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神的宝藏》作者:大风刮过

文案

一条想娶媳妇的龙被一只精灵骗去寻宝的故事。

主角:肯肯,格兰蒂纳

 

第1章 引子

母亲,春天到了,我可以娶媳妇了。

第一卷 尤卡之花

第2章 恶龙的诅咒

雷顿王国背负着一条代代相传的诅咒,每隔一百年,当五月的第一天来临,会有一条龙从天而降,带走一位十六岁以上的公主做新娘。
这个诅咒已经延续了八百年。八百年间,雷顿王室遍寻世界上最优秀的神官和咒术师想要破解,都没有成功。
一百年前,当时的国王理查五世不相信这个诅咒,因为他有五个儿子,没有女儿。
结果,历史永远记下了那惨烈的一幕——在五月的第一天到来时,一头棕色巨龙冲进了城堡,抓起了王子中最俊美、最温柔、最博学的四王子林洛,消失在苍茫的天空中。
所有人都听到了,巨龙的嘶吼声是女子的声音。这一代的国王没有女儿,可这一代的巨龙恰巧是母的。
这就是诅咒的力量。
如花似玉的林洛王子成为了皇室的第七位牺牲品。他的画像和名字将永远铭刻在皇家悼念册上,等待着下一位牺牲者……
又是一百年过去。
融化的雪水温暖着河床,锦绣繁花开遍阿尔卡丹大陆。
五月即将到来。
晨曦唤醒林间的栖鸟,绿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翠草抖去凉湿的薄露,花蕾渐渐绽放,亚宁山脉的清晨,是精灵的吟游诗中最爱唱诵的篇章。
尚未完全退却的晨雾中,有呜咽的哭声,细微萦绕,挂着露珠的草尖在轻轻颤动。
“是你说,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到天涯海角都会保护我……”
披着黑色斗篷的少女坐在草丛中哭泣,长长的金色卷发披散在肩上。斗篷下少年装扮的衣服沾着草屑和泥土,姣美的面庞好像一朵带着露珠的兰花。
她身边的年轻男子叹了口气:“为了保护您,哪怕让我死一万次也在所不惜,这是我的责任。就像您也有您自己的责任一样。”
他微微躬身,垂下的眼帘掩盖住悲伤的棕色眼眸,肩膀上王家卫队的纹章流苏轻轻摆动,好像风中的金铃花穗:“请和我回去吧。”
少女骤然抬起头:“你要把我带回去送死?为了其他人活命就必须要我死吗?”
男子的手握紧了腰间的剑柄:“我不会让你死的。但你现在要回到王宫去。整个王国的安危都在你的身上。公主殿下。”
那个称呼从他口中吐出,少女立刻像秋天的落叶那样瑟瑟颤抖起来,她咬住嘴唇,死死看着眼前的男子,忽然重重地点头:“好吧,我和你回去!”
她抬袖擦擦脸上的泪痕,站起身,胡乱地理了理头发,无视男子恭敬伸来的手臂,挑起一抹讥讽的笑:“反正,即使我不回去,你也会强行把我带回去的吧。堂堂皇家卫队的唐多队长怎么可能为了我舍弃大好前程?”
男子的脸复杂的神色一闪而过,转而又变成恭敬的淡漠。
少女扬起下巴,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哎呀一声,满脸痛苦蹲下身:“脚好疼!蛇!草丛中有蛇!”
男子立刻拔出腰间的佩剑,斩向旁边的草丛,就在他低下头的一刹那,一个坚硬的物体重重击在他的后脑。
男子踉跄一步,不敢置信地缓缓转头,漫天金星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直挺挺地摔倒在草丛中。
少女抛掉手中的石头,小心翼翼踢了踢昏迷的唐多,迅速蹲下身,扒走他怀中的钱袋和腰间的水囊,竖起斗篷的风帽罩住头顶,飞快地向着远处的山林奔跑。
她未曾发现,在一块山石后,有一双漆黑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这一切。
少女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山脊之后。晨曦的草地上恢复了宁静,除了草丛中昏迷着的唐多之外,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山石后,一个庞然大物腾空而起,展开巨大的双翼。
母亲,你说过,女孩子的眼泪是最珍贵的宝石,现在,我终于懂了。
任何一头雄性,都不应该让女孩子流泪。
一块小石头从它的右爪中扑地坠下,正好砸在刚刚幽幽醒转的唐多队长的额头。
唐多顿时闷哼一声,再度一翻尚未完全睁开的双眼,又沉入浓重的黑暗。
天空上,巨大的阴影向着少女逃跑的方向飞去。

第3章 小镇疑云

金闪闪镇是亚宁山脉旁一个繁华的小镇。
它繁华,是因为它座落在前往王都的必经之路附近。出了镇子,还有两条大路分别通往洛库库平原和卡蒙公国。在金闪闪镇的高老爹坐骑坊买一匹上好的马,再配上一副由高老爹亲手制作的鞍具,就能像飞鸟一样快地穿越洛库库平原。
广袤平原的尽头,就是海港了,那里的海船,会带着旅人到达一切想象得到和想象不到的地方。
“买别人的马,根本无法拥有这么快的脚程,穿过平原至少让你多花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矮人是最会养马的种族。而高老爹又是最会养马的矮人。”
喇叭酒馆的小伙计将一杯青果汁放在穿着黑斗篷的少年面前,如斯介绍。
少年的脸大半隐藏在斗篷风帽的阴影中,在酒馆昏黄的灯光下,只隐约可见秀美的轮廓。
他轻轻点了点头,低声问:“那么,买一匹马,一套鞍具,要多少钱?”
酒保摸了摸下巴:“如果是以往,大概十个金币就可以。但是现在恐怕要二十个金币了。你知道,百年诅咒之日马上就要到了,接到骑士召集令到王都的人越来越多。因为高老爹的马太出名,很多人路过这里都会换一匹好马为日后的决战做准备。”
这一代的雷顿国王爱德华三世只有一个女儿玫兰妮公主。为了从恶龙爪下保住自己的独生女,国王向这片大陆的所有人类国家发布了骑士召集令。
召集令第一条就是——从恶龙手中救下公主的最英勇的人,可以成为公主的丈夫。
玫兰妮公主今年十七岁,传说,她的美貌曾让精灵族的吟游诗人发出赞叹,称她为阿尔卡丹最娇艳的玫瑰。
打倒恶龙,得到这朵玫瑰,无疑是这片大陆未婚男子的最高荣誉。
各国的王子,各地的骑士都蜂拥赶往雷顿国的王都。
酒保转着眼珠打量了一下被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少年,没有多嘴询问,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这位年轻的客人反而要快速离开王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而身为喇叭酒馆的酒保,只能不动声色地窥察,绝不能唐突地刺探。
酒保瞟着少年清秀的轮廓,心想,也许又是一个喜欢故弄玄虚的精灵吧。只有高傲的精灵族,才不会对人族的阿尔卡丹玫瑰感兴趣。
他回到柜台中,调好几杯烈酒,送到另一张桌子上,那张桌子旁围坐着几个佩剑的青年,正在高谈阔论关于百年诅咒的种种。
“……陛下应该解散圣教会,不要再养那些吃闲饭的神官了。一天到晚捧着经书念念念念,八百年了,却连一窝龙都降服不了。”
“神官就等于神棍。他们只是王国的废物罢了,在紧要关头,保护王国和公主的,还是骑士手中的剑!”
几个青年拍着桌子,发出肆无忌惮的大笑。笑声震天中,一个声音幽幽地说:“谁是神棍?谁是吃闲饭的王国废物?”
酒馆中悬挂的灯忽然左右摇晃起来。
青年们立刻止住笑,将手按在剑上,四下打量。不远处的一张桌子的旁坐着一个瘦小的老者,半秃的脑壳如同一枚胡桃,身后背着一根好像用树杈临时削成的木杖,灰白色法袍的领扣上,星辰新月的纹章闪着冷冷的光。
青年们愣了一愣,立刻又大笑起来。
“阁下是教会的人?您这么老了,又身负神职,竟还想娶公主么?”
“哈哈~~神职人员应该是不能结婚的吧。可见公主远大于神的魅力~~”
老者身边噌地站起一个穿着法袍的短须男子,向青年们呵斥:“不得无礼,难道你们看不出,这位是多么尊贵的大人吗?”
老者的领扣上,新月纹饰周围,闪烁着九颗星辰。
一直沉默地喝着青果汁的少年手一颤,想要立刻起身,犹豫了一下,又不动声色地坐下,将脸更深地隐藏在风帽中。
在酒馆最深处的角落里,一个同样包裹在漆黑斗篷中的身影隐藏在墙壁的阴影后,静静地看着他。
酒馆里的喧嚣也顿时都沉默了。所有人都探头数清了老者领扣上的星星。
九颗,圣教会至高无上的大长老才能拥有资格。
陪同在他身边的那个短须男子,也有七星,已是对平民来说遥不可及的大神官资历。
刚才嚣张大笑的几名青年似乎也有些发怵。还没等他们有下一步举动,秃头老者抬手抽出了背后那根木杖,向上一举。
轰!所有人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喇叭酒馆在夜色中迸发出一个巨大的光圈。跟着,夜风温柔地吹起。星光洒在酒馆中的每个人身上。
喇叭酒馆的屋顶,在眨眼间,化为乌有。
万籁寂静中,老者幽幽说:“你们可以诽谤我。但诽谤神和王室,必须要受到惩罚。”短须男子一抬手,咣当,一个装满钱币的钱袋砸在了柜台上。
酒馆中再沉默了片刻之后,绝大部分人几乎是同时跳起身,争先恐后向门外逃去。
他们刚逃出门外,天空突然噼哩叭啦砸下瓦砾和木块,那是刚刚飞往神的方向的酒馆屋顶,现在正在回归大地。
少年夹在惊呼的人群中,被挤得东倒西歪,狼狈地逃到对面的屋檐下。奇怪的是,那些从天而降的砖瓦全都自动地避开了人,跌落到地上。
也许那位大长老只是想警告大家,并不想伤人吧。他这样想着,却不小心被旁边的人的手肘重重撞了一下,一个立足不稳,就要跌下台阶。
人群的阴影中,突然伸出了一只手,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稳住他的身体。
在他站直身,想道谢的一刹那,那只手迅速缩了回去。他对着那手伸来的方向说了声谢谢,目光扫过的众人都是一张张淡漠的脸,不像刚刚帮助他的人。
他记得那人的衣袖是黑色的,手很温暖,很有力气。可眼前的这些人,都没有黑色的衣袖。
他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飞快地转身拔腿逃开。
穿过两条街道,跑到一个暗巷内,才按住腰大口喘气。
金色的卷发从风帽中滑了出来,在灯光中闪着流转的色泽。
不对,如果是皇家卫队的人,没道理不立刻跳出来抓人。
可能只是一个路过的好心人吧。
“他”拍了拍胸口,平复下气息,向着巷外走去。
阴影中的角落里,两个窥探已久的流浪汉挂着淫邪的笑容举起了套索和麻袋……
砰!他们的眼前突然金光一闪,随即陷入更深沉的黑暗。
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去,暗巷中安安静静的,比夜晚王宫的后花园还平和。
她放心地笑了笑,大步走出巷子。
没想到,这个小镇看起来人很杂乱,治安真的不错呢。
她奔向了出售旧衣的店铺。半个小时后,再走出店铺,已经换了模样。
黑色的长斗篷换成了棕色,风帽可以扣得更紧。斗篷下富丽的贵族少年装束也换成了乡镇少年朴素的短衫马靴和长裤。
她快步走向高老爹坐骑坊,却看见紧闭的店铺门前挂着一块木牌——已售完,明天早晨将从镇外的马场运来新坐骑,请明天光顾。
她懊恼地叹了口气。只好转身向镇中的旅店走去。
金闪闪镇的每条街道上都有一家或几家旅店。可是现在,所有的旅店门前都挂着“客满”的牌子。
旅店的房间都被前去保护公主的骑士们塞满了。某间旅店的老板娘告诉她:“连马厩里都睡着人。”
老板娘同情地说:“对不起啊,小哥,我们这里已经没有空余的地方了。拐角那边还有一家旅店,不然你去那里……”话未说完,街道上突然响起嘈杂的马蹄声。
“让开道路!”
“所有店铺打开大门,接受检查!”
她打了个寒战,是国王的卫队!火光下,骑在最前方马上的,正是唐多!
她的心砰砰跳起来,正在此时,突然有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拉进旅馆内。
她吃了一惊,下意识挣扎,看到了熟悉的黑色衣袖。衣袖的主人全身裹在黑色的斗篷中,她的耳边低低响起一个声音:“别怕,跟我来。”
门前的老板娘张了张嘴,双目对上两道冰冷的视线,大脑中顿时一片恍惚。待清醒过来时,面前什么都没有。
刚刚是不是发生过什么?
好像没有……
老板娘揉着额头。尚未等她回过神,明亮的火把已经进入门内,王家卫队的肩章在火光中熠熠生辉。
“从今天早上到刚才,你的店里有没有来过奇怪的人?”
老板娘摇摇头:“没有。”
没有,应该是没有吧……
为首的棕发男子掏出两张画像:“有没有见到过一个这样打扮的少年?”
一张画像上的人穿着黑色的斗篷,头戴风帽。斗篷下是贵族少年的服饰。
另一张似乎和第一张上是同一个人,只是斗篷摘了下来,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垂在腰间,秀美的脸庞好像明艳的花朵。
老板娘看着第一张画像,心中好像被触动了一下,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仍是一片茫然。
她迷茫地摇摇头:“……没有……”
棕发男子犀利地盯着她,一挥手:“搜!”

第4章 奇怪的少年

黑斗篷拉着她跑上楼梯,在二楼最尽头的一间房门处停下,推开门。
门内的床铺上,一个骑士正翘着腿喝酒,看见他们愣了一下,正要开口骂什么人竟敢乱闯老子的房间,双目突然对上两道冰冷的视线。
脑中顿时一片茫然,耳边一个低低的声音说:“出去。”
他在恍惚中点了点头,茫然地走到窗边,推开窗,扑通跳了下去。
窗户下房正是被改造成临时住所的马厩,骑士掉到棚屋边,竟然毫发无伤,双腿自动走进棚屋中,屋内的人都在赌牌喝酒,没人注意他。他双眼直勾勾地走到墙角出,抱过一束稻草盖在身上,呼呼地睡了。
房间内,裹在黑斗篷中的人反插上房门,关上窗子。
她颤抖地低声问:“你想做什么?”刚刚的一切告诉她,眼前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你会使用迷魂法,你是教会的人吗?”
黑斗篷转过身:“迷、魂、法?”
他的声音很年轻,带着少年特有的清澈,吐字生涩而缓慢,好像这个词他第一次听说一样。
“搜!不要放过任何一间!”
马靴踩踏地板和敲打房门的声音响起,她再度惊慌起来。黑斗篷一把抓住她,将她塞进墙角的衣柜内。
砰,房门在衣柜门合拢的瞬间被踹开。卫兵们涌进屋内,见到披着黑斗篷的身影,不由都眼前一亮。
“队长,人在这里!”
她透过衣柜的缝隙,只见黑斗篷一动不动地站着。唐多从卫兵堆中缓缓走出,在黑斗篷面前站定。
“我们是王室卫队,奉命追查一名逃犯,请阁下摘下你的斗篷。”
黑斗篷沉默,不动也不说话。
唐多的神色严峻起来,皱起眉:“请阁下摘下你的斗篷。”
黑斗篷依然如岩石般沉默。
唐多冷冷地说:“那就只好得罪了。”电光火石般伸出手,刷拉,黑色的斗篷被扯开,所有人都怔了怔。
黑斗篷中的,竟然是一个黑漆漆的少年。他的头发和双眸都是罕见的纯黑色,身上的衣服也是漆黑的。只有皮肤异常白皙。
他看起来至多只有十六七岁,面孔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异常精致,又不同于精灵那种宛如梦幻的华美,而是带着一股冷冰冰的气息,好像一尊无可挑剔的完美雕像。
他身周包裹着暗夜般的气氛,在他露出真面目的刹那,屋内充满了浓重的寒意和压迫。
这个少年,来历不寻常。
唐多卫队长在阴寒的压迫感中打量着少年看似简单却充满高贵的衣装,猜想,这或许是一位前来保护玫兰妮公主的,身份高贵的王子吧。
“保护玫兰妮公主”的念头让他的心紧缩地刺痛起来,他恭敬地弯下腰:“抱歉,是我们唐突了,请阁下不要介意。”
少年依然一言不发地一动不动。
唐多的目光从墙角的衣柜处掠过:“那么,我们先告辞了。”带着卫兵们离去。
待喧嚣声回复宁静,她才从衣柜中钻出来。
“呃,谢谢你啊,对不起,一开始我误会你别有居心了。”
少年漆黑的双眸在望着她时蓦然变得明亮起来,闪动着某种莫名的光彩。
好像……好像她的小狗多多想要吃的东西时,望着她的眼神一样。
“不、用、客、气。”他吐字依然很生涩,忽然说,“肯肯。”
“啊?”她有些莫名。
“肯肯。”他指着自己,“我,肯肯。”
她再怔了片刻:“难道……你叫肯肯?”
他的脸上浮起多多得到食物后那种快乐的表情,点头:“对,叫我,肯肯。”
肯肯,这名字……真诡异。哪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会叫这种名字呀。
她有些冷汗,也指着自己,笑着说:“我叫敏妮。”
少年微微侧头:“玫、兰、妮……”
她吓了一跳,连忙说:“不是玫兰妮,是敏妮,敏妮!记住了吗?敏妮!”
肯肯的神色中带着一点点困惑,而后缓慢地重复:“敏、妮……”
她开心地笑起来:“对啦。”随手捏了捏少年的脸颊。
捏完之后,她自己也吓了一跳。不知道为什么,她老感觉这个少年很像多多,情不自禁就做出了这个动作。
她刚要道歉,少年却幸福地笑起来,好像被她摸了头的多多一样,突然凑到近前,啾地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她愣了片刻,脸轰地烧起来。
可是,不知为什么,刚刚的这个吻,给她的感觉,好像多多在舔她的脸颊一样,并不讨厌。
少年黑漆漆的眼睛继续亮闪闪地看着她,似乎刚才做出那个动作再平常不过。
她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
真是疯了。她竟觉得,这个少年……很可爱。
母亲,我见到媳妇了,我和她相处很愉快。只是,她不让我喊她玫兰妮,只让我喊她敏妮。我期待能喊媳妇真名的那一天>///<

第5章 精灵

虽然王家卫队已经离开了,但金闪闪镇仍不宜久留。清晨,敏妮就和肯肯一起离开了小镇。
肯肯从高老爹的店中买来了两匹马,两人骑在马上向洛库库平原的方向前行。
太阳渐渐上移,金闪闪镇早已被远远抛到了身后,路过荒野的一条河边时,肯肯骑的那匹马突然一阵浑身颤抖,口吐白沫,摔倒在地。
敏妮连忙勒住马,肯肯毫发无损地站在马旁,敏妮甚至没有看到他什么时候从马背上下来的。
马在地上抽搐着。早在金闪闪镇中,这匹马就不太对劲,两眼无神,四蹄颤抖,牙齿咯咯地打着冷战。敏妮骑的这匹马拼命躲开它走。一路行来,她在前,肯肯在后,她的马一直跑得像被鬼追一样。
敏妮曾关切地问过肯肯,是不是马匹有问题,需不需要回去换一下。
肯肯给了她一个灿烂的笑容:“没事的,它只是不敢驮我。大概是怕生吧。”笑容非常真挚单纯。像多多在摇着尾巴。
敏妮不由自主相信了他的说法。现在看到这匹抽搐的马,她后悔了:“早知道还是应该和老板换一下。现在该怎么办呢?”
马边抽筋边吐白沫,她不懂医治马的方法,肯肯好像更不懂。
肯肯认真地问:“你饿了吗?我们把它吃掉吧。” 一边说,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刀子。
她吓了一跳,手里牵着的马嘶吼一声,两个前蹄高高扬起,挣脱缰绳,向着远方没命地奔去。
地上那匹可怜的病马好像抽搐的更厉害了。
肯肯的双眼眯了眯:“还是,我们先吃掉那个逃跑者?”
一股怒火在她心里燃烧起来。这家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小鬼!
她竖起眉毛,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一下:“喂,小鬼,你开玩笑的吧!小小年纪学什么野蛮人?我可没有吃马肉的习惯!把刀子收回去!”
她取下水袋,来来回回到河边接水,倒在马的口中和身上。
肯肯远远站在旁边看她奔波,表情盛满了做错事的委屈:“你不吃肉吗?”
她恶狠狠地说:“吃,我最喜欢吃火腿和熏肉!但是我不会随随便便杀掉一只可怜的动物!”
肯肯将刀子收进兜中,凑近她,黑眼睛亮亮的:“我知道了。敏妮,你真善良。”她刚要说话,脸颊上被什么软软的东西触碰,好像花瓣拂过,有些痒。
“啾。”
轰,敏妮的脸再度热起来,一把推开他:“小鬼,随便亲吻人是不礼貌的。”
肯肯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我只亲敏妮。”
她的脸快要起火了,抬手敲了他的额头一下:“不懂就别乱说话,小鬼!”
她不知道肯肯的来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和自己同行。但直觉告诉她,肯肯没有恶意。她不由自主把他当成了一个弟弟或多多般的存在。