于最后。
慕容槿风拉了拉马缰,头也不回的前行。
其实锦瑟的腿脚仍未大好,站在那些近卫后头,实在有些跟不上众人的步伐,无奈慕容槿风在前方却是自顾自的悠然驾马,不消片刻,锦瑟便落在了众人后面。
也多得落在最后,街道两旁的百姓避过那小队近卫,基本也无视锦瑟这个个子娇小又一瘸一拐的独行近卫,又开始肆无忌惮的谈天说地。
一张又一张陌生带笑的容颜自锦瑟眼前掠过,种种声音萦绕耳际,听到最多的,便是“静好公主大婚”“静好公主大喜”。
锦瑟越走越慢,听到的也越来越多。
静好公主大婚之喜,婚礼竟设于皇家大营,原因是静好公主所嫁之人,是近日新受国主提拔的镇北元帅。传说这位镇北元帅来历神秘,自投靠了国主,便日日夜夜皆呆在军营之中,大推练兵之举,在短短一年之间,仲离大军战斗力大有提高,全都得益于这位新晋元帅。而国主自然也是大喜,将掌上明珠静好公主许之,在今日,十二月初八,成就锦绣良缘。
锦瑟终于彻底落在慕容槿风的人马之后,抬头时,再也看不见慕容槿风或他的任一近卫。似乎慕容槿风丝毫也不担心她会逃走,锦瑟知道,他料定了自己一定会去军营,而身上这身近卫服,便是他给予的通行证。
婚礼定于夜间举行,而皇家大营位于城郊,她身无分文,唯有靠这双不利索的腿脚一瘸一拐的前往,也许到那里的时候,便正好可以看见苏黎与静好拜堂的情形。
慕容槿风帮她算好了一切,所以才不担心她会逃跑。
而锦瑟的确也不打算逃。既然已经来到此地,等到今日,她总要亲眼看看,苏黎究竟是不是安好。
仲离皇家大营依山而建,规模宏大。夜晚时分,不仅大营之中篝火嘹亮,连旁边的山上,也遍布星星点点的火炬。尤其这一夜,军营之中喜气洋洋的氛围,几乎溢满方圆。
锦瑟拖着已经毫无知觉的右腿,艰难的攀上军营后方那座高山时,底下的军营之中,喜乐已经奏响了半个时辰。


天为谁春(十三)
山风凛凛,吹得山巅仲离大旗猎猎作响。锦瑟微微斜着身子站在那一面大旗之下,凝目往下方的军营看去。
视线落到军营之中,早已不再清晰,却还是一眼就能看到四处遍布的,与军营氛围格格不入的喜庆大红。
那是,庆贺苏黎大喜的大红丫。
锦瑟的眼,就此跌进那大片大片的红色之中,久久回不过神来媲。
直至底下的喜乐忽而顿了顿,随即,传来一声嘹亮的通传:“太子殿下驾到——”
锦瑟蓦地回过神来,往底下那些根本看不太清楚的人影看去,竟然奇迹般的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辨出了自己熟悉的一个身影。
那是仲离如今的太子殿下慕容祁连,她曾经熟悉的宋恒。
锦瑟缓缓捏紧了自己的手,看着宋恒模糊的身影穿过人群,行至军营中央燃着大片篝火的宴场,在主位上坐了下来。
虽则公主大婚,然而这大婚却并非在宫廷之中举行,而身为天子之尊的国主却万没有纡尊前来军营为女儿主持婚礼的道理,故而才派了朝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并且足以彰显圣威的太子前来。
一袭太子朝服的宋恒在上首位坐下,高洁华贵,皇妹大喜之日,容颜却是清冷的。他目光淡淡的扫过宴场周围坐着的众多王公大臣,见众人或喜气洋洋,或冷淡不屑,神情各异,也并无多大反应。目光最终停留在了慕容槿风身上时,才顿了顿。
慕容槿风原本正一面饮酒,一面眯着眼与旁边的五皇子说笑着,忽而却似察觉到宋恒的视线一般,抬眸与他对视一眼,竟展颜笑了起来。
宋恒微微拧了拧眉,移开视线,看了身旁站着的礼官一眼。
礼官心领神会,忙高声道:“吉时已到,有请一双新人——”
吉庆热闹的礼乐顿时再度响起,带有仲离乐曲特有的高亢和嘹亮,几乎穿透云霄。
锦瑟被山顶的风吹得有些冷了,不由得抱住自己的身子,缩坐在地上,艰难而安静的看着地面的情形。
震耳欲聋的喜乐和礼炮声中,有一纤细窈窕身姿,被八名红衣侍女所护,身着大红色嫁衣,头顶珠帘凤冠,踏着娇柔而又坚定的步履,缓缓走向宴场中央。
慕容槿风紧紧盯着那眼睑低垂,娇羞美艳无双的容颜,良久,嘴角忽而勾起一丝邪邪的笑意来。
宋恒眸光依旧是清冷的,自静好身上掠过,再落到慕容槿风面上,不由得再度拧了眉。
片刻之后,宴场周围的氛围微微变得有一丝古怪起来,与会王公大臣无不左顾右盼,窃窃私语。
宋恒神情并无多大变化,然而面容却又清冷了两分。
礼官见状,忙高唤道:“有请新郎官!”
众人皆朝四周围看去,却不见任何新郎官现身的迹象。
礼官额头不由得生出一层冷汗来,捏紧了手心,再度高唤:“有请新郎官!”
该现身的人,依然没有现身。
宴场中便已经有人按捺不住了。关于这桩婚事,无论是仲离皇室或是朝廷,持反对态度的人都不在少数,若非静好坚持,若非国主驳回了众人的反对意见,坚持赐婚,是决计不会有今夜这一场喜宴的。
面露愠色的人已经不在少数,有性直之人,已经毫不顾忌的啐了一口:“什么东西,也有脸在仲离摆架子!”
因新郎官迟迟不现身,现场礼乐已停,众人面面相觑之际忽而听闻这样一句话,不由得便有些群情激愤起来,却唯三人甚是冷静。宋恒居于上首,垂眸饮茶,冷眼旁观;慕容槿风捏着酒杯,嘴角噙着看好戏一般的笑,目光始终紧锁于静好美艳无双的面容;而今夜的主角静好,却是最冷静的那个。
她仍旧保持了先前的姿态,双手交叠而握,静静站在远处,仿佛丝毫没有受到周围异样情绪的影响,依旧保持了新娘该有的娇羞模样,静静等待着那个将与自己拜堂成亲的人。
这是属于她和他的今夜,旁人,通通无关紧要。
礼官抬手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深吸了口气,再度高喊了一声:“有请新郎官!”
宴场忽然便又安静下来,众人皆静静等待着,看这一回的“有请”是何结果。
山巅,锦瑟缓缓捏紧了自己的衣袖,同样屏息等待。
当那份安宁达到一个诡异的地步时,忽然,从营地的大帐之中蓦地传出一丝声响,“啪”的一声,似是杯盏摔落于地。片刻之后,大帐毡帘被人掀开,自里面走出那人,素衣青衫,长身而立,容颜冷峻,目光三分迷醉七分清冷,踏着从容不迫的步伐,在众多王公大臣愤怒的眼光之中,一步步走向宴场中央。
锦瑟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唇,目光却一瞬不移的凝于那人身上,终究还是模糊了视线。
苏黎,真的是你么?
紧封的口唇之下,她咬着自己的手掌,飞快的抹去眼中的泪,继续看着底下那个模糊,却又清晰的身影。
“王爷!”有惊慌失措的呼喊自那大帐之中传出,随后飞奔而出的却是小杜。只见他捧着新郎喜服,焦急万分的冲上前来,将喜服礼冠胡乱往苏黎身上披去。
苏黎却仿若未察,依旧冷眸举步上前。
如此情形,终于彻底激怒了某些王公大臣,只听“锵”“锵”数声,竟是好几人同时拔出了佩剑!
“今日本宫大喜,多谢诸位卿家赏面莅临,一阵,本宫一定好好敬各位卿家一杯!”
静好沉稳的声音骤然响起,字字掷地有声,宴场中再度安静的片刻,她却已经转身迎向苏黎,娇妍的面容上,是与之前那句话其实截然不同的温柔笑意:“夫君喜服未曾着好,静好愿服侍夫君。”
苏黎眼中之中依旧泛着粼粼的冷光,静好却仿佛见不到,从小杜手中接过苏黎未曾穿好的衣袖,拉起他的手来为他穿好,又低头亲自系上襟口,抚平每一处皱褶,这才又从小杜手中接过礼冠,微笑为苏黎戴于头上。
“夫君,穿戴好了。”她扬起脸来,看着他清冷的容颜,温柔的笑。
慕容槿风杯中的酒尽数泼洒于地,又撒酒疯一般的去抢旁边五皇子的酒。
却已经没有人注意到他。上首宋恒早已面沉如水,礼官忙道:“时辰到,行礼!”
仲离成婚之礼与青越自是不同,锦瑟又在自己脸上重重抹了一把,想要仔细看看。
她曾经也披过一次嫁衣,行过一次成婚之礼,然而那一次,有些什么仪式她早已记不清,因此今日,她很想借机看清楚,成亲,究竟是怎么回事。
然而底下的一切,却都已经模糊了。
密匝匝的人群早已与大地融为一片,那些火把与篝火融为星星点点的光,而先前那些耀目的红,此刻,也全都看不清了。
她只听见底下礼乐和鞭炮齐鸣,夹杂了士兵们的欢呼声,是沸反盈天的热闹。
她还什么都没有看见,礼乐已经蓦地拔高了一个调,宣告礼成。
锦瑟有些呆滞的坐在原处,许久,目光终于再度清明起来时,已经只能看见底下的筵席大排,她曾昼夜思量想要见到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夜风很凉,她的脸几乎被吹到麻木,再没有丝毫知觉。
没过多久,她的身后,驻守在山上的那些士兵们,忽而也都热闹起来,原来是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囊酒,庆贺元帅大婚之喜。
那分酒的士兵见到坐在山巅的她,微微有些诧异:“你这个近卫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想坐得高看得远?这么远能看见什么?还不如在底下就着篝火热热闹闹的喝酒呢!也赏你一囊酒,让你也沾沾我们家元帅的喜气!”
语气之间,似乎满满都是对自家元帅的自豪。
锦瑟缓缓接过酒囊来,道了谢,又怔忡许久,方才拔开囊塞,仰脖喝下一大口酒。
酒很烈,是军中士兵最爱的烧刀子酒,于今夜畅饮,真是再好不过。
锦瑟抱着酒囊,低头轻笑起来。
见过了他安然无恙的人,参加了他的婚礼,喝了他的喜酒,终究,也足够了。
该满足了。


天为谁春(十四)
那天晚上,慕容槿风没有再来找她。锦瑟虽微微有些意外,却也求之不得。
从后半夜她便开始往城里走,可是右腿已经痛到毫无知觉,行路万分艰难,一直到翌日早晨,她才终于回到城中,已经又是一身狼狈。
她身上没什么银两,唯有搜出了身上仅余的一些饰物,加上身上的那身近卫服一起拿去当,没想到却只能当到五两银子丫。
五两银子,根本不够她回青越媲。
锦瑟站在当柜外出神,那掌柜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目光停留在她头上仅余的一支素玉钗上,方道:“姑娘,若真是缺钱,便将你头上那支钗摘下来,小老儿可考虑再给你五两银子。”
锦瑟怔了怔,抬手抚上自己头上的玉钗。那是姐姐送给她的最后一件生辰礼物,她从来舍不得离身,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转身走出了当铺。
用一两银子买了一大包仲离特有的馍饼当干粮,又使二两银子买了一头驴,将最后二两银子兑成铜板,锦瑟就这样上路了。
驴子自然比不得马,却因锦瑟如今腿脚受了伤,成了再好不过的代步工具。唯一让人忧虑的是这头驴走得太慢,吃得又多,每日锦瑟喂给它的馍饼比自己吃的整整多出两倍。找这样算下去,再走不过十日,她准备的干粮就会吃完,而这头驴子不过驮着她走了十分之一不到的路程。就算再将剩下的盘缠都用来买粮食,也是不够回到那依山的。
锦瑟觉得很愁,每每犯愁得厉害时,便总是吃不下东西,那头驴子便会伺机再从她手里抢了吃的去,吃得多了,脚程仍不见加快半分,于是锦瑟愈发的犯愁。
直到有一天早晨,她自晚上露宿的地方醒来,身边竟连驴子的踪影也没有了,方圆五里之内亦不见人烟。没有驴子走不了,没了干粮更走不了,于是锦瑟愈发没了力气,仍旧躺在原处,只想着听天由命。
没想到却因祸得福,第二天她就遇上了一队过路的商旅,大约是她脸上脏身上旧的模样实在太让人可怜,那队商旅就带上了她,到了夜间投栈也算上锦瑟一份。
自此,锦瑟才终于得以靠别人的救助,不再风餐露宿。
这天晚上她痛痛快快洗了澡,商队中的女眷又借了她两身衣衫,整个人才终于又整洁起来。没想到沐浴换衫出来,商队中年纪稍长的女眷看她的眼神便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